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与金融体系的关联度很高,金融对房地产市场具有全面、多重的影响,做好房地产金融管理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人民银行牵头金融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宏观审慎工具,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入手,建立了首付比动态调整机制,试点了房企融资新规“三道红线”,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推动房地产市场趋向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市场主体预期趋于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基础仍有待夯实。同时,尽管我国房地产金融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明显改观,但银行业房地产贷款敞口仍然较大,其资产质量易受房地产价格波动冲击,是需要密切关注的潜在风险点,同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偏好也仍较强,也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予以约束。 今年7月24日,韩正副总理在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好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再次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此,亟需出台相关房地产金融长效制度,进一步夯实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基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一方面体现了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金融管理部门坚定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决心。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也是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实践。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等国际组织要求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以弥补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房地产就是各国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时最重点、最普遍实施的领域。针对房地产金融的宏观审慎工具主要有两类:一是供给侧工具,即约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如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房地产资产的风险权重调整、行业资本金要求等;二是需求侧工具,即抑制购房人的信贷需求,如债务收入比(DSTI)、贷款收入比(LTI)等。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助于构建金融体系稳健机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降低金融体系房地产贷款敞口过度集中的风险,提高金融体系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韧性和稳健性。 二是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能够从根本上校正商业银行预期,促使其调整中长期经营策略,调整信贷结构。公开透明的制度也有利于实现规则引导,促进商业银行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 三是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作为供给侧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将对商业银行投放房地产贷款形成长期约束,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落实“房住不炒”,促进金融、房地产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引导银行资金更多投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信贷资源从房地产转向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具有“防风险、调结构、降成本、惠民生”的多重意义。
上周四,美国纽交所以遵守特朗普政府禁止美国人投资“有军方背景的中国企业”的行政令为由,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这三大运营商发出1月7-11日退市的通知。 针对遭退市一事,三大运营商均回应称,尚未收到纽约证交所下市决定的任何通知。同时,对纽约证交所的决定和行动表示遗憾。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港股三大运营商全线低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跌幅超过4%,中国联通港股、A股均下跌3.5%左右。 (来源:wind) 20年前,三大运营商因资金短缺而赴美上市,成为其在3G时代作出的重要举措。随着中国通信行业一路追赶,中国运营商与海外国家运营商的对比已经发生扭转。 去年前三季度,三大运营商收入整体保持增长。中国移动2020年Q3实现营收5744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4%;实现净利润略降0.3%至816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度利润同比正增长;中国联通自2019年下半年起调整移动业务发展策略,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073.49亿元,同比增长4.4%;净利润同比增长10.2%至108.24亿元。中国电信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至2926.14亿元;股东应占利润为187.06亿元,同比上升1.7%。 近年来,中兴通讯、华为、三大运营商、中芯国际等先后遭美制裁,理由虽各不相同,但不难看出美国遏制中国通信业发展的大方向非常明显。 整年来看,受到中美冲突和特朗普政府围追堵截的影响,通信指数(申万)由7月阶段高点2879.80点至最低点2008.49点,跌幅超过30%。通信板块2020年整体下跌8.62%,在全部28个申万一级行业指数中排名末位。 2020年上半年,三大运营商在5G方面的资本开支合计高达880亿元,相较2019年下半年的412亿元的资本开支有明显加速的趋势。其中,中国移动上半年在5G资本支出达552亿元,环比增长130%,超过联通和电信之和。 (图:三大运营商的5G资本支出情况(亿元);来源:东方证券) 此前,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表示,2021年将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及应用,新建5G基站60万个以上。而目前,国内已累计建成5G基站达71.5万个。 这意味着,明年5G基站建设及资本投入将更快更大。而在此背景下,三大运营商却遭遇退市,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同时三大运营商在美摘牌,也意味着中概股被强制退市的开始。 基于历史原因,国外投资者对于中国公司抱有偏见,凡是利润高的企业,都会被扣上垄断和寻租的帽子,而非自主创新、经营管理所致。加之做空机构狙击下及媒体煽风点火,放大了中概股“没有核心技术、虚假利润”等偏见,股价暴跌和集体诉讼紧随而来。即便是质地优良的企业也难以躲避“羊群效应”的误伤。 此外,由于中概股涉足两地,中美监管的空白区域或差异较大。 这些因素一环扣一环至此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中美信任鸿沟的不断加深。 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的趋势,美国刁难“中概股”的动作也越来越频繁。去年8月,美国国务院便要求高校剥离其捐赠基金中的中国股票;12月中旬,特朗普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限制中国公司在美上市。 2020年,已有多家企业相继退市,尤其12月之后中概股退市潮愈发明显。去年4 月,聚美优品以每股 2 美元的价格完成私有化;12月以来,新浪在美股宣布股东批准私有化合并协议,万达体育将于2021年1月29日从纳斯达克退市,房天下、中指控股、正保教育收到私有化要约。 可以预见的是,美股市场不再对中概股垂青之后,将有一大批中概股被强制退市或私有化。
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0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财政工作。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有力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明确提出“两个确保”,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二是加大政策对冲,及时出台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创造性设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经济企稳回升。 三是强化攻坚保障,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成效,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 四是突出民生兜底,着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坚决守住“六保”底线。 五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强化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六是深化改革开放,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国际财经合作,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监管局转型取得实效,财政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七是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巡视,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作风和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走过了一段很不平凡的奋斗历程,也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民生投入逐年增加,国家重大战略支撑有力,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参与度提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财政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进一步完善,对做好财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 一是更加注重以“政”领“财”,把准财政工作方向,切实把党中央交给的“责任田”种好管好。 二是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改进财政宏观调控,加强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 三是更加注重精准有效,完善财税政策体系,聚焦短板弱项发力。 四是更加注重节用裕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 五是更加注重向内挖潜,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六是更加注重统筹内外,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强调,“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十四五”新篇待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财政部门要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是坚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五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 六是坚持改革与法治精神,推动财政更好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警惕防范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 会议强调,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2021年,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扎实做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进一步完善并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扩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促进扩大居民消费。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三是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五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是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污染防治,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七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八是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税体系,研究适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九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监管局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十是深化对外财经务实合作,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工作大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持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财政部党组成员,特邀部门代表出席会议。财政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长,各地监管局、京外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11月17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清洁能源”)联合发布公告,京能集团拟就京能清洁能源所有H股独立股份提出有条件自愿现金全面要约。其后于12月31日,两者亦发布联合公告给股东寄发综合文件,以及宣布定于2021年2月19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该私有化提案。 近日,公司发布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进程再次受到市场关注,不得不提的是,公司的私有化提议的条件在去年众多港股私有化案件中显得格外突出。相信该私有化的成功或将创造出一个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私有化要约价2.7港元,溢价率处于合理水平 根据公告所示,提请京能清洁能源私有化计划的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约81.74%的股权,其将以每股2.7港元作为要约价,待满足私有化条件后,用现金方式补偿给接纳要约的独立H股持股股东,目前共约有15.05亿股独立的H股股份总规模,约占总股本的18.26%,据此计算的私有化代价股份总规模约为40.64亿港元。 据公告,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要约价格为每股2.7港元,较公告私有化意向停牌前1、5、30、90、180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溢价率分别为70.9%、70.9%、67.7%、97.1%、100.0%。 经对比港股其他成功完成私有化项目的平均溢价水平后,不难发现,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要约价格的溢价率是处于合理水平。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摘自综合文件中的独立财务顾问信函) 综合来看,公司私有化计划要约人所提出的报价是较为合理的,从而使得私有化方案具备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上市公司难以通过股权融资获得资本,制约了业务发展,私有化计划可创造出一个多方共赢的新局面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去年超20家港股公司先后公告提出私有化要约或潜在意向,项目数量远超过过去4年中任一年的规模,显然去年港股私有化速度有了明显加快,而在此大背景下,也为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计划提供了良机,实际上除京能集团外,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和华电集团,同样在去年宣布了私有化旗下的港股新能源平台。 港股上市的国企新能源公司纷纷发起私有化退市计划,据业内人士分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新能源公司的估值较低,基本上丧失了资本平台的融资能力,这会对开发新项目的融资支撑力不足。 回顾7月初,在京能清洁能源首次发布私有化意向之前,根据wind提供数据指出,其市净率(PB)仅约为0.5倍,远远低于账面价值,而根据国资委实施的相关规则,国有企业不能在低于市净率1倍以下进行股权融资及相关操作。这对控股母集团京能集团来说,或对京能清洁能源而言,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整合重组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资本运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同时,新能源产业是一个以重资本运营模式为主的,并需要持续的长期投入的新兴产业,显然在当前制约下,京能清洁能源这一上市平台在缺失股权融资能力后,已进一步失去了支持公司进行业务拓展和进行产业投资的优势。 另外,由于近年电价持续下调,以及新能源发电补贴缺口尚未有效解决等问题,京能清洁能源的业绩和增长发展空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总体来看,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方案对利益攸关的各方都是一个不错的条件和正确的时机,有机会营造出一个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对于控股公司京能集团来说,京能清洁能源的私有化将有助提升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弹性和运转的效率,并促进公司与京能集团的其他相关的业务进行整合。 对上市公司本身,私有化退市可帮助其消除进一步发展和成长的障碍或限制,重新焕发生机。本次私有化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且有利于京能集团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对公司H股独立股东来说,获得条件相对优厚的私有化要约,独立股东在得到现金补偿后,可重新选择其他前景更好的投资标的,或参与到去年较为火热的港股新股市场中去,这或许是一个好的且正确的选择。 由此可见,京能清洁能源在此际进行私有化退市符合其自身的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且当其时。
12月31日,央行网站发布行长易纲的新年致辞,易纲表示,2021年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以下为致辞全文: 我们即将告别令人难忘的2020年,敲响辞旧迎新的钟声,迎来2021年的第一缕曙光。此时此刻,北京的长安街上业已华灯初放,车水马龙。人民银行总行大楼里依旧灯火通明,紧张忙碌。全系统很多干部职工像平常一样夜以继日地奋战在工作岗位。在此,我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及你们的家人致以新年的美好祝福,向节日期间依然坚守岗位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民银行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不仅艰苦卓绝,更是波澜壮阔。面对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金融委各项要求,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宏观调控更加科学高效,服务实体经济更加精准有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完成“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金融力量! 我们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疫情突如其来,央行闻令而动。2020年春节期间,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支付结算、现金投放、国库调拨、外汇管理等许多业务条线的干部职工,放弃家人团聚,不顾自身安危,奔赴工作岗位。有的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抗疫措施,让政策暖人心;有的调控抗疫资金,让保供更有力;有的开设绿色通道,让服务不断档。30条金融支持政策措施、3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全系统上下齐心,众志成城,与全国人民一道,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货币政策目标顺利实现,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得到了金融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们始终关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冷暖。受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生存压力骤然增大,他们是千万个家庭的支柱,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是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我们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增加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多措并举支持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坚定不移推动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千方百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目前,银行已累计完成对6万多亿元贷款的延期还本付息,累计发放3万多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3000余万户经营主体,实现1.5万亿元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目标。 我们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高质量对外开放。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金融监管协调进一步加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更加高质高效,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持续推出,已宣布的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加快落地,国际交流合作亮点纷呈。在金融改革开放的引领推动下,我们在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道路上砥砺前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织密金融安全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奔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和青年干部的成长。“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抗疫阻击战期间,我们为抗疫一线同志们的安全担心,也时刻关注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健康情况,要求各级分支行、各单位多方筹措防疫物资,综合施策严防死守,保护好大家的生命安全。让人欣慰的是,在疫情大考面前,人民银行系统青年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不惧风雨,勇挑重担”的勉励和期望,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交出了合格的答卷,让我们看到了“后浪”的力量,为你们点赞!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新起点期待新力量。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建党一百周年!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2020年12月31日
涉房类贷款占比有了明确限制。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记者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银行投向房地产的借贷设置“安全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让更多资源流入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其中,六大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五档两上限,最高上限为40%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研究制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为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事实上,此前为做好房地产金融管理,央行等其他金融部门就积极探索创新宏观审慎工具,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入手,建立了首付比动态调整机制,还试点了房企融资新规“三道红线”,助力房地产市场趋向平稳健康发展。 然而,尽管我国房地产金融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明显改观,但银行业房地产贷款敞口仍然较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倪鹏飞在发布署名文章中表示,银行资产质量易受房地产价格波动冲击,是需要密切关注的潜在风险点,同时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偏好仍较强,也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予以约束。因此,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在倪鹏飞看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也是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实践。目前,针对房地产金融的宏观审慎工具主要有两类:一是供给侧工具,即约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如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房地产资产的风险权重调整、行业资本金要求等;二是需求侧工具,即抑制购房人的信贷需求,如债务收入比(DSTI)、贷款收入比(LTI)等。 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则是从供给侧对涉房类融资进行了限制,监管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具体来看,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第一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其次是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等17家中型银行,为第二档,两个上限分别为27.5%和20%。 第三档则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主要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等,两个上限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两个上限分别为17.5%和12.5%;最后一档为村镇银行,两个上限分别为12.5%和7.5%。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对记者表示,从占比限制上看,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政策将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未达到该上限。从各档银行整体来看,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压力不大,且政策设有较长的过渡期,对2021年房地产信贷融资影响中性,预计2021年全口径房地产贷款增量将达6万多亿。 差异化管理,设置2至4年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设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监管层并未采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异化管理。《通知》表示,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有适度的弹性,同时,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周茂华对记者说,这种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资产体量、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等因素,也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市场业务现状、机构承受力等,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另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的影响,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央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此外,对于近期市场颇为关注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是否纳入监管,《通知》称,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 同时,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企业对外担保有了最新规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针对企业因相互担保引发连锁债务危机的现象,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必须由公司进行决议,且还要对决议进行公开披露。 刘贵祥指出,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的问题,以往的司法实践倾向于认为,相互担保往往是互惠互利的,因而即便没有进行决议,也应认定担保有效。但新担保司法解释没有采用原来的裁判思路,而是规定,即便是相互担保,也必须由公司进行决议,否则就构成越权担保,可能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担保司法解释的规定,将有利于防止法定代表人违规提供相互担保,避免因相互担保引发债务危机连锁反应,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际上,一直以来,由于违规担保的隐蔽性以及披露的滞后性,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时有发生。 有观点称,违规担保的实质是大股东、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忽视上市公司的公共性,将上市公司当成自己经营的私人工具,进行资产的拆借,破坏上市公司独立地位,最终损害公司治理结构。 而对于大股东的违规担保,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接受记者时表示,主要是由于大股东能够控制公章,虽然其控制权多不足以通过对外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但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各方法律人多认定公章具备外观公信力,加盖公章足以代表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无须审查公司决议。因此,一些大股东利用这一“漏洞”,通过对外担保获取个人利益或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今,新担保司法解释的发布将促进相互担保规范进行。其中,颇值得一提的是,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不仅需要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且还要对决议进行公开披露。 刘贵祥表示,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涉及到众多中小投资者利益。法律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其中担保事项属于必须披露的内容。为全面落实法律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新担保司法解释对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行了特别规定,即对决议进行公开披露。 如果债权人是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与上市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有效,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不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对外担保的信息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既不承担担保责任,也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这一点与一般公司相比有明显区别。 肖飒对记者表示,担保决议作为相对人履行审慎审查义务的必要条件,一来有助于促成担保行为生效,二来可避免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擅自对外担保情形的发生。 至于担保决议的公开披露对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影响,肖飒称,主要取决于各公司的担保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的公司决议做出。如果是,担保决议公开披露的制度基础可为原本效力存在争议对外担保定纷止争,促进相互担保规范进行;如果不是,担保决议的公开披露将减少违法违规相互担保的发生,减少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