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严监管呈常态化,巨额罚单不时出现。 近日,记者根据央行各分支机构公示信息统计,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即2020年最后一周,就至少有9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8728万元。其中,最高一笔罚单为6971万元。 记者发现,除了罚没金额巨大,上述机构罚单所涉名目繁多,有的多达十余条。此外,前述9家被罚支付机构中有4家涉及“双罚”,有机构相关责任人被罚55万元,侧面反映出支付违规既罚机构又罚个人的“双罚制”渐成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支付机构违规“重灾区”主要集中在反洗钱问题和银行卡收单问题。从罚单名目来看,所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为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行为均触及反洗钱“红线”;而未备案进行收单、未按规定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等,则涉及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称,对比传统金融机构,年纪尚轻的支付机构在反洗钱能力建设上更薄弱,互联网支付特性也使得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追踪等反洗钱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困难,这也是央行等监管部门日趋重视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因素。可以预见,2021年支付行业将延续严监管态势,尤其在反洗钱问题方面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过半数踩反洗钱“红线”被“双罚” 开年不久,央行系统陆续公布了2020年年底作出的一批行政处罚决定。记者统计发现,2020年最后一周,至少有9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8728万元。其中,最高一笔罚单为6971万元,也是支付领域新年第一例千万级别巨额罚单。 央行福州中心支行1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通星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没6971万余元。同时,国通星驿5名管理人员合计被罚45万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记者注意到,国通星驿12项处罚名目多与违反反洗钱规定相关,如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罚单公示当日,国通星驿母公司新大陆(000997.SZ)发公告称,国通星驿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央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据新大陆称,本次6971万余元处罚将计入公司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国通星驿后续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除了国通星驿,上述9家支付机构中因踩反洗钱“红线”被罚的还包括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付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这四家机构均被实行“双罚”。 其中,腾付通违规事项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反反洗钱规定,合计被罚没614万元,腾付通相关责任人被罚18万元。 财付通同样因违反反洗钱、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等问题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8万元,处罚款55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877万元。公司风控总监也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汇聚支付的处罚信息显示,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央行广州分行对该公司处以19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9.7万元罚款。该公司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4万元罚款。汇聚支付合计遭罚220万元,相关责任人遭罚共计9.7万元。 另外,拉卡拉广西分公司因存在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南宁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违反《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联通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2万元;平安付电子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2万元;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等4项违规,被罚33万元。 支付领域反洗钱监管加码 支付领域反洗钱监管正逐步加码。“反洗钱”或将成为2021年支付机构合规内控层面最大的挑战。 普华永道2020年度反洗钱处罚分析及建议报告显示,2020年反洗钱行政处罚中,支付机构处罚总金额激增,成为第二大受罚主体,处罚总金额高达2.63亿元,为去年的8倍;处罚金额占比为42%,略低于银行类金融机构。 报告指出,支付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问题依旧突出,具体包括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存在资料不实商户,以及未按规定保存预付卡业务商户资料等。 记者还注意到,央行营业管理部刘丽洪曾于2020年3月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与央行前几年反洗钱行政处罚相比较,金融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成为新的处罚点,且成为“重灾区”。在其看来,除银行以外,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问题也较为突出,支付机构应加强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措施,加大持续识别工作力度。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对比传统金融机构,年纪尚轻的支付机构在反洗钱能力建设上更薄弱,互联网支付特性也使得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追踪等反洗钱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困难,这也是央行等监管部门日趋重视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因素。可以预见,2021年支付行业将延续严监管态势,尤其在反洗钱问题方面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监管在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的同时,也针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律进行了完善。2020年12月30日,央行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完善监管对象范围,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普华永道报告建议,强监管之下,反洗钱义务机构需重视反洗钱数据治理工作,对数据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校验以发现客户身份识别不到位、交易行为可疑等情形。同时,对问题发现进行排查,总结工作经验,在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及业务办理流程中增设校验规则,以确保反洗钱管控工作的有效落实。
1月15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调升113个基点,报6.4633,上一交易日中间价6.4746。 此外,央行公开市场进行2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今日有50亿元逆回购到期。另外,今日有3000亿元MLF到期,1月25日还有2405亿元TMLF到期。 自2020年6月起,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出一波“波澜壮阔”的行情,从7.1765低点持续升值七个月,2021年1月5日突破6.5,进入6.4区间。 关于未来人民币汇率将怎么走?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七个方面会对今年的人民币汇率走势产生影响,包括:疫情控制、经济复苏、出口前景、金融风险、中美利差、美元走势、大国关系。 中信证券则指出,由于我国资本和金融账户并未实现完全可兑换,且中美两国的国际贸易模式和国际收支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常项目收支以及贸易差额对汇率的解释力度更强。考虑到全球经济快速修复过后中美的经济增长或将逐渐转入平台期,中国“替代性出口”有望回落,中美PMI缺口有望收敛,未来人民币升值脚步也有一定的放缓可能。
1月15日,2021年央行第一碗“麻辣粉”新鲜出炉了。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1年1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5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20亿元逆回购操作。 具体来看,MLF利率维持在2.95%不变,今日有3000亿元MLF到期,1月25日还有2405亿元TMLF到期;逆回购利率也维持在2.2%不变,20亿元的规模仍为近十年来最低。 货币政策操作保持稳健中性 跨年前大规模的MLF操作后,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中长期利率已有明显下降。同时年底前的财政存款投放规模放量,使得本月以来资金面持续保持边际宽松。DR007加权平均利率昨日报1.9488%,仍然显著低于政策利率水平。 此前,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8.68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1.4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2.56万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上月末低1.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4.2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43万亿元,同比增长9.2%。全年净投放现金7125亿元。 在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看来,此次操作量小幅收缩,说明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保持稳健中性。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相比最近高频低量逆回购操作释放的微妙信号,市场更期待从这次MLF操作中进一步获取春节前央行流动性调控策略的讯息。分析人士指出,降准呼声近期又起,但概率相对有限。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表示,央行今天MLF操作体现了货币政策的稳健及合理适度。在其看来,利率保持2.95%,和经济基本面相适应。今天操作5000亿元MLF,对冲了3000亿MLF及即将到期的2405亿元TMLF,基本保持了总量稳定。因为马上要过春节,市场近期有降准预期,但温彬表示短期降准可能不大。“除了经济基本面和通胀等原因,目前市场流动性充裕,货币乘数在7左右也是历史高位。”温彬强调。 温彬认为,到春节前和2月份,央行可能更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维护春节前流动性,以保持短期市场利率的稳定。比如说7天、14天的逆回购,甚至不排除使用28天的逆回购,这样可以覆盖春节的因素,保持短期市场的稳定。 江海证券称,央行如期进行MLF操作,但操作量低于8000亿,短期而言并不能证明央行试图释放边际收紧的货币政策信号,反而可能使得市场对降准或者创新性货币政策操作的预期进一步强化,进一步推升市场的宽松预期,这无疑有利于目前市场交易情绪的延续。但中期需要警惕货币宽松预期兑现或证伪之后的回调风险。 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如何? 周五,国债期货冲高回落。截至发稿,10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跌0.12%;5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跌0.17%,2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跌0.08%。 对于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国君固收研报指出,总体来说,增量利好出现,债市主线已从资金面切换至基本面。元旦后市场对资金面颇多争议,但多基于“管窥”央行操作本身做“滞后”判断。近期来自基本面信号偏弱,第二波疫情扩散,指向经济与流动性共振,给利率下行提供增量利多。特别是债市主线从资金面切换至基本面后,结合曲线形态和微观结构倾向性,该机构认为短端利率或许下行遇到制约,3~5年期已不再是最佳品种,沿着曲线寻找性价比,5~10年期性价比更高。本轮10Y国债利率跌破3.0是大概率事件,进一步下调目标区间至2.8%-2.9%。 中信证券称,目前货币政策表现为MLF放量操作+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运行的预期,预计未来MLF操作将频次更高、规模更大。预计春节前仍然有多次MLF操作,并维持前期净投放的趋势,短期内货币政策大概率将维持中性或偏松,MLF利率将逐步发挥对国债收益率的定价功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将逐步向MLF利率靠拢。
2020年市场上总在“批判”银行股太弱,但进入2021后开始异军突起。 1月14日,两家股份制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齐发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均为向好趋势。去年兴业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长1.15%,招商银行净利润同比增幅4.82%,另外,上述银行不良率均出现下降,资产质量好转。 2020年银行的财务数据远超市场预期,引发了银行股的飘红。1月15日开盘后,银行板块表现强势,截至上午收盘,其整体上涨3.05%。邮储银行涨停,多家银行的涨幅也超过了6%。 银行业绩远超市场预期 1月14日,兴业银行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银行实现利润总额766.37亿元,同比增长2.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26亿元,同比增长1.15%。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余额496.5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3.66亿元;不良贷款率1.25%,较上年末下降0.29个百分点,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218.83%,较上年末提高19.70个百分点。 另外,兴业银行2020年末资产规模为7.9万亿元,同比增长10.49%,是2017年以来表内增速再次突破两位数的一年,较前三季度6.6%的增幅提升近4个百分点,全年增速较2019年6.5%的增速提升4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环比增长3.62%。在2020年加大实体支持力度的信贷和金融环境下,公司整体扩表节奏有所加快。 同样在1月14日,招商银行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实现营业收入2905.08亿元,同比增加208.05亿元,增幅7.71%;利润总额1224.78亿元,同比增加53.46亿元,增幅4.56%;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973.42亿元,同比增加44.75亿元,增幅4.82%。资产总额8.36万亿,增幅12.69%;不良贷款率1.07%,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437.68%,较上年末增加10.90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是,招商银行2020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07%,环比三季度降低6BP略超预期,延续了三季度环比下降的趋势,整体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率水平也创2014年三季度以来新低。 此前发布的一家城商行业绩快报也显示向好。1月8日,上海银行公告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07.46亿元,同比增长1.90%;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85亿元,同比增长2.8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9%。2020年末,资产总额2.4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06%;不良贷款率1.22%,拨备覆盖率321.38%;贷款拨备率3.92%,较上年末提高0.02个百分点。 2020年,疫情的冲击对银行的收入来源、结构均产生一定影响。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商业银行加大对普惠金融、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部分行业、区域信用风险显著提升,对银行业带来较大压力。 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37家上市银行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0261.65亿元,同比增长5.24%。其中,21家银行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期出现下滑,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均在10%以上;净利润同比增长的16家银行中,增幅均在个位数以内,厦门银行增幅最大,为7.68%。 多数银行股飘红,邮储银行涨停 1月15日开盘后,A股中银行板块表现强势,截至上午收盘,银行股整体上涨3.05%。其中,邮储银行涨幅为9.96%,兴业银行涨幅为7.12%,招商银行涨幅为7.01%。另外,厦门银行、成都银行、平安银行在今日的涨幅也超过了6%。 业内人士认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价的上涨和1月14日先后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有关,两家股份行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速成功转正,而不良率较低,市场上出现乐观情绪。 令人惊讶的是,邮储银行在开盘不久之后在A股出现涨停,上涨9.96%,至5.52元/股。另外,截至上午11点30分,邮储银行H股上涨了11.7%,至5.35港元/股。早在2019年12月10日,邮储银行在A股初上市,发行价为5.5元/股。但在此后的30多天后,邮储银行出现了盘中破发的情形。2020年6月10日,邮储银行股价大跌近6%。 近日,港交所披露易显示,投资人士Li Lu(李录)通过喜马拉雅资本,以平均每股4.228港元/股的价格,完成对邮储银行H股1326.2万股增持。 有银行业人士称,今年银行股投资的核心逻辑是:低利率环境+疫苗投入使用,2021年海内外经济进入渐进式复苏状态,驱动银行景气周期上行,基本面改善。 行业分化将加剧 未来银行股的行情还能走多久?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未来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政策层面更加有利于银行经营,有望缓释银行信用风险、流动性压力和资产利率下行压力。行业基本面拐点显现,国内经济自疫情后持续修复,逐步恢复正常增长状态,推升资金需求支撑银行资产端定价水平,息差有望企稳回升,2021年上市银行利润增速有望回升。静态、动态估值均处于历史底部,后续长期资金加持有望推升板块估值。”中邮证券分析人士称。 “经济好转之下,银行让利压力下降,预计A股多数上市银行2020年全年业绩增速相比前三季度将明显改善,会正增长。经济持续复苏之下,2021年基本面有望进一步改善。另外,社融增速或已见顶,2021年信用收紧是一致预期。随着稳杠杆重新成为政策重心,预计社融增速已进入下行通道。”招商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表示。 “预计2021年降息可能性不大,LPR下行概率不大,在经济较强复苏且稳杠杆之下,2021年贷款利率将小幅上升。同时受益于2020年低基数,2021年业绩或较快增长。在资产质量方面,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符合市场预期,进一步缓释风险,不良生成压力减轻,有助于资产质量改善。”廖志明称。 但中诚信国际认为,银行业风险分化趋势仍在持续。首先,银行业息差震荡收窄,资产质量下行压力下拨备计提上升,整体盈利能力呈弱化趋势,而中小银行由于品牌知名度有限、客群较为下沉、收入结构较单一等因素,盈利水平下滑更为明显。其次,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加大行业信用风险暴露,在疫情冲击下,银行资产质量分化加剧且面临进一步下行压力,其中中小银行资产质量下滑较快。此外,在央行维持市场整体流动性宽裕和监管机构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的背景下,银行业流动性状况保持良好,但从长期来看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流动性分层仍然持续,部分中小银行在融资端也面临着较大的管理压力等。
2021年第一碗“麻辣粉”来了!1月15日,央行宣布开展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5000亿元,中标利率为2.95%,与2020年12月持平。根据央行公告,此次操作包含对1月15日MLF到期和1月25日TMLF到期的续做。 不管是从规模上看,还是从利率上分析,本月MLF操作均符合市场预期。在业内人士看来,开年首次MLF操作利率持平,连续10个月保持不变,体现了货币政策的“稳”字当头。市场普遍预计,若无其他重大事件冲击,未来一段时间内MLF利率将继续保持在当前水平,有利于缓解市场对货币政策大幅收紧的担忧。 MLF缘何量价持平 操作规模是央行本月开展MLF的一大关注点。 考虑到1月有3000亿元MLF和2405亿元TMLF到期,此次央行实施的5000亿规模操作相当于小幅缩量续做,从而结束了此前5个月连续超额续做的过程。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MLF“缩量”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伴随2020年末银行压降结构性存款任务告一段落,市场中长期流动性紧张状况出现明显缓解,银行通过MLF操作向央行融资的需求逐步下降。 数据显示,截至1月14日,颇具代表性的1年期股份制银行同业存单加权平均发行利率较11月末的高点大幅回落约59个基点,至2.79%,已低于MLF操作利率水平。 另在MLF的操作价格方面,业内对利率不变已有强烈预期。王青称,近期监管层在多个场合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比较强劲”或“经济增长好于预期”,意味着短期内没有下调政策利率的需求;再加上疫情走势及外部环境还有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修复动能、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仍待进一步修复,当前缺乏上调政策利率的条件。 因此,1月MLF操作利率不动,体现了近期监管层强调货币政策的“稳”字当头。而本次MLF利率保持不变化,市场预计当月20日公布的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也将保持不变。展望2021年全年MLF利率走势,有分析提到,经济增速及通胀走势将是主要影响因素,若不发生新的重大冲击,未来一段时间内MLF利率将继续保持在当前水平。 在政策利率不变的背景下,近期市场利率保持区间范围内波动。1月15日数据显示,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短端品种多数上行,隔夜品种上行6.3BP报1.738%,7天期上行11.1BP报2.124%,1个月期下行1.4BP报2.39%。 中期市场利率方面,此前受2020年下半年银行压降结构性存款任务较重影响,以同业存单利率和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中期市场利率曾大幅走高,不过目前,这一情况已有好转。1年期股份制银行同业存单加权平均发行利率已降至MLF利率之下,但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仍明显高于政策利率水平。 王青表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同业存单利率下行空间有限,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存在向MLF利率方向回落的可能。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分析称,目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预计今年1月份信贷投放将超3万亿,对流动性提供明显支撑;另外,近期市场资金利率基本上是围绕着短期政策利率波动,长端而言,10年期国债收益率较此前的高点也有所回落,因此目前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将有助于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逆回购频现“地量” 在开展MLF操作的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同步进行了20亿元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这也是自1月13日起央行连续第三次开展20亿元逆回购。 这一规模的逆回购处于近10年来的最低位。Wind数据显示,在过去近10年里,单日低于100亿元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只有12次,其中,50亿元单日逆回购操作只有6次,三次就发生在本月。 实际上,本月以来,逆回购操作规模就逐步缩小。1月4日开展200亿元逆回购之后,央行连续三个交易日开展100亿元逆回购,此后规模缩小至50亿元,1月13日又进一步缩小至20亿元。 江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屈庆称,从近期央行开展操作的风格、货币政策相关表态看,未来可能形成每天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惯例,考虑到近期资金面边际宽松,操作量就减少一些,比如50亿元和20亿元,代表一种连续操作、呵护流动性的态度。 王青也表示,进入1月以来,在市场流动性较为宽松的背景下,央行连续实施20-50亿元的罕见地量逆回购操作,该操作的主要目标并非是向市场补水,而是释放政策利率稳定信号。 在“以稳为主”的货币政策取向上,业内普遍认为传统的量价工具不会大开大合,即全面降准降息概率均不大。 尽管2019年1月和2020年的1月,央行均根据当时经济形势及货币金融环境,实施了全面降准,但考虑到当前经济基本面情况、通胀因素以及流动性状态等,2021年1月央行再度实施全面降准的可能性较小。 一方面,在央行持续通过大规模MLF操作向银行体系注入中长期流动性的背景下,当前中长期流动性已进入较为宽松的状态,央行降准的迫切性下降;另一方面,针对春节前市场资金面的趋紧,央行可通过加大逆回购操作规模、拉长期限等其它公开市场操作对冲。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就预计,今年春节前,流动性安排将是以MLF+逆回购+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或类似CRA(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的临时性流动性安排为主的组合。 王青也表示,目前,尽管不排除短期内央行可能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部分达标金融机构可享受一定幅度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但通过全面降准大规模释放中长期资金的可能性不大。考虑到接下来几个月政策利率调整的可能性也很小,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将持续处于“观察期”。
近日,获悉,一份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的文件已经下发。该文件显示,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请示》。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其他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多位业内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贷等机构定性与法律适用问题的明确都是应有之义。该批复文件属于司法解释,具有普适效力,所以不仅广东地区,全国其他法院审理同类案件也应当以此为依据。 针对小贷、融资担保等7类机构利率水平不再受民间借贷4倍LPR利率的限制,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凯分析认为,这绝非对小贷等机构利率松绑。在其看来,司法解释适用于裁判领域,金融监管层面对小贷等的利率上限划定,则属于监管领域,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不等于对小贷利率的全面松绑,以监管文件、指导口径等形式作出的利率监管要求,肯定也会有所跟进或更新,这是必然的,绝非松绑。 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对记者表示,将小贷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认定为金融机构,意味着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能适用于最新版的最高法民间借贷规定,也就是不会直接适用民间借贷4倍LPR利率保护上限等标准,相关民事金融纠纷的审判,会参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各金融机构行业的规定。比如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各会员机构不提供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此种规定,就是一种要求间接遵守的规定。 曾杰说,在刑事审判领域,该批复可能会引发进一步的讨论,即:小贷公司等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如果属于,那么擅自设立小贷公司,骗取小贷公司资金,转贷小贷公司资金等等,是否会涉嫌相关犯罪?这一系列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1月15日,记者也进一步从华南地区某地方监管局获悉,“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称,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司法解释,界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并取代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若根据最新LPR报价计算,当前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2020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已经连续8个月保持不变。 不过,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是属于有名合同,但在操作层面,有些业务是“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关系。对于这类业务,利率上限可能会受“一年期LPR的4倍”的约束。
今天(1月15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去年房地产贷款增速八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从2016年44.8%下降到了去年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