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风塑业发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经逐项表决,最终以93.4%的支持率高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 据了解,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用于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相关公告,国风塑业拟向产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亿元,其中产投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该定增方案目前已获合肥产投集团同意。 来源:深交所网站 PI薄膜项目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次董事会之前,国风塑业对聚酰亚胺膜项目进展情况作了专门的公告。 公告显示,聚酰亚胺膜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2条生产线分别于2019年6月和7月投料试车,并自2019年10月起将聚酰亚胺薄膜产品送下游客户验证,目前已基本实现批量稳定生产电子级聚酰亚胺薄膜产品。产品已先后通过欧盟REACH和ROHS以及美国UL认证,在多家下游客户获得验证通过,部分客户已实现批量使用,自4月以来订单充裕,产销平衡。 据了解,国风塑业自2016年建立了聚酰亚胺实验室从事聚酰亚胺材料相关研发工作,随着两条生产线的投产运营,掌握了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过程中的多项关键技术。 截止目前,公司已申请聚酰亚胺薄膜相关专利共25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目前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另有11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两项产品获省级新产品认定,承担合肥市"三重一创"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项目1项。 目前,国风塑业已掌握柔性电路板领域用聚酰亚胺薄膜配方及生产工艺全套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遮蔽用聚酰亚胺黑膜已开始进入产品送样验证阶段。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设聚酰亚胺薄膜试验线1条,配备整套国际先进的分析和检测仪器,为公司聚酰亚胺膜产业发展积极做好技术储备。 去年年扣非净利润大涨165% 据2019年年报显示,国风塑业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3.61亿元,同比增长10.24%;扣非后净利润为2101.33万元,同比大涨165.4%。 来源:国风塑业2019年年报 具体来看,2019年国风塑业各类产品毛利率全线提升。其中,塑料薄膜实现营收11.7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6%,毛利率为11.53%,同比提升2.45个百分点;工程塑料实现营收0.93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87%,毛利率为18.02%,同比提升3.88个百分点;新型木塑建材营收为0.93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86%,毛利率达19.59%,同比提升3.54个百分点。 另据年报披露,国风塑业产品远销日韩、东南亚、欧洲、北美等国家和地区,国外客户需求稳定,出口额在同行业名列前茅。 数据显示,去年国风塑业出口业务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25.13%,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了2个百分点。 助力国产替代化 公开资料显示,聚酰亚胺薄膜(PI薄膜)是世界上性能最好的薄膜类绝缘材料之一,在多个领域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包括电工绝缘材料、挠性覆铜板(FCCL)以及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如柔性OLED显示、窗膜、新能源等新型应用。 根据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的《"十三五"新材料发展报告》,2017年全球PI薄膜的市场规模为15.2亿美元,预计2022年将达到24.5亿美元。 目前PI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呈寡头垄断局面,技术封锁严密,全球产能主要由国外少数企业所垄断,包括美国杜邦、日本钟化、韩国SKPI、以及日本宇部兴产株式会社等,而国内企业生产的PI薄膜主要应用在低端市场,高端市场以进口为主,微电子级PI薄膜超过80%依赖进口。尽管PI膜技术壁垒较高,经过多年研发和技术人才积累,加之政策对高端技术领域的扶持及国内市场发展高端PI薄膜制造的需求不断增长,现阶段同样是国产替代最好的机遇期。 国风塑业专注于高端薄膜材料的研发与生产20余年,掌握了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过程中的多项关键技术,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随着国风塑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微电子级PI薄膜项目有望为公司业绩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与此同时,掌握先进技术专利的国风塑业,正在为打破PI薄膜的国际垄断、早日实现国产替代化而积极努力。 乒乓一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下为财联社梳理的《方案》要点: 《方案》目标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 2025年前重点任务包括: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 (二)基本原则 ——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体现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全国上下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着力在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增长动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 ——符合海南定位。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海南自然资源丰富、地理区位独特以及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等优势,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 ——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全方位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协调推进,使各方面创新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创新的整体效益。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准入便利、依法过程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四)实施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二、制度设计 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一)贸易自由便利。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1.“一线”放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一线”进(出)境环节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在确保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以联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不征税、不检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货物、物品按出口管理。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二线”管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照章征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无需办理报关手续,应在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装卸,与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场所经营企业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向海关传输货物进出场所等信息。 3.岛内自由。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及机构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监管,实现自由贸易港内企业自由生产经营。由境外启运,经海南自由贸易港换装、分拣集拼,再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转货物,简化办理海关手续。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实施“零关税”的货物,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 4.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 (二)投资自由便利。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5.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备案受理机构从收到备案时起,即开始承担审查责任。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 6.创新完善投资自由制度。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建立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等政策制度。 7.建立健全公平竞争
今年年初,银保监会等多部门部署,将养老金第三支柱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随着二三支柱的壮大,养老金投资管理规模也将水涨船高,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增量资金。 围绕“养老”议题,多位代表委员建言献策,如加速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深化扩大税延商业养老险改革试点、放开养老金投资限制、借助资本市场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等。 今年年初,银保监会等多部门部署,将养老金第三支柱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随着二三支柱的壮大,养老金投资管理规模也将水涨船高,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增量资金。 加快顶层设计 养老金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但我国三大支柱发展失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行情601601,诊股)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认为,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是建设多层次养老体系的重要突破口。 推进第三支柱建设,也成为相关政策层面的发力点。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年初表示,要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把第三支柱的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 银保监会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等。 试点扩容呼声高 业内人士指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是第三支柱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方向。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对其给予了特别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建议,有关部委抓紧研究出台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结合税延养老试点经验,优化制度建设,提升覆盖面;建立账户制,鼓励银行、保险、基金及互联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服务,提供银行理财、保险、基金等符合要求的金融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尽快完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包括扩大试点范围,提升个人缴费额度等;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力度,简化涉税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平稳。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长期资金增量 随着二三支柱的壮大,养老金投资管理规模料水涨船高,为资产管理行业带来一片“蓝海”,并将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增量资金。 在养老金投资管理上,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管机构、基金、券商等主体有望同台竞技。 泰康资产总经理段国圣日前表示,该公司在养老金管理方面之所以实现较好的规模,与投资业绩稳定关系很大。“养老金本身是长期资金,有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是一项核心竞争力。”他说。 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也成为不少资管人士关心的话题。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首席投资官王军辉建议,调整监管政策,拓宽养老金投资范围,逐步从严格的限量监管转变为审慎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表示,权益投资比例相对较低等问题,削弱了年金基金的长期投资增值能力。建议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资产的比例上限适当升至40%。 有分析称,若养老金权益资产投资“天花板”升高,资本市场有望迎来更多增量资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目标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建设智慧海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 八部门:商业银行要把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转移到实体经济领域 央行、证监会、发改委、银保监会等8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央行等8部委: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 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央行等8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央行等5部委: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北京小客车指标将向“无车家庭”倾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通告,对拟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主要调整包括: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调整配置时间等多个方面。 河南省印发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进一步明确5G网络建设支持政策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计划提出,成立省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5G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8月底前完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5G基站专项规划编制和发布,将5G基站建设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受疫情影响,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今年中小微企业“减负”需求更为迫切。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比如,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扩大金融服务有效性和可得性,加速银行数字化转型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等。 货币政策将更注重“直达性”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今年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迅速行动,3次降准释放1.75万亿元长期流动性,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增加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不断改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从央行数据看,4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主动下调贷款利率。比如,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推出普惠金融服务“大礼包”,提出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全年不少于310亿元的信贷增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政策优惠方面,该行鼓励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原则上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至少再降50个基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将更加注重“直达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比如,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畅通经济金融良性循环需多方联合发力。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将进一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督促大型银行继续发挥降成本“头雁”作用,加强对股份制银行的窗口指导;重点指导使用支小再贷款、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低成本的中小银行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从银行角度看,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推动银行加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据财联社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
金融委办公室近日表示,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将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业内人士预期,转板机制落地渐行渐近,有望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建立转板机制 促进互联互通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于3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等方面。 根据《指导意见》,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交易所可根据需要,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 “转板上市制度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将影响整个精选层的投资逻辑。目前精选层各项制度安排已逐步落地,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行等均将为转板制度出台提供保障。”安信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助理诸海滨指出。 “建立转板上市制度是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转板制度的探索和建立,将大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加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服务。”东北证券(行情000686,诊股)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新三板与交易所上市板块相比,在流动性、估值水平、融资规模、股东退出便利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公司成长发展,部分挂牌公司会产生转板上市、获取交易所市场服务的需求。 完善市场分层 对接区域股权市场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明确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挂牌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这将有利于新三板市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对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部分的互联互通。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认为,建立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包括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实现公开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市场的互动。 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此前发表署名文章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深化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研究区域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更顺畅转到新三板的机制。 提升服务能力 促进功能发挥 分析人士指出,转板上市服务对象主要为经过新三板培育已成长壮大的公司,其转板上市需经过公开发行、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等多道门槛检验,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板上市的情形。 “转板上市实施后,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出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生态。”诸海滨分析,本批创新层企业调整后,目前创新层中共有695家公司符合精选层财务条件,占比66%,未来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后备企业资源充足,无需担心优质公司流失的问题,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才是改革成功的核心因素,而精选层的带动和激活作用也将逐渐发挥作用。 此外,专家认为,新三板与其他板块是错位竞争关系,转板上市与IPO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新三板业内人士、董秘一家人创始人董秘崔彦军分析,转板上市的目标群体为通过新三板培育逐渐成长壮大的精选层公司。精选层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公司监管等方面与交易所市场趋同,与交易所市场具备相似的市场有效性,转板公司在上市前后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可以有效防止跨市场制度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