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乌鲁木齐讯(记者马呈忠)日前,记者从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2020年,新疆数字经济产值增长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 2020年,新疆出台5G基站直供电政策,建成5G基站6272个,覆盖全疆所有地级市;推动长城集团、中科曙光落地乌鲁木齐并建厂投产,带动乌鲁木齐信创基地加快建设。随着新疆数字经济快速壮大,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目前,新疆工业互联网应用已覆盖新能源、油气开采、装备制造等20多个重点行业。同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速,“疆企上云”企业达2万多家。 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尼加提·司马义表示,新疆将以5G建设为牵引,统筹建设大数据中心,加强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数字产业链布局。
2020年地方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多个省份增速在前三季度转正基础上继续加快,全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各地危中寻机、变中育新,新兴动能表现活跃。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政策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2020年经济年报已全部出炉。截至1月29日,全国31个省区市均发布了去年全年的经济运行数据,除受疫情冲击最重的湖北省外,其余省份均实现正增长。西部地区增速继续领跑全国。 经济增长好于预期 2020年,我国GDP同比增长2.3%,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元,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的积极变化,同样体现在地方层面。多个省份增速在前三季度转正基础上继续加快,全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从经济总量看,东部省份复苏势头强劲,广东、江苏、山东位列前三。2020年,广东省经济总量超11万亿元,连续32年居全国首位;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性突破10万亿元大关,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73129亿元。除粤苏鲁外,GDP总量超过5万亿元的省份还有浙江和河南。超过4万亿元的省份共有9个,除上述5省外,还有四川、福建、湖北和湖南。 从经济增速看,除湖北外其余省份均实现正增长,20个省份的经济增速跑赢全国,其中19个省份同比增速超过3%,增速前三均在西部地区。西藏增速居首,同比增长7.8%。贵州紧随其后,同比增长4.5%。云南同比增长4%。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河北增速领先,比上年增长3.9%。江苏同比增长3.7%,山东、浙江同比增速均为3.6%,海南、福建分别同比增长3.5%、3.3%。广东同比增速与全国同步,达2.3%。上海、天津、北京同比增速慢于全国增速,分别为1.7%、1.5%、1.2%。 在东北地区,前三季度率先实现由负转正的吉林省同比增速继续领先,全年实现2.4%的增长,黑龙江、辽宁的增速分别为1.0%、0.6%。 西部地区增速继续领跑全国。西部12个省区市中有9个省份增速在3%以上。重庆、甘肃、宁夏同比增速均为3.9%,四川、广西、新疆分别同比增长3.8%、3.7%、3.4%。陕西、青海、内蒙古增速分别为2.2%、1.5%、0.2%,慢于全国增速。 在中部地区,安徽同比增长3.9%,湖南、江西同比增速均为3.8%,山西同比增长3.6%,河南同比增长1.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同比下降5.0%。 2021年的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去年湖北经济严重受创,今年要全力回归正常,不仅要把损失的部分补回来,还要力争把应有的增长追回来。考虑去年低基数因素和潜在增长率,湖北将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在增长10%以上。 动能转换持续推进 2020年,尽管受疫情冲击,“新高”“突破”“提升”等依然成为各地经济年报热词,高质量发展有新进展。 从供给端看,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工业生产加快恢复,服务业生产持续改善。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有超过2/3的省份实现了三次产业全面增长。 2020年,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农业总产值超万亿元的省份;四川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总量突破5000亿元,增速创近15年新高;山西省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7%,较年初回升14.6个百分点;江苏省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2.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需求结构也在持续优化。从投资看,投资增速稳步回升,高技术产业和民生领域投资快速增长。在湖南,2020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6%,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增长44.2%;在重庆,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23.4%和39.8%。在广东,民生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4%。 从消费看,消费升级持续推进。疫情期间,线上线下融合提速,网上购物、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逆势增长。在江西,通讯器材类、可穿戴智能设备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0.0%、95.5%。在海南,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2.0%,化妆品类增长132.9%,金银珠宝类增长102.8%,通讯器材类增长11.0%。 从进出口看,对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浙江、安徽、江西、重庆等省份外贸规模创新高。2020年,浙江省进出口、出口、进口占全国的份额分别比上年分别提升0.7个、0.6个和0.7个百分点,创出新高;安徽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406.4亿元,比2019年增长14.1%;重庆市进出口总值6513.4亿元,同比增长12.5%,笔记本电脑出口值创新高。山东省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138.3亿元,增长366.2%。 2020年,各地危中寻机、变中育新,新兴动能表现活跃。在北京,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5.6%和24.8%,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在浙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0%。在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4%,创2017年以来最高水平。在甘肃,全年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增速比地区生产总值高1.9个百分点,新能源利用率达95%以上。 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2020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助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政策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2020年,北京市先后制定出台“免减缓、返补保”等30余项援企稳岗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1423亿元。江苏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5.9%,增速比上年加快18.3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7.4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49.9%。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2020年,贵州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7.2%,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54.5%。上海市推出一系列民生保障有力措施,居民转移性收入保持稳健增长,对全年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六成左右。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比上年缩小0.05,连续8年呈缩小态势,自1993年以来首次降至2以内。 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长。2020年,浙江省在册市场主体达803.2万个,企业282.0万家,分别比上年增长10.9%和11.2%。贵州省市场主体数量达346.76万个,比上年增长13.0%,特别是新建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14家,比2019年还多93家。 展望2021年,地方经济有望延续稳定恢复态势,经济运行将趋向常态。各地纷纷表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乘势而上,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近日,几则“全国多地个人住房贷款收紧”的消息引发关注。具体情况如何?经济日报记者选择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重点城市了解情况,发现目前除广州市部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出现上涨外,其他三地房贷利率暂无变化,但已有部分银行表示,今年贷款额度与往年相比较为紧张,可能会出现“排队等放款”情况。 具体来看,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广州地区首套房贷利率已调整为LPR+55个基点,二套房贷利率为LPR+75个基点,即首套房贷利率为5.2%,二套房贷利率为5.4%,此前分别为5.05%、5.25%。 除了四大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针对广州地区作出调整,其中,浦发银行在广州地区的首套房贷利率已调整为LPR+60个基点,二套房贷利率为LPR+80个基点,即分别为5.25%和5.45%,均较此前上涨30个基点。 相比之下,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房贷利率则无明显变化。北京地区多家商业银行、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均对记者表示,最近受传闻影响,前来询问房贷政策的客户明显增多,但目前没有接到政策变动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家商业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仍为5.2%,二套房贷利率仍为5.7%,但已没有折扣。”链家、我爱我家多位经纪人表示,从贷款额度上看,目前北京地区各家商业银行也暂未出现“排队等放款”现象,审贷、批贷的速度也没有出现明显变化。 “2019年银行内部还有利率折扣的余地,但2020年下半年后,受政策收紧影响,各家银行在系统操作上没办法给出折扣,目前也仍然没有折扣。”某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说。 尽管利率未变,但在上海地区已有部分商业银行的房贷额度出现紧张情况。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放款周期已由此前的两周左右延长至一个月左右,甚至更长。究其原因,这与近期监管层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有关。据了解,为了减少购房者的首付款支出,有些中介机构会联合商业银行,帮助购房者从银行贷出一笔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充当部分首付款,这无形中造成信贷资金变相流入房地产市场。 正因此,规范房地产信贷业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直备受监管层关注,也成为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曾一度被市场解读为个人住房贷款收紧的信号。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光大证券研究所曾粗略测算2020年上半年多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在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中,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超标,在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中,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超标。 尽管政策对超过上限的金融机构设置了过渡期并建立了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但部分银行仍面临一定的调降压力。“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针对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可以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央行相关负责人说。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春运机票价格有些特别。在线旅游平台去哪儿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25日,机票预订平均支付价格下降至651.36元,创5年来春运前机票预售平均支付价格最低值。 机票预订价格为何创5年来最低,这折射出怎样的市场信号,对航空公司和航空市场有何影响?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綦琦表示,之所以机票预订价格创最低,源于航空运输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往年春运,回家探亲、学生放假、休闲度假等航空运输客流叠加,往往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票价会出现高价、全价的情形。“今年春运,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鼓励就地过年政策出台,回家探亲、休闲度假等客流量大幅减少;在机场时刻和航空公司运力方面,由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航班数量大规模缩减,机场时刻和航空公司宽体机均可以投入保障春运,运力超过往年,供给显著大于需求,机票价格大幅降低成为必然。”綦琦告诉记者。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民航系主任李艳华认为,机票预订价格创最低,受到定价政策改革的影响。中国民用航空局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民航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范围,由过去5家以上(含5家)运营,下调为3家以上(含3家)的国内航线实现市场调节价,从而新增市场调节价航线370条。国内航线供给增大、需求降低,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扩大后,影响面也就更大,价格降低的幅度就更为明显。 机票价格走低对民航业如航空公司等会有一定影响。需求不足,平均票价持续处于低位,持续机票预付款总量较低,对航空公司的运营现金流是一个考验。这个阶段,最考验航空公司的科学管理和及时响应能力。但是,民航出行需求低是暂时的,李艳华认为,当需求快速反弹的时候,民航运输的价格也可以因此快速反应和调整。 綦琦这样给航空公司“支招”:“建议航空公司在需求低位和运输低量的阶段,及时调整传统定价机制,升级业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发现需求异动到机票调价和运力改变的时间周期。这也是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航空公司必须建立的新能力,本质上是提升航空公司全面运营管理能力。” 通过比照2020年疫情发展情况,专家预计,国内航空客运市场有望从2021年4月份开始企稳,在“五一”假期将会出现春节期间被抑制的出行需求集中爆发情况,暑假旺季将会持续高位运行。 与机票等交通出行方式预订“降温”相比,过去的一段时间,去哪儿平台上有关春节期间本地景区,搜索量较前一周增长七成,“酒+景套餐”搜索量增长四成。随着越来越多人选择就地过年,环境优美的城市周边度假型酒店、民宿热销。 专家认为,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和高品质休闲的需求仍然在增加,省内游、短途游等新兴航空市场将伴随着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而深化,支线航空、短途运输、低空旅游等通航业务将有望实现爆发式增长。(记者 崔国强)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政府督查可以采取开展检查、访谈、暗访;通过信函、电话、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开展“互联网+督查”等方式。政府督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对督查人员或者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 国家医保局公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两份文件规定,凡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需要满足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具备一定的经营许可资质、提供服务的人员等基本条件。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医保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流程进行监督。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等。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关注其他公众账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等。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有新规定! 民政部印发《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志愿服务情况和评价情况,应当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发现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使用虚假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可在网上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申请人可以到海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平台或者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海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来了!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负面清单》共27条,主要措施包括: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新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原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可溯源。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对其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认可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估检查。
刚刚,重大部署!中办国办发文,四大方面影响资本市场! 今天(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公布,这个重磅文件中哪些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内容?央视财经来帮你划重点。 一、我国将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 根据方案,我国将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二、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三、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 四、严格实施退市制度 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方案提出,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全文滑动查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 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 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 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 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 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 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 (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 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 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5.630, -0.23, -3.92%)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 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 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 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 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 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 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 (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 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 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 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46.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47.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48.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 49.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50.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 51.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破除本位主义,增强合作意识,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及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湖南长沙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从172.75亿元增长到约34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2.03%增长到约2.8%;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近10倍;高新技术企业从904家增长到2020年的4100家。科技创新,正成为引领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创”平台撑起新动力 “作为一个不沿边不靠海的省会城市,长沙创新能力能实现持续领跑,创新平台建设至关重要。”长沙市科技局副局长宋新和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长沙拥有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自贸试验区三大国家级发展平台,紧盯国际前沿、国家战略,把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摆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突出位置,围绕“22条产业链”和转型升级需求,引导企业组建自主研发机构,加快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共建技术研发。 战略平台、研发平台、转化平台日臻完善,多平台叠加优势逐步显现。持续的创新投入下,一批重大成果涌现。中联重科研制成功全球最长臂架泵车;长沙矿冶研究院研制的“鲲龙500”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车标志着我国深海采矿技术与装备跨入国际先进行列;铁建重工研制的敞开式全断面岩石隧道掘进装备实现我国同类装备从进口到出口的逆转……长沙市科技局提供的数据显示,高新技术产业中,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四大产业成为千亿元产业。 创新推动了城市发展,也撑起产业发展高地。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动下,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记者在天心经开区湖南大数据中心建设现场看到,建筑设计从纸上立起来,成为三维“透明体”,上面每个建筑构件尺寸、材质信息、厂家信息等一目了然。天心经开区规划建设组工作人员马伟告诉记者,将工程项目以三维数字模型呈现,不但加快了建设进度,且具有建造虚拟化、成本透明化、质量可追溯、管理精细化等优点。 大环境激活新资源 科技人才是创新驱动的源泉和引领产业发展的动力,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 近几年,众多城市凭借特色,各显其能吸引创新创业人才。敢为人先的长沙在2017年6月发布《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即“人才新政22条”,在加快引进培育、支持创新创业、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用政策含金量构筑起集聚人才新资源的“磁场”。 “吸引人才必须营造良好的大环境,长沙对创新产业人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胡轶波说,长沙近年来推进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创新政策,不断夯实企业的智力支撑,“科技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近三年,我们研究院引进人才100多人,研究院的200多人中外省人才占40%以上。” 记者了解到,为将人才引进来、留下来、用得好,长沙在人才引进及培养、科技人才创业扶持、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出多项措施,近三年新增各类优秀人才约40万人,中高端人才净流入量居全国城市前三、中部第一。 生产力转化“芯”能源 “中国梦,中国芯”,走进国科微位于长沙的总部,醒目的6个字让人倍感振奋,一个个“国内首款”数据更让人惊叹。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发展,企业是主体。近年来长沙从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三方面激发活力,掌握竞争和发展主动权。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创新能量转化为经济能量的必由之路。长沙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面向未来发展、本市产业及人民身心健康的前沿技术、交叉科学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政产学研长效对接机制,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随之而来的产业创新能力不断迸发。以“三智一芯”为主攻方向,科技攻关能力不断增强。飞腾CPU、麒麟操作系统、景嘉微GPU等形成自主可控软硬件生态体系,金属基压敏芯片技术突破并量产,第三代双季杂交稻亩产突破1500公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研制成功等,核心关键技术不断突破。 长沙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塨表示,下一步长沙将聚焦“三智一芯”,加速布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着力打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加大软件业重大专项支持,将“卡脖子”技术攻关作为突出支持方向;在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搭建协同创新研发平台,争取在年内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0%以上。目前,长沙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正不断提升创新能级,加速推进战略功能载体,组织核心技术攻关,加速聚集创新要素。(经济日报记者 刘 麟 谢 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