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文 位于沿海城市或外贸发达地区的银行,特别须注意防范非法买卖外汇洗钱风险,官方早在1998年就通过国务院第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被归类为洗钱的上游犯罪。 以下三种情境是银行可能面临的非法买卖外汇洗钱风险,第一种是地下钱庄通过虚构货物贸易进行非法买卖外汇。 2013年1月,义乌公安发现绍兴人赵某利用离岸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过千亿元,涉案账号事务数据高达130多万笔,交易对手也有14000多位,该案是典型的地下钱庄操作模式,赵某先在境内注册50多家公司,然后也在香港注册30多家公司,同时开立了500多个境内公司账户和370多个离岸NRA账户,这些公司都是标准的空壳公司,只用于非法买卖外汇,根本没有实质经营活动,通过虚构的货物贸易导出资金,资金流动特征和典型的洗钱行为特征相符,如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交易频繁、交易金额巨大,私户转公户交易频繁等。 另一个银行会面对的非法买卖外汇情境,是境外合法成立的货币兑换公司,在境内非法开展买卖外汇业务,这类情境的主要特征,是资金没有实际发生跨境流动,但实质上却已同时完成货币兑换和资金跨境转移,导致国家大量外汇流失,这种跨境替代性的汇款业务俗称“对敲”,不法分子通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设立账户,资金则通过地下钱庄进行外汇的兑换和汇款,是国际刑警组织所谓的“哈瓦那模式”。 银行可从几个角度发现上述情况,如资金流动仅限于境内个人账户间往来,或是资金呈现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现象,也可能网络交易地址均为境外同一IP地址;资金交易全部通过网银,收付款金额巨大,收付款账户来源于全国各地等异常现象。 在2014年就曾发生吴某等7人团伙在沈阳、大连等多家银行,共申请了42张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随后将这些银行卡交给在新加坡的汉生快速汇款公司老板汤某使用,汉生公司在新加坡通过网银操作这42张银行卡,用于跨境兑现业务,当客户需要用人民币兑换外币时,便将人民币汇入这些银行卡中,就能在新加坡提取兑换的外币,反之亦然,截至被查获为止,该团伙已实现转账交易七万多笔,金额超过26亿元人民币。 最后一种非法买卖外汇洗钱情境,是通过蚂蚁搬家型态,积少成多地买卖外汇。 2016年浙江青田县公安局发现辖区内金融机构中,有一位在服装厂打工的普通老百姓,一个月内的个人账户往来资金高达一亿元人民币,后来通过这条线索发现了一个非法买卖外汇团伙,每天交易金额可以高达四千万元人民币,一年多时间累计交易金额就有200多亿元人民币,是非常典型的积沙成塔、蚂蚁雄兵洗钱典型,通过把散户的外币现钞集中后,再将这些外币现钞通过不合法手段运往境外达成洗钱目的。 这类通过个人账户的买卖外汇洗钱手段,可能被银行发现的主要疑点,是个人职业与账户资金交易金额不符,或是个人账户间资金往来过度频繁,或是现金交易率过高,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等现象。 非法买卖外汇不一定有实际的跨境资金交易,银行要防范类似的洗钱上游犯罪,可针对以下的资金往来特征保持高度关注: 1.通过客户身份识别(KYC)及可疑交易监控可发现疑点 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公司主体,多具有典型空壳公司特征,只要通过客户身份识别手段便可发现疑点。 2.资金多呈快进快出、流水大、余额小等特征,与一般账户不同。 3.关注公司账户往来资金,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私转公、公转私等交易是否合理? 4.关注个人账户往来资金与个人职业间的合理性,不同个人账户间的交易金额是否异常?现金支取是否频繁?个人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地域是否合理?有无呈现全国性幅射等异常现象。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律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中国执业律师)
从流量到留量,“数字化课代表”飞鹤做对了什么? 对于企业而言,建设数字化在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势在必行。不难想象,未来每一个品牌,都将是数字化品牌。但在移动互联网人口红利触顶之后,用户的时间和注意力,成为品牌方争相夺取的稀缺资源,互联网流量生态正在发生一场大迁徙。并且伴随着消费者一系列不可逆转的数字化改变,用户的深度数字化势必会让企业自身的数字化成为必选项,为了建立用户与品牌长期关系的紧密连接,必须深入贯通数字化全链条。 对于品牌而言,品牌传播和产品销售可以通过全链路无缝连接,并且信息传播的逻辑不再以“货品优势”为核心,而是转变为“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为核心,用户群之间的社交网络互动,成为品牌实现品效合一的最大增长点。品牌方通过搭建从公域传播扩散到私域沉淀转化的全链路流量价值体系,构建自身的流量承接转化模型,并借助社交零售工具打造全链路数字化的闭环,便可让流量转化为销量、沉淀为留量,便可促进企业未来的长效增长。 在众多品牌的数字化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头部奶粉品牌飞鹤通过构建全链路数字化闭环,充分发挥了全渠道势能,利用数字化场景、技术、资产,最终实现与消费者的深度连接,成为母婴行业数字化中的代表。 如何构建持续增长的全链路数字化?“数字化课代表”飞鹤的尝试或许可以带来一些启发。 母婴新零售破局点:“数字化让品牌触角无限延伸” 数字化已是企业谋求长期生存的共识,构建企业的数字化体系亦成为各行业面临的新常态。《2019母婴行业人群洞察》数据显示,微信不仅成为母婴人群休闲娱乐的主要工具,还是获取/传播/分享母婴信息的主要渠道。而《2020中国“社交零售”白皮书》显示,母婴人群消费兴趣与决策受社群影响程度达到其它品类人群的1.8倍。 从这些数字中不难发现,“数字化养娃”已成为社交零售下的大趋势,用户习惯及用户触点正在全面向线上平台迁移。“用户在哪,品牌触角便要延展到哪”,在用户行为数字化的今天,品牌拒绝数字化就是在自断未来。 数字化不仅能够更加高效地触达用户、转化用户,还能够赋能企业内部整体运营管理,构建企业的数据资产。而针对品牌本身而言,数字化可以解决长久以来的一大痛点――“我知道预算浪费了一半,但不知道是哪一半”,真正实现品效合一。 以“数字化课代表”飞鹤为例,飞鹤通过朋友圈广告、公众号广告等公域流量为传播基点,通过广告素材及多种优惠活动组合进行精准投放,为公众号高效蓄水加粉的同时,也将精准流量引导添加客服的企业微信,再通过1v1的方式实现精准流量的社群沉淀。 在社群等私域流量池中,飞鹤通过用户互动、抽奖互动、内容科普、专家分享、直播等各种后续运营方式增强用户粘性并促进最终的高效转化。 在腾讯广告的助力下,飞鹤所搭建的全链路数字化模型值得众多品牌借鉴参考,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链路通过公私域流量的打通,将公域场景下的精准流量引导到私域流量池中,重点在于做好流量承接通路,不断优化精准流量漏斗;后链路通过企业微信、用户社群、线上直播等方式进行私域流量的承接及长期运营,并通过多样的数字化沟通方式实现用户的品牌信赖,这部分的重点在于提高用户活跃及粘性,并最终高效刺激产品销售转化。 根据飞鹤透露,通过私域流量池中的用户运营动作,飞鹤产品的复购率得到了不小的提高。这不仅大大降低了平均拉新成本,还提升了客户终生价值。 数字化反哺线下,打通全渠道重构增长力 传统企业对于数字化的最大误解在于,推进线上数字化将与线下渠道产生内耗,从而紊乱渠道及价格体系。但这种偏见的错误在于,它以对立的视角去看待数字化建设,从而把数字化描述为洪水猛兽。 事实上,数字化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挖掘增量用户,还可以赋能线下渠道进行运营提效,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促进企业整体增长。企业的重点在于,如何发挥线上线下的独特优势,相互搭配补充,以形成更长效的增长合力。 飞鹤所在的母婴行业长期以线下渠道作为重要战场,但在线下场景中,企业始终存在一定的低效难题。对于大量线下导购人员而言,相关用户信息均需要进行详细记录跟进,以往都是通过手工记录及电话跟进,效率相对较低且容易出错。飞鹤则选择通过企业微信有效发挥导购动能,让终端销售可以自动化地记录每一个详细用户信息,并通过标签化的方式分级管理,同时借助社群、朋友圈、1v1沟通的方式进行客户联系触达,并推荐相关优惠活动,提升终端销售效率。 构建全链路数字化同样也为飞鹤带来了更多用户增量并促进企业整体效率提升。 传统的线下渠道难以触达碎片化的需求用户,但线上社交渠道可以将这部分长尾用户进行集中沉淀整合,为飞鹤带来大量新增用户。今年3月底飞鹤进行了企业微信的社群迁移,通过一系列精细化运营措施,全面焕活妈妈们在社群中的社交势能,从而带动用户的裂变拉新。自此,企业微信也成为飞鹤数字化的重要阵地。 与此同时,数字化的推进促使了企业数据中台的构建,通过中台大数据不仅能够赋能全渠道的增长,还能促进企业整体的管理提效。根据飞鹤集团副总裁魏静透露,“现在我们驻场的一个导购人员,都通过他的手机去反馈消费者的信息,货品的信息,甚至这个超市进销存都要通过扫码来解决。一旦进入体系,我们就可以看到比如货少了该进货了。”由此可见,通过相关的大数据
瑞丰光电22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美国国会山网站18日报道,达拉斯县的委员会通过匿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一项决议,宣布将影响整个国家的种族主义定义为公共卫生危机。 该决议要求达拉斯县委员法庭(Commissioners Court)确定具体的行动来进一步提高多样性,并在委员法庭领导层、职员和合同方面确保反种族主义。此外,决议指示委员会在教育层面进行提高,旨在理解、解决和消除种族主义,了解它如何影响人类传承、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 在此之前,美国多个城市和县相继通过类似措施,宣布种族主义是公共卫生紧急状况,其中包括波士顿市及俄亥俄州、内华达州和密歇根州三个州的县城。 报道称,该法庭最高法官约翰·维利·普赖斯通过了这项决议。他在法庭工作数十年,也是首位成为最高法官的非洲裔美国人。
曾几何时,“比较优势”为自由贸易奠定了理论基础,并预鉴了上世纪下半叶风起云涌的全球化进程。 自1990年至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国际资本流动占GDP比重从5%猛增至21%,国际贸易从39%上升到59%,全球化行进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发展轨道上。在各种要素驱动下,一条条纵横全球却又层次分明的产业链不断发展与延伸,过去集中在一个经济体境内的生产线分拆为数十道甚至上百道工序,并根据成本和效率指标分发给世界各地的生产商。 欧美国家凭借工业革命积累的资本和技术的优势,始终主导着全球化的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一方面通过资本输出和产业转移牢牢把控着低成本地区的产业命脉与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通过强势货币与资源、财富挂钩(Bretton Woods System与Petrodollar System)模式建立的国际金融秩序,不断左右着国际贸易和区域市场。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兴经济体在产业与技术上的追赶愈发加快;资本、资源与劳动力非同步流动,也进一步缩小了全球劳动力薪资水平差距。发达经济体体内部也出现了分配不公、社会撕裂、民粹主义抬头等现象。 全球化的痛点在于:政府是自己的,市场是大家的。这种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政府诉求始终是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分歧与利益纠葛的一个重要因子。也正是由于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的缺失,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差距加大、利益分配机制扭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去全球化”的思潮也随之产生。此次海外疫情,使得“去全球化”思潮的影响无论是对西方国家的政府还是民众都要比疫情前更加明显。 时代的深刻变迁,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将全球化推向风口浪尖。昔日自由贸易培育的繁荣之花在世界政治风云诡谲的阴云里风雨飘摇。对于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发展始终是解决一起问题和矛盾的“总钥匙”。立足当下,未雨绸缪,构建更加安全、稳固、粘合且有韧性的产业集群,这是未来我们能够以最开放的心态拥抱世界的坚强底气。 我国拥有门类相对齐全、产值较大的产业集群,但是量大还需质优,当前核心竞争力的不足问题导致了部分产业利润不断收窄,一旦外部形势风吹草动,极有可能带来风险的链式集聚。 同时,作为人口大国,就业问题也是我们要兼顾的重要因素。一些低附加值产业暂时还不能因成本问题而主动转移或放弃。未来产业升级路向何方? 答案就是依托数字经济这个底层框架,以消费升级为突破口,构建技术引领驱动力,创新金融对产业的托举作用,稳住中小企业生命线,不断提升供应链体系与产业集群的内在韧性与外在粘度,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活力因子。 拥抱“数字”新时代 数字经济作为信息革命在经济领域的新形态,已成为信息产业中最具活力的细分市场。政府会议提出了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 4月份以来,各地政府纷纷发布2020年新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推动疫后经济恢复、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政府主导的新兴数字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发展,为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老旧设备无法实现数据采集和传输。制造业数字化需要集成、统一的管理平台,通过生产线、车间以及客户需求等端口的无缝对接实现产品、需求、流程、成本、管理的均衡组合。这是实现未来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 美国格林维尔工业区GE Monogram工厂,成排的工业级3D打印机正在将陶瓷基矩阵复合材料进行激光烧结,铣床的操作全部由机器人进行监控。内嵌的传感器将各种数据传输至云端的工业互联网进行分析。设备和电脑相互沟通交流,工厂的生产线通过数字化的方式与供应商、服务商、物流系统连接,不断优化生产。 在农业领域,Wintershine的子公司新加坡水产养殖技术公司(SAT)推出了一个智能浮动养鱼场。得益于智能传感器和系统,该养鱼场可调节鱼类的喂食、水的温度、酸度和其他更重要的参数。作为亚洲国家中的第一个此类水产养殖设施,这种具备气候适应能力的水产养殖设施承诺每年向新加坡家庭提供350吨鱼,以解决鱼类供应短缺的问题。 数字经济驱动的本质特征就在于通过“互联网+”“人工智能+”为产业协同创新赋能,不断增强应对外部市场变化的敏捷性、适应性和协调性。产业集群的数字化升级应围绕重点行业建设跨行业、区域、企业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同时,通过政策优惠、基金引导等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自动化”改造,提升自动化水平:通过政策补贴等方式推广信息系统及专业软件应用,促进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升;通过贴息贷款、费率减免等方式加强对生产环节和数字化工程基础设备的数字化改造;对于核心级大型企业,鼓励探索数字化平台搭建,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运营管理等全流程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运行。 构建知识集聚与技术辐射的产业集群网。 创新是产业集群发展的第一要义,但产业集聚不一定催生出创新型集群,行政边界的区位布局与产业分工也不一定能释放出集群预期的活力。 2009年,波特和科特尔斯在《产业区手册》一书中强调,集群是由供应商关系、共同的劳动力市场、竞争、知识溢出和学习效果的组合所驱动的。对于我国来说,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打造应立足于粘合知识集聚的科技园(中心)与传统产业集群的辐射网络。 纵观世界知名科技园(中心),有许多都在为全球创新做出巨大的贡献。如斯坦福工业园,从起初的租给工商企业或校友企业,到高科技企业聚集地,再到今日的硅谷,它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的所在。荷兰埃因霍温高技术园虽然面积只有1平方千米却吸引了来自85个国家150多个全球领先的科研机构和快速成长的高技术公司,在健康、能源和智能环境领域服务于全球,被评选为每平方米知识专利数居世界首位的智能社区。 随着我国交通网络的建设,城市间的时间距离愈发缩短,但城市与城镇的网络还有待进一步疏通。城镇作为当前众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载体与未来产业转移与升级的主阵地,是打通科技园区(中心)与辐射网络的“最后一公里”。因此统筹区域治理模式,通过建立多层次、多地域的科技园区(中心)+产业集群网络是构建创新型集群发展的主要路径。 知识辐射、产业集聚、数据共享、要素整合、网络构建成为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在这个过程中,紧密相关行业和支持性机构的互动既要有政府参与也要有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支持,更要有双方的共识,才能保证产业集群在特定的技术发展方向上不断深化拓展,形成难以复制的综合竞争力。 利用金融创新打通产业链条“血脉”。 我国产业升级的支撑在于中小企业。目前,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普遍共识。主要表现在直接融资渠道的缺失与间接融资渠道的不畅。对疫情影响下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企业的流动性支持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明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对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中”及以上的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予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资金支持。 在具体实践上,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政府增信机制+中小企业客户”模式,由政府通过专业化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进行增信;商业银行按照担保公司资本金或风险补偿资金的一定比例为增信对象金融贷款融资;也可按照“商业银行+特定融资主体+项目”模式,由特定融资主体统一承贷、统一还款,资金按项目分散使用,贷款本息偿还纳人特定融资主体考核,风险由财政专项基金兜底。 探索充满活力的直接融资渠道是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有效方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14次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未来,应通过设立多层次的场外市场,中小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商业模式选择适合自身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引导更多市场化资金通过多种形式进入场外市场,增加中小企业交易的流动性。通过跟投制度的设计、锁定减持的规范、市场化的机制强化,减少和避免中小企业在治理方面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立足于大数据下的产业链金融产品创新是大势所趋。数字化进程将极大推动产业链金融产品的创新与运用。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多次提及以科技手段提升产业链在线金融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并对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订单融资、保险增信等融资方式进行了明确的指引和要求。产业链金融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对等机制的建立。可以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信息获取的问题。通过产业链金融信息平台的构建,金融机构可以动态掌握企业经营数据情况,实现风险的甄别与防控,为金融机构决策提供支持,进而为全产业链进行输血与支持。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当前国际环境发生剧变的情况下,未来面临的挑战与变化会越来越多。
因为一个视频,微信再次被置于“监测用户聊天记录”的烤火架上。 最近,微信官方通过“谣言过滤器”推文,澄清“微信监听用户聊天记录”的谣言。该谣言起于某短视频声称微信正在监听用户的聊天记录,并传授“关闭微信监听的诀窍”。虽然其内容实际上是指导用户如何关闭微信个性化广告,但事关个人隐私,甚至是个人聊天信息的安全,有关“个人信息安全”这一话题,挑动了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敏感神经。 历年两会上关于“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提案都会被热议,但个人信息权益的复杂性和法律的严肃性,使得个人信息保护法一直难产,反倒是一件件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案件不断发生。银行员工私打客户交易流水、贩卖客户信息牟利、各种APP非法收集信息…… “大数据时代,人人都在裸奔”成为网民的一句口头禅。在我们看见的、看不见的地方,个人信息黑产规模在不断的扩大着,信息“裸奔”的时代,了解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要。 你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 如果我们将任何一种通过“获取信息牟利”的行为定义为一种诈骗行为,那么一个典型的“诈骗组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社工库(基础数据库)和欺诈获利。 “社工”的意思是社会工程,在黑客圈指一种黑客攻击以获取情报和信息的方法。而“社工库”就是诈骗组织把通过社工窃取的信息全部存储起来整合成的一个数据库。 看起来比较复杂,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社工库是通过各种手段收集信息所组成的一个数据库。 数据库中集合了海量的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手机号、各类网站的账号、密码、安全问题、家庭住址、家庭亲戚关系、收货信息、交易信息等。而社工库也会因诈骗的规模、技术的高低等因素各有不同。 社工库数据的个人信息来源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黑客非法入侵,通过盗号、木马等方式盗取大量信息;第二种是能够接触到个人信息的内部工作人员盗取出售信息;第三种是网络爬虫等方式非法爬取的数据信息。 黑客会通过入侵、拖库、制作木马、制作钓鱼网站、制作欺诈主控系统等技术手段,雇佣大量“马仔”进行社工、使用木马、使用钓鱼网站,而马仔们得到黑客技术方面的支持后,更容易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例如,2017年,某大型国际高端酒店就曾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涉及的银行卡信息超过几十万,损失高达几千万。 而通过内部工作人员盗取信息则显得更加“高效”,也更加容易获取更有价值的个人信息。例如近期曝光的某银行员工私自贩卖个人客户信息的行为。 至于通过爬虫等技术方式获取信息的行为,随着监管行为的更加严格和反爬虫技术的发展,正在慢慢减少。 变现其实是个“技术活” 有了庞大数据量和详细信息的社工库,诈骗组织就有了一个获利的基础,将这些信息“变现”也就不成问题了。 一种获利方式是信息倒卖,简单粗暴。诈骗组织通过马仔在QQ群、论坛、暗网等各种渠道出售有价值的信息,马仔们又通过各种渠道雇佣成百上千个半职业的诈骗分子,同时各个人员之间又存在信息倒卖的关系。这就导致一个没有任何资源、技术的“新人”,可以轻松通过求购数据、求购技术,进入诈骗组织进行获利。这种信息倒卖方式多以信息数量计价,因此不可避免的充斥了各种假数据和无效数据。 当然,各种信息的价格也会有所不同,在黑市,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证信息也许可以卖到20元,一个博士的学历信息则有可能卖到50元。更值钱的信息则是“银行账户流水”,力压“酒店开房信息”,成为个人信息黑产中的“钻石级信息”。理由也很简单,银行流水包含众多调查线索,用途多多,“池子诉某银行”事件便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另一种获利方式则显得更有技术含量。诈骗组织通过盗用账户、盗用银行卡、个人诈骗、企业诈骗、套现、洗钱等方式,把社工库的信息变现。相对来说,这种方式对于信息的要求更“成套”,也就是说需要同时具备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有了这些信息,诈骗组织中的“技术工种”就可以通过寻找银行网上支付、第三方快捷支付、无卡裸扣等支付漏洞,将盗取的银行卡信息在网上进行盗刷或转账了。 很显然,相比于简单的信息倒卖,这种方式更加需要技术实力和成体系的组织,因而危害也更大。 我的信息我做主? 在知道了你的信息是如此的值钱后,也许你对“自己的身体才是最值钱的”这句话有了新的认知(个人体貌特征等都是个人信息)。但是既然值钱,那就不可避免涉及归属和处置的问题,也就是说:所有和我有关的信息,都是属于我、可以由我处置么?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落在《民法通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法律中,尚且还没有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也缺乏对于“个人信息权”的准确界定。 但是,欧盟的《统一数据保护条例(GDPR)》给了我们非常好的参考。GDPR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严厉性和广泛适用性给了全球其他国家非常好的示范。 GDPR将个人数据保护纳入人权范畴,以人权至上为保护原则。根据有关条款,数据主体作为数据的权利人,有以下几种权利: 第一,知情权,即数据的控制者(如各网站和APP)必须得简单明了的告诉用户,用户们的数据是如何被收集处理的。 第二,访问权,即用户可以浏览、确认自己在该网站(APP)上的个人数据。例如用户可以查看在购物网站上的浏览“足迹”,且数据控制者不能因此项服务对用户收费。 第三,反对权,用户有权拒绝数据控制者基于其合法利益处理个人数据,也有权拒绝基于个人数据的营销行为。也就是说,理论上如果用户反对,企业不能通过对用户的分析进行“精准推送或营销”。 第四,限制处理权,当用户提出投诉时(例如针对数据的准确性),可以限制数据控制者不再对该用户数据继续处理。 第五,反自动化决策,若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处理(包括画像)作出决策影响了用户时,用户可进行拒绝。 第六,数据被遗忘权(删除权),即用户有权要求删除有个人有关的留存信息。放在互联网语境下,就是要允许用户注销、删除各种账户。 第七,数据可携带权,用户将其个人信息从一个信息服务提供者转移至另一个信息服务提供者。例如,用户可以将其Facebook中的各种照片和资料转移到Instagram上,而在这个过程中,Facebook不仅不能干涉,还要配合用户提供服务。 当然,以上这些仅仅是简要的解释,实际中还会有一些例外情况。同时,GDPR号称“最严数据保护条例”,其他国家包括我国在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并非是对GDPR保护条例的照搬,而是作为参考。 绝对严格的监管带来的是企业合规成本的飙升,GDPR通过复杂的连锁反应,对欧盟数字经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事实上,数据严监管的负面效应已经显现,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年)》显示,2018年美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2.34万亿美元,中国保持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地位,规模达到4.73万亿美元,其他各国则显著落后于中美。可以看到,欧盟在这波数字经济浪潮中,已经显著落后于中美。 尽管如此,安永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亚太区金融机构普遍都预计各国会像GDPR看齐,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从这个方面来讲,即便国内现在没有法律对上述信息主体权利作出规定,也有希望在未来真正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 先保护自己的身份免遭盗用 鉴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此重要,每个人都希望找到一些简单又行之有效的方式,以避免自己成为被盗用身份的受害者。但是事实上,在个人信息的使用上,安全和便捷历来是此消彼长的状态,技术的发展可以带动两者的同步提升,却无法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 在我们享受到如此便利的互联网服务时,就必然会一定程度上让渡个人信息的安全。公共讨论中的“互联网时代,隐私已死”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用便利换隐私”的结果。 但是当互联网成为一种公共服务,每个人都缺少不了的时候,显然需要政府(立法)出面解决信息过度使用的局面。最小采集理念在发达国家已经被普遍采纳,国内的公权力机构和企业如何遵守这一底线,显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但是对于个人而言,当我们身处这样一个既定的信息时代中,最起码可以先注重自己的行为,保护身份信息免遭盗用。 首先,不要把明显的各类纸质信息随意丢弃,例如银行单据、快递信息等。保管好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文件记录,当不要的时候,要及时销毁。 其次,牢记所有账号密码,尽量不要所有平台用统一的账号密码登录。如果实在难以记住,可以试着通过可加密的方式记录。 最后,每年至少去央行征信中心或银行等机构查询一次自己的征信报告,确保自己没有“被贷款”或“被法人”。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网易和京东28日通过了港交所的上市聆讯,这意味着京东和网易6月将启动招股。 网易CEO丁磊29日发布了美股上市20年来的首封致全体股东信,表示网易正准备在香港二次上市。 网易在港交所披露了最新持股情况。网易目前有两位持股超过5%的大股东,其中丁磊持股14.56亿股,占总股本的44.7%,Orbi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持股数为1.674亿股,占总股本的5.1%。 网易表示,美国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由美国众议院通过及经美国总统签署,法案可能会令投资者对受影响发行人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能及时满足法案施加的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检查要求,网易可能会从纳斯达克除牌。 有消息称,网易将于6月2日至5日公开招股,估计集资额比市场传闻的10亿至20亿美元(约78亿至156亿港元)进一步增加,最终募资可能在20亿至30亿美元(约156亿元至234亿港元)。至于京东,则计划在6月8日至11日公开招股。 网易日前发布的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净收入为170.6亿元,同比增加18.3%;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35.5亿元,同比增长近30%,各项数据均超市场预期。 随着京东和网易回港上市的脚步渐近,两家公司最近动作频频,为二次上市造势。28日晚,京东宣布正式战略投资国美零售,以1亿美元认购国美零售发行的境外可转债。同日,网易智慧企业举办了一场以“内生的力量”为主题的年度见面会,同时发布两款新品——网易定位和网易互客。 去年11月,阿里巴巴赴港二次上市成功,募资额达150亿美元,揭开了美股中概股回归的序幕。 对此,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随着越来越多中概股加速回归港股和A股市场,中长期来看港股和A股的新经济行业将会出现新一轮的投资机会。 申万宏源认为,中概股回归利于扩容国内市场核心资产池,亦有助公司价值发现,利好公司的流动性和估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