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7日,一枚比特币的价格报3.9万美元,这是继1月8日首次突破4万美元关口后,又重新回到高点。相较于年初的不到3万美元,涨幅逾25%。 有暴涨就有暴跌,是比特币的一贯表现。就在今年1月11日,比特币从近4万美元跌至3万美元,一天之内狂跌近20%,逾20万人爆仓,涉及金额近140亿元,币圈“哀嚎一片”。 暴涨暴跌之下,有人疯狂加码,寄希望于“搏一搏”实现财富自由,也有人直言不讳,认为比特币是一场“巨型泡沫”,币圈人是名副其实的“赌徒”。那么,比特币行情为何如此波动?未来走势怎样?此时入局可能面临哪些风险? 暴涨暴跌是常态 “比特币是一种高风险类资产,价格波动非常大,暴涨和暴跌并不是偶然,而是常态。”知名数字资产交易平台OKEx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威廉对记者表示。 回顾比特币的过往行情,用“过山车”来形容十分贴切。据统计,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比特币月均涨跌幅超过10%的一共有8个月。在更早的2017年12月,比特币创下19783美元纪录,随后价格一路下跌,一度快跌破3000美元,一年内大跌80%。 自去年10月以来,比特币在海外部分机构投资者的追捧下迎来牛市,从1万美元涨到最高4万美元。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多中小投资者开始尾随入场,并采用贷款、衍生品交易的形式加杠杆炒币,尤其在去年12月下旬比特币价格突破2万美元后,这种现象愈演愈烈。 “从历史经验来看,一个泡沫周期可以分为孕育、繁荣、亢奋、困境、衰退五个阶段,近期市场的暴跌,以及随后的反弹,只不过是在泡沫周期中困境阶段的典型表现之一。”李威廉表示。 避险情绪的上升也成为推动本轮比特币牛市的重要原因。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球经济低迷,全球主要央行实行宽松货币政策,推高了市场通胀预期。为了规避名义本金的受损,以及追求更高收益,投资者囤积现金的需求自然演变成对黄金和比特币的需求。 但目前情况发生了变化。李威廉表示,随着疫苗在各国上市,将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在经济恢复预期和高通胀预期的双重压力下,市场猜测全球主要央行将逐步退出现有的宽松政策。特别是近日公布的2020年12月美联储会议纪要中,首次出现缩减购债规模的讨论,这强化了市场对未来货币政策的分歧。“所以我们看到了最近几天比特币的暴涨暴跌。”李威廉说。 未来或将陷入萧条 尽管比特币的疯涨使得一些投资者趋之若鹜,但同时也引发越来越多的泡沫警告。 不同于股票或债券,比特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也缺乏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不会产生任何可预期的现金流,其价格受供需关系主导明显,呈现出大幅度波动。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这其中必然存在大量的泡沫。 Convoy Investments LLC联合创始人Howard Wang在近日的报告中表示,比特币正处在泡沫中,其当前的增长率是难以为继的,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投机资产。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首席投资策略师Michael Hartnett公开表示,最近比特币价格的飙升可能是另一个投机狂热的案例,比特币看起来像“一切泡沫之母”。 对于比特币未来的走势,市场分歧也较大。其中不乏叫好者,有人预测,比特币将在未来两年内达到现在价格的10倍以上。 但更多的则是担忧。先锋领航投资策略及研究部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王黔认为,比特币的供给是有限的,供给量不能随着经济活动的增长而扩大,这意味着比特币虽然可以避免通货膨胀,但必然会带来通货紧缩。因此,比特币难以成为合法的支付方式,也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古根海姆投资公司首席投资官Scott Minerd不久前在社交账户上发文表示,“比特币的抛物线式上涨在短期内是不可持续的”“是时候把一些钱拿出来了”。 “在当前高通胀、低增长的经济环境下,海外机构投资者大举入场。但机构投资者在乎的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非‘比特币信仰’或‘区块链革命’这类情怀。”李威廉说,从中长期看,疫情得到逐渐缓解后,随着经济的逐步复苏,全球货币政策也将由宽松转为适度紧缩。届时,机构投资者很可能会抛售比特币,比特币市场将陷入萧条。 参与要做好破产准备 一边是比特币价格一路狂飙,另一边是虚拟货币交易所跑路、交易平台频繁宕机、诈骗勒索等一系列负面消息不断传出,潜藏在虚拟货币火爆市场背后的风险逐渐暴露。 部分交易平台存在恶意宕机操控市场的行为。比如,1月11日,全球最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之一——Coinbase出现持续4个多小时的宕机,期间用户无法正常完成交易和提现。有市场人士怀疑,Coinbase可能存在操控市场的嫌疑,这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交易操作,还可能因价格变动太快使投资者被迫爆仓。 中小型交易所跑路也平添了投资比特币的风险。仅在去年年末的3个月里,就有BG交易所、CEO Global、DragonEx等10余家交易所宣布暂停提币或消失跑路。这些交易所服务器往往设置在境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一旦发生交易所跑路,投资者维权将颇为艰难。 此外,比特币投资还受到黑客入侵、诈骗勒索等问题困扰。据相关统计,2020年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事件达到151起,较2019年增长4倍,损失超过32亿美元。 “比特币是高风险投资!如果要投资比特币,请做好血本无归的准备!”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近日发出警告,且在1月6日,FCA已禁止向散户投资者销售追踪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产品。在我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早在2017年9月就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代币发行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全球日趋严格的监管无疑将给比特币带来不确定性。对此,李威廉提醒,投资者应正确认识比特币的投资定位,比特币是高风险类资产,不要试图通过投资比特币来实现所谓的财富自由,投资比特币要做好亏损的准备,对于采用举债、高杠杆炒币的投资者来说,可能需要做好破产甚至负债的准备。 (编辑:文静)
董少鹏 1月28日,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议,部署新的一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会议认为,证监会系统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了对资本市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即讲政治才能明方向,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才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才能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忠专实”的干部队伍是监管事业重要支撑。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一系列有力举措已经在路上。此次会议有一些新的提法,传递出积极监管信号,值得所有市场参与者认真思考。 第一,“注重发挥市场内生机制作用”。 对证券市场来说,内生机制主要是供需平衡机制和定价机制。近年来,监管者坚持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常态化的理念,努力降低外部力量对市场涨跌、对市场主体依法竞争的干扰,坚持该由市场决定的交给市场决定。易会满主席提出“四个敬畏”的监管理念,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内在机制的作用。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证券市场做到了常态化举措和应急措施的相互协调,稳步扩大注册制试点范围,扎实推进改革开放新举措,实现了融资规模、市值规模、股市指数稳定增长,市场主体获得感增强。注册制继在科创板试点后,已在创业板落地实施,在全市场推广的预期强烈,这说明公众对市场化方式解决供需矛盾、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是认可的。 当然,注册制改革不是孤立存在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把发行上市关,严格退市制度,严格执法,是保护市场内生机制的四个重要方面。过去两年来,监管者遵循系统观念,以注册制改革为核心,完善制度、补上短板,着力优化市场生态,大幅度拓展了市场化建设的深度。2021年,要在此基础上,推进注册制配套制度改革和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约束,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全面落实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同时要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优胜劣汰。 第二,“合理确定资本市场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这个提法很新,新在“合理”二字,指的是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做到措施实、落地实、效果实,防止举措“大波轰”、行动“口号化”。只有遵循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深悟市场供需两方面特点、特别是阶段性特点,才能拿出既紧扣发展重点任务又吻合市场需要的举措,并以此凝聚更多更大共识。完善IPO、再融资制度,落实退市制度,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提升金融期货期权体系,都要充分考虑实体经济需要、市场主体预期稳定、市场运行安全有序,要把改革、发展、稳定、执法统一起来。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证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方面可以大有作为,但同时,围绕注册制改革,还应对各类科技创新企业的合理定位、融资需求、产出周期、考评标准、风险控制等做出制度性安排。这并非一件易事。证监会提出,要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拟上市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切实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 第三,“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 推进中长期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使之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运行的长期资本,是当前的重要课题。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投融资双方依据对称的信息确定发行价格成为市场共识。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市场涨跌幅限制放宽,退市机制更具刚性,炒短、炒小、炒新的投机风受到遏制。这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打开了空间。 前不久,监管层明确提出“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这是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一环。推动储蓄转为投资,并不是要鼓励每个储户都成为股民,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种产品和服务,为个体投资者提供转化平台。要进一步壮大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力量,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鼓励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让普通居民选择“委托机构”的天地更宽。 要加大政策倾斜和引导力度,稳步增加长期业绩导向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它们承接储蓄转化来的投资。将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要完善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鼓励长期投资的会计、审计、财税等基础制度和关键政策,实施梯度税率措施。要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进入股票、债券市场的渠道,增强外资参与便利度,以开放促改革。完善对个人投资者中长线投资的鼓励政策。 较高的市场治理水平和完善的优胜劣汰机制,是吸引长期资金入市的关键。所以,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不仅要出台对中长线投资者的鼓励政策,更要把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好、稳定住。 第四,“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 这一提法是在“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项下讲的,很有针对性。近几年,针对金融体系中的重点风险源,监管层坚持标本兼治、消化存量和遏制增量并举,实施了“精准拆弹”“挖渠导流”等重大举措。在证券市场领域,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伪私募”等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处置。在处置这些风险过程中,大家充分认识到“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思维和做法本身就是巨大风险,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必须对风险防控实施全流程、全链条、全场景覆盖。 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股票场内场外质押提出来的。通过一致性实施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压实控股股东责任等措施,取得了实效。笔者认为,这一经验对于证券市场具有全局性意义,证券监管部门要会同其他监管部门和机构,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真空。这样,才能系统化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高质量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筑牢保护网。
1月28日,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议,部署新的一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会议认为,证监会系统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了对资本市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即讲政治才能明方向,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才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才能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忠专实”的干部队伍是监管事业重要支撑。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一系列有力举措已经在路上。此次会议有一些新的提法,传递出积极监管信号,值得所有市场参与者认真思考。 第一, “注重发挥市场内生机制作用”。 对证券市场来说,内生机制主要是供需平衡机制和定价机制。近年来,监管者坚持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常态化的理念,努力降低外部力量对市场涨跌、对市场主体依法竞争的干扰,坚持该由市场决定的交给市场决定。易会满主席提出“四个敬畏”的监管理念,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内在机制的作用。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证券市场做到了常态化举措和应急措施的相互协调,稳步扩大注册制试点范围,扎实推进改革开放新举措,实现了融资规模、市值规模、股市指数稳定增长,市场主体获得感增强。注册制继在科创板试点后,已在创业板落地实施,在全市场推广的预期强烈,这说明公众对市场化方式解决供需矛盾、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是认可的。 当然,注册制改革不是孤立存在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把发行上市关,严格退市制度,严格执法,是保护市场内生机制的四个重要方面。过去两年来,监管者遵循系统观念,以注册制改革为核心,完善制度、补上短板,着力优化市场生态,大幅度拓展了市场化建设的深度。2021年,要在此基础上,推进注册制配套制度改革和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约束,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全面落实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同时要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优胜劣汰。 第二,“合理确定资本市场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这个提法很新,新在“合理”二字,指的是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做到措施实、落地实、效果实,防止举措“大波轰”、行动“口号化”。只有遵循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深悟市场供需两方面特点、特别是阶段性特点,才能拿出既紧扣发展重点任务又吻合市场需要的举措,并以此凝聚更多更大共识。完善IPO、再融资制度,落实退市制度,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提升金融期货期权体系,都要充分考虑实体经济需要、市场主体预期稳定、市场运行安全有序,要把改革、发展、稳定、执法统一起来。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证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方面可以大有作为,但同时,围绕注册制改革,还应对各类科技创新企业的合理定位、融资需求、产出周期、考评标准、风险控制等做出制度性安排。这并非一件易事。证监会提出,要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拟上市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切实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 第三,“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 推进中长期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使之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运行的长期资本,是当前的重要课题。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投融资双方依据对称的信息确定发行价格成为市场共识。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市场涨跌幅限制放宽,退市机制更具刚性,炒短、炒小、炒新的投机风受到遏制。这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打开了空间。 前不久,监管层明确提出“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这是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一环。推动储蓄转为投资,并不是要鼓励每个储户都成为股民,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种产品和服务,为个体投资者提供转化平台。要进一步壮大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力量,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鼓励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让普通居民选择“委托机构”的天地更宽。 要加大政策倾斜和引导力度,稳步增加长期业绩导向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它们承接储蓄转化来的投资。将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要完善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鼓励长期投资的会计、审计、财税等基础制度和关键政策,实施梯度税率措施。要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进入股票、债券市场的渠道,增强外资参与便利度,以开放促改革。完善对个人投资者中长线投资的鼓励政策。 较高的市场治理水平和完善的优胜劣汰机制,是吸引长期资金入市的关键。所以,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不仅要出台对中长线投资者的鼓励政策,更要把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好、稳定住。 第四,“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 这一提法是在“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项下讲的,很有针对性。近几年,针对金融体系中的重点风险源,监管层坚持标本兼治、消化存量和遏制增量并举,实施了“精准拆弹”“挖渠导流”等重大举措。在证券市场领域,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伪私募”等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处置。在处置这些风险过程中,大家充分认识到“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思维和做法本身就是巨大风险,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必须对风险防控实施全流程、全链条、全场景覆盖。 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股票场内场外质押提出来的。通过一致性实施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压实控股股东责任等措施,取得了实效。笔者认为,这一经验对于证券市场具有全局性意义,证券监管部门要会同其他监管部门和机构,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真空。这样,才能系统化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高质量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筑牢保护网。
“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落实落地”。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下称“会议”)上定调了今年资本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具体内容包括“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退市改革方案落地见效”、“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等。 笔者认为,上述工作重点不仅是资本市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了“改革”和“开放”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承担着资本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任。 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条件逐步具备。会议提出,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 “经过科创板、创业板两个板块的试点,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条件逐步具备。”去年10月份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时表示,“选择适当时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 笔者认为,随着各领域各环节改革的落实落地,注册制在全市场推进的速度也会加快。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会议提出,统筹抓好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退市改革方案落地见效,严格退市监管,拓展重整、重组、主动退市等多元退出渠道。 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这个功能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质量来体现的。因此,一直以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证监会也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10月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其中明确提出“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 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12月31日晚间,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了修订后的退市规则,这份被市场形容为“史上最严退市制度”的实施将加速A股市场的优胜劣汰。 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形成与国际金融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去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 在2020金融街(行情000402,诊股)论坛上,易会满表示,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证监会将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这意味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从管道式、单点式向制度型、系统性转变。笔者认为,制度型开放是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阶段性成果。在“十四五”时期,制度型开放将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推进与全球资本市场的开放融合。 可以预见,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将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之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特别是,把资本市场发展放在整个大市场体系当中加以谋划和部署,有助于增强改革合力,达到协同促进效果。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是2020年11月2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当时一起审议通过的还有《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等。出台这些改革文件,目的是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所以,我们务必从全局高度来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任务,坚持务实有效、力求高效,防止走偏或力所不及。 第一,资本市场与其他四大要素市场都有紧密联系,具有极高的信息敏感度,要发挥好资本市场价格机制的反馈作用。 把资本市场与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市场放在同一章节安排部署,体现了对要素市场发展的系统性思考和长远规划,因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步骤都应当充分考量与整个要素市场体系的协调。 资本市场的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和各类投资者。几乎所有上市公司都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配置,只是基于行业属性和市场定位的不同,五大要素配置的比例和情境不同而已。可以说,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就是生产要素的配置成果;而经营者需要对这些要素价格变动的曲线熟稔于心,随时调整经营策略。投资者主要基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以资金进出的方式参与资源配置。同时,资本市场价格波动也会作用于其他要素市场,促使其他要素市场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对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所以,此次出台的“方案”重点强调了资本市场入口关——股票发行注册制、出口关——常态化退市机制、理性定价者——机构投资者,并且强调要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既要把合适的投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也要防止买卖双方非理性博弈,通过信息透明、监管透明、严刑峻法保证市场秩序稳定,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资本市场。 第二,全面性市场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将与资本市场内部改革形成呼应效果。 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产权保护机制、公平竞争体系、信用制度、整体营商环境的匹配。“方案”在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方面,明确了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在海南省、深圳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行准入特别措施,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放宽准入试点;部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增强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这些措施将促进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市场主体在准入平等、标准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真正按照市场需求配置资源、调整生产和流通,提高效率,优胜劣汰。 “方案”在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方面,明确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系列措施,这将倒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聚焦主业,加快创新步伐,提高生产、经营、服务质量。这与证监会推动的上市公司提质行动、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行动是一致的。很多上市公司是行业领先者,这一群体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肩负着重任。上市公司在提升经营绩效的同时,还可以给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这也是改善和提升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 所以,中央部署全面性市场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有望形成资本市场内外联动、相互促动的改革发展局面。 第三,“大监管”部署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方案”强调了“大监管”理念,规划了“大监管”格局。在推进综合协同监管方面,规定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了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强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方案”还就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作出规定,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制定了基础性条款,还重点规定了对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这些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细则,织牢行政监管、自律监管、舆论监督、市场主体自我约束的监督体系,与严格执法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依法治市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和监督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权、依法维权、依法竞争。 “大监管”与“大市场”是相互匹配的,各个市场环节都依法有效运转,才能建立平等、公正、开放、诚信的大市场,各个市场主体才能有更大的获得感。我们相信,资本市场也将在打造高标准市场体系进程中取得新的成就。
一、商票及商票市场 (一)商票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二)商票的分类 1.按介质分 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按介质划分可分为纸质商票和电子商票两类。 2.按类别分 商票按类别划分可分为一般商票和供应链票据两类。供应链票据是指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的各类商票业务行为。除供应链票据之外的商票为一般商票。 (三)商票市场 1.商票市场发展概况 近年来商票市场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商票市场业务量增长迅速,以电子商票为例,2020年电子商票承兑发生额3.62万亿元,较17年增长90.63%;贴现发生额1.03万亿元,较17年增长58.87%;转贴现增长较为缓慢,发生额3.15万亿元,较17年增长15.68%。 (2)业务量占比小、变化少。虽然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近年来增长迅猛,但其在市场中的占比仍然较小,且变化幅度较小,仍以电子商票为例,电子商票承兑业务四年来围绕15%的占比上下波动,贴现占比、转贴现占比分别围绕8.21%、7.38%波动。 (3)承兑占比高于融资占比。从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数据看,商票承兑的市场占比远高于商票贴现、转贴现的市场占比,说明商业银行对商票融资较为谨慎,仅少数企业承兑的商票能流入银行间市场,大部分商票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无法获取银行融资。 2.商票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票据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票据到期后承兑人不兑付的风险。总的来看商票的信用风险大于银票,主要由于商票基于商业信用,承兑人主要为中小企业;银票基于银行信用,承兑人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目前国内商业信用基础设施尚不健全,商票评级、信息披露、风险保护等机制仍有待完善。因此,现阶段商票信用风险相对银票而言仍较高。 (2)存在伪假风险 近年来,随着电子票据的不断发展,纸质票据逐步退出票据市场,传统伪假纸质票据作案手法销声匿迹。电子商票领域出现了一类新型伪假风险,即通过开立伪假企业银行账户,冒名开立电子商票骗取受害企业或银行资金。上海票据交易所已于2020年10月出台票据账户主动管理功能,但此类案件仍有发生。 (3)流通性较差 由于商票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存在伪假风险等情况,导致商票在票据市场中流通性相对较差、企业接受度相对较低。 金融机构对于商票采取选择性接受,一般仅接受本机构有授信企业或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的商票办理贴现,且贴现利率较高,办理流程较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票的流通性。 (4)市场存在感较弱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商票在整个票据市场中占比远低于银票,商票承兑签发仅占票据市场的14%,商票贴现占全市场的8%,商票转贴现占全市场的7%,虽然相关业务占比总体略有上升,但无法改变商票在票据市场、企业支付融资工具、银行信贷政策中的弱势地位。 (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1.有基础设施支持 从基础设施角度看,目前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已有一定规模,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成为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支持商票二级市场交易、登记、托管及清算,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商票所有非交易信息登记;二是部分行业类票据基础设施已在运行,如军工票据平台(面向军工行业)、企票通(面向央企)等。市场基础设施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2.有配套机制支持 从配套机制角度看,目前票据市场风险及估值机制已初见雏形。一是票据市场估值机制正在建立,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推出国股银票收益率曲线和城商银票收益率曲线,未来将会推出商票收益率曲线;二是票据信息披露机制正在完善,上海票据交易所已发布商票信息披露要求,建设商票信息披露平台,商票信用体系建设正逐步走上正轨。市场配套机制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3.有创新发展支持 近年来,商票市场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上海票据交易所接连推出了票付通、贴现通、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创新产品。其中,票付通可用于商票支付领域,贴现通用于商票贴现市场,供应链票据是面向供应链平台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新型商票,标准化票据解决了商票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市场创新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注入了动力。 二、商票框架体系 (一)概述 商票框架体系是票据市场框架体系的子体系,涵盖商票市场交易关系的整体组织、结构总称,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商票市场体系、商票组织体系、商票交易体系、商票发展体系、商票参与主体体系、商票经营体系、商票管理体系、商票制度体系、商票监管体系、商票服务体系、商票信息科技体系、商票功能体系、商票信息体系以及商票研究体系等14个部分。 (二)主要内容 1.商票市场体系 商票市场涵盖商票全生命周期,由商票承兑市场、商票贴现市场、商票转贴现市场、商票再贴现市场、商票创新产品市场、商票经纪市场、商票评级市场、商票交易市场等8个子市场组成。 2.商票组织体系 商票组织体系是商票市场的管理中枢,由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其中,政府部门包括工信部门、国资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包括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3.商票交易体系 交易体系是商票市场助推器,包括传统型交易产品、创新型交易产品以及交易规则等三部分。其中,传统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品种;创新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资管、商票理财、商票资产证券化、标准化商票、供应链票据、远期票据等品种。 4.商票发展体系 商票发展体系包括内涵发展和外延发展两部分,内涵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内部机制和内生动力,包括商票市场的担保机制、交易机制、托管机制、清算机制等;外延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支撑,包括商票市场的法律环境、监管政策、商票承兑及贴现基础设施、商票交易基础设施、跨境商票基础设施等。 5.商票参与主体体系 商票参与主体包括直接参与主体与间接参与主体两类。直接参与主体是指直接参与商票市场相关业务的主体,包括企业、商业银行、央行(参与再贴现)、财务公司、非法人产品(资管计划等)及其他直接参与主体(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等;间接参与主体是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主体,包括商票平台、担保公司、评级公司、经纪公司、高校、智库、法务等服务主体,以及投资主体(非法人产品投资者)等。 6.商票经营体系 商票经营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等,包括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和非银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等三大类。其中,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再贴现业务;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全生命周期,建立集中化、专业化票据(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非银类(财务公司等)商票经营管理管理模式针对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应建立专业化票据(商票)管理团队。 7.商票管理体系 商票管理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围绕商票经营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商票产品管理,创新管理、估值管理、营销管理、合规管理、运营管理及风险管理等。 8.商票制度体系 商票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业务制度、行业规范等四个层面。法律法规主要指《票据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监管制度主要指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各项商票监管制度;业务制度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及其他直接、间接参与主体发布的商票业务制度,其中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业务制度在全市场通用,其他参与主体发布的业务制度仅限其内部使用;行业规范指协会发布的相关要求。 9.商票监管体系 商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等两方面。监管机构监管指由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商票市场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在机构内部建立内部商票监管架构,实施商票业务审计、监测、管理的行为。 10.商票服务体系 商票服务体系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相关功能,主要包括建设商票评级机制、商票经纪机制以及商票增殖服务(含商票培训、担保、顾问、代理等)。 11.商票信息科技体系 商票信息科技体系是指商票市场中借助技术手段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包括商票基础业务系统、商票大数据系统、智能化系统以及其他信息系统。商票基础业务系统指商票市场业务开展的底层业务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ECDS、商票承兑、贴现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跨境商票业务系统等;商票大数据系统是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商票市场进行监测、研判的业务系统;智能化系统是指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商票智能化交易及风险防控的业务系统;其他信息系统指商票市场用于信息统计、业务分析的其他相关辅助性系统。 12.商票功能体系 商票功能体系是指运用商票市场产品实现票据各项功能属性,包括商票支付、融资、投资、交易、信用等功能。 13.商票信息体系 商票信息体系是指商票全市场、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价格信息、估值信息、评级信息及信息披露等三方面。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承兑、交易、背书、兑付等类别的全口径统计数据;商票市场价格信息是指商票市场各类期限、各类金额区间、各类信用评级、各类交易产品的报价、询价和成交信息;商票市场评级信息是指针对商票及商票承兑人、贴现人的信用评级信息;商票市场估值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不同期限、不同信用主体、不同交易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商票市场信息披露是指商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的承兑信息、兑付信息等。 14.商票研究体系 商票研究体系指由市场参与主体或第三方专家针对商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工作,包括商票顶层设计、商票发展研究、商票创新研究、商票法律研究、商票信用研究、商票风险研究、商票管理研究等。 三、建设商票框架体系的意义作用 (一)有利于落实双循环政策 1.有利于政策落地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为商票市场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发挥商票的商业信用特性,为企业签发商票的背书、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提供便利条件,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循环等相关政策要求。 2.有利于实体经济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进一步推进商票信用管理、经纪管理、信息披露等机制的建设,改变商票接受度差、风险高、流转难等现实问题,将加快商票在实体经济中的流转,便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支付与融资,强化商业银行与实体经济的票据联系,实现商票在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充当循环媒介的作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提供金融支持。 (二)有利于商票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1.有利于规划商票市场发展方向。商票框架体系从商票市场全周期、全流程、全维度等视角,梳理了商票市场的政策、制度、产品、系统、风险、功能、组织及研究等子市场体系,是对商票市场规划的顶层设计,并将指导商票市场未来发展。 2.有利于商票市场规范发展。一方面,商票框架体系将政府机构引入商票市场,可引导企业支付与融资,规范企业的用票行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市场行为,优化监管政策,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发展。 3.有利于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引入更多市场参与者,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调整商票市场管理政策,为供应链票据、标准化商票等新兴产品打开发展空间,并为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创造条件。 4.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改革。一是商业银行管理架构方面,可以推动商业银行集中化票据经营模式,提升商业银行专业化票据管理能力,强化商业银行集约化票据业务发展思路;二是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方面,可以提升商票贴息价差收益、转贴现价差收益等中间业务收入,改变商业银行收益结构,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5.有利于提升票据市场效率。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可进一步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及业务系统,业务处理将进一步集中化、便利化和电子化;引入评级机构、经纪机构及强化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市场透明度,减少业务壁垒,降低业务风险,加快商票市场运行效率。 (三)有利于商业信用的持续培育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信用领域发展较为缓慢,总体规模相对较小,信用意识、信用培训相对薄弱,征信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互联共享,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大多基于担保而非基于商业信用。商票是集中体现商业信用的业务产品,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在较大程度上推动商票市场发展,并将提供更多征信数据信息,推动央行征信系统不断丰富、完善,持续推动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发展成熟。 (四)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 商票具有支付与融资特性,持票人可持商票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贴现,但由于商票多为中小企业签发,贴现业务办理流程长、准入要求高、贴现价格高,导致大量商票难以融资变现,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或持有到期。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推动商票评估机制建设,并推进市场透明度、市场活跃度的大幅提升,有助于商票回归融资本源,有助于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强化商票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四、商票框架体系推动思考 (一)加强市场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高度对目标项目进行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的统筹规划。商票框架体系正是从全局着眼,对商票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梳理与规划,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市场参与者转变认识共同推动,大力发展商票业务,提升商票在重点行业、核心供应链中的使用,加大商票在中小企业支付融资中的占比,从普惠性、服务性、交易性及安全性等角度提升商票市场内涵。 (二)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必须紧扣国家政策,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应优化企业在商票出票、承兑、贴现、背书转让、提示付款、追索等各环节业务功能,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市场透明度。二是必须坚持普惠金融原则,如考虑将财政部门引入票据领域,开展财政担保、财政贴息服务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实施,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三是必须坚持协调推进原则,商票市场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 (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应由央行总体牵头完善,并明确其他管理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交易领域,央行可委托上海票据交易所规划、完善商票交易基础设施,上海票据交易所可以在现有业务规则、业务系统基础上单独设立商票子模块,将商票交易、商票交易评级、商票交易经纪、商票信息披露、商票收益率曲线等功能均纳入此模块,单独对商票子模块进行研究改造,以适应商票市场需求。 二是非交易领域(商票承兑、贴现领域),可由政府工信部门牵头,会同央行、银保监会、国资、财政、税务等部门建设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作为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有益补充。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主要面对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商票承兑、贴现的相关撮合业务,包括:财政担保(针对商票承兑业务)、财政贴息(针对商票贴现业务)、贴现撮合、贴现经纪以及商票评级等;平台需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数据对接,实现商票业务数据、利率数据、信息披露数据、评级数据及收益率曲线数据的实时交换,共同推进商票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是跨境领域,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商票市场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相关部门可预备方案,提前做好建设跨境票据基础设施的准备工作。 (四)推动市场制度建设 建议由央行牵头完善票据市场的各项法规及政策。一是尽快修订《票据法》,为商票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协调商票市场各监管机构,调整相关商票监管政策,为商票市场发展排除政策阻力;三是明确对商票评级管理、经纪管理的准入管理要求;四是强化行业自律,通过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行业自律机构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商票市场自律、规范发展。 (五)优化市场系统环境 系统建设是商票市场框架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商票市场系统环境对比成熟市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需要推动商票市场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及规范化,尤其是商票承兑、贴现子市场,为商票平台系统建设创造业务条件;二是要推进商票市场基础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与ECDS的系统融合,加强区域(行业)商票平台及跨境商票平台基础系统建设;三是要强化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推动智能交易、智能监测、智能风控等功能落地运用;四是要加大商票市场相关辅助功能建设,完善商票信息披露系统功能,推动商票收益率曲线、商票评级、商票经纪等功能建设;五是要重视系统对接,包括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之间系统的对接、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与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系统的对接等。 (六)改善商业信用环境 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票基于商业信用,建设商票市场离不开市场信用环境的改善。一是应构建科学化、体系化的商票评级管理规则,明确评级机构的准入要求,商票评级的评级主体、评级指标、评级标准、评级权重、评级等级、评级方法及评级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改善商票的信用基础;二是应加强与国内征信体系的互动,加强信用数据对接,一方面商票信用评级依托于征信体系,另一方面商票信用信息可以进一步丰富征信体系数据,提升国内整体信用环境。(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肖小和、木之渔)
本周,资金市场可谓守得云开见月明。央行对节前市场流动性需求的“关照”虽然有些迟,但终究还是一如既往地来了。连续两天的大额流动性净投放,使得资金市场的紧张情绪明显消退。银行间存款类金融机构质押式回购资金隔夜利率(DR001)和7天期利率(DR007)已降至2.2%左右,就连交易所同期限的国债逆回购利率也降至3%以下,较上周动辄7%、8%的利率水平大幅下降。 尽管在上周央行连续四天超预期大额净回笼资金,导致资金利率高企,有观点认为央行节前的流动性“关照”来得有些迟,但这种操作实则也是央行对债市加杠杆苗头再起的一种“警告”,修正市场一致的宽松预期。 随着上周与本周流动性投放“一冷一暖”的反转操作,目前市场对今年货币政策操作取向逐渐形成理性预期。从总体情况看,当前广义流动性拐点已现,今年宽信用的结构性特征将更为突出,即在小微、三农、制造业等经济薄弱和重点领域会继续加大信用支持,但会收缩对房地产领域的信用供给。 在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的基调下,央行对短期资金的投放也将更加灵活适度,通过在公开市场整体缩量操作,保持流动性不缺但也不溢。因此,对于本周资金连续多日的净投放,并不能简单看作是央行对流动性的态度偏宽松,而只是对春节前市场资金高需求的正常且适度的满足。 按照往年惯例,央行会在春节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满足市场的跨节资金需求。对于今年为何央行仍未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或许有平滑资金面波动之意。因为一旦14天期逆回购操作集中在2月4日之前投放,那么这些资金都会集中在节后首个交易日即2月18日密集到期,该日还有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到期,届时市场资金到期规模和压力均较大,易引发不必要的市场波动。预计本周央行会大概率重启14天期逆回购操作,只不过略迟几日的投放可以分散节后资金到期日,平滑资金面。 央行近日对市场短期流动性供给的操作已释放出鲜明态度——维持市场资金面的紧平衡,即市场真需要资金的时候自然会及时供给流动性,但资金需求高峰一过便会回笼多余资金,防范资金加杠杆带来的风险。不过,这对今年的股市和债市而言,意味着波动性将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应多一份清醒和理性,避免市场情绪的过度乐观或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