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份美国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黄金暴涨,伦敦金从1500美元/盎司上涨至超过2000美元。 其主要的驱动力在于:1、美元指数走弱。美元是黄金的计价货币,美元的走弱会带来黄金价格的相对走强; 2、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世界经济和政治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避险情绪引导下,资金涌入具有避险作用的贵金属; 3、美债实际利率下行,此为最核心的驱动因素。历史上每一轮的黄金大牛市,都对应着美债实际利率的趋势下行,两者具有极高的负相关性。 这些驱动因素在过去四五个月内已经被投资者充分预期定价,看衰黄金的空头现在基本上已经绝迹。 从长期来看,我们也看好黄金。美国去化高债务要依赖通胀和较低的实际利率,逆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政治与经济层面的矛盾长期存在,美国财政赤字化与美国GDP在全球GDP中的占比趋势下滑让美元公信力减弱而趋势走熊,这三大因素决定了黄金长期依然有较高的配置价值。 但中短期而言,追涨黄金的性价比不高,即使在经过8月7日至8月11日暴跌后,如今黄金短暂的重回涨势。 1、美元反弹的可能性在加大,会拖累黄金的估值 如同看多黄金已经成为一致性预期一般,看衰美元也成为现在金融市场非常拥挤的交易,ICE美元非商业净空头持仓规模已经接近金融危机以来的极值,一旦出现对美元有利的事件或信息,则看空美元的拥挤交易很容易会踩踏止损,引发美元的剧烈反弹。 从现实来看,有两个风险值得注意: 一是美国新增肺炎疫情病例较7月份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而欧洲部分国家比如德国、法国疫情反而恶化,这与前两个月的状况完全相反。 美国疫情得到控制后,会继续加快重启经济的步伐,原本被放缓的经济复苏将会重新开始加速,而欧洲经济复苏受疫情反弹影响会放缓。美国相对欧洲在经济层面的相对劣势将转为相对优势,成为美元指数短期的支持。 二是疫苗距离我们越来越近,疫情的逻辑需要被重新审视。在疫情出现前,欧洲积贫积弱,各种结构性的问题让欧洲经济持续在负利率和低增长的泥沼中挣扎,其潜在增速也要低于美国。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美国由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增长受到限制,而欧洲表现相对较好,所以在短期内形成了欧洲强于美国的现象。 一旦疫苗问世,疫情扰动消失,那么欧洲强美国弱的经济站位就可能被逆转,重回疫情前的水平,这对美元指数会构成中期支撑,对黄金构成压制。 疫苗的出现,也会让原本因为疫情产生的避险情绪消失,对黄金构成冲击。这也是为什么俄罗斯疫苗被注册的消息传出来之后,黄金大幅调整的主要原因。 2、通胀预期和美债名义利率之间出现较大的裂口,实际利率下行可能放缓 实际利率=美债名义利率-通胀预期。通常情况下,美债名义利率会随着通胀预期的变化而变化,黄金的投资机会出现往往是因为通胀预期走的更快或是名义利率下行的更快,导致美债的实际利率趋于下行。 所以,从本质上讲,黄金价格是通胀预期和美债名义利率之间的赛跑。 从2000年以来的数据来看,通胀预期和名义利率一般不会偏离太长时间,且当通胀预期回升时,美债名义利率鲜有下行。 上一次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放水,美联储推出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黄金大牛市,背后也能看到通胀预期和名义利率是同向变化。 但这一次,同样是大放水,同样是大放水后,大家对经济复苏和通胀回归有比较好的预期,但美债名义收益率却一直趴在底部震荡不动,通胀预期的回升并没有带动名义利率的回升,两者出现了自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大裂口。 这种裂口对黄金上涨是非常有利的,原本通胀预期和名义利率的双向赛跑变成了通胀预期的单边驱动,实际利率一马平川的下行没有任何的阻碍,所以我们能看到黄金价格在3月中旬开启上涨之路后,基本没有遇到大的回调。(除了8月)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裂口呢?和疫情以及市场对联储进一步宽松的预期有关。 2009年史无前例的大放水,美债利率和通胀预期共同上行,是因为当时没有疫情的阻隔,通胀预期回升后,市场预期美联储未来将逐渐收紧货币。 但现在,虽然通胀预期上行,但美国企业和居民部门仍然深受疫情的冲击,失业人口和经营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的企业依然需要美联储政策保持宽松。所以在疫情对经济影响过去前,美联储大概率会一直保持宽松。 换言之,过去传统的“通胀预期回升—预期美联储收紧货币——名义利率上行”的路径因为疫情被暂时切断了。 同时,美联储在这一轮宽松过程中,还向市场发出了可能使用“收益率曲线控制”的信号。 按照美联储在上世纪40年代的经验,收益率曲线控制政策可能是控制1Y/2Y美债到期收益率,以此将整个美债收益率曲线(包括10Y)控制在某一利率范围之内。 如果真的施行这一政策,显然美债收益率会完全被美联储控制。 大家会相信,即使通胀预期继续回升,美联储也能够利用其公信力及其他工具将美债名义收益率控制在低位。 因此,在这样的疫情环境和政策预期下,美债名义收益率和通胀预期出现了罕见的长期背离。 但这一背离是否能持续并扩大,我们认为存在不确定性。 一方面是疫苗距离我们越来越近,疫情的影响会不断缩小,从通胀预期到名义利率上行的传导链条未来可能会逐渐恢复。 另一方面是市场现在对美联储会进一步宽松推出收益率控制政策的预期太强了,如果这一靴子真的落地,那么短期来看,美债名义收益率可能也不会有更多的反应。 而如果美联储一再推迟,并超预期的改变说辞,那么原本被压制的长期利率就可能会出现快速且剧烈的上涨,届时实际利率就有可能也会出现明显的上涨,黄金会出现明显的调整。 同时,在极低的利率水平下,波动性容易放大,美债名义利率只要上行几个BP,就会出现美债大跌的情景,黄金价格容易出现剧烈的波动。 因此,我们认为中短期内继续追多黄金做交易的性价比不高,我们更建议大家等待风险释放后再入场或是逢低做配置。
【新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点评】 8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与上期报价持平,符合市场预期。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以及宏观经济企稳回升,货币政策回归常态,从之前的总量偏宽松转向目前侧重结构优化。今年前7个月,社会融资规模累计新增22.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6.6万亿元,7月末M2同比增长10.7%,明显高于去年,总量宽松政策对保企业、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30日政治局会议对货币政策的表述,在延续了“灵活适度”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精准导向”。一方面,更多企业走出困境,逐渐开始正常运转,货币政策需要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另一方面,持续的总量宽松也容易引起资金空转套利,引发局部房地产市场过热等风险。从近期货币政策操作上看,也能体会到央行对于货币政策宽松操作偏谨慎的态度,本月逆回购和MLF操作,相关利率均保持不变,传递了本月LPR不降的信号。随着货币政策从总量宽松逐渐转向精准导向,未来降准和降息的概率降低。 从流动性调节方式上看,央行逐渐回归公开市场操作、MLF操作等常规性的调控方式。自本月7日以来,央行已连续10个交易日进行逆回购操作,累计操作金额近万亿元,利率保持2.2%不变。从MLF操作上看,央行为维护市场预期平稳,提前公告将于8月17日进行MLF操作,对冲本月即将到期量(5500亿元)。当日,央行开展7000亿元MLF操作,利率保持2.95%不变,但超额续作量仍超出了市场预期。由此可见,近期连续货币政策操作的特点主要是通过价格稳定、数量缓增的方式,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满足缴税、政府债券发行等所需的流动性需求。 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但不搞大水漫灌,有效发挥结构性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进一步明确了下阶段货币政策的重点方向。下阶段,货币政策将继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MLF操作等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所需的流动性,降准降息概率降低的同时,主要是发挥结构性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对仍处于困难之中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滴灌。另外,不搞大水漫灌也意味着疫情后期将更加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为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表逆回购、MLF利率与LPR 时间 7天逆回购利率 1年期MLF利率 1年期LPR 5年期以上LPR 2019-08-20 2.55 3.30 4.25 4.85 2019-09-20 2.55 3.30 4.20 4.85 2019-10-21 2.55 3.30 4.20 4.85 2019-11-05 2.55 3.25 — — 2019-11-18 2.50 3.25 — — 2019-11-20 2.50 3.25 4.15 4.80 2019-12-20 2.50 3.25 4.15 4.80 2020-01-20 2.50 3.25 4.15 4.80 2020-02-03 2.40 3.25 — — 2020-02-17 2.40 3.15 — — 2020-02-20 2.40 3.15 4.05 4.75 2020-03-20 2.40 3.15 4.05 4.75 2020-03-30 2.20 3.15 — — 2020-04-15 2.20 2.95 — — 2020-04-20 2.20 2.95 3.85 4.65 2020-05-20 2.20 2.95 3.85 4.65 2020-06-22 2.20 2.95 3.85 4.65 2020-07-20 2.20 2.95 3.85 4.65 2020-08-20 2.20 2.95 3.85 4.65 说明:黄颜色为利率调降的时点。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低后,能促使民间借贷回归到双方都接受的利率价格水平上,无论是借款方还是贷款上,都能有效淡化暴利概念,能使民间借贷活动回到“心平气和”状态,减少或遏制因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而带来的社会金融危害,使民间借贷活动步入到健康发展轨道上。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决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比如具体而言,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此次最高法院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有相当的民意基础,是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征求金融监管部门建议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决定,可以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应该感谢最高法院与时俱进的法治精神,因为这是最高法院坚持正确社会问题导向的务实精神及力排众议的结果。众所周知,之前当最高法院相关人员表示正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开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时,众所纷纭莫衷一是,赞成与反对之声相互交替,对调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交锋十分激烈;尽管如此,最高法院还是不为所困,依然坚持自己对社会经济金融现状的正确判断,果断调低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可以肯定地说,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予以调低,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呼唤,是顺应民心的务实之举,是我国司法改革围绕我国现实金融生活实际以及考虑借贷双方切身利益的结果。可以说,这是我国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的惠民法律制度,此举深受全国人民拥护,全国人民一定会为之欢呼雀跃! 此次,最高法院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将会激发诸多社会金融利好。 首先,它将推动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与时俱进,促使我国民间借贷利率走向更为科学合理的区间,使借贷双方都能公平接受。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实际贷款利率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环境下,已经下降了很多;尤其是社会各环节资金相当充裕,整个社会资金实际利率水平也已经下行。尤其是目前我国实体经济普遍不景气,盈利能力较低,不少参与到民间借贷的中小微企业原本盈利率只有百分之几,如果民间借贷高利率现状不改观,会导致我国实体企业经营成本负担过重;在遭受疫情影响之后,更加难以渡过当前融资困难局面,有可能成为压垮实体经济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民间借贷利率与原来的24%或36%比起大大降低,必然会降低所有参与民间借贷个人或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减轻全民借贷负担,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借贷活动的金融有效补充作用。 而且,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低后,能促使民间借贷回归到双方都接受的利率价格水平上,无论是借款方还是贷款上,都能有效淡化暴利概念,能使民间借贷活动回到“心平气和”状态,减少或遏制因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而带来的社会金融危害,使民间借贷活动步入到健康发展轨道上。 其次,它会促使社会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推动我国普惠金融活动的实施。由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之间的利率差距缩小,它一方面可能会促使银行金融机构端正经营思想,不会在资金流向上使歪点子,遏制金融领域的腐败行为,不再让银行信贷资金流向高利贷领域,这样可让银行信贷资金大量配置到普惠金融领域,使中小微实体企业能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解决全社会有效金融需求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即便是银行信贷资金受到规模或信贷能力限制,形成部分资金缺口,无法满足所有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但这些中小微企业可转向到民间借贷领域,也更能促使民间借贷的活跃,且由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民间借贷的贪婪性,为社会提供真正的金融动能,成为企业和民众乐于接受和积极参与的金融活动。最为重要的是,民间借贷利率是社会资金利率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借贷利率降低在客观上有利促进全社资金价格的降低,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社会环境下,更容易减少民间借贷对实体企业的更多“剥夺”,有利于实体企业恢复生机,也有利于为全民办金融热潮降温,促使实体企业的老板们回归实业本位,振兴我国的实体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蓄积动能。 再次,有利于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消除民间借贷中的不法行为,促进民间借贷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降低,可促使借贷双方保持讲信用、守法的借贷心理,可有效消除借贷双方的矛盾,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借贷纠纷,主要是不会因为借贷利率过高导致经营成败而滋生赖债心理,在客观上能够使借贷双方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中都保持高度理性的态度,既能消除放贷者“一夜暴富”冲动的高利贷行为,又能在很大程度上平滑借款人因为利率过度而产生的种种不满心理情绪。同时,民间借贷利率降低,可让更多的民间借贷活动由地下转入地上,由后台走入前台,使我国民间借贷活动都能在“阳光”下进行,就是不再像原来那样因为怕放贷利率过高而躲躲闪闪,避免使更多的民间借贷活动陷入灰色地。而且,由于一切都在公开阳光环境下操作,可消除收贷过程中的野蛮与血腥暴力活动,一切违法高利放贷和违法催贷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使民间借贷行为实现不断自我净化,不断沿着法律既定的轨道运行与发展,最后将民间借贷彻底改造成我国一支积极、健康向上的金融力量,最终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金融活动。 最后,民间借贷利率参照央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使得民间借贷利率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时刻与社会资金需求状态相一致,有利于随时矫正民间借贷活动存在的问题。由于央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按月公布,这样这可使民间借贷利率保持合理的变动状态,不脱离社会资金供需实际,充分反映民间借贷利率的金融灵活性,有效反映民间借贷利率的实际生存现状,也打破了过去民间借贷利率长期不变、难以真实反映社会资金供需关系和资金价格实际变化水平的现状,有利于让民间借贷利率很好地与现实社会金融生活相一致、相吻合,也会有效消除民间借贷留下诸多的金融“后遗症”。同时,按月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于借贷双方来说都是利好,既不会让放款人因为利率过低而承担较大的借贷风险,也不会让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而使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使民间借贷利率始终处于“公平、公正”局面,不存在双方谁吃亏的问题,这对民间借贷整体的繁荣与活跃无疑将带来重大利好。 总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一项重大的金融法制改革,它对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对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对促进中国普惠金融社会新格局的实现等方面都将奠定坚定的法治基石,相信中国的民间借贷活动从此之后将步入更和谐、更有理性和更有温度的金融文明法治时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靴子落地,市场非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陷入更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具体影响几何,却只能等现实来揭晓。相比后续影响的复杂性,本文只能就一些相对明显的问题尝试做一点解读。持牌机构不能独善其身最高法限定民间借贷利率,持牌金融机构不可能独善其身。在新闻发布会中,最高法已经明确下调民间借贷利率是基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的大局和逻辑,这个大局和逻辑同样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甚至可以说持牌金融机构更应该去主动服务这个大局。以2020年7月一年期LPR的4倍15.4%为限,调整后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明显低于不少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水平,不难预计,民间借贷利率下调之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也会面临很大的下调压力。比如信用卡的分期利率,现行日息万分之五(年化18%)的定价上限肯定要下调。不说别的,仅就3亿持卡人投诉银行高利贷的担忧,就足以让银行主动下调利率,规避潜在风险。信用卡分期利率是很多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定价基准,信用卡分期利率下调,也会带动整个持牌放贷机构体系的定价下行。一旦利率定价大幅下调,会对“高进高出”的商业模式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那些不能迅速压降综合成本的贷款机构会被快速淘汰出局。在实践中,降成本非常困难,短期内只能通过挤压利润的方式来确保定价合规。所以,未来一到两年内,持牌放贷机构的盈利水平会出现趋势性的显著下降。放贷机构盈利水平下行,又会通过产业链挤压上游供应商利润,倒逼贷款导流平台、金融科技服务商下调收费标准,继而引发导流平台、金融科技服务商的优胜劣汰。一只蝴蝶扇一扇翅膀,就能在大西洋引发台风。未来一两年内,我们有望看到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产生的蝴蝶效应。普惠金融的倒退?从业者喜欢用“高风险高定价”为高利率辩护,要普及高风险借款人,就必须允许高定价,否则商业模式不可持续。限制高定价,必然会限制贷款的普及范围。实践中,根本不存在又普又惠的金融模式。放松利率管制,是牺牲“惠”实现“普”;下调定价上限,则是牺牲“普”寻求“惠”。从这个意义上,下调贷款利率上限,并非普惠金融的倒退,只不过是“普”与“惠”的天平发生偏移,从一端移动到另一端。天平的偏移,必然会对金融体系产生冲击和洗牌效应,但决定天平转移的驱动力量从来都是实体经济。当限制利率定价利好实体经济时,就会限制利率定价,至于金融机构的利益受损,只要不引发系统性风险,也只会被视作变革的必要成本。毕竟,金融从属于实体经济,金融体系让利实体经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一定能换取实体经济更大的利益吗?这个账没人算得清,只能说,相比前几年,下调利率更能利好实体经济的概率在变大。先说小微企业融资。随着普惠型小微贷款成为银行业的硬指标,大量低息资金涌入小微贷款市场,也激活了非银放贷机构发力小微金融的积极性。可以说,小微金融市场的资金供应是相对充足的,融资难的问题已明显缓解。此外,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盈利能力持续下行,定价利率高于16%的贷款,对小微企业而言算不上支持,更像是饮鸩止渴,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本意背道而驰,不要也罢。从数据中看,2020年1季度,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在营收中占比仅为10%左右,根本无力负担16%以上的贷款。再说个人贷款。下调利率上限,肯定会把一大批借款人踢出借贷市场。但只要你把限制理解为一种保护,也就说得通了。消费固然重要,高息贷款驱动的消费并不值得提倡。尤其随着居民杠杆率的提高,限制中低收入群体的负债行为,已经被视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一部分。谁是受益者?任何一项政策,都有相对受益的一方。就这项政策而言,中低风险借款人群体是最大的受益者,借款成本显著下降,借款体验也会有显著提升。就金融机构而言,以15.4%为基准,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放贷机构都会受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同,也会产生相对受益方。如果把这项政策对放贷机构的影响比作小行星撞地球,所有能活下来的物种都可视作受益者。银行仍是毫无疑问的受益者,用“人择原理”的理念说,如果这项政策影响到银行的生存,这项政策就不可能出台。虽然银行也有高息贷款业务(信用卡分期、助贷与联合贷款),但低息贷款仍是主流。限制高息贷款后,银行业的营收、业务规模会受一定影响,但不会伤及根基。消费金融机构,也算受益者,毕竟有消费金融牌照加持,最坏的结果就是控制权转让,不存在倒闭退出的问题。不过,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受到明显影响。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的大股东是银行,而银行之所以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一个目的是跨区域经营,另一个则是差异化经营,覆盖中高风险的借款人。如果定价限定在15.4%以内,银行会倾向于自己搞定借款人,给旗下消费金融公司导流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小贷公司会迎来大洗牌。小贷公司的牌照含金量不高,遇到冲击缺乏牌照加持,全靠自身抵抗力,必然有大量小贷公司要退出市场。此外,从产业链分工的视角看,资金主要集中在银行,流量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平台,理论上讲,除非背靠流量平台,大量的小贷公司在产业链中并没有差异化优势,退出市场也是迟早的事。以4倍为上限合理吗?就这项政策而言,有很多人质疑“以4倍为上限”的合理性。为何是一年期LPR的4倍呢,5倍不行吗?此次以4倍为上限,是援引1991 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要求,而1991年提出的“4倍利率上限”,基本是个拍脑袋的决策。那为何还要援引一个拍脑袋的惯例呢?因为利率上限界定了高利贷的边界,而对高利贷的限制更多的是个社会伦理问题。社会伦理,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初始设定不重要,遵循初始设定才重要。从历史上看,人们会出于不同的理由来限制高利贷,有的基于宗教教义,有的基于哲学理念,有的则基于社会分配的主流思想。一如凯恩斯所说:“利息率不会自我调整到最好的水平来符合社会的好处或优势,而是会经常上升到较高的位置,所以明智的政府都会通过法令、习惯甚至道德的制裁来对此进行约束控制。反对高利贷的规定是我们所知道的有记载的最古老的经济实践。”亚里士多德也曾明确提出“最可憎恨的一种,而且是最有理由被憎恨的,就是高利贷”的理念。某种意义上,对高利贷的限制,是社会大众追求公平与平等的一种具象化表现。这几年,高利贷、暴力催收之所以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事件引发了人们内心深处的伦理正义,即高利贷是不正当的。经济是社会的子集,经济世界中的自由竞争观念是不能对抗社会层面对公平与平等的要求的。所以,不论从业者怎么从经济效率、普惠金融的角度辩解,都于事无补。最现实的做法,就是接受现实!特别提示:近日,苏宁金融研究院发布了《2020互金二季报》,读者可在“苏宁金融研究院”公众号后台回复“2020互金二季报”,一键获取网盘链接和提取码。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而言,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澎湃)
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维持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是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的最大公约数,对于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引导整体市场利率下行,激活中小微企业活力有重要意义,是当前恢复经济和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以此为契机,也要看到我国民间借贷中还存在着借贷成本不透明、催收行为不规范、群体性逃废债等问题,亟待采取司法手段加以解决。(证券时报)
>>习近平在听取军队参与防汛救灾情况汇报时强调 发扬连续奋战作风 切实完成防汛救灾后续任务 据 正在安徽视察调研防汛救灾工作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日上午听取军队参与防汛救灾情况汇报,代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参与防汛救灾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致以诚挚问候。他强调,要发扬连续奋战作风,有力组织抢险救灾,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切实完成防汛救灾后续任务。 >>目标经济增速25% 上海临港三年蓝图初绘 全新目标:到2022年,上海临港新片区地区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5%;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000亿元;进出口总额突破1150亿元;洋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300万标箱。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 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大幅降低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而以前的规定为“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 >>金融保市场主体 如何让“市场之手”更有力? 今年前7个月,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初见成效,总体实现融资服务“量增、面扩、价降”,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向好。 >>超常规举措推进产业发展 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再迎新机遇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为此,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船级社20日在海口市举办“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高峰研讨会”,多项助力航运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在会上集中发布。与此同时,众多航运相关企业正摩拳擦掌,准备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汹涌大潮中一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