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例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本次例会明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在此基础上,本次例会还强调,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连续性,意味着疫情防控期间的部分政策将会延续,避免出现“政策悬崖”;所谓稳定性,意味着货币政策将会“稳字当头,不急转弯”;所谓可持续性,则意味着政策会兼顾防风险、稳杠杆等方面的考量。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保持货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 对于经济形势的判断,本次例会指出,去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业内人士认为,该表述相较2020年三季度例会“经济稳步恢复”的表态更为乐观。 “从2020年11月主要经济数据看,四季度经济运行增长有望较三季度继续加快,因为无论从生产还是需求来看,都是在稳步回升的。”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近日表示,从下一阶段来看,2020年,中国经济有望成为世界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经济体;2021年,我国经济逐步向潜在增长水平回归的可能性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虽然国内经济内生动力增强,但也面临疫情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冲击。本次例会强调,要加强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字当头,不急转弯。 “货币政策不会突然转向收紧,避免影响经济稳定恢复进程。”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内需求仍处于恢复阶段,全球防疫、经济复苏和海外市场走势仍不明朗的情况下,国内政策将以稳为主,货币政策如有微调也是渐进的,且需要通过结构性政策和改革手段进行平衡。 兴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涵认为,此次例会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也是货币政策“稳”的另一个内涵,意味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将更加体系化。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义举认为,本次例会提出“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表明未来的结构性政策将重点关注科创金融与绿色金融发展。 此外,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续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后,本次例会也明确提出,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本次例会还提出,着力打通货币政策传导的多种堵点,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巩固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与去年三季度例会“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的表述相比,此次表述变为“稳中有降”,并且新增“巩固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成果”的表述。 2020年以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稳步推进,促进优化金融结构,促使银行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整体来看,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2020年9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比上年12月下降0.3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比上年12月下降0.49个百分点,明显超过同期LPR降幅,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20年1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最新报价显示,1年期品种报3.85%,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两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连续8个月保持不变。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2021年上半年之前,在国内经济恢复发展与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犹存的背景下,LPR报价基础有望保持稳定,未来一段时间企业贷款利率有望“由降到稳”。 下一步,如何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业内专家认为,未来需继续推进以LPR为代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升存款利率的市场化程度,增强贷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以及政策利率的相关性。 此外,本次例会还强调,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稳定市场预期。李义举认为,这将有助于我国信用环境的改善,降低银行信贷的风险溢价,有助于利率水平稳中有降。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的还包括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以及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共111件修改后的司法解释。 该111件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中,在2020年8月20日施行的首次修订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新规”)基础上,最高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并审议通过后重新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通过对照新旧司法解释发现,最高人民法院本次修改变动涉及七项条文,如“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情形下逾期利息的确定;为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制定具体“新老划断”期限规定等。 其中,最高法针对“2020年民间借贷新规”第三十二条的重大调整,将为民间借贷案件司法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 根据最新修订版,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换言之,2020年8月20日前后成立的合同将锁定不同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在该日期之前成立的借贷合同,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的规定;该日期之后成立的借贷合同,参照起诉时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规定。 而此前2020年8月20日版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新受理(2020年8月20日后)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的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这一版司法解释意味着,此前签订甚至履行的民间借贷行为,包括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即便符合当时的司法解释即利率保护上限24%,如一旦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进入法院诉讼,法院或将审查和调整上限为起诉立案时的一年期LPR的4倍。 事实上,自2020年8月20日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发布4个月以来,法院实务中,法官普遍按照“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的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这一规则进行判决。 例如,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31日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诉讼中,2018年10月13日,两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0元,约定月息3分,并于同日向原告出具一张金额为200000元的借条,原告陈述被告已支付了一年利息,本金及其余利息都未给付。对此,法院表示依法予以支持,“原告陈述因被告已支付了一年利息,故被告应自2019年10月13日起按双方约定的月息3分继续支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但该利率标准超过现行法律规定,因该笔借款日期为2018年10月13日,且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受理本案,故根据法律规定,本院确定该笔借款的年利率为2020年9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该笔借款的年利率为15.4%,故该笔借款的利息应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3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10日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中,关于一审按照年利率15.4%计算利息是否正确的问题进行了终审判定。原告方在二审辩护称,法不溯及既往是法理原则,上诉人尹某与被上诉人的民间借贷利息处理应当适用当时的实体法律(即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标准应予保护)。对此,法院则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决定的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该案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4日,应适用修改后的规定,又因该案的借贷时间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参照原告尹某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尹某起诉时(2020年8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即年利率上限为15.4%,一审法院认定适用利率正确。 不过,据记者观察,地方法院对上述2020年8月20日版民间借贷新规的不同解读,也出现了司法判例 “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建添对此指出,该版本司法解释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受到理论与实务界争议。而最高法最新修订版符合“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基本法理,更为合理。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普遍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不应该被将来的、不确定的法律规定而导致其在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时的合法利益信赖受到影响。在多位业内律师看来,法的预测作用要求“法不溯及既往”,此次最高法修正2020年民间借贷解释,正是贯彻这一原则。
“三年期大额存单没有了,之后什么时候上不一定,收益肯定是往下走的。”某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该行今年三年期大额存单的发行频率和每期发行额度明显减少,利率方面也达不到去年4%的水平,都在3.7%-3.8%左右。同时,在发售日客户需要抢购,不然就会买不到。 另外一家国有大行网点的客户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该银行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不上浮,收益还不如上浮后两年的大额存单高,没人存,也就相当于“没有”。 近日,记者在走访上海多家银行网点后发现,三年期大额存单“一单难求”的现象在国有银行较为普遍,多数股份制银行或城商行的三年期大额存单还能找到,不过利率明显下调。相较此前动辄4%以上的利率水平,目前大额存单的收益率均低于4%。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大额存单整体发行量及三年期发行量,都是上半年多下半年少,11月份大额存单整体发行量创年内新低,只有315款,其中三年期大额存单共124款,不足年初的四分之一。其中,国有银行发行量锐减,11月份国有银行大额存单仅有4款,股份行17款,外资行10款,剩下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均在城、农商行。且受到年底大额存单额度不足影响,就会让投资者感觉到这一产品“缺货”,很难购买到。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胡小凤对记者表示,这种“缺货”现象主要是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是额度不足,银行要在每年发行第一期大额存单之前向央行报备全年发行额度,部分银行在前面的时间用完了大部分额度,临近年末可发行的大额存单量就减少了;另一方面,因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最高,银行为了压降成本,选择适当减少三年期大额存单发行量,增加短期大额存单。 胡小凤说,今年三年期大额存单的利率相对去年有所下调,主要是今年货币政策宽松,监管要求银行压降揽储成本,让利实体经济,银行利率较高的存款产品今年都有所下调。 一位银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大额存单额度限量,是因为发行大额存单对银行来说推高了负债端成本,而资产端项目高收益的贷款投放不会很多。 “如果大额存单额度不能匹配相应的资产项目,就会侵蚀银行的利润。‘资产荒’是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就是面对监管部门,特别是普惠金融、中小微贷款,提倡降本微利。从中短期趋势来看,三年的资产项目比较难匹配,额度肯定都是要秒抢。”前述人士解释道。 针对明年银行大额存单是否还会“惜售”,投资人会否还需“抢购”的问题,胡小凤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各银行的大额存单发行额度,年初一般额度充足能够满足此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复存在,投资者需考虑自身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进行选择。 对此,前述银行人士也认为,以前有的大额存单靠档计息,所以颇受客户青睐。最近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大额存单只有“一存到底”才能拿到高利率,将可能会有一部分客户放弃购买。 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来咨询存款理财的客户,现在都不建议买大额存单。他们对此解释称,一方面,随着靠档计息被喊停,大额存单相较其他存款产品而言,已经没有优势;另一方面,较高利率的大额存单不仅额度有限,而且有的银行仅对部分白名单客户开放,不会公开发行。 据记者现场走访获悉的某股份行产品信息显示,该行三年期大额存单认购起点为20万,利率为3.7%,到期还本付息;而其推出的另一款“XX存(限量版)”三年定期存款产品,起投5000、20万、50万不等,对应利率分别为3.55%、3.85%、3.9%,相较之下,三年期大额存单流动性和利率确实难言有优势。 与此同时,记者在走访另一家股份行时发现,该行在公开栏展示的三年期大额存单产品年化收益达3.9875%,并明确注明该产品仅限柜面、新客户、动迁代发客户存量新增资金等要求。该行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这款产品比较抢手,目前仅限上海地区发售且必须到网点才能购买,12月15日开售,31日售完即止。 “部分三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都高于贷款利率,为了揽储补贴给了客户,对银行来说其实是亏的。” 某银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 监管对此也早已“亮剑”。今年3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指出,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即“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应予以规范。 日前,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股份制银行均陆续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此前“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已经做出相应合规调整 。
昨天,央行传来了消息,在第四季度例会上,央行认为,今年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谈到明年的货币政策,央行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把握好政策时度效,重要的一句来了,央行提到了,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这句话很关键,意味着央行明年并没有收紧货币政策的意图,甚至仍然会保持一定的规模的货币投入。让市场整体展现出,货币较为宽松的效果。其实之前老齐就已经分析过明年的货币政策方向,目前CPI是负值,扣除掉食品因素影响,CPI连续几个月都在0.5%左右,所以压根就没有通胀的问题,央行两大任务,一个是为经济增长提供必要的货币支持,另外一个就是控制通货膨胀,现在通胀不但不值得担心,反而应该去促进一下,否则物价总是起不来,代表了经济活力减弱,东西总是卖不上价,很显然就是需求不活跃,所以反而央行应该在后面推一把,而不应该现在就收。今年全球各国都在印钱赈灾,只有我们这里始终保持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有货币泛滥上的担忧。现在可以说,除了房地产之外,其他各个地方,都很健康。那么房地产的问题,并非一个央行的货币政策能够解决的,下一步必须要精准调控,其实我们已经在做了,比如降低涉房贷款比例,给开发商的融资设定三条红线。2021年就开始执行,所以开发商最近都在着急促销,制造涨价氛围,其实就是要尽快回款。明年如果再达不到要求,可能资金链就有断流的风险。 所以,楼市的问题,必须单拿出去讨论,降低开发商负债,降低居民杠杆率,这些都必须有专门的措施,不能放在整个的货币政策里去一刀切,否则必然会引发问题,就好比得了癌症一样,你得化疗才行,而不能说我就饿着,饿死你癌细胞,这就有点缺心眼了,癌细胞没饿死,你自己恐怕就先饿死了。综合来看,我们判断,明年央行依然稳健,货币肯定不会收,估计依旧维持现有水平和市场利率,所以起码对股市来说,不会形成利空。之前大家想的太悲观了,总认为宽信用要结束了,但是抬头一看,这块板砖压根就没拍下来,所以肯定会转悲为喜,这就是人性,当预期太悲观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好消息。原来你觉得要打你一棍子,现在只踢你一脚,你也觉得是一种幸福。相反当你总觉得年底该拿1万块钱奖金,哪怕给你9999,你也不满意。所以,央行的这个中性偏暖的表态,对市场而言,肯定算是个好消息了。 另外,买房的朋友注意力,明年房贷利率肯定要下降了,这是5年来首次调降房贷利息,这两年很多人都在问要不要换成LPR,老齐给的答案都是要换,明年你就能享受到这个好处了,2020年以来,央行调降了2次LPR利率,5年期的利率,也就是大家的房贷利率,从4.8%,调降到了4.65%,下降了15个基点,如果你选择了LPR利率,那么明年初,你的房贷利率也会跟着调降,按照100万贷款,30年计算,每年差不多节省1000多,一个月不到100块钱,虽然并不多,但苍蝇也是肉。 我们之前就分析过,未来大的趋势肯定是不断降息的,中间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反复,但长期利率不断走低,这是一定的事情,未来10年-20年,我们的利率很可能也会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长期稳定在0利率附近。那样的话,你的房贷肯定就减轻了不少。所以对于趋势要看的长远一些。 那么有人说,房贷利率下调,会不会刺激房价再涨,确实有这个可能,央行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所以他选择了非对称降息,1年期利率降了30个基点,5年期才降15个基点,然后银保监会还指导个银行,房贷利率上浮10-20%,其实都是为了这个考虑,之前我们一救经济,利率都得一刀切,房地产最敏感,往往就先活了,现在我们在这块上加了很多限制,尽量减少利率对于房价的影响。所以才有了这个100万贷款,一年就少还1000块钱的情况。要放在利率改革之前,怎么也得少还5000到1万,那刺激效果可就大了。所以,客观地说,LPR利率调降,肯定对楼市有刺激,但是这个效果已经被大大的弱化了。楼市调控的思路也绝不会改变,未来还是力图让楼市平稳运行。既要防暴涨,也要防暴跌,防暴跌才是目的,防暴涨是手段。
人民银行30日公告称,为维护年末流动性平稳,今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4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鉴于今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人民银行实现净投放300亿元。 近期资金面整体边际宽松,年内到期的隔夜利率连续下行,昨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下行4.9个基点,跨年的7天资金利率小幅企稳,7天Shibor上行13.1个基点,DR007加权平均利率报2.23%,其他各期限利率均有所下行。
临近年末,为呵护市场流动性,央行不断加大资金投放,其间更是重启了14天期逆回购操作,“长短结合”维稳资金面。12月28日,央行再次开展200亿元7天期逆回购,由于当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实现净投放100亿元。 有分析称,央行今年年末在公开市场操作方面的节奏和往年基本一致,无论是总投放还是净投放基本以12月的第三周为主要发力时点,但区别在于今年央行对于年末流动性的呵护力度明显偏大,不仅在第三周明显发力,到了最后一周也力度不减。 在此背景下,一度低迷的债券市场情绪明显改善,现券收益率大幅下行。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债券利率的快速下行可能是市场对明年行情的“抢跑”,由于近期央行流动性投放显著放量,市场对于跨年资金平稳预期抬升,2021年债市跨年行情可能提前启动,或将延续至明年1月中下旬。 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加大 步入12月,央行呵护资金面的意愿明显增强,多次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MLF(中期借贷便利)投放流动性。截至12月28日,本月央行已实施7100亿元逆回购操作(含7天和14天)和9500亿元一年期MLF投放,实现16600亿总投放和2500亿净投放。 从操作节奏上看,逆回购投放和MLF投放交错进行,其中前三周逆回购主要净回笼,从第四周开始加大投放力度,并且重启了14天期逆回购操作;MLF操作则在延续月中增量续做的传统之外,央行还于11月末额外增加一笔2000亿元MLF投放,超市场预期,主要为了稳定月末资金面,同时平抑年末流动性波动。 “整体来看,今年12月央行流动性净投放虽仍不及过往两年,但积极程度超乎市场预期。”天风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孙彬彬称,央行对资金面的积极呵护一方面符合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关于保持银行间流动性“不缺不溢”的表述,也有利于缓解银行结构性负债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对信用事件冲击的应对。 方正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齐晟也表示,虽然今年年末央行对于资金面的呵护节奏与往年基本一致,但力度上明显偏大,不仅在第三周明显发力,在第四周(12.21~12.25)也力度不减。据统计,当周央行共投放800亿元7天逆回购、3500亿元14天逆回购,实现净投放3200亿元。 到了28日,央行再次开展了2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由于当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央行实现净投放100亿元。流动性频频投放之下,资金市场利率出现下降。 28日,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方面,隔夜品种下行12BP报0.673%,7天期下行1.8BP报2.133%,1个月期持平,报2.702%;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方面,DR007加权平均利率报2.0768%,较前日下降7.95BP;DR001加权平均利率报0.6488%,较前日下降11.21BP。 展望明年,北京某券商分析师对记者称,依照惯例,央行在年初仍将会出手加大流动性投放,不过投放的规模和情况和之前比可能会有所不同。考虑到今年春节日期(2月12日)明显晚于2020年(1月25日),央行1~2月的投放节奏可能发生变化。 齐晟进一步分析道,从春节假期在2月中旬的往年经验看,央行通常会等到临近春节前1~2周进行大规模的资金对冲,相对而言,1月末(第四周)将是投放量的最低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央行在1月将“无所作为”,除春节取现效应对资金面的短期冲击外,1月还将面临缴税、缴准压力。对此,央行通常选择在1月第三周进行流动性的集中投放。 债市跨年行情逐步显现 伴随着年末央行流动性的投放,近期沉寂已久的债券市场重回聚光灯之下,出现明显上涨。 Wind资讯数据显示,上周,1年、3年、5年、7年和10年国债到期收益率分别变动为-12BP、-8BP、-11BP、-9BP和-10BP至2.61%、2.89%、3.0%、3.19%和3.19%。1年、3年、5年、7年和10年国开债到期收益率分别变动-11BP、-7BP、-8BP、-5BP和-8BP至2.72%、3.08%、3.32%、3.45%和3.59%。本周开始,债市延续上涨态势,28日,国债期货多数收涨,10年期主力合约涨0.09%,5年期主力合约跌0.01%,2年期主力合约涨0.01%。 对于债券市场此波的上涨,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对记者称,“经验上,通常1月份债券市场会迎来一波开门红行情,考虑到明年国内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也可能利好债市,近期利率的快速下行可能是市场对明年行情的‘抢跑’。” 在明明看来,尽管当前国内经济增长仍处于修复阶段,但明年我国经济增长或将面临财政与信贷政策逐渐回归常态、金融周期向下,以及银行不良贷款压力加剧的大环境,考虑到市场对此的预期已经较为充分,且从金融数据看,金融周期拐点临近,因此近期市场利率下行可能包含了对明年债市的提前布局。 华创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周冠南也称,债市2021年的跨年行情提前启动,主要是在资金持续收紧半年后,央行投放显著放量,市场对于跨年资金平稳预期抬升,资金利率下行驱动;再叠加银行与保险的配置力量提前进场,为年初配置行情提供了一定支撑。 而至于此轮行情能持续多久,周冠南表示,当前债市的跨年行情或将延续至明年1月中下旬,但考虑到央行并未明确进入货币宽松周期,1月资金利率难以进一步下行,并大概率将回归政策利率水平,使得债市交易行情的空间相对有限。不过短端品种和资金利率的价差仍提供了套息空间,或支撑短端利率继续下行向资金价格靠拢,进而期限利差收敛带动长端品种小幅下行。
12月24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年末流动性平稳,央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4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期逆回购中标量1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中标量3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2%和2.35%,均与上次持平。 此前,央行已于12月21日、22日、23日开展了1100亿元、1300亿元、1100亿元逆回购操作,分别实现净投放900亿元、1200亿元、1000亿元,三日累计净投放3100亿元。除了投放金额增加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央行在时隔三个月后重启14天期逆回购,与7天逆回购一起维稳跨年流动性,稳定市场长期预期。 重启14天期逆回购操作 本周央行均采用了“7+14”天期的逆回购组合,在7天期与14天期逆回购期限结构配比上看,以14天期逆回购为主。 从操作利率上来看,7天逆回购操作利率从3月30日起,就一直保持在2.2%不变;14天逆回购操作利率从6月18日起,一直保持在2.35%不变。同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已经连续8个月未变,12月份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当日开展9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含对12月7日和16日两次MLF到期的续做),中标利率为2.95%,与11月份持平,续做量比到期量多出3500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分析称,近期货币政策操作主要是通过逆回购和MLF的组合,来保持市场流动性的合理充裕以及利率水平和基本面相适应。今年特别是进入到12月份,MLF超量续做目的就是为金融体系提供长期资金。因为涉及到跨年,短期资金需求比较旺盛,所以更多的是用逆回购操作,“7+14”逆回购组合正好满足元旦假期的资金需要。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对《金融时报》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结构性存款“压量控价”,核心存款承接力度不足,银行明显加大了同业存单的发行力度,资金面上表现为“不缺短钱、缺长钱”。另外,11月份的信用违约事件发生后,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下降,一些机构对广义基金资金融出偏审慎。在这些因素综合影响下,资金面的脆弱性较以往增强,交易所利率在月内波动性加大,需要在月末或季末特殊时点加以呵护。 从资金面上看,连续四天净投放后,12月2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全线下行。其中,隔夜Shibor下行1.4个基点至0.609%;7天Shibor下行29个基点至1.774%;14天Shibor也下行4.8个基点至2.798%。从长期资金来看,12月24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3.2303%。 “年底资金面合理充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截至12月23日,银行间各期限回购利率水平均处于近十年同期低位,隔夜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再度跌破1.0%。这主要是监管层采取多种工具呵护资金面稳定预期、11月底国内专项债发行高峰期已过、四季度结构性存款压降近尾声、年底财政投放力度有所加大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组合运用政策工具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 近期央行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阐述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时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根据宏观形势和市场需要,科学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不让市场缺钱,又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不让市场的钱溢出来。 “一般情况下,货币市场在年底的流动性需求增多,货币市场利率一开始会略有提升。但在央行进行流动性投放之后,利率逐步回落并保持稳定。”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义举分析称,年底流动性需求增多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年底是缴税期,流动性需求上升。二是1月份是传统信贷投放的时期,信贷需求较为旺盛。同时,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复苏时期,企业也会增加信贷需求。三是春节将近,未来一段时间,现金需求量也会逐步增加。 “货币政策还是要保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温彬认为,预计将主要通过“逆回购+MLF”政策工具组合,满足市场短期和中长期的资金需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市场利率平稳。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在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 王一峰表示,“跨周期调控”意味着货币政策目标所考虑的视角较以往更长,并非根据短期宏观经济景气度的波动而出现货币投放的“大开大合”,而是更加具有前瞻性,会基于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宏观经济的判断平滑货币投放和利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