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8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银华基金原基金经理郭建兴的刑事判决书。 据判决书显示,郭建兴、张超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要求二人向证监会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共计1095.78万元。 判决书披露,郭建兴任职期间曾利用基金账户掌握的有关投资决策、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违反规定,明示张超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杨某、张超名下两个证券商户,先于或同期于郭建兴管理的基金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35只,证券交易成交额共计9700余万元,非法获利共计737.08余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郭建兴、张超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411.02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郭建兴于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日起担任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据天天基金网显示,郭建兴任职期间,银华优质增长混合产品的回报率达54.39%。 (图片来源:天天基金网) 值得关注的是,上个月,银华基金旗下另一位曾获“金牛奖”的基金经理周可彦同样因为操纵账户,趋同交易的问题受到天津证监会处罚。 (图片来源:天津证监局官网) 天津证监局表示,2013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6日,周可彦在任职银华富裕基金经理期间,曾利用为公开信息操纵“张某兰”证券资金账户资金。 据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周可彦在任职期间,在知晓妻子李某涓交易股票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知悉的“银华富裕基金”未公开交易信息提供给李某涓,李某涓通过“张某兰”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据统计,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共计交易上交所上市股票90只,成交金额合计4554.8万元。 此外,同期内,“张某兰”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7只,趋同成交金额1826.26万元,趋同交易盈利88.13万元。 不仅如此,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73只,成交金额合计2624.08万元;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8只,趋同成交金额1042.72万元,趋同交易盈利32.91万元。 天津证监局调查结果显示,“张某兰”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交易合计盈利121.04万元。 由于上述违规行为,天津证监局对周可彦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决定。 据Wind显示,周可彦具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国银河证券、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等公司任职,2013年8月起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 2016年,在市场同类基金收益率平均负两位数的情况下,银华富裕实现了7%以上的正收益,周可彦也因此获得了金牛奖。 (图片来源:天天基金网) 据天天基金网显示,周可彦曾于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任职银华富裕主题混合产品经理,任职期间,该产品的回报率为97.02%。 据Wind显示,银华基金成立于2001年5月,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银华基金总管理规模达3818.41亿元,旗下共管理173只产品,旗下基金经理达51人。
借贷利率的历史演进 历史上很多国家、很多社会、很多精英都去想法设置利率上限,那么这个历史到底有多长?从现在看到的文字记录证据,可能最早对利率设置上限的就是公元前19世纪,距离现在差不多3900年左右的《汉谟拉比法典》。具体就是现在伊拉克、以色列那一带,人类最早的文明发源地。 《汉谟拉比法典》里面有一个条款说到,“如果一个商人提供谷物或白银的有息贷款,他将就每300塞拉谷物向债务人收取100塞拉的利息,换算成年利率的话就相当于33.3%”。这是当时《汉谟拉比法典》规定的谷物放贷的利率上限。如果是白银以货币作为放贷的标的,最多只能收取20%,这跟30年代农村调查报告里看到的和江西交界的湖南那一带的情况非常相似。所以我们看到《汉谟拉比法典》讲到的3900年以前的情况跟30年代中国湖南、江西农村的情况差不多。尽管经历了3000多年,还是没有解决好金融发展的问题。 到了公元前8世纪左右,距离现在1800年,基督教《圣经》里面讲到的《旧约·申命纪》,说“借给你兄弟银钱、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对外方人,你可取利,对你兄弟却不可取利”。基督教对什么是兄弟,什么是外方人(strangers)的解读是非常广泛的,只要不是敌人,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广泛的解读是基督教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把所有男人女人看成是兄弟姐妹,既然这样的话,基督徒要对任何人去做放贷都是不可以收利息的。 我这里要说的就是《圣经》的《旧约·申命纪》也是对放贷设置了一个利率上限,那个利率上限就是0,你不可以收任何的利息。圣利奥教皇大概在公元400年左右,说了一句话,“金钱的利息,就是灵魂的毁灭”。大家可以从他这句话里看到,当时基督教教会对于有利息的放贷看的是多么负面。 我自己原来也以为只有政治经济学里面才把高利贷看成是剥削,对于有利息的放贷以及商业赚到的利润看成是不义之财。实际上远远不是这样的。《汉谟拉比法典》讲的是3000多年以前的社会,基督教的《圣经》主要是以色列一带的犹太人写的经典规则。所以犹太社会或者更早的波西米亚,到亚洲、到中国,对有利放贷做金融交易,用钱赚钱,都看得很负面。几乎是所有农耕社会、农业社会非常共同的一种价值判断,一种价值观。 公元4世纪的时候,基督教正在从地下到阳光化,可以正面的宣传。St.Basi认为对于有息放贷的人,虔诚的祷告打动不了。即使他自己流泪,也还是无动于衷。这是公元4世纪基督教主教对于有息放贷的形容,非常痛恨。 到了13世纪,著名的神学大师圣托马斯·阿奎那说“钱不会劳动,人会劳动,如果我们让钱代替我们来赚取很多的钱,我们就没有恰当领会上帝的意图。”我们能看到阿奎那的时代认为只有劳动才能赚钱,用钱赚钱是不可以的,这是不义之财,违背上帝的意志。所以我们学到的劳动价值,至少在13世纪阿奎那的时代,在基督教一些神学大师圈子里,是普遍的一个看法。 当然阿奎那之所以有这样一个看法,实际上更重要的根源是来自于公元前4世纪,距离现在差不多2400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其中一个很有名的说法,以鞋为例,有的用来穿在脚上,有的则用来交易。把鞋交给需要穿鞋的人,以换取他的金钱或者食物,固然也是在使用“鞋之所以为鞋”。以有余换不足,“交易”原来是自然地发展起来的。如果交易的目的不是满足需要,而是为了盈利,那么交易是不自然的。尤其是有息放贷,不再从交易过程中牟利,而是从作为交易的中介钱币身上思利。为了交易的方便,人类引用了货币,而钱商竟然强使金钱进行增值,这种做法无益于强使父亲生孩子。因此,在所有致富的手段中,钱贷确实最不合乎自然的经济行为,盈利的行为。 回到2000多年前,不管是从宗教的角度,从摩西《申命记》里面的内容,还是到几百年以后的亚里士多德讲的,都是对利息设置一个上限,就是0。超出零的借贷交易行为都是反自然的,都是违反道德的。 刚才我们讲到的差不多都是古代中东和古希腊西方对于有利息放贷的方法。 回到中国,中国古代没有像亚里士多德,也没有像摩西写犹太教《圣经》的时候,给予理论上的解释。在中国,从《周礼》到司马迁的《史记》都把利率看成一个很现实的实际问题来解决。就像今天在中国,讨论金融的时候,基本上我们不去追究金融的哲学基础或者是金融的伦理基础,或者自然哲学基础到底是什么。我们管的就是想要解决具体的问题,这个传统是从汉代开始一直延续下来。 所以中国官方更多是把重点放在利率加一些上限,以为这个方式就可以把那些黑心的放贷者能够得到的放贷利率限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官方放贷设的利率上限一直比民间放贷利率要高12%。也就是说每个月的月息,民间放贷必须比官方放贷少收1个百分点,就是一年12%。实际放贷利率,不管是官方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比法定的利率上限都要超出去很多。 具体的做法是蛮简单的,既然你写在文件上,借贷文字契约上面的利率有利息满足官方的上限,也许借款人实际上拿到的只有80块钱,但是写到书面上借到的钱是95块钱。这样一来,加上很低的一点利息,一年要还100块钱。如果按照文字的契约来看,可能并没有违反官方的利率上限,但是私下蛮清楚的。中国历史上一直是忙得很,官员们都要想办法为了帮助老百姓设置这样一些利率上限。 不管是从哲学层面,从宗教层面,还是从官府政策制订层面,有这么多的好心好意,实际的效果又是什么样子?我这里给大家引用一段费孝通的《江村经济》里的话,他说的实际上是一个很直白的道理,单纯的谴责土地者或者即使是高利贷者为邪恶的人是不够的。当农村需要外界的钱来供给他们生产资金的时候,除非有一个叫好的信贷体系可供农民借贷,否则地主和高利贷是自然会产生的,如果没有他们,情况可能更坏。 费孝通是几十年以前的社会学学者,即使没有受过正规金融学、经济学的训练,也蛮清楚这个基本的道理。你可以限制这些借贷利率,甚至是骂这些放贷的人,但是到最后,这些问题照样没有解决。因为那些农民靠什么来生产?特别是遇到灾荒、灾害,意外的事故发生的时候,他们为了活下去,需要有地方给他们供应钱,供应借贷。否则的话,他们可能一家人活不下去。这是费孝通讲到的很经典,但是非常富有经济学、金融学道理的一段话。 另外一个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就是飞利浦.格拉姆,来自于德克萨斯州共和党的参议员,他娶的太太是一个韩裔美国太太。他出生在乔治亚州,他的父亲是残疾,没有任何收入,只有他母亲一个人同时做两份工作,这样既照顾好她的残疾丈夫,同时又勉强的把飞利浦.格拉姆和他的两个兄妹三个孩子养大。他说过一个名言就是我母亲得到了贷款,利率是高利贷,比一般水平要超出一半,这是多么残酷的剥削呀。可是,据我所知,自从产生人类以来,在我母亲家世里面,她是第一个买到自己房子的人。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记录。 他讲的这个道理是什么?限制利率特别是禁止高利贷,在美国也有很多人主张这样的政策。他说限制高利贷,限制利率的人,心意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对于他母亲这样的人来说,没有多少收入,还要养三个孩子,照顾一个残疾的丈夫。没有正规的金融机构愿意把钱借给他母亲去买房子,没有金融机构会相信他母亲有还债的能力。所以利率很高,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因为这里面风险溢价太高了。有的高利贷机构愿意把钱冒险借给他母亲,让他母亲买房子,他母亲必须要支付更高的利率。格拉姆讲到他母亲乐意付出更高的利息成本,因为母亲很清楚的。 普惠金融与利率限制的关系 下面我讲几个中国之外的案例。对于前面讲到的一般的道理,可以更具体、更深的理解。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19世纪,1845到1850年爱尔兰的大饥荒。在19世纪的爱尔兰,将近一半的人唯一的口粮就是马铃薯。1845年的晚疫病,使得土豆减产30%到40%。到46年还没有恢复生产,那一年因为晚疫病减产75%。到了47年就更惨,很多学者把1845年的爱尔兰大饥荒称为“黑暗的47年”。整个病毒到1850年才结束。这样一来,产生的后果使得爱尔兰人口在那几年里减少了1/4,其中多数人是饿死了。 这里重点介绍一个叫Tyler Goodspeed的学者做的研究,Goodspeed现在是特朗普经济顾问团队里面的一个要员。从他的研究能看到,在爱尔兰大饥荒期间,那300多家小额贷款机构对爱尔兰老百姓家庭应对饥荒的冲击有多大的贡献。根据不同地方政府留下的那些历史档案,他查出来这300多家小额贷款机构每年大概发放50万笔左右的贷款。覆盖到30万家爱尔兰家庭,占当时爱尔兰家庭的1/5,差不多20%的爱尔兰家庭都从这300多家小额贷款机构里面受益。这些贷款数额通常比较小,借期比较短,但是可以帮助低收入农民购买种子和牲畜。 Goodspeed做了一些估算,根据当时猪崽的价格和成猪的价格。一头猪崽大概需要20先令去买到,养大以后可以以45先令卖出去。正因为价格的差别,所以小额贷款公司愿意给那些没有资产的农民先提前借到45先令,用20先令购到猪崽养起来,养大了以后,把猪崽卖掉,就得到45先令。这样一来,拿到这个钱以后,除了还债以外的,可以把剩余的利润养活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的生活费。这样一来,三口人家的家庭一年可能要养上四五十头猪,才可以利用小额借贷把一家人救活下来,这样受大饥荒的冲击就比较小。 Goodspeed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不存在小额贷款的地区来讲,有小额贷款机构经营的地区,在大饥荒期间人口减少的幅度要少40%,而且在灾荒之后,有小额贷款服务的那些地区,家庭平均要多养40%到60%。每一家养猪的数量,也要比没有小额贷款服务的地区高一倍多,而且这些地区的农民在这个过程中利用小额贷款,来改变他们过度依赖土豆为种植农作物的一个生产方式。在他们的种植结构里面,粮食结构里面,多增加小麦、大麦和其他的农作物,这样一来,等他们以后还会再发生晚疫病,不至于所有的农作物都被毁掉,以这种多元化的方式减少他们的经营风险。 第二个案例,Burgess和他的合作者在17年发表了一篇论文。他们对于印度农村在1957年到2000年期间,一旦发生高温,农民死亡率增加背后的原因做了很详细的研究。结果发现,如果当地农村有商业银行存在,并且这些商业银行给农民提供金融支持,异常高的气温导致的死亡率上升幅度显然比其他的地方要低很多。 之所以有这个效果,就跟上面讲到爱尔兰大饥荒期间的经历一样,因为一旦发现高温时农作物种植欠收概率非常高的话,当地农民可以从银行借到高利息的过桥贷款。欠收也未必导致那么多的印度农民家庭饿死,或者被迫通过抢劫来谋生。所以他们研究发现,有这些甚至于高利息的金融贷款服务的存在,对于社会的稳定可以起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第三个案例,秘鲁19世纪的经历,跟今天讲到的主题可以更直接的连接在一起。这个研究是Zegarra在2017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研究对象是秘鲁从禁止有息放贷到放松有息放贷,但是限制利率上限,到最后完全放开利率上限、金融完全解放,整个期间的经历给Zegarra这个学者做研究提供了基础。 有一个大致的背景,西班牙把秘鲁变成殖民地以后,他们把西班牙本土禁止有息放贷的法律政策也带到了南美洲的各个国家。1821年秘鲁从西班牙独立,到1833年,他们新政府决定废除禁止有息放贷的法律,放开借贷业务。1835年推出一个新的政策,月息不能超过1个百分点,两年以后进一步将月息上调到2%。后来一年以后,1838年11月,新政府干脆就把利率上限全部解除掉,完全放开。这样一来,不同时期发生的借贷情况给这位学者提供了详细的数据。他的研究发现,利率上限被解除之前和之后发生的变化很大。 第一,废除利率限制之后平均利率水平比以前上升了17个百分点。但是原来有利率上限存在的时候,把借贷的贷款发放给精英家庭的借贷交易占比高过40%。把利率上限的限制、法律和政策全部废掉以后,精英占整个秘鲁借贷交易的比重从原来的40%下降到5%。也就是说利率上限被废除以后,做借贷交易的两方可以更自由的定价,更自由的决定他们愿意一方要求多少利率,另一方愿意接受多少利率,大家自由的谈判、谈价。这样一来带来的结果使得从此以后的借贷金额更多的是走向了、流向了普通家庭。而不是像原来那样,40%的借贷交易都是借了那些精英家庭和个人。 从秘鲁这个经历里面,我们可以看到,金融是不是能够普惠,是不是能够帮助老性,是不是在包容性方面能够达到最大化,跟利率、资金的价格自由是高度相关的。如果我们出于好心,一厢情愿的对利率设一些上限,做非常多的限制。最后真正的受害方是那些普通的草根、老百姓,个人、家庭和小微企业。因为这些个人、家庭和小微企业交易风险特别高,经济风险、支付风险也会非常高。这样一来,应该有的均衡利率自然比借给其他的人更高。如果我们不顾那个规则,不顾那个规律,一味的设置利率上限的话,最后害的普通老百姓家庭。 保护借贷市场放贷人的权益 如果我们再从刚才的案例稍微回到金融理论,简单说起来,大致可以把利率分拆为三个部分。 第一,各种不同的投资,包括土地投资、房产投资,还有其他投资的预期回报。既然我做放贷,做土地,买下房子收房租可以得到5%的回报,如果我把钱借给别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至少也应该得到5%无风险或者低风险的回报。 第二,经济风险的溢价。我们都知道的经济波动、经济周期甚至由金融危机带来的波动,这个是跟借贷双方的能力、性格、信用等没有关系的。 最后一项就是交易风险,契约本身的风险,通常跟交易风险的溢价来对应放贷一方作为补偿。 真正的市场可以决定的利率是由这三部分组成的,最理想的情况就是契约交易风险可以降到0。通过金融市场充分的发展,使得资金的供应量非常多,这样一来让经济风险所能够得到的,所能够要求的溢价也可以很低。这就是为什么真正解决高利贷问题的办法,是在于首先把交易风险降下来,这就要改善制度环境,契约执行环境,还有诚信环境。再就是通过资金市场、资本市场方方面面的发现,把经济风险溢价这一项也降下来。这就是我们做金融监管、发展金融市场的同仁,都应该在后面这两项方面做充分的努力。 简单说一下,1934年中央农业实验所对于22个省的几十万户农家做了大规模的调查,包括他们借贷多少,借贷利率多少,借贷资金来源是什么,借贷契约种类等等信息。 我们不妨看几个省。 第一,宁夏。那边发生的借贷利率超过50%的占借贷交易57%。如果我们把所有借贷利率超过30%的借贷都算做为高利贷,我算了一个平均数,大概在宁夏的平均借贷利率是49.6%。因为宁夏是回族自治区,那边的回民占的比例很高,所以古兰经、伊斯兰教的影响比较大。因为伊斯兰、古兰经到今天还是禁止任何有利息的借贷交易。这样一来,就使得在宁夏回族社会里面,还要去收利息,做放贷的话,这个是违背古兰经的规则。 反过来就使得在宁夏当初的借贷交易必须是在地下来进行的,交易安全会非常差。道理蛮简单,我知道你有可能随时举报我,除非你愿意给我很高的利息,否则我根本不愿意把钱借给你。这是为什么呢?人为强行要求打倒高利贷,把放贷者看成是黑心的坏蛋,是坏人,要去斗倒,甚至于通过设置利率上限禁止他们的行为。这样做以后,就把本来可以合法台面上、阳光下进行的借贷交易变成了非法的,借方和贷方双方都很没有安全感,使得最后贷方要求的利息回报必须得很高。否则没有人把自己的钱放出去,收零利息,然后对方还有可能还不了钱。这就是说为什么越是禁止高利息的借贷社会,实际真实的利率最后就会越高。 我今天讲的题目就是历史上不断有人以及国家推动限制利率上限的那些法律和举措,还有一些道德规范。但这些都没有成功,原因就在这里。这种道德规范越是对放贷人敌意,越把有钱的本来可以放贷的人吓跑了,资金供应量只会越低。资金供应量越低,借贷的交易安全也很低,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就会使得资金成本利率值会很高,不会更低。另一端,像浙江在1934年的时候,41%的民间借贷交易,体系都是在20%以下,超过30%的借贷利率只占浙江借贷样本1.1%。这就是为什么商业文化发达的浙江和商业文化特别是借贷契约文化非常敌意的宁夏和青海,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 在1914年,人均耕地面积越高的这些省份,也就是农业大省,更看重农耕、看重农业,轻视、藐视商业。所以这些地方商业文化不发达的省,他们那边平均借贷利率就会越高,因为那边的契约守约习惯和文化可能更差,所以跨期交易安全在那些省份会更差一些。在那边所要求的交易风险溢价就会越高。 我把银行、信用社、当铺、钱庄作为放贷方,把这些放贷都称为非个人放贷。再把这些省做一个计算,每个省非个人放贷占总的放贷百分比有多高?浙江大概47%左右的放贷都是非个人放贷,有很多的钱庄在浙江和上海,还有江苏这边。金融机构化,正规金融越发达的省份,他们的借贷利率就会越高。 通过简单的分析让我们看到,应该做的是解决高利贷降低实际借贷利率的办法。不是去限制利率,而是去改善当地商业文化、契约文化、信用环境,把那边的契约执行包括司法执行,还有其他的非正规、非正式的,包括宗族的执行机制,如果都能够建设的更好的话,那么跨期价值交换的安全度在当地就可以提的越高。跨期价值交换的安全度越高,交易风险就会越低。那边借贷利率自然就降下来,这样把金融交易的自由度放开以后,金融的竞争度就可以更高。 当然不只是中国有这样的经历,基督教世界也是一样的,因为只有到了16世纪新教改革以后,有息放贷和用钱赚钱的伦理基础、道德基础全部给阳光化、正面化、积极化。这样一来16世纪之后,荷兰、英国很快在金融市场方面能够实现腾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完全接收了嘉文的新教伦理,用钱赚钱,没有什么不光明正大,没有什么违反道德规范的。既然你买下土地可以收地租,买下房子可以收房租,为什么直接用钱放贷出去不能够收钱租呢?也就是利率,这个在道义上应该是没有差别的,应该是相等的。 讲来讲去都是围绕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发展民间金融、民营金融。这里我们看到,从刚才讲到的这些不管是逻辑理论,还是实物实证研究,都让我们看到,设置利率上限,禁止网贷业务,打击高利贷者,也许能够短期治标,但是不能够从根本上治本。尤其是从长远来说,把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搞得更坏,不会搞得更好,特别是短期内通过把合法利率压的很低,使得资金的供给大大下降,让一些高风险的老百姓个人和家庭就得不到金融服务,这样一来,害的还是老百姓,而不是帮了老百姓。 打压民间金融与民营金融,只会使高利贷变得更严重,道理很简单,就会把高利贷交易打入地下,逼着放贷一方通过黑社会的暴力讨债,这样对社会稳定肯定是非常不利的。 我希望在讨论资本市场发展,讨论股市发展的时候,都能接受一个概念,要改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因为从1990年到现在,中国重新有了股市,我们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概念,从证监会主席到各个层级的官员,都认识到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多么重要。既然我们都能够接受股票市场投资者、公司投资者的权益,为什么不能接受保护放贷人的利益。 因为在借贷市场上,放贷人就是投资者。既然对股市的投资者,我们能够认同保护他们的权益,但是在借贷市场上同样是投资者身份,为什么他们的权益,我们不能保护呢?为什么我们一来就说这些是高利贷、黑心的欺诈老百姓的人,要把他们打倒。我们不能双重标准,一方面支持保护股市投资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支持打倒放贷市场的放贷人。这两者是不能自圆其说的,相互矛盾的。 对于资本市场投资者也好,借贷市场放贷人也好,一旦资金放出去,投资方处于弱势。借钱的一方、使用资本的一方更掌握主动权。他是不是赚到足够多的钱给你还贷,还给投资者本金和收益,这是由掌握资金使用权借贷一方来掌握的。如果整个社会都偏袒了借钱一方,都去打骂放贷一方,到最后高利贷问题不可能变小,只会更加严重。
不良资产处置有望“跑步前进”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预计今年全年银行业将处置不良贷款3.4万亿元。这一数字远高于2019年的2.3万亿元。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上半年银行业多渠道处置、核销不良资产的力度明显加快,预计下半年将“跑步前进”。大限将至 分级B频现高溢价分级基金进入谢幕倒计时,不少基金公司正在加紧完成分级基金的整改,近日已有多只分级基金排队提交变更材料。距离年底尚不足5个月,分级基金大限将至,就在分级基金即将“谢幕”的关口,分级基金B溢价率不断攀升。分析人士表示,当前分级B产品流动性不足,产品变更前投机买入风险很大,如果盲目投资会导致较大的亏损。流动性管理注重适度 全面降准概率下降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但不搞大水漫灌。这为今后一段时间的货币调控指明了方向,也在相当程度上打消了市场对货币政策取向的疑虑。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政策操作恢复常态化,流动性管理更加注重适度,既保障合理流动性需求,又避免形成供给过剩和淤积,强调精准滴灌、直达实体。预计年内货币投放将主要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和MLF等操作进行,全面降准概率明显下降。深交所创业板改革解读专栏 交易特别规定AB 1.投资者买卖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2.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在提交申报时有哪些价格范围限制?3.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的计算方法?4.投资者提交了价格更优的申报但没有在即时行情中揭示,也一直没有成交,可能是什么原因?上海证券报交易制度全面优化 创业板市场功能 进一步完善创业板改革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有市场人士表示,这将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为促进多空平衡,此次改革优化两融机制,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即纳入两融标的,并引入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证券公司借入股票当日可以供客户融券卖出。地方加码新基建热度持续升温 大批项目清单密集发布下半年以来,地方推进新基建的热度持续升温。多地加码布局新基建,一批投资规模数千亿元级别的项目清单随之出炉。分析人士认为,新基建将成为下半年看点,并带动整体基建投资增长。近期部委相关负责人密集发声将加快推进“两新一重”建设,预计未来仍会有系列支持政策出台。金融开放持续推进 消费金融公司 积极引入境外股东消费金融领域的开放步伐不断加快。8月17日,光大银行(601818)子公司阳光消费金融在北京正式揭牌开业。从持股结构看,境内控股股东光大银行持股60%,台湾地区王道银行作为境外股东持股比例20%。阳光消费金融公司表示,王道银行的加入,有利于满足海峡两岸居民在旅游、消费等方面的金融需要。前7月财政收入增速降幅 继续收窄 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35.3%财政部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25亿元,同比下降8.7%,降幅比1至6月收窄2.1个百分点。全国税收收入98509亿元,同比下降8.8%,降幅比1至6月收窄2.5个百分点。部分税种实现正增长,如证券交易印花税1174亿元,同比增长35.3%。证券时报中国数字货币前景可期中国数字货币充分借鉴了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支付办法,并且彻底摆脱了传统电子货币的发展思路,参考电子商务企业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并且在安全验证方面,采用了区块链系统。创业板新规实施在即 “打板”策略不灵了“新股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提升至20%”、“连续竞价实施‘价格笼子’”……创业板交易制度终于迎来全面改革。存量个股叠加一系列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新规,创业板会出现哪些新的变化?投资者又应该如何面对?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吸收了科创板的成功经验,市场定价效率会大幅提高。更重要的是,放宽涨跌幅限制后,创业板个股涨停跌停的数量、频率以及连续涨跌停板数量都会下降,交易制度改革前的一些市场短期投机策略有效性会大幅下降。因此,市场人士建议,投资者应该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尽量避免沿用过去交易制度下的一些投机策略,比如常用的“打板”策略。倚重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成效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罚得多、罚得重、罚得勤、罚得新、罚得细这“五罚”成了金融业监管特别是银行业监管的新特征。在受罚的机构中,银行业是被罚机构数量最多的。从处罚内容看,机构被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资金违规流向和违反审慎经营等方面。从罚单信息来看,过去更多聚焦于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和理财业务的违规行为,现在新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隐私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以及数据治理等方面的违规行为。此外,过去受罚对象侧重于机构,现在处罚机构的同时,涉事的责任人及公司高管也成了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商务部:122项举措全面深化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8月19日,商务部召开关于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经过4年的前期探索,近期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服务贸易正在朝着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的方向发展。此次推出的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有些在全部试点地区推进,有些仅在具备条件的部分试点地区先行探索,充分体现了试点地区错位探索、多元发展的布局特点。证券日报创业板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 降低进入门槛提高生存门槛在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过程中,除了为创业板注册制下拟上市企业制定相关规范,已经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创业板已受理尚未过会的企业,也需要在此过程中实现与新规则体系的无缝衔接,而其衔接工具便是信息披露。依法加大追责力度 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意见》就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制裁措施。国内啤酒行业进入“战国时代” 高端产品市场成争夺点时下正值上市公司半年报发布期,大快消品行业中的啤酒企业上半年表现如何?成绩单上的数字透露出了行业哪些变化?为此,《》记者梳理了6家国内外啤酒企业的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数据,从中或许能一窥端倪。年内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超2500亿元 预计下半年发行提速二级资本债是商业银行为增加二级资本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二级资本债来补充资本的充足率对于银行特别是非上市银行而言是重要的手段。记者根据数据统计发现,截至8月19日,今年以来,已有29家银行发行了二级资本债,合计规模达2534.8亿元,较去年同期规模有所下降。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的二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虽然发行二级资本债可以解决银行短期内对资本缺少的需求。但目前来看,银行若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提高抗风险的能力。那么对于一些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而言,通过其他方式来补充一级资本就显得更为迫切。人民日报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2.09万亿元 金融助力实体经济 有量更有质 3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今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持续发力,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让经济发展动力十足。 “12.09万亿元”这个数字,意味着信贷不仅有量的增长,更有质的提高: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将于8月24日上市。届时,创业板交易制度也将随之调整,日涨跌幅限制将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作为一项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重大改革,创业板在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的同时,也对一系列基础性制度进行全面完善,交易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除放宽涨跌幅限制外,本次创业板改革对交易制度的优化创新,还包括引入盘后定价交易、优化转融通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从而进一步优化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活跃度。 有关专家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交易制度全面优化创新,市场制度更趋成熟,将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功能再完善、发展质量再提升、投融资机制再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升级,为下一步全市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放宽涨跌幅度 优化市场定价效率 本次创业板改革在交易制度创新上受到投资者极大关注的,应该是800多只存量个股及相关基金日涨跌幅限制将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放宽涨跌幅限制,可以使交易更活跃,同时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有利于提升市场定价效率。预计跟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日涨跌幅限制放宽后,虽然部分公司一开始会波动放大,但市场充分博弈后,波动性会趋于平滑,最终将回归合理区间。”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说。 与科创板类似,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盘中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分析人士认为,放开涨跌幅、提高停牌指标阈值、缩短停牌时间等安排,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将使个股交易更充分,多空双方博弈更均衡;临停机制的安排,则在股价剧烈波动时,可以发挥冷却市场情绪的作用。 创业板改革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有市场人士表示,这将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 为促进多空平衡,此次改革优化两融机制,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即纳入两融标的,并引入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证券公司借入股票当日可以供客户融券卖出。 设置“价格笼子” 防范价格大幅波动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本次改革给创业板交易设置了“价格笼子”。 首先,限价申报的买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郑磊认为,“价格笼子”仅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对正常的交易行为不会有影响。 其次,创业板在申报上保留了买入申报为100股及其整数倍,零股需一次性卖出的规定,但也规定了单笔申报上限——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分析人士认为,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额订单对市场价格的冲击,抑制股票短期炒作。 配合涨跌幅调整,此次改革也相应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阈值,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从交易公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核查、异常交易监控、会员提示风险等几个方面综合施策,抑制市场炒作。 此外,创业板新交易机制下,将新增股票特殊标识,提示交易风险。创业板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注册制下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创业板对上市初期的新股也将会予以标识。 有关专家表示,创业板自开板之初就被赋予支持创新创业的重任,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创业板也将承担新的使命责任,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交易制度的全面优化创新,是创业板在基础存量市场作出的改革探索,有利于优化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信心,为基础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积累经验。
香港交易所宣布,由于天文台已取消八号台风信号,香港证券市场及衍生产品市场将于下午1时30分恢复交易;另外根据规则,沪深股通也将于下午1时30分恢复交易。
T+0交易制度,是多年来市场争议最多的话题。但是,从最近几年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来看,有不少本来不容易推进的制度,却逐渐得到了落地,我们确实不能够忽视当前资本市场改革与创新的决心。 注册制度,在前些年推进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但是,随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之后,注册制度在A股市场中已经逐渐得到了适应,紧随其后,则是创业板即将开展注册制改革,并有望逐渐延伸至整个A股市场。作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发行制度,也可以获得了顺利地推进,那么对T+0交易制度来说,稳步推进也并非难事。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T+0交易制度的讨论,似乎又增加了不少。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来看,显然也在加快接轨海外成熟市场的交易制度,包括了T+0交易制度、集体诉讼乃至逐渐放宽涨跌幅限制等。 针对T+0交易制度是否应该放开的问题,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投资者来说,首要关心的还是市场交易公平性的问题,例如国内股票市场长期存在着期现交易制度不对称的现象,拟通过部分试点T+0交易制度的模式,来弥补过去长期存在的交易制度不对称问题。此外,还有投资者会担心T+0交易制度下可能会引发市场的高度投机风险。曾经在二十多年前,A股市场就开始实施了T+0交易制度,后因市场投机性太强,由此引发T+0交易制度的匆匆落幕,而T+1交易制度却一直沿用至今。 不过,二十多年前的A股市场,显然与当前的市场环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具体表现为,上市公司的数量不同、股票市场的容量规模不同、股票市场的市值规模不同以及整个市场的交易制度与配套措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很显然,如果用二十多年前的思维考虑问题,可能会显得落伍。 对当前的A股市场,本身具有一定的容量优势以及交易制度优势,在风险防御能力上已经远高于二十多年前的A股市场。不过,考虑到A股市场依然离不开散户化主导的局面,市场本身的投机性仍存,故T+0交易制度的推行仍需要全面考虑,短时间内不宜全方位推进。 但是,针对T+0交易制度的试点,有观点认为,可以通过蓝筹率先试点T+0交易制度,凭借蓝筹股本身的波动率较低、稳定性较强的特征,即使放开了T+0交易制度,也并不会引发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 近年来,A股市场的蓝筹股表现存在明显的分化。一方面是以贵州茅台(行情600519,诊股)、五粮液(行情000858,诊股)为代表的蓝筹股出现了长期独立上涨的行情,多年来为投资者带来了非常丰厚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则是银行、保险、地产等蓝筹股长期处于历史估值底部区域,投资者本想享受到蓝筹股的估值优势,却尴尬陷入了低估值陷阱,多年来股价长期处于底部震荡区域,稍有起色却容易受到政策层面的压力。 与普通上市公司相比,蓝筹股本身具有盘子大、估值偏低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强等特征。与此同时,对不少蓝筹股来说,更是机构云集的场所,不少机构投资者通过蓝筹股的长期投资来享受稳定的股息分红。但是,对相对积极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却更偏爱于业绩持续成长的蓝筹股,股息分红未必是他们首选的投资需求。 作为A股市场稳定性较强的投资标的,如果允许蓝筹股率先试点T+0交易制度,起初会对蓝筹股起到非常积极的刺激影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也会逐渐适应T+0交易制度的模式,中长期对蓝筹股价格的波动影响会趋于理性。 举一个例子,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度以及放宽涨跌幅限制之前,市场非常担心科创板市场的投机性会很强,甚至引发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但是,自科创板正式开板以来,科创板的价格表现却显得比较平稳,数月以来真正触及20%涨跌幅红线的科创板股票却为数不多,整体风险处于比较可控的状态。 若蓝筹股率先试点T+0交易制度,将会从一定程度上激活蓝筹股的股性,提升蓝筹股的投资活力与投资吸引力。假如股市延续牛市行情,当蓝筹股真正试点T+0交易制度之初,可能会刺激资金进入蓝筹股,并推动蓝筹股价格的持续走强,从一定程度上加快A股市场向4000点靠拢。 不过,T+0交易制度的推行,目前仍然处于讨论的阶段。但是,按照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的决心,估计蓝筹试点T+0交易制度可能会在不久的时间内得到落实,此举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刺激蓝筹股的投资活力,并能够激活起蓝筹股的股性。
日前,深交所作出最新安排,创业板注册制将从8月24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目前在创业板挂牌交易的800多只股票也将适用注册制改革的新规则,涨跌幅限制由目前的10%调整为20%。同时创业板上市新股在前5个交易日不受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执行20%的涨跌幅。 放宽涨跌幅限制,这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也正因如此,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即将实施,T+0交易再一次被市场推向了前台。毕竟T+0与放宽涨跌幅限制是一对孪生兄弟,将二者分割开来是制度上的不完整,也是制度不完善的一种表现。 放宽涨跌幅限制意味着股票上下震荡的空间加大。比如新股上市,此前有44%的涨跌幅限制,但取消了44%的涨跌幅限制之后,新股上市当天的涨幅就可以达到200%、300%甚至更高,但其冲高回落的空间也相应加大,有可能达到30%,或者是50%。而老股的涨跌幅由10%调整为20%,这就意味着一个“地天板”的收益将达到40%以上,而一个“天地板”的损失将达到近40%。至于盘中出现10%、20%的振幅则是很平常的事情。 这种震荡空间的加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如果把握好节奏,就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如一个“地天板”的收益就可以达到40%。当然,如果节奏把握错了,投资者的损失也会扩大,比如一个“天地板”的损失接近40%,这也意味着市场的投资风险增加。 面对涨跌幅限制放宽后股票震荡空间的加大,这就需要有相配套的股票交易方式,也即是T+0交易方式。这二者其实是如影相随的。比如,面对“地天板”带来的收益,当天买进股票的投资者要落袋为安,就只能进行T+0交易。等到第二天交易,或许股价又低开低走了,煮熟的鸭子有可能会飞走。而面对有可能到来的“天地板”,投资者要防范风险、减少损失,也需要尽快止损走人,这也需要进行T+0操作,否则投资者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投资损失增加。也正因如此,面对放宽涨跌幅限制的政策出台,市场要求推出T+0交易的呼声不断。 管理层显然也听到了市场的呼声。所以在科创板率先放宽涨跌幅限制之后,上交所就在积极研究T+0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为了防止T+0交易引发市场投机炒作,同时又可以及时地纠正投资者在操作中出现的错误,或者让投资者在盈利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地落袋为安,为此,今年5月底,上交所提出了“单次T+0交易”的概念,表示正在“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单次T+0交易”确实可以缓解科创板放宽涨跌幅限制后市场的燃眉之急。 而从创业板来说,在正式放宽涨跌幅限制之后,其对T+0交易机制的需要较之于科创板来说更加迫切。毕竟科创板对投资者进入门槛的设置是50万元,这将A股市场最大多数的中小投资者挡在了科创板的大门之外。因此,科创板即便不实行T+0交易,也不会伤害到最广大的小散利益,这是可以让监管者感到放心的。 但创业板的情形则不同。因为创业板对投资者的门槛设置只有10万元,大大低于科创板,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小散可以挤进创业板市场。而尤其重要的是,在注册制实施之前,创业板的开户甚至是没有资金门槛限制的,而这些开户的投资者都可以在注册制实施之后继续进行创业板的股票交易。如此一来,创业板对投资者来说几乎是没有资金门槛限制的,有大量的小散也将进入注册制实施后的创业板股票交易。 但中小投资者抗风险的能力显然是有限的。因此,面对涨跌幅放宽后股票振幅的加大,这就必须要让中小投资者有防范风险的措施,而这个措施就是T+0交易。有了T+0交易,投资者在获利的情况下可以及时获利出局,避免坐过山车,而在下跌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止损出局,避免承担更大的投资损失。可以说,T+0交易是在涨跌幅放宽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一种有效手段。而既然创业板有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参与,因此,在创业板推出T+0交易比科创板更加迫切。考虑到防止市场投机炒作因素,率先在创业板试行单次T+0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