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算法的强大,商业必定会越来越繁荣,繁荣到极致就会出现两个结果: 1 第一个结果:所有产品的利润都会会无限接近于0。 以淘宝改变实体店为例子。淘宝的出现让开店不需要实体门面了,所以开店的门槛变低了,人人都可以开店,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会狂欢,网店遍地开花,但是到了一定阶段,大家越来越深刻的发现一个现实:现在去淘宝上开店已经很难赚到钱了,因为同样的商品/服务/作品,只要你还有利润存在,一定会有商家卖得比你更便宜;或者一定有平台诞生,上面的东西更优惠。 《国富论》里所说:利润降低是商业繁荣的必然结果。今后比价会越来越方便,永远都是全网最低价最受欢迎,永远都有人低价抢市场,或者赔本赚吆喝。 我们都知道:淘宝上的东西够便宜了吧?已经无限拉低了各种快消品的价格,但是拼多多比淘宝更便宜,淘宝上很多可以做到19.9包邮,拼多多就9.9包邮。尤其今年疫情以来,大大小小各种商家,都转战电商/直播和线上,而线上购物的最大特点就是比价特别方便,这就是让价格因素成为购物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所有产品的价格都会越来越透明,价格战会更激烈血腥,几乎全是肉搏战! 而价格战的最终结果,是所有产品的利润无限接近0。甚至产品的“负利润”时代正在到来,也就是说无论你生产的是什么产品,总有更低价格的出现,假如成本是7块,你卖9块我就卖8块,你卖8块我就卖七块五,有人甚至六块八亏本也愿意卖,因为他要利用低价抢占消费者,只要聚集了大量消费者,就可以靠消费用户赚钱。 比如,有的商家虽然产品本身没有利润,但是以产品为链接手里掌握了10万个用户(或者会员/粉丝等等),就只依靠这10万用户,商家赚钱的途径反而更多了。 未来会有很多商家会用低利润(甚至0利润/负利润)的产品去交换“消费数据”,吸引大家聚集而来,然后利用另外一套隐含的逻辑去挣钱,比如书店之前都是靠卖书挣钱,现在书都是免费送的,却可以开读书会挣钱了;比如4S店不再赚卖车的钱,但是可以靠车子的后期保养赚钱;比如美容院不再赚产品的钱,但是可以靠办会员费赚钱,等等。 所以今后现在很多商业模式在前期都是不赚钱的,或者从表面上看都是亏本的,其实这不是商家犯傻了,恰恰是商家变的更与时俱进了,因为商家把赚钱的路径后移了,这叫“利润后延”。 其实这是商业发展的必然,随着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都设计了流量性产品,这些产品都是为了吸引客户而设计的,可以是亏钱的,当客户进来之后,再靠深度服务产生利润。 这一点也非常符合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的预判:当生产力极度发达,当商业极度繁荣之后,社会上的很多商品都是免费提供的,也就是”按需分配“状态,只要你需要什么东西,就有商家主动站出来给你提供。商家不再靠商品赚钱,而是靠“消费用户”(消费者/会员等等)赚钱。比如小米就是这样的,首先它的产品性价比都很高,最关键的是小米根本还不靠产品挣钱,而是靠自己的用户生态挣钱,用户生态就是“消费大数据”。 因此,今后最赚钱的都是各大平台,而普通商家只能挣到辛苦钱。因为“消费大数据”都集中到了平台手里,而普通小商家掌握的“消费数据”在大平台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2 第二个结果:所有人赚到的钱都会无限接近社会的平均水平。 以抖音改变娱乐行业为例子: 抖音的出现,让表演门槛越来越低,人人都拥有了自己的舞台,人人都可以制作自己的节目,文艺表演变得平民化。这必将干掉了传统影视业。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这样的结果,很多明星已经无戏可接,就连一线明星也要靠上综艺节目维持热度和原来的收入。 和淘宝刚出现的情形是一样的,刚开始大家一定会乐此不彼,热闹非凡,进入全民参与的娱乐氛围里,一起拿着手机嗨。但是到一定阶段,大家也会越来越深刻的发现一个事实:人人都可以出作品的时代,也就意味着作品和创作将越来越廉价,各种模仿行为横行,为了博眼球而各种出位,创作甚至会变的一文不值。 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去拍,那么谁在看?更何况一个人还可以养好几个号,一个商家可以养一大批号,最后的结果就是作品数量大于眼睛数量,很多内容将无人问津。 这个世界之所以有观众,就是因为创作有门槛,表演有专业度,而当创作绝对无门槛的时候,世界上可能再也没有认真的观众,人人都是的主角,人人都在走马观花,人人都在逢场作戏。 因此,不要看那些内容每天有不少的的曝光量,但是也就是看起来热闹而已,最后的结果就是:创作者只能赚到辛苦钱了。 抖音对文艺行业带来的冲击,和淘宝对商业带来冲击的逻辑是一样的,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历史永远在不断的重复和轮回。 3 在“个体+平台”的时代,个体只能赚到辛苦钱。 因为个体的脖子虽然被平台(比如淘宝/滴滴/抖音/美团等等)卡牢,但是他们不会卡死你,就只给你留一个可以喘息的空间,让你疲于奔命,却又只能赚到基本的利润率,维持生存。当它们看你快要死的时候,就稍微松一点手,让你喘口气,你一旦活的欢快了,就立刻卡紧你,撸你一把,让商家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比如现在淘宝和拼多多上开店,就得拼价格,完全薄利多销,平台会始终将商家的利润维持在仅仅能够解决商家温饱的边缘线上。 而像美团/饿了吗这种平台,虽然很多餐饮店通过这些平台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订单,但是商家要不断的做促销才有销量,最后一算账,利润越来越薄。 同样的逻辑,在滴滴上开车的司机,这一两年也只能赚到辛苦钱了,之前开滴滴的司机少,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无事可做都去开滴滴了,叫车越来越容易,补贴越来越少,平台的抽成也越来越多。 在传统互联网时代(BAT时代),还可以有很多依附在上面的公司,比如天猫上有很多营业额过亿的店铺,微信/微博上有很多大V等等。 在算法时代,只有平台才能挣到钱,那些所谓的网红/商家,其实都被平台牢牢卡住脖子,主动权很小。 当然,今后个体与人个体的收入差距会缩小,因为每个平台都有自己的”算法“,这种算法会自动调节个体的收入差距。这是商业发展的必然,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 4 大公司除了靠“消费大数据”挣钱之外,还可以靠“供应链金融”挣钱。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其实就是把下游经销商的现金流把控住,你如果周转不开我来帮你,但是你要付利息给我,这就导致本来就利润微薄的下游商家们,纯利润更低了。 像阿里巴巴/美团这种互联网巨头也早就在布局供应链金融了,它们既有面对大众消费者(C端)的金融产品,比如支付宝的花呗/借呗,美团的新功能“月付”,也有面对商家(B端)的金融产品等等,滴滴/神州这种也有自己的金融产品了,比如先充值再打车(给你一定优惠),这使大家的现金流被它们控制,利润越来越多的被平台拿走。 未来真正能挣大钱的手段,除了“消费大数据”,就是“供应链金融”了,而这两者都只有大企业才能做。 看看如今的情形吧:在各行各业,“平台效应”和“头部效应”都越来越明显,只有排名前二的公司才能挣到钱,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平台化,排名第三和第四的公司都已经无钱可挣,这叫数一数二,不三不四。 “算法”越发达,头部效应将越明显,马太效应越来越加剧,未来只有在某个领域遥遥领先才能赚到钱,他们将赚尽整个行业的钱。社会的科技水平越高,贫富差距就会越大。因为科技水平越高,社会的流通性就会越好,此时财富会加剧流向更有钱的地方。 未来的社会财富将越来越多的往大企业(大平台)手里集中,它们靠“算法”将拥有了“上帝视角”,因为“算法”不停的收集我们的数据,站在高维解读你、透视你,审视你,他们甚至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在他们眼里我们每个人都是透明的,我们的一切行踪都被掌控。 今后我们每个人看似自由的,实际上早就在冥冥之中被操控,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我们享用的,全是别人推送给我们的。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未来我们这些普通人都是算法的奴隶,是平台的奴隶,是“上帝”们的奴隶。而且只能赚到辛苦钱,这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 1998年之前,创业成功的几率是50%,每一万个人有5000个人能赚到钱; 1998年,互联网产生了,创业成功的几率是20%,每一万人有2000人能赚到钱; 2002年,淘宝诞生了,创业成功几率是10%,每一万人有1000人能赚到钱;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开始,创业成功几率是5%,每1万个人有500个人能赚到钱; 2018年,贸易战开始了,创业成功几率是3%,每一万个人有300个人能赚到钱; 2020年,疫情发生了,创业成功几率是1%,每一万个人只有100个人能赚到钱。 德鲁克曾有个观点:未来要想让人类继续好好生存,成功的定义必须得修改。如果我们还是以赚钱多少定义成功,那么99%以上的人都将找不到人生的意义,从而引发集体忧郁和焦虑。 数据就是权力,算法就是命运。 水木然
2020年的双11,不止加速了线上线下的融合共振,也正在悄然改变外卖行业的潮水走向。双11首周,饿了么上百万餐饮商家率先踏上“囤券”消费热浪。根据饿了么的数据显示,卡券已成为外卖行业增长新支点,餐饮商家近一周卡券类销售增长超八成。 今年双11期间,饿了么携手星巴克、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大牌商家共同推出可多次使用的电子卡券包。消费者在今年双11,可以实现如囤衣服包包一样囤美食,囤完这一次,可以持续享受“双11价”。当大牌们拿出了最给力的专属“囤券”优惠,消费者对这种行业引领性的新消费也表现出强烈买单意愿。 据饿了么统计:仅在双11首周,商家卡券日均销量就实现了超八成的增长,部分商家卡券销售增幅更是较日常翻了数番。以连锁品牌为例,德克士在首周卡券销售增幅达639%,海底捞和肯德基的卡券销售增幅达分别达393%和376%,星巴克、老乡鸡、麦当劳的卡券销售增幅都实现了翻倍增长。 这种全新的“囤券”式消费,让原本受限于供应链和消费特性、难在一天内突破性增长的餐饮商家,也一跃成为今年双11的新主角。卡券在购物狂欢季的集中爆发,让餐饮外卖商家有了增长的新支点。 “利器”袭来,变局已开。值得注意的是,乘着这波“囤券”消费浪潮,商家外卖业务在饿了么上持续趁势突破。根据饿了么双11数据,华莱士、肯德基等品牌的外卖交易额相比去年同期都实现了50%以上的涨幅,而必胜客和麦当劳在平台上的外卖销售额也增长两成以上。当“囤”热度从电商燃至外卖,“囤券”式消费已成行业新必争之地。
9月14日,爱库存方面表示,针对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在9月11日通过邮递的形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家机构提交实名举报。 爱库存方面称,在9月3日爱库存发出《关于抵制唯品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后,唯品会强制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仍未停止,且受影响品牌范围持续扩大。爱库存坚决维护商家与平台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并正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提交实名举报函。恳请上述几个部门对唯品会的上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立案查处,维护行业秩序。 从2020年8月4日起,爱库存不断接到上百家商家反馈:唯品会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继续合作,强迫商家“二选一”,并对商家商品进行日常巡检,一经发现在爱库存上继续有售,唯品会即对商家进行通告,甚至直接下线在唯品会上的所有在售商品,以示惩戒。 爱库存方面认为,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存在违反《电子商务法》第22条和3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的违法行为,给广大商家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也干扰市场其他平台的经营秩序。爱库存在举报函中提交了商家被迫“二选一”的部分证据以及受损失情况说明。 爱库存认为,“二选一”行为严重影响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当前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严重损害了商家利益,使得商家经营更加举步维艰,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并对爱库存等电商平台的经营发展带来干扰。 截至发稿,唯品会方面尚未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
经济观察报 记者 任晓宁“这样操作会死掉一群主播和一些商家。”天猫商家周叶说。 9月6日,抖音要求第三方商家通过星图下单的规定正式启用。周叶算了一笔账:给主播20个点的佣金,再加上星图下单的额外20个点,相当于40个点的费用。对于他这样的商家,再在抖音做直播带货就是纯亏钱。 周叶是天猫某个细分行业TOP1的商家,此前已在抖音上签了一批主播专职卖他的产品。抖音新政策出来后,他觉得很为难。 对于抖音来说,要求商家星图下单只是电商大业的一小步,更重要的一步将在10月9日实施。届时,抖音直播中所有的外链都将下架。外链包括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有监测数据显示,抖音上74%的商品来自淘宝。 戏剧性的是,新规之前,抖音刚刚被曝出与淘宝签订新一轮年框合作,包括广告和电商两个部分,规模大约200亿元。2019年这一数字为70亿元。 当停止为淘宝等外部电商平台导流后,抖音用户从观看直播到下单购买,将全部在抖音内部完成。 这件事对抖音有多重要?中国电商协会高级专家庄帅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说,这将是抖音在1200亿元广告收入之外,亟需的另一个新增市场。 电商是抖音今年重点发力的方向。6月,抖音专门成立电商一级部门;更早些时候,签约罗永浩、陈赫入场直播电商。2018年,抖音做过短视频电商,在天价大虾风波后暂告一段落,今年,抖音用更大力度做这件事。 当下,电商的世界里已经不再是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三家厮杀。抖音和快手加入之后,格局变化万千,已经形成了几方排列组合。快手联手京东,抖音与苏宁易购(002024)合作,抖音与淘宝时而暧昧,时而远离。庄帅认为,即使已经和淘宝签了大订单也没关系,看抖音内部未来如何协调。 “这就是商业。分分合合,瞬息万变。”在电商行业浸淫多年,他发出这样的感慨。 抖音不想当“导购” 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抖音的变动,在抖音上做直播带货的商家早有感知。 今年4月,商家间就有传言,来自淘宝、天猫的商品链接会被限流。6月,有商家在直播时发现,来自淘宝的链接被抖音突然下架了,有人因此受到损失。 8月27日,抖音进一步明确规则:9月6日起,第三方链接需要通过星图下单进入直播间购物车。10月9日起,第三方来源的商品将不再支持进入直播间购物车,淘宝、京东商品无法接入抖音。抖音小店平台来源商品不受影响。 2019年,抖音广告收入1200亿元。目前为止,抖音仍是备受广告主青睐的平台。SensorTower数据显示,今年8月,抖音及海外版TikTok在苹果及谷歌应用商店收入,是去年8月的6.3倍。 一位字节跳动离职员工告诉记者,商家在抖音做广告,甚至要排队。 一个靠广告就能日进斗金的平台,为什么要做电商? 抖音做电商并不是今年才开始。早在2018年,抖音推出购物车功能;2019年,抖音小店上线。但直到今年,抖音才重视电商:今年4月签下罗永浩;6月,成立电商一级部门,并推出小程序“抖店”;7月与苏宁易购达成合作。 这与今年兴起的直播电商大势相关。互联网行业目前变现方式仍是最主流的三种:广告、电商、游戏。今年,直播电商把广告和电商融合到了一起。“依赖广告费增长是有天花板的,开辟另一项收入,才撑得起字节跳动的估值。”庄帅对记者说。 2018年,抖音与淘宝首次合作,收淘宝广告费,给淘宝导流。“跳转这件事其实就是卖流量,只做导购是没有前途的。”庄帅回忆,最早期的蘑菇街、美丽说,就是靠给淘宝导流赚钱,但现在,两家公司合并且上市后,市值2.46亿美元。 百度也是抖音的前车之鉴。在淘宝成立早期,百度是淘宝合作伙伴,向淘宝导流。截至发稿,阿里巴巴的市值是百度的18倍。“有这么多教训在前,抖音这一次算是反应很快了。”庄帅认为。 对于抖音自身,电商也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2019年至2020年,字节跳动全力发力海外TikTok,公司创始人张一鸣一年中有2/3时间待在国外,TikTok成为与Facebook对垒的明星产品。但今年6月后,TikTok海外业务面临生死危机,在印度市场的投入也损失60亿美元,基本打了水漂。 目前TikTok仍陷入美国业务是否卖身的泥潭中。TikTok美国业务一开始的价码是500亿美元,这是估值最高1500亿美元的字节跳动的重要一环。TikTok受阻后,字节跳动估值下降。 此次与淘宝之间的纠葛,还存在广告合同在前,封闭链接在后的问题。庄帅说,在字节跳动内部,电商和广告是平行部门,电商这边屏蔽淘宝之后再怎么谈,那是广告部门的事情。毕竟,“做电商闭环是公司战略的问题,执行部门影响不到公司战略。一般而言,公司战略是会牺牲短期利益的”。 百万商家进小店 MCN机构广州鼎红传媒公司创始人刘程敏,最近一直关注抖音电商。 刘程敏还有另一个身份,他是一家电商公司广州红人孵化基地的负责人。他对抖音电商很看好,判断“抖音的短视频和直播趋势会大于其他平台”。 据刘程敏了解,目前一些淘宝系、快手系的主播,已经在往抖音转。这个群体以中小主播为主,他们通过淘宝和快手积累了卖货经验,但在薇娅、李佳琦、辛巴家族的压力下,很难出头。“淘宝系、快手系平台目前两级分化,流量不平等。抖音算法相对健康,有带货能力的人会在这个新平台发展。”刘程敏说。 在杭州,一家直接帮工厂做直播带货的MCN公司最近生意也很红火。该公司创始人今年年初,把重心转到抖音直播上,决定“大干一场”。她的朋友圈里,8月份最后10天,0粉丝启动的主播有6个,其中成绩最好的一个,开播后月销量72万元,已经有商家专门为她旗下的主播专供新品。 据统计,今年以来,入驻抖音小店的商家数量接近百万级别。不过,很少有周叶这样的淘宝头部商家。百万抖音小店中,直接在抖音里开店的淘宝店铺约3.3万家。目前,淘宝、天猫上的店铺数量超过1100万家。 抖音小店开店成本并不算高。以前,入驻“抖音小店”,需要商家的抖音号粉丝数量达到30万。近期,为了鼓励商家开店,0门槛也能入驻。 刘程敏告诉记者,此前抖音通过鲁班系统,已经“收割”了一批商家,这一次封掉外链让商家进入抖音小店,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 鲁班系统是抖音的电商广告系统,有广告需求的商家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自助下单,成交后支付佣金,类似于阿里巴巴的淘宝客。对于商家,参与鲁班比直接开店门槛更低,更容易接受。 也有不愿意接受抖音小店的商家。“我们行业转化周期上,需要大量的上新品,抖音小店不是很合适。”周叶认为,目前,抖音只是个辅助工具,公司重心还是在天猫上。 对于已经在其他平台形成规模的商家来说,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开新店后的运营和人力成本。周叶算过之后觉得不划算,“要是抖音不引流,那就开始想办法去其他平台引流了。” “内循环”的阻力与希望 8月底,抖音断链新规消息传出,要火直播圈创始人倪叔一晚上收到几十个商家发来的消息,他们觉得很难。 倪叔是电商圈资深人士,今年也组建社群为商家和主播搭建渠道,协调资源。根据他与多位商家的交流,在抖音做电商直播,“赚大钱的凤毛麟角,一场直播做到不亏或微亏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被字节跳动寄予“内循环”厚望的抖音电商,在这些操作过的商家眼中,目前仍是一个导流的流量平台,而不是电商平台。 一家化妆品公司总经理说,他通过抖音大主播“韩国媳妇大璐璐”带货牙膏,大璐璐一个季度能卖7万支。他们深入研究后发现,其中1万支是从抖音直播现场卖掉的,其余6万支是依靠抖音提升店铺排名后,在淘宝卖掉的。“主播能拿到亏本价格,是因为商家希望借此提高淘宝店铺排名和淘宝的免费流量。如果只做小店,意味着每一单卖出去都亏钱,商家是不会陪主播玩的。”倪叔告诉记者。 如何证明自己的电商平台型能力,是抖音电商断掉外链后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用户端,对于抖音小店的吐槽也屡见不鲜。经过淘宝和京东近20年的培育后,国内电商用户对电商产品的要求愈发提升。抖音电商之前最知名的“翻车”事件是2018年的天价烤虾事件。据当事人当时的描述,其通过抖音系统购买,却发现是三无商品,销售价格还是其他电商平台普遍售价的4倍。 2020年9月,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搜索抖音电商,依旧能看到来自用户的吐槽。有用户说,在抖音买的白茶,里面有树枝,产品质量不过关。有用户说,抖音没有售后,提出问题后,11天都没有收到回复。还有人认为抖音是骗子,买到带鱼罐头发现货不对版,并且,连售卖的商家都找不到了。“电商太复杂了,”庄帅告诉记者,电商涉及到前端的用户体验,中端的跳转导流、供应链,后端的品牌商合作、商品数量、商家管理、服务体系,“它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和大量时间,不是小打小闹就能成功的”。目前,抖音还是一个电商新人,“到底能不能做成,它也需要数据去评估,不尝试就永远没办法获得数据”。 中国电商行业发展20年,目前最成功的公司依旧是阿里巴巴和京东。拼多多还需要再继续经受检验。曾经风光过的当当、聚美优品、唯品会、寺库风光不再,百度、腾讯曾砸下上百亿资金做电商,同样没有成功。 与百度、腾讯一样自带巨大流量入场电商的抖音,会不会带来另一个结局? 刘程敏觉得有戏,他看好抖音的技术,“抖音有千人千面的技术体系和用户高粘性,原来的腾讯和百度做不到这一点。”他认为,阿里巴巴能快速发展,千人千面的算法技术是非常关键的。 庄帅则认为5G可能会是一个变量。“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5G应用会出现什么,说不定抖音快手真的把这些应用都用起来,在这里买东西效果比淘宝还要好,谁都说不准。” 当下,电商世界里依旧没有其他公司可以颠覆京东和阿里。庄帅也期待行业发生一些变化。 什么算是有变化?“如果哪天iPhone能够在抖音上首发了,变化就发生了。”他这样回答。 (文中周叶为化名)
在爱库存方面看来,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涉嫌违反《电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爱库存认为,商家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爱库存支持商家对不正当行为说不,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唯品会的以上行为,爱库存方面发布了如下的声明: (见习记者/许伟)
张丹 8月26日,以“浪奔”为主题的2020(第三届)年度论坛在上海国际会展中心洲际酒店举办,200余位地产业界精英齐聚一堂,共论后疫情时代的企业战略和布局。 》》》2020(第三届)年度论坛全记录 在同期举办的八场闭门论坛中,绿城商业总经理蔡峥出席了“无风起浪”商业闭门论坛,并参与后疫时代商业地产重塑的相关主题讨论。 “十七八年前,我们招商,是把人招进来;五六年之后,我们在选商,而现在尤其是今年,我们在建商。”蔡峥从自己这么多年做商业所感受的变化谈起。 他解释道,建商就是建立一些商场可以做的业态,吸引愿意和商场一起做的商家。 众所周知,商家分很多层次,有实力的商家抗风险能力很强,不过这部分所占比重并不高,大部分商家处于抗风险中强度或不太强。 “我发现,太关注B端会陷入困境,其实从B端转向C端,商家会有更多丰富资源。”蔡峥觉得大家是共同参与者,可以把对商户的补贴,转化成给商家的支持和建立商业内容。 他从绿城商业最近在做的商业合伙人来分享心得,我们更多是想在商业项目中,把生活服务多放进去一点。在他看来,经营的商业项目,未来在生活中频率有多高很关键。 蔡峥进一步分析道,生活服务做多的好处在于,C端过来的人会多。随着消费群体和消费方式的变化,消费者更多的是要参与,而不仅仅只是消费。如果只是消费,靠好的地段、交通,足够大的业态就可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未来可能最大的商业运营逻辑,我们愿意参与,但不会过多,对于生活服务会投入更多一点。”蔡峥从绿城商业的经营经验中总结道。
网购因“假评价”上当受骗的经历想必并不陌生,当欲购商品销量惊人、好评如潮,而到货商品却大失所望,与好评明显不符,或者收到“好评返现”的小卡片,那么你可能遇到了商家刷单炒信。 一、刷单炒信的前世今生 “刷单炒信”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通过伪造资金往来、物流记录等刷单方式,人为干预商品销量、好评率,炒作店铺信誉,从而影响商品或店铺检索排名的行为。 根据目的不同,“刷单炒信”分为“正向刷单炒信”与“反向刷单炒信”,前者即商家在不引起电商平台监管的前提下,给自己刷销量刷好评,以提升自己的信誉;后者以损害竞争对手信誉为目的,或者通过给竞争对手刷“恶评”,或者通过恶意刷单购买竞争对手的商品,引起电商平台的监管注意,误认为是竞争对手刷单炒信,而对其作出信用降级、搜索降级等处罚。 “刷单炒信”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相生相伴、不断演进。曾有学者将刷单炒信的发展历程总结为五代:卖家自己注册账户与自己进行虚假交易、借助电脑软件虚假交易、两方卖家互相刷单、多方卖家组群互相刷单、在第三方刷单平台进行。 近年来,在与电商平台监测技术多轮“斗智斗勇”中,刷单历经多次“技术迭代”。 电商平台发展初期,商家采用散户刷单方式,委托亲朋好友、员工下单,商家不发货私下转账,但显著特征是相同IP地址出现频率高,电商平台随即加入对IP地址异常的监测,刷单由“散户刷单”向“集团刷单”转变,商家借助第三方社交软件例如YY、QQ,或者委托刷单平台通过自建网站、App组织全国各地刷手刷单; 伴随电商平台加大对快递物流监控,刷单平台开始与“空包网”加强紧密合作,电商平台随即增加快递重量监测,刷单平台与空包网便在空快递盒内加入小礼品、砖头等大致重量的物品以“接招”; 应对目的性极强的刷单行为,部分电商平台开始对买家购买行为是否真实进行监测,直接搜索某一特定产品下单很可能被认定为不规范的交易行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刷单组织者加强了对刷手的培训,制定细致“规则”,要求刷手在下单前模仿真实交易,货比三家、浏览商品详情、停留固定时间,甚至要求与客服聊天,以躲避监测。 当前,商家通过刷单平台和空包网进行刷单的模式较为常见。一方面,商家注册成为刷单平台会员,发布任务,刷手接单对指定商品垫付资金下单,确认收货发布好评截图,由商家返还本金支付佣金,平台收取会员费抽取佣金提成。另一方面,商家通过空包网获取快递公司快递单号,并借由空包网传递、在快递公司官网上发布对应单号的虚假发货、收货信息,形成虚假销售记录。 二、刷单炒信背后没有赢家 刷单炒信是瓦解电子商务信用的蛀虫。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电商平台的产品质量无法得到实时验证,商家的信用评价是左右消费者购买决策的核心因素,信用评价造假无疑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更蚕食了电子商务的根基——信用评价机制,当信用评价不再可靠,电商平台失去诚信的土壤,将难以维系。 商家刷单炒信的作弊行为看似谋得了眼前一时之利,却扰乱了电子商务的公平竞争,侵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正当利益,当同行都开始效仿,“用心做刷单,用脚做产品”,实则垒筑了自己的成本,平台难存,店铺将焉附? 此外,刷单炒信还催生了诈骗产业链。以“轻松高薪”做诱饵,让受害人先练习刷单业务,购买成功后迅速返还本金和佣金骗取信任,诱导完成大额任务,伺机行骗。为赚取违法的蝇头小利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得不偿失。 三、刷单炒信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电商平台、同行等利益皆受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刷单炒信产业链各方主体——商家、刷单平台、空包网、刷手都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商家 1.民事责任 (1)合同可撤销 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第16条之规定,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都属于欺诈行为,无论是根据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是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订立的合同都可撤销,消费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交易。 (2)造成损失需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上述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除了无条件退款,还需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向消费者赔偿不超过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三倍的损失费。 2.行政责任 (1)刷单应补税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销售商品,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或服务理应开票、交税,既然选择刷单“以假乱真”,就应当为虚假交易产生的销售收入纳税。 (2)重点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虚构交易、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价等“刷单炒信行为”是当前监管部门查处的重点。 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9条、《电子商务法》第17条、8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20条,商家将面临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商家为打压竞争对手,对竞争对手网店“反向刷单炒信”,破坏正常经营,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例如,钟某为打压王某经营的天猫网店,雇佣他人恶意在王某经营的网店刷单,共计约2000单。刷单后,刷手申请退款。其中1200余订单,刷单人员申请退款成功,但未退还货物;500余订单因刷手填写虚假地址造成网店支付运费约1万元。此外,该刷单行为引起天猫平台警示,使该店铺面临违规处罚、搜索降权、被封店的可能。最终,法院判处钟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刷单平台 1.民事责任 刷单平台作为虚假交易的组织者,侵害了电商平台的合法权益,电商平台有权向刷单平台主张赔偿损失,“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做出了良好示范。杭州简世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网”,主营业务为刷单炒信,靠收取商家会员费和佣金提成盈利。阿里巴巴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20余万元。 2.行政责任 专业刷单的刷单平台同样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在此不赘述。 3.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的网络平台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成为当前法院裁判的主要依据。根据该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并具有 “情节严重”情形,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中,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制定刷单炒信规则和流程,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相关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任务,收取会员费、平台管理维护费等费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创收近90余万元。 法院认为,“零距网商联盟”属于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在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组织淘宝卖家通过该平台发布炒信信息 ,并以此牟利,构成非法经营罪。尽管学界针对刷单炒信平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颇有争议,但在实践中,法院多效仿“第一案”认定刷单平台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空包网 与刷单平台类似,已有法院认定空包网经营者构成非法经营罪。郭某等人共同经营空包销售网站,从潘某处购进空快递单号,出售给网站注册会员网店卖家,并将网店卖家提供的虚假物流信息整理后发回给潘某,由潘某联系快递公司进行空包的流转,赚取快递单号差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空包网经营者的上述行为为网店卖家虚假物流信息、在快递公司网站上发布和虚假销售记录搭建了渠道、提供了服务,属于“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四)刷手 刷手刷单的行为违反了电商平台相关服务协议,属于违约行为,电商平台有权要求刷手承担违约责任。在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一案中,淘宝网发现李某的多笔交易存在刷单行为,对其账号作了限制登录处理,李某起诉淘宝要求解封账号并赔偿损失,淘宝以李某刷单违反《淘宝服务协议》为由提起反诉,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存在24笔刷单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淘宝索赔1元的诉讼请求。 尽管法律已织下密网,仍难敌商家对刷单炒信趋之若鹜,淘宝每年查获虚假交易卖家超过100万家,仅2018年,阿里巴巴通过数据技术识别出2800多个炒信平台。刷单炒信行为,正在逐渐透支消费者对网购的信赖与耐心,构建诚信的电子商务环境,仍需多方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