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4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孔鹏表示,4月份,随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秩序进一步恢复,住房需求得到了进一步释放。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延续微涨态势,但总体仍较为稳定。 4月份,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均与上月相同或略有扩大。据初步测算,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下降0.3%,上海上涨0.6%,广州和深圳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1%,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4%,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2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因受价格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高于一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较为稳定,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从数据来看,继3月份楼市整体回归常态后,4月份不少城市热度快速上升,楼市整体复苏节奏明显快于预期,房价开始出现一定分化,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上升,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中。 从房价上涨和下跌的城市数量看,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城市达50个,数量比3月份的38个明显增加。新房价格下降城市则由上一次的22个减少为11个。“类似数据说明,近期各类城市在定价方面,总体上呈现了涨价增加的现象。这也说明部分城市近期楼市逐渐走出了2月份的低谷。在其他投资市场表现欠佳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成了避风港,容易使得房价上涨力度增强,价格上涨城市数量增加,后续需要防范部分城市出现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季度我国GDP同比下降6.8%的同时,核心城市房价出现反常大涨现象,部分城市豪宅销售火爆。积累的自住需求有序释放推动楼市逐步复苏同时,也出现了“房抵贷”等借资炒房的“杂音”。对于此类现象,央行及相关地方快速彻查有关情况,再次表明了监管层落实“房住不炒”的决心。 政策方面,财政部于4月3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地收储和房地产相关项目。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重申“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22日,银保监会要求银行监控资金流向,对于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与此同时,一些房地产行业的利好政策也在释放。4月3日,财政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10日,上海政府宣布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融资支持;30日,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推进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政策表明房企未来在老旧小区改造、销售回款以及PPP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融资可能会得到支持。 贝壳研究院认为,未来行业机会主要在存量领域,包括房屋置换的经纪领域、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领域等。大量换房需求将发生在存量市场,从老旧小区改造来看,2019年中国有17万个老旧小区,面积达近40亿平方米,且在逐渐增加。从近期政策动向来看,社会力量将加快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进程。 中国指数研究院预计,未来楼市调控主基调保持不变,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在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政策导向下,地方政府仍将灵活施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5月19日讯 据海南省统计局消息,4月份,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加快,居民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在多项促消费政策的带动下,海南省市场销售进一步好转,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跌幅大幅收窄。 具体特点如下: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跌幅明显收窄 市场整体形势回暖 4月份,海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79亿元,同比下降4.4%,较3月份当月收窄22.6个百分点,下降趋势大为减缓,市场整体形势回暖。 1-4月份,海南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2.88亿元,同比下降25%,累计跌幅较1季度收窄6.4个百分点。 商品零售本月实现正增长 餐饮收入下降幅度放缓 进入4月份,消费市场逐步放开,小区封闭管理措施逐步解除,商品零售逐步回暖,消费扶贫、消费一码通优惠券、免税优惠等多项促消费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效果,4月份当月商品零售同比增长0.6%。 当前疫情进一步趋缓,餐饮消费尽管降幅仍然较大,但下降幅度放缓,4月份当月餐饮收入同比下降35.3%,1-4月份累计降幅较1季度收窄5.8个百分点。 基本生活类保持增长 消费升级类明显改善 4月份,在限额以上单位18个商品零售类值中,14类商品实现同比增长。 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势头平稳。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8.1%;饮料类同比增长54.1%;烟酒类同比增长11.0%;日用品类同比增长3.3%。 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明显改善。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和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8.6%和223.2%,增速分别比3月份加快88.9和218.2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8.1%、18.9%和8.6%,而3月份分别为下降34.9%、18.2%和20.7%。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马光远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统计数据显示: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下降0.3%,上海上涨0.6%,广州和深圳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1%,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1.1%、1.2%和1.7%,广州持平。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4%,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2个百分点。 关于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的准确性,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多次提及。这个统计数据的最大价值和意义不在于看具体数据,比如,某个城市具体涨了多少。而是看趋势,就这个数据预示的趋势而言,历史经验而言,还是比较靠谱的。 比如,一般情况下,如果环比上涨的城市数超过35个,一般都是市场反弹趋势基本确立的信号。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环比上涨的城市达到50个,而3月份是21个,2月份是38个。 如果说新房受限价等因素的影响的话,那么看二手房,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二手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为37个,3月份为32个,2月份是14个。 其实,如果中间没有疫情影响,这个趋势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就已经确立。关于一二线城市已经反弹,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复苏的迹象不仅仅体现在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数据上: 第一、1-4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已经从前两个月下滑16%,前三个月下滑7.7%,到4月份已经收窄到下滑3.3%;房屋新开工面积47768万平方米,下降18.4%,降幅也收窄了8.8个百分点。 第二、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397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3%,降幅比1—3月份收窄7.0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31863亿元,下降18.6%,降幅比1—3月份收窄6.1个百分点。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4月份,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上升45%。其中,上海上涨57%;深圳上升8%;北京、广州升幅相近,均超50%。4月北京全市二手房网签量约1.37万套,环比增加75.3%,基本恢复到去年的水平。 第三、土地市场回暖。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1-4月50大城市卖地1.22万亿,同比上涨10.3%。 4月份全国热点50城市合计土地出让5044.7亿,土地溢价率也开始上行, 4月一二线城市的的平均住宅土地溢价率是2019年下半年来的最高位。平均溢价率高达15.54%,3月份为12.58%。 3月初,我在参加央视直播节目时,谈及今年的房地产市场,我表达了几个核心观点: 1、在全球受疫情巨大冲击的情况下,央行史无前例的放水,而在货币宽松的情况下,我很少见到大城市的好房子价格下跌的; 2、疫情不会改变中国房地产的逻辑,疫情对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有限,一线和热点城市的房价今年会反弹,自住需求可以出手了; 3、房地产作为最好投资品的时代结束了,即使各种限制措施放开,房价也不可能再暴涨了,在疫情没有结束的情况下,不建议投资需求出手。 这三个观点,至今没变,而市场的表现也在慢慢印证这些基本的判断和逻辑。4月份,中国的M2同比增速11.1%,创2017年1月以来新高,货币宽松的态势是比较明显的。 但是,很悲哀的是,很多人仍然愿意选择听那些他们愿意听的话,喜欢听说房价要暴跌的话。以致于再一次错过了买房的好机会。这样的完美错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人总抨击我,骂我唱多房地产。我无所谓唱多唱空,我在2018年预判一线城市房价要调整,会下跌,难道是唱多?我现在预判四线及以下的房价到了历史天花板,难道是唱多?我说房地产作为最好投资品的时代结束了,难道是唱多?我只是实事求是,根据市场的变化,市场的基本面,说自己的判断,我的判断未必完全正确,但都是出于客观。有人说这一波又是我唱多导致的。拜托,我也希望我有这么大的能耐,你真的太高看我了。 面对趋势,不要一厢情愿,不要先入为主,不要以自己为标杆衡量市场的力量。这几年,在普及经济常识和投资的基本逻辑的过程中,感觉最难的就是怎么说服一个从来没有去过大城市的农民让他相信他们的小县城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我之前引用过郭德纲的一句极粗俗的话:一个农民发誓一旦他当了皇上,村里的粪得他一个人捡。话粗理端,很多人之所以一再错过财富的机遇,是的确陷入自己的思维出不来。小马过河的故事最主要的不是说自己要去体会水深水浅,而是告诉你,水究竟是深是浅,取决于自己的高度!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产业经济学博士后。现任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
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记者李春晖)4月份中国经济的表现,给整个二季度开了个好头。国家统计局15日公布了4月份经济数据,主要指标继续改善:工业增加值增速率先转正,消费改善进程加快,投资降幅收窄态势进一步显现。 国家统计局表示,我国经济运行正逐步向常态化复苏。分析机构预计,二季度GDP有望恢复到小幅增长。 4月主要指标继续改善 我国经济运行正逐步向常态化复苏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复工复产复市扎实推进,经济活跃度持续提升,4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延续了3月份以来恢复改善势头。 在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增加值增速率先转正。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3月份为下降1.1%。从行业看,41个大类行业中2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了同比增长,增长面是扩大的;从产品看,统计的612种商品中60%实现了同比增长,产品的增长面比上个月扩大超过20个点。 消费改善程度较上月加快。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3月份收窄8.3个百分点。3月份时是比1-2月份降幅收窄4.7个百分点。 投资降幅收窄态势进一步显现,三大领域投资降幅均有所收窄。1—4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11.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7.9个百分点。1—4月份,制造业投资下降18.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6.4个百分点。1—4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4个百分点。 在5月15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我国经济运行正逐步向常态化复苏。 分析机构:预计二季度GDP有望恢复到小幅增长 “3、4月份连续两个月经济处于恢复改善的势头,本身也体现了经济增长的韧性,也为进一步加大宏观对冲政策、进一步推动复工复产增添了更多信心。”刘爱华称。 对于下阶段的宏观经济对冲政策,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下阶段宏观政策要以更大的力度促进需求的回升。 温彬表示,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激发经济潜力。“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政策已经较为明确,预计两会将会对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具体投向等问题进行部署,后续要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他表示。 货币政策方面,温彬认为,货币政策将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适时继续实施降准等政策。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表示,随着企业复工率和开工率上升,预计未来两个月工业增加值增速将保持小幅上升态势。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进行核算,预计二季度经济有望恢复到小幅增长。
财联社5月18日讯,央行发布2020年4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4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为2415.11亿元,环比下降29.31%,深市日均交易量为3862.89亿元,环比下降26.64%。 以下为原文: 一、债券市场发行情况 4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4.8万亿元。其中,国债发行436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2867.6亿元,金融债券发行9776.2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1.6万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601.5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3万亿元。 截至4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04.6万亿元。其中,国债托管余额为16.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托管余额为22.8万亿元,金融债券托管余额为24.3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为24.4万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余额为3.9万亿元,同业存单托管余额为10.8万亿元。 二、货币市场运行情况 4月份,银行间货币市场成交共计122.7万亿元,同比增长42.23%,环比增长14.30%。其中,质押式回购成交102.8万亿元,同比增长45.99%,环比增长12.60%;买断式回购成交0.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0%,环比增长21.69%;同业拆借成交19.1万亿元,同比增长26.11%,环比增长24.10%。 4月份,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11%,较上月下行29个基点;质押式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11%,较上月下行33个基点。 三、债券市场运行情况 4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25.5万亿元,日均成交1.16万亿元,同比增长44.83%,环比增长4.20%。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成交2.0万亿元,日均成交952.2亿元,同比增长166.29%,环比增长8.3%。4月末,银行间债券总指数为205.74点,较上月末上升2.80点。 四、股票市场运行情况 4月末,上证综指收于2860.08点,较上月末上涨109.79点,涨幅为3.99%;深证成指收于10721.78点,较上月末上涨759.47点,涨幅为7.62%。4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为2415.11亿元,环比下降29.31%,深市日均交易量为3862.89亿元,环比下降26.64%。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记者 杜雨萌 4月份疫情趋稳,前期积压的部分购房需求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得以快速释放。 从具体的销售情况来看,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北京新房成交3740套,环比上涨51.3%;二手房成交12446套,环比上涨67.3%。 “最近的几个周末真是太忙了,恨不得前脚儿刚送走一个看房的,下一个就被‘安排’上了。”北京丰台区的某家房地产中介对记者表示,在这些客户中,有一部分是因为疫情影响而被积压的客户,毕竟从春节过后,北京实行的小区封闭式管理也没办法带客户去实际看房。不过,这其中也有一些新增的刚需购房者,从他们自己的分析来看,普遍都觉得当前的房价较为合理且处于价值洼地。 上述中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门市店负责的带看小区,在4月份就已允许买家进入看房,如果从该小区的整体情况来看,上个月就有共计24套二手房成功签约,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5月份的成交量或同样较为乐观。 无独有偶,记者从贝壳研究院了解到的数据亦佐证了这一观点。数据显示,5月份前18天,北京二手房日均成交量相比4月份日均增加44%,相比去年5月份日均增加88.4%。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按照过去的经验,一季度通常因为春节假期使得市场呈现V型走势,并且成交量在3月份到达顶点后开始自然回落、企稳直到四季度末开始再度活跃,但今年的疫情无疑加深了这一V型走势。 事实上,除了有前期被积压的购房需求得以释放外,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而言,4月底西城区教委明确的7月31日后,其将实行的“多校划片”入学和“六年一学位”新规,无疑进一步放大了楼市成交量,毕竟按照目前北京的房产交易流程,最快15天即可完成过户的交易周期,已成为家长们最后一次为孩子锁定名校的机会。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期北京二手房成交的明显放量,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与西城区出台的教育新规有关,不过,由于大部分学区房的购买者都属于二套房,所以在较为严格的楼市调控下,预计市场价格很难全面上涨,不过从成交量上来看,或许将出现一轮较为明显的上涨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4月份不仅北京房地产市场有所升温,上海、深圳、广州这三个一线城市同样有所回暖。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一线城市新房成交累计23677套,其中,北京3740套,环比上涨51.3%;上海成交10557套,环比上涨49.18%;广州、深圳分别成交5934套和3446套,环比分别上涨3.96%、5.41%。而在二手房市场,与北京一样有颇为不俗表现的莫过于上海。数据显示,4月份上海二手房成交23864套,环比上涨60.28%。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份一线城市楼市回暖的速度的确在加快,尤其是京沪深三地甚至出现了部分项目、部分区域的热销,总的来看,近期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升温”,一方面是受改善型需求的推进,另一方面,流动性放松对于交易情绪也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不过,无论是部分项目还是部分区域的楼市热销,首先要明确的是,这并没有改变楼市整体稳定的节奏。 在张波看来,受疫情影响,虽然一线城市成交量或在4月份和5月份达到小高峰,但综合楼市调控等多方面因素来看,预计在此之后楼市成交量会逐步回归到去年同期水平。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3103亿元,同比下降3.3%,降幅比1—3月份收窄4.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24238亿元,下降2.8%,降幅收窄4.4个百分点。 1—4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8444亿元,同比下降3.1%,降幅比1—3月份收窄3.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6418亿元,下降10.6%,降幅收窄8.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7342亿元,增长3.7%,1—3月份为下降0.8%;东北地区投资900亿元,下降1.6%,降幅收窄12.4个百分点。 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405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增速比1—3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21043万平方米,增长3.8%。房屋新开工面积47768万平方米,下降18.4%,降幅收窄8.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5248万平方米,下降18.7%。房屋竣工面积19286万平方米,下降14.5%,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3709万平方米,下降14.5%。 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1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0%,降幅比1—3月份收窄10.6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699亿元,增长6.9%,1—3月份为下降18.1%。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397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3%,降幅比1—3月份收窄7.0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8.7%,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32.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9.1%。商品房销售额31863亿元,下降18.6%,降幅比1—3月份收窄6.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6.5%,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7.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34.5%。 1—4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37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5%,降幅比1—3月份收窄6.8个百分点;销售额17629亿元,下降16.1%,降幅收窄4.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8982万平方米,下降24.1%,降幅收窄8.7个百分点;销售额6114亿元,下降26.6%,降幅收窄9.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0085万平方米,下降16.2%,降幅收窄5.7个百分点;销售额7155亿元,下降16.3%,降幅收窄5.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144万平方米,下降25.3%,降幅收窄7.5个百分点;销售额965亿元,下降21.5%,降幅收窄6.9个百分点。 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2255万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4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453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7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17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47004亿元,同比下降10.4%,降幅比1—3月份收窄3.4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8730亿元,下降2.5%;利用外资23亿元,下降31.6%;自筹资金14875亿元,下降5.2%;定金及预收款13990亿元,下降18.9%;个人按揭贷款7601亿元,下降5.4%。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4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8.86,比3月份提高0.67点。 表1 2020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绝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33103 -3.3 其中:住宅 24238 -2.8 办公楼 1530 -4.8 商业营业用房 3145 -10.4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740568 2.5 其中:住宅 521043 3.8 办公楼 31348 -2.2 商业营业用房 78232 -9.7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47768 -18.4 其中:住宅 35248 -18.7 办公楼 1370 -28.7 商业营业用房 3873 -20.4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19286 -14.5 其中:住宅 13709 -14.5 办公楼 703 -7.5 商业营业用房 2151 -22.8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3151 -12.0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1699 6.9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33973 -19.3 其中:住宅 29916 -18.7 办公楼 643 -32.0 商业营业用房 1828 -29.1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31863 -18.6 其中:住宅 28291 -16.5 办公楼 883 -37.5 商业营业用房 1920 -34.5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52255 1.7 其中:住宅 24804 2.0 办公楼 3845 5.8 商业营业用房 13152 -2.2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47004 -10.4 其中:国内贷款 8730 -2.5 利用外资 23 -31.6 自筹资金 14875 -5.2 定金及预收款 13990 -18.9 个人按揭贷款 7601 -5.4 表2 2020年1—4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33103 24238 -3.3 -2.8 东部地区 18444 13163 -3.1 -3.8 中部地区 6418 5004 -10.6 -8.5 西部地区 7342 5370 3.7 6.0 东北地区 900 701 -1.6 -0.6 表3 2020年1—4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绝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绝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33973 -19.3 31863 -18.6 东部地区 13762 -17.5 17629 -16.1 中部地区 8982 -24.1 6114 -26.6 西部地区 10085 -16.2 7155 -16.3 东北地区 1144 -25.3 965 -21.5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