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49.8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负债总额5211.88亿元。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本充足率12.32%、13.38%、12.42%,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报告期内,该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广州银行的逾期贷款远超不良贷款,2019年末,逾期贷款比不良贷款多26.38亿元。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2017年、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31.70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名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今年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控股股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42.3%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11日,由原广州市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至2003年3月,该行先后开展1997年度送红股和配股、1998年度送红股、2000年增资扩股、2001年增资扩股和集体资本金转入实收资本等工作,注册资本增至200,171.71万元。 2006年5月,该行完成向广永国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00,171.71万元。2008年4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30,171.71万元。2008年12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830,171.71万元。 2009年9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广州银行早已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曾在2011年报中就透露出上市意向。在当年年报中,广州银行表态,将以优化股权结构为目标,抓紧完成引资工作,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争取早日实现上市目标。不过,股权过于集中一直是广州银行登陆资本市场的一大阻碍。 2018年6月,广州银行完成向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4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77,571.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广州金控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2,659,057,798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永国资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2,321,531,994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1%。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广州银行股份数量为4,980,589,792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 广州金控是广州市人民政府100%持股企业,因此广州银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行业“地震”。 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共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806.7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384%;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908.48万股,占改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7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2020年6月8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股本总数为11,775,717,082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托管的股份为11,775,717,082股,占股份总数100%。 其中,217名非自然人股东和9820名自然人股东已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11,705,563,099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9.40%;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70,153,983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该行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托管账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证监会反馈意见连抛51问 11月2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关于股权结构,反馈意见指出,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设立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时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对股权结构设置是否存在异议;(2)说明并补充披露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股东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及资金来源,是否为增资方或受让方自有资金;(3)说明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性质变更、名称变更、增资等事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核准程序,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和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评估、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相关瑕疵是否已经弥补或取得有权机关的确认;(4)说明发行人定向增发的原因,广永国资、广州金控和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定增对象的选择依据,定增前后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化情况;(5)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代持事项发生的原因,清理是否合规,目前发行人股权中是否尚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称,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未完整披露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关系;(2)针对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3)说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出资资金金额及来源,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挪用发行人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兼职的关联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5)说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异常交易、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拆入同业机构之间的重大交易或显失公平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6)对照监管部门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7)说明发行人股东和董事资格、董事会换届等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以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对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不良贷款,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是否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结合发行人贷款定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不良资产拨备与定价分布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能够有效覆盖信用风险。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请发行人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逾期贷款的地区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的行业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制度流程,并结合公司转出损益、受让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利益输送。结合银行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披露公司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此外,报告期发行人存在不良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范围、依据、流程、审议程序及权限,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转让不良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被转让不良资产以前年度的分类是否准确,减值或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的影响,不良贷款的出售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银行提供的借款;(3)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发行人需要承担回购、保底、承诺收益、承担服务以外额外义务等责任的条款或变相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近3年分红36.69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 2018年5月31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7年末总股本8,301,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0.79亿元。 2019年6月18日,广州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8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 2020年4月27日,广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该行2019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ROE连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 广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报告期各期,该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3.67%、92.52%和78.06%。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 该行ROE连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贷款占比25.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具体而言,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350.50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25.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11.9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66.89亿元、250.93亿元、301.44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9%、20.27%、22.03%。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20.55亿元、236.99亿元、228.68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0%、19.14%、16.7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 2017年超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该行向广州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977.68亿元、1426.32亿元、1700.44亿元,分别占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70%、59.46%、57.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232.96亿元。前十名借款人分别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大干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惠州中建市政五路投资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不良贷款“双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广州银行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主要因为该行综合运用核销、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虽然该行通过核销的方式压降存量的不良贷款,但随着该行贷款规模增长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该行2019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总额均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0.63%和1.07%;贴现资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和1.4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和0.5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2%、1.29%和1.4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8%、38.07%和41.72%;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2%、61.93%和54.3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37亿元、3.25亿元和5.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06%、1.37%和2.23%;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10亿元、3.09亿元和4.1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66%、5.29%和5.7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显示,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该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2019年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至17.0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2019年末,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174.97%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逾期贷款的金额整体随贷款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但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因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逾期贷款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40.06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主要核算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和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的减值损失。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 具体来看,2019年,广州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27亿元,金融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74亿元,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等信贷承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和31.70亿元。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16.13亿元,主要由于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出于审慎考虑,加大发放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9年:15名高层人均年薪127.19万元 广州银行实施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的录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3809名、3862名和4474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岗位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管理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49.14万元、66.29万元、83.45万元,市场营销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07万元、20.29万元、30.00万元,运营支持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27万元、19.12万元、22.37万元。 2019年:10名现任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行长助理胡优华最高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人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具体如下: 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31.86万元,行长助理林耿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23.81万元,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卓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96.38万元,行长助理窦广涵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72.44万元,合规总监徐函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61.07万元,首席信息官谈新艾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9.70万元,职工监事符遐龄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4.12万元,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少云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22.32万元,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黄程亮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9万元,副行长李亚光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4万元。 此外,有2人年薪在80万-100万之间,分别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丘斌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94.51万元,执行董事李春元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82.08万元。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 此外,广州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 2018年以来,广州银行已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持续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9年末,关联方贷款余额26.01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亿元、9.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6.07%、6.57%。 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38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监管机构的检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就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存在:(1)集团客户贷款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2)未执行实贷实付,形成以贷转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处40.00万元罚款。 2、2017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监罚决字[2017]5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进行授信调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领购发票的情况,难以把握银承汇票的实际用途,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存在严重缺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3、2017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7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在授信业务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贷资料的真实性,且未对借款人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50.00万元罚款。 4、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9号),就广州银行江南大道支行存在:未严格履行贷前调查职责,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30.00万元罚款。 5、2017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7]6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未严格审查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6、2017年8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600027号),就广州银行东川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74万元罚款。 7、2017年9月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8号),就广州银行新达城支行存在: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1.70万元罚款。 8、2017年9月2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第1800006号),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0.61万元罚款。 9、2017年10月1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900006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50万元罚款。 10、2017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罚[2017]3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1笔异议申请处理超期113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处6.00万元罚款。 11、2017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营罚字[2017]第5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1)为未获得一级法人(或一级分行)书面授权的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2)为存款银行支行及非授权二级分行开立异地同业银行结算账户;(3)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4)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5)未执行账户久悬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 12、2018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银监罚决字[2017]1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无法充分证明贷款用途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对本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13、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银罚字[2018]6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行合计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万元罚款。 14、2018年4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区城执行决[2018]51号),就广州银行清远分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限期拆除,并处0.30万元罚款。 15、2018年4月24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9号),就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存在:违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及提供融资用于归还备付土地资金的股东借款,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改正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州银行总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对佛山分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 16、2018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18]21号),就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存在:(1)未对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2)未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有效审核;(3)未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4)未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5.80万元,并处200.00万元罚款;责令广州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分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8.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17、2018年7月10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苏价检案013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在为客户办理抵押类授信业务时,对需要进行贷前抵押物评估的业务,除国标小微企业外,以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要求客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由客户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抵押评估费,且部分报告中具有唯一性表述,笔数及金额无法统计,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七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0.50万元罚款。 18、201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银罚字[2018]第01号),就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存在:(1)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违规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3)违规查询、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处15.00万元罚款。 19、2018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8]11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涉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处25.00万元罚款。 20、2019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就广州银行存在:(1)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3)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2万元,并合计处200.00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21、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就广州银行东华西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就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3、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巡察组:广州银行“四风”问题突出存“带病提拔”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根据广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广州银行存在主要问题如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综合实力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不相匹配,个别分行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成效不明显。组织建设虚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观念淡化,授信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追责管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党管干部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设置“小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信贷、承租物业、抵债资产、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一、广义货币增长10.7%,狭义货币增长10%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9个和6.5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当月净投放现金557亿元。 二、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77.4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7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45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53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48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04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78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3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887亿元,票据融资增加80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42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9048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当月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同比多减144亿美元。 三、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和2.3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同比多增793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33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8483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85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8516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9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8%。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同比多增132亿美元。 四、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98%,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5% 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97.23万亿元,日均成交4.63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下降6.8%。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2.2%,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3.7%,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3%。 1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1.98%,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5个和0.31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05%,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7个和0.24个百分点。 五、11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6338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131亿元 11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4458亿元、1880亿元、880亿元、2251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注3:报告中的企(事)业单位贷款是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 12月10日,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理事长魏少军在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2020年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从产业总体发展情况来看,“十三五”期间,中国芯片设计业的销售规模从1325亿元增长到381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6%,是同期全球半导体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的近6倍。预计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额占全球的份额会提升到13%左右,而2015年为6.1%。 对于市场特别关心的国产EDA软件,魏少军表示,继模拟全流程设计工具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后,在数字电路流程上形成了系列重要的单点工具。“再经过几年的努力,相信我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数字电路全流程设计工具。” 预计全年销售额增逾两成 魏少军表示,预计2020年全行业销售额为3819.4亿元,同比增长23.8%,同比提升4.1个百分点。按照美元与人民币1:6.8的兑换率,全年销售额约为561.7亿美元,预计在全球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将接近13%。 其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增速和销售规模最大,预计2020年销售总额为1599.7亿元,同比增长46.3%;预计珠三角地区2020年实现销售总额1484.6亿元,同比增长17.7%;预计2020年中西部地区的销售总额为409亿元,同比增长41.7%。京津环渤海地区则出现下滑,预计2020年实现销售总额557.2亿元,同比下降11.1%。 对主要城市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统计显示,2020年,除了北京和香港外,其它城市的设计业都取得正增长。排在第一名的重庆增长206.1%,第二名南京增长123.1%;所有进入前十的城市的设计业增速都超过30%。 从销售规模来看,深圳、上海、北京继续把持前三位。在杭州、无锡和西安的设计业销售规模超过100亿元之后,南京今年的芯片设计产业规模首次超过100亿元,达到147.9亿元。这10个城市的产业规模之和达到3689亿元,占全行业的比重为96.6%。 从产品领域部分情况来看,预计2020年通信芯片的销售额同比提升46%,达到1647.1亿元;模拟电路的销售额同比提升24.8%,为163.8亿元;消费类电子的销售额同比增长10.3%,达到1063.9亿元。 高端芯片领域取得长足进展 魏少军认为,尽管国产通用CPU与世界最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些差距,但是已经从十年前的“基本不可用”到今天的“完全可用”,国产CPU的应用开始从专用领域转向公开市场领域,走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他进一步指出,国产嵌入式CPU已经实现了与国外产品同台竞争,从之前的专用为主发展到今天的通用为主,年销售达到数亿颗。国产半导体存储器实现零的突破,三维闪存和动态随机存储器进入量产,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产FPGA芯片全面进入通信和整机市场,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决定性的支撑作用。 魏少军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芯片设计生态环境也不断改善。通过“芯火创新基地”的建设,着力提升重点产品自给率,探索以国家芯火创新平台为依托,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企业协同支撑,“芯机联动”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工信部先后在深圳、南京、上海、北京、杭州、无锡、合肥、厦门、西安和成都十个城市批准建立了10家芯火创新基地。目前,已有深圳芯火创新基地通过工信部的验收。 魏少军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芯片设计业的研发水平不断提高,在产业持续进步的同时,芯片设计技术的提升也可圈可点。根据最新消息,在明年召开的ISSCC会议上,中国大陆的论文数量达到21篇,将比2020年增长40%。 抓住全球供应链重组机遇 “尽管我们进步很快,但‘需求旺盛、供给不足’仍将是我国集成电路面临的长期挑战。”魏少军认为,中国芯片设计业的发展与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魏少军续指,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不牢,2020年设计业取得成绩的背后有其特殊性;产品创新严重不足。设计技术取得较大进步,但是在产品创新上的建树还依然不足,总体上尚未摆脱跟随和模仿,大多数情况下是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竞争力弱。 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和人才短缺严重也是当前我国芯片设计业发展面临的两项挑战。魏少军介绍,预计2020年我国芯片设计业的从业人员规模大约为20万人,人均产值为191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与上年持平。 魏少军分享了他关于更好推动芯片设计业发展的四点思考。一是要抓住全球供应链重组这个重要机遇,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夯实客户基础。 二是推动设计业发展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任何急功近利的做法对这个产业都是有害的。必须尊重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真分析产业的现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是集成电路产业不是露在地面的金矿,需要长期的耕耘,也需要包括资本在内的不断浇灌呵护。 四是某些国家对我国实施的种种限制势必对行业的发展造成干扰。我们既不要低估外界的压力,更不能高估自己的能力。沉下心来再干10年,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一定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
12月8日,“2020川渝国企万州行”项目推介会暨签约活动传来的消息称,万达开(万州、达州、开州)三地共推介重点产业合作项目128个,协议投资2248亿元。其中央属国企及川渝省(市)四十多家地方国企与万达开三地签约项目43个,协议投资1153亿元。万州签约项目21个,协议投资606亿元;达州签约项目12个,协议投资487亿元;开州签约项目10个,协议投资60亿元。本次活动同时签署万达开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备忘录8个项目,预估投资2826亿元。这是川渝两省市国资委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再聚首的第二次市州行活动。 四川港投集团签约项目多 四川港投集团与万州签约合作项目较多。四川港投集团副总经理杨军介绍,“我们目前已经在新田港,以及临港产业园区、三峡物流枢纽等6个项目和万州区委区政府达成了全面合作意向,项目涉及总投资100亿元,项目建成之后,将大大降低四川盆地,特别是川东北地区的物流运输成本。” 四川港投集团此次签约的新田港是重庆市规划建设的四大铁公水枢纽港之一,由三期工程组成。一期项目已经建成。四川港投集团主要投资二期工程,主要是建设4个散货泊位,设计吞吐能力为1200万吨/年,总投资约18亿元。 布局冷链物流,四川港投集团也在万州找到切入点。当天,川渝国企共同出资设立的重庆三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在万州正式揭牌成立。除了参股大平台建设,四川港投集团也投资控股了旗下一个聚焦特色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冷链业务的子公司。 杨军说,目前,从泰国林查班港,经广西钦州港,再到四川广安的直达冷链班列已开行。借助这个新平台,未来直达冷链班列将进一步延伸、辐射到万州,形成冷链物流基地,成为其全国乃至全球布局的重要一环。 交通基建项目占了大头 本次活动同时签署万达开 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备忘录8个项目,预估投资2826亿元。包括协同推进渝西高铁、成达万高铁、渝万高铁、达万铁路扩能改造、开梁高速公路、G5012恩广高速万州至开江段、万州至达州直连高速公路、开州到宣汉高速公路等项目。总投资预估2826亿元人民币。 老百姓(行情603883,诊股)的出行也将在川渝国资国企的深化合作中变得更为便捷。万运集团与四川达运集团围绕省际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方面达成了3项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5亿元,通过发展定制客运、旅游直通车、省际城乡公交、物流基础设施及通道建设等,共同推进渝东北、川东北区域客运、物流、旅游发展。 就12月7日,四川开江至重庆梁平高速公路联合开工仪式在川渝交界处隆重举行,这是重庆直辖以来、川渝首次联合开工的一条省际高速公路,标志着两地交通协同联动进入了新阶段。 今年1月,中央提出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并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首位任务。目前川渝双方共同签署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等“1 + 6”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申报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也于近期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 “2020川渝国企万州行”活动,是川渝两省市国资委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再次聚首的第二次市州行活动。有了之前“国企遂宁行”的成功经验,本次活动效果更为明显。万州之后,第三次市州行活动将在四川省内江市举行。按照目前计划,“一年走两地”将长效化、常态化坚持下去。选择不同的区域,也意在破解不同的难题。
本报记者 周尚伃 在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及证券业“马太效应”的发展背景下,券商需要快速提升资本实力与竞争力,融资意愿更加迫切。 12月10日,财通证券(601108)发行38亿元的可转债,这是年内第二只由券商发行的可转债。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券商通过发行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及可转债的形式,已累计募资16101.31亿元,同比增长90.65%。 对于券商年内密集发债“补血”,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利率较低,正是发债的好时机。券商此时发债规模加大,与其看好2021年的股市行情有关。2021年虚拟经济或许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股市或将会是最耀眼的市场,券商需要扩张业务,迎接大行情。” 年内两家上市券商 发行可转债 在可转债方面,今年以来,有两家上市券商通过可转债方式募资。3月份,华安证券(600909)发行了“华安转债”,发行规模为28亿元。12月10日,财通证券发行38亿元的可转债。 对于募集资金的用途,财通证券表示,“(募资)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资本金。” 值得关注的是,东方财富(300059)通过可转债为其证券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补血”。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五年来,东方财富进行了两次定增、两次可转债发行,还有1单可转债发行预案“在路上”,而这5次融资均与大力“加码”其证券业务相关。 今年1月份,东方财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3亿元,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包括信用交易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向东方财富创新资本增资,发展另类投资业务。10月份,东方财富再次计划发行可转债,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158亿元可转债,再次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包括信用交易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 对此,赵亚赟表示:“市场日渐成熟,可转债的优势逐渐被上市公司熟知和认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转债利率低,可以降低融资成本,申请难度比发新股低,所以是比较划算的一种融资方式。券商发行可转债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是一种比较容易的融资方式。” 年内券商发行公司债 总额同比增超150% 今年以来,券商共发行265只证券公司债,发行总额为6742.48亿元,同比增长152.65%。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中信证券(600030)已累计发行证券公司债706亿元;华泰证券(601688)紧随其后,发行575亿元。此外,还有包括中金公司(601995)(包含中金财富)、海通证券(600837)、招商证券(600999)等9家券商发行的证券公司债总额均超过200亿元。 自5月份以来,多家券商获准发行大额证券公司债,其中以中信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最引人注目。 与发行证券公司债相比,发行短期融资券具备发行门槛低、周期短、能快速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等特点,目前已成为券商补充流动性的另一主要渠道。《证券日报》记者对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梳理后发现,今年以来,券商共发行290只短期融资券,合计发行总额达7834亿元,同比增长81.93%。 有16家券商今年以来发行短期融资券总额均超过200亿元。其中,中信建投(601066)发行短期融资券650亿元,招商证券发行620亿元,中信证券发行610亿元,中国银河(601881)发行590亿元。此外,光大证券(601788)、国泰君安(601211)、广发证券(000776)、海通证券、申万宏源(000166)等12家券商发行的证券公司债总额均超过200亿元。 今年以来,券商通过发债“补血”的热情高涨,而次级债正逐渐受到券商的青睐。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5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之后,不少券商公开发行次级债意愿强烈。今年以来,券商共发行77只证券公司次级债,发行总额为1458.83亿元,同比增长1.48%。 “次级债相对一般债券偿债等级低一些,发行门槛也更低。而券商的信用等级比较高,容易通过次级债获得资金。允许券商公开发行次级债对上市券商显然是一大利好,首先可以比较容易补充资本金,其次可以增加开展各种增值业务的资金,还可以增强券商的技术升级和研发能力。”赵亚赟进一步向记者表示。 发债成年内券商新增借款 大幅增加主因之一 今年以来,券商“加杠杆”迹象明显,新增借款数额持续增加,多家券商已披露新增借款情况(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的20%或40%触发信披标准)。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3家券商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80%。 从券商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来看,发行债券和收益凭证成为年内券商新增借款大幅增加的主要因素,其中,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占比较大。 中金公司今年前10个月已累计新增借款833.17亿元,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171.67%,公司债券余额为1250.35亿元,较上年末债券余额累计净增加484.07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99.74%。 长江证券(000783)今年前10个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25.77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80.2%,债券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66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3.44%,主要系公司新增公司债发行。财通证券前10个月累计新增借款188.02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8.07%,其中公司应付债券及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42.93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66.95%,主要为公司本年新发债券、收益凭证所致。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发行债券,仅有部分大型头部券商会使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借款。“部分上市公司特别是券商的负债率已经很高,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债券和收益凭证利率相对较高,也比较容易发行,更受到券商欢迎。”赵亚赟进一步向记者表示。
12月10日,重庆港九发布公告称,为解决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简称:珞璜工程)资本金配置不足问题,满足珞璜工程建设需要,并综合考虑珞璜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简称:珞璜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2亿元,增资款分两次缴付,其中2021年一季度缴付1亿元,2021年第四季度缴付1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珞璜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02亿元增加至8.02亿元。 公告显示,珞璜公司主要为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普通货运、货物专业运输(集装箱);货运代理、船务代理等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珞璜公司资产总额为19.36亿元,负债总额为14.0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29亿元;2019年实现总收入1.77亿元,实现净利润4491.71万元。 重庆港九表示,珞璜公司紧邻重庆江津区综合保税区和珞璜铁路综合物流枢纽,地理位置优越,综合交通便利,是集水路、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型港口,发展前景可观。本次对珞璜公司增资,可有效缓解珞璜公司建设资金支付压力,满足珞璜公司后期建设融资需要,可促进珞璜工程加快建设,有利于珞璜公司尽快完善港口功能,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做大、做优、做强主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中远海发12月10日晚间公告称,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8亿元的价格向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筹)(下称“混改基金”)转让中远海运租赁35.22%股权。同时,中远海运租赁拟通过在上海产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获得战略投资者10亿元至30亿元的增资。 资料显示,混改基金目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程序,因此由诚通混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代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混改基金注册资本为707亿元,拟募集资金总规模2000亿元。基金存续期10年。 对于参与中远海运租赁增资扩股的交易方,中远海运设置了条件,具体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等。如果有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竞争性谈判的考虑因素包括对中远海运租赁未来资本运作的支持、具备较强的国内金融领域投融资能力等,近5年内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优先考虑。 中远海运租赁2019年实现营收25.58亿元、净利润4.58亿元,截至当期末的总资产为355.5亿元,净资产为50.35亿元。目前,中远海发对中远海运租赁的持股比例为100%,全部处于质押状态。此次协议转让,中远海运租赁的估值为51.1亿元。 中远海发表示,通过本次转让及增资扩股,公司所获得价款将用于支持航运租赁业务发展,更加聚焦于航运租赁业务、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服务业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也有利于中远海运租赁平稳发展。 假设此次挂牌增资最终确定的增资总额为30亿元,按挂牌底价进行测算,转让及增资交易实施完毕后,中远海发持有中远海运租赁的股权比例预计将降低至40.82%,将不再对中远海运租赁合并财务报表,而改为以权益法进行核算。假设转让及增资交易按照预期完成交割,将使公司产生1170.8万元投资收益。 目前,中远海发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担保总额51.67亿元,其承诺将不再新增向中远海运租赁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自中远海运租赁完成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且公司不再为中远海运租赁控股母公司起的12个月内,公司将完成中远海运租赁存量担保的担保人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