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农发行在上海清算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球投资者成功发行首单2年期支持消费扶贫主题金融债券20亿元,发行利率为3.1556%,比上一日债券收益率水平低10个基点,认购倍率为15.28倍,获得热烈追捧。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构建扶贫产品产供销循环体系,包括扶贫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推动扶贫产品销售等领域的贷款投放。 据介绍,此次发行得到了杭州银行、东方证券、南京银行、浦发银行、中信证券、九江银行、民生证券、天津银行、第一创业证券、光大银行、万联证券、江苏银行、郑州银行、兴业银行的支持,交银香港等境外机构也积极参与认购并中标。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农发行坚持以服务脱贫攻坚统揽业务发展全局,截至目前,累计投放扶贫贷款2.5万亿元、余额1.5万亿元,累计发行扶贫系列债券6998.7亿元,切实发挥了金融扶贫先锋主力模范作用。 消费扶贫是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农发行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你我同行”消费扶贫月活动,全力支持构建扶贫产品产供销循环体系,推动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和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本次发行的支持消费扶贫主题债券是农发行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旨在搭建引导金融同业支持消费扶贫的有效平台。目前,农发行已经通过建设“三专一平台”、发起“以购代捐”行动、召开产销对接会及品牌推荐会、打造网络直播营销模式等多种举措,推动面向全国52个未摘帽贫困县以及西藏、湖北等地贫困县的消费扶贫。 今年1至8月,农发行全行累计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超过2000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2.5亿元。其中,通过电商网络购、线下批发购、精准定制购等创新模式,促成汇添富基金、广发基金、银华基金、招商基金、中信证券等多家机构累计采购扶贫产品超过50万元。
2020年9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0)》。 蓝皮书指出,2020年,预计银行监管将继续坚持“稳中有进”的总基调。一方面,将持续严监管、强监管,坚持穿透式监管,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领域改革开放水平,提高金融体系质量。另一方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与支持复工复产并重,在支持“六稳”和“六保”同时,加快金融业务远程化、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促进支持线上化的金融监管政策在一些领域取得进展,引领金融创新。 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胡滨表示,今后,大科技金融要进一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感,同时依托技术和场景提供综合化、便捷的金融服务,放大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效应,发挥推进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和服务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价值。 针对大科技金融下一步的监管,胡滨认为,要构建大科技金融业务的长效监管机制,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和包容性;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和数据共享工作,搭建大科技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借助大科技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升金融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并规范大科技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实现融合发展;支持大科技金融率先进入“监管沙箱”试点,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9月11日,哈尔滨市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无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同时降低用地成本,对列入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为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资金难题,《意见》指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解决上市和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对通过黑龙江证监局备案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奖励200万元;对申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被正式受理的民营企业,奖励100万元;对中小企业采取股权融资形式引进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者的,按引进外地资金总额的4%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加大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科创型、高成长型企业贷款补助力度,降低企业利息成本。在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上,《意见》指出,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发展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一体化发展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其实际投入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 实施“雏鹰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给予3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同时,支持企业人才创新发展,对民营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哈市财政给予建站资助20万元,同时将省财政补贴市财政部分直接补贴给企业。进站博士的科研项目符合哈尔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经评审,可给予每人5万元科研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3年。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等部门获悉,今年内蒙古安排3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100个民族奶制品手工坊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以此扶持民族乳制品特色化发展。 内蒙古民族传统奶制品是以牛奶等为传统原料,利用传统工艺、传统生产加工方式加工制作的奶食品。全区现有登记注册的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坊1000多家。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内蒙古决定率先对100个民族奶制品手工坊标准化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实施点对点服务,促进民族传统奶制品稳步发展。 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刘永志介绍,今年内蒙古突出抓好民族奶制品标准化加工,重点支持100个民族奶制品手工坊在生产设施、加工制作、冷链运输、卫生管理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并在经营机制、生产标准化、品牌创建以及产品认证等方面给予指导服务,逐步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提档升级。 内蒙古支持民族奶制品手工坊取得商品条形码、采用新工艺和新包装,延伸产业链条、开发医用价值、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区域品牌,助力牧民增收;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鼓励产品质量合格的加工坊产品直供餐饮单位;鼓励开设连锁专卖店、开办电商平台,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通过电子商务营销推广,不断畅通销售渠道、扩大市场销量。 据了解,内蒙古指导民族传统奶制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引导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坊申请注册商标和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打造民族传统奶制品区域公用品牌。
[摘要]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努力将猪肉盘子端稳在自己手中。 一、关于将生猪生产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加大宏观统筹管理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首次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要求,要求全国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主产省做到稳产增产,主销省确保一定的自给率。各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基本建设、财政补贴、金融保险、养殖用地等一揽子扶持政策,为生猪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努力将猪肉盘子端稳在自己手中。 二、关于加大对生猪集约化生产的金融支持 2019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金融政策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中央财政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明确各地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投入。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投资项目。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原种场、繁育场、大型生猪养殖场建设的金融支持。 三、关于加强生猪市场调控保障能力 为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国家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冷藏车等设备,提高产品加工、储藏和长距离运输能力。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猪肉产品冷鲜流通和配送体系。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猪肉储备市场调控机制,抓紧编制印发《“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国猪肉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能力。 四、关于推动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监测工作。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批准建设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建立了包含重庆市200多个样本采集点的生猪、猪肉市场价格监测体系,通过大数据开展重庆地区生猪生产数据分析,构建重庆生猪价格在全国区域空间市场的对应关系,为区域生猪生产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开展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搭建互通融合、开放共享、精准高效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分析研究、信息发布、技术咨询和分级共享等功能,更好地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9月9日,苏宁金融新一单ABS产品“工银瑞投-苏宁金融任性付消费分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获批,储架额度30亿元。据悉,这是苏宁金融获批的第三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额度,此前苏宁金融已发行供应链ABS、消费贷款ABS总计11期,累计发行规模超过110亿元。ABS已成为苏宁金融多元化融资的重要渠道,实现常态化运作。 据介绍,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苏宁金融旗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计划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为总协调人。 值得关注的是,本项目是工行与苏宁金融在投融资领域的第五次合作。前期,工行参与了苏宁金融B轮及C轮股权融资,并是苏宁金融两期境外银团贷款的牵头行。 本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苏宁金融的“任性付”消费分期资产。任性付是苏宁金融旗下个人消费分期品牌,旨在为个人用户提供多场景、全渠道的购物分期服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的决策部署,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福建省外贸促稳提质,近日,福建省出台了2020年下半年稳外贸15条措施。 加大对外贸主体的支持力度 1.鼓励重点外贸项目做大规模。建立省级外贸重点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下半年外贸业绩应达到相应规模。 2.发挥国有企业促进作用。省市县国资部门对有外贸业务的所出资国有企业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鼓励优质企业和多形式扩大外贸。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专精特新”企业、防疫物资和符合条件的文物扩大外贸。鼓励通过援外物资、对外承包工程方式扩大外贸。推动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对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支持。 4.鼓励多渠道拓展市场。支持企业用好“云洽谈”“云展会”等平台抓订单,稳住美国、欧盟、东盟等海外重点市场和“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展“千名律师助力出口”活动。支持参加线上“百展”或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代理参展“百展”。支持扩大对欧盟贸易。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举办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采购对接会。 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5.加大市场采购支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鼓励做大市场采购规模,支持用好用足市场采购叠加预包装食品试点政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创新优化监管模式,支持市场采购发展。 6.做大跨境电商规模。支持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等形式做大跨境电商业务。支持运用跨境电商平台推广。支持省内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海外仓,拓展海外仓公共服务。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运营企业提升综合服务。 加大金融信保支持 7.强化金融服务。省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及商业性金融机构下半年对外贸企业提高融资比例,对外贸重点企业融资设立绿色通道,提高授信额度,纳入融资“白名单”,合理降低融资利率,用好“金服云”平台,落实“外贸贷”和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省级财政对外贸融资落实情况良好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支持。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加大政策性担保对外贸企业信贷担保支持。 8.加大信保支持力度。信保下半年短险承保规模及同比增幅力争好于上半年,平均费率同比下降,保单融资同比提高,出运前保险承保金额同比增长,短险平均赔付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扩大小微企业信保统保覆盖面,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加大买方信用限额支持,提高限额满足率。推广“信保+担保”,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对通过银行出口池融资产品获得融资的信保投保企业,单笔融资期限放宽到360天。探索建立福建省重点行业资信库。 9.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中国银行等银行业机构要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积极为企业设计外汇掉期、即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方案,提供在线自助结汇和挂单结汇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积极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持外贸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防范风险。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10.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2020年底前,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在2019年全省平均水平基础上分别再压缩10%。出口货物海关查验率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沿海先进地区水平,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推行进口大宗商品“先验放后检测”监管方式,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加快推广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果,拓展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金融服务、港务服务、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实施关、港、贸、银、税业务一站式办理,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11.优化涉税服务。压缩退税时间,加快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环境,提高发函针对性和回函准确性、及时性,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笔购进货物重复函调,对同一家企业一年内购进省内货物函调不超过1次、购进省外货物函调不超过2次。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政策宣传,推进企业依规做好修复工作,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优先流转、优先审核、优先核准、优先退税。 12.便利人员往来。对外贸企业境外客商、管理和技术人员入境审批开通快捷通道。适当增加重点外贸企业APEC卡申办数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便利。各级外事部门精简国有企业外贸人员因公出访审批流程。 13.畅通国际及港澳台物流通道。推动开展海空快运业务,开通境外货运航线,做大做强全货机快件、海运快件、跨境电商、国际邮件交换站业务,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厦门市做大国际航空货运业。在设区市现有奖励政策上,省级财政对洲际货运定期航线以及亚洲、港澳台定期货运包机航线、对闽台海运快件、跨境电商海运定期专线,按班次给予支持。 强化各地绩效考核 14.开展下半年正向激励工作。对下半年落实稳外贸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正向激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15.加快政策兑现进度。以上措施除对下半年支持有限定外,原则上一季度兑现一次,市县加快加密兑现。企业同类型支持政策,可就高但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