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倍受资本市场关注的中国式“集体诉讼”正式来了。 诉讼难、诉讼贵、赔偿难等问题是困扰着A股市场投资者维权的一个现实问题。正是因为这个问题的存在,所以绝大多数投资者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都放弃了维权,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也正是基于这种状况,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也即中国版的“集体诉讼”,以解决个人投资者所面临的诉讼难、诉讼贵等问题。而高院《规定》的出台,则是将《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付诸实践,是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具体落实。同时它也意味着,从7月31日起,中国式“集体诉讼”作为保护投资者的利器可以正式付之于法律了,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 代表人诉讼制度解决了个人投资者诉讼难、诉讼贵的问题,这是该项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的重大贡献。不过,代表人诉讼制度同样需要直面赔偿难的问题,也即要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中国资本市场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投资者最终得不到赔偿,那么这诉讼的意义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代表人诉讼制度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为了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证监会提出可以选择在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被告身上进行试点,积累经验。被证监会指定为两家“投资者保护机构”之一的投服中心更是将“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作为其四条案件选择标准之一。从早期试点阶段来看,这个选择是有现实意义的,但从长远来看,这个选择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没有真正解决“赔偿难”的问题。 从早期的试点来看,选择“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案件进行试点,这有利于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推进。但“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本身还是存在疑问的。如果只是几千万、上亿元的赔偿,或许有的公司还承受得起,但如果是几十亿、上百亿的赔款,恐怕赔偿得起的公司就很难找了。如第一大造假公司康美药业,股票市值蒸发超千亿,对投资者的赔偿不是一个小数目,该公司是否还“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这实在是很难说。 而且对于更多的被告来说,恐怕是缺少“一定偿付能力”的。而这些公司同样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公司显然不应该长期游离在代表人诉讼制度之外。因为没有偿付能力,就不对其实施代表人诉讼制度,这岂不是对这些公司的放纵?这对于保护这些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显然是不利的。因此,代表人诉讼制度不能把这些缺少偿付能力的公司搁置一边,同样需要对这些公司念紧箍咒。 那么,如何让这些缺少偿付能力的公司来赔偿投资者呢?本人以为,首先是要将被告扩容。比如上市公司欺诈发行,除了发行人是被告之外,控股股东、相关的董监高、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是被告,都赋有赔偿投资者的责任。如在美国,安然公司财务造假赔偿投资者71.4亿美元,其中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等三大投行因涉嫌财务欺诈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受害者分别支付了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罚款。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股市的做法。 其次,在投资者保护基金旗下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承担部分投资者损失的赔付功能。赔偿基金的来源除了部分来自于国家行政拨款之外,主要来自于日常的各种提取与罚没款。比如,按上市公司的融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赔偿基金,按原始股东的减持套现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赔偿基金,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等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没款等全部进入投资者赔偿基金账户,以备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时,给投资者以必要的补偿。 此外,对于不赔偿投资者的“无赖被告”可采取多种法律手段,如冻结财产、计入征信等,同时在追究刑事责任时,予以从严从重的判罚。让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者从中受到震慑,从而减少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发生,这也是从另一个层面对投资者的间接保护。
8月7日周五,三大股指出现集体低开,随后出现了震荡调整,调整幅度在本周来看是偏大的。从盘面来看,昨天尾盘出现快速拉升的券商股出现较大幅度回调,海南本地股逆势走高,酒店、餐饮等板块出现较好反弹,芯片板块出现一定调整。市场的观望情绪浓厚,赚钱效应较差,两市跌多涨少。本周整体来看,市场呈现出震荡反弹的走势,验证了我之前的看法,之前我讲到7月份A股开启了一波单边上涨的走势,7月下旬市场会转向震荡行情,8月份则会转向震荡反弹行情,即再出现单边上涨的可能性较小,市场会出现震荡回升。 市场震荡的行情下,大家应该如何应对,今天重点给大家分析。6月份我提出,在经济持续复苏、央行采取低利率的政策以及居民储蓄向资本市场大转移的背景之下,A股市场将展开优势走势。从7月1号开始,市场就走出了单边上攻,但快速上涨累积了大量的获利盘,同时也造成了很多投资者的焦虑。严查违规资金入市以及公布场外非法配资平台名单,这些也使得投资者认识到,单边上涨的走势是难以持续的,市场随时可能出现大跌。果然7月下旬A股出现两次大跌。这两次大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获利回吐的压力,同时让大家认识到什么是牛市正确的姿势。单边上涨会导致很多投资者过度乐观,甚至出现过度加杠杆,两融余额迅速攀升,这积累了比较大的风险。市场如果转向震荡回升,走两步退一步,但市场的重心不断上移,这样的牛市走势才是比较持久的,可以给大家提供更长时间的选股。现在齐涨齐跌,鸡犬升天的牛市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未来A股市场的黄金十年,就是优质股票的黄金十年,与极差股和题材股无关。因此只有坚持价值投资,才能抓住这轮牛市的机会,选择好行业,选择好公司,学习财务分析方法,才能真正抓住好公司的机会。同时通过学习财务报表分析,学会行业分析也可以避免买到垃圾股,避免踩雷。我一直强烈推荐大家要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可喜的是,过去五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价值投资,接受价值投资,也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我的价值投资圈。历史证明价值投资可以取得长期投资胜利。国外的投资大师风格迥异,但有相通性,他们取得长期投资胜利都是靠价值投资,巴菲特曾经说过,很多长期的投资者采取的方法可能不一样,但他们有共同点,他们都在一个学院毕业,学院的名字就叫作价值投资,这说明坚持价值投资确实可以获得长期投资的胜利。无论是做长线还是做短线,首先你的投资标的一定要有价值,做长线自不必说,可以分享企业长期的增长,而对于做短线来说,即使短期被套,由于买的是优质股票,早晚会解套,因此也无需担心。如果买的是垃圾股和题材股,被套之后可能会越套越深。很多投资者仍用以前的方法,股票被套之后不断补仓,试图降低其他成本,结果越补仓位越重,垃圾股的股价不断下跌,导致亏损越来越大,最后被动作股东。有投资者将自己的签名档改名称“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可以说是非常无奈的自嘲。如果买的是优质股票,你做股东将是非常幸福的。正是因为没有从基本面的角度去选择好公司去投资,才会造成这种无奈的现象。 今年以来我建议大家重点关注黄金的投资机会,黄金上涨的逻辑非常清晰,我反复给大家讲过,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很大。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风险越来越大,并且美国和欧洲经济都出现重挫,这使避险情绪上升,投资者涌向黄金市场。美国国债收益率持续下滑,降低了投资者持有黄金的机会成本,也推高了金价。 美联储为了救经济,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大放水,包括将基准利率降到零以及采取无限量化宽松,这些都推高了黄金价格,因为黄金价格是由纸币来标价的,美联储大量印美元导致美元实际购买力下降,因此必然会导致黄金价格的上升。金价现在已经突破了历史高点,不断创出新高。现货黄金一度突破2070美元大关,最高涨至2074.77美元每盎司,纽约黄金报2086美元每盎司。白银上涨逻辑也和黄金类似,现货白银涨幅一度扩大至2%以上,纽约白银上涨超过3%。今年贵金属的机会是比较确定的,也是我反复给大家强调的。今晚会公布美国7月非农就业报告,这将给投资者带来更多关于美国经济复苏情况的信息,如果就业人数增幅较过去两个月大幅放缓,毫无疑问预示着美国疫情还在加重,对经济和就业的影响很大,这会进一步推高黄金价格。当然由于市场投机情绪爆棚,各大交易所都通过发布预警和调整交易策略的方法抑制投机行为,投资者需合理调整仓位,对黄金的投资可以看中长线的机会,短线涨幅过猛存在一定的回调风险。但投资黄金是我今年给大家重点强调的机会,通过投资黄金ETF或黄金基金都是不错的途径,当然也可以配置部分黄金股票来分享黄金价格的上涨。 美股方面,纳指今年第32次创新高,攻克11,000点大关,这也是历史上首次占到11,000点关口之上。美股的强势走势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虽然美国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很大,但美国的量化宽松,流动性过剩加上全球投资者对于美国科技股的追逐让美股不断创出新高。美股的强势走势对全球资本市场的走强也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也在不断的上升。当前A股从单边上涨阶段转入到震荡反弹阶段。市场的赚钱效应没有7月份高,但市场的机会也存在,包括前期调整幅度较大的生物医药、白酒等板块可以逢低布局,另外作为行情风向标的券商股也可以提前进行布局,等待下一轮行情启动,科技板块最近迎来了诸多利好,包括国务院发布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支持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新基建方面的内容,都有利于5G、芯片、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长期发展。总的来说,消费、券商和科技仍是建议大家重点关注的三大方向,黄金作为避险品种可以继续关注。坚持价值投资,做好公司的股东,是应对市场波动最好的策略。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发挥行政和解在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进行了修订,起草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新经纬资料图 据悉,《征求意见稿》保持原办法框架结构不变,共5章25条,较原办法减少了14条。具体而言,修改15条、删除16条、增加2条。主要修改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办法名称,修改为《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 二是调整行政和解申请的期间。将原来的正式立案之日起满3个月(经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不受3个月限制)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调整为自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调查法律文书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 三是调整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与条件,不再对案件类型作特别限定,同时完善适用和解程序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件调整为案件已经过必要的调查程序,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案件事实难以完全明确;法律适用难以完全明确;当事人已经或者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采取行政和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率,恢复市场秩序的其他情形。消极条件调整为以下几个方面:被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得和解;对于惯犯、累犯等不得和解;当事人就同一案件重复申请和解的,不适用和解程序。此外,删除证监会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不适用和解程序的规定。 四是完善行政和解的启动程序,删除证监会不得主动或者变相主动提出和解建议的规定,并且进一步要求应当在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规定申请和解。 五是删除内部征求意见规定,考虑到内部征求意见程序属于证监会内部工作流程,不宜在外部文件中规定,予以删除。 六是完善行政和解金的确定因素,新增“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如被查实依法可处以的资格处罚措施”、“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的配合情况”以及“达成行政和解时所处的执法阶段”三项内容作为确定因素。 七是完善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行政和解金应当优先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对于未造成投资者损失,或者投资者损失难以认定,或者行政和解金在赔偿投资者损失后仍有剩余的,应当上缴国库。 八是加强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包括进一步完善回避程序、告知程序、协商延期程序;明确行政和解程序终止后,证监会恢复调查、审理程序的,当事人在和解中所作的自认不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明确证监会无正当理由单方不履行行政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 九是明确行政和解的信息公开,规定证监会应当及时公布中止调查决定书和终止调查决定书。 十是明确记入诚信记录的情形,如果行政相对人存在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和解协议、提供的行政和解材料有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散户炒股亏损的真实原因——A股“去散户化”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 近日,媒体披露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A股投资者近三年半长期收益的一组大数据,首次揭示了中国散户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特征。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在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A股个人投资者,无论是账户在10万以下的“小散”,还是资金在千万级别以上的“牛散”,单账户平均年度收益均为负值,只有机构投资者(含公司法人投资者)在此统计区间内实现了单账户的平均年化正收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市值10万元以下的散户,单账户平均年化收益为-2457元,择时收益为-774元,选股收益为-1532元,交易成本为151元。 市值在10万-50万元的散户,近三年平均年化收益为-6601元,择时收益为-3018元,选股收益为-2433元,交易成本为1140元。 市值在50万-300万的散户,单账户平均年化收益为-30443元,择时收益为-15558元,选股收益为-10171元,交易成本为4714元。 市值在300万元以上的散户平均下来同样亏钱。市值在300万-1000万元的散户平均年化收益为-164503元,择时收益为-80767元,选股收益为-65269元,交易成本为18466元。 市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超级“牛散”,近三年平均年化收益为-89890元,择时收益为-411584元,选股收益为402271元,交易成本为80577元。 但数据显示,机构投资者近三年平均年化收益为1344.77万元,择时收益为-417.69万元,选股收益为1807.48万元,交易成本为45.03万元。此外,公司法人投资者近三年的平均年化收益为2344.09万元,择时收益为-1476.64万元,选股收益为3824.46万元,交易成本为37361元。 上交所统计数据提示了两大市场推论: (1)专业人,做专业事。机构投资者平均收益明显高于个人投资者平均收益。这正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A股必须加速“去散户化”的重要原因。 (2)长期投资与价值投资是规避风险的最佳策略。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公司法人投资者在统计区间内依靠择时均未能实现盈利,仅有机构投资者和公司法人投资者依靠选股实现了正收益。这充分证明了“择时”难于“选股”的命题,因为市场涨跌是难以掌控的;同时它也证明了“选股”重于“择时”,因为股票质地的好坏优劣是可以判断的,正确选股要比准确择时更容易实现。因此,成熟市场强调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性。 事实上,不论是小散,抑或是牛散,他们并不具备资金优势、信息优势及定价优势。即便是拥有千万级资金规模的“牛散”,它们在机构投资者面前仍是“小散”,比方,一只公募基金一次就可募资两、三百亿,这就是资金规模优势。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资金体量,才能真正实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目的。 由于散户缺乏足够的信息分析能力及专业定价能力,当小散亲自进入股市与机构“肉搏”时,很容易落入“短炒、赚快钱”的陷阱:他们希望通过炒股发财致富,于是,他们专注于跟风抬庄、找黑马、捉涨停股,频繁换手、高频率买进卖出,总之,他们一刻也不让资金闲置,久而久之,账户资产“数字化”、“筹码化”,最后炒股变成赌博,无法停手,结果,炒股变成一种习惯,十炒变成九亏。有人说,应该是“七亏二平一赚”,请问:“二平”不就是亏损吗? 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典范,公募基金是真正的“投资专家”,因为公募基金是唯一以“投资”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而且公募基金遵从组合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分散投资的投资风格及理念,它以稳健的长期平均收益给投资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丰厚回报。因此,在A股市场,“散户炒股不如买基金”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 深交所曾组织开展“2019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间接入市成为市场新趋势。过去一年中,参与过公募基金交易的受访者较上年大幅增加17.2个百分点,占比达到45.8%,为近四年最高水平;其中,30岁以下受访者参与公募基金比例为49.4%,较40岁以上受访者参与度高7.5个百分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在疫情和海内外股市巨震的背景下,相对上证指数8.52%、沪深300指数14.61%的涨幅,偏股混合基金和普通股票基金的平均收益均超过40%! 尽管如此,我国家庭理财持有公募基金的比重仍很低下。为了家庭财产保值增值,他们被迫“囤房”(有的家庭持有上十套商品房),或直接进入股市“搏杀”,主要原因是“资产荒”,因为我国金融机构无力开发出满足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金融产品,这是十分尴尬而不幸的结局。 与此同时,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我国“未富先老”,国民养老意识还比较淡漠,私人养老金储备还未进入家庭理财的必备选项,而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超过2.5亿人,以养老为目标的家庭理财模式尚未形成,这也是一件十分尴尬而糟糕的事情。 我们知道,美国股市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仍是一个典型的“散户市”,既无规模,也无规律可言,甚至没有任何研究价值和参考价值。直至20世纪80年代,美国公募基金与私人养老金开始同步大跨越、大发展,美股“去散户化”加速推进。截止2019年底,美国3亿人口拥有32万亿美元的私人养老金总储备(不含社保),接近美国股市总市值(36万亿美元);美国公募基金净资产高达2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GDP(21万亿美元)。其中,私人养老金持有公募基金超过10万亿美元,美国超过45%的家庭(也就是5850万户家庭)持有公募基金。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机构市”、“慢牛、长牛”的基本逻辑:庞大的私人养老金及公募基金(尤其是占比高达55%的股票基金),有力支撑了美股长达十年的慢牛、长牛周期;反过来,美股慢牛、长牛也回馈给公募基金、私人养老金及“基民”相当稳健的投资收益。这正是美国家庭不“囤房”、也基本上不“炒股”的主要原因,也是美股“去散户化”的必然结果。因此,私人养老金储备及长期持有公募基金,成为美国家庭理财的重要选项。截止2019年底,美国私人养老金储备占美国家庭金融资产的比重高达35%。 不过,我国家庭“囤房”占我国家庭金融资产的比重应该高于35%。如果将我国家庭两套以上的“囤房”全部转化为私人养老金储备,你看结果会怎样? 中国结算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末,A股投资者总数达到16774万个,其中,散户为16735万个,机构仅为39万个。另外媒体估算,A股交易额85%左右是由散户完成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比重仅为15%左右。这是一个典型的“散户市”。 专业人,做专业事。要想加速A股“去散户化”进程,我们必须做好三件大事: (1)加速公募基金(尤其是股票基金)扩容。目前,我国公募基金净资产规模仅有17万亿元,占GDP比重仅为17%,远低于美国(124%)。其中,我国股票基金净值比重不足10%,远低于美国股票基金55%的比重。只有股票基金,才是公募基金的实力与标杆。 (2)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的私人养老金储备。目前我国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发展受阻,覆盖面窄、规模狭小,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刚刚起步。尽快做大做强我国私人养老金储备,为公募基金和股市提供庞大的长期资金支持,最终才能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 (3)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发公募类、长期类、权益类金融产品,并将“养老”元素融入其中,一方面满足家庭理财的需要,另一方面满足家庭养老投资需要。金融机构除了行动引领,还应加大国民理财教育,并将我国家庭理财模式从“短炒、赚快钱”转向以养老为目标的“长期投资、长期积累”的正道上来。 最后提示:“炒股”不等于家庭理财。严格地讲,“炒股”也不是投资。散户参与股市投资,不容易亏损的办法只有两条:一是个人直接投资股市,尽量做长线,不短炒;二是购买并长期持有股票基金,切莫将基金当作股票短炒!
随着时间进入8月,7月份的股票交易也就盖棺定论了。数据显示,今年7月A股市场走出了11年来最强的“七翻身”行情。其中上证指数上涨10.90%,深成指上涨13.72%,创业板指上涨14.65%。A股市场在7月份领涨全球股市。 还有更让投资者心动的数据:据有关媒体报道,7月A股总市值突破80万亿,达到80.31万亿,较6月70.59万亿增加9.72万亿。以中证登公司最新披露的统计月报中2020年6月投资者统计中期末投资者数量1.67亿计算,股民在7月人均赚5.82万。 7月份股民人均赚了5.82万元,这确实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投资者进入股市投资不就是为了赚钱的么?一个月居然可以赚5.82万元,这比一般的工薪阶层上班的收入高多了,这还需要上班了么?投资者实在是可以手舞足蹈,甚至可以在大街上横着走了。 如何看待这则喜报?作为投资者来说不妨以平常心来对待。首先是数据的计算或许有误。根据本人从沪深交易所获取的数据。7月31日,沪市股票总市值为42.09万亿,深市为31.72万亿,二者合计为73.81万亿;而6月30日,沪市股票总市值为37.20万亿,深市为27.68万亿,二者合计为64.88万亿。这也意味着A股市场7月份的股票总市值增加了8.93万亿。按1.67亿投资者数量计算,股民在7月人均赚5.35万元,较有关媒体公布的数据少了近5千元。 重要的是媒体公布的7月股民人均赚取5.82万元中还有很大的水份。那就是7月份新上市公司所带来的股票市值的增加,这显然不是一个小数字。7月是新股高速发行上市的一个月,共上市新公司50家。而这50家新增的股票总市值或在万亿之上。其中仅中芯国际(行情688981,诊股)一家公司新增的股票市值就高达6116亿元。因此,将新增的股票市值都视为是投资者所赚取的利润,这显然是不妥的。 而且对于股民来说,人均赚取5.82万元,这种平均数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虽然7月份A股市场的股票总市值增加了数万亿,但这其中过半数是控股股东以及限售股股东的持股所带来的市值增加,这些持股甚至最终还是需要投资者来买单的。因此,这些股东持股市值的增加,跟股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跟他们做平均数,根本就扯不上关系。就像一个乞丐跟马云做平均数,总不能说那乞丐也成千亿富翁了吧。更何况很多股民的本金投入也就几万元,月赚5.82万元,这真正是做梦吃甘蔗——想的甜! 并且对于股民来说,7月人均赚取5.82万元,这只是浮盈,是行情上涨过程中的获利。实际上,在行情上涨的时候,投资者获利并不是个别现象,可以说每个投资者都有可能获利。关键是要看一轮行情结束了,还有多少投资者在获利,或者投资者获利了多少。正所谓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因此,除非有投资者现在止盈出局,否则,目前账面上的盈利都还只是浮盈,说不定哪一天就亏出去了。 实际上就在有关媒体用股民7月的人均获利向市场报喜的同时,上交所的单账户年化收益的统计数据也在市场上流传。该数据显示,A股散户,无论是账户在10万以下的“超级小散”,还是资金量在千万级别以上的超高净值人群,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单账户平均年度收益均为负值,只有机构投资者和公司法人投资者在此统计区间内实现了单账户的平均年化正收益。这个数据或许更值得投资者甚至整个市场来重视。 当然,在7月份行情整体上涨的背景下,投资者获利是大概率事件,这也是一件好事。不过,在盈利面前投资者需要戒骄戒躁,要增加风险意识。而不能在盈利面前,投资者信心膨胀,仿佛自己就是股神了,可以在股市里战无不胜了,丝毫都不把投资风险放在眼里。这类投资者的结局其实是早就注定了的。但愿你我都不要做这类投资者,面对7月份的盈利数据,仍然能保持一颗平常心。
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启程 打官司也能搭便车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分别通过司法解释、专项通知的形式让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及时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了新《证券法》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制度运行的具体流程,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对于证券集体诉讼的落地实施、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者保护的利器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其中的第九十五条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法律的明确让司法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专项通知”的形式让《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对证券市场发展可谓意义重大。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1.67亿,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当投资者受到侵权时,由于非常分散、自身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突出。推动证券集体诉讼的落地实施,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一难题。与单独诉讼、共同诉讼不同,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的证券集体诉讼,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能够大幅度降低受损害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且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等问题,有利于投资者轻松搭便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司法解释出台有助于在资本市场法治轨道上促进“三升三降”。一是提高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确保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二是提高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三是提高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切实扭转受害投资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的尴尬。 “无论是普通代表人诉讼规则,还是特别代表人诉讼规则,都致力于在法治、理性、公平与透明的轨道上,将一盘散沙、散居各地的受害投资者团结起来,提高投资者的胜诉率与执行率,尊重投资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参与权与选择权,进而提振投资者信心,实现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刘俊海表示。 司法解释第三条倡导多元解纷与着重调解,强调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功能,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即使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要着重调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指出,司法解释充分发挥证券期货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鼓励当事人以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为提高调解成功率,保障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要求代表人与被告将其达成的调解协议草案提交法院予以初步审查,第十九条要求人民法院将调解协议草案通知全体原告,第二十条允许对调解协议草案有异议的原告出席听证会或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的具体内容及理由,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批准调解协议草案时遵循的严谨透明程序,允许异议原告退出调解,人民法院对申请退出原告的诉讼继续审理,并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开启技术审理诉讼新时代 司法解释中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审理证券代表人诉讼案件。一方面,通过三方的电子交易数据对接机制,法院与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获取相应的证券交易记录与登记信息,为适格投资者范围的核验与投资者损失的计算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审判执行的效率。另一方面,除了要在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方面运用信息技术,更要通过信息技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证券代表人诉讼中,大量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诉讼,其对于诉讼中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的知情要依赖信息技术的帮助,未来可在现有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证券代表人诉讼平台,对于庭审过程、诉讼中法院、原告代表人、被告的诉讼行为实施全面公开。 汤欣表示,依托信息化技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实现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程序的便利化,同时相应提高了复杂的证券群体性诉讼在审判和执行程序上的透明度,追求司法公平、公正、高效。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释还通过设立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启动条件、明确法院对是否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享有决定权以及特别代表人的启动条件,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从境外经验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在一些国家也存在一定的滥诉现象。后来,有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等方式,提高了当事人的起诉门槛,加大了原告在起诉阶段的举证责任,限制了代表人担任次数和律师抽取佣金的比例,目前情况得到了很大改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指出,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完善,应该在畅通投资者司法救济渠道、打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正常经营、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权益,防止个别投资者滥用诉权挤压上市公司的合理发展空间。 不仅如此,为缓解代表人特别授权与投资者程序权利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防止代表人为谋求自身利益而从事损害被代表人利益的诉讼活动,司法权应积极发挥对诉讼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司法解释还要求法院需要对权利人范围进行先行审查,法院对代表人选任进行监督审核,并可以对不适格的代表人予以撤销,法院还应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调解协议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对代表人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承认被告诉讼请求、决定撤诉等重要诉讼事项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准许。此举主要是为了注重诉讼过程的可防可控。
美债收益率再创新低!看空美经济,投资者押注长期债券 后歆桐 周二(4日),对美国经济复苏前景担忧的投资者涌入债市,令美债收益率再次创下历史新低。 与此同时,出于对美联储购入更多长债的预期,债市投资者也不断增加对长期美债的持仓,这使得此前受欢迎的押注美债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的交易遭到交易员平仓。 债市投资者看空美国经济 4日,美债收益率普遍下跌,5年期和10年期美债收益率均创历史新低。 5年期美债收益率跌3.1个基点报0.195%,10年期美债收益率跌4.7个基点报0.511%,30年期美债收益率跌4.7个基点报1.187%。 事实上,10年期美债实际收益率,即从名义债券收益率中剔除了预期的消费者价格变动后的收益率,在上周五已跌至-1%,触及今年3月上旬市场剧烈动荡期间的低点。 5日早间,截至第一财经记者发稿时,5年期美债收益率和10年期美债收益率进一步跌至0.192%和0.510%。 美债收益率的走低体现出债市投资者对美国经济前景的悲观预期。 上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环比下滑32.9%。二季度的其他经济指标同样不容乐观,美国国内消费支出下降34.6%。此外,3600家企业申请破产保护,4000万人失业,1760多万人申领失业救济金。 里士满联储主席巴尔金3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复燃正减缓美国经济复苏的步伐,经济发展的路径关键取决于疫情状况。“疫情升级可能使经济陷入困境,因此经济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他称。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疫情没有得到控制前,过早重启经济的做法非常愚蠢,美国5月和6月的就业率增长可能只是昙花一现。 在他看来,政府制定了许多刺激经济复苏的政策,却没有把重心放在控制疫情上,从长期来看,疫情致使学校停课,这对于毕业生的危害显而易见。 “停课不仅会对学业造成影响,他们同时将面临一个十分糟糕的劳动力市场。并且,当毕业生无法找到工作,当前美国经济的问题也就失去了解决的后路。”他称。 荷兰国际集团高级策略师布维(Antoine Bouvet)表示,若周五(7日)公布的美国7月非农就业数据低于预期,可能引发对避险资产的购买热潮,美债收益率将创下新低。 根据彭博数据,7月新增就业的预期中值仅为150万,远低于6月份的480万。 高盛经济学家沃克(Ronnie Walker)称,从高频数据来看,受疫情影响,美国就业市场复苏遇阻。德银经济学家瑞安(Brett Ryan)也表示,从各项数据综合来看,7月美国就业岗位可能减少40万左右。 金融服务机构CIBC World Markets驻东京执行董事和木(Kazuaki Oh’E)表示,美债投资者目前身陷负实际利率和极低的10年期美债名义收益率中。尽管如此,“鉴于美国国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它仍是投资者的投资重点,其他G7国家的国债无法替代。”他认为,未来,随着市场偏离近期的股市驱动,投资组合重心可能会从股票市场转向债券市场。 他还表示,尽管有各种关于美债发行量增加和美联储减码购债规模的讨论,美国国债低而稳定的收益率水平依然让投资者感到安心。必要情况下,美联储甚至会加码购债规模以限制收益率走高。 华尔街开始平仓收益率曲线陡峭交易 与此同时,在各期限美债中,如今长债反而变得更加受欢迎,使得华尔街交易员们近来开始撤出对美债收益率曲线变陡的押注,而这曾是市场上最火爆的美债交易之一。 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最新数据,截至7月28日当周,投资者将美国2年期国债期货净空头持仓增加20553手至229311手,将美国5年期国债期货从净空头持仓44823手转向净多头持仓24675手,将美国10年期国债期货净多头持仓增加44148手至73192手,将超长期国债期货净空头持仓减少12887手至3346667手。 事实上,随着投资者涌入长期债券,收益率曲线自6月初以来一直趋平。5年期美债和30年期美债收益率之差已从上月的129个基点的高位回落至今日早间的99个基点。这背后是市场开始押注美联储可能会在9月完善新的前瞻指引,加大对长债的购买规模。 道明证券预计,美联储9月会将宽松政策扩大至较长期债券,并加强“基于结果”的前瞻性指引,而这可能导致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变平,因此,建议投资者购买10年期美国国债,并准备迎接30年期互换利差进一步走阔。 和木也认为,由于投资者可能会在债券标售中选择通胀压力不大的长期债券,美债收益率曲线可能会进一步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