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今年两会将提交关于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建议。他提出,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创新发行模式和产品形式。 发债主体资格要求较严 赖秀福表示,近年来,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我国积极探索推出了多项服务中小企业的创新型债券品种,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中小企业债券种类逐步丰富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中小企业债券规模还不大,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究其原因,赖秀福介绍,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要求较为严格,更有利于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单位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发债条件,因此难以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同时,中小企业资质普遍不强,债券信用等级不高,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受制于种种原因对这类债券的购买意愿不强,导致中小企业债券投资主体不足。投资主体的缺位限制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 此外,涉嫌违规的“高收益”融资工具游离于金融监管灰色地带。由于债券市场进入门槛过高,市场的定价机制存在着结构性失灵的风险,资金供求严重失衡。一方面,大量有需求的中小企业进不了市场,另一方面投资者又面临“供过于求”的问题和主体投资者缺位的怪象,使得许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一些民间高利贷、典当行、P2P违规违法运作,变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率贷款。 降低发债主体准入门槛 为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赖秀福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降低发债主体的准入门槛。建议进一步降低发债主体的净资产、负债率等硬性指标,多引入相对性指标,转向关注企业成长性和创新型发展的软实力,重视企业的潜在价值。 第二,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一方面,建议修改相关法规,适度放宽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要求,允许其购买低级别债券,同时可考虑发展专项投资基金作为高收益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建议比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债券投资的监管政策。此外,建议将我国高收益债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范围限定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并取消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人数不高于200人的限制。 第三,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是强化信息披露。二是改进债券评级机制。强化对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管控要求和评级质量信息披露,发挥外部约束机制作用;逐步取消债券发行的强制评级要求,推动评级机构评级导向的重心从发行人向投资人转变,并鼓励市场采用双评级或多评级。三是强化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建设。建议完善债券违约处置的相关法规制度,降低司法救济的成本,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专业破产法院,发挥仲裁和市场化调解组织等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债券风险处置渠道。 第四,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发行模式。在发行模式方面,可借鉴银行间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创新,将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整合,形成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统一发行。二是创新产品形式。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可转股条款。债权转化为股权可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与中小企业股权流通的场外市场联系起来,二者的紧密结合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使其具备更大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分级机制。通过引入分级机制,进行结构创新,把中小企业债券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产品捆绑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品划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这样既可保障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又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我国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建议。 赖秀福此次提出降低发债主体的准入门槛、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等四方面建议。 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受限 赖秀福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要求较为严格,更有利于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单位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发债条件,因此难以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这实质上限制了债券市场融资功能的发挥,也未体现按照市场利率配置资金的原则。 投资主体的缺位限制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赖秀福表示,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受制于种种原因对这类债券的购买意愿不强,导致中小企业债券投资主体不足。 比如,根据规定,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信用级别在A-1等级及以上的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基金只能投资于信用等级为同一评级机构最高等级的短期融资券;虽然银行业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银行投资无担保的短期融资券要提取资本金,出于资本金和拨备的压力,银行也不会大比例持有。 此外,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还面临着涉嫌违规的“高收益”融资工具游离于金融监管灰色地带的问题。由于债券市场进入门槛过高,市场的定价机制存在着结构性失灵的风险,资金供求严重失衡。 赖秀福指出,一方面大量有需求的中小企业进不了市场,另一方面投资者又面临资金供应大于债券融资需求的问题和主体投资者缺位的怪象。 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一些民间高利贷、典当行、网贷(P2P)违规违法运作,变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率贷款。这种所谓的“高收益”融资工具使中小企业承担高额融资成本,且经营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对投资者而言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为社会稳定埋下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方面完善 中小企业债券市场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不足,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为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赖秀福此次提出降低发债主体的准入门槛、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等四方面建议。 具体来说,在降低发债主体准入门槛方面,建议进一步降低发债主体的净资产、负债率等硬性指标,多引入相对性指标,转向关注企业成长性和创新型发展的软实力,重视企业的潜在价值,投资于“潜力股”。 丰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方面,一方面,建议适度放宽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要求,允许其购买低级别债券,同时可考虑发展专项投资基金作为高收益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建议比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债券投资的监管政策,如要求机构投资者对中小企业债券投资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在财政奖励及税收补贴方面对投资者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此外,可考虑将我国高收益债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范围限定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并取消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人数不高于200人的限制。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方面,赖秀福建议,改进债券评级机制,逐步取消债券发行的强制评级要求,推动评级机构评级导向的重心从发行人向投资人转变,并鼓励市场采用双评级或多评级。强化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债券违约处置的相关法规制度,降低司法救济的成本,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专业破产法院,发挥仲裁和市场化调解组织等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债券风险处置渠道。 此外,可考虑从发行模式、产品形式方面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发行模式方面,可借鉴银行间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创新,将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整合,形成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统一发行。 产品形式上,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可转股条款,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转化为股权,满足投资者在风险低于股权投资的前提下获得资本增值的需求,债权转化为股权可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与中小企业股权流通的场外市场联系起来,二者的紧密结合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使其具备更大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分级机制,进行结构创新,把中小企业债券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产品捆绑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品划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优先级风险小,仅获得固定收益;中间级风险和收益均适中;劣后级风险高,可获得高收益。这样既可保障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又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收益率在4%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减少 收益率下行,理财产品怎么买 近期,不少投资者发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似乎降低了。 “最近我在青岛银行有一笔3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就想继续买,可咨询了银行客户经理才发现,现在收益率超过4%的理财产品已经不多见了。”家住山东青岛的投资者孟娟告诉记者,她有不少资金投资在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上,最近发现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她想继续投资,但是收益率高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少。 记者观察到,如今收益率在4%以上的理财产品确实在逐渐减少,不少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渐从4%以上下滑至3.5%以下。截至5月13日,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更是跌至1.65%,预计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可能还会在2%以下维持一段时间。近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业内人士认为,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与市场流动性水平有关。今年以来,人民银行3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了1.75万亿元长期资金,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银行获取资金的成本有所下降,影响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水平。 另一方面,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引导贷款利率逐渐下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当前贷款利率下行的背景下,银行自然倾向于降低负债成本,其中包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以将存贷款利差维持在一定水平。 业内人士建议,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优先选择购买中长期理财产品,并适当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说,在当前收益率下行的趋势下,投资者可以考虑购买较长期限的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利率具有吸引力,可以锁定收益率。另外,投资者也可以考虑购买一些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但投资者也要注意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理审慎地进行投资。(记者 葛孟超)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管涛(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只要投资回报有吸引力,投资者合法权益有保障,相信外资会不请自来。即便政府横加干预,在猫捉老鼠的游戏中,资本逐利的本质也会想方设法突破管制的藩篱。 最近,一条美国政府阻止联邦养老金投资中国的消息在国内霸屏。 此事的原委是,5月11日,美国白宫经济顾问库德洛、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奥布莱恩和劳工部长斯卡利亚通过行政指令和书信向联邦退休节俭投资理事会(FRTIB)施压,要求该机构所管理的一个联邦养老金停止转换投资跟踪指数的计划。5月13日,理事会宣布,将无限期推迟对某些中国公司的投资计划,在追踪明晟指数方面推迟400亿美元国际资金的划拨。 联邦退休节俭投资理事会管理规模近6000亿美元的“节俭储蓄计划”(Thrift Savings Plan, TSP),是美国最大的401(k)类计划。为提高投资回报率,2017年11月,理事会决定将其投资跟踪的指数从明晟(MSCI)欧洲、大洋洲和远东指数转变为明晟所有国家(除美国外)可投资市场指数。如果采用这一指数,预计将有约45亿美元资金买入在全球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其中可能流向中国股市的资金约为20亿美元。 阻止TSP投资中国的闹剧去年就上演过一次。当时,共和党籍参议员卢比奥等人坚决反对该计划,但联邦退休节俭投资理事会在去年11月重新考虑后仍然维持了这一决定。按计划,投资跟踪指数将从今年6月开始转换,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完成。 这次是旧事重提。5月11日,库德洛和奥布莱恩在信中指责理事会追踪包含中国股票的指数基金“是有风险且不合理的”。信中称“投资中国公司将面临信息披露不足等风险”,还将所谓“中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处理方式”视为该理事会不应投资中国公司的理由之一。信中写道,上述两个因素增加了“中国公司将受到制裁或抵制”的风险。 当晚,斯卡利亚致信理事会主席肯尼迪称,根据“特朗普总统的指示”,要求该机构“停止与养老金投资相关的所有步骤”。他还在信中写道:“鉴于联邦政府按比例向TSP缴存费用,允许参保人投资中国的决定将导致联邦政府资助与美国军事利益完全背道而驰的活动。” 美国政府阻止TSP投资中国,会让中国损失一个潜在投资者。这当然不是好消息。但如前所述,TSP投资计划对中国的潜在直接影响只有20亿美元,间接影响也就40多亿美元,无伤大雅。由于TSP还未正式启动投资计划,故其延迟投资不会导致中国境内资产短期被集中抛售。考虑到疫情应对中,美国大水漫灌,全球美元泛滥,中国未来可能面临热钱流入后,这部分潜在损失更是不值一提。 对于美国来讲,TSP本身在后疫情时代,身处宽流动性、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环境下,追求高回报的压力加大。而正如全球最大资管公司贝莱德去年在其名为《中国的投资机会大到不容忽视》的报告中所言:“如果投资剔除中国,错过的将是这一市场的爆炸性增长潜力。”同时,此举意味着干预市场投资决策的有形之手伸得更长,这将有损美国自由市场经济机制,并将逐渐侵蚀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美国政府此举叠加其他一系列过激言行,令稍有缓和的全球经贸局势再度陷入紧张。在全球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政客们还有此“闲情逸致”,不由得让人想起一句名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里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一语中的,入木三分!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小池塘。境外各种小动作难以阻挡中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前进步伐。中国将继续按照自己的节奏通过循序渐进的开放,支持和便利包括美资在内的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增加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红利。而对中国来讲,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不只是增加外资流入量这点蝇头小利,更重要的是促进国内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投资者培养价值投资理念,构建更加完善的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 事实上,自2014年底启动股票通试点业务以来,从累计买入成交净额看,陆股通(北上资金)减港股通(南下资金),为累计净流出约千亿元人民币。但这并没有降低股票通业务对于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积极性,更没有动摇中国扩大金融市场开放的信心和决心。日前,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文,将于6月6日起正式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简化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手续,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或者“长牛”还要靠自身努力。一方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同时,继续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按照新《证券法》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资本市场监管。 只要投资回报有吸引力,投资者合法权益有保障,相信外资会不请自来。即便政府横加干预,在猫捉老鼠的游戏中,资本逐利的本质也会想方设法突破管制的藩篱。去年一度被热炒的“中概股”摘牌论之所以陷入沉寂,是因为美方深知,即便“中概股”被限制在美挂牌,也可以去其他市场上市。当年,正是“冷战”的铁幕,催生了今天依然生机勃勃的欧洲货币市场。最终,倒逼美国取消了包括Q条例、利息平衡税等在内的各种金融外汇管制。殷鉴不远。 (本文作者介绍: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连平(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邓志超(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资深研究员) 近年来,我国金融开放步子明显加大,中国金融正在加快融入国际金融体系。2018年以来开放金融主要侧重于金融业,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行业放松了对外资进入的限制,开放程度大幅提升。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放松了较为敏感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下称“境外合格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限制。由此,资本项下的人民币可兑换明显提速,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进一步改善,金融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迈出金融开放新的大步 《规定》调整并简化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金融市场。其要点在于: 落实取消境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境外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境外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大幅简化境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境外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完善境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自QFII推出以来,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持续完善。2002年11月,我国推出QFII并设置单个机构投资额度上限;2009年9月提高额度上限;2011年12月推出RQFII;2019年1月将QFII额度提高至3000亿美元,并合并QFII和RQFII制度;2019年9月外管局决定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可以看出,本次《规定》部分内容是对2019年9月决定的落实。在此之前,对于境外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的调整都是在量上做放松,《规定》则取消了额度管理,改为登记管理,可以说由量变到了质变。 按照《规定》,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相较于之前的QFII与RQFII区别化管理进一步融合,便利了外资进出中国金融市场。之前,QFII与RQFII账户区别在于QFII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包括证券交易专户和衍生品交易专户,而RQFII则细分为交易所证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专户和衍生品交易专户。《规定》统一了两者的人民币专用账户为证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专户,简化了RQFII项下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程序。实现了已有QFII和RQFII账户开立间的“互认”,即之前拥有QFII和RQFII资格之一的投资者就可默认为两者资格都拥有。在QFII汇入本币需要开立本币账户和RQFII汇入外币需要开立外币账户时,无需重复申请新的产品或业务编码。由此打通了两者之间的资格相互认证,拓宽了QFII和RQFII主体的投资资格。 收益汇出和本金回流限制涉及到资本的自由流动,一直是外资关注的要点。之前,QFII和RQFII涉及到收益汇出和本金回流,需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增加了外资流动的成本,从而使得外资在进入之初就可能心存顾虑。《规定》取消了收益汇出的这点限制,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使得外资在将收益汇出之时不用增加额外成本,且手续便捷明了。 综合上述三点来看,《规定》所涉及的政策调整是一次有力度、有深度的变革,在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下,使证券期货投资的开放度达到较高水平,可以说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里程碑式的节点,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金融国际化意义深远 取消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其影响首先在于对外资流入中国金融市场管理“重质放量”。QFII和RQFII是境外资本进出中国金融市场的主要通道。国际上,合格投资者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完全实现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管制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一般通过在质上对合格投资者认定审核和在量上对投资额度限制来进行管理。与大多数新兴资本市场国家和地区监管和控制的力度有较大不同,我国对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主体范围的认定比较宽泛,而且赋予了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更多的自主权,对投资额度设置上限。《规定》实施之后,管理手段简化为合格投资者资格审核一项,额度管理改为登记管理,而有关境外机构注册资金、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质量指标也可能更为优化。 《规定》实施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意愿将趋上升,资本流动更加便捷。取消投资额度管理,改为登记管理,类似于对合格投资者的资本流动行为采用“备案制”,使之前需要花较大精力准备审核材料的成本大大降低。而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又提升了外资投资的便利性,QFII可以直接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或RQFII可以直接汇入外币进行投资。再加之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这一系列因素使得外资进出中国金融市场的成本降低,便利程度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意愿可能增强。 伴随着《规定》落地,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将会提速。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人民币已实现了经常项下的可兑换;经过之后的20多年,大部分的资本项目都已经得到了较高程度开放,只有少数涉及个人项下的资本项目还没有彻底开放。此次《规定》取消了境外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额度,意味着同时放开了相应规模的可兑换,而QFII和RQFII的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也明确了相关交易的可兑换,可见此举是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迈出的又一大步。随着资本流动更便捷,大量外资进出带动的人民币汇兑需求可能逐步上升,推动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规定》的付诸实施将给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带来新的动力。2009年人民币国际化启程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依靠人民币贸易结算来发展人民币的国际使用的。但随着人民币汇率平稳和我国国际收支格局变化,人民币国际化在资本项下可兑换的需求逐步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未来将依靠经常项和资本项的同时使用来取得进一步发展。《规定》一方面通过规模放开带来更多的资本项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需求,另一方面对合格投资者的本外币账户一体化管理,使得越来越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能够更便捷地使用人民币、参与到中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中来,未来人民币国际化在资本项下的发展步伐将会加快。 资本市场短期难有立竿见影效果 有观点认为,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境外资金可能大举流入中国金融市场,推动股市、债市走牛。假设A股市场的外资持有占比将达到10%,那么应该还需要大约8400亿美元流入,这还不包括投资于债券等其他市场的资金。对此,我们认为需要理性看待。 长期来看,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未来外资流入肯定会增加,理由如下: 一是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即便在疫情的巨大冲击下,中国经济也表现出了强有力的韧性,外资会持续看好中国。 二是正在大力推动的新基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可能为将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新的重要基础,投资收益预期较好。 三是在经济基本面和国际收支平衡的支撑下,人民币汇率将保持基本稳定,有助于消除外资对汇率风险方面的担忧。 四是疫情冲击后,中国经济大概率率先走出影响,相较于全球其他地区有更好的投资预期。 未来,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者可能逐步增多。《规定》实施之后资本流动更加便利,资本长期流入趋势较为确定。 然而,放在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大环境下来分析,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尚不大可能在资本市场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是因为:中国经济恢复的确定性有待加强。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疫情后中国经济能否很快出现预期中的大幅反弹,现在还不能过早地下定论。尤其是美国疫情发展以来,其国内外甩锅中国的荒谬言论和荒诞行为此起彼伏,也对国际投资者产生了不良的心理暗示和投资决策压力。这方面的负面影响不应低估。如果中国经济进一步复苏的确定性加强,那么外资就可能通过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通道增加投资国内市场。 疫情下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已无悬念,国际资本风险偏好降低。当前疫情发展的态势,总体上呈现中国一枝独秀、欧盟国家刚刚进入基本控制阶段、美国和大批发展中国家疫情肆虐的局面。在较大的不确定下,国际资本的风险偏好较低,资金主体流动方向是回流而非对外投资,所以短期内很难会出现大量资金进入中国的情况。如果全球疫情好转,外部环境逐步改善,风险偏好提升,中国市场可能会吸引大量外来的投资。但就目前来看,还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境内市场更大程度开放了,资本就会立即大规模流入。 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美国金融市场仍不稳定,美元回流态势依然存在。在财政和货币政策大力度对冲之下,虽然美国再次走入大萧条的概率较低,但前期美国金融市场“虚火过旺”,疫情冲击叠加能源价格暴跌,使得美国金融风险敞口扩大,信用债市场雷点逐步显现。这会导致全球资本回流美国本土“救援”的情况进一步发展,很可能在短期内再次形成全球范围内的美元短缺。在此情况下,就很难期待国际资本会大规模地快速流入中国。疫情过后,随着美国经济恢复和金融市场稳定,投资风险偏好才有可能开始提升,此时中国金融市场和人民币资产可能成为较好的投资选择。 提高金融风险防控的审慎性和前瞻性 《规定》落地之后,外资长期流入的趋势会逐步清晰起来。随着资本流入量的累积,相应风险也会上升。一方面风险可能来自短期资本套利扰乱金融市场,另一方面资本的流入可能会将某些国家市场波动的外溢效应“输入”境内。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都可能在扩大开放和风险管控之间进行权衡,金融决策需要高度的审慎性和前瞻性。有必要考虑如何将金融开放效益直接和间接地匹配于金融稳定,发挥好金融开放推动金融深化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作用,以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和稳健性,丰富防范金融风险的手段和措施。 未来需要平衡好外资进入金融市场的总量和结构。当前的态势是外资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占比偏低,于是确实有必要对外资开放的大门快速、大幅打开。而如果快速进入的外资短期内集中于某一市场或产品投资,就有可能造成过热;尤其是资管存在短板的领域可能会形成风险,这是需要前瞻应对的问题。 未来应结合外资的金融市场比例,持续优化监管政策。截至4月底,QFII投资使用额度为1146.59亿美元,RQFII为7130.92亿元,两者合计约为1.5万亿元,约为A股总市值的2.55%,属于一个较低水平,管理相对容易。而随着外资占比的逐渐扩大,管理难度会相应扩大。对此应该未雨绸缪,做好政策储备。 来源:第一财经 (本文作者介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作者|佟亚云 5月19日,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针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银保监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4月20日,WTI5月原油期货跌至负数,最终收报-37.63美元/桶,出现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第一个负值结算价。中行原油宝也受到影响,投资者现“穿仓”。 目前曝光的和解协议显示,投资者投资“原油宝”产生的负价亏损将全部由中国银行承担,在本金之外划扣掉的保证金也将返还给投资者。此外,中国银行还将给予投资者补偿,比例为本金的20%。 据媒体报道,中国银行与客户和解签约率已经超过80%,并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 目前部分投资者不接受和解协议,并正寻求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5月5日,中国银行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原油宝”产品以负值结算,客户和中行都蒙受损失。目前中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我国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建议。 赖秀福此次提出降低发债主体的准入门槛、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等四方面建议。 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受限 赖秀福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要求较为严格,更有利于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单位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发债条件,因此难以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这实质上限制了债券市场融资功能的发挥,也未体现按照市场利率配置资金的原则。 投资主体的缺位限制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赖秀福表示,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受制于种种原因对这类债券的购买意愿不强,导致中小企业债券投资主体不足。 比如,根据规定,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信用级别在A-1等级及以上的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基金只能投资于信用等级为同一评级机构最高等级的短期融资券;虽然银行业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银行投资无担保的短期融资券要提取资本金,出于资本金和拨备的压力,银行也不会大比例持有。 此外,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还面临着涉嫌违规的“高收益”融资工具游离于金融监管灰色地带的问题。由于债券市场进入门槛过高,市场的定价机制存在着结构性失灵的风险,资金供求严重失衡。 赖秀福指出,一方面大量有需求的中小企业进不了市场,另一方面投资者又面临资金供应大于债券融资需求的问题和主体投资者缺位的怪象。 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一些民间高利贷、典当行、网贷(P2P)违规违法运作,变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率贷款。这种所谓的“高收益”融资工具使中小企业承担高额融资成本,且经营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对投资者而言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为社会稳定埋下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方面完善 中小企业债券市场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不足,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为完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赖秀福此次提出降低发债主体的准入门槛、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等四方面建议。 具体来说,在降低发债主体准入门槛方面,建议进一步降低发债主体的净资产、负债率等硬性指标,多引入相对性指标,转向关注企业成长性和创新型发展的软实力,重视企业的潜在价值,投资于“潜力股”。 丰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方面,一方面,建议适度放宽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要求,允许其购买低级别债券,同时可考虑发展专项投资基金作为高收益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建议比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债券投资的监管政策,如要求机构投资者对中小企业债券投资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在财政奖励及税收补贴方面对投资者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此外,可考虑将我国高收益债券的投资者范围限定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并取消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人数不高于200人的限制。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方面,赖秀福建议,改进债券评级机制,逐步取消债券发行的强制评级要求,推动评级机构评级导向的重心从发行人向投资人转变,并鼓励市场采用双评级或多评级。强化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债券违约处置的相关法规制度,降低司法救济的成本,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专业破产法院,发挥仲裁和市场化调解组织等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债券风险处置渠道。 此外,可考虑从发行模式、产品形式方面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发行模式方面,可借鉴银行间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创新,将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整合,形成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统一发行。 产品形式上,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可转股条款,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转化为股权,满足投资者在风险低于股权投资的前提下获得资本增值的需求,债权转化为股权可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与中小企业股权流通的场外市场联系起来,二者的紧密结合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使其具备更大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分级机制,进行结构创新,把中小企业债券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产品捆绑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品划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优先级风险小,仅获得固定收益;中间级风险和收益均适中;劣后级风险高,可获得高收益。这样既可保障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又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