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刘元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篇幅精炼,突出问题导向,推出了一系列重磅举措,措施方法明确精准,突显‘以保促稳’特点,是疫情冲击下,符合实际的科学精准的经济社会政策大纲。政府工作报告是走出疫情困局的一揽子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稳定我国经济运行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树立了正向市场预期,坚定了发展信心,增强了发展动力,当前的难关一定能够闯过去。 用“六保”替代经济增速目标,将使政策更加精准明确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今年没有提出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将怎样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海内外格外瞩目。报告中没有提出经济增速具体数字目标,这是为了更加务实灵活地应对不确定性,有利于开展底线管理,特别是有利于“六保”政策的落实。 不确定经济增速目标不等于对经济增长没有相应要求,而是对经济增长有很高的要求,总理在报告中诠释得非常明确。一定要认识到,目前是非常时期,面对超级不确定性,必须强化底线思维。而强化底线思维很重要的是不能被GDP增速的数字目标束缚住,因为GDP总量指标很难反映我国在结构上和特殊时期面对的风险和问题。面对疫情及疫情带来的超级不确定性的风险和问题,用“六保”替代经济增速目标,将使政策更加精准和明确,更能体现底线思维。 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只要守住充分就业、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等底线,那么经济的增速潜力就不会小到哪里去,而且一旦内外形势好转,就能迅速形成供需良好循环的态势,推动经济达到一定的增速。 推出超常举措,使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特殊时期需要超常的举措。抗击疫情和稳定经济,需要大量财政支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预算赤字率将从2.8%上升到3.6%以上,确保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专项贷从去年的2.15万亿元提升到今年的3.75万亿元,这将使政府可支配的资金增长接近4万亿元,使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这是今年我国疫情阻击战和经济保卫战的最核心的支撑力。 新型基础设施建投是这一轮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内容,是扩张性投资中的‘先锋队’。新基建的作用不仅是短期需求扩张政策,同时也是我国中期调结构,加大新动能构建,为下一轮技术创新谋求发展的基础,它是短中长期结合得很好的举措。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为扩大有效投资,还将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即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应在战略上重视新基建,应以新型城镇化、都市圈建设以及重大工程建设为扩大有效投资主力军。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共同走出疫情困境 受疫情影响,我国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和外贸基本盘受到急剧冲击。根据WTO和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今年全球贸易增速或下降20%甚至更多。我国作为出口大国和世界工厂,对外贸依赖度较高,这轮冲击对我国影响更严重。加上中国和美国贸易冲突,如何稳定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和外贸基本盘成为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的关键。 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外贸投资基本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将促进我国出口结构和出口地多元化,打破过去过度依赖发达国家的状况。 保证内部经济循环的稳定是稳住外贸很重要的基础,应通过内部经济循环,稳定相关企业主体和供应链供应能力的稳定性和竞争性。此外,应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我国贸易短板,加大贸易弹性。“一带一路”建设对我国贸易和投资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受疫情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也面临大量问题,随着全球经济同步下降,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债务恶化、经济下滑情况。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和能力构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共同走出疫情困境。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 我国自贸试验区在贸易层面的开放力度很大,但金融、投资层面的开放力度还需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对金融服务进一步开放已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达到新的高度,与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同时,自贸试验区还迫切需要扩大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综合试点方面要有新的举措。 自贸试验区必须以高标准开放水平为核心。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的“三零”政策可同时推出,并促进负面清单与国际高标准对接并真正落地。
意见领袖丨颜色(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叠加跨月效应是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快速收紧的主要原因。从短期流动性管理思路来看,我们认为央行判断短期利率波动较为正常且总体可控,不必过于忧虑,本月或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若DR007过快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央行或再进行逆回购操作。对于六月后的货币政策思路,我们认为短期利率上行不改变整体利率下行趋势,货币政策全年较为宽松的方向不变。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降准为银行释放流动性将是央行最主要的思路,六月份甚至五月底开始每个周末都将是降准的窗口。并且为了推动融资成本下行,6月央行大概率将下调MLF利率。此外,我们认为央行并无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的意图。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货币宽松周期并未结束,六月份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将大大缓解,届时DR007的中枢将下移至1.5%左右。 一 短期资金面收紧、央行采取短期流动性管理 央行自4月1日至5月25日长达37个交易日未进行逆回购操作。5月26日,央行重启7天逆回购(OMO),规模100亿,利率保持2.2%不变。5月27日,央行再次开展逆回购操作,规模1200亿,利率保持2.2%不变。同时,近日资金面紧张,短期资金利率普遍抬升(图1)。5月26日,DR001、DR007、R001、R007、SHIBOR隔夜、SHIBOR一周的利率分别为1.8816、1.8590、1.9621、1.9472、1.8800、1.9080。央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是应对短期资金面收紧的短期流动性管理行为,OMO释放短期资金并不同于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央行的短期流动性管理取决于利差和资金需求,当DR007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2.2%)时,代表利差收窄,资金面因需求紧张,央行则倾向于再做逆回购以投放短期流动性(如5月27日的操作)。而当资金需求高峰(债券发行高峰和资金跨月效应等)过后,DR007回到1.5%的近期中枢水平应当较为合意。 二 短期央行流动性管理的思路:不对短期利率波动过于忧虑 近期流动性需求显著上升,使得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上扬。从供给端来看,央行已有37个交易日未做逆回购操作。由于前期央行已通过“两降两再”释放长期流动性3.55万亿元,并分别于4月7日与4月10日相继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与7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至0.35%与3.2%,使得利率走廊显著下移,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过去两月间,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持续下行,与7日逆回购利率保持了一定利差,因此央行并未进行逆回购操作。从需求端来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则是近一周流动性吃紧的主要原因。在疫情的冲击下,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两会召开前,财政部已分三批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限额2.29万亿元,并要求第三批1万亿元专项债力争于5月底发完。从本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情况来看,本月共计划发行10069.205亿元,并于近两周显著加快发行速度。分周来看,上周(5月18日-5月22日)专项债共发行2537.5亿元,而本周则计划发行6197.2亿元,较上周上升144.2%,共计增加3659亿元,使得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愈发紧俏。此外,季末与跨月效应也对银行间市场流动性产生了一定干扰。由于企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考核管理要求,季末以及月底的银行间市场资金需求量较大,使得DR007等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上扬。本周正值月底,因此跨月效应也是本周DR007快速上升的原因之一。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叠加跨月效应是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快速收紧的主要原因。 我们认为央行判断短期利率波动较为正常且总体可控,本月或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第一、五月银行间现有流动性足以支持当月财政债券发行的体量需求。5月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发行体量约1.97万亿,而2020年初至5月,央行通过2次降准已释放资金1.75万亿,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释放1.8万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且辅以大量公开市场操作,因此银行间流动性总体较为宽裕,不需要进行重大货币操作,只需要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第二、随着经济的循环流动,由于财政发债收紧的流动性将会在投放时释放出来,流动性紧张仅是短期现象不足忧虑。随着财政资金逐步投向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与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流动性紧张状况将得到缓解。且目前项目储备较为丰富,财政资金投放速度会很快,6月份将是财政投放高峰期,因此因发债导致的流动性收紧应采取短期政策应对,不必过于担心。第三、当前股票市场相对平稳,央行更倾向于保持五月份利率水平大体稳定。因此货币政策将以应对市场流动性需求为主,根据核心指标DR007的波动与市场需求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我们认为短期利率变化并不是央行关注重点,在接下来几个交易日央行并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 若DR007过快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央行或再进行逆回购操作。今后财政政策的逐渐发力将对流动性提出更高的需求,不可避免地将推高短期利率,若出现流动性收紧,利率上升过快,使得DR007接近逆回购利率时,央行或将再进行逆回购操作以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 三 六月后货币政策思路:宽松基调不变,降准降息值得期待 当前市场对六月份货币政策走向非常关注,有观点对货币宽松幅度持悲观态度,认为货币政策将从应急管理转为常态化操作,政策宽松的速度将放缓,引起了债券市场的紧张与悲观情绪。 我们认为短期利率上行不改变整体利率下行趋势,货币政策全年较为宽松的方向不变。两会明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央行虽大概率仍将进行适当的常态化管理,但并不会改变货币政策偏宽松的方向,宽松力度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来进行灵活调整。并且当前宏观经济仍面临较大挑战,国外疫情蔓延压制外需,国内经济复苏仍需要时间,因此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大概率仍保持较为宽松态势,边际微小调整并不改变货币政策总基调。 我们认为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降准为银行释放流动性将是央行最主要的思路,六月份甚至五月底开始每个周末都将是降准的窗口。当前财政政策将更多地发挥主导作用,货币政策则主要配合财政发力进行宽松,而并非大水漫灌。因此之后在每个政府债券发行的时点,尤其是六月份特别国债,央行都将给与商业银行相应的流动性支持。六月份特别国债仍将按照市场化方式发行,商业银行为认购主体,届时央行必然会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的支持,通过降准使得商业银行有能力扩张资产,认购特别国债。此外,我国存款准备金仍有下调空间。截至5月15日,金融机构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9.4%,相比于国外发达经济体仍有下调空间。因此六月份央行降准非常值得期待。 6月大概率下调MLF利率,以推动融资成本下降。五月份未下调MLF利率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方向的改变。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显示出了政府降成本的强烈意愿,因此降低实体企业、国债与地方债的融资成本是目前央行强烈的诉求,而降低MLF利率则是降融资成本的必要手段。6月份仍然有非常大的概率会适度下调MLF利率,这也将是货币政策较为宽松,更加灵活适度的体现。 我们认为央行并无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的意图。当前保留存款基准利率主要是为了防止中小银行高息揽存造成银行经营风险,其早已淡出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且调整存款及处理率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不符,不应该强化存款基准利率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货币宽松周期并未结束,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及推动融资成本下行,六月份降准降息值得期待,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将大大缓解,届时DR007的中枢将下移至1.5%左右。近期由于财政发债导致的流动性紧张仅是短期现象,随着6月财政投放高峰到来流动性将得到较大缓解。此外从本周末开始,为了配合财政政策落地,央行必然会进行择机降准,并下调六月MLF利率以推动融资成本下行。所以我们并不认为宽松周期已经过去。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副教授。)
文/意见领袖专栏机构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王亮亮 2018年3月26日,李彦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言说,中国人愿用隐私换便利。隐私保护是互联网界的“政治正确”,李彦宏似乎又说错话了。但同时他还有后半句话:“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就会去使用它。这就是我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基本标准。”这句不如“隐私换便利”的话题博眼球,也就泯然于信息流中了。李彦宏的前半句话,道出了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成功之道”;后半句话,表明了个人信息使用的“一条红线”。 这一争议发言当时,《网络安全法》已经实施近一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早在2015年就写入了刑法。法律的确表明了态度(刑法定罪甚至跑在了网安法实施之前):个人安宁不应被打扰,隐私不该披露,个人信息要保护。规则非黑即白,但现实世界,利益纠缠,远比想象得复杂,个人信息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一律要保护吗?答案可能并不统一。 一、宿命,以隐私换便利 “前浪”BAT风华正茂,“后浪”字节跳动着拼多多,抖音带着tiktok出海远行,快手电商后来居上,比淘宝也毫不逊色,B站把握着年轻人的脉搏,纵观世界各国,中国人拥有别国朋友梦寐以求的生活:网络时代的巨大便利。未来可期的5G时代加上物联网,跨越空间的边界;AI、AR、可穿戴设备加上深度学习,打破时间的隔阂,这一切都源于人与物的互动:只有个体输入个人信息,网络才能具有阿拉丁神灯的魔力;只有个人信息、数据投喂越多,网络才能越来越懂你。 甜蜜的生活亦是承重的负担,我们习惯于网络的便利,但又惊恐自己生活在透明房子,被时时观望。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也几乎无人能抗拒这妙不可言的便捷生活。中国互联网产业何以前浪翻腾、后浪奔涌?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几乎没有边界。二是,网民数量叹为观止,海量个人信息不断“投喂”企业。这是个体与企业互动的结果,是市场逻辑跑在政府规制之前的自由生长。 前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是碎片化的,常常与确定的隐私权相关,多为人格体现,由于无法创造独立的财富密码,个人信息保护也不是突出的问题;万物互联时代,信息汇聚、融合,大数据算法成为可能,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逐渐凸显,个人信息争夺战也由此拉开帷幕。个体参与是万物互联的基础,个人信息多为个体主动提供,虽有企业裹挟因素,但总体上仍是公平交易,即让渡部分个人信息作为实现便利生活的对价,这是市场的逻辑。个体安全与信息流通是利益衡量的天平两端,不可偏废,我们也必须在这一背景下,谈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换便利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个人信息与隐私密切相关,个人信息的核心特征在于“可识别性”,隐私的关键特征是“可识别”基础上的“非公开性”,两者略有不同,但紧密相连,个人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就是隐私。用个人信息换取生活便利,是互联网时代的特点也是进步之所在,这既是宿命也是一种幸运。我们即使再向往“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或者田园牧歌的“桃花源”,也罕有人去实践。可以肯定的是,几乎没有现代人愿意去往一个没有信息泄露同时也不会有便捷生活的时代,既然人与技术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那就必须得转换心态,勇敢面对,认真对待权利,并学会理解个人信息因共享而产生巨大社会效益的故事。 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概念不是自古有之,是社会变迁中动态产生的权利;范围也非一成不变,随着生活方式变化,或大或小。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身处技术引领的当下,那就不得不正视这样的宿命并试着去理解技术的双面性。那面对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就放弃反抗坦然接受吗?当然不是。宿命是个体自愿接受的结果,而非强行的剥削与利用。如果个人信息收集者,不经“通知-同意”框架的检验,获取个人信息,那就打破了“君子协定”,滑入非法的轨道。 二、底线,通知-同意 纵览各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实践,结合我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个人信息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通知-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目的专用原则、去标签化原则、删除修改原则(被遗忘权)、安全保障原则。这些原则基本涵盖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部要求。原则具有无穷的想象力和解释力,上述原则中有一个“母题”那就是“通知-同意”原则,其他原则均衍生于此。“通知-同意”有两个子原则:“通知原则”和“同意原则”。 “通知原则”要求信息收集者通知信息主体:“个人信息在被收集并说明因何收集”。同时保障信息主体“诉权”,以对抗非法收集。有些个人信息收集者,只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不需要信息主体“同意”,例如,政府机关、具有收集权的公共机构等收集个人信息时既是如此:“新冠疫情”期间,政府为了公共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需要,依法收集个人信息,信息主体无拒绝权,这是利益衡量的结果;但收集的合法性不代表长期存储的合法性,存储仍需要征得信息主体同意。巧合的是,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彦宏等建议:疫情期间采集的个人信息应加强善后处理,应具有退出机制……”。这侧面说明,互联网企业家们并非不懂个人信息保护,而是如何实践,仍需时间摸索,以及是否有魄力做好。 更一般的情况是,个人信息收集者须完整经过“通知”、“同意”原则的双重检验,在通知信息主体后,还需主体授权同意,至此才完成个人信息合法使用的基本程序。同意是比通知更难的事情,难就难在同意的方式:明示同意还是默示同意?Opt-In or Opt-Out?明示同意何为明示?主动告知要多主动?这都有待于规则进一步明晰。目前同意的法律要求并不苛刻,企业通过一揽子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实现用户同意,是普遍的做法:要么用户勾选同意,使用软件;要么用户不勾选同意,放弃使用。隐私政策内不提供独立勾选项,让用户二次选择具体使用哪些功能。这是多数人吐糟的“同意的套路与陷阱”。吐槽有理,但“套路”终究比不经“同意”的非法获取有意义,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实践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渐进形成的过程。目前而言,企业只要能做到,通过隐私政策公开展示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种类与目的等要求,就是不错的做法。个体倾向付出得少(个人信息)而享受得多(网络便利),企业倾向索取得多(个人信息),所以会给你更多(便利功能)来交换个人信息,实现竞争优势,市场逻辑下,双方都没错。因而个体与企业都要保护,以萎缩产业为代价的个人信息保护不可取,对个人也是百害而几乎无一利的。企业做好“知情-同意”是必要且对自身极为有利的选择,享受个人数据“红利”,就必须用之有度。 个人信息的流动性与企业的逐利性动态挑战着“知情-同意”原则,最好的方案只能是“以变化应对变化”。以政府为代表的执法机关要对上述原则进行合理解释,做出不偏废任何一方发展的选择,进行执法干预,逐渐督促企业形成处理个人信息的良好实践,进而产生具有广泛约束力的“行业标准”,这是值得探索的方向。 三、手段,“以打促改” 我国采取分散立法的模式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呼之欲出的《民法典》设有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但并未将个人信息界定为一种权利,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又与其他人格权横向交叉,相关条款适用,仍面临难题。《民法典》出台,只拉开了相关话题的序幕,并不是终章。如前文所言,早在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就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写入刑法,2017年6月,《网络安全法》与两高“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同日实施。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对消费、电子商务等场景下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即将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对上述法律进一步系统弥合,加之以GB/T 35273-2020为代表的国家标准化体系、相关部门规章、行业规定等,这些总体构筑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体系。 规则业已或即将补全,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却依然屡禁不绝。勿论网络黑市交易、黑灰产业等纯粹违法行径,只谈企业的非法使用、无端泄露等问题也格外刺眼,问题出在哪里?就是“法律组合拳”出错了力。 以《民法典》为代表的私法救济路径,目前不足以拯救海量的个人信息泄露。个体无力维权,群体也面临着集体诉讼的诸多难题。与之类似的情况是,隐私权条款在民法里躺了这么多年,君可曾见,有几个维权成功的案例?因为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成本收益问题,除非有更好的权利主张路径与之配套,否则,个体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的方法,实在杯水车薪。 以《刑法》为代表的公法打击路径,目前也抓不完非法使用、泄露信息的犯罪活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出售、提供、获取特定(敏感)个人信息50条即可构成犯罪。在海量的信息时代,非法使用50条个人信息,不成为难题。看看已被曝出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答案是清楚的:刑法不能一网打尽。此外,积极出动刑法,打击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不仅不经济,也存在罪刑不均衡的问题。企业一念之差,就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在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普遍不足,法律规则尚不明晰的情境下,动用刑法应慎之又慎。 那什么是最好的出路呢?我认为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位于柔和的民法救济与剧烈的刑法打击之间,具有辗转腾挪的余地,执法方式多样,包括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罚款等措施都能在不同层次上发挥效果。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去试探法律底线,对其最有力的惩罚自然是经济制裁。一个企业,经济学自然不会太差,违法获益比处罚成本大时,企业很难拒绝去违法,反之亦然。我国对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力度实在太弱,失之于宽,罚款几乎低于违法收益。以《网络安全法》六十四条为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100万的罚款力度,十分宽宥。反观欧洲、美国动辄开出天价罚单,对Facebook为代表的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巨额罚款(几乎不采取刑事制裁),政府通过巨额罚款,促成企业和解,对企业进行指导并监督整改,长此以往,政府执法机构与企业形成“巨额罚款-监督整改-形成规则”的公平信息实践,这样不仅保护了个人信息,也促进了企业发展,威严与温情兼顾,个体与产业平衡,这种“以打促和”的治理思路,是应当借鉴的。但要注意的是,巨额罚款的前提是公平执法,还需要执法机关有能力指导企业建立信息合规制度,这对其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执法机构必须不断摸索,积极作为,习惯并逐渐胜任通过行政制裁,解决社会发展中的棘手难题。 四、根本,企业自律 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容今日之信息时代恰如其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64.5%。身处网络时代的国人应感触颇深:网络技术进步带来生活巨大便利的同时,人与技术、人与物的矛盾也逐渐凸显,人最终会变成技术的奴隶,物为形役?还是人性光辉始终耀眼,自在掌控物的便利?这是时代的焦虑,个人信息泄露加重了这种焦虑。 焦虑源于个体被窥探的不安全感,但不安全感的背后毕竟又连接着便利的网络生活,我们再也不能回到除了个人信息安全,什么都没有的时代。 康德的诫命,言犹在耳,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类希望悠然自处、免于恐惧,从而走出丛林、逃离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建立国家这一利维坦,来保证安全。信息时代,除了国家,掌握无数信息的企业也是庞然大物。我们不仅要限制公权力机关的肆意,也要对提供给我们便利生活的企业进行规训。但这又谈何容易,互联网巨头们“大而不倒”;互联网小企业,也想积极参与。他们都拥有比个体强千百倍的技术与能力,相差悬殊之下,个体尚无法形成约束企业的实质力量。 正因为此,个人信息保护要靠法律,但又不止于法律,也无法只通过法律解决这些无解的难题,所有的治理难题最终都是人性问题,法律之上仍需道德伦理,诉诸人性尊严会更好吗?我的答案是乐观的。要相信人类的文明历程,要相信集体的行动选择,个人信息保护不是零和游戏,企业只有尊重个体的人性尊严,才会赢得个人的长久信任。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个人信息分享,无疑会给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苍穹之下,信任之上的生活值得追求。
意见领袖丨梁建章、黄文政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按照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但医学界一般是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我国卫生部规定:临床以出生至14周岁作为儿科的就诊范围。所以本文所说的儿童,是指0-14岁的儿童。 在中国,有关人口问题的新闻报道中,常常可以看到“老龄化”这个词,相比之下,“少子化”这个词较少出现。然而,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少子化问题比老龄化问题更加严重。少子化是指由于生育率下降,导致0-14岁人口逐渐下降的现象。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6.60%;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少子化和老龄化都在加剧,但少子化比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快得多。下面是我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的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36.3%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40.4%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33.6%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27.86%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2.89%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6.6% 从上面的数据中可以看出,除了第二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上升以外,其余各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均下降了,其中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仅相当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一半。 不过,近几年由于中国陆续实施了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中国的儿童人口占比有所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6.78%。 但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正在衰减,中国出生人口正在步入下跌通道。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465万,比上年减少58万。这是继2017年以来,出生人口连续第三年下降;全年出生率仅为10.48‰,该数据跌至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点。由于2019年出生的二孩中至少有一半来自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去除暂时性的生育堆积,中国的自然生育率仅有1.1左右,大约相当于更替水平的一半。 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可以预计,二孩生育堆积结束后,中国的儿童占人口比例又会继续下降: 一是育龄妇女数量在急剧下降。近年来中国育龄妇女数量平均每年减少500万左右。例如,在2019年,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比2018年减少500多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减少600多万人。这个萎缩可以从近年新婚人数每年减少7%-8%上得到佐证。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这是近十年来,结婚数量首次低于千万对。在未来10年,处于22岁到36岁育龄高峰年龄段的女性将锐减30%以上。在生育意愿不变的情况下,育龄妇女数量越多,出生人口越多;育龄妇女数量越少,出生人口越少。 二是新一代的生育意愿更低。这背后的原因包括现代化和城市化,以及生育一孩成为大部分家庭的默认选择。此外,大学扩招虽然大大促进了近年的发展,但也可能是降低生育率的一次性因素。如今每年大学招生约600-700万人,即同龄中约40%的人要上大学。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可能推迟生育时间,甚至减少生育数量。 现代化过程中,生育率下降是普遍现象。一是现代技术水平需要更高的劳动力质量,从而推高教育要求,增加养育孩子的实际成本。二是女性就业的普及与父母自身教育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提升,又增加养育孩子的机会成本。三是生活的丰富和养老的社会化,降低了养育孩子的情感和现实收益。四是便利的避孕措施,给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技术条件。如果在未来几年不能大幅提升生育率,中国年出生人口不可避免会降至一千万以下。 由于生育率长期低于更替水平,中国的老龄化程度迅速恶化,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不断加重。这种负担不仅是经济的,也有心理上的。随着独生子女父母一辈的逐渐老去,中国城市育龄家庭的平均压力会大幅增加,这反过来又会抑制他们的生育意愿。 如果拿中国与美国相比较,2015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5%,美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6%,可见,美国老龄化程度高于中国;然而,中国0-14岁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6.5%,美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9.2%,可见,中国少子化问题比美国更严重。 2019年12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谈到日本少子化问题时,说出了这样的话:“现在事态十分严峻,说是国难也不为过!”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少子化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但日本早在三十年前就开始鼓励生育了。如果中国不尽快鼓励生育,将来的少子化问题将比日本更严重。事实上,如果扣除二孩生育堆积效应,中国近几年的生育率就已经比日本更低了。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儿童占比不断下降,意味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后继乏人。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不能一拖再拖了,一个民族,如果儿童占人口比例长期不断下降,那么这个民族是没有未来的。 (本文作者介绍:携程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局主席)
意见领袖丨颜色(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叠加跨月效应是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快速收紧的主要原因。从短期流动性管理思路来看,我们认为央行判断短期利率波动较为正常且总体可控,不必过于忧虑,本月或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若DR007过快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央行或再进行逆回购操作。对于六月后的货币政策思路,我们认为短期利率上行不改变整体利率下行趋势,货币政策全年较为宽松的方向不变。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降准为银行释放流动性将是央行最主要的思路,六月份甚至五月底开始每个周末都将是降准的窗口。并且为了推动融资成本下行,6月央行大概率将下调MLF利率。此外,我们认为央行并无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的意图。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货币宽松周期并未结束,六月份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将大大缓解,届时DR007的中枢将下移至1.5%左右。 一 短期资金面收紧、央行采取短期流动性管理 央行自4月1日至5月25日长达37个交易日未进行逆回购操作。5月26日,央行重启7天逆回购(OMO),规模100亿,利率保持2.2%不变。5月27日,央行再次开展逆回购操作,规模1200亿,利率保持2.2%不变。同时,近日资金面紧张,短期资金利率普遍抬升(图1)。5月26日,DR001、DR007、R001、R007、SHIBOR隔夜、SHIBOR一周的利率分别为1.8816、1.8590、1.9621、1.9472、1.8800、1.9080。央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是应对短期资金面收紧的短期流动性管理行为,OMO释放短期资金并不同于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央行的短期流动性管理取决于利差和资金需求,当DR007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2.2%)时,代表利差收窄,资金面因需求紧张,央行则倾向于再做逆回购以投放短期流动性(如5月27日的操作)。而当资金需求高峰(债券发行高峰和资金跨月效应等)过后,DR007回到1.5%的近期中枢水平应当较为合意。 二 短期央行流动性管理的思路:不对短期利率波动过于忧虑 近期流动性需求显著上升,使得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上扬。从供给端来看,央行已有37个交易日未做逆回购操作。由于前期央行已通过“两降两再”释放长期流动性3.55万亿元,并分别于4月7日与4月10日相继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与7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至0.35%与3.2%,使得利率走廊显著下移,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过去两月间,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持续下行,与7日逆回购利率保持了一定利差,因此央行并未进行逆回购操作。从需求端来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则是近一周流动性吃紧的主要原因。在疫情的冲击下,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两会召开前,财政部已分三批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限额2.29万亿元,并要求第三批1万亿元专项债力争于5月底发完。从本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情况来看,本月共计划发行10069.205亿元,并于近两周显著加快发行速度。分周来看,上周(5月18日-5月22日)专项债共发行2537.5亿元,而本周则计划发行6197.2亿元,较上周上升144.2%,共计增加3659亿元,使得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愈发紧俏。此外,季末与跨月效应也对银行间市场流动性产生了一定干扰。由于企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考核管理要求,季末以及月底的银行间市场资金需求量较大,使得DR007等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上扬。本周正值月底,因此跨月效应也是本周DR007快速上升的原因之一。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专项债的加速发行叠加跨月效应是本周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快速收紧的主要原因。 我们认为央行判断短期利率波动较为正常且总体可控,本月或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第一、五月银行间现有流动性足以支持当月财政债券发行的体量需求。5月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发行体量约1.97万亿,而2020年初至5月,央行通过2次降准已释放资金1.75万亿,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释放1.8万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且辅以大量公开市场操作,因此银行间流动性总体较为宽裕,不需要进行重大货币操作,只需要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第二、随着经济的循环流动,由于财政发债收紧的流动性将会在投放时释放出来,流动性紧张仅是短期现象不足忧虑。随着财政资金逐步投向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与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流动性紧张状况将得到缓解。且目前项目储备较为丰富,财政资金投放速度会很快,6月份将是财政投放高峰期,因此因发债导致的流动性收紧应采取短期政策应对,不必过于担心。第三、当前股票市场相对平稳,央行更倾向于保持五月份利率水平大体稳定。因此货币政策将以应对市场流动性需求为主,根据核心指标DR007的波动与市场需求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我们认为短期利率变化并不是央行关注重点,在接下来几个交易日央行并不会调整逆回购利率。 若DR007过快上升接近逆回购利率,央行或再进行逆回购操作。今后财政政策的逐渐发力将对流动性提出更高的需求,不可避免地将推高短期利率,若出现流动性收紧,利率上升过快,使得DR007接近逆回购利率时,央行或将再进行逆回购操作以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 三 六月后货币政策思路:宽松基调不变,降准降息值得期待 当前市场对六月份货币政策走向非常关注,有观点对货币宽松幅度持悲观态度,认为货币政策将从应急管理转为常态化操作,政策宽松的速度将放缓,引起了债券市场的紧张与悲观情绪。 我们认为短期利率上行不改变整体利率下行趋势,货币政策全年较为宽松的方向不变。两会明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央行虽大概率仍将进行适当的常态化管理,但并不会改变货币政策偏宽松的方向,宽松力度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来进行灵活调整。并且当前宏观经济仍面临较大挑战,国外疫情蔓延压制外需,国内经济复苏仍需要时间,因此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大概率仍保持较为宽松态势,边际微小调整并不改变货币政策总基调。 我们认为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降准为银行释放流动性将是央行最主要的思路,六月份甚至五月底开始每个周末都将是降准的窗口。当前财政政策将更多地发挥主导作用,货币政策则主要配合财政发力进行宽松,而并非大水漫灌。因此之后在每个政府债券发行的时点,尤其是六月份特别国债,央行都将给与商业银行相应的流动性支持。六月份特别国债仍将按照市场化方式发行,商业银行为认购主体,届时央行必然会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的支持,通过降准使得商业银行有能力扩张资产,认购特别国债。此外,我国存款准备金仍有下调空间。截至5月15日,金融机构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9.4%,相比于国外发达经济体仍有下调空间。因此六月份央行降准非常值得期待。 6月大概率下调MLF利率,以推动融资成本下降。五月份未下调MLF利率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方向的改变。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显示出了政府降成本的强烈意愿,因此降低实体企业、国债与地方债的融资成本是目前央行强烈的诉求,而降低MLF利率则是降融资成本的必要手段。6月份仍然有非常大的概率会适度下调MLF利率,这也将是货币政策较为宽松,更加灵活适度的体现。 我们认为央行并无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的意图。当前保留存款基准利率主要是为了防止中小银行高息揽存造成银行经营风险,其早已淡出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且调整存款及处理率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不符,不应该强化存款基准利率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货币宽松周期并未结束,为了配合财政政策以及推动融资成本下行,六月份降准降息值得期待,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将大大缓解,届时DR007的中枢将下移至1.5%左右。近期由于财政发债导致的流动性紧张仅是短期现象,随着6月财政投放高峰到来流动性将得到较大缓解。此外从本周末开始,为了配合财政政策落地,央行必然会进行择机降准,并下调六月MLF利率以推动融资成本下行。所以我们并不认为宽松周期已经过去。
5月27日消息,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今年两会带来多份提案,其中,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减税降费政策的提案》中,南存辉建议,将贷款利息列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逐年降低增值税率,或将13%、9%、6%三档简并降低为两档;减免制造业企业生产用房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他同时还建议,持续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延长中小企业社保单位缴费免减缓优惠政策。 以下为提案详情: 关于进一步深化减税降费政策的提案 近年来国家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但,贷款利息缴纳税费一直未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企业隐性融资成本负担较重;多档增值税率并存,增加了企业区分不同业务判断适用税率难度;拥有大面积土地、厂房等不动产的制造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支出负担较高;社保费企业缴费率虽然几经下调,但是企业缴费率仍然达到28%,而且随着工资年年攀升,社保费的基数年年提高,导致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企业税费负担较重,需进一步深化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持续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税费成本。 为此,建议: 1、将贷款利息列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逐年降低增值税率,或将13%、9%、6%三档简并降低为两档;减免制造业企业生产用房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持续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延长中小企业社保单位缴费免减缓优惠政策。
意见领袖丨梁建章、黄文政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按照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但医学界一般是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我国卫生部规定:临床以出生至14周岁作为儿科的就诊范围。所以本文所说的儿童,是指0-14岁的儿童。 在中国,有关人口问题的新闻报道中,常常可以看到“老龄化”这个词,相比之下,“少子化”这个词较少出现。然而,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少子化问题比老龄化问题更加严重。少子化是指由于生育率下降,导致0-14岁人口逐渐下降的现象。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6.60%;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少子化和老龄化都在加剧,但少子化比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快得多。下面是我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的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36.3%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40.4%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33.6%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27.86%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2.89%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6.6% 从上面的数据中可以看出,除了第二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上升以外,其余各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均下降了,其中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占比仅相当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一半。 不过,近几年由于中国陆续实施了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中国的儿童人口占比有所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6.78%。 但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正在衰减,中国出生人口正在步入下跌通道。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465万,比上年减少58万。这是继2017年以来,出生人口连续第三年下降;全年出生率仅为10.48‰,该数据跌至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点。由于2019年出生的二孩中至少有一半来自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去除暂时性的生育堆积,中国的自然生育率仅有1.1左右,大约相当于更替水平的一半。 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可以预计,二孩生育堆积结束后,中国的儿童占人口比例又会继续下降: 一是育龄妇女数量在急剧下降。近年来中国育龄妇女数量平均每年减少500万左右。例如,在2019年,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比2018年减少500多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减少600多万人。这个萎缩可以从近年新婚人数每年减少7%-8%上得到佐证。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这是近十年来,结婚数量首次低于千万对。在未来10年,处于22岁到36岁育龄高峰年龄段的女性将锐减30%以上。在生育意愿不变的情况下,育龄妇女数量越多,出生人口越多;育龄妇女数量越少,出生人口越少。 二是新一代的生育意愿更低。这背后的原因包括现代化和城市化,以及生育一孩成为大部分家庭的默认选择。此外,大学扩招虽然大大促进了近年的发展,但也可能是降低生育率的一次性因素。如今每年大学招生约600-700万人,即同龄中约40%的人要上大学。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可能推迟生育时间,甚至减少生育数量。 现代化过程中,生育率下降是普遍现象。一是现代技术水平需要更高的劳动力质量,从而推高教育要求,增加养育孩子的实际成本。二是女性就业的普及与父母自身教育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提升,又增加养育孩子的机会成本。三是生活的丰富和养老的社会化,降低了养育孩子的情感和现实收益。四是便利的避孕措施,给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技术条件。如果在未来几年不能大幅提升生育率,中国年出生人口不可避免会降至一千万以下。 由于生育率长期低于更替水平,中国的老龄化程度迅速恶化,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不断加重。这种负担不仅是经济的,也有心理上的。随着独生子女父母一辈的逐渐老去,中国城市育龄家庭的平均压力会大幅增加,这反过来又会抑制他们的生育意愿。 如果拿中国与美国相比较,2015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5%,美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6%,可见,美国老龄化程度高于中国;然而,中国0-14岁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6.5%,美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9.2%,可见,中国少子化问题比美国更严重。 2019年12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谈到日本少子化问题时,说出了这样的话:“现在事态十分严峻,说是国难也不为过!”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少子化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但日本早在三十年前就开始鼓励生育了。如果中国不尽快鼓励生育,将来的少子化问题将比日本更严重。事实上,如果扣除二孩生育堆积效应,中国近几年的生育率就已经比日本更低了。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儿童占比不断下降,意味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后继乏人。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不能一拖再拖了,一个民族,如果儿童占人口比例长期不断下降,那么这个民族是没有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