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4日讯 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8028,较前一交易日下调42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9月2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028元,1欧元对人民币7.934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4601元,1港元对人民币0.87776元,1英镑对人民币8.6512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8082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4522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9542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7.3647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808元,人民币1元对0.61087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920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5157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71.59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996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5140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6.0184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6843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81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250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966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13254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2927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6368泰铢。
央行金融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季末流动性平稳,2020年9月24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
图片来源:微摄 2020年9月23-24日,第9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在北京举办,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长、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出席论坛并致辞。 范一飞指出,近年来,支付产业坚持新发展理念,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和发展,支付产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数字化监管转型初显成效,数字化标准规范成果丰硕,对数字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范一飞强调,目前数字化浪潮对支付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出更快要求,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支付产业数字化提出更高要求,数据安全对支付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出更严要求,需要支付产业蹄疾步稳、加快推进,尽快抢占数字化发展更多制高点。 范一飞要求,支付产业要加快转变数字化发展理念,完善新发展格局支撑,优化数字化协同治理,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提高数字化安全水平,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支付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刘连舸指出,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行业业务指标稳中有进、数字化发展加速推进、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行业管理持续规范,为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刘连舸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倡议,支付产业要全力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均衡发展、提升安全水平和增强数字化保障能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届论坛以主论坛和平行论坛、学术研讨会相结合方式召开。来自人民银行、公安部、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营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国际组织等单位的150余名代表现场参加会议,1000余名代表通过直播线上参加会议。(完)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央行 2020年9月24日,2019年度银行科技发展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人民银行副行长、银行科技发展奖评审领导小组组长范一飞及评审领导小组成员为获奖项目颁奖。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项目荣获特等奖;中国工商银行分布式技术体系建设、中国建设银行智慧政务综合服务平台、中国银行“e企赢”全球企业生态系统建设、深圳前海微众银行鲲鹏芯片在银行应用、中国光大银行智慧云生活生态圈建设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全栈式技术中台等6个项目荣获一等奖;此外,73个项目获得二等奖;102个项目获得三等奖。 2019年度银行科技发展奖成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行业安全可控水平切实提升;二是分布式架构转型全面落地;三是基础技术平台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新技术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五是金融科技生态圈进一步扩大。 部分商业银行负责同志,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各获奖单位代表等参加活动。(完)
央行今日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季末流动性平稳,2020年9月25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900亿元逆回购操作。
(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 这7件案例是: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周文伟内幕交易案,顾立安内幕交易案,陈海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齐蕾、乔卫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这些案例包括1件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3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从多个角度表明人民法院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加强重大案件审判指导,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司法政策。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判处置了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重大意义,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