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坚冰正融。中国有望采取经常居住地为依据的户政管理政策,为非户籍人口提供更为公平的服务。这一定会鼓励人口流动,建立一个更自由、更开放的经济体,也会让常住人口低于500万的城市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为何户籍政策变革,会成为打造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一部分?户籍制度貌似和市场经济相距甚远,其实两者密切相关。人是经济等一切活动的主体,解放生产力,离不开人的解放。 回溯改革开放之前,户籍制度对人员流动限制颇多。人们被“捆”在某个村庄的田地里、某个街道的厂房里,户籍和工作生活地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人员流动频繁,人们可以追随各种信息到不同区域寻找机会。这让用工更为灵活,也让人员流动到更能创造财富的地方。 但户籍制度没有作出大的变革。不少城市外来人口占一半以上,这些人口给城市创造财富,但因为户籍原因,却和这个城市没有太大关系。而城市在医疗、教育、警务等公共服务方面,是按照满足户籍人口需求配置,这给城市治理造成困难。 比较明显的问题是教育,不少在城务工人员子弟无法跟随父母上学,从而造成留守儿童这一现象。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少父母陪伴,割裂了亲情,成为社会问题。和户籍制度挂钩的还有住房、医疗、社保等,外来人口无法公平融入城市生活。 在某个地方居住一定时间,更能反映和一个城市连接程度,更能及时反映人口流动趋势。有些人虽有某城市户籍,却长久不在该城市居住,用居住时间作为判断标准,可以让城市规划更科学,让居民更被尊重,也可以更容易决定到外地寻找工作机会。 《方案》还明确,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不在试行之列。超大城市是市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的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特大城市是市区常住人口500万~1000万的城市,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的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等10个城市。也就是说,按照2019年标准,在这16个城市之外,都适用该政策。 按2019年标准这16个城市不在适用之列,是因为这些城市本身规模已足够庞大,资源聚集效应明显,如若适用这个政策,可能会加剧人口聚集。该政策适用500万以下人口城市,人口分布会更为合理,从而优化城市布局。
说起华强北,大家绝对会想起闻名全国的“中国电子第一街”。除了电子产品,最近几年华强北部分电子批发市场转型为美妆市场。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华强北的美妆市场遇到了一场严厉整顿。 华强北自诞生以来就自带多个标签,又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市场。对于华强北灵敏的商家们来说,他们总是在不断寻找下一个风口。证券时报记者发现,临近春节华强北进口食品生意开始火了起来。不仅如此,许多原本空置的商城也开始转型成为进口食品交易中心。 记者走访华强北多个美妆批发市场发现,大部分店铺仍处于关门歇业状态。另一边,经营进口食品的店铺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跟华强北一些美妆生意不同,我们是正常报税的。”在紫荆城经营进口食品生意的李老板告诉记者,“做进口食品其实也没什么利润,我这里最主打的产品就是猫山王榴莲,而且紫荆城的租金一直都在每平方米每月600元左右,跟过去相比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不过,促使不少商家转型销售进口食品和日化品的关键原因在于税率成本有所变化,利润空间变大,而化妆品关税细分更为复杂。” 巧克力、饼干、燕窝、各种进口水果干……来自海外的进口零食在华强北都能找到。其实,华强北部分商城转型进口食品生意已经有些时间,但最近这股“风潮”似乎更为强烈。 记者看到,除了紫荆城早已转型成进口食品交易中心,曼哈、老牌商场女人世界等商城也加入了“进口食品大军”,有的专业市场甚至将进口零食的比重调整至三成以上。过去曾以电子产品和美妆为主的明通,B区三楼也开始转型成为进口食品专区,还打起开业让利狂欢购的促销广告。 此外,网红零食、日用洗护品类更逐渐形成了转型的风潮。“有些商品的价格比网上还要低,我本来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买了一点,后来发现和以前去香港买的一样。我是这么想的,食品价格相对较低,也没那么多造假的必要,所以还是比较放心的。”有消费者还表示,华强北的进口食品有点像盐田中英街的感觉,但华强北地处市区,来往比较方便。 “现在看来,农历年前重新开张是不大可能了,但租金还继续照收,如果农历年后我那个美妆店生意没那么好做,我就准备转手。”孙兴(化名)是一家华强北美妆店的老板,他笑说,“如果做进口食品的话最好找到独家货源,这样微商就必须得找我拿货,我们潮汕人不会被问题难倒。” 其实,华强北不只是一条街,而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如果将华强北放在更大的全球制造业生产基地迁移背景下,华强北何去何从也将是深圳转型升级的缩影。 对于华强北来说,电子、美妆、进口食品都不会是他们第一个战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保姆的这个案例让我想到,打通内循环的堵点和痛点,需要人文关怀、久久为功。 李宇嘉 上周末,保姆一家在广州增城区买的房子,办理入伙居住手续了。搬家那天,她盛情邀请笔者全家去她的新房子做客。从她们全家溢于言表的喜悦和兴奋,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外来打工的同胞对扎根广州,是多么迫切和期盼。他们同这个超级大城市里的任何人一样,对美好生活有无限的憧憬。并且,为了让这一憧憬变为现实,他们可以在这个城市心无旁骛地打拼下去。 保姆一家来广州打工,已有十几年了。2010年开始,她就在笔者家里带小孩、照看家,其丈夫起初开货车的(类似货拉拉),这几年年纪大了就转到幼儿园当保安,儿子在工厂做工,儿媳妇是一名幼教。从我认识他们开始,他们就一直住在城中村,这一住就是10多年。起初,夫妻俩很单纯的想法就是,不管以后儿子媳妇在哪里,她们夫妻俩一定要告老还乡。 所以,2010年笔者劝他们买房时,夫妻俩没一个接受的。一来,高房价的渲染下,他们觉得全家那点儿积蓄,根本买不起;二来,觉得自家和广州人的生活很远。但后来,周围很多亲戚买房了,孙女孙子也出生了,且快到读书年龄了,加上笔者在边上不停地劝说,他们也就接受了买房这件事。自打那以后,他们一家四口在赚钱买房这条道路上,无休无止地狂奔到现在。 说来让人感慨,这10年,广州房价翻了5倍,而他们的收入一定没有翻5倍。不过,他们节衣缩食后的积蓄,终于实现了“首付款”的小目标。这个楼盘所在的增城,位于广州东部,它更靠近东莞和惠州,而非广州的主城区,2015年才“撤县划区”。在广州人的眼里,这里就是乡下,距离广州最近的主城区,车程要1个小时左右。但对保姆一家,已是家族跃升了。 这还要拜增城楼市不限购的政策红利所赐。如果这里像广州主城区一样,外来人口买房要限购的话,估计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可能无法实现买房的愿望。这里多说一句,对广州这样的超级大城市,外围住房不限购,笔者一直持批评的态度,这不就是吸引投资客炒房嘛!但是,从保姆一家购房的案例来看,增城区供应量大、房价低、不限购,对他们来讲就是包容。 当然,如果能连续5年缴纳社保,他们一样能在主城区买房了。但一方面,主城区的房价已经涨到了3万元以上了,即便现在有资格买,高房价也是他们难以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他们在广州打工的亲戚和朋友,要么没有缴纳社保的习惯,要么断断续续。可喜的是,他们打算以后在广州养老了,儿子儿媳也申请入户,并在笔者的劝说下,开始按月缴纳社保了。 回到他们买房的这个区域,这是个典型的郊区新城,有产业、有交通、有配套,与广州主城区有地铁联系,但功能上相对独立。等到笔者小孩上初中以后,保姆就打算回到自家小区,再找一个家政的活儿。保姆告诉我,她问了老乡,工作很好找,但就是不知道能否遇到像我们家一样热心的雇主。我告诉她,家政是大城市热门职业,你敬业、专业,雇主一定会善待你的。 保姆一家人,在广州租房住了10多年,现在买房了。期间的辛苦以及当下的喜悦,他们感知最深,笔者只是见证者。这一案例让我深切感知,但凡在大城市长期打拼的外来人口,一旦稳定下来,没有一个不想在这里扎根。他们在广州这10年,慢慢地懂得了,只要遵纪守法、有职业精神,以他们异乎常人的勤劳,以前不敢想的梦想都会实现的。 由租房到买房,这是他们扎根广州的重要一步,但他们的工作还不太稳定,对城市生活成本很敏感,甚至是焦虑,比如买菜、物业费、小孩教育、生病养老等,希望地方能加大这方面投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内部大循环是当下的热词,保姆的这个案例让我想到,打通内循环的堵点和痛点,需要人文关怀、久久为功,给他们更多的温暖,他们也会加倍回馈整个社会。
希望我们能够把一年来的各地抗疫措施梳理一下,去伪存真。 沈凌 最近疫情反复,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应对措施,以防止病毒扩散,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合理也是必要的。但是笔者携夫人外出旅游归来,夫人却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说单位并未批准她出省旅游,是违反纪律的事情。这就有点儿让人匪夷所思了。 首先,用人单位只是和职工签订了一个劳务合同。职工在工作之余的其他时间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法律上并没有给予用人单位管理职工业余时间的权力。我们依法享受年休假,理论上讲,我们去哪儿,既不需要单位批准,单位也是没有权力不批准的。 其次,即便是因为防控疫情这一特殊原因,想要限制居民的活动范围,也应该是由相应的人民政府颁布临时性的管制措施。因为依据法律,只有人民政府才拥有颁布这类行政条例的权力,同时,在防疫的实际需要中也是人民政府的管理措施才有效果。比如为了防止病毒在某个区域的扩散,地方政府可以规定在一个时间段内这个区域的居民不能离开或者其他地域的居民不得进入。 那么用人单位仅仅限制其职工的行动范围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吗?显然不能。以我们家的旅行计划为例。如果我夫人遵守单位规定不出浙江省,但我还是可以照样出省去其他低风险区域旅游,我旅游结束回家,如果感染病毒,不是照样可以传给我夫人吗?你一个用工单位限制自己职工的行动自由,同时并不隔离职工和家属的接触,这是哪门子防疫措施啊? 最后,即便用工单位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出台一个非常特殊的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的措施,也不应该由行政领导一拍脑袋就决定了,连个正式的书面通知都没有,开会讲一下就算是纪律,这也太儿戏了吧?难不成现在的领导都家长化了?以为管理职工和管自家小孩一样?说了不听就是一个耳刮子?现在的小孩你打耳刮子都不灵了,那么打下属呢?刚好最近河南有个案例,好好学习一下。 中国的疫情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这归功于党和政府的全局领导和得力措施。这在全世界都是鹤立鸡群,独树一帜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的每一级政府的每一个行为都是完美的。胜不骄,败不馁。我们一年多来的防疫措施,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利用疫情,随意管控,限制人身自由,既不能防止疫情扩散,又付出不必要的经济代价。实在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样的领导需要好好地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的监督。 幸好,我们最高层领导已经意识到这个层层扩大化的倾向非常不好,国务院下文定性为“懒政”行为。我更加希望,我们能够把一年来的各地抗疫措施梳理一下,去伪存真,既是对历史的交代对后人的启迪,也能帮助还在疫情中挣扎的其他国家。
阎岳 上海市和北京市相继出台的楼市调控举措让“躁动”的房地产市场逐渐归于平静,其中关于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与房地产市场严格进行“隔离”的要求,则让“炒房者”心灰意冷。 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市场将之称为上海楼市“121新政”。 除去因地制宜的措施,“121新政”引起全国房地产市场注意的是第五条“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该条款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房贷集管),严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房贷;二是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收复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三是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不需要提供担保。央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2020年银行业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9万亿元,同比增加1.6万亿元。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向个人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49.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年末低3.6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59万亿元,同比少增5717亿元。 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满足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3.62万亿元,同比增长20%,环比增长7.5个百分点,全年同比多增1万亿元。 这种量级的信用贷、消费贷和经营贷,如何确保它们的精准投向呢?“121新政”第五条前面两部分属于商业银行的执行范畴,自有监管部门予以监督。但第三部分在以往则常常被打“擦边球”,需要采取更严格措施才能将其纳入正常轨道。 在楼市调控层面,北京来得更直接。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新闻通报直接挂在其官网首页,直指房贷“乱象”: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部分非法中介参与其中牟利,为违规行为推波助澜…… 引起笔者注意的是,北京银保监局开列了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与房地产市场进行“隔离”的具体措施: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出击,结合非现场监测数据,综合采取窗口指导、现场检查等多种措施督导信贷业务规范发展,持续开展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双罚”制度。 现在有了上海市和北京市做表率,其他城市在信贷“隔离”房地产市场方面就有了标杆:向京沪看齐。 今年央行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就包含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完善金融支持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什么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呢?笔者的理解是归结为一句话:建立并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其他信贷“大军”,各就各位,各司其职,不得“串门”房地产,违者“双罚”。 (编辑 张明富 才山丹)
一、商票及商票市场 (一)商票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二)商票的分类 1.按介质分 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按介质划分可分为纸质商票和电子商票两类。 2.按类别分 商票按类别划分可分为一般商票和供应链票据两类。供应链票据是指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的各类商票业务行为。除供应链票据之外的商票为一般商票。 (三)商票市场 1.商票市场发展概况 近年来商票市场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商票市场业务量增长迅速,以电子商票为例,2020年电子商票承兑发生额3.62万亿元,较17年增长90.63%;贴现发生额1.03万亿元,较17年增长58.87%;转贴现增长较为缓慢,发生额3.15万亿元,较17年增长15.68%。 (2)业务量占比小、变化少。虽然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近年来增长迅猛,但其在市场中的占比仍然较小,且变化幅度较小,仍以电子商票为例,电子商票承兑业务四年来围绕15%的占比上下波动,贴现占比、转贴现占比分别围绕8.21%、7.38%波动。 (3)承兑占比高于融资占比。从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数据看,商票承兑的市场占比远高于商票贴现、转贴现的市场占比,说明商业银行对商票融资较为谨慎,仅少数企业承兑的商票能流入银行间市场,大部分商票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无法获取银行融资。 2.商票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票据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票据到期后承兑人不兑付的风险。总的来看商票的信用风险大于银票,主要由于商票基于商业信用,承兑人主要为中小企业;银票基于银行信用,承兑人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目前国内商业信用基础设施尚不健全,商票评级、信息披露、风险保护等机制仍有待完善。因此,现阶段商票信用风险相对银票而言仍较高。 (2)存在伪假风险 近年来,随着电子票据的不断发展,纸质票据逐步退出票据市场,传统伪假纸质票据作案手法销声匿迹。电子商票领域出现了一类新型伪假风险,即通过开立伪假企业银行账户,冒名开立电子商票骗取受害企业或银行资金。上海票据交易所已于2020年10月出台票据账户主动管理功能,但此类案件仍有发生。 (3)流通性较差 由于商票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存在伪假风险等情况,导致商票在票据市场中流通性相对较差、企业接受度相对较低。 金融机构对于商票采取选择性接受,一般仅接受本机构有授信企业或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的商票办理贴现,且贴现利率较高,办理流程较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票的流通性。 (4)市场存在感较弱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商票在整个票据市场中占比远低于银票,商票承兑签发仅占票据市场的14%,商票贴现占全市场的8%,商票转贴现占全市场的7%,虽然相关业务占比总体略有上升,但无法改变商票在票据市场、企业支付融资工具、银行信贷政策中的弱势地位。 (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1.有基础设施支持 从基础设施角度看,目前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已有一定规模,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成为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支持商票二级市场交易、登记、托管及清算,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商票所有非交易信息登记;二是部分行业类票据基础设施已在运行,如军工票据平台(面向军工行业)、企票通(面向央企)等。市场基础设施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2.有配套机制支持 从配套机制角度看,目前票据市场风险及估值机制已初见雏形。一是票据市场估值机制正在建立,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推出国股银票收益率曲线和城商银票收益率曲线,未来将会推出商票收益率曲线;二是票据信息披露机制正在完善,上海票据交易所已发布商票信息披露要求,建设商票信息披露平台,商票信用体系建设正逐步走上正轨。市场配套机制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3.有创新发展支持 近年来,商票市场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上海票据交易所接连推出了票付通、贴现通、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创新产品。其中,票付通可用于商票支付领域,贴现通用于商票贴现市场,供应链票据是面向供应链平台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新型商票,标准化票据解决了商票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市场创新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注入了动力。 二、商票框架体系 (一)概述 商票框架体系是票据市场框架体系的子体系,涵盖商票市场交易关系的整体组织、结构总称,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商票市场体系、商票组织体系、商票交易体系、商票发展体系、商票参与主体体系、商票经营体系、商票管理体系、商票制度体系、商票监管体系、商票服务体系、商票信息科技体系、商票功能体系、商票信息体系以及商票研究体系等14个部分。 (二)主要内容 1.商票市场体系 商票市场涵盖商票全生命周期,由商票承兑市场、商票贴现市场、商票转贴现市场、商票再贴现市场、商票创新产品市场、商票经纪市场、商票评级市场、商票交易市场等8个子市场组成。 2.商票组织体系 商票组织体系是商票市场的管理中枢,由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其中,政府部门包括工信部门、国资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包括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3.商票交易体系 交易体系是商票市场助推器,包括传统型交易产品、创新型交易产品以及交易规则等三部分。其中,传统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品种;创新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资管、商票理财、商票资产证券化、标准化商票、供应链票据、远期票据等品种。 4.商票发展体系 商票发展体系包括内涵发展和外延发展两部分,内涵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内部机制和内生动力,包括商票市场的担保机制、交易机制、托管机制、清算机制等;外延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支撑,包括商票市场的法律环境、监管政策、商票承兑及贴现基础设施、商票交易基础设施、跨境商票基础设施等。 5.商票参与主体体系 商票参与主体包括直接参与主体与间接参与主体两类。直接参与主体是指直接参与商票市场相关业务的主体,包括企业、商业银行、央行(参与再贴现)、财务公司、非法人产品(资管计划等)及其他直接参与主体(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等;间接参与主体是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主体,包括商票平台、担保公司、评级公司、经纪公司、高校、智库、法务等服务主体,以及投资主体(非法人产品投资者)等。 6.商票经营体系 商票经营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等,包括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和非银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等三大类。其中,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再贴现业务;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全生命周期,建立集中化、专业化票据(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非银类(财务公司等)商票经营管理管理模式针对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应建立专业化票据(商票)管理团队。 7.商票管理体系 商票管理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围绕商票经营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商票产品管理,创新管理、估值管理、营销管理、合规管理、运营管理及风险管理等。 8.商票制度体系 商票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业务制度、行业规范等四个层面。法律法规主要指《票据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监管制度主要指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各项商票监管制度;业务制度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及其他直接、间接参与主体发布的商票业务制度,其中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业务制度在全市场通用,其他参与主体发布的业务制度仅限其内部使用;行业规范指协会发布的相关要求。 9.商票监管体系 商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等两方面。监管机构监管指由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商票市场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在机构内部建立内部商票监管架构,实施商票业务审计、监测、管理的行为。 10.商票服务体系 商票服务体系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相关功能,主要包括建设商票评级机制、商票经纪机制以及商票增殖服务(含商票培训、担保、顾问、代理等)。 11.商票信息科技体系 商票信息科技体系是指商票市场中借助技术手段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包括商票基础业务系统、商票大数据系统、智能化系统以及其他信息系统。商票基础业务系统指商票市场业务开展的底层业务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ECDS、商票承兑、贴现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跨境商票业务系统等;商票大数据系统是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商票市场进行监测、研判的业务系统;智能化系统是指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商票智能化交易及风险防控的业务系统;其他信息系统指商票市场用于信息统计、业务分析的其他相关辅助性系统。 12.商票功能体系 商票功能体系是指运用商票市场产品实现票据各项功能属性,包括商票支付、融资、投资、交易、信用等功能。 13.商票信息体系 商票信息体系是指商票全市场、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价格信息、估值信息、评级信息及信息披露等三方面。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承兑、交易、背书、兑付等类别的全口径统计数据;商票市场价格信息是指商票市场各类期限、各类金额区间、各类信用评级、各类交易产品的报价、询价和成交信息;商票市场评级信息是指针对商票及商票承兑人、贴现人的信用评级信息;商票市场估值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不同期限、不同信用主体、不同交易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商票市场信息披露是指商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的承兑信息、兑付信息等。 14.商票研究体系 商票研究体系指由市场参与主体或第三方专家针对商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工作,包括商票顶层设计、商票发展研究、商票创新研究、商票法律研究、商票信用研究、商票风险研究、商票管理研究等。 三、建设商票框架体系的意义作用 (一)有利于落实双循环政策 1.有利于政策落地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为商票市场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发挥商票的商业信用特性,为企业签发商票的背书、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提供便利条件,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循环等相关政策要求。 2.有利于实体经济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进一步推进商票信用管理、经纪管理、信息披露等机制的建设,改变商票接受度差、风险高、流转难等现实问题,将加快商票在实体经济中的流转,便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支付与融资,强化商业银行与实体经济的票据联系,实现商票在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充当循环媒介的作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提供金融支持。 (二)有利于商票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1.有利于规划商票市场发展方向。商票框架体系从商票市场全周期、全流程、全维度等视角,梳理了商票市场的政策、制度、产品、系统、风险、功能、组织及研究等子市场体系,是对商票市场规划的顶层设计,并将指导商票市场未来发展。 2.有利于商票市场规范发展。一方面,商票框架体系将政府机构引入商票市场,可引导企业支付与融资,规范企业的用票行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市场行为,优化监管政策,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发展。 3.有利于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引入更多市场参与者,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调整商票市场管理政策,为供应链票据、标准化商票等新兴产品打开发展空间,并为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创造条件。 4.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改革。一是商业银行管理架构方面,可以推动商业银行集中化票据经营模式,提升商业银行专业化票据管理能力,强化商业银行集约化票据业务发展思路;二是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方面,可以提升商票贴息价差收益、转贴现价差收益等中间业务收入,改变商业银行收益结构,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5.有利于提升票据市场效率。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可进一步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及业务系统,业务处理将进一步集中化、便利化和电子化;引入评级机构、经纪机构及强化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市场透明度,减少业务壁垒,降低业务风险,加快商票市场运行效率。 (三)有利于商业信用的持续培育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信用领域发展较为缓慢,总体规模相对较小,信用意识、信用培训相对薄弱,征信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互联共享,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大多基于担保而非基于商业信用。商票是集中体现商业信用的业务产品,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在较大程度上推动商票市场发展,并将提供更多征信数据信息,推动央行征信系统不断丰富、完善,持续推动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发展成熟。 (四)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 商票具有支付与融资特性,持票人可持商票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贴现,但由于商票多为中小企业签发,贴现业务办理流程长、准入要求高、贴现价格高,导致大量商票难以融资变现,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或持有到期。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推动商票评估机制建设,并推进市场透明度、市场活跃度的大幅提升,有助于商票回归融资本源,有助于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强化商票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四、商票框架体系推动思考 (一)加强市场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高度对目标项目进行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的统筹规划。商票框架体系正是从全局着眼,对商票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梳理与规划,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市场参与者转变认识共同推动,大力发展商票业务,提升商票在重点行业、核心供应链中的使用,加大商票在中小企业支付融资中的占比,从普惠性、服务性、交易性及安全性等角度提升商票市场内涵。 (二)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必须紧扣国家政策,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应优化企业在商票出票、承兑、贴现、背书转让、提示付款、追索等各环节业务功能,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市场透明度。二是必须坚持普惠金融原则,如考虑将财政部门引入票据领域,开展财政担保、财政贴息服务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实施,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三是必须坚持协调推进原则,商票市场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 (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应由央行总体牵头完善,并明确其他管理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交易领域,央行可委托上海票据交易所规划、完善商票交易基础设施,上海票据交易所可以在现有业务规则、业务系统基础上单独设立商票子模块,将商票交易、商票交易评级、商票交易经纪、商票信息披露、商票收益率曲线等功能均纳入此模块,单独对商票子模块进行研究改造,以适应商票市场需求。 二是非交易领域(商票承兑、贴现领域),可由政府工信部门牵头,会同央行、银保监会、国资、财政、税务等部门建设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作为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有益补充。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主要面对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商票承兑、贴现的相关撮合业务,包括:财政担保(针对商票承兑业务)、财政贴息(针对商票贴现业务)、贴现撮合、贴现经纪以及商票评级等;平台需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数据对接,实现商票业务数据、利率数据、信息披露数据、评级数据及收益率曲线数据的实时交换,共同推进商票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是跨境领域,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商票市场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相关部门可预备方案,提前做好建设跨境票据基础设施的准备工作。 (四)推动市场制度建设 建议由央行牵头完善票据市场的各项法规及政策。一是尽快修订《票据法》,为商票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协调商票市场各监管机构,调整相关商票监管政策,为商票市场发展排除政策阻力;三是明确对商票评级管理、经纪管理的准入管理要求;四是强化行业自律,通过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行业自律机构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商票市场自律、规范发展。 (五)优化市场系统环境 系统建设是商票市场框架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商票市场系统环境对比成熟市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需要推动商票市场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及规范化,尤其是商票承兑、贴现子市场,为商票平台系统建设创造业务条件;二是要推进商票市场基础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与ECDS的系统融合,加强区域(行业)商票平台及跨境商票平台基础系统建设;三是要强化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推动智能交易、智能监测、智能风控等功能落地运用;四是要加大商票市场相关辅助功能建设,完善商票信息披露系统功能,推动商票收益率曲线、商票评级、商票经纪等功能建设;五是要重视系统对接,包括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之间系统的对接、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与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系统的对接等。 (六)改善商业信用环境 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票基于商业信用,建设商票市场离不开市场信用环境的改善。一是应构建科学化、体系化的商票评级管理规则,明确评级机构的准入要求,商票评级的评级主体、评级指标、评级标准、评级权重、评级等级、评级方法及评级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改善商票的信用基础;二是应加强与国内征信体系的互动,加强信用数据对接,一方面商票信用评级依托于征信体系,另一方面商票信用信息可以进一步丰富征信体系数据,提升国内整体信用环境。(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肖小和、木之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这无疑为众多企业打上了一剂“强心针”。 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的立身之本,降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纾困,金融在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从一组数据中可见一斑:2020年,金融系统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降低利率、减免收费等多种方式,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已实现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 那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金融业可以怎么做?行动方案已经给出了答案。 首先,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2021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3.85%,5年期以上LPR4.65%。这已是LPR连续9个月维持“原地踏步”。而回顾2019年8月20日改革后的首次LPR报价: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 LPR报价利率对接实体企业融资成本,该指标按兵不动,意味着企业贷款利率未来一段时间整体保持平稳,体现的是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一贯的思路。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召开的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带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可以预期的是,接下来相关工作会继续稳步、有序推进,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负”。 其次,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普惠金融服务了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2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24万亿元,同比多增1.75万亿元。 那么,未来该如何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渠道和途径是多样的。比如,延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 这一点,在去年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明确。而日前召开的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也将此作为今年要做的一项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要加以帮扶。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最后,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 “信易贷”本质上就是以信用为核心元素的一个创新型普惠金融产品,重点是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通过“信易贷”扩大信用贷款规模,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找到根本出路,所起到的效果是看得到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公布的数据,近一年融资金额达到971.47亿元,融资笔数27985笔,累计授信47671笔,授信金额1663.6亿元。 笔者认为,做好“信易贷”模式推广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总之,瞄准“痛点”和“难点”,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负”,更多政策红利将释放,是实实在在的“好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