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资金市场可谓守得云开见月明。央行对节前市场流动性需求的“关照”虽然有些迟,但终究还是一如既往地来了。连续两天的大额流动性净投放,使得资金市场的紧张情绪明显消退。银行间存款类金融机构质押式回购资金隔夜利率(DR001)和7天期利率(DR007)已降至2.2%左右,就连交易所同期限的国债逆回购利率也降至3%以下,较上周动辄7%、8%的利率水平大幅下降。 尽管在上周央行连续四天超预期大额净回笼资金,导致资金利率高企,有观点认为央行节前的流动性“关照”来得有些迟,但这种操作实则也是央行对债市加杠杆苗头再起的一种“警告”,修正市场一致的宽松预期。 随着上周与本周流动性投放“一冷一暖”的反转操作,目前市场对今年货币政策操作取向逐渐形成理性预期。从总体情况看,当前广义流动性拐点已现,今年宽信用的结构性特征将更为突出,即在小微、三农、制造业等经济薄弱和重点领域会继续加大信用支持,但会收缩对房地产领域的信用供给。 在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的基调下,央行对短期资金的投放也将更加灵活适度,通过在公开市场整体缩量操作,保持流动性不缺但也不溢。因此,对于本周资金连续多日的净投放,并不能简单看作是央行对流动性的态度偏宽松,而只是对春节前市场资金高需求的正常且适度的满足。 按照往年惯例,央行会在春节前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满足市场的跨节资金需求。对于今年为何央行仍未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或许有平滑资金面波动之意。因为一旦14天期逆回购操作集中在2月4日之前投放,那么这些资金都会集中在节后首个交易日即2月18日密集到期,该日还有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到期,届时市场资金到期规模和压力均较大,易引发不必要的市场波动。预计本周央行会大概率重启14天期逆回购操作,只不过略迟几日的投放可以分散节后资金到期日,平滑资金面。 央行近日对市场短期流动性供给的操作已释放出鲜明态度——维持市场资金面的紧平衡,即市场真需要资金的时候自然会及时供给流动性,但资金需求高峰一过便会回笼多余资金,防范资金加杠杆带来的风险。不过,这对今年的股市和债市而言,意味着波动性将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应多一份清醒和理性,避免市场情绪的过度乐观或悲观。
张歆 对于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最好的预防,无疑包括加强监管维度的事先“质量抽查和测评”。 2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指引》作为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操作指南”,是对实践中监管经验的制度化建设、是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市场“生态基础”,也是监管力度和方向以一以贯之的深刻体现。 首先,从相关规定的完备性、可执行性可以看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制度建设。 据笔者了解,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已经进行了近两年,实施了多轮次,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可谓“集经验之大成”——主要指向保荐机构,但预留了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督导的制度空间;对涉嫌有意规避现场督导的项目,预设了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触发机制;与现场检查设计了高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对“屡犯”的中介机构强调从重处理…… 事实上,将实践经验制度化,正是一线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系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重要工作环节。 其二,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的重要“生态基础”。 随着注册制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落地,注册制“三步走”即将迎来向全市场推进的“关键一步”。而迈出“关键一步”的前提,自然是良好的市场生态。 对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而言,上市公司提质、投资者结构优化都是重要环节,同时,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目前A股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少数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因此需要一线监管部门通过现场督导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乃至惩处。 第三,《现场督导指引》近期发布,并不意味着监管存在“松紧弹性”,而是监管方向和力度一以贯之的体现。 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笔者认为,作为协同机制,其威慑力所能发挥的对象,并不是全部申报企业,而主要是“带病闯关”企业;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的客观现象,并非是监管收紧的信号,也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监管部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与市场申报主体质量交集后的自然展现。 事实上,如果申报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尽责,现场督导并不会影响到申报企业的数量和进度。笔者认为,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正是注册制所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争讼不断。笔者认为,它们的争端,表象是平台、渠道之争,核心是利益驱使,本质则是赢者通吃(指垄断)理念在作祟。赢者通吃理念是制约平台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平台经济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形成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大家最熟悉、感受最深的互联网平台就是网购平台。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受到巨大冲击的传统企业也“穷则思变”,纷纷试水平台模式。 活跃市场、促进消费和科技创新等是平台经济的最大卖点和优势。所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并且提出了在一些行业需要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比如教育、医疗、快递物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 这些年一些互联网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平台模式的价值尤其是在创新方面的开拓精神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同,但随着其规模的扩张、对行业领域的渗透,对利益无尽的索求让其走上了垄断道路。互联网企业之间或其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诉讼,往往是由垄断引起的。 2020年11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这份指南的初衷很明确,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成为互联网企业诉讼的主要依据,这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去年1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积极推动该法的修订工作;2019年6月份,该局细化反垄断法律制度,出台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三部《反垄断法》规章;去年9月份该局发布实施《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之路虽然艰难,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9年共立案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5件,做出行政处罚4件。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平台企业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给予充分肯定,但平台企业也要在利益、情怀、创新、社会责任中找到自己的平衡点。总之一句话:平台经济不是赢者通吃,合作共赢才能绘就同心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000681,股吧)(资料图) 3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国已正式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并同世卫组织等发起方保持密切沟通,为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而共同努力。 汪文斌宣布,应世卫组织方面请求,中方决定向实施计划提供1000万剂疫苗,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急需。这是中方促进疫苗公平分配、推进国际抗疫合作、践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的又一重要举措。世卫组织已开始审核中国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中国企业将继续积极配合,希望世卫组织尽早完成这项工作。 汪文斌强调,希望国际社会有能力的国家都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实施计划,支持世卫组织工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及时获得疫苗,为国际社会早日战胜疫情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前报道 2020年10月8日,中国同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签署协议,正式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020年10月9日表示,这是中国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履行自身承诺推动疫苗成为全球公共产品的一个重要举措。 华春莹表示,中方郑重承诺,中国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以实际行动促进疫苗公平分配,确保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疫苗。 编辑|程鹏 肖勇 校对|何小桃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对于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最好的预防,无疑包括加强监管维度的事先“质量抽查和测评”。 2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指引》作为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操作指南”,是对实践中监管经验的制度化建设、是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市场“生态基础”,也是监管力度和方向以一以贯之的深刻体现。 首先,从相关规定的完备性、可执行性可以看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制度建设。 据笔者了解,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已经进行了近两年,实施了多轮次,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可谓“集经验之大成”——主要指向保荐机构,但预留了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督导的制度空间;对涉嫌有意规避现场督导的项目,预设了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触发机制;与现场检查设计了高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对“屡犯”的中介机构强调从重处理…… 事实上,将实践经验制度化,正是一线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系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重要工作环节。 其二,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的重要“生态基础”。 随着注册制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落地,注册制“三步走”即将迎来向全市场推进的“关键一步”。而迈出“关键一步”的前提,自然是良好的市场生态。 对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而言,上市公司提质、投资者结构优化都是重要环节,同时,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目前A股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少数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因此需要一线监管部门通过现场督导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乃至惩处。 第三,《现场督导指引》近期发布,并不意味着监管存在“松紧弹性”,而是监管方向和力度一以贯之的体现。 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笔者认为,作为协同机制,其威慑力所能发挥的对象,并不是全部申报企业,而主要是“带病闯关”企业;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的客观现象,并非是监管收紧的信号,也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监管部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与市场申报主体质量交集后的自然展现。 事实上,如果申报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尽责,现场督导并不会影响到申报企业的数量和进度。笔者认为,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正是注册制所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应有之义。
央视网消息:中国的脱贫智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自古以来,“物阜民丰”就是中国人最朴素的愿望,可无论是“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民生情怀,还是“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政治设想,都从未“梦想照进现实”。究其原因,除了农耕时代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更关键的是受制于松散的社会形态。直到1949年10月1日,天安门城楼上传来庄严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生活才有了保障。改革开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村的商品经济得到发展,集中力量解决了农村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各级政府之间的横向区域结对帮扶,到各级机构和企业的重点贫困县帮扶,从各级领导干部的包村包户,到普遍下派扶贫干部和驻村书记,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结合,努力攻克消除深度贫困的“最后一公里”。云南省坚定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易地搬迁、建房增产,让贫困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有近150万名群众告别“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地方,搬迁到安全稳固的住房里。宁夏不断创新建设模式,出台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以特色风貌为灵魂、以旅游发展为基本功能推进建设,“十三五”期间,宁夏累计支持建设美丽小城镇147个,支持建设美丽村庄809个,整治旧村3216个,推动产镇产村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终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金融界网2月4日消息 人民日报评论称,给个差评,竟遭外卖员上门威胁,让不少人发出“还敢不敢打差评”的疑问。所谓评价机制,根本上说是“金碑银碑不如口碑”的朴素道理,本质上应该是“双赢”的结果。无论如何,不管是外卖餐饮,还是网购电商,好评还是差评的出发点都应该是“善意的对话”,而不是“恶意的对垒”。以劳动者的付出为理由,剥夺消费者打差评的权利并不可取;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借口,漠视劳动者的申诉也不应该。作为差评规则的设计者、使用者、监督者,相关平台不能在纠纷争议面前做一只“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既保护消费者差评的权利,也维护外卖员正当的权益,这是一道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