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近日,因透露酱香酒全年销量等信息,茅台集团董事长高卫东被质疑涉信披违规。12月16日,茅台酱香系列酒2020年度全国经销商联谊会在茅台会议中心召开。会上,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卫东透露,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连续两年“破百”,成功站稳“百亿台阶”,对比2019年白酒上市公司营收,可以排到第8位。 针对此事,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贵州茅台董秘办,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主营业务都是严格按照相关信披规则披露的。“茅台系列酒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占比不大,对公司整体的经营趋势和结果不构成特别重大影响,所以我们认为不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股价方面,12月17日,贵州茅台收盘报1865.51元,涨幅1.39%。12月18日,贵州茅台收盘报1845元,跌幅1.10%。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据中国网财经,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严格意义说茅台的行为属于违规,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据中华网财经报道,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涉及上市公司业绩的信息尤其占比较大的业绩,出于信息披露公平性考虑,应该在指定媒体统一披露,不能通过媒体发布会提前披露,否则可能引发交易所自律监管,严重的还可能引发证监会调查并处罚。“所有的业绩,一般都是在定期报告里面去披露,如果说提前披露或者没有披露的,达到10%的标准,就可能是一个比较重大性的标准,或许会对股价产生影响。”许峰律师进一步补充道。 今年3月3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推荐高卫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建议李保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贵州茅台表示,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上述职务调整进行审议,待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被推荐为贵州茅台新任董事长的高卫东,出生于1972年,现年48岁,为贵州省省委委员、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厅长(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2020年3月任职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3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选举高卫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年报显示,贵州茅台(600519.SH)的主要业务是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贵州茅台的系列酒实现营业收入95.42亿元,同比增长18.1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周五早盘,三大股指开盘涨跌不一,盘初迅速翻绿,随后汽车、电力股发力,集体翻红;临近午间,指数横盘震荡,创指相对较强;午后再度下行翻绿,尾盘维持弱势整理。盘面上,个股跌多涨少,两市涨停60余家。 截止收盘,沪指报3394.90点,跌0.29%;深成指报13854.12点,跌0.26%;创业板指报2780.73点,跌0.18%。 沪市成交3540.27亿元,深市成交4172.46亿元,两市合计成交7712.73亿元,较上一交易日的7917.51亿元略有缩量。 从盘面上看,多数板块飘绿,煤炭、汽车、钢铁、电力、白酒、锂电池、有色等板块居涨幅榜前列;食品加工、农业养殖、医药、银行、软件、消费电子等板块居跌幅榜前列。 【消息面】 1、工信部: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放开制造业,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2、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对应类别的债券限额或发行规模上限。 3、人社部:“十三五”期间,全国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近1亿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超过1000万,技工院校向生产服务一线输送约500万毕业生(每年100万)。 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5G发展和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2020年)》,指出适度超前的网络建设为5G应用提供坚实基础,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开始显现,预计2020年5G将直接带动经济总产出8109亿元。 【机构热议】 国盛证券认为,市场具备震荡上行的条件,重点关注量能的变化,临近年末,马上进入圣诞节及元旦,市场交投相对清淡,前期调整充分的个股或有短期机会。操作上,短期低估值板块仍值得重点关注,银行、非银金融、地产等周期个股;同时关注跌幅较大的科技类个股及新冠疫苗风口个股。中期仍需从经济复苏、十四五规划、景气度等角度加以配置。 巨丰投顾认为,目前跨年行情已经展开,宏观经济向好是股市最大的支撑,而流动性和市场情绪则对行情有所制约。高层会议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提出需求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大消费概念股。隔夜美股全线创新高,对A股也将有正面刺激,白酒、钢铁、电力等强势上行。市场高位震荡,建议投资者把握板块轮动机会,中线逢低关注有色(铜镍钴铝)及金融股,短线可关注可选消费(家电、汽车等)。 A股市场板块及个股涨跌幅排行 外围市场 截至发稿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昨日晚间,吉比特(603444.SH)发布《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授予1名激励对象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7.09元/份。吉比特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超过公司今日收盘价。截止今日收盘,吉比特报406.00元,跌幅1.42%。 吉比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此次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胡兆彬。 吉比特2019年年报显示,胡兆彬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0日。 今年10月22日,吉比特公告显示,胡兆彬因工作调整, 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项目制作人等其他职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深交所17日下发对中色股份(000758.SZ)的关注函。中色股份向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颢兴”)转让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稀土”)72%股权,交易价格为2.56亿元。广州颢兴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在关注函中要求中色股份说明广州颢兴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截至目前公司是否已收到剩余产权交易价款。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4号显示,2020年12月15日,中色股份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珠江稀土股权的进展公告》显示,中色股份2020年12月12日与广州颢兴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已经缴纳的7680万元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79亿元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因广州颢兴于2020年10月27日新成立,截止公告披露日,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根据本次交易结果,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将增加约2亿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珠江稀土非流动资产账面值6524.74万元,评估值2.08亿元,增值率218.03%;固定资产账面值1004.45万元,评估值4920.85万元,增值率389.9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1539.95万元,评估值1.16亿元,增值率652.50%。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要求中色股份结合资产的具体构成、使用情况等,说明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周边可比地价的情况,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率较高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管理部还要求公司说明广州颢兴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截至目前公司是否已收到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公司于2020年度确认相关净利润的依据与合理性;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向珠江稀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与广州颢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4号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珠江稀土股权的进展公告》显示,2020年12月12日,公司与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颢兴”)就转让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稀土”)72%股权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25,600万元人民币,广州颢兴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已经缴纳的7,680万元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7,92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因广州颢兴于2020年10月27日新成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根据本次交易结果,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将增加约2亿元。 2020年9月26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珠江稀土股权的公告》显示,公司以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257号)评估值的价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珠江稀土72%股权。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珠江稀土净资产账面值6,599.76万元,评估值21,782.86万元,增值额为15,183.10万元,增值率为230.06%。资产增值主要是土地增值。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珠江稀土非流动资产账面值6,524.74万元,评估值20,750.69万元,增值率218.03%;固定资产账面值1,004.45万元,评估值4,920.85万元,增值率389.9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1539.95万元,评估值11,588.09万元,增值率652.50%。请你公司结合资产的具体构成、使用情况等,说明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周边可比地价的情况,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率较高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广州颢兴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截至目前公司是否已收到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公司于2020年度确认相关净利润的依据与合理性。 3.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向珠江稀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如是,请详细说明具体金额、期限等以及后续安排。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与广州颢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请详细说明。 请你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7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昨日披露的藏汇管发〔2020〕65号显示,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办理企业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2、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 2020年12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亿纬控股改正、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65万元。 其中因亿纬控股未办理企业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2万元的处理;因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353万元的处理。 亿纬控股系上市公司亿纬锂能(300014.SZ)的控股股东。截至今年3季度末,亿纬控股持有亿纬锂能6.07亿股,持股比例为33.00%。 天眼查显示,亿纬控股由刘金成和骆锦红各持股50%。亿纬锂能2019年年报显示,刘金成和骆锦红系亿纬锂能的实际控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银罚【2020】9号-12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82万元。 李欣宇时任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李欣宇处罚款5万元。 徐亮为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二级业务员,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徐亮处罚款3.5万元。 于璇时任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一级业务员,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于璇处罚款3.5万元。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今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微电子”,688699.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开盘报82.27元,涨114.08%,盘中最高报96.16元,最低报82.00元。截至今日收盘,明微电子报83.98元,涨118.53%,成交额10.73亿元,振幅36.85%,换手率72.78%。 明微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模混合及模拟集成电路领域,产品主要包括LED显示驱动芯片、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 明微电子本次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859.20万股,发行价格为38.43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龙敏、余皓亮。明微电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亿元。 明微电子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1.80亿元。明微电子12月14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62亿元,其中,1.90亿元用于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38亿元用于集成电路封装项目,8408万元用于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明微电子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7212.26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5729.4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700.00万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330.19万元。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共1名,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2.96万股,跟投金额为3572.45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 明微电子业绩呈V型反转。2018年,明微电子营收同比下滑3.74%,净利同比降38.77%;2019年,营收同比增长18.37%,净利同比增67.7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明微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6亿元、3.91亿元、4.63亿元、1.8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58.08万元、4811.17万元、8072.45万元、2895.7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26.69万元、4022.49万元、7303.00万元、2223.69万元。 明微电子现金流表现落后。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仅远落后于营收,还呈逐年下滑趋势;各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的差距逐年攀升,至少2800万,去年逾6400万。 同期,明微电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8亿元、2.36亿元、2.22亿元、1.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47.98万元、173.78万元、1657.47万元、-2252.3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距分别为-2810.10万元、-4637.39万元、-6414.98万元、-5148.16万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形成原因主要系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以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所致。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为-2810.10万元,主要系:①2017年,受全球集成电路产能紧张且数据中心、物联网等下游需求旺盛的双重影响,集成电路行业整体处于上行周期,公司增加了产品储备,年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有所增加;②2017年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客户票据结算较多,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为-4637.39万元,主要系:①2017年集成电路上行趋势持续至2018年二季度,晶圆代工厂供应紧张,因此公司增加了晶圆备货,但2018年下半年,受中美贸易战的不确定性的影响,市场需求转冷,公司存货消化速度放缓,导致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较多;②2018年下半年,集成电路增速放缓,主要客户结算恢复至正常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③2018年末,公司当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的设备款较多,且递延收益较2017年有所下滑,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为-6414.98万元,主要系:①当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通过票据方式进行结算的客户交易额增加,期末应收票据增加;同时,公司向中芯国际采购规模加大,预付账款随之增加,综合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增加;②山东贞明因持续加大封装线投入,当期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的设备款较多,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减少。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为-5148.16万元,主要系:①上半年发行人晶圆采购较多且下游市场需求暂时有所抑制,导致晶圆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增加;②受新冠疫情影响,当期客户回款放缓,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③山东贞明继续加大封装线投入,当期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的设备款较多,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减少。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明微电子资产总计分别为3.38亿元、3.61亿元、4.47亿元、4.6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1.14亿元、8860.95万元、9261.89万元、6786.16万元。 上述同期,明微电子负债合计分别为9851.21万元、9310.92万元、1.12亿元、1.02亿元。 2020年1-9月,明微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下降2.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6.89万元,同比增加1.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8.02万元,同比增加3.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9.72万元,同比下降202.47%。 明微电子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4.70亿元至4.90亿元,同比增加1.53%至5.8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8200万元至9000万元,同比增加1.59%至11.5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7500万元至8200万元,同比增加2.70%至12.28%。 明微电子2家经销商均有前员工持股,其中一家系其第一大经销商。 2017年至2020年1-6月,深圳市创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微电子”)均系明微电子的第一大经销商,分别系明微电子的第三、二、二、二大客户。 各期,明微电子对创锐微电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680.46万元、3149.09万元、4002.14万元、1730.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8.05%、8.65%、9.45%。 据明微电子,创锐微电子自2009年起即与公司合作至今,合作情况良好。王海英为公司前员工,2004年入职明微电子,于2016年4月从明微电子处离职,为明微电子销售部营销总监之一。离职后于2017年10月入股创锐微电子,入股时持有30%的股权,于2019年10月持股比例由30%增加至49%。 此外,创锐微电子于2016年10月与壹卡科技商议收购事宜。壹卡科技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王海英之弟王建华。壹卡科技于2014-2016年期间向明微电子采购部分芯片加工为电源模组对外销售,同时经销明微电子的LED照明驱动芯片。合并后,壹卡科技不再向明微电子采购芯片,由创锐微电子统一向明微电子采购。因此创锐微电子在2017年成为明微电子经销的第一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2月27日,明微电子二度IPO冲关上会被否时,发审委就对其第一大经销商创锐微电子与公司的关联提出质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中指出,创锐微电子和壹卡科技(两者2016年合并)为发行人2016年和2017年第一大经销商客户,其中壹卡科技系发行人前员工亲属所创办的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创锐微电子、壹卡科技的合作背景及原因;结合上述两家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说明其成为最大经销商的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向上述两家单位销售的产品内容、占比以及上述两家单位向发行人采购同类产品的相应占比;销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3)两家单位报告期向发行人采购的芯片产品的收发存情况,是否存在囤货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丁微电子”)也系明微电子的经销商。明微电子前员工赵春波持有巴丁微电子85%的股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明微电子对巴丁微电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38.91万元、417.41万元、720.21万元和321.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9%、1.07%、1.56%和1.76%。 明微电子不仅存在原员工入股经销商的情形,还存在原经销商员工入股公司的情形。 2017年至2020年1-6月,蓝格系分别为明微电子第二、第二、第二、第三大经销商。同期,明微电子对蓝格系销售金额分别为2531.69万元、2718.46万元、2994.99万元、857.32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6.23%、6.95%、6.47%、4.68%。 蓝格系包括3家公司:深圳市蓝格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晶高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海通讯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019年7月,刘真在深圳市蓝格佳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业务员。2019年7月加入明微电子,现任明微电子销售业务员。并且刘真还于2020年3月受让15万股明微电子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27%。 明微电子2018年12寸晶圆工艺升级项目研发失败。据明微电子招股书,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发生在尝试一款芯片的生产工艺从8寸晶圆升级到12寸晶圆时,在前期小批量交付客户后发现存在一定的设计瑕疵,导致2018年对该款芯片及备货晶圆共全额计提1677.89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020年8月18日,上交所对明微电子出具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其中要求明微电子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2018年研发失败的12寸晶圆工艺升级项目,是否为公司未来主要技术发展方向,最新进展情况。 明微电子在对上交所回复中称,晶圆尺寸持续升级是芯片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目前全球8寸晶圆产能趋于饱和,晶圆代工厂新产线多布局在12寸晶圆产线;持续进行12寸晶圆工艺升级是公司未来技术发展方向之一。 明微电子表示,发行人自2017年开始布局12寸晶圆产品的研发,并于6月开始与供应商TowerJazz接触合作,尝试对一款显示驱动芯片使用TowerJazz提供的12寸/65nm工艺晶圆生产。由于此为公司首款由8寸晶圆升级到12寸晶圆的芯片新品,亦是首个与TowerJazz合作的项目,对产品的布图设计、工艺流程等方面与8寸晶圆相比都具有较大调整,亦需与供应商进行磨合。研发未及预期后,发行人迅速与供应商沟通并修正了12寸晶圆产品的布图及工艺制程,最终升级成功并实现量产。 明微电子称,上述12寸晶圆工艺研发失败是公司在此技术方向的首次尝试和经验积累,并与实力雄厚的TowerJazz建立起合作关系,为公司后续聚焦“12寸晶圆工艺+小线宽产品”研发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完成6个型号芯片的12寸晶圆尺寸升级。预计2020年下半年,还将继续量产推出2个12寸晶圆工艺的MiniLED新品。 上交所还询问公司在OLED和MicroLED显示驱动芯片产品方面的技术水平及技术储备,相关产品是否投产,经营情况及竞争优劣势。 明微电子回复表示,OLED与LED分属不同领域,公司暂未涉足OLED领域;MicroLED作为LED显示技术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需要产业链中各环节企业共同实现技术突破,公司暂未有MicroLED显示驱动芯片投产。 2018年12寸晶圆工艺升级项目的研发失败导致明微电子2018年对该款芯片及备货晶圆共全额计提1677.89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017年至2020年1-6月,明微电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846.47万元、2133.39万元、420.88万元、366.35万元。其中,各期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601.81万元、2055.29万元、420.88万元、366.35万元;2017年、2018年,坏账损失分别为244.66万元、78.10万元。 明微电子招股书称,2018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公司12寸晶圆工艺升级研发失败,由于采购的相应晶圆已刻有公司自身设计的版图,后续较难大规模用于其他芯片的封装,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前述晶圆和已封装的芯片成品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7.89万元,导致当期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