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主办的2020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就“金融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如何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分享了自己的思考。 一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完善金融与科技互动融合机制。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做好科技创新成果的领先应用者,发挥金融业作为科技驱动型行业的创新示范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同时,也应做好科技创新活动的有力支持者,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资金链,健全覆盖科创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是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构建健康平衡的数字金融生态。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通过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完善金融科技合作规范、加强消费者保护与数字金融教育等举措,更好地平衡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金融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等重要关系,使数字金融生态的结构更加合理、竞合更加良性、运转更加有序。 三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金融科技深度应用。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注重与经济社会绿色化转型同频共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解决绿色识别成本高、资金穿透监测难、环境风险管理工具缺失等全球共性难题。同时,协同利用好中国在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两个领域的创新与规模优势,力争引领全球绿色金融科技发展。 四是贯彻开放发展理念,促进数字化时代金融双向开放。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在国家推进金融双向开放的既定政策框架下,稳妥有序推进资本、技术、人才、监管等领域交流合作。同时,力争在移动支付、数字银行、法定数字货币等优势领域,深度参与甚至主导有关国际标准规则制定,为国际金融治理改革积极贡献中国方案。 五是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应坚持“金融为民、科技向善”理念,针对性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及低收入群体、老年人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多元金融需求,促进金融科技应用,从营销获客向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生态运营等核心环节渗透,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在直达性、适当性和匹配性上的边际改善。 李东荣表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在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多方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不断提升金融业数字化水平,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金融力量。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美团关联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该企业注册资本从29.4亿人民币增加至54.8亿人民币,增幅约为86.4%。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穆荣均,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该公司由王兴与穆荣均共同持股。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12月15日消息,12月14日,2020年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工商论坛在深圳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发表视频致辞,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江平出席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肖亚庆在致辞中表示,我们要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肖亚庆强调,与会各方应按照2020年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部长会声明达成的共识,加强务实合作,化挑战为机遇,更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渡过难关。维护自由贸易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努力为亚太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开放、公平、非歧视和市场驱动的有利环境。拓宽中小企业合作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业态开展广泛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实现各经济体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亚太区域经济创造更多新增长点。 王江平以“构建良好环境,推动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为主题作主旨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持续聚焦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完善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同亚太各方相互借鉴、平等合作、加强政策协调对话,分享经验和有效做法,紧抓亚太地区中小企业新的发展机遇,共促区域经济复苏创新发展。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0%(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增速较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1.03%。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增速较10月份放缓1.5个百分点;制造业增长7.7%,加快0.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加快1.4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3%;私营企业增长6.8%。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9%,纺织业增长6.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9.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0%,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5%,汽车制造业增长1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2.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8.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1%。 分地区看,11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8.8%,中部地区增长6.7%,西部地区增长5.2%,东北地区增长6.4%。 分产品看,11月份,612种产品中有439种产品同比增长。钢材11734万吨,同比增长10.8%;水泥24330万吨,增长7.7%;十种有色金属549万吨,增长6.1%;乙烯198万吨,增长11.6%;汽车278.3万辆,增长8.1%,其中,新能源汽车20.7万辆,增长99.0%;发电量6419亿千瓦时,增长6.8%;原油加工量5835万吨,增长3.2%。 11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3%,较上年同月上升0.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220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1%。
12月15日,A股三大股指震荡下行,临近午间收盘,创业板指翻绿,此前一度涨逾1%。截至11:23,上证指数报3348.62点,下跌20.5点,跌0.61%,成交额1884.84亿元;深证成指报13646.08点,下跌46.05点,跌0.34%,成交额2419.49亿元,两市合计成交额4304.33亿元;创业板指报2725.94点,下跌0.66点,跌0.02%,成交额963.35亿元。 盘面上看,行业板块普遍下跌,其中医药生物、休闲服务、计算机等板块涨幅居前,有色金属、银行、非银金融板块领跌。两市个股跌多涨少,共计979只个股上涨,2414只个股下跌。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14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497亿元,增长4.2%。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415亿元,同比下降4.8%。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6884亿元,下降5.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072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442亿元,增长5.6%。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4413亿元,同比下降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002亿元,下降4.3%。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34534亿元,同比增长5.8%;餐饮收入4980亿元,下降0.6%,10月份为增长0.8%。1—11月份,商品零售316837亿元,同比下降3.0%;餐饮收入34578亿元,下降18.6%。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537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1—10月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7792亿元,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2.9%、5.9%和17.1%。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近30年来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新证券法直击资本市场焦点难点问题,夯实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注册制稳步扩围、投资者保护全面升级、监管“瘦身”、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法治供给的进一步有效增加,不仅强化了监管执法效率与效能,也重塑了资本市场的生态。 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市场强。新证券法的落地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迈上新台阶。面向未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仍旧不会停步,将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一路护航。 夯实资本市场深改的法治基础 专家认为,新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的“基本盘”,为资本市场推进全链条、全领域、全流程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公开表示,证券法修订通过后,证监会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法律学习好、落实好,尤其要把握好证券法施行的开局之年,将2020年作为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年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推进年。 专家认为,新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的“基本盘”,为资本市场推进全链条、全领域、全流程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首先,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同时,考虑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自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到目前已有9个多月。这9个多月以来,以新证券法为指引,注册制改革平稳快速推进,从科创板的增量市场,推广到了创业板的“存量+增量”市场。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2月13日,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IPO企业共202家,占其间A股IPO总数的比例为56.11%,总计首发募资2601.24亿元,占其间A股全部IPO募资的比例接近七成。 在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实现扩围的同时,提质也卓有成效。从审核方面来看,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创板审核已经迈入2.0阶段,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变,审核问询“更精准、更高效、更务实、更协同”。 其次,新证券法明确改革方向的同时,监管部门也正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障改革有序落地。仅7月以来,就有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等多个规则发布或征求意见。 构建有效的“大投保”格局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新证券法突出强调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使投资者保护呈现更加清晰的格局。 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资本市场已有1.746亿投资者,持股市值低于50万元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超过95%。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特征决定了证券群体性纠纷通常具有小额、多数的特征。 为此,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进行了制度再造性设计。特别是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赋予投保机构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职能,投资者可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方式参与诉讼。 今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证监会同步出台了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代表人诉讼的配套通知。随后,上海金融法院、深圳中院和南京中院相继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定。 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34名个人投资者组成原告向飞乐音响索赔的案件,成为全国首例当事人申请以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杭州中院也以代表人诉讼方式开展“15五洋债”虚假陈述赔偿案。投资者保护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开始进入快车道。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表示,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各类市场主体的应有之义。加强投资者保护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需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使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落实“零容忍”要求 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截至12月13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今年共开出200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远超去年全年的罚没水平,同时,证监会通报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也显示,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了一定遏制。 只有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进一步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证券法通过大幅加大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证券违法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强化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建立诚信档案规定等,显著提高了违法违规综合成本。 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从最高人民法院到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的各项制度举措不断落地,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业已成为各界共识。 数据显示,截至12月13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今年共开出200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远超去年全年的罚没水平。同时,证监会通报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也显示,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了一定遏制。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可以说是当前资本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在我国资本市场“风清气正”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不干预”的市场化,在价值投资的基础上实现资本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公允定价和有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