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航短”、“充电桩少”和“充电时间长”成为三大痛点,随着大容量电池的运用和国家大力推进充电桩网络建设,前两个痛点已经得到极大的缓解。 在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续航短”、“充电桩少”和“充电时间长”成为三大痛点,随着大容量电池的运用和国家大力推进充电桩网络建设,前两个痛点已经得到极大的缓解。 但即便是快充桩,一辆低电量新能源汽车想要充满电也需要半小时以上,为了破解充电时间长的难题,换电站成为一个新的突破口。通过兴建换电站,直接对新能源汽车电池进行更换,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充电时间长的痛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将换电站建设纳入新基建之中。 国家对换电模式的认可,进一步促进了具有换电功能的新能源汽车的销量,6月4日,蔚来公布的5月份交付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蔚来汽车共交付3436辆,创月度交付纪录,自3月份以来,蔚来已连续三个月实现环比增长,5月份交付数同比增长215.5%。 换电站的建设也随着技术水平的升级不断成熟。《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走访北京马驹桥附近的蔚来汽车换电站发现,这个一年多前兴建的换电站,占地不过一个集装箱大小。现场只需要一位工作人员指引车辆驶入换电区,再到操作室完成换电操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此换电的车主,大多数都是往来京津地区跑远途的车主。 一位蔚来汽车的车主王纯(化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换电站还是太少了,市区内的充电桩分布更广,车辆没电后开去充电顺便在周边吃饭,并不耽误多少时间,而且相比充电桩,换电站更换电池的费用至少要高出三分之一。” 《电动汽车观察家》主编邱锴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只有少数车企正式布局换电站,而且不同车企的换电站不能共享。此外,换电站建设、运营成本相比充电桩更高,使得换电站的可盈利商业模式还处于探索之中。邱锴俊认为,换电站的技术已经趋于成熟,目前主要的限制是建设成本和商业化运营,前者通过资本引入可以解决,后者就需要车企继续深耕以用户为核心的服务模式开发。 充换电网络因其高规模、高增长属性,正成为汽车新基建布局的重点,同时带动上游充换电模块和功率器件产业的发展。华夏幸福(行情600340,诊股)研究院研究员胡骏明认为,新基建要充分考虑技术升级的可能性,同时在高频场景和重点区域先行布局以实现新基建的有效投资,因此充换电网络会得到优先发展。 “过去换电站只是少数车企布局的项目,今年换电站的地位已经等同于充电桩,享受同等甚至更高的政府支持力度,尤其是纳入新基建后,地方政府投入、金融机构的介入和社会资本的参与,会激发换电站市场的活力,现在不仅蔚来汽车和北汽等车企正在积极参与换电站建设,吉利、长城等更多车企都开始向这一领域布局。”邱锴俊告诉记者,拥有充、换电两种模式的车辆,已经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的趋势。 近期蔚来汽车表示,正在扩大换电站布局,速度最快时6天内新增5座换电站,目前总数已达到131座,覆盖全国58个城市。另一家力主换电模式的车企北汽蓝谷(行情600733,诊股)也在近期对外宣布,截至今年5月份,北汽新能源在北京、厦门、兰州、广州等19个城市投放了1.8万辆换电出租车,累计配套换电站超过200座,并将在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新增3万辆换电出租车(含网约车),建成超300座换电站。 西部证券(行情002673,诊股)电动智能汽车首席分析师王冠桥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车板块是比较强势的领域,但具体到各个项目的投资和定价,存在较大的差别,资本市场主要看中项目的利润,以及模式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目前换电模式能够在不同城市进行复制推广,其盈利也是可预期的。 记者在乘坐新能源出租车过程中,有多位司机提到充电难、充电时间长等问题,据了解,司机们在一个交接班的时间里,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需要消耗在充电方面。对于换电模式的应用,这些司机普遍持赞成态度,只有少数司机担忧换电造成用车成本增加。 “换电模式最容易实现商业化的领域在出租车、网约车和特种车辆,目前市场存量规模就有数万辆,而未来的增量空间一定是将私家车纳入进来。在新基建支持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能源补充方式将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发展。”邱锴俊说。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央行持续投放短期流动性 隔夜Shibor跌破1% 新华社记者张千千 中国人民银行27日开展了2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在近期央行持续投放短期流动性的情况下,27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隔夜利率跌至0.685%,为今年5月18日以来首次跌破1%。专家表示,央行近期开展的公开市场操作意在平抑跨季和跨节扰动。 从操作期限来看,9月上半月,央行开展的逆回购操作均为7天期限。而9月18日以来,央行持续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7个工作日共开展58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操作。 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表示,这是由于9月底银行面临跨季考核压力,同时面临国庆节跨节资金需求,对流动性要求较高。在这种背景下,央行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是想熨平资金波动。 此外,记者注意到,9月18日、21日、22日、23日央行同时开展了7天期和14天期逆回购操作,而24日后仅开展14天期逆回购操作。 “24日开展的14天期操作的到期时间为10月8日,如果进行7天期操作,其到期时间为10月1日。二者实际到期日均为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对流动性跨季的帮助效果一致。”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陈健恒表示,央行用14天期操作代替7天期操作,是为了依靠期限相对较长的工具,更好地平抑跨季和跨节的扰动。 今年6月以来,央行明显提升短期流动性投放的频次,尤其是8月、9月。具体而言,今年1月至5月,央行开展逆回购操作的天数分别为7、5、2、0、4天。而6月至9月(截至9月27日),央行开展逆回购操作的天数则分别达到13、12、17、19天。 陈健恒表示,今年8月、9月的操作频次为2018年下半年以来的最高峰。从逆回购操作量来看,8月和9月(截至9月27日)的逆回购操作量分别达到2万亿元和2.28万亿元,创2018年以来的新高。 “9月是一个关键时间窗口,货币政策操作往往较多。”解运亮分析,与往年情况相比,2015年、2018年、2019年虽然央行公开市场投放量较小,但9月前后都有降准行为,降准释放了大量流动性。在这种背景下没必要开展大规模逆回购操作。 “今年的情况更类似2016年,在近期并未降准的情况下,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为银行间市场补充流动性。”解运亮说。
地处长三角洲南翼,东有舟山群岛为天然屏障,北濒杭州湾,西接绍兴的嵊州、新昌、上虞,南临三门湾,并与台州的三门、天台相连,宁波素有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之称,不仅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还是“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 “海定则波宁”,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位居全球第一,集装箱量位居世界前三。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自开埠以来,宁波的工商业一直是一大名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彰显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成为国内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 通达天下,商贸金融。脱胎于此的宁波通商银行更是秉持着这一理念,致力于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打造国内首家商贸金融专业银行。成立8年来,该行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大力拓展行业金融,在汽车、物流、航运等领域开展积极尝试;同时,全面推进中小微业务、个人特色业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宁波通商银行资产规模达10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8%;各项存款达6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6%;各项贷款达45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如今,正处龆年的它迎来新的成长阶段。 9月,宁波通商银行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新一轮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在当前外部经营环境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宁波通商银行将以新的发展规划编制为契机,努力做好国家政策落实与自身高质量发展“两篇文章”,答好政策落实、金融支持、经营目标、合规风控“四份试卷”,以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资产负债结构“双调整”为主要内容,在服务好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和城市居民的同时,着力推进“一区两链”和科创金融特色战略业务发展,努力实现“三三”规划圆满收官和“四三”规划良好开局。有了主动变革的顶层规划驱动,宁波通商银行未来将更加行稳致远。 八年深耕细作专注商贸金融 经历25年的发展,作为扎根地方经济的金融机构,城商行已成为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活力的机构之一。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城商行资产规模达37.28万亿,在银行业中占比15.53%,同比增速达8.53%。 一边是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一边是经营压力的日益凸显。从同业和理财被严格监管到传统存贷业务面临来自互联网金融的“挤出”,再到包商银行打破刚兑、行业信用分层加剧等,城商行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随着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对于城商行而言,一个可持续的路径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不断探路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而这也正是监管层对城商行的期许。 作为首家由外资行重组改制而成的城商行,宁波通商银行从2012年诞生之初就确立了商贸金融专业银行的发展定位,致力于打造特色金融银行,形成汽车金融、物流金融、航运金融、同业金融四大细分市场领域。这一差异化的定位并不难理解。背靠宁波港,物流、商贸的先天优势不言而喻。 另外,股东背景的国际化也让宁波通商银行在开展业务时更得心应手。上市公司宁波舟山港和宁波宁兴集团是国有企业股东,分别持有该行股份20%和7%,宁波舟山港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则为印尼金光集团,其全资子公司亚洲纸管纸箱持股17%。金光集团是著名的华人国际财团,其制浆造纸、金融、房地产、通讯等多元产业,分布全球各国。 围绕这一定位,成立8年来,宁波通商银行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布局,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先是2015年3月,在上海成立了分行级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资金营运中心,科学发展同业金融业务。该中心拥有债券、拆借、外汇、理财等多项业务资格,获约300家银行客户同业授信,同时与各类非银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同样是在2015年,宁波通商银行还开始发展科创金融,响应"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号召,服务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和上海市"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等战略实施。该行秉持专业专营理念,不断强化专营队伍、专业产品支撑,成立科技金融支行,推出"融才通""助创通"专属产品,服务于科研人才和科创企业。 4年之后的2019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宁波通商银行又着眼于支持实体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推进"一区两链"业务——园区金融及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努力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提供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努力实现特色发展新跨越。而这不仅是对当下资产配置的精准把控,也是对未来特色化发展道路的新探索,还是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纵观成立后的8载春秋,宁波通商银行已在多个细分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打造了汽车、物流、航运三大行业特色金融模式。其中汽车金融覆盖汽车产业全链条,物流金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物流最佳金融服务机构"称号,航运金融致力于服务宁波海洋经济发展。 数据会说话,截至2020年6月末,该行资产规模已突破千亿元,达10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8%;实现净利润4.57亿元,同比增幅为8.8%;6月末不良贷款率为0.99%,比上年末下降了0.1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85%,比上年末上升了25个百分点。社会贡献度持续提升,2019年度纳税总额位居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强。 多措并举支持中小微彰显通商担当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成长意味着更多的担当,尤其是城商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过程中,更是发挥着“毛细血管”的作用。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面临着生存压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成为当务之急。 从实际出发,宁波通商银行将支持中小微企业放在首位,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疫情防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员工和客户安全;一手抓金融服务,保证银行业务不间断,积极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有序复工的政策要求。 为了能“精准滴灌”,防疫期间,宁波通商银行在全行开展了小微业务调研,按照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倒推内部革新举措,出台综合施策体系,形成“1+7”的专项措施,并推出“增贷、减息、免费、延期、优先、快办”等特色服务,主动对接融资需求,精准帮扶中小微企业。 数据显示,上半年,宁波通商银行支持企业授信164.8亿元、2687户;实际放贷50.7亿元、2461户;总营部门和上海分行小微业务单笔审批时长分别缩短55.3%和38.2%,单笔小微业务放款时长分别缩短28.5%和32.6%。 具体而言,在增加信贷投放方面,宁波通商银行上半年实现中小微信贷投放55.9亿元,较去年同期逆势增长12个百分点;另外,为了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该行还加强了政策工具应用,通过再贷款、转贷款等政策,增强资金供给能力,其中新增央行支小再贷款2.7亿元、新增国开行转贷款5.635亿元,对接进出口银行转贷款10亿元。 在减免息费方面,该行重点针对抗疫贡献突出、民生公共服务企业,给予低利率支持,上半年实现免息或利率优惠贷款总额4.8亿元,客户515户。其中宁波地区小微贷款减免息政策,已落实客户509户,涉及贷款金额3亿元。 另外,在延期还贷方面,该行推出了四种方式,分别是:延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延尽延;贷款展期,延期最长可达90天;变更还款方式,从等额本息转变为按月付息、一次还本;延长授信批复启用有效期限。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提供到期贷款延期支持5177户、金额14.19亿元。 还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监管要求,该行对于还款困难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上半年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139笔、金额1.42亿元。 同时,为响应“零接触式”服务,宁波通商银行优化了信贷业务流程,积极推广线上作业,如线上传递信贷资料、贷款合同电子签约、线上远程面签、实行影像放款等,便利企业申请贷款。 一系列举措之下,宁波通商银行将“金融活水”引入到了中小微企业中,在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中履行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科技兴行创新提出332N架构策略 不止是支持中小微企业,近年来,宁波通商银行也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业内的共识是,金融科技已成为银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在对金融科技的应用上,该行在努力争先。 2015年,银行系首家金融科技子公司成立,也正是在当年,宁波通商银行着手布局科技金融。2016年,该行与招银云创合作,构建异地灾备私有云平台,并实现了部分交易类系统“本地-云端”双活,提高了信息系统风险抵御能力,此为浙江地区银行业内首个采用云技术实现重要信息系统上云的案例。 多年来,宁波通商银行借助政策优势、区域优势和科技创新机遇,着重支持科创金融发展,整合内外资源,为长三角科创企业打造“蓄水池”。目前,该行在云计算、大数据、生物识别等领域均开启了金融科技应用尝试;并成立3家科技金融专营团队,包括总营科技金融部、上海分行科技金融部和科创金融专营定位的宁波江北支行。 另外,今年宁波通商银行出台了科创金融发展意见等专项政策,推出“融才通”“助创通”等专门产品,成功落地宁波首笔“微担通”业务,实现投贷联动突破。截至6月末,科创类授信客户135户,增长43户;科创贷款余额5.19亿元,较年初增长1.6亿元;其中投贷联动贷款5000万元。 该行行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20年是该行“三三”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回归本源,深化转型,特色经营,科技兴行”的全行战略指导下继续深耕细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最终实现“科技兴行”。 在此背景下,今年宁波通商银行还创新提出了332N科技架构建设,即形成包括前台开放银行、中台操作工厂、后台管理驾驶舱三大板块,以大数据、大运营、大风险为三大支撑,实行数据标准与技术标准两个统一,通过N项应用工具灵活使用,以构建开放、灵活、敏捷、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科技体系。 比如,在大数据方面,构建完善、高效的数据管理与分析体系,持续推动业务运营能力与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在大运营方面,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践行流程银行理念,构建清晰高效、覆盖线上线下、产品服务多样的一体化运营体系;在大风险方面,构建开放、灵活、敏捷、覆盖千种后台的全流程,深度融合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 有了“332N”科技架构作为抓手,该行数字化转型将加速推进。通过构建开放、安全、灵活、敏捷、高效、稳定的信息科技体系,深度融合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该行的客户服务体验将实现升级,从而进一步支撑业务的快速发展。该行行长曾提到,在银行数字化转型中,关键之一就在于通过改造传统银行的信息系统,打造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的平台化架构体系。 践行精细化管理夯实转型基础 “要使车子走得快,就得给轮子勤上油。”一家机构的发展离不开精细化管理,尤其是对于中小行而言,变革管理体制机制就相当于重新装上了一台发动机,通过科学管理方式实现短期的财务目标和长期的发展目标。 所谓精细化管理,涵盖从战略、分析到应用的顶层设计,包含资产负债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经济资本计量、客户关系定价、多维度盈利性分析、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的管理策略。 一直以来,宁波通商银行深耕精细化管理,致力培育银行服务的“工匠精神”。 其中,较为创新的就是队伍建设。据悉,该行实施中层管理干部轮退转岗机制,推动管理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转型;而且在人才考核上,以对银行贡献大小为评价标准,强化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六能”机制按季考核。 在优化组织架构方面,则根据业务需要,在总行公司部下组建供应链金融部,在分行级单位组建对口部门,做好系统、流程、资源以及服务的倾斜和配合,打通上下衔接,畅通运作,提高效率。 另外,宁波通商银行也发力强化过程管理,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如强化预算目标执行的过程管理,提升预算执行管理能力;将贷款资源分配、财务资源分配与结构优化进度、优质负债拓展情况动态结合,把资源管控与预算执行情况有机融合;不断加强季度考核力度,紧盯全年任务目标,有效推进落实。 同时,推进流程优化,致力减少“脚底”成本,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信贷和运营流程优化,改进征信授权、授信审批等环节,提升便利性和服务质效。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该行优化账户等各项运营流程30个;全行49类业务项目中,实现“跑一次”项目41个。 除此,对于银行业近年来普遍面临的资本补充难题,宁波通商银行也在积极加强资本管理,在总行层面成立了资本精细化管理工作小组,推进资本精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申报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永续债,及时补充一级资本,以支持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截至6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2.77%,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72%。 以“双调整”为浆顺风远航 在前期快速增长之下,当前宁波通商银行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转型发展道路,这也与银行业整体转型相符。随着去杠杆、监管政策逐步加码、防范金融风险力度加大,银行业正转向高质量发展。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据悉,宁波通商银行提出了实施资产负债结构“双调整”,并以中小企业为主攻方向,以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为转型目标,积极拓展地域特点、行业特色的金融业务,努力打造新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一方面,立足当地,坚持“六稳”“六保”,努力完成政策任务,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发挥好总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作用。由各级领导亲自“挂帅”,加强组织推动,确保态度端正、程序到位、动作规范;做到确保重点、统筹兼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完成 另一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快结构调整。资产业务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以“一区两链”和科创金融为重点,全力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尤其抓好中小贷款放量、消费贷款回升;负债业务则深入贯彻存款立行理念,切实优化存款结构,降低存款集中度和成本,提升存款稳定性。 其中,该行行领导强调称,“一区两链”业务是该行未来几年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业务核心是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实现对风险特征相似的客户群进行统一模式的金融服务。而要做好“一区两链”业务,势必需要金融科技的有效支撑,在信息来源、风控体系等关键环节,依托金融科技技术,提升业务产品竞争能力,构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全流程动态风险管理及线上化作业的综合金融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由此,未来宁波通商银行还将继续坚持科技兴行战略,增强转型引领。落地到实施中,将以“332N”科技架构落地为抓手,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以供应链系统建设为突破口,持续推动银行管理体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风控体系的全面梳理和构建,逐步实现由科技支撑转向科技引领;继续推进智能风控建设,加大外部数据应用,充分发挥决策作用。 另在风控管理上,宁波通商银行将坚持以风险审慎为原则,增强发展保障。深化“全员风险管理”理念,夯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做好风险滚动排查,抓早抓实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员工行为和案防管理,强化电信诈骗防范和银行账户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升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科技风险等应急处置能力等。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27日消息,2020年9月25-26日,装备工业一司赴上海市、浙江杭州,调研上海逸思、上海微创、上海联影、杭州贝丰、杭州科百特等单位,了解医疗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研讨。
2020年中秋节、“十一”国庆节重叠,加上我国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群众假期出行需求集中释放,预计国内将迎来旅游、探亲为主的道路交通出行高峰,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重点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上升,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 公安部交管局指导发布2020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畅行指南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中秋、国庆长假出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历年及近期交通大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发布了《2020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畅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安全提示和出行指引。 《指南》显示,受高速免费通行以及集中出行影响,预计9月30日和10月1日将出现出程高峰,10月5日至8日返程较为分散,整体拥堵程度低于出程,部分路段易出现拥堵、缓行现象。 易拥堵时段方面,受通勤晚高峰和提前出行影响,预计9月30日14时至23时全国高速将出现持续性拥堵,10月1日将出现拥堵高峰,其中上午9时至12时是出行高峰时段,峰值出现在10时至11时。 指南还对长假期间全国十大热门高速路段进行了预测,十个路段主要位于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其中G2京沪高速(无锡段)、G4京港澳高速(广州段、东莞段)车流量将明显高于日常水平。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 受“湖北省所有A级景区对全国人民免费开放”政策影响,预计湖北省内武汉、孝感、随州、十堰等城市周边主要高速将出现大交通流,其中G50沪渝高速(黄梅互通—黄梅服务区)、G70福银高速(岳家冲—清水河大桥)、G42沪蓉高速(汉北河2号大桥—汉长线)部分路段易发生拥堵或缓行。建议以湖北为目的地或途经湖北的驾驶人留意相关出行信息,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平安团圆是给家人和自己最好的礼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群众,节日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出行前关注有关部门和地图导航软件发布的路况信息、安全提示及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并熟悉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确保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节日出行指南发布 总台央视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交通指挥中心获悉,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协作组推出的《2020年国庆中秋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出行指南》,涵盖了节日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出行热点信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探索建立高速公路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小客车通行·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国庆节期间(含中秋节)从2020年10月1日00:00—10月8日24:00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施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天气·概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长三角区域天气变化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假期前期(9月30日—10月2日),受地面弱高压控制,以多云天气为主,早晨前后江苏东部和北部地区有雾; 假期中期(10月3日—5日),受低涡切变线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安徽南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北部等地有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 假期后期(10月6日—8日),为多云天气。 请出行前查询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现路线,错时避让气候条件不佳的出行目的地;出行过程中遇低能见度及降水天气时,请打开车灯、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运行预判 (一)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节日期间概况 预计国庆节期间(8天)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车流规模达7771万辆次,日均流量971万辆次,同比2019年(937万辆次)上升3.7个百分点。 出行高峰出现在首日10:00—12:00,各省市出城方向将迎来车流高峰;其次为假期最后两天15:00—18:00,主要为入城方向的返程车流高峰。 (二)流量空间分布 疫情防控已进入新常态,在国庆节期间各热门景点将迎来人流、车流的增长,届时景区周边道路及关联收费站将在高峰时段出现方向性车流缓行甚至拥堵的情况。 请前往热门景区前,关注景区内人流量动态信息及景区公告等,错峰出行;并配合景区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检测工作,在封闭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请佩戴口罩,人多避拥挤,并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三)节假日施工路段 国庆节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仍在施工的路段如下图所示,出行途经施工路段时,请注意现场交通标志提示,保障行车安全。 (四)特情信息提示 (五)车辆限行政策 国庆节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主要对两类车辆进行分时段、分区域管制,两类车辆主要为货运车辆(黄牌或中型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 (总台央视记者 盛瑾瑜)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仍待“一竿子插到底”。6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 “鉴于国内常规支付转移制度是保障一般用途、有稳定流向、时效性方面有按部就班的特点,此次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更多强调一种特殊的转移支付机制,最大特点是保障特殊用途,有针对性和及时性,主要针对的是企业部门的弱势群体以及住户部门的弱势群体,是一笔更注重托底的资金,这也是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主要突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苏京春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为缓释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本轮财政扩张力度更大,政策更加积极,直接表现为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专项债扩容“三管齐下”。此次国常会指出,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将为市场主体减负1.6万多亿元,大部分在下半年实现,很多地方也在自主减税降费,这将有力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困难群众之急,但也给市县财力带来很大缺口。 为保证资金直达市县,中央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管理。国常会强调,省级政府要当好“过路财神”,同时不做“甩手掌柜”,在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将自身财力更多下沉基层,弥补基层财力缺口,以确保中央确定的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市县政府要建立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财政部要同步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系统,各级国库要督促做到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确保账实相符,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审计。 6月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也提到,要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机制,推动财税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用好直达资金。 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研究院资深经济学家周景彤指出,在使用“特殊转移支付”时,首先需提高政策效率、尽快产生效果,必须建立特殊机制、特殊安排,解决个人和企业的燃眉之急;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财政资金到达基层之后,思考如何实现“精准滴灌”,实现“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政策落地后,如何保证这些资金真正惠及企业和百姓,避免空转?对此,苏京春进一步指出,在政策落地过程中,资金使用效果与群体范畴精准锁定、避免设租寻租、均等化保障水平、科学化保障路径等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还关系到就业、市场经济活力以及可持续发展,应当在资金落到实处保障其活下来的同时,积极加入关系其中长期发展的措施考虑。 苏京春建议,在完善转移支付机制的过程中,可更多考虑发挥信息要素的作用。例如,结合数字化手段,考虑多部门融合联动,快速、便捷、精准到达目标群体手中,进而缓解后疫情阶段相关群体的燃眉之急;此外,还可考虑同步建立问卷系统,实现动态优化,及时解决不同群体可能遇到的细节问题。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27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二是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三是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四是顺应代码编码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