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全面整顿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严禁资金违规挪用进入楼市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崛起,是每个银行个人零售业务中核心的部分之一。然而,在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经营效益的同时,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却成了违规多发之地。监管近期着手整顿。 据《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浙江监管层不仅重申严禁资金违规挪用进入包括楼市、股市金市等交易市场,购买理财、信托以及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还要求银行建立灰名单制度,对在他行已有3家及以上消费信贷的需审慎介入,并加强了对违法违规现象的处置力度。 “近年来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早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薛洪言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通知》虽说是贯彻全国针对消费贷款政策的一种贯彻,但透露出强化监管的信号。 不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则认为,浙江地区有其地域特殊性,消费金融巨头的花呗、借呗均在该地区,而从这份《通知》上看,浙江地区此次透露出较为严格的监管,这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或许并不适合。至于其他地区是否跟进,仍有待观察。 重点一:楼市、P2P成挪用监控重点 在财联社记者获得的相关《通知》中显示,监管并非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行了“一刀切”。而是在满足真实合理的消费需求之下,打击个人消费信贷的违规行为。 这份《通知》指出,各银行机构要合理把握促进消费信贷适度增长和防止居民过度加杠杆的关系,满足居民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信息通信、旅游娱乐等领域用途真实、需求合理、有消费场景的个人消费资金需求。 而对于资金禁用的领域,《通知》也明确指出,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资金;严禁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严禁贷款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他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实际上,自去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针对个人消费类信贷资金的挪用进行整顿,全国银保监系统就个人消费类信贷资金被挪用屡开罚单,尤其这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现象十分普遍。 “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股市,放大居民部门杠杆,影响房地产调控效果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应坚决堵住各种漏洞。”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应将消费贷款发放时限控制在5年以下,并要求客户提供用途证明。对30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执行“受托支付”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减少被挪用的风险。 与此同时,董希淼认为,关注消费贷款进入楼市、股市不能只盯着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大型科技公司、网贷平台对资金流向没有监控,进入楼市、股市的比例可能更高。要加大对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清理和整顿,对其提供的借贷业务,在借贷用途、资金流向等方面加强监测。 此外,在这份《通知》中,浙江银保监局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强化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要建立贷款资金用途监测拦截机制,转入本行同名三方存款账户等特定禁止性账户要实现自动拦截,对含有地产、置业、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敏感流向实行自动监测预警,借款人继续转账的须逐户排查,确认违规用款的须提前收回贷款。 重点二:互联网金融助贷模式或遭严管 《通知》指出要严守业务合规底线,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和实质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个人消费贷款;不得将授信审查、风控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接受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其提供资金放贷,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及变相增信。 这或意味着当下互联网金融转型为助贷模式或遭严管。当下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客便是其最重要的生意。 “当前不少助贷公司实际上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有变相增信或托底的承诺。”一位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虽然此前就有类似的监管要求,但不少中小银行为了获客同时不想承担风险,与希望持续业务但又亟需转型的平台进行合作,风控则成了第三方机构的分内之事。 资深互联网金融观察者毕研广也表示,近年来,个人消费信贷发展活跃,很多银行也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还有一些网络贷款平台。助贷平台也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确实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乱象。 “尤其是涉及到借款人过度消费、过度借贷,很多无资质的平台违规放贷、或者进行高利贷、套路贷。所以,就当下的监管环境来看,消费信贷模式将进一步的收紧,不排除未来出台针对性政策,进行有效约束。”毕研广表示。 重点三:叫停生产经营性信用卡 信用卡是银行当下零售业务的重中之重,但违规现象也时常有之。而在浙江银保监局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银行机构要严格遵循信用卡业务消费定位,不得办理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服务“三农”的信用卡除外),并加快清理整改存量违规业务。 实际上,近年来不少银行曾推出经营性的信用卡,而信用卡也被异化成为一些创业者或小企业主的融资渠道,但这已经偏离了银行信用卡用于消费的本质,增加了银行共债风险。 “防范信用卡债务风险刻不容缓。对商业银行来说,在信用卡业务跑马圈地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董希淼表示,对商业银行来说,在信用卡业务跑马圈地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从源头上减少年轻客户过度透支的可能性。 而对监管部门来说,董希淼认为,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信用卡业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应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优化异常交易监测,防止资金用途异化。对风险高的现金分期等业务,应制定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在居民杠杆率上升较快的情况下,应引导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避免重蹈韩国、我国台湾等地信用卡危机的覆辙。 此外,《通知》还指出,银行应严格预借现金业务管理,合理审慎设置预借现金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同时也要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检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 董希淼认为,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应全面规范银行卡收单市场,特别是要加强商户管理,制定商户端“防假、治假、打假”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信用卡套现现象。对持卡人违规套现行为,也应及时采取降额、停卡等措施加以防控。 重点四:银行将对借款人将设置“灰名单” 在此次浙江的《通知》中,还要求银行对借款人进行分类,加强对借款人的管理。 《通知》指出,各银行要按照“金额越大、管控越严”的原则建立差异化贷后用途管控机制:累计用款超过5万元的,要在账户分析、人工排查等方面提高跟踪强度;累计用款超过30万元的要严格收集消费用途凭证;累计用款超过100万元的原则上要实地核验消费用途。 而对于在他行已有3家及以上消费信贷授信(用信)的须审慎介入,确有真实、合理消费需求的须实行更严格的用途审审核、支付管理和资金跟踪措施。同时,银行要建立违规用款“灰名单”制度,对于自查和内外部检查发现违规用款借款人要纳入名单管理,限期退出且后续消费信贷业务审慎准入。 实际上,无论对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平台而言,对信贷资金流向、用途的监控都是老大难问题:合规与成本较高、流向难以逐笔掌控。而其原因之一就是借款人违规造假的处罚成本较低。 董希淼认为,监管应修改相关制度办法,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货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等领域。同时,对金额较小(如3万元及以下)的消费信贷,在借款用途、资金流向等方面实行豁免,或采取简化措施,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消费金融对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久前,监管层官宣即将把网贷失信人计入央行征信体系。 毕研广则认为,这一系列的政策和监管释放出的信息表达了一个动向,即个人小额信贷、尤其是非金融机构或者是类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也将纳入征信中。 “有些借款人,在借款的过程中,过度借贷,借信用卡、借网贷,或者借网贷还信用卡,形成了借新还旧的循环贷。”毕研广认为,收紧信用卡、网贷纳入征信、个人消费信贷逐渐收紧,为的就是把底层的征信基础建立扎实,让失信人无处可躲藏,也是征信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重点五:监管处罚力度将进一步趋严 《通知》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合规跟踪监督,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及自查后新增问题严格执行“双罚”,对弱化用途管控导致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的要顶格处罚。对于合规意识淡薄、员工行为约束不力等管理因素导致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重点追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对屡查屡犯及单家机构、网点违法行为较为普遍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开办相关业务等审慎监管措施。 “在此前,极少有银行因个人信贷业务违规遭到定格处罚。”董希淼表示,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也应注意创新与处罚之间度的把握,要鼓励创新并且要满足百姓真实的需求,鼓励可以拉动消费的信贷需求。 薛洪言认为,目前从总体来看,浙江的这份《通知》并未超出此前监管对于消费信贷类业务的监管强度,但仍然释放出未来监管仍将持续趋严的信号。未来是否能够切实落地,仍需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虽然看似严监管,但浙江对于消费信贷业务并未进行“一刀切”。在《通知》中,浙江银保监局表示,相关机构应围绕回归消费本源重塑业务规范,聚焦屡查屡犯违规行为,深入排查个人消费贷款领域制度及执行情况,正视问题实质与违规根源,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得以收回贷款简单代替整改,对存量违规较多的应通过暂停新增等方式先行完成整改。 记者就上述文件内容致电浙江银保监局,但截至发稿,银保监局并未给予明确回复。
农银汇理基金张峰:从产业趋势中寻找阿尔法 基金经理 张峰 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内,张峰实现了自己的“小目标”,他管理的基金长短期业绩与同类基金相比更有明显超额收益。 Wind数据显示,农银行业领先、农银策略精选、农银国企改革三只基金在其任职期间的年化回报分别为17.45%、11.97%、13.25%,均排在同类基金前1/10。 从产业趋势中寻找阿尔法 谈及方法论,张峰表示自己是“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历史业绩显示,其组合超额收益主要来自行业配置,基于中长期产业逻辑选择优质龙头企业的逻辑贯穿始终。 秉持这个理念,张峰通过宏观经济判断,分析产业逻辑确立行业选择,然后在产业趋势主导下选择中期投资机会,再通过对行业内主流个股业绩的跟踪验证来判断、确认产业趋势。 “在自上而下选择行业之后,再进行自下而上的调研分析以达到‘交叉验证’的效果。”他说,在确定行业趋势性机会后,他会选择其中的龙头企业。 今年5月之后,张峰对组合进行结构调整,适度减持了次新股,增配了部分业绩表现优异的核心龙头白马股,使得组合配置更加均衡。 在经过调整之后,组合开始取得较为明显的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 在张峰看来,基金经理如果每年都稳定地获取超额收益,哪怕单年的超额收益不那么突出,长期累计收益会非常可观,并且时间越长业绩越突出。 万得数据显示,自上任基金经理以来,他所管理的农银策略精选等基金业绩每年均位居行业前1/4。 注重科学的投资管理方法 “投资管理是比投资更重要也更难的事情。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只有投资团队做好了投资管理,才能给基金经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发挥基金经理个人能力,实现为持有人持续创造价值的理念。”张峰说。 在他看来,基金经理面对的是充满极度不确定的资本市场,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各有不同。 通过投资管理的改进消除基金经理工作中的不确定性,针对不同基金经理逐步形成不同的投资风格,加强公司整体的投资管理流程规范、提升合规和风控管理能力,这些基础架构才是一家公募基金获得长期稳定业绩的核心要素。 今年5月,作为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在公司管理层的支持下,张峰对投研体系进行了梳理与完善,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在投资理念上强调研究的重要性,强调基于中长期产业趋势的投资,同时,积极鼓励基金经理形成不同的投资风格。 “但我们不会干预基金经理的投资,会给基金经理以充分的自由。”他说。 A股后市值得乐观 张峰表示,非常看好未来A股市场,当前市场点位较低,这意味着安全边际很强。 他分析,目前经济基本面整体下行速度趋缓,经济下行风险整体可控,且四季度经济有阶段性触底的可能。 在市场整体流动性较为宽松、新的产业趋势逐步形成的背景下,市场整体有望呈现上涨格局。 在投资标的选择上,他表示更看好新产业趋势带动下的成长股未来的发展空间。从行业来看,他高度关注5G、光伏等行业的发展情况。 他分析,当前,国内的5G行业技术领先、需求明确,未来发展趋势值得期待,在这一行业内有望涌现一批能够持续保持业绩增长的公司。 光伏行业处于行业变革的拐点上,有望摆脱对行业补贴的依赖,成为真正具有广阔市场需求的行业。 张峰看好目前国内核心资产的价值。他认为,市场中的一些核心龙头白马股,受益于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优化,相关企业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仍较为强劲,且中长期发展前景较为明确。 虽然现在这些公司关注度和绝对股价都相对较高,但核心资产的总体估值水平仍然在合理区间范围内。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号 )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汤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汤于是持有上市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002374.SZ)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汤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分14笔,累计卖出“丽鹏股份”4645万股,占“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29%。汤于在2019年1月4日卖出290万股的过程中,累计卖出比例达到“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卖出“丽鹏股份”,违反法律规定的交易金额为719.83万元。 当事人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丽鹏股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鉴于汤于在违法卖出“丽鹏股份”的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责令汤于改正,对汤于给予警告;对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汤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当事人汤于曾于2015年1月8日至2016年11月27日任丽鹏股份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任丽鹏股份第四届副董事长、董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当事人汤于持有丽鹏股份6149.65万股,持股比例7.01%,为第三大股东。此外,当事人汤于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丽鹏股份第二大股东,2017年9月30日时其持有丽鹏股份1.08亿股,持股比例12.3%,在2017年12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9549.65万股,持股比例10.88%,在2018年3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9229.65万股,持股比例10.52%,在2018年6月30日时持有丽鹏股份7689.65万股,持股比例8.76%,在2018年12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7162.24万股,持股比例8.16%,然后2019年3月31日数据显示,当事人汤于持有的丽鹏股份减至6149.65万股,持股比例7.01%。 《证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号) 〔2019〕8号 当事人:汤于,男,1968年3月出生,住址:重庆市渝中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汤于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交易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汤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汤于是持有上市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汤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分14笔,累计卖出“丽鹏股份”46,450,000股,占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2939%。汤于在2019年1月4日卖出2,900,000股的过程中,累计卖出比例达到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卖出“丽鹏股份”,违反法律规定的交易金额为7,198,255.35元。 以上事实,有证券交易记录、丽鹏股份公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丽鹏股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以及《证券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鉴于汤于在违法卖出“丽鹏股份”的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汤于改正,对汤于给予警告;对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汤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及山东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没“降息”,央行缩量续作“麻辣粉” MLF利率已是央行下一步货币政策走向的“窗口”。 新京报讯(记者 程维妙 陈鹏)9月17日,据央行公告,当日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2000亿元,利率3.3%,与此前持平,不开展逆回购操作。 此前市场上对于MLF利率是否会调降有一定分歧。海通证券认为,8月融资数据总量稳定,企业信贷结构改善,再考虑到避免重新刺激地产,以及猪价大涨推升未来通胀上行压力,4季度CPI或突破3%的政策目标,因而短期内MLF降息的概率不大。 不过也有很多机构和业内人士倾向于“降息”,即下调MLF利率。中财期货表示,降准之后,中国央行9月仍然大概率会跟随美联储小幅降息。9月美联储大概率降息25基点,小概率降50基点。预计中国央行将调低MLF利率10基点以内,从而带动LPR利率下行。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不能只靠降准等数量型工具或者完善LPR机制,降低政策利率不仅有空间,而且非常紧迫和必要。 还有声音认为,央行或会待美联储降息落地后再操作。北京时间本周四(9月19日)凌晨,美联储将公布9月议息决议,大概率会再次降息25个基点。 光大证券研究所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认为,9月降息的技术操作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9月17日采取缩量续作MLF方式,并辅之以暂停公开市场操作,则对短期流动性冲击不大,这种方式下9月20日LPR报价将一次性出现明显下降,预计可以达到与MLF降幅等幅度,在10-20BP;另一种是9月17日MLF到期暂不调整,待美联储调整后再行操作,这种情况下预计9月20日LPR定价将下调5-10BP,11月再下降5-10BP,属于阶梯型下降。为短期内快速明显降低实际利率水平,该机构倾向于第一种方案。 业内的共识是,MLF利率已是央行下一步货币政策走向的“窗口”。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行9月6日宣布降准后,9月9日1765亿元MLF到期当日,央行没有选择续作,而是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相比于2018年以来的历次降准后的利率走势,本次超预期降准政策后市场反应平淡,主要原因在于对后续政策的担忧。一方面,全面降准后降息概率是否下降?另一方面,若降准后MLF都不续作,降准的实际宽松效果可能有限。 明明分析称,MLF肩负着利率定价的功能,如果降准“挤出”MLF操作,那么利率市场化将很难推进。同时,降准导致的央行被动缩表仍然难以推动银行扩表,要驱动银行扩表还需要其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配合。
全球风电企业洗牌进行时:西门子歌美飒将收购Senvion大部分业务 Senvion的拳头产品6.X M风机。 图源:windmesse.de 全球风电行业的整合浪潮仍在继续。 9月16日,曾经位列全球第九大风机制造商的卢森堡公司Senvion宣布,已经与全球第二大风电厂商西门子歌美飒签订了一份“独家但暂无法律效力”的协议。 根据协议,西门子歌美飒将收购Senvion盈利能力相对最佳的风机服务业务和陆上风机业务。具体的收购细节将在9月底之前全部敲定。 今年4月9日,现金流已经枯竭的Senvion向运营总部所在的德国汉堡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根据德国法律,Senvion的破产清算程序已于7月1日正式开启。 在不来梅、汉堡等多个德国联邦州政府的背书下,Senvion获得了为期两个月的贷款还款宽限期。其目的除了避免出现大规模裁员潮外,还旨在让Senvion获取足够时间为自己找到合适的买家。 在Senvion和其委托的罗斯柴尔德银行看来,Senvion算得上优良资产:其拥有涵盖功率从2 MW-6 MW的完善产品线,以及堆积如山的订单簿。在业内部分人士看来,Senvion走到破产末路,仅是因为过于关注欧洲本土市场而导致了海外市场失利。 Senvion宣布破产仅一个多月后,市场先后传出西门子歌美飒和日本东芝即将整体收购Senvion的消息。 对于西门子歌美飒而言,收购Senvion将成为其超越丹麦维斯塔斯问鼎全球第一风电企业的关键之举。2007-2015年,Senvion曾隶属于印度风机制造商苏司兰(Suzlon),其在印度的渠道优势也是西门子歌美飒所看重的。 自2003年起,日本东芝集团旗下的东芝能源系统公司(Toshiba ESS)就和Senvion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去十几年以来,两家企业共同在日本本土和沿海建设了17个风电场项目。 除了东芝和西门子歌美飒,市场消息称,Senvion也引起了美国私募基金公司黑石(Blackstone)的兴趣。 印度市场依然是Senvion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图源:Senvion 事实证明,一切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直到8月28日,Senvion仍未与任何一名潜在的买家达成一致,最终只能宣布放弃整体出售计划,将公司肢解后再进行出售。 因为已等不起。今年上半年,Senvion的新增装机容量创下公司历史新高,但已发不出8月的员工工资。 “今天的这份协议标志着,我们即将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和部分员工找到了安全港。在艰难的环境下,这是个好消息。”Senvion董事会主席兰诺(Yves Rannou)或许感到了如释重负。 但西门子歌美飒仅解决了Senvion在德国的500名员工就业问题,其在德国共有1800名员工。Senvion海上风电等其他业务将何去何从,目前仍不得而知。 根据德国工会组织IG metall的估算,Senvion三分之二的员工最终或只能去领取失业救济。 Senvion并不是近年来第一个倒下的风机制造商。过去数年来,全球风机制造商的名单一直在变短。 自从欧债危机大规模爆发后,欧洲各国政府对于风电项目的补贴均出现大规模萎缩。特别在欧洲风电第一强国、世界风电第三大国的德国,于2016年开始执行的《新能源法案》(EEG),将原先一刀切的统一电价补贴政策改为了竞价补贴模式。 在惨烈的价格战中,欧洲风机制造商开启了抱团取暖、兼并融合之路。2015年,通用电气的风电业务与法国阿尔斯通风电业务合并;2016年,德国风机制造商Nordex吃下西班牙的Acciona;2017年,西门子风电业务和西班牙歌美飒进行了大合并;在经历了2018年短短一年的平静期后,今年年初,又传出了印度风机制造商苏司兰和丹麦维斯塔斯即将联姻的“绯闻”。 步入2019年,德国风电市场更是加速俯冲。上半年,全德范围内的新增装机容量仅为287MW,比去年同期下跌82%。 Senvion并不会是风机制造商死亡名单的最后一个。
AI视觉识别:梦想被280亿估值照进现实 9月初,朋友圈被Zao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占领。 一条条顶着自己头像和明星尬戏的视频,其背后的驱动技术是一项AI视觉技术:DeepFake。 Zao并非第一款因为AI视觉而火爆的APP,在Zao之前,FaceApp就已经爆红过,它能根据头像生成跨时间、跨性别的照片,且效果清晰,几可乱真。 与此同时,8月26日晚间,AI视觉企业旷视科技(D轮估值280亿)正式向港交所提交IPO招股说明书,开启了AI视觉独角兽冲向资本市场的新篇章。 安防,竞争并非来自内部 人类对虚拟现实的想象由来已久。 1973年,哲学家希拉里·普特南提出“缸中之脑”实验:假设一个狂人科学家将大脑从人体取出,放入一个装有营养液的缸里维持着生理活性,超级计算机通过神经末梢向大脑传递和原来一样的神经电信号,并对大脑发出的信号给予和平时一样的反馈,此大脑能否意识到自己活在虚幻之中? 如果说这个问题还离我们比较远的话,以人脸识别、虚拟成像为代表的AI视觉技术却已经很成熟。 2015年以来,国家持续出台利好政策,推动了AI视觉技术在金融、安防、医疗、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轨道交通、政府治理及交通等行业的应用,资本扎堆布局。这其中,依图科技、商汤科技、旷视科技、云从科技四家是代表性的企业,又被称为“AI视觉四小龙”。 目前AI视觉公认成熟的商业场景有三个:安防、金融和手机,这其中安防是传统的主战场,涉及万亿级别产业蛋糕,且靠近政府、银行等企业客户。 说得安防者得天下并不过分。 2014年,当时一家叫格灵深瞳的公司被投资人徐小平赞赏,原因是其研发出能够识别危险手势的智能设备,安装在ATM机旁,一旦发现危险就可以自动报警。新技术加上传统巨量市场,再伴随政府机构和银行客户安全的硬需求,看起来是一份可以快速商业化的巨大收入。 不过,这个产品最终没能规模化,因为格灵深瞳的产品是做智能摄像机,带3D景深,类似于AR、VR技术,但技术成熟度不够,并没到适合商用的阶段。一批AI视觉企业捕捉到了这个商机,用人脸识别实现相同的功能,而图像识别技术的成熟度是足够的。 即便如此,以算法见长的AI视觉公司要切入安防依然举步维艰,智能安防摄像头要依托于整套安防体系内才能发挥作用,但行业内已经有传统安防设备巨头,控制着大多数市场和供应商。 早先,这些安防传统巨头选择和AI视觉企业合作,按照所卖摄像机台数支付技术授权费。但后来,这些巨头决定转变模式,自己搞算法,独立开发图像识别技术。 他们迅速成立了自己的人工智能研发团队,为弥补智能算法上的人才短板,充实自身实力,同时给竞争对手釜底抽薪,甚至找猎头专门挖AI视觉企业的核心人员。 面对安防这个绝大的蛋糕,四小龙们已经不能再单单满足做背后的技术提供者了,如果想在这个领域长期扎根下去,无论正面硬刚传统安防企业的竞争,还是谋求建立更加稳固的合作关系,是短期内必须要做出的选择。 手机,等待打破固有格局者 众所周知,AI始终是创业的热门领域,但最后一环的商业化也一直是个难题,直到AI识别和手机产业相结合后,原有的天花板一下子被打开了,除了传统的安防、金融场景,AI视觉又多出一个可变现的应用。 目前世界上60%的摄像头被用在手机上,像苹果公司在AI识别上的专利收购和研发成本,已经达到近10亿美元,有分析称这个市场的收益未来不会少于金融领域。 旷视科技之前在做金融业务时,在FaceID和云上Face ID等实际应用场景上积累了很多经验和知识,于是很顺利地迁移到了手机上的人脸识别上。 二者之间又有细节上的不同,金融领域的刷脸应用,需要按银行要求摆动头、眨眼睛,但在手机端,用户不需要做这么多动作,绝大多数是正面识别;同时,手机对用户的体验要求非常高,如苹果手机人脸识别的误失率要求为百万分之一,这是AI视觉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再比如在金融应用上,人脸算法做到三、四百毫秒的延迟就很不错了,但手机的要求是延迟时间在100毫秒以内。 实际上,目前国产手机的人脸解锁功能,与最先进感知技术依然有差距,是一种折衷方案。当前国产手机主要还是用可见光和红外光感知人脸面部特征,可以理解为2D技术,这种方案不能达到区分活动的人脸与打印出来的照片的区别,因此不能应用于安全需求高的支付领域。 因此,竞争焦点在于谁能实现用户体验最优的3D结构光或者TOF测距技术。3D结构光,可以感知到人脸面部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再仅仅是二维平面图,这是目前四小龙们每天着力突破的难点。 目前的竞争格局,是不同厂商获得不同区域、品牌的人脸解锁业务,手机厂商也希望通过这种技术提供商的分摊,避免过度集中的风险,提高谈判筹码。未来随着某家企业掌握了3D结构光等升级技术,并获得技术积淀后的优势,不排除打破现有的格局,独占整个智能手机人脸识别市场。 求变,技术唯一,商用无限 在安防、手机领域之外,四小龙们也没有放松拓展其他领域商业化落地的机会。 在人脸识别上,由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母基金投资的依图科技多次在世界顶级人脸识别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其人像识别比对系统可在0.5秒级内完成单张人像查询,并检索亿级数据库后返回精准结果,超越了人眼识别平均水平,在青奥会、珠海航展、G20峰会等活动上实际应用。 此外,其车辆识别系统能通过对车辆品牌、型号等精准识别,实现品牌识别、假套牌库分析、基于视觉特征的“以图搜车”,已经在多个省公安厅应用,并获公安部科学技术进步奖。 甚至在2018年12月,依图科技发布了一个“听写大赛”微信小程序,内嵌各语音识别引擎,由网友自行对比识别率。最终在所有场景下的语音识别,依图科技都遥遥领先。 值得一提的是,依图科技进军语音识别领域才刚刚一年的时间。 2019年5月9日,依图科技在上海召开发布会,宣布推出其首款视觉推理AI芯片产品QuestCore(求索),以及基于该芯片构建的软硬件一体化系列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 依图的产品距离民生是非常近的,现在去出入境管理中心办手续的时候,会发现使用的人脸识别设备和指纹采集设备就是依图科技的产品。 再比如:商汤科技。这是中国第一个可考朝代——商朝的开国帝王,也体现了商汤科技的霸气和野心。 2017年8月底,商汤的技术应用在了苏宁在南京出的全国首家真实投入运营的无人店——苏宁体育 Biu。其产品帮助苏宁探索自助化售货,智能追踪用户在不同货品前的停留时间等。 旷视也在做这类探索,只不过地点选在北京联想桥附近的物美超市,据旷视供应商透露,这类产品配件出货量一年在一两千套,还处于萌牙状态。 旷视也在别的领域攻城拔寨。9月2日下午,旷视的一张路演照片在微博上流出,图片上展示着旷视的人脸识别技术可用于追踪学生的课堂行为,辨别学生的“听讲”、“走神”、“睡觉”等行为。 云从的策略则和依图、商汤、旷视不同,依据中科院背景,云从希望成为国家四个人工智能平台之一。通过国家层面,做成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后,有些事情做起来就会方便很多,比如与公安部、银行成立联合AI实验室。 这种架构益处颇多,既能拿到机构稳定订单,也可以规避数据安全性质疑。在没找到独特优势前,云从想先独辟蹊径,保障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AI大浪拍向岸边以前,各村都在想着各村的高招。 ZAO的疯狂用户裂变,旷世排队IPO,让本已平静的四小龙格局再次起了波澜。 从整个人类社会看,AI视觉扩展了生活空间的维度,也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便捷、舒适和快乐,是目前最具想象力空间的技术之一,在这个领域,诞生出一家乃至几家伟大的公司并不稀奇,280亿估值能否进一步激发这些已经领先一步的创新企业,用成熟的产品把梦想照进现实?最终的AI商业帝国究竟由谁缔造? 一切只有AI能够预知。
重庆银行净利增速位列同行倒数 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升至2.15% | 上市银行盈利榜 重庆银行上半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22亿元,同比增长6.58%,这一增速在50家上市银行中仅位于第38,在26家上市城商行中排名倒数第7 重庆银行(1963.HK)净利润增速在连续两年下降后,今年上半年虽然有所转好,但在上市城商行中依然处于靠后位置。 近期,《投资时报》携手标点财经研究院对50家在A股和港股的上市银行2019年中报数据进行了统计,并制作出《上市银行盈利增速榜》。重庆银行上半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22亿元,同比增长6.58%,和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6个百分点,但这一增速在50家上市银行中仅位于第38,在26家上市城商行中排名倒数第7。 《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重庆银行上半年利息支出同比增长4.2%,其中,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同比大增20.6%。该行称,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7.4%,且平均年化成本率同比上升32个基点。 资产质量方面,上半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34%,较去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排在第35位,处于较低水平。 不过,该行部分行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其中,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为2.15%,较去年末上升0.64个百分点。 活期存款额度和占比下降 客户存贷息差收缩 重庆银行上半年整体息差上升为其业绩增长提供了支撑,不过,其主要的客户存贷款业务息差却呈现收缩态势。 具体来看,该行净利息收益率为1.99%,同比上升0.26个百分点。不过,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年化收益率为6.02%,较2018年上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客户存款平均年化成本率为2.90%,较2018年上半年上升0.32个百分点。 上半年重庆银行利息支出为64.85亿元,同比增2.60亿元,增幅4.2%。其中,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37.79亿元,同比增加6.46亿元,增长20.6%。重庆银行称,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7.4%,且平均年化成本率同比上升32个基点。 重庆银行客户存贷款利息的这种变化,可能与该行今年上半年活期存款额度和占比下降、定期存款额度和占比上升有关。 上半年末,该行企业及个人活期存款余额为698.98亿元,较去年末减少89.91亿元,降幅11.4%;企业及个人定期存款余额为1774亿元,较去年末增加230.14亿元,增幅14.9%。其中,企业活期存款余额为585.19亿元,占客户存款总额的百分比为21.5%,较2018年末下降4.6个百分点;个人活期存款余额为113.78亿元,占客户存款总额的百分比为4.2%,较2018年末下降0.5个百分点。 定期存款方面,企业定期存款余额为947.83亿元,占客户存款总额的百分比为34.8%,较2018年末上升1.3个百分点;个人定期存款余额为826.16亿元,占客户存款总额的百分比为30.4%,较2018年末上升3.7个百分点。 在客户存贷款息差收缩的同时,重庆银行整体息差为什么还能上升?这得益于该行的债券业务。 重庆银行上半年生息资产中,平均年化收益率同比上升的项目只有证券投资。该资产平均余额为1160.02亿元,同比增加20.36亿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5.44%,同比上升0.17个百分点。计息负债中,平均年化成本率同比下降的项目有发行债券,还有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和租赁负债。其中,只有发行债券的额度上升,其平均余额为969.27亿元,同比增加77.86亿元,增长8.73%,平均年化成本率为3.80%,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 非息收益下降 房地产业不良率上升 今年上半年,重庆银行营业收入增长,不过其收入增长的结构还有待优化。 该行当期实现营业收入54.74亿元,同比增加3.54亿元,增幅6.9%。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24.2%,但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交易收益、证券投资净收益等非息收益同比分别下降10.7%、51.6%和28.5%。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07亿元,同比减少0.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下降2.18个百分点至11.10%,主要是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托管业务、支付结算及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的大幅下降所致。净交易收益为1.04亿元,同比减少1.11亿元。净交易收益主要由汇兑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上半年,重庆银行实现证券投资净收益为6.66亿元,同比减少2.66亿元,该项全部来自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资产质量方面,重庆银行上半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34%,较去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不过,公司贷款中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47%、5.25%、2.15%、2.01%,较去年末分别上升0.47个百分点、0.26个百分点、0.64个百分点、1.07个百分点。 此外,重庆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为11.53亿元,同比减少0.24亿元,降幅为2%。不过,其中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减值损失为0.99亿元,同比增190.7%;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减值损失为0.25亿元,同比增1082.1%,而上半年末,该行存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为445.53亿元,较去年末减少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