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看点:①贵州茅台900亿元股权无偿划给贵州国资公司;②今世缘终止收购山东景芝;③辛巴旗下直播间被罚90万元;④瑞幸前三季营收26.9亿元,关闭门店891家。 行业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加强名优白酒价格监管 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茅台等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元旦春节适逢名优白酒销售旺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茅台等名优白酒相关企业价格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 12月中旬全国白酒商品批发价格上涨6.25% 12月23日,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发布12月中旬泸州·中国白酒商品批发价格走势分析。报告期内全国白酒商品批发价格定基总指数为106.25,上涨6.25%。 其中,名酒价格定基指数为107.42,上涨7.42%;地方酒价格定基指数为104.29,上涨4.29%;基酒价格定基指数为106.73,上涨6.73%。 企业头条 贵州茅台900亿元股权无偿划给贵州国资公司,国资公司三季度曾减持套现280亿 贵州茅台12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相关通知要求,茅台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公司502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划转至贵州国资公司。 贵州国资公司为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州金融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贵州省财政厅持有贵州金融控股100%的股份。 按12月23日收盘价1841.65元计算,贵州茅台无偿划转的4%股权总价值约925亿元。 今年三季度,贵州国资公司减持贵州茅台约1675万股,减持股份价值约281亿元。 老白干酒:老白干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河北省财政厅持有 12月25日,老白干酒发布公告,衡水市财政局将其通过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持有的老白干集团国有股权的10%无偿划转给河北省财政厅持有。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老白干集团持有老白干酒25.63%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 而老白干集团为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衡水市财政局则持有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100%股权。 划转完成后,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和河北省财政厅将分别持有老白干集团90%和10%的股份。 古井集团60%股权划转至亳州国资委运营公司 12月23日,安徽古井贡酒发布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古井集团60%股权划转至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古井集团 60%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今世缘终止收购山东景芝:两年筹谋“全国梦”折戟,省内市场占比仍高达九成 今世缘12月24日发布公告,终止专门用于收购景芝酒业股份的2.45亿元产业并购基金。 今世缘表示,基于行业发展、市场估值以及合作方谈判进展、公司战略发展等考虑,其及产业并购基金合伙各方一致决定暂不设立该产业并购基金,公司终止本次投资。 对于收购景芝酒业,今世缘筹谋已有两年之久,从2018年10月发布公告拟收购景芝酒业34%—49%股份,到去年12月“曲线救国”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收购事宜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两年前,今世缘曾对搜狐财经表示,入股景芝酒业是加快全国化步伐的尝试,未来条件具备时,也会考虑通过资本手段实现省外区域突破。 根据2020年上半年报告,今世缘省内市场销售额27亿元,占比仍高达93%。 官方通报辛巴事件处理结果:旗下直播间被罚90万元 12月23日,12月23日,辛巴团队直播“燕窝”事件等来了官方判定。 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拟对销售燕窝直播间开办者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涉案商品销售主体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瑞幸:前三季营收26.9亿元,关闭门店891家 瑞幸官网上,一份由瑞幸咖啡联合临时清算人(下称“JPLs”)向开曼群岛法院提交的报告披露了瑞幸咖啡最新的经营数据。 瑞幸咖啡预计2020年营收规模在38亿元到42亿元之间。 上述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瑞幸咖啡收入26.9亿元,单季收入分别为5.65亿、9.8亿和11.45亿,同比增长18.1%、49.9%和35.8%。 截至2020年11月30日,瑞幸咖啡门店数字从4507家减少至3898家(其中包括894家联营门店),前三个季度瑞幸咖啡关闭的门店数字分别为65家、378家和448家。在瑞幸暴雷后的二、三季度,总关店数达到了826家。 可口可乐全球裁员2200人 可口可乐公司日前宣布,将在全球范围内削减2200个工作岗位,其中1200个位于美国。 海天味业拟投资1亿设立武汉子公司 12月21日下午,海天味业发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宣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湖北武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拟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加加食品终止收购金枪鱼钓100%股权 12月20日晚,加加食品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称,终止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枪鱼钓”)100% 股权。这意味着,加加食品并购再次以失败告终。彼时,对于收购金枪鱼钓,加加食品方面表示,随着国内消费的升级,高端食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巨大。金枪鱼钓属于稀缺行业,且面向高端消费市场,与加加食品布局大食品领域、实现高端定位的初衷都极为吻合。 农夫山泉包装瓶供应商上市获受理 12月22日,农夫山泉、可口可乐、怡宝等知名饮料厂商的包装瓶供应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申请已经获得深交所受理。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快消品企业的加持,万凯新材还获得了包括茅台建信在内的基金支持。 招股说明书显示,万凯新材是一家聚酯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瓶级PET和大有光PET,其中瓶级PET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报告期内基本超过90%。万凯新材称,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农夫山泉、可口可乐、怡宝、娃哈哈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沈志刚为现任董事长,合计控制公司55.61%的股份。 红星美羚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加16.30% 近日,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在证监会和深交所官网进行了更新。 红星美羚预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为33491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220万元,同比增加16.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486万元,同比增加 27.95% 。 市场动态 46度国窖1573经典装调价 12月21日起,46度国窖1573经典装全国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为1199元/瓶,团购建议价为880元/瓶;此外,从12月22日起,46度国窖1573经典装计划内配额价格上调10元/瓶;2021年1月20日起,46度国窖1573经典装计划内配额价格上调20元/瓶。 水晶剑、珍藏剑同步提价 12月20日,市场消息称,剑南春两大主力产品同步提价。其中水晶剑终端零售价提至519元/瓶;珍藏剑终端零售价提至888元/瓶。 42度500ml酒鬼酒调价 12月22日,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42度500ml酒鬼酒调价的通知》,自2021年1月15日起,各经销商、大区42度500ml酒鬼酒战略价上调20元/瓶。 (综合搜狐酒业、糖酒快讯、中华网财经、贝壳财经、酒业家、云酒头条、快消等整理,编辑/wendy)
2020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约谈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此次约谈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和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做好相关金融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将以此为根本遵循,依法依规监管金融市场主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约束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和金融市场秩序。 蚂蚁集团成立以来,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创新作用。作为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蚂蚁集团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将企业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中,必须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此次金融管理部门约谈蚂蚁集团,主要目的是督促指导蚂蚁集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 问:约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金融管理部门根据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指出了蚂蚁集团目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合规要求,存在违规监管套利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同业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等。 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提出了重点业务领域的整改要求: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蚂蚁集团要充分认识到整改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对标监管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同时,要加强风险管控,保持业务连续性和企业正常经营,确保对公众的金融服务质量。 金融管理部门将与蚂蚁集团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 问: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科技监管的政策取向是什么? 答:金融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鼓励、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推动金融科技成为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金融科技企业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 未来监管的政策取向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打破垄断,纠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我国金融科技企业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 金融科技及互联网平台公司是新事物,且快速创新演进,出现很多新特点。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国际监管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2020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约谈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央行今日通过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如下问答实录。一:此次约谈的背景是什么?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和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做好相关金融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将以此为根本遵循,依法依规监管金融市场主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约束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和金融市场秩序。蚂蚁集团成立以来,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创新作用。作为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蚂蚁集团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将企业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中,必须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此次金融管理部门约谈蚂蚁集团,主要目的是督促指导蚂蚁集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二:约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金融管理部门根据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指出了蚂蚁集团目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合规要求,存在违规监管套利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同业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等。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提出了重点业务领域的整改要求: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蚂蚁集团要充分认识到整改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对标监管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同时,要加强风险管控,保持业务连续性和企业正常经营,确保对公众的金融服务质量。金融管理部门将与蚂蚁集团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三: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科技监管的政策取向是什么?金融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鼓励、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推动金融科技成为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金融科技企业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未来监管的政策取向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打破垄断,纠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我国金融科技企业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科技及互联网平台公司是新事物,且快速创新演进,出现很多新特点。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国际监管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体系健康发展。(雷锋网)
12月22日,如意集团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说明向控股股东如意科技支付10.99亿元款项的相关信息。截至22日收盘,如意集团股价下跌3.23%,收报6.89元。 公告显示,近期,如意集团披露中小板关注函回复公告,对2019年7月披露的《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进行说明。前期,如意集团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为锁定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持有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份额,已先行向中航信托支付款项,故如意集团将收购维信基金份额款直接支付给如意科技。中小板要求该公司说明如意科技向中航信托先行支付15.61亿元款项和该公司向如意科技支付10.99亿元款项的具体日期及明细,并说明相关款项的具体计算依据及过程。详细说明涉及含2.34亿元固定收益及超额收益金额的计算过程。说明2017年如意科技向该公司支付款项时相关收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企查查显示,如意科技持有如意集团23.1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而不久前,如意科技两日内拖欠了两笔债券。上清所官网显示,12月14日,“17如意科技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12月15日,“19如意科技MTN001”利息未能按期足额兑付。 此外,2019年,该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如意科技及其他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2020年三季报显示,第三季度如意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054亿元,同比下降73.68%;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06亿元,同比下降70.89%。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今日,第266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改革展望”。发布机构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由中国经济网直播。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和春雷参加此次发布会并发言。>>>点击进入专题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和春雷 和春雷表示,中再集团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三个作用,第一个是基础设施提供者,第二个是产品创新引领者,第三个是风险分担主渠道。 和春雷称,中再集团将从以下四方面强化巨灾保险基础设施提供者和损失分担主要渠道的作用,勇担巨灾风险管理领航人,助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平安中国。 一是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持续推进地震巨灾保险试点项目落地,全力推进地震巨灾保险立法进程。充分发挥首席再保人的引领作用,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机制完善提供专业支持,为各地试点提供充足稳定的承保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巨灾模型研发,全力打造地震巨灾保险技术标准体系。不断迭代升级开发中国地震巨灾模型,加速打造台风、洪水巨灾模型,尽快实现主要巨灾模型全覆盖,协同行业协会与同业机构,共同构建地震巨灾保险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震巨灾保险技术法规建设。 三是提升地震科技成果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巨灾风险管理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发挥地震风险评估、地震预测预警、工程抗震、应急响应等防灾减损手段在保险业的广泛适用,推动保险服务从事后被动理赔向事前主动风险管理转移。 四是拓宽巨灾风险多元化的分散渠道。推动巨灾风险证券化、侧挂车等新型巨灾风险转移工具的应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内发行巨灾债券新的突破。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梦网集团(002123.SZ)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14.02元,跌幅10.01%。 12月21日,梦网集团发布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香港”)拟与关联方余文胜共同投资成立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梦网国际”)。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梦网国际注册资本拟定为港币3000万元,其中梦网香港以自有资金出资港币1530万元,占出资总额51%;余文胜出资港币1470万元,占出资总额49%。 三季报显示,睿远基金与华夏基金旗下公募产品出现在梦网集团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 截至三季度末,睿远基金旗下2只产品分别位列梦网集团的第二、第六大流通股股东。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4053.23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6.10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1188.59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1182.1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81%,为梦网集团的第七大流通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142号)。经查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600525.SH)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一是公司在 2018年6月之前,未对2016年8月收购的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实施有效的控制,长园和鹰存在重大虚假销售、提前确认收入及管理层截留补贴款等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存货管理、成本核算的内控失效。三是公司未能对重要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商誉减值情况进行恰当评估,造成财务错报。据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27号)查明的事实,2016年长园集团对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按商品销售模式确认收入,2017年变更为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长园集团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此外,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对长园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2016年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作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未积极监督并确保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规负有责任。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分别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对公司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前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予以监管关注。 长园集团官网显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5)是1986年由中科院创立的科技型产业集团,专业从事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研发、制造与服务。拥有13家主要控股子公司。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在深圳、珠海、东莞、苏州等城市拥有11个产业园区。智能工厂装备产业主要包含测试系统和自动化装备两大产品系列,为电子、汽车、医疗、新能源、服装、照明等行业提供全面解决方案;智能电网设备产业覆盖了从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到用电的全网各领域,在国际智能电网解决方案一体化的趋势中,公司已取得了领先优势。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3.11%。 杨依明2012年4月12日至2018年7月5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秦敏聪2014年4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贺云2015年5月7日至2018年7月5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 许兰杭2013年12月31日至2018年7月8日担任长园集团执行副总裁,2018年7月8日至2019年1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总裁。 高飞2018年7月8日至2019年6月28日担任长园集团董事会秘书,2003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监事,2009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监事会主席。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者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5条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二)认真阅读公司各项商务、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有关问题和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三)《证券法》《公司法》有关规定和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2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本所对本规则第1.5条监管对象实施日常监管,具体措施包括: (一)要求发行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发出各种通知和函件等; (四)约见有关人员; (五)暂不受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 (六)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八)其他监管措施。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并按要求提交说明,或者披露相应的更正或补充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规定: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142号 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杨依明,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敏聪,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云,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兰杭,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高飞,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一是公司在 2018 年 6 月之前,未对 2016年 8 月收购的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实施有效的控制,长园和鹰存在重大虚假销售、提前确认收入及管理层截留补贴款等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存货管理、成本核算的内控失效。三是公司未能对重要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商誉减值情况进行恰当评估,造成财务错报。据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27 号)查明的事实,2016 年长园集团对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按商品销售模式确认收入,2017 年变更为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长园集团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此外,2018 年 12月 25 日,长园集团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对长园集团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 2016 年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3 条、第 2.6 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作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未积极监督并确保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规负有责任。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分别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对公司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前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予以监管关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