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克利夫兰联储银行行长梅斯特尔表示,美联储正研究推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可行性。 梅斯特尔是在23日芝加哥支付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她说,疫情大流行期间紧急支付的经验,使得央行越来越关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CBDC)。立法者建议,每个美国人在美联储都有一个帐户,可以将数字美元(digital dollars)以联储债务形式存入该帐户,并可用于紧急支付。也有人提议创建一个新的支付工具——数字现金(digital cash),就像采用数字形式的实物货币,但可能没有实物货币的匿名性。 根据设计方式,在央行提供的转账和赎回服务上,无需商业银行介入,中央银行可向最终用户的数字钱包直接发行货币。当局将评估数字货币在紧急、一般情况下能否更快、更普遍地进行付款,让救市措施尽快见效。央行也会评估数字货币潜在风险和政策,并评估成本和收益。 她说,美联储一直在研究CBDC问题。美联储理事会拥有一个技术实验室,已在构建和测试一系列分布式平台,以了解其潜在收益和风险。克利夫兰联储等多家储备银行参与这项工作。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与麻省理工学院合作进行多年研究,以试验可用于CBDC的技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合作建立了一个创新中心,以发现并深入了解与中央银行相关的关键趋势和金融技术。 梅斯特尔表示,美联储试验、评估CBDC收益和成本,并不表示该央行会决定采用。CBDC引发的金融稳定性、市场结构、安全性、隐私和货币政策有关问题都需要更好地研究。 其他各地央行也在研究数字货币。9月11日,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目前,欧元体系尚未决定是否引入数字欧元。但正在探索数字货币的好处、风险和操作挑战。预计欧元体系工作组的研究结果将在未来几周内向公众公布,随后将启动公众咨询。 数字货币大事记 4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央行数字货币仍在内部研发阶段,央行一直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推进研发和场景测试,各大行内部研发一般由总行网络金融部门负责,具体推出没有时间表。有的已经在内部员工中用于缴纳党费等支付场景。 8月3日,央行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指出,上半年“法定数字货币封闭试点顺利启动”,下半年将“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 8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有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规模测试数字钱包应用,为数字货币正式落地进行测试准备。数字货币由央行牵头进行,各家银行此前数月已就落地场景等进行测试。从“数字货币”落地场景看,可实现充值、提现、转账、扫码消费等,其中转账仅凭对方手机号就可以进行,并正在测试无网络转账功能。支付逻辑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类似,用户可互相扫描二维码支付。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透露,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仍是“4+1”,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并没有变化。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分别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及中西部的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上述四地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以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孙国峰表示,数字人民币还在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阶段,正式推出尚无时间表。 8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建设银行在其官方App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深圳等数字货币试点地区用户可在该行App申请数字人民币钱包。已经实现付款、收款、扫一扫、转款等功能,付款可通过二维码扫码、NFC“碰一碰”付款。目前,“数字人民币钱包”类型分为4类:一类钱包、二类钱包、三类钱包和四类钱包。后三者钱包余额、支付设有上限。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称,从M0的费用体系看,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 9月21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布,提出支持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依托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加强监管创新。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京东数科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双方以数字人民币项目为基础,共同推动移动基础技术平台、区块链技术平台等研发建设;并结合京东集团现有场景,共同促进数字人民币的移动应用功能创新及线上、线下场景的落地应用,推进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建设。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数字人民币在转账、缴费等场景外,也已开始测试“信用卡还款”这一流量入口级别的场景。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进行内部封闭测试。数字人民币(DC/EP)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运用新技术对M0的数字化,旨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础货币。
疫情突如其来期待降息落1、复盘非典:非典期间银行业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非典时期“非典”时期主要指首例“非典”病例出现(2002年11月16日)至全球非典患者人数、疑似病例人数均不再增长(2003年7月13日)。通过对非典期间银行业的盈利,资产质量和股价表现进行复盘,推演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银行业的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非典期间,A股仅有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平安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已经上市。盈利能力:大部分银行规模增速和ROE基本不受影响从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增速来看,4家股份制银行在非典期间(2002.11.16-2003.07.13)同比增速表现不一,但除了平安银行受股权转让事件影响营收和归母净利润有所下滑外,其他3家银行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在非典期间保持较高增速且趋势向好,没有明显的受非典影响的情况。从ROE的角度来看,同样,4家股份行并没有呈现出因为非典疫情出现明显的ROE下滑趋势。除浦发银行ROE有所下滑外,其他3家银行ROE反而有所提升,受疫情影响较轻。资产质量:不良率持续降低4家银行在非典期间不良率不升反降,同时不良率也没有出现滞后提升的趋势,在非典结束后的几个季度不良率持续下降,银行业资产质量持续向好。2、复盘非典:银行业股价表现——防御价值凸显我们把“非典”疫情持续期间分为4个阶段:疫情发生期(2002.11.16-2003.1.3),疫情发酵期(2003.1.4-2003.4.15),疫情爆发期(2003.4.16-2003.5.13),疫情结束期(2003.5.14-2003.7.13)。从股价走势来看,银行股和沪深300走势基本类似,在非典趋势变化最为紧张的发酵期和爆发期,股价反而有所提升,尤其是在发酵期的末,股价出现一个显著上升趋势,也反映了银行股在市场震荡期的防御价值,其避险作用在疫情爆发期显现出来。3、当前疫情分析1、疫情对银行业的影响影响主要在ATM业务、资产质量、非息收入上。其一、疫情将减少网点的业务量。尽管按照之前的业务安排,银行网点正常营业,但是预计网点客流将较往常显著减少,日常的存取款业务将减少,但是银行也逐步推出更多线上远程业务类型来满足客户的需求。这种替补将减少负面冲击。其二、ATM机的现金支取需求预计将会增加。预计疫情出现后,部分客户处于谨慎上的考虑,将增加现金的持有,ATM取现的需求增加,银行需要及时关注并且提升对ATM的日常管理。其三、中小企业现金流入减少,将冲击银行的资产质量。居民的日常消费减少,势必减少日食住行的需求,中小企业在春节期间的正常流水将显著低于预期,短期内的清偿债务能力下降。尤其是餐饮、交通、百货、零售行业。而这类客户居多的中小银行受到的冲击更加显著。其四、信用卡和房贷清偿能力下降。批发零售行业的日常流水减少后,这类企业的员工的收入势必减少,背后的信用卡和房贷清偿能力下降。不过,近日银保监会已经出台政策,可以适当放宽确认和延长清偿时间,避免短期内不良的攀升。其五、中间业务收入减少明显。随着疫情蔓延,影院、餐饮、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各类交通客流减少,同此相关支付结算业务将呈现几何级数的减少,银行从日常支付结算中获得收入将实现锐减。正常情况下,“春节经济”达成巨额的零售销售总额和旅游收入,背后是银行支付结算收入,而今,这些都已划整为零。其六、银行业为疫情的捐赠,作为营业外支出,也在减少银行的盈利。银行业敢于担当,承担社会责任。从目前数据来看,大行基本上都是3000万的首次捐赠,股份制银行大多数在2000-5000万捐赠,而城商行都在1000万左右的。但是银行业自己也是疫情的部分受害者,需要在后续的各项优惠政策上给与支持和补贴。2、春节期间的应对政策其一、支付结算。2020年1月28日央行、国家外管局以及证监会决定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放开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2日,同时将延长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票据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休市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其二、央行:当然考虑到2020年2月3日开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央行将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投放充足的流动性其三、税务总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其四、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冲击较大企业,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规模,下调贷款利率;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避免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违约形成贷款逾期和不良;其五、银行应对:北京银行推出的“京诚贷”产品专门服务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特别是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该行通过续贷、延期等方式,为相关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无缝衔接,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同时,下调受困企业贷款利率,降成本、保生产。北京银行还特别为“京诚贷”设立专属绿色通道,确保实现极速审批、审毕即贷。疫情期间,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贷款降息50个bp。3、疫情对银行股估值和股价的影响?其一、经济增长预期改变,银行估值承压。餐饮、旅游行业收入的拦腰折断,电影票房也是。春节经济是1季度经济增长重要引擎,预计减少接近1万亿,对1季度经济增长不利;同时零售销售减少,尽管政府采购在增加,但是政府采购是一次性的,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有限。1季度经济增长率很大概率低于预期,对于本年后3个季度的预期主要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和托底政策的力度,但是市场预期都不会太乐观。在这种预计下,市场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增加,风险溢价提高,估值承压。其二、ROE的预期也在调整。主要改变的预期。其一、中间业务收入增速放缓。之前预期在利率下行周期,银行将大力发展中收业务来提高非息收入增速,应对利率风险。但是疫情影响下,中收预期下调。其二、资产质量担忧带来信用成本提升。之前预期存量风险下降超过增量风险,预计不良率将持平或者下降,但是在经济增速预期改变后,新生成不良带来的信用成本率将回升。其三、贷款利率下行压力更大。之前预期零售贷款占比高的银行更能有效应对利率风险,但是在疫情中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受到冲击更大,零售的中小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预计下降幅度更大,资产端收益率预期也在下调。其四、盈利增速边际上负面,ROE预期调整,估值的承压。其三、对股价的综合影响。1季度,是全年业绩的高点,因为NIM和信贷规模均是;但是疫情带来的估值预期压力,对股价短期影响负面。未来股价表现取决于政策上的变化,如何通过政策改变经济增长预期,改变行业面的预期。政策踩点到位和力度足够,短期负面预期将有改观,股价表现上就会有体现。4、未来可以预期的政策其一、政策篮子中都有哪些工具?抗击疫情成为主要方向,财政政策上力度预计将减弱,对实体经济的转移支付、税收减免预计也就是维持现状,从而货币政策工具是未来政策篮子中的主要法宝。主要包括: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LPR、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和再贴现。其二、我们认为:下调存款基准利率概率大。年初已经降准,短期内再次下调概率不大,预计再次降准最早也要到1季度末2季度初。LPR机制下,每月20日公布,但是依据小步慢跑的节奏在下调,力度有限。我们预计1月LPR没有变化,2月和3月LPR必然下调,而且预计幅度在10个bp左右。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和再贴现,必然不会少,但是更多的是常规性操作。使用排除法,我们认为降低存款基准利率概率大。LPR主要是推进贷款利率并轨,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而存款利率并轨尚未开始,存款基准利率依然在,依然发挥功效。其三、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综合负债成本率将下降。一方面,从3月开始的存量LPR定价基准转换过程中,银行盈利受损不会有。比如:存款基准下降 25个bp,但是LPR下降16个bp,存款基准下调超过LPR下调,从2021年来看,银行存量150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后对银行盈利冲击就没有了。另一方面存款基准下调后,银行NIM受到冲击相对小,银行向实体经济让利的同时,银行自身受到的冲击更小。因为一般性存款占负债的比重平均在70%-80%,存款基准下调后,综合负债成本率才会全面下降,银行贷款利率下降才更加顺理成章。之前结构性调控措施都有效,但是效果有限,比如:结构性存款监管、降准、现金类产品管理办法等,毕竟其占比有限。4、投资建议短期疫情来袭,经济增长冲击显而易见,系统性风险带来市场短期调整。但是由于银行股估值已经是历史低位,估值优势显著,下行空间有限。再加上后续托底政策预计2月份就会出台,只要政策找对着力点,政策力度到位,银行股回升是趋势。证券研究报告名称:《疫情突如其来,期待降息落地》对外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1】日报告发布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分析师:【杨荣】执业证书编号:S1440511080003;香港牌照号:BEM206研究助理:陈翔团队介绍杨荣: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银行业首席,金融组组长。专注于将金融学理论和中国具体的市场实践精巧结合,并且借助规范科学的研究方法,发现市场内在的规律和秩序。持续跟踪研究银行资产管理业务、银行新兴业务。准确研判2012年年底以来银行板块的行业性机会和个股行情。2014年获“最佳分析师量化排名”银行业第一名。2017年获得《金融市场研究》杂志五周年十佳“优秀青年作者”荣誉。2018年获得最佳行业 “金牛分析师”奖;2018年获得“wind金牌分析师”银行业第二名;2018年获得“最佳分析师”量化评选银行业第二名,连续5年累计排名银行业第1名。2019年获得“wind金牌分析师”银行业第二名。陈翔:美国波士顿学院金融学硕士,CFA。2019年加入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2019年获得“wind金牌分析师”银行业第二名。
作者:任庄主来源:国行智库【正文】一、LPR新报价机制以来的利率调整脉落梳理(一)LPR四次调整情况简述截止目前LPR合计调整4次,下调幅度达到26个BP。其中5年期以上LPR调整3次(之前没有这个期限),下调幅度为10个BP。在2月17日下调1年期MLF利率10个BP后,今天的LPR顺势非对称下调,其中1年期LPR下调10个BP、5年期以上LPR下调5个BP(房贷利率也跟着下调以鼓励个人购房),LPR与MLF利率之间的加点幅度继续稳定在90BP。(二)LPR新报价机制以来的10次相关利率调整LPR新报价机制启动以来,LPR、OMO、MLF等相关利率均有所调整,合计达到10次。其中,5年期以上LPR调整3次、1年期LPR合计调整4次(分别为2019年的8月、9月、11月以及2020年的2月)。同时MLF利率调整两次,OMO利率调整两次,专项再贷款利率调整1次、离岸央票利率调整1次。(三)LPR新报价机制的成效非常明显,5%的贷款利率很快将成常态正如央行在2019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所明确的那样“银行要发挥利润较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对短期利润增长的过高要求,向实体经济让利”,现在细想一下LPR新报价机制何尝不是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让利的具体政策体现呢?1、19年四季度新增信贷投放利率下降20个BPLPR新报价机制推出的目的在于引导或强制引导授信利率下行,目前这一成效已体现得较为明显。2019年1-7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平均为5.30%左右,8月推出LPR新报价机制后,12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12%,下降幅度达到20个BP,可以说效果非常明显。考虑到今天LPR已经下调10个BP,意味着后续新发放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以下基本上已成定局。2、超过40%的一般贷款定价低于5%,未来这一比例将可能升至60-70%由于LPR运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自2019年三季度起纳入MPA考核,因此LPR新报价机制在降低贷款利率方面的作用和引导效应可以说非常明显。虽然LPR新报价机制推出以来仅在2019年的8月、9月、11月和2020年2月合计下调26个BP,但金融机构实践中下调的幅度要明显大于26个BP,这也和我们之前的判断比较一致。我们看到2019年8月-12月(LPR下调16个BP),贷款利率高于LPR的比例已从85%左右降至75%附近,低于LPR的贷款比例达到24%。考虑到11月和12月的1年期LPR分别为4.15%,则可以看出,贷款利率目前低于4.65%的比例为42.72%,贷款利率位于4.65%-5.65%之间的比例为22.72%,这意味着目前超过40%的贷款定价在5%以下,并且这一比例还将继续上升,因此在LPR继续下调的背景下,22.72%这一部分的贷款也会陆续将贷款利率调整至5%甚至5%以下,所以未来约60-70%的贷款定价在5%以下应该是无疑的。二、LPR新报价机制全析(一)LPR的基本内涵:客户贷款利率的理论下限LPR(英文名称为LoanPrime Rate),国内称之为贷款基础利率(美国、香港等地则称之为最优惠贷款利率)。我们可以形象地将其称之为针对最优银行的最优客户所适用的贷款利率,因此理论上来说LPR应该是客户贷款利率的下限。当然实践中并非完全如此,且LPR数值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例如香港的客户实际贷款利率往往低于LPR。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将银行分为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将客户分为最优客户和非最优客户,由于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最优客户和非最优客户、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的同类客户之间均存在风险溢价,因此在LPR基础上可以衍生出LPR1、LPR2、LPR3。(二)LPR新报价机制的主要特征相较于贷款基准利率和旧LPR,LPR新报价机制有以下几个特征:1、频率固定为每月20日和旧LPR以及贷款基准利率公布频率不固定相比,LPR的公布频率固定为每月20日早上九点半,相当于央行一年有12次议息,和美联储的一年八次议息频率相近,给市场的预期相对比较稳定。2、基于MLF形成即LPR(贷款基础利率)= MLF利率(中期借贷便利)+加点幅度(可为负)意味着央行既可以通过调整加点幅度,亦可以通过调整MLF利率来影响LPR,使得LPR更具弹性。那么LPR为什么会选择挂钩MLF利率呢?主要是因为目前的政策利率以7天期逆回购利率和1年期MLF利率为代表,并且从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的传导效果来看,1年期MLF利率的传导效果更佳。3、报价行扩容至18家旧LPR基于全国性银行得出,LPR新报价机制在全国性银行的基础上吸纳了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新成员,代表性更强。(1)旧LPR报价行主要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等10家全国性银行。(2)LPR新报价机制则将报价行扩展至18家(定期进行调整),新增了2家城商行、2家农商行、2家外资行和2家民营银行。其中第一,2家城商行分别为西安银行和台州银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782.83亿元和2097.89亿元(分别位列134家城商行的第40位和第55位),最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8%和0.69%,最新净息差分别为2.30%和4.71%。第二,2家农商行分别为上海农商行和顺德农商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8735.16亿元和3209.34亿元,最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8%和1.13%,最新净息差为1.87%和2.25%。第三,2家外资行分别为渣打银行(中国)和花旗银行(中国),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151.97亿元和1684.44亿元。第四,2家民营银行分别为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200.37亿元和958.64亿元,位列民营银行前两位。4、细节更丰富,更具可操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LPR新报价机制下,LPR的最小单位和变化幅度均为5个BP(后续调整幅度可以为10个BP或15个BP),加点幅度取决于不同报价行自身的存款成本、市场供求、对风险的定价等等。第二,LPR还拥有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两种类别。(三)主要经济体LPR机制对比LPR报价机制主要始于1933年大萧条时期的美国,随后拓展至其他经济体,从现在来看LPR最初是被定位于过渡性的定价基准。根据搜集的信息,除中国大陆外,目前仅美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等少数经济体使用LPR报价机制。1、美国LPR始于1933年,其最初目的是为保护银行存贷息差(1)1933年,为保护银行存贷息差空间,美联储推出Q条例(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及由30家银行报价的LPR(规定贷款利率下限),并由华尔街日报根据报价行提供的数据计算并发布。最初LPR主要基于成本加成进行定价,本质上仍应算作是一种管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2)受两次石油危机推高通胀等因素影响,美国市场利率不断走高,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力明显上升。为此1970-1987年期间美国进入了长达17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相继废除Q条例,取消存贷款利率限制,商业银行也顺势推出参考市场利率的贷款品种,贷款利率开始向下突破LPR,LPR的作用进一步弱化。(3)1994年,美联储改变了LPR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将LPR报价区间调整为LPR=联邦基金目标利率+300BP,使得LPR的走势直接与联邦基金利率保持同步,与市场利率之间联动性反而进一步弱化。需要说明的是是,300BP的加点幅度至今已持续25年,至今未发生变化。(4)2008年10月,LPR报价行减少至10家,其应用范围也进一步收窄,目前美国工商业贷款中只有15%左右是参考LPR定价,且集中于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2、日本于1959年参考美国经验设立了LPR日本的路径和美国较为相似,基本是前后脚的事情。(1)1947年日本推出类似美国Q条例的《临时利率调整法》来控制存款利率上限并对一年以内的贷款利率进行管制,1959年3月日本推出挂钩银行贴现利率的LPR来对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制。(2)1978-1994年期间,日本启动了长达16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同时也开始启动对LPR的改革,逐步将LPR定价权下放至各银行,并将LPR报价由挂钩银行贴现利率调整为基于银行自身融资成本来确定(这实际上是美国最开始的做法),以避免利率市场化对日本银行业造成过渡冲击,具体如下,短期LPR=银行加权平均融资成本+1%中长期LPR=短期LPR+加点幅度(3)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日本的企业融资更多偏向市场化的资本市场,LPR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收窄,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贷款、零售类贷款等两个领域。3、中国香港和澳门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分别于上世纪80年代和本世纪初开始使用LPR报价机制,其中中国香港的LPR在公布频率上既有月度亦有年度,主要用于个人住房贷款,且LPR也无法作为其它贷款的利率下限(加点幅度可以为负)。目前中国香港的LPR和其基准利率之间的加点幅度保持和美国一致,即300BP。而中国澳门的加点幅度则要高一些,即326BP。(四)我国LPR改革的主要背景1、大的方向来看,利率的长期趋势应该向下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调节作用。理论上来讲,我们可以将利率视为资本边际生产率的替代指标,当然也可以将其视为生产率的一个分支,因此经济基本面以及资本的过剩或稀缺程度对利率具有决定性影响。当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基本面趋于向下或资本由稀缺逐步向过剩方向演变时,那利率的长期趋势也应该向下。(1)利率可被视为资本的边际产出,也即资本稀缺的国家其利率水平往往较高,反则反之。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资本短缺向资本过剩转换的阶段,使得资本的边际产出也会趋于下行,相应的利率的趋势也会向下。(2)事实上资本过剩通常会出现在高收入国家这一群体中,而我们在实践中也会发现发达国家、中高收入国家的基准利率要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利率基本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其资本更易过剩,利率也往往越低。(3)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增速虽然经历两次回暖,但长期下行的趋势并没有改变,也即目前仍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周期之中,中国潜在经济增速将回落至5-6%水平附近,而与此相对应,2017年为推动供给侧改革的紧货币政策只是扰动市场的小插曲,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而与潜在经济增长率相对应的自然利率理应保持在低位。(4)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处于利率下行周期阶段,特别是2019年以来已有超过35个经济体处于降息周期(撇开2019年的经济体外,2020以来俄罗斯下调25BP、巴西下调25BP、冰岛下调25BP、土耳其下调75BP、墨西哥下调25BP、捷克上调25BP、以色列上调15BP,给我国降息提供了空间。2、中国社会融资成本下降缓慢2018年二季度以来市场利率显著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幅度甚至高达80BP以上,但是我们看到社会融资成本仍然处于高位,除票据贴现利率显著下行外,一般贷款利率并未有明显变化,意味着市场利率下行并没有真正传导至实体经济。同时目前正处于实体经济通缩以及金融体系通胀并存的阶段,如果不建立新的LPR报价机制,那么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目标短期内也无法实现。因此后续市场利率的普遍下行仍然需要政策的引导,LPR下调的过程会持续较长时间,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实际利率水平下降依然是当务之急。预计未来央行主动引导市场利率向下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3、低利率水平有助于发展资本市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体系的区别在于前者往往更喜欢高利率,后者更喜欢低利率,也即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低利率环境的支撑,利率长期处于高位不利于培育资本市场,而加大资本市场发展力度是我国当前及未来的战略任务。实际上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在加剧商业银行竞争态势之外,还将推动资本市场向前发展,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资本市场机会较多的原因之一。4、过高的债务融资规模需要低利率环境的呵护中国目前仍然是间接融资体系为主的国家,实体经济接近90%的融资仍然依赖于债务融资,且2018年以来加杠杆的主体已经变为地方政府,一旦利率处于高位或明显上行,则意味着未来债务偿还的压力会更大。特别是在经济下行、蛋糕规模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市场利率处于高位无疑会增加政府所承担的风险,因此未来市场利率中长期趋势向下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起码不能上升)。5、基础货币供应方式的转变需要利率保持在低位转变基础货币供应方式的根本在于逐步摆脱对外汇占款的依赖,而后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国债作为准货币等方式供应基础货币是必然趋势,这种情况下需要无风险利率水平保持在相对较低的合意水平上。(五)LPR改革的四个目标1、加大力度引导市场利率下降降低实际利率既是国家战略导向,也是央行近期一系列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之前在供给侧和政策端等因素明显扰动的情况下,市场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风险资产利率未能出现明显下降,导致央行背负的政治压力较大,这应该也是央行政策得以强化的大背景。事实上通过引导无风险利率下降,也有助于降准银行的负债成本,那么意味着央行未来将会希望负债成本下降的幅度体现在资产端,对银行LPR定价的强制性将会显著增强。2、实施以量补价的“降价促销”战略通过LPR新报价机制(包括调整加减点幅度和调整政策利率)来引导风险资产利率下行(价格维度)以及通过补充资本来提升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总量维度),从而达到以量补价(即在更低的利率水平下向实体经济投放信贷)的目的,我想这应该也是政策的目标之一。3、健全政策利率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健全政策利率体系”的战略要求,而央行在2019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健全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增强利率调控能力……保持银行负债端成本基本稳定”。因此构建政策利率是当前的战略导向、政策要求。事实上长期以来央行均在尝试构建我国的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虽然目前中国的政策利率品种已足够丰富,但相互之间有所割裂,利率传导尚谈不上足够顺畅。我们认为未来政策利率体系仍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1)不同政策利率之间的调整需要保持节奏、频率和方向上的一致性。(2)对于同一类政策利率,其不同期限之间的利率调整也应保持同步。正是由于我国政策利率种类较为丰富,意味着央行可以在不同时间下调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但不同期限的政策利率,从而通过这种“一次调整、多次降息”的模式,向市场释放多次降息的宽松预期信号,可能达到的效果会更好。4、建立现代央行制度建立现代央行制度的内涵可以很丰富,如转变基础货币供应方式、构建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体系等等。对于转变基础货币供应方式的部分我们另行讨论,事实上LPR新报价机制同样也是现代央行制度的具体体现。这主要是因为LPR新报价机制意味着央行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利率来影响贷款基准利率,后续随着MLF、OMO等政策利率的相关细节进一步健全以及货币供应方式的完善后,现代央行制度的框架也将基本形成。(六)LPR与货币政策调控框架的关联性思考1、LPR新报价机制的本质是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使各利率之间的传导能够更加顺畅,事实上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往往发生在金融创新进程加速时期,而与此相伴随的是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的适应性转变,因此利率市场化与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之间有着显而易见的密切关系,而这也可以从其它经济体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寻到踪迹。例如,上个世纪70-90年代利率市场化进程在主体经济体中得以推进并完成的过程中,货币政策框架便逐步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2、我想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在于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健全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宏观经济扰动的因素更多的由经济层面扩展至金融层面,货币政策的调控工具也相应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特别是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与金融体系之间的联动性日益增强,数量型政策的调控效应将明显减弱。3、货币政策调控框架转向价格型的用意在于,货币当局可以通过调节政策利率来影响市场利率变化,并传导至各类金融产品,进而可以影响到经济主体的投资决策、消费行为,最终达到以此来调控经济和物价的目的。4、当然考虑到利率本身是一种价格,货币政策调控框架真正转向价格型不是一件易事,这有赖于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还要依赖于汇率市场化的进程(汇率要有弹性)、健全完善的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理性的微观主体、量价之间的联动性较为密切。三、中国利率体系全解(一)典型的分层架构:政策利率+市场利率+客户端广谱利率1、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包括政策端利率、市场利率(含参考利率)以及客户端广谱利率等三种类型组成的利率体系架构。这三类利率体系依次传导,并受央行货币政策以外的其它相关因素影响,如果利率传导较为顺畅,则意味着三类利率在趋势上应保持一致,且不存在明显的滞后或前置现象。2、政策利率主要包括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包括OMO利率、SLF利率、MLF利率等)和其它(如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国库现金定存利率、准备金利率等),而市场利率主要指拆借与回购利率、债券收益率、同业存单与大额存单发行利率、利率债收益率等等。3、客户端利率种类则更为丰富,除传统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外,还包括各类理财产品收益率(如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同时从广谱利率的角度来看,诸如非标资产收益率、票据贴现利率、信用债收益率以及各类非金融体系的融资利率(如民间融资利率、P2P利率、融资租赁利率、商业保理融资成本、小额贷款利率等等)。事实上由于不同利率的风险溢价差异明显,我们可能将政策性利率以及部分市场利率认定为无风险利率,将面向客户端的利率认定为风险利率,央行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影响无风险利率来改变风险利率的预期,其依据的逻辑关系式可以参照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也即降低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关键要么是降低无风险利率,要么是降低风险溢价(即市场利率-无风险利率),要么是降低整体市场系统性风险系数。目前的方向是既要降低无风险利率,亦要降低风险溢价。(二)利率走廊机制的形成相较于以上三类利率而言,利率走廊是约束货币市场利率的一个区间。通常利率走廊区间的上限为央行贷款给金融机构的利率,下限则为金融机构存钱在央行的利率,利率走廊区间的调控目标则为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利率,也即通过调控确保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利率在利率走廊的区间内波动。例如,当同业拆借利率突破区间上限时,金融机构便可以转而向央行借款,反则反之。2014年5月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率先提出“利率走廊”这个概念,但关于“利率走廊”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其中以KevinClinton分别完成于1991年和1997年的两篇论文为代表)。鉴于此,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欧元区、瑞典等经济体率先采用了“利率走廊”模式来调控利率,随后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瑞士、芬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以及印度、斯里兰卡、纳米比亚等经济体也采用了这一调控模式。四、中国利率市场化的五个阶段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1993-2007年:迈入“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阶段我国利率市场化虽然自1996年才正式开始,但实际上却源于1993年的两份文件,在1993-2007年这十五的时间里,我国先后放开了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利率市场化真正进入“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新阶段。1、《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改革方向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明确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央行作为独立部门需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转变为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央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2)央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3)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在内的宏观经济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2、《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改革思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明确了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思路,并提及以下几点重要内容:(1)央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是货币供应量、信用总量、同业拆借利率和银行备付金率。(2)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工具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再贴现利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外汇操作、贷款限额、中央银行存贷款利率。(3)央行要制定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进一步理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利率之间的关系;各类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风险的区别,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应该说以上两份文件明确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想。3、改革三原则的总体思路确立第一,1995年央行发布的《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第二,2003年2月20日,央行发布2002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时在专栏2中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专门讨论,明确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即“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二)2007-2012年:适逢金融危机冲击,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所放缓在全部放开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利率、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受2007-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而有所放缓。在2007-2012年的五年时间里,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虽然放缓,但仍然在为进一步的利率市场化而做准备,主要工作集中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等方面。应该说2012年既是金融业新一轮创新开启之年,也是利率市场化再次进入破冰期的起始之年,在2012年6月和7月先后扩大存贷款基准利率波动幅度之后,2012年9月17日一行三会一局对下一阶段的利率市场化提出了五点要求,这五点要求也成为了利率市场化新一轮改革进程的主要思路。(三)2013-2015年:构建政策利率体系、利率管制基本放开2012年以来的金融创新使得传统数量型货币政策和部分金融指标的有效性进一步下降,利率市场化再次显得较为迫切。而2013-2015年期间的利率市场化相关动作基本上均能在《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找到影子,央行也主要通过放松利率管制、加强机制建设、推动产品创新等多个层面来推动利率市场化,而这一时期所推出的一系列金融产品和相关动作均具有深远影响。1、利率管制基本放开第一,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第二,2015年10月央行放开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活期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上限。第三,2015年12月放开金融机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存贷款基准利率的管制已基本放开。2、替代性金融产品不断推出在放开存贷款基准利率之后,替代性金融产品的重要性也更为突出,如2013年10月推出了贷款基础利率(LPR),2013年12月推出同业存单,2015年6月推出大额存单。3、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加强合意贷款约束、窗口指导的基础上,央行也在不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相继推出了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以便及时平滑因利率市场化改革而造成的市场波动。(四)2015-2018年: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利率体系、建立利率走廊机制1、存贷款基准利率最后一次调整,政策性利率频繁调整2015-2018年期间除因2015年股灾而五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外,其余时间并没有给予调整,而这也是存贷款基准利率最近一次调整。相反这一期间政策性利率却频繁调整,央行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同业存单发行利率、推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回购定盘利率、建立利率走廊机制等举措形成基准利率框架。2、构建利率走廊机制第一,2014年5月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未来将采取利率走廊模式来调整短期利率,利率走廊机制才开始引起市场关注。第二,2015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探索常备借贷使得利率发挥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第三,2017年12月央行在创设CRA时进一步明确了将法定存准率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利率的下限。至此我国利率走廊的框架基本清晰,即上限和下限分别为SLF利率与法定存款准备率利率水平。此外央行在进行价格政策调整的同时,也相继推出了普惠性降准政策、置换式降准、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临时流动性便利等数量型政策举措,形成了数量型与价格型货币政策相辅相成的基本调控框架。(五)2019年—目前:贷款基准利率并轨,LPR新报价机制正式推出央行现有的货币政策工具虽然能够有效降低货币市场利率,但对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影响却显得无能为力,在市场普遍将责任归于央行的同时,央行本身则将其归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所致。于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较为复杂的背景下,贷款利率并轨变得日益迫切,LPR新报价机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1、利率并轨前的信号不断释放第一,2018年4月,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正式提出利率并轨的事宜。第二,2019年1月,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认为,货币政策传导的关键在银行,传导机制不畅与现行利率双轨制有关,而“两轨合一轨”的关键也应该是央行的政策利率要发挥更大的作用,贷款的参考利率和政策利率需要协同。第三,2019年2月,央行在2018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通过提高市场化利率调控能力、完善利率走廊机制、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快推动大额存单和同业存单发展等路径,推动利率两轨合一轨。第四,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在货币政策的表述中明确提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第五,2019年3月,路透社报道,中国正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两轨并一轨,金融监管部门也正调研取消现存贷款基准利率对银行利率定价的影响,相关工作已实质性开展。2、2019年8月LPR新报价机制正式形成2013年10月,央行正式推出基于10家报价行的LPR(即剔除最高和最低数值的最优客户贷款利率的平均值),但是在成立后的近六年时间里,LPR始终保持和贷款基准利率一致的公布频率、变化幅度,数值上相当平稳。(1)2019年8月17日(周六),央行正式提出基于18家报价行和MLF加减点形成的LPR新报价机制(15号公告),明确新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并且每月20日早上09:30发布一次。(2)2019年8月20日(周二),新LPR正式公布,即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4.25%和4.85%,较旧LPR和之前的贷款基准利率均有下调。(3)2019年8月25日(周日),央行正式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情况(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率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4)2019年8月26日,央行制定了对银行新发放贷款应用LPR情况的具体考核要求。第一,设定三个考核时点和“358”目标,即截止2019年9月、2019年12月以及2020年3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分别不少于30%、50%和80%。不包括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中小银行。第二,不得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LPR的0.90倍),否则在MPA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5)2019年8月26日(周一),央行上海总部召开推进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各有关金融机构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尽快实现新发放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6)2019年8月26日(周一),央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24家主要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工作。(7)2019年11月16日(六),央行发布2019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LPR新报价机制的“六个新”,以及确定将LPR运用情况纳入MPA考核。(8)2019年12月28日(周六),央行发布30号公告,明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第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第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且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五、主要经济体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简要回溯20世纪70年代全球经济普遍陷入停滞不前的“滞胀阶段”,两次石油危机进一步加剧了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出现动荡,使得各国对经济金融自由化的政策诉求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利率市场化作为金融自由化的核心,成为金融体系改革最主要的路径,绝大多数经济体的利率市场化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不断向前推进。(一)美国(1970-1987年)美国从建国开始便一直实行利率管制政策,1929-1933年大萧条时期发布的《银行法》对存款利率上限进行管制。20世纪70年代,随着两次石油危机的爆发以及经济陷入滞胀,原先的利率管制政策成为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施行以及经济金融自由化的较大约束,于是美国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来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1970年开始到1986年基本完成,总共用时17年左右,改革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0-1979):开端阶段主要采取逐步解除对部分存款利率管制措施,;第二阶段(1980-1982):该阶段主要措施为分阶段取消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利率关注;最后一个阶段(1983-1986):美国利率市场化的完成标志是彻底废除存贷款利率管制。具体来看,1970年开始美国先后放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以及长期大额定期存款的定价管制,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实质推进;1980年的《废止对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控制法》与1982年的《解除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管理法》标志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全面推进;而1987年的《银行公平竞争法》则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正式完成。(二)日本(1978-1994年)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为了应对滞涨和财政赤字融资,不得不放开国债市场利率;由于企业、个人、机关团体都可以参加短期金融市场的交易,使得银行存款大量分流,银行也转而支持利率市场化。全球性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推动之下,日本加速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具体来看日本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与其汇率市场化改革相辅相成,始于1978年,并在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之后先后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1984年的《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与展望》正式拉开了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幕,1985年的广场协议加速了这一进程的推进,1991年日本央行停止对利率进行窗口指导、1993-1994年日本实现了全部利率的市场化。(三)中国香港(1994-2001年)香港的利率管制源于1964 年实施的香港银行利率协议,其主要背景是上世纪60年代初香港银行间因恶性竞争而发生的银行危机。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香港随着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以及西方主要经济体相继放松金融和资本管制,香港当局于1994年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至2001年香港全面撤销所有利率协议,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香港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分阶段推进,即先逐步撤销占比重较小的定期存款的利率限制,后撤销储蓄和往来存款的利率限制。香港金融管理局认为,鼓励竞争需要与维持货币和银行体系稳定取得平衡,因此决定分阶段局部撤销利率限制。香港存款利率协议的撤销先后分了五个阶段,历时共七年,在撤销各阶段中香港金融管理局对银行业的经营情况始终保持高度关注,且灵活评估调整监管政策,保证了香港利率市场化的平稳过渡。(四)中国台湾(1980-1989年)台湾在战后四十余年的时间里, 一直对利率、金融资产价格等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对外联系的加强, 这种严格管制的金融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同时,部分西方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蓝筹从外部环境上呼吁台湾金融业对利率管制进行市场化改革。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台湾地区从1975年至1989年,前后历经了14年,完成了利率自由化进程,台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具体进程如下:1、允许银行在上限内确定存款利率和一定范围内确定放款利率。1975 年台湾正式公布了新《银行法》, 使银行在最高利率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存款利率。2、放宽银行利率直接管制范围。1980 年,台湾颁布《银行利率调整要点》, 银行公会代替“中央银行” 决定放款利率的上下限, 银行自行决定票据贴现、金融债券等利率。3、实施基本放款利率制度。1985年, 台湾的大小银行陆续实行了这种制度。4、改变利率分类。1982 年, 放宽利率细分为短期保放款和中长期放款。在1986 年,存款的最高利率简化为“活款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及邮政储金”、“定期存款及定期储蓄存款”。5、取消存款最高利率及放款利率上下限。1989 年台湾《银行法》取消了“中央银行” 对存贷款的利率限制。(五)其它经济体也有一些经济体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比较仓促和曲折。例如,作为第一个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发展中国家,阿根廷在1971-1977年全部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并同步推行汇率市场化,直到现在阿廷仍陷于所谓过度自由的困境之中;智利则在1974-1975年仅用时一年便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石油危机推动巴西CPI常年维持在20%以上,促使巴西于1975年实行了几乎一步到位式的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的1975-1989年,巴西实际利率水平接近50%,远远高于改革之前的6%左右,经济增速也由之前的10%左右降至3%附近。韩国的利率市场化背景与中国较为相似,利率管制政策的目的同样是为了支持重点企业,并导致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成本较高。1981年为满足OECD成员国的要求,韩国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并于1997年全部完成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但中间的过程异常曲折。特别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1989年,韩国经济内外交困,导致市场利率水平大幅攀升,韩国不得不短暂终止利率市场化进程,直至1991年才重新启动。相较而言,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则显得较为温和,事实也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改革路径。1991年的国际支付危机促使印度在1992-1998年完成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期间及之后的较长时间,贷款利率不仅没有上升反而还稳中有降,使印度经济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六、一些结论(一)主要经济体的经验告诉我们,LPR并非贷款端利率市场化的终点从主要经济体的LPR运用情况来看,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1、LPR本身并非是贷款利率市场化的终点,而只是过渡阶段,其真正目的在于引导金融机构打破贷款利率下限。2、LPR存在的必要性在于资本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即实体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得到充分合理的融资,因此LPR虽然只是过渡,但却会存在较长时间。3、美日等经济体的LPR报价经过不断完善后,运用范围却逐渐收窄,最终主要实践于中小微企业、零售贷款等领域,而这些恰恰是无法从资本市场得到融资的群体,也可以和上面的第2个结论相对应即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完成,大型企业的融资更倾向于市场化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和零售贷款则依然通过LPR从金融机构融资。这也是为什么我个人一直强调抓紧时间介入资本市场的大背景。(二)LPR的其它未竞事宜目前LPR新报价机制仍有一些细节未完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LPR与MLF之间的加点幅度是否固定为目前的90个BP?例如将MLF的操作频率固定为至少一个月一次,以保证二者之间的利差稳定在90个BP。2、最优客户的定义与内涵是什么?后续是否会设定统一的标准?以及如何评估非报价行的信贷定价质量?3、后续衍生品种需要进一步丰富,应加快推动LPR曲线的形成。2月14日一行两会一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利率、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研究推出利率期权、进一步丰富外汇期权等产品类型,而上清所也将在外汇、利率、信用违约互换、存续期管理等四个层面推出衍生产品,并且2月24日起同业拆借中心将试运行挂钩LPR的利率期权产品。4、理论上利率传导机制应由政策利率向市场端传导、市场端向银行负债端传导(成本溢价)、银行负债端向其客户端传导(风险溢价)、客户端向其远端传导(期限溢价)的过程。但是在政策导向下,这种差异会被强制抹平,因为央行直接跳过了负债端。因此LPR新报价机制仍有比较大的改善空间,需要通过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完成。5、由于利率本身是一个价格,而汇率同样也是一个价格,在利率市场化真正完成后,不同价格之间的传导效应将会较为顺畅。因此目前虽然LPR新报价机制已经推出,但我国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还有一段落要走(汇率市场化还未完成)。6、目前我国LPR挂钩于1年期的MLF(即挂钩中端利率),而其余经济体则主要挂钩于基准利率(即挂钩短端利率),因此我们认为和其它经济体一体,LPR新报价机制仍然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定价基准,后续LPR的挂钩对象可能也会相应调整,当然这有赖于政策利率体系的真正建立。(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安银处罚﹝2020﹞0003号)显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601997.SH)安顺分行存在反洗钱类、支付结算类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20.5万元。 对于贵阳银行安顺分行反洗钱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对单位处2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1万元罚款。 对于贵阳银行支付结算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凭借金融机构的风控难以识别潜在的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道德风险、经营风险,是一种市场失灵表现。” “只想加点油,没想到背上了贷款。”12月初,张丽(化名)与记者聊起自己的遭遇时又气又愁。 张丽通过“享车”平台办理合约加油业务,每月“享车”平台向消费者加油卡充值2000元,次月消费者按约定向“享车”平台还款1800元。 在最开始时,享车APP显得很靠谱。“我加油站的朋友和身边的人都在用这个APP,我想着反正也要加油,就也用享车吧。”张丽称。 但好景不长。享车APP背靠深圳联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打着“先加油,后付款,再享9折优惠”,吸引了一大批用户后卷钱逃走,留下车主背负富民银行贷款。张丽表示,8月份发现享车APP爆雷跑路,而自己为了加点油,还莫名背上富民银行2万多元的贷款。 “被注册成功” 实际上,享车的“雷”从注册时便埋下了。张丽在繁复的注册流程中,除了实名认证注册、上传身份证、行驶证、绑定银行卡等外,还有播报数字、点头摇头等录音录像、人脸识别等环节,日后想起来,这就是开通富民银行电子账户的过程,只是在当时她并未看见任何提示,甚至没有看见过“富民银行”四个大字。 更神奇的是,张丽是“被注册成功”的。“2019年12月时,我一开始是注册失败的,享车APP客服还给我打电话教我上传驾驶证,我嫌麻烦就不准备弄了。谁知到了4月份,我的中石化油卡上多了一笔油费,我竟然莫名其妙地就注册成功了。”张丽回忆道。 当时周边的不少朋友都在用这款APP,张丽也没多想。根据产品规则,用户可以选择每月5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4种固定加油额度,协议一年一签。因工作需求,张丽选择了2000元12个月的套餐,每月油钱先打入卡里,月底张丽再还1800元,一年相当于省了2400元。 然而,这样的“好事”只享受了4个月,之后油钱再也没充上过。“前几个月还正常到账,8月份就停了,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疫情影响,想着过几天就好了,谁知道油卡就再也没充上。”张丽表示。 随后,张丽上网搜索发现关于享车爆雷的信息铺天盖地,她越看心里越如巨石压顶。 “飞来的贷款” “如果不是享车爆雷了,我还根本不知道竟然在银行办了消费贷,还是14.45%的年利率。”有维权者告诉记者。 享车平台失联后的一个月,张丽加了五六个维权群。车主们都陆续收到来自富民银行的短信,提示享车APP的还款路径改变,要求关注富民银行公众号,并及时还款。 “在注册过程中,我从来没看到过富民银行几个字。难道我一个人没看见,全国各地那么多车主都没看见吗?”张丽表示。 张丽称,8月份时,她在和银行方沟通时,有关人士表示已终止与享车的合作,同时该银行人士坚称富民银行的页面在注册流程中有出现,客户是知情的。 记者注意到,在车主维权材料中有一张明确提示“您正在申请富民银行提供的加油分期借款服务”的截图。这是什么情况? 对此,有维权车主称,“出事以后,都是后期补上的”,最早注册时没这一页,后来爆雷后再打开APP补上了这图。 维权车主强调,在注册时并没有借贷的信息,也从未接收过任何有富民银行放款短信提醒的字样或任何电话,这是在车主不知情、不在场、不签字、不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的金融贷款业务。 目前,车主与银行双方各执一词。 张丽及其他维权者们向富民银行要来电子版《借贷合同委托代扣协议书》,上面是拼音签名,但他们表示此前从未见过这份合同,自然也没在上面签过字。 张丽表示,后来收到的《借贷合同》才有了电子汉字签名和盖章,当然她此前也并未见过这份合同。 本人未到银行,如何办理消费贷呢?富民银行工作人员曾在采访中称,用户是通过人脸识别办理银行贷款的。 “今年7月,我们收到来自一些享车APP用户的反馈,随即停止和享车平台合作,也就是不再给新的用户发放贷款,同时也上报了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调查。”12月9日,富民银行客服人员称。 富民银行在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批复贷款,是否合规?对于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筛选是否存在问题?就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富民银行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仅表示“事件还在调查中,目前不方便回应。” 警方已介入调查 “我们没有收到油钱,不给我们充油,我们还要还钱,这是什么道理?富民银行要自己去追享车,而不是追着我们要还这笔钱。”维权者质问。 但实际上,享车爆雷背后的逻辑相当于“翻版”蛋壳公寓,享车APP利用消费者的信息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富民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后,平台本应分期支付油钱却中途卷钱跑路。然而,由于实际借贷关系发生在银行和用户之间,当平台跑路后,即使用户没有加到油,仍需继续向银行还款。 距离享车APP爆雷过去了半年,这期间上万名维权者曾彻夜无眠,也曾怀揣着微微的曙光,他们中有的是滴滴司机,有的是普通打工族,幸运些的享受了10个月的优惠,也有的只不过加了一次油后便再无动静。 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奔波在银保监会、警局、消费者保护协会、征信中心等各个平台,但至今并未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深圳市消费投诉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关于享车APP的投诉超过1300宗,按照每人一年6000元的最低金额来算,被骗金额已近800万元。而根据享车2019年底的官方数据,平台注册用户数突破300万,累计交易金额突破30亿元。 经过近120天的调查,重庆银保监局得出结论,表示并未发现富民银行涉嫌违法违规“伙同第三方骗取网民签订网贷合同”的问题,但存在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重庆警方在9月已立案侦查,调查是否有非法集资诈骗的事实,重庆银保监局要求富民银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工作。 监管制度待完善 “我们几个群里车主的态度就是不加油不还款,不然钱给的太冤了。”张丽表示。 富民银行客服人员此前回应称,建议用户按照合约继续按时还款。客服部门也在等待对于此事如何处理的后续通知。目前,会暂时为客户做“征信保护”。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胡晓律师认为,享车平台利用消费者资信获得贷款,但却把还款的责任抛给消费者。她建议消费者要求银行拿出合理的方案,保护消费者征信记录正常。 麻袋研究院研究员苏筱芮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近期,消费金融领域问题频发。一个典型的消费金融模式中包括两方,一个是资金方,通常为持牌金融机构;另一个则是场景方,通常为实体或互联网服务机构,近期案例中出现问题的主要是场景方,例如本案中的加油场景。 “追根溯源,消费金融的问题已超越了市场化问题,凭借金融机构的风控难以识别潜在的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道德风险、经营风险,是一种市场失灵表现。”苏筱芮表示,需要由相应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同时加大司法打击,对恶意失联、肆意挥霍消费者预付款等违法行为严厉惩罚。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定向调控,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问:请问进一步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如何支持实体经济?答:此次定向降准可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平均每家中小银行可获得长期资金约1亿元,有效增加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还可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60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此次定向降准分4月15日和5月15日两次实施到位,防止一次性释放过多导致流动性淤积,确保降准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较低利率投向中小微企业。此次降准后,超过4000家的中小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的存款准备金率已降至6%,从我国历史上以及发展中国家情况看,6%的存款准备金率是比较低的水平。问:请问此次定向降准对象为什么选择了中小银行?答:本次定向降准面向中小银行,包括两类机构,一类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另一类是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获得定向降准资金的中小银行有近4000家,在银行体系中家数占比为99%,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立足当地、扎根基层,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将增加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引导其以更优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扩大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产业的信贷投放,增强对实体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支持力度。问:央行为什么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答:超额准备金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缴足法定准备金之后,自愿存放在央行的钱,由银行自主支配,可随时用于清算、提取现金等需要。人民银行对超额准备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额准备金利率,2008年从0.99%下调至0.72%后,一直未做调整。此次央行将超额准备金利率由0.72%下调至0.35%,可推动银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记者张铭研《贸易金融》记者获悉,日前,光大银行进一步整合链上优质资源,重磅推出“阳光交e链”综合化服务区块链平台,截至2020年4月10日,光大银行“阳光交e区块链”业务规模达到1016亿元, 链上累计业务笔数1477笔,位列链上同业第一。其实,从去年习大大公开强调发展区块链技术以来,区块链技术正处在加速演进成熟过程中。中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技术研发、标准研制、生态培育、行业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适用场景和应用逻辑已较为清晰。区块链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近年来,光大银行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要求,搭建以区块链、大数据、云存储等金融科技支撑的全线上化贸易金融产品体系,成功开发孵化了“福费廷区块链交易平台”,深度参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牵头开发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成果。据了解,2019年10月25日,光大银行联手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成功搭建并上线“福费廷区块链交易平台”。这是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在区块链技术运用上的首次试水,即以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高透明度、强安全性为代表优势的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支撑,以多家银行共同参与的多节点、分布式记账的联盟链为部署方式,实现了跨行福费廷交易的询价报价、资产发布、资金发布、交易撮合等全流程在线高效处理。过去5个月,光大银行“福费廷区块链交易平台”业务量增长迅猛:上线1周即破10亿,1个月破100亿,2个月破200亿,4个月破600亿,5个月业务量破千亿。同时,“福费廷区块链交易平台”历经5次升级改造,链上功能不断优化完善。除了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福费廷业务场景外,光大银行还深度参与并上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牵头开发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该平台能有效帮助银行把控融资风险,解决银行在传统出口贸易融资中普遍面临的真实性审核难度大、重复融资、业务办理效率低等问题。助力抗疫 “阳光交e区块链”发挥在线优势“阳光交e区块链”是光大银行整合贸易金融区块链优质资源“福费廷区块链交易平台”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重磅推出的综合化服务区块链平台,旨在搭建一个集表内外、本外币、结算融资、利率汇率、区(自贸区)内外、境内外于一体的线上化、综合化服务区块链平台,实现“阳光交e区块链”统一平台下多产品应用场景支持。今年年初,我国经济受疫情影响严重,目前各个企业面临复工复产,保持良好现金流成为难题。缓解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压力,获得低成本资金,供应链金融成为化解现金流断裂风险的重要手段。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表示,运用金融科技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通过与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相关的系统进行对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链条上的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疫情期间,“阳光交e区块链”更是发挥了在线业务效率高的优势,助力抗疫企业快速办理结算融资。例如,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某企业客户急需对其采购的一笔以国内信用证结算的国内贸易获得融资支持,要求实现当天到账、融资成本尽可能低。受疫情影响,当时郑州分行还未全面复工,分行人员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利用“阳光交e区块链”光速对接多个同业,最终于当日下午以大幅低于LPR的融资成本为客户实现了融资资金全额到账,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好评。光大银行表示,未来将不断扩大区块链在业务中的应用,打造贸易金融+区块链的金融科技名品,提升客户服务质效,丰富平台应用场景,推动链上业态与技术的不断创新迭代,持续做大做强交易型银行业务,切实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