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记录历史,也见证着时代。在即将过去的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品牌同心协力、攻坚克难,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作出重要贡献,期间的中央企业更是表现不凡,以品牌彰显出中国力量,切实肩负起了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使命与担当。 近年来,为进一步确保中央企业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国资委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推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举措》等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提升央企的品牌形象、完善央企的品牌体系和增值央企的品牌资产。 其中,由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永参与起草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综合〔2013〕266号,下称《指导意见》)曾明确指出,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是推动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的重要举措之一,并从“准确把握品牌定位” “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严格开展品牌保护”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加强交流合作与培训”等五项主要措施,倡导央企切实加快转型步伐,树立品牌自信心,提升品牌影响力,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看齐。 “以实促名,以名促实,名实循环,实至名归”,王永认为,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央企业的首要问题是让“一把手”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上亲抓品牌建设,在企业内部全方位增强品牌建设意识,协调多部门配合,促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针对央企单位在品牌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普遍面临的“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标识统一化”“品牌融入业务的路径”“品牌建设的目标受众”“品牌建设的系统步骤”等,王永也给出专业建议,阐明“更新形象、讲好故事、做活传播、主动交流”的重要性。 作为《指导意见》的主要起草人,王永近年来一直活跃在品牌建设发展一线,以丰富的品牌战略咨询经验,持续助力央企品牌建设优化工作。为了能更好践行这一社会责任,让品牌专业咨询更好地服务央企,王永创办了国内首批专业品牌咨询机构――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作为一家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和国家高新科技企业,品牌联盟以“央企品牌咨询专家”为定位,集中精力,帮助中央企业确定品牌定位、建立品牌管理制度、完善品牌架构、梳理品牌产品、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目前已为中国石化、中国节能、中国有色、中国华电、中国交建(601800)、中信集团、中国航天等十余家央企的品牌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以中国华电为例,品牌联盟深入贯彻关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部署,根据国资委“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的世界一流企业创建要求,以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核心,按照中国华电对标管理提升创建世界一流工作和深入推动"五三六战略"安排,做好2021年中国华电品牌建设规划。截止目前,品牌联盟已完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一流品牌影响力创建专项方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知名品牌评估标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体系与架构方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关传播方案》,将持续为中国华电的品牌推进工作赋能助力。
信息时报讯 近日,汇丰金融科技服务(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丰金科”)于上海临港(600848)新片区开业,并同步推出企业一站式员工福利解决方案。 据介绍,汇丰金科在初期将为汇丰集团全新的移动式“汇丰私人财富规划”提供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并逐步为集团内外更多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支持。首期重点持续研发定制私人财富规划方面的各种工具,研发供企业使用的员工福利和健康管理平台,在用户授权情况下协助用户完成数据整合,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大方向下研发数据服务新产品等。 经过前期调研并深度解析市场需求,汇丰金科开业伊始即推出企业一站式员工福利解决方案,通过数字化服务平台以及默认加自选的组合形式,为企业员工提供覆盖健康管理、团体保障及养老金长期规划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满足企业员工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帮助其实现对家庭、健康和财富的全面保障。
失信约束不能成工具,推动诚信建设是关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具体的失信行为事实,直接援引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清单制管理。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不得随意增设惩戒措施或加重惩戒,确保过惩相当。 显然,这是针对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过度使用约束手段或惩戒手段,甚至出现滥用现象等方面问题做出的一种规范与提醒。因为,对失信行为约束,是基于诚信建设的需要,是为了让行为人更好地守住信用,从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从而让更多的人步入诚信建设轨道中来,而不是将失信约束和惩戒作为一种工具,置失信者于死地。如此,也就失去了失信约束或惩戒的意义和价值。 事实也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确实出现了一些过度运用失信约束或惩戒手段的现象,甚至出现了可笑行为。如某地法院将一名9岁的小女孩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结果,引发舆论广泛议论,无奈之下只能解除,并公开道歉。可见,一些地方确实在如何运用失信约束和惩戒手段方面,是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的,是反过来影响诚信建设的。 实际上,在失信行为中,除了一些真正的“老赖”之外,相当一部分市场主体失信,是因为市场发生了变化、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是企业创新和思路等未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而有的市场主体出现问题,是因为没有得到金融部门的有力支持,或者受到了外国政府和企业的打压等。如果将这些企业出现的失信问题,也大量使用失信约束和惩戒手段,显然,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在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企业为了创新,为了寻求技术突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说压上了身家性命,但由于缺乏外部力量的有效支持,以及自身能力的不足,导致创新失败。此时此刻,如果也对其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那么,就会产生很坏的影响,会让很多旨在创新的企业或个人放弃创新。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要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牢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基础。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离不开创业者的努力,也都可能会出现创新失败等方面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更应当以宽容、大度的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帮助企业创新,而不是只看到失败还是成功,只看到企业有没有失信。创新过程中,失败是常态,失败者永远比成功者少。如果对所有的失败可能出现的失信行为都采用约束或惩戒,那谁还敢创新呢。 需要看到的是,对真正立足于办实业、谋发展、拼创新的创业者来说,没有一个是愿意失信的。他们所以出现了失信行为,完全是因为对市场的不熟悉、不了解,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未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力。对这样的创业者,显然只能支持和帮助,而不是失信约束与惩戒。即便因为外部压力,需要对其实施信用约束与惩戒,也要依据其行为的规范和调整,及时解除失信约束与惩戒,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状态。对此,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同时要求,有关方面要提高修复效率,要及时帮助失信主体修复信用,以便于其更好地开展工作。 我们说,信用约束或惩戒,是针对那些不讲信用、随意践踏信用行为者,而不是因为特殊情况或原因,特别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失信行为。那些因为客观原因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造成的失信,失信者也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恢复信用。只是,需要给他们时间,给他们空间。面对这样的问题和现象,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主动为他们挽回信用提供服务,而不是动辄进行失信约束或惩戒,使失信约束与惩戒变成手中的工具,甚至被极少数不法分子所运用。失信约束与惩戒,只能对真正的“老赖”使用,对不把信用当回事者使用。否则,会弄巧成拙,反而产生相反的作用与效果。 谭浩俊
[摘要]一些企业骗取、套取巨额补贴资金的行为不断浮出水面,有的企业违规获得3600万元补贴问题至今未得彻查和收缴;另有一些真正搞养殖又未得补贴的企业,还在“寒冬”中苦熬,在稳产保供的关键时期浪费着产能。 记者 程子龙 哈尔滨报道 2020年9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齐晓彤被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的消息,齐晓彤违规成立多家企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骗取方式贪污巨额财政补助资金。 齐晓彤于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齐齐哈尔市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正是黑龙江省实施30余亿元“两牛一猪”财政补助政策时期。在稳产保供任务异常艰巨时期,黑龙江省的“两牛一猪”涉农补贴项目再次回归人们视野。 日前记者深入黑龙江省一些地方调查发现,黑龙江省在2016年推出的“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补贴项目,确实对养殖规模化以及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也留下了难解的后遗症:一些企业骗取、套取巨额补贴资金的行为不断浮出水面,有的企业违规获得3600万元补贴问题至今未得彻查和收缴;另有一些真正搞养殖又未得补贴的企业,还在“寒冬”中苦熬,在稳产保供的关键时期浪费着产能。 3600万元补贴项目“人去牛空” 2016年,连一家乳业加工企业都没有的黑龙江省庆安县,掀起了一场诡异的大规模养奶牛运动。不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被用于买牛,就连县、乡领导干部都被号召起来用工资卡做抵押从银行贷款买牛。 牛放到哪里养?县里指定把这些牛放到一个刚刚成立的“招商引资”企业庆安鸿昇牧业有限公司(下称鸿昇牧业),实行“托管”养牛。以每头奶牛成本1.9万元计,每个贫困户或村民贷款1.9万元计1头牛、每个乡镇干部贷款19万元计10头牛、每个县级干部贷款38万元计20头牛入企托管。庆安县2017年4月宣称,目前鸿昇牧业已入驻的1800头奶牛中,由县、乡干部带头引领农民和贫困户“众筹”的托管牛就达700多头,称这是一种“公司+基层党组织+帮扶单位+贫困户”的托管养牛新模式。 为让大家相信,庆安县还给托管的干部和群众算账:1头托管的母牛1.9万元起步,4年后繁殖数量达到7头左右,每头泌乳牛净利润8000元,扣除成本后的利润与公司对半分成,最低收入3.6万元。 面对“迅速致富”的诱惑,庆安县一些干部和群众并不相信,也不情愿参与。“虽然县里没下文件,但县领导号召干部带头贷款买牛,我们也不敢不落实。”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说。一些群众认为,没有加工企业的奶牛业根本无法发展,县里在给“众筹”群众“画饼”的同时,一定另有所图。 心存疑虑的群众渐渐发现,黑龙江省政府在2016年5月刚刚出台了一项重大涉农补贴政策,计划利用3年时间,每年拿出12亿元,扶持建设一批奶牛、肉牛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中明确:对新建的奶牛养殖场,存栏泌乳牛300头为一个单元,补助300万元;肉牛养殖场存栏母牛300头为一个单元,补助100万元,存栏育肥牛300头为一个单元,补助60万元;生猪养殖场存栏基础母猪150头且育肥猪1500头,年可出栏3000头生猪为一个单元,补助100万元。 2016年底,鸿昇牧业一个占地100余亩号称5000头现代化牧场的建设项目在庆安县建民乡建安村迅速崛起,按照庆安县当时的说法,干部群众贷款买的“众筹牛”就在里边。那一年,鸿昇牧业得到了3600万元“两牛一猪”项目补贴资金。 这个得到巨额补贴的现代化牛场目前状况如何?日前记者来到庆安县建民乡建安村采访。 记者走遍全部6栋牛舍,发现空无一牛,有的牛舍中晾了一些稻谷。偌大的养牛场,只剩更夫一人。更夫介绍,他从2020年春节后来到这里,就没看到一头牛,牛场榨奶厅只安装了暖气片,连榨奶设备都没有。目前牛场因拖欠建设资金,已被承建方诉到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牛舍全被查封,他是替保全方看大门的。 鸿昇牧业的牛舍里空无一牛,地上晾着稻谷。记者程子龙摄 天眼查显示,鸿昇牧业从2016年3月成立到目前,已有209条涉法诉讼信息,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 巨额补贴项目竟先拨款后验收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一个更为惊人的内幕浮出水面。 黑龙江省“两牛一猪”补贴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政府重点对土建、设备投入进行补助,条件是土建已完工且设备安装完成、存栏数量达到确定规模60%以上。 相比于建设期原则上为1年,后来被许多企业诟病时间太短的政策要求,鸿昇牧业从2016年7月28日与承建方签合同开始建设,至2016年底不到4个月时间就“建成”并“合格”,而且提前在10月份拿到了全额补贴3600万元。 在庆安县财政局给鸿昇牧业的一份3600万元《专项拨款通知单》上,写明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而庆安县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6年第一批“两牛一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报告》上表明验收日期为2016年12月26日,原县长李立新在验收报告上的批示“请财政审核,据实拨付”的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 是对鸿昇牧业真正进行了验收还是只补了验收文件?庆安县没有给出解释。该县另一家得到100万补贴并被纪检部门“处理”的养殖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就没验收,听说上面有人来查,县畜牧局才把企业的印章拿走,补了申请验收报告后,企业负责人又签的字。 鸿昇牧业开工不到3个月就拿到全额补贴的养牛项目,并没有出现良性运转。庆安县畜牧局原家畜繁育指导站站长曲仁称:“资金原来就不够,牛在验收完就卖了。”庆安县建民乡建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孙纪忠告诉记者,他也被动员参加了贷款养牛,可最后“连根牛毛都没得到。”倒是后来政府人员到家中收走了他们贷款养牛的材料证据。 由于建场资金多为承建方垫付,鸿昇牧业陷入了一系列官司当中,牛舍被查封,奶牛也越来越少。眼见干部群众买牛的贷款难以偿还,庆安县不得不组织干部群众纷纷起诉鸿昇牧业,要求鸿昇牧业以设备和奶牛偿还他们的贷款。天眼查显示,至2019年庆安县多名干部在法院申请执行鸿昇牧业的财产,其中包括原县委书记李英男。这些案件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没有公开,理由为“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有关鸿昇牧业的法律判决书显示,鸿昇牧业从天津市佰牧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购牛703头,承诺用黑龙江省“两牛一猪”国家补贴资金支付牛款。后来因未支付,这些牛被佰牧兴公司拉回。这一举动被群众戏称为“借牛充栋”。 让干部群众贷款买牛,从其他公司“借”牛,鸿昇牧业这一系列操作被群众认为是套取国家巨额补贴资金的有力证据。 记者还了解到,鸿昇牧业并不是招商引资企业,而是一开始就注册在庆安县建民乡建安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田长山的户籍至今仍在庆安县。 先拨款后验收的涉农补贴项目是否被有关部门查处? 庆安县纪委监委介绍,2018年,黑龙江省纪检部门转来黑龙江省审计厅移送的关于庆安县在“两牛一猪”政策项目中涉嫌骗取套取涉农项目资金的材料,庆安县进行了调查。最后认定全县6家肉牛或黄牛养殖企业有骗取套取行为,这些企业得到的补贴款均是小额。包括原局长王玉玺在内的4名畜牧局干部、1名县农业开发办副主任、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和1名农民党员受到了党纪或政纪处分。这些人的处理与鸿昇牧业无关,鸿昇牧业未受到任何查处。 部分受访群众对庆安县的处理表示不满:“套取100万补贴的企业都被处理了,套取3600万的企业却安然无恙。”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至今还认为,他们是因为鸿昇牧业受到了处分,哪知鸿昇牧业未被查处。 有群众认为,鸿昇牧业还有一个更大的“蓝图”,那就是拿着套取的补贴款继续建牛场以套取更多的补贴款。记者调查了解到,鸿昇牧业在庆安县又建了占地200余亩的新胜养牛场,里面仍然空无一牛。此外,鸿昇牧业还在绥化市所属的其他市县建了牛场,意图申报高达6300万元的补贴,后来未再获补贴。 补贴政策突然截止8家企业联名上书省政府“讨公道” 与一些企业顺利得到补贴形成鲜明对照,黑龙江省另有62家企业在被批复成为补贴项目建设方并建了养殖场后,未获补贴。这些企业有的生存艰难,有的干脆退出了养殖业。他们认为被政府给“忽悠”了。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黑龙江省龙盛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牧业)在原来种猪繁育基地老旧厂房之外,新建了25栋现代化猪舍,目前这些猪舍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公司负责人张文俊介绍,新猪舍是省里批复的“两牛一猪”政策中拟扶持的第二批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给予补助35个单元。 张文俊介绍,新猪舍在2016年10月28日得到批复后开始建设,至2017年8月在黑龙江省第二批建设项目中进度排第一。他们正按三年项目期紧锣密鼓地施工,但2018年春节后突然得到口头通知,建设项目要在2月28日截止,此后建成的项目不予验收。至2月24日,25栋猪舍还有6个房盖没上完,但母猪已买进了3500多头。公司慌忙中请哈尔滨市有关畜牧部门来验收,可畜牧局的人看了一眼就说没有育肥猪,不能给验收。虽然至2018年底龙盛牧业的母猪达到4000头,育肥猪达到2万头,但再没等来验收的畜牧人员。 2019年初,龙盛牧业给黑龙江省一位副省长写信反映未得项目补贴情况,获得批示“请农业农村厅阅研提出意见”,但仍没等来想要的结果。 与龙盛牧业相似,黑龙江省有多家被批复养殖基地建设的企业未得到补贴。2019年1月,黑龙江省旗帜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三农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联名上书黑龙江省政府请求给予验收。他们在信中表示,把项目截止时间确定为2018年2月28日是不客观、不合理也不科学的,第二批“两牛一猪”项目是2016年10月下旬才批复的,扣除冬季不能施工季节,有效建设时间只有七八个月,要全面完成建设并进栏达标是不可能的。 这8家企业在信中还指出,2018年3月及以后,有10余家“两牛一猪”项目建设单位,仍然被验收并获得了补贴。他们要求一视同仁。这些未得补贴的企业甚至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反映了情况,在经过一番协调后,未有效果。 “忽悠”企业要政绩生猪产能被闲置 在哈尔滨市延寿县,广聚兴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德祥反映,他的养猪场也是被批复的项目,但一直没盼来验收人员。后来听说到2018年2月28日政策就截止了。可2月28日后,县畜牧局的人仍隔三岔五来催项目建设进度,他还得每7天向畜牧局汇报一次。 李德祥至今保留着一张手机短信截图,上面日期是2018年4月16日,有关畜牧部门要求报“建设进度”,短信上还标明了“省局畜牧处”的QQ工作群号。 2018年4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区畜牧局仍然给黑龙江省旗帜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发通知,“请你公司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达到验收标准,实现达产达效,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政府向我们要进度,我们就以为还能给补贴。”李德祥说:“后来才知道,这是‘忽悠’企业要政绩。” 部分养殖企业认为黑龙江省“两牛一猪”政策设定的完成时限不合理。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亿康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闯认为,按照养猪的周期性,引来种猪后做完防疫,就得2个月后能配种。猪的妊娠期是118天,生崽断奶得31天,此后才能挪到育肥舍,这一共就得7个月。当年他的猪场得到批复开始建设时间是2016年8月,扣除冬季6个月不能施工,就剩6个月,用所剩余的6个月完成建设已经很难了,再想育出需要7个月才能长成的育肥猪,怎么可能呢?赵闯认为,企业项目在2018年3月能提请验收都不错了,可实际要求他的项目在2017年4月1日就得验收。 “只有借猪凑数造假,才可能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验收。”赵闯说。 “地方政府官员没有服务意识”是部分受访企业的切身感受。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乡一养猪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辛辛苦苦把猪场建成,冬季为了取暖,把5个猪舍的猪集中放在3个舍里养,验收工作人员称这样不符合规定,没给整改的机会,直接扣掉4分验收分,致使企业未能通过验收。“他们只知道用手中的权力来卡我们,却不为我们企业服务。”这位负责人说。 为什么三年补贴政策在实施两年后突然宣布截止?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朱良坤认为,黑龙江省的“两牛一猪”政策,并不是提前截止。他介绍,黑龙江省原计划从201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每年拿出12亿元进行“两牛一猪”项目建设,但“第一轮就把项目申报满了,一下子申报了30多个亿,省财政拿不出更多的钱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处长李亚立介绍,政策提前公告了截止日期,那些没得到补贴的,都是项目没建完的或者是没通过验收的,也有部分企业自己放弃了。 而哈尔滨大三农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延寿县畜牧局原局长褚树斌的观点正好相反。他认为是政策设计得不细致,没有连续性,以致失去了公平性。“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在2017年下半年偷偷下了个通知,所有项目必须在四个月内通过验收。可部分企业根本不知道有这个通知。”褚树斌说:“剩余6个多亿被政府收回了,为什么不补给企业?” 一位多年从事畜牧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认为,从2016年至目前,省里分管畜牧工作的领导已有四位,对扶持政策意见也不一致,这使得畜牧部门为未得补贴企业给予补贴的想法未能实现。 因未获补贴无钱入栏,延寿县的哈尔滨大三农牧业有限公司的现代化猪舍一直闲置。记者程子龙摄 在延寿县,哈尔滨大三农牧业有限公司的9000多平方米现代化猪舍仍处于闲置状态,由于没有资金购进生猪养殖,正在想办法卖掉。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龙盛牧业的数万平方米猪舍也处于空置状态。张文俊称,他不仅无钱补栏痛失了猪价最高时期的巨大利润,目前还债主盈门,日子过得举步维艰。他说:“我挺过了非洲猪瘟的严冬,不想死在市场逐渐回暖的春天。”
进入科创时代,产业赛道变化速度不断加快,风口正从互联网转移到硬科技。 “将创新技术与巨大的传统产业结合,可以玩出新花样。 ”软银中国主管合伙人宋安澜称。 近日,“光明优倍”杯第十八届中国MBA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在上海交通大学落幕。今年,MBA总决赛的创业项目主要围绕两个思路展开,一是硬核科技在各行各业的实际应用;二是围绕民生升级、改善和提高生活品质展开,也展现了当前MBA的创业风向。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少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MBA创业项目的技术或许不是最领先的,但一定是在市场还没有普遍开展或市场需求还不明朗化的情况下,勇于将高科技深耕某个细分市场领域,而不是盲目追逐市场已经盈利、商业模式明朗的领域,”他称。 “硬科技将会是下一个风口。”大赛期间,专访了评委宋安澜和中欧资本董事长张俊,他们的投资理念与创业大赛的主题不谋而合。 进入“科创时代”,创投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赋能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新技术巨头也是在VC的支持下成长起来的。而在投资人眼中,原创技术能力成为对创业企业的基本考量。 宋安澜强调,当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建立起来后,产品的方向要正确,要做满足社会刚需的产品,切入朝阳产业。同时,项目需要具备可预测性,商业模式或收入成长可以预期。 在当前的投资环境下,宋安澜表示,作为技术投资者,当前专注于拥有一定技术壁垒的企业,侧重于硬科技领域的投资,而对于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会比较谨慎。“拥有一定技术壁垒的企业,在短时间内不会被轻易超车,通常这种技术型的公司发展速度也比较快,可扩张性比较好,尤其是一些新技术和传统产业有结合点的公司。” “以纺织为例,这是一个非常传统的行业,大家可能觉得没什么新意,但是将最先进的技术和巨大的纺织产业结合起来,就能玩出新花样。”宋安澜介绍称,软银中国投资的一家企业研发了先进的印染技术,通过特殊的自动化印染机器,根据需求在布料上进行印染,大大减少了污水排放的同时,提升了产出,降低了成本。“这就是通过自身的技术能力,将创新的环保染色技术与巨大的纺织品产业结合,玩出了新花样。 ” 宋安澜认为,技术投资人应具备极高的素养及专业的知识背景,依靠准确的投资逻辑去选择项目,挖掘出优秀的创业团队。 在张俊看来,创投机构应该坚守“只赋能,不添乱”的功能,他将企业的CEO比作飞机的驾驶员,而投资人是坐在驾驶座旁边看地图的领航员。 “投资人在投资的过程中,是在众多航线中提供最优路径,而最终选择权还是在驾驶员——企业CEO手里,”张俊认为,VC应该做的是为企业赋能,而不是撸起袖子自己干,“VC应该保持一个不跨越的界限,不能忘记自己投资人的身份。”
近日,柔性屏“独角兽”企业柔宇科技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柔宇科技科创板IPO拟募资144亿 仅次于中芯国际 招股书显示,柔宇科技核心技术产品主要是柔性显示屏和柔性传感器,应用产品除了可折叠手机,还有柔记智能手写本、柔宇智能会议显示终端、电子书、车内安全智能屏、曲面电梯中控等。此前,柔宇科技因生产出全球第一台折叠智能手机而闻名。 柔宇科技拟发行不超过1.2亿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募集资金144.34亿元人民币,在目前已上市的科创板个股中,募资额仅次于中芯国际(532.3亿元)。 柔宇科技表示,募资金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柔性显示基地升级扩增建设项目、柔性技术的企业解决方案、柔性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和新一代柔性智能终端开发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照144.34亿元计划募集资金、发行后4.8亿股的总股本计算,柔宇科技若顺利上市,估值将达到577.36亿元,柔宇科技发行价也将达到120.28元/股。 从业绩表现上看,截至2020年6月30日,柔宇科技存在未弥补亏损24.27亿元,且2019年柔宇科技营收仅为2.27亿元,净利润为-10.73亿元。 而与柔宇科技同样存在未弥补亏损的AI四小龙之一――寒武纪,截至1月8日总市值规模也仅为586.07亿元。 作为一家深圳明星企业,柔宇科技从一出生就光彩照人,并获得诸多一线机构投资人的青睐。 早期其投资方包括Knight Capital、IDG Capital、Poly Capital Management、AMTD Group和解植坤的基金,以及深圳国资的创投企业。 2014年发布第一代柔性屏幕后,柔宇的融资之路更为顺畅。在2015年8月份的C轮融资中,中信资本、浦发银行等加入,总投资额达到11亿元;一年后的C+轮融资中获得5亿元投资额。 截止目前,柔宇投资方包括各大银行,以及深创投、松禾资本、IDG、中信资本、基石资本、越秀产业基金、保利等多家明星机构,出资方近40家。仅深创投一家机构连续三年就投资了数十亿元。 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柔宇科技前十大股东分别为:刘自鸿(持股38.61%)、中信资本(持股6.05%)、魏鹏(持股4.97%)、深创投(持股4.64%)、余晓军(持股4.47%)、深圳慧港(持股4.06%)、Jack and Fishcher(持股3.79%)、深圳松禾(持股3.60%)、西藏祥盛(持股2.53%)、杨乐宜(持股2.17%)。 尽管已经完成数轮融资,持续亏损令柔宇科技的现金流高度紧张。 2017-2019年以及2020年1-6月,柔宇科技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3.59亿元、-8.02亿元、0.73亿元和-9.61亿元,对应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3.59亿元、-7.86亿元、-9.86亿元和-7.44亿元。 2017年-2019年期间,柔宇科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别为-3.58亿元、-6.12亿元和-8.1亿元;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29亿元、0.41亿元、0.88亿元和0.9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11%、38.05%、38.59%和84.09%。 倍杰特创业板IPO成功过会 一家三口掌控董事会 1月6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1年第一批过会的4家企业之一。 倍杰特主营业务聚焦于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和水深度处理,依托自主研发的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 招股书显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权秋红,直接持有公司48.20%的股份;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权秋红、张建飞和权思影,其中张建飞持有公司16.59%的股份,权思影持有公司12.68%的股份,权秋红与张建飞为夫妻关系,与权思影为母女关系,张建飞与权思影为继父女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77.47%的股权。 此外,倍杰特是典型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一家三口齐上阵,在不含独董外的6名董事席位中占了一半。权秋红、张建飞和权思影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各项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倍杰特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9200万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倍杰特拟募集资金6.00亿元,其中,4.50亿元用于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1.5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招股书披露,倍杰特累积了中国石化、中沙石化、中天合创、中煤集团、中海油、神华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中铝、延长石油、威立雅、农夫山泉等众多高端客户资源,15年来,累计服务了数百家客户。 在公司业绩方面,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倍杰特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2亿元、4.00亿元、4.76亿元、1.6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228.85万元、1.01亿元、1.20亿元、3989.93万元。此外,2020年1-9月,倍杰特营业收入为2.93亿元,同比增长54.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8.88万元,同比增长68.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0.31万元,同比增长71.82%。 IPO市场动态周报(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8日) 一、IPO市场综述 据全景数据监测显示,截止2021年1月8日,IPO信息披露在审企业共计1033家,其中,传统板块193家(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交所科创板和深交所创业板共计765家,新三板精选层75家。 本周(1月1日―1月8日),12家企业上会,1家暂缓提交。 据全景数据监测显示,1月1日至1月8日期间,IPO企业相关新闻共有14180条。本期市场关注热点有:“2020年IPO盘点,过会率创新高”、“上市审议会4过4,创业板IPO迎开门红”、“上海国企改革,新增10家企业科创板上市”、”2020年共有145家公司登陆科创板“、“眼科企业上市潮加速”、”瑞丰银行IPO上会,有望成为浙江首家上市农商行”、“收钱吧拟登陆创业板,冲刺’聚合支付第一股’”、“创业板将迎’粮油装备第一股’”、“同惠电子1月11日精选层挂牌”、“佳力科技和立方控股均’转道’IPO”等。 据全景数据监测显示,1月1日至1月8日,资本市场IPO在审企业相关敏感新闻286篇,涉及瑞丰银行、柔宇科技、百合医疗、倍杰特、广州农商行、恩威医疗、中粮工科、东风集团、李子园、芯愿景、红星美羚、维尼健康等。 (一)传统板块 据证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1月8日,共计193家(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企业进行IPO申请。 预披露企业61家,数量最多 据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占比最高的是预披露企业,共计61家,占比32%;已通过发审会59家,占比30%。 图1:传统板块受理状态 (二)科创板和创业板 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网站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1月8日,IPO申请企业765家企业。 已问询企业已达297家 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网站公开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已问询297家,占比42%;上市委员会通过141家,占比18%;已受理115家,占比15%。 图2:科创板和创业板受理状态 (三) 新三板精选层 截止2021年1月8日,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开数据显示,共计75家企业申请挂牌新三板精选层。 中止企业51家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开数据显示,截止目前,中止51家;终止13家。 图3:新三板精选层IPO在审企业审理状态图 二、本周IPO市场动态 (一)本周IPO企业上会情况:17过16,1家暂缓提交 本周(1月1日月8日),17家企业上会,16家企业审核通过,1家企业暂缓提交。 图4:上会通过企业板块分布图 百合医疗成今年IPO暂缓审议首家 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医疗”)首发暂缓审议。这是今年上会遭暂缓审议的首家科创板企业。百合医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施娟、杨伟朝。这是兴业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首单科创板项目。 三、下周IPO市场动态 (一)下周IPO上会情况 下周(1月9日月15日),有16家企业上会接受IPO审核,分别为科创板4家,创业板7家,上交所主板3家,中小板2家。 图5:下周IPO上会企业板块分布 (二)下周IPO申购情况 根据新股发行安排,下周A股将有9新股申购。 表1:下周申购企业列表 (三)下周IPO上市情况 表2:下周上市企业列表 附最新拟IPO企业排队名单
吸取教训 以利再战 ——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高峰会上的讲话 (周小川 2005年10月20日) 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参加本次“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高峰会”。今天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公司债发展问题,并对过去的经验教训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公司债涵盖了企业债等若干债券,其市场发展一直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过去,我们在企业债市场发展问题上犯了不少错误,导致公司债市场发展极度低迷、尚未崛起。与我国发展较快的其他金融工具相比,尤其是在我国储蓄率较高、广义货币(M2)占GDP比例较大的背景下,我国公司债发展较慢,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确实相当有限。同时,公司债市场发展滞后,还使我国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很不合理,整个金融体系隐含了相当大的风险,很可能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比较严重的后果。当然,过去我们所经历的挫折和失误也有其时代背景,当时我们处在经济转轨的早期,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重,市场经济的思维、环境都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所以,回顾历史,我们并不是要追究谁做得不对,而是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我们只有对过去存在的问题、犯过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理出了清晰的分析主线,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才能真正把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落到实处。 一、过去我国发展企业债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企业债市场发展早期,即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上半期,可以说犯了一系列比较严重的错误,这些错误导致后来在市场的发展建设上“摔了跟头”,一蹶不振。对此,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在此,我想列出“一打”(十二点)失误: 1、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企业的个数等进行计划分配,而不是遵照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企业债的发行。比如,企业债的发行额度是由政府逐级分配的,国家分配到省一级,然后再逐级往下分配。 2、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作为一种救济,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 3、没有完善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无法给投资者一个准确的风险程度考量。 4、不能向投资者提供可供分析的信息披露。一方面,在当时市场环境下,我国的会计准则不到位,企业做账和外部审计都不健全,能够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当时也没有强调信息披露,没有强调投资者应对披露信息进行充分的分析后再确定投资决策。 5、行政性定价和对价格限额的管制。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6、行政性要求企业发债必须要有银行担保。当然,这和前面所说的问题密切相关,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但问题是一旦银行进行了担保,这个产品就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企业债了。 7、债券发行面向散户,而不是像国际上公司债的做法——主要面向有分析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即QIB(合格的机构购买者)。散户往往缺乏足够的市场分析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也较差。 8、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市场机制能够对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产生自我约束作用,这种力量来自于投资者对产品的判断和选择。这就是说,应该是由市场决定哪些企业的债发得出去,哪些企业的债发不出去,价格应该怎样,违约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等等。如果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就会导致我们把过多的约束力量集中在行政监管上,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与市场约束相对应,在交易机制上应该建立以OTC(柜台交易)为主的、能够衡量对手风险同时又在价格判断上有相当大的灵活性的交易模式。 9、没有进行足够的投资者教育。很多投资者当时在很大程度上把企业债券当作储蓄产品的变种,一旦出现违约等问题,往往就找政府,并要求承销商兑付。 10、缺少一个完善的《破产法》。目前的《破产法》不能够在企业违约的时候由“破产”这个最后的威慑手段来对其产生约束,债权人在《破产法》中的权利也往往得不到正当保护。如果企业真正关闭破产了,起码这个企业的剩余资产是能够追究的。而我们目前的状况是,很多企业的剩余资产悄无声息地就消失了,一些发行企业不经过法定程序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11、没有正确定位承销商的角色。过去在承销兑付方面计划色彩和行政干预也比较严重,承销商必须代管兑付,而且兑付不了还要承担责任。实际上,在公司债发行过程中,承销、代理销售、代行兑付的角色和承担债券兑付的角色责任上应当是完全不同的,是两个概念。对这些概念的混淆造成了很多后续的难题。 12、在处理发行人违约问题上,行政干预更严重。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承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并导致承销商陷入泥潭。当前一些证券公司出现问题,需要清盘或重组,都可以看到当年承担企业债违约所留下的历史包袱。 二、对过去失误的分析主线 上述一系列失误是相互关联的,我们不能零星地、孤立地去考虑,而应当有整体思维,从中抽出分析问题的线索。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条主线来分析: 一是思维主线。由于我国相当一段时期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生活中大量体现的是计划经济的思维。问题在萌芽时期之所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因为我们自然而然地按照计划经济的思路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过去我们的一些做法,包括行政性的指标分配、价格管制、角色错误、信息披露缺乏,和对违约的处理等,都是计划经济思维,是不太了解市场经济及其环境,不了解市场经济下的做法和要求,研究的也不够,所做的努力也不足。当前看待这些问题时,我们就要尽量避免简单化,避免再重复计划经济的思路。 二是逻辑主线。市场定位错误可能是我国企业债一系列错误的逻辑根源。应该说,公司债应当卖给QIB,因为QIB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公司债发行往往比较快,手续简单。散户投资者由于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必然导致依赖政府,政府就可能转而要求银行担保;还可能由于定价能力缺乏,导致行政性定价;当散户投资者面对违约时,又没有正当手段自我保护,就会把责任推回给政府,而政府为避免社会不稳定,又会通过行政干预的办法强制承销商承担责任,由承销商续发兑付,由此导致一系列扭曲和更为严重的后果。如果我们是由QIB来投资公司债,也就不存在上述那些相关联的问题。由此,从逻辑主线上来看,投资者定位问题可能是最关键的。 当然我们在新推出一个金融产品时,应该考虑尽可能丰富普通散户投资者的产品选择和投资渠道,但并不是所有的金融产品都适合普通投资者,我们应该开发或者引进一些更适合散户投资的金融产品。比如,今后我们可能还会推出更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如果也对普通散户投资者放开,恐怕是很不合适的。 从国际经验看,在发达国家,公司债主要面向QIB发行,绝大部分是在OTC市场(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强调对手风险和交易价格自主决定。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的小额高等级债券通过交易所市场交易,采取自动撮合方式交易。由于这样的公司债等级较高,所以违约风险很低。此外,交易所往往对公司债交易设有限额,只允许进行小额交易,所有大额交易都通过OTC实现。也就是说,公司债主要是采取OTC交易机制。 以美国这样发达的债券市场为例,其90%的公司债是由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剩余10%是个人持有的。这些个人投资者往往还是很富有、性质上接近于机构投资者的个人,并且他们购买的也基本上是等级非常高的公司债。之所以也有很少一部分低等级公司债在个人手中,往往是购买后企业业绩下滑,债券等级下降的缘故。 这样的局面就构成了以QIB和OTC为逻辑主线的公司债市场建设。如果违背这个基本逻辑的话,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三是环境主线。正如金融生态,公司债生存也需要有一个合适的生态环境,主要是指制度建设以及在制度方面的保障,包括好的法规(能够把公司债的相关内容进行清楚的法律界定)、会计制度提升(能够提供投资者需要的信息且不误导投资者)、信息披露的规范,以及破产法的完善,等等。 如果我们思维对了、逻辑对了、环境也好了,就用不着那么多的管制,QIB和OTC交易自然就会引导公司债市场得到长足发展,监管的任务也会相对减轻,因为市场约束力比较强。但是,当公司债大幅度扩延到中小企业、创新企业和创业企业时,监管任务会加重,包括一部分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依赖债务融资发展起来、发展之后再通过发行上市和退出来取得回报的,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有不公开、不透明、包装上市等操作。在这方面,美国的高收益债券(Junk Bond,又名垃圾债券)的发展可以提供一些借鉴。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如果我们分析问题的主线是清晰的,那么我们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就会明确。 首先,我们一定要转变思路,必须从计划经济思路转向市场思维。如果过去的计划分配、行政审批和干预还继续存在的话,这个市场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同时,不能再用老的计划经济思维来看问题、来分析过去的失误。有一些观点把非根本的、枝节的、甚至是衍生出来的问题归结为上一轮债券市场发展失败的原因。因此像今天这样的会议把这类问题讨论清楚,显然是有好处的。 第二,入手解决问题的逻辑关系要找准。从逻辑上看,一个最佳的切入点就是让这个市场面向QIB、交易以OTC为主,使有较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能够在这个市场中唱主角。从QIB和OTC入手,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券发行就不需要太多的审批和行政管制,因为它不是靠审批机构的把握,而主要是依靠信息披露、靠市场的约束,也不需要商业银行进行担保。即使是发行以后公司变坏,甚至出现违约,机构投资者也应能够判断和识别,并具有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而不需要政府去过多担心。 第三,加强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和改善生态,这是一定要做并需要不断完善的。应该看到,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有非常大的改善,但是还需继续努力。这些年我们的会计准则有了持续改进,与国际水平不断接近;在披露和对披露的监管方面,要求提高了很多;《破产法》正在修订之中,估计新《破产法》对债权人的利益会有更好的保护。 总之,关键的切入点还是要发展QIB和OTC,要通过发展QIB和OTC来培育我们的市场。 最后顺便说一下相关的一个问题,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现在大家已经普遍认识到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非常关注。对这个问题,我们应避免简单化的看法。发展债券市场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通常有两个办法。 一个办法是通过一些外部约束,使商业银行重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国际经验表明,当那些大公司、大企业和好企业开始更多地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时候,银行自然会觉得必须进一步面向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也就是说,市场分段是竞争机制“挤”出来的。现在商业银行认为对大型企业、好企业贷款是改善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资产的努力方向,所以我国的四大银行和一些股份制银行都很重视对大企业、好企业的贷款,这种判断和做法没有错。但是,一旦大企业、好企业更多地倾向于通过债市融资,商业银行对大企业、好企业的贷款就会受到影响,商业银行会得到信号,必须设立中小企业部,加强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这种效果会很明显。 另一种办法就是发行中小企业债券。中小企业债券通常属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债券,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较高,容易出问题。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没有合理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机制,发行中小企业债就不那么简单,匆匆发展中小企业债就难保不出问题。这涉及到整个社会对公司债产品的了解程度,如果一开始发展的产品都是投资级别以下的、风险高的产品,是不是可行?这实际上关系到我国公司债市场的发展顺序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是先把具有较高等级的公司债市场发展好了,然后再逐渐去发展信用等级低的、投资级别以下的债券市场,还是两种市场同时发展?对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未能成功发展中小企业债券,真正比较成功的主要是在美国,但也曾出现了米尔肯(Michael Milken)事件,对市场发展产生了双面的影响。我认为,要想发展中小企业债,应认真研究一下米尔肯事件的那段经验教训。 总的来说,债券市场的发展是需要我们花很大力气去做的一件事,是市场前进的方向,前提是要把上面提到的历史教训基本弄明白。以上意见供会议讨论,并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文系周小川行长在2005年10月20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高峰会上的讲话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