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央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公告》共十六条,明确了境外机构范围既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主权类机构,也包括在我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商业类机构。境外机构入市方式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即主权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商业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境外机构不再以产品名义提交申请,无需逐只产品入市。 《公告》规定,通过直接入市渠道及债券通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无需重复申请,可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允许同一境外机构将其在QFII/RQFII项下的债券与根据《公告》所投资的债券在境内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同时,境外机构可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已入市的境外机构可开展现券交易,并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等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合称主权类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商业类机构)。 二、商业类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成立; (二)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未因债券投资业务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投资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业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主权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 四、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循交易、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托管、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定。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相关衍生产品、债券基金(含ETF)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交易。 六、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资产托管。 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境内托管银行固有财产及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严格分开保管,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 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的债券应当登记在境内托管银行名下,并依法享有证券权益。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投资业务,应当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债券市场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管理 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根据本公告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做好商业类机构的准入工作,切实加强对商业类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九、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的债券和根据本公告中所投资的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并可以将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根据本公告开立的资金账户内资金在境内进行双向划转。 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服务和监测工作。 十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应对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债券品种、债券数量、交易价格或利率、账户与结算方式、交割金额和交割时间等要素作出明确的约定,其书面形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成交单,以及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十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境内外托管银行等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托管、结算等数据,并按照交易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定期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明细数据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对手方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交易数据。 十三、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债券的,境内外托管银行应当逐级签订协议,约定债券本息兑付有关事宜,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债券本息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境外机构投资者,下一级托管银行应逐级向上一级托管银行按时上报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和其托管结算数据,下一级托管银行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境内托管银行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等。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汇总相关信息,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投资展业及运行风险等情况。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收付及汇兑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有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安排,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明确了统一准入管理。按照“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的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原则,统一准入标准,优化入市流程,鼓励境外机构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境外机构入市要求、投资方式及投资范围、托管结算安排等内容。其中,在境外机构入市要求上,征求意见明确了境外机构范围既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主权类机构,也包括在我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商业类机构。境外机构入市方式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即主权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商业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境外机构不再以产品名义提交申请,无需逐只产品入市。 具体到投资方式及投资范围方面,征求意见规定通过直接入市渠道及债券通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无需重复申请,可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允许同一境外机构将其在QFII/RQFII项下的债券与根据征求意见所投资的债券在境内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境外机构可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已入市的境外机构可开展现券交易,并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等交易。 近年来,债市开放明显加快。虽然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但境外资金中长期增持人民币资产的格局没有变。 “今年以来,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股票和债券的余额总体是上升的。截至6月末,境外投资者持有的境内债券余额3691亿美元,持有的股票余额3684亿美元。这两个数据都是接近3700亿美元,比2019年末的余额分别上升了13%和16%,增长都是两位数。和2016年末比,债券余额是2016年末的3倍,股票余额是2016年末的3.4倍。我们觉得这种中长期发展趋势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底,以法人为统计口径,461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模式入市,7月新增6家;574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通模式入市,7月新增10家。 7月,境外机构投资者共达成现券交易8962亿元,环比增长25%,交易量占同期现券市场总成交量的约2%。7月境外机构投资者买入债券5713亿元,卖出债券3249亿元,净买入2464亿元,环比增长144%。其中,通过结算代理模式达成4502亿元,净买入1707亿元;通过债券通模式达成4460亿元,净买入757亿元。 目前来看,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规模在全世界均处于第二位,而外资持有的比例目前看在2%-4%的水平,这个水平明显低于国际上发达国家。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积极效果会继续释放已成市场共识。 王春英表示,外国投资者持有美国债市的比例是26%,外国投资者持有美国股市的比例是18%,而我们是2%-4%,所以这个比例是比较低的。除了美国外,和日本、韩国比,我们也比较低。所以,从发展趋势来讲,有更好的前景和提升空间。
中国债市再迎利好。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称,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三部门共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告)。 公告旨在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安排,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 公告明确了境外机构范围既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主权类机构,也包括在我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商业类机构。境外机构入市方式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即主权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商业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境外机构不再以产品名义提交申请,无需逐只产品入市。 人民银行表示,公告的起草思路,一是坚持法治化原则。将境外机构准入申请从产品调整为管理人、托管人,按照法人机构是市场活动主体和监管对象的基本思路,夯实各方责任义务,便利相关操作。 二是统一准入管理。按照“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的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原则,统一准入标准,优化入市流程,鼓励境外机构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三是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收付、汇兑、外汇风险管理等,进一步优化和便利投资资金汇出入,完善资金汇兑和外汇风险管理操作。 四是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操作安排。简化现行结算代理模式入市流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允许境外机构按照“全球托管行+本地托管行”的模式入市投资,推动债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落地实施。 五是深化跨部门监管合作。坚持穿透式数据和信息收集。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按照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并通过交易报告制度实现信息与数据互通共享,提升市场透明度,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市场业务主管吴英敏对记者表示,公告明确了统一准入管理,优化入市流程,在原有的债市对外开放举措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境外机构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既便利境外资金参与中国债券市场,也为境内债券市场募资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促进金融市场更好地开放发展。 中国债市“这边风景独好”,长期受外资青睐。 中债登昨日发布的8月份债券托管量(按投资者)数据显示,当月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面额为24619.55亿元,较7月份增长1178.31亿元,同比上涨42.82%,相较上年末上涨31.17%,是境外机构投资者连续第21个月增持中国债券。 债券通有限公司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8月份债券通交易量为4093亿元,交易笔数为5086笔,日均交易量195亿元。其中,8月份国债交投活跃,共成交1864亿元,占月度成交量的46%,较7月份提升12个百分点。 富邦华一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汪志远说,外资持续增持中国债券的底气源自于中国疫情防控得力、中美利差走阔、中国金融开放政策不断加码以及全球风险情绪好转等四个方面。 “今年以来,人民币债券成为全球投资者青睐的资产,预计随着中国经济企稳、人民币持续升值,这股势头将继续。”汇丰中国副行长兼环球资本市场联席总监张劲秋说。
2019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万,较2018年增加945万,占比为12.6%、较2018年上升0.7个百分点。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养老问题成了当务之急,近年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居家养老新模式——虚拟养老院受到欢迎。 实际上,虚拟养老院的出现根本上是由于民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与传统养老模式之间存在着矛盾。 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近年来呈现出快速上涨的态势,2001-2010年中国老龄化程度年均增加0.2个百分点,2011-2018年年均增加约0.4个百分点。我国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左右的老龄化进程。而且未来速度可能更快。与此对应的是家庭养老压力的增大,由于过去实行的人口政策以及今天医疗技术进步导致的人均寿命延长等影响,我国养老需求日已增加,而随着老年人口占比的不断提高,满足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妥善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便自然成了事关国家发展的大事。 另一方面,我国存在未富先老,无人养老的问题,这导致我国养老保障的有效供给问题愈发凸显。随着随着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421”家庭越来越多,成年子女的工作和生活压力被进一步放大,想靠传统的家庭养老变得不那么现实。但同时,社会养老机构供给有限,并且,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家庭观念与市场养老机构有效供给不足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养老问题变得多样且复杂。 而虚拟养老院的探索正是解决了这样的矛盾,与实体养老院不同,虚拟养老院是依托信息技术所搭建起来的养老服务平台。不过,它的整个运营还在政府的引导支持下,实现了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的链接,利用一个信息手机反馈平台,整合养老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家政服务等养老资源,让老年人居家就可以享受养老院的各项服务。当然,虚拟养老院不是对机构养老院的替代,而是补充,他是一种对现阶段问题的创新和探索。 不过,正是因为虚拟养老院在国际上都属于新兴事务,因此我们缺乏成熟的经验参考,更多是靠我们自身的探索。从时间维度上来看,苏州从2007年便提出了虚拟养老院,虽然我们能够看到其发展的前景,但就目前而言,我们仅仅是上实现了零到一的突破,而一到多,甚至是多到优的转变还距离很远。 当前,虚拟养老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过度倚重政府购买、市场不够活跃,人才紧缺。这不仅仅是虚拟养老院的问题,就传统养老机构而言,也还未能解决上述问题。笔者看来,不管是虚拟养老院也好,传统养老院也好,其问题的根源在于盈利艰难,2018年5月北京市民政局曾发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普查》。全市460家机构在回答有关盈亏的问卷时,4.1%称“有盈余”,“基本持平”占33%,“稍有亏损”占32.5%,“严重亏损”占30.4%。即使从今天来看,养老机构还是很难盈利,这也是为什么养老机构总是离不开政府补贴。 因此,于其纠结一些大的问题,不如脚踏实地先想想盈利问题。从这个方面来看,虚拟养老院是有着一定优势的,养老院最大的开支是土地、建设费用,其次是人力成本,虚拟养老院将土地、建设费用省去,用信息基础设施作为代替,而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设施,政府可以积极布局建设,因此,政府问题不在于如何用补贴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而在于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帮助相关养老、医疗企业降低成本;其次是人力成本,这一点是如何都省不下来的,笔者认为,不仅省不下来,也不能省下来,市场机制其实就是价格机制,为什么很多报道提到护理专业学生不在养老机构上班,原因就在于有更好的选择,选择去养老机构其机会成本太大,因此,用钱来吸引人才比靠情怀、道德来的更有效。 解决了盈利问题后,我们要思考的便是行业规范的问题,其实,在信息技术的加成下,养老监管也会变得相对容易,通过政府监管、数据互通,相关企业会相对自觉地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标准去服务。除此之外,也要健全相关地法律法规,需要提醒的是,要基于相关企业更多地包容度,避免企业因为担心意外纠纷而不敢进入,不敢服务。
9月1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专项文件,要求在京银行保险机构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从业人员管理,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清廉的金融企业文化,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之风。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全面压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以近期负面舆情事件为鉴,杜绝“看客心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酒桌文化”“圈子文化”“奢靡之风”,以及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是否亲清纯粹。要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并细化各层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从业人员管理架构。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严肃问责,除对直接违规人员问责外,还要对相关管理失职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出现问责偏轻偏虚、忽视管理责任的情况。 文件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从业人员正向引导,树立风清气正行风,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要大力培育遵纪守法、清廉自律、爱岗敬业的金融企业文化,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家国情怀和人生境界。要构建风清气正、和谐文明的从业环境,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加强员工关爱,重视从业人员心理建设,通过畅通从业人员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提供心理援助或法律援助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问题,促进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发展。 文件强调,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包括制定员工行为守则、明确工作场合行为标准、对“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等,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强制休假、轮岗交流等措施妥善纠正、防微杜渐。 北京银保监局还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自身声誉管理,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应及时开展独立、专业的调查,在快速查清事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社会公众对金融行业的监督作用,促进行业稳健运行。
从5、6月的债市去杠杆,到8月初的相对平静期,再到近期国债收益率连日攀升,10年期国债收益率再度反弹至3.1%附近,机构对资金面趋紧愈感强烈。未来债市何处寻机遇? 资金面趋紧幅度超预期 银存间7日质押回购利率(DR007)日前一度突破2.2%,反超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利率,显示资金面偏紧。早在6月之前,DR007一度接近1%的水平,远低于政策利率。 “可以说5月时市场‘一厢情愿’地认为央行将持续降息、降准,导致资金利率过低,而后预期落空导致债市去杠杆。但是目前来看,我认为资金面有些过紧,”富达国际基金经理成皓日前对记者表示,“目前银行超储率在1%~1.1%的较低水平,过去则在1.5%~2%,因此流动性实则到了较紧的程度,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平坦程度目前也处于2009年以来前10%的历史分位数区间。” 事实上,8月债券市场经历了前半个月的平淡期和后半个月的上行期两个阶段。前半个月市场振荡整理,主要是由于在经历了连续下跌后,风险得到很大程度的释放。后半个月,债券市场上行较多,10年期国开债达到了前期的高点。 不过,近两周,受一级市场债券大量发行、到期资金巨大,缴款和月末等因素影响,公开市场资金缺口很大。央行虽然进行了较多的投放,经常每天达到一两千亿,无奈资金缺口太大,隔夜和7天质押回购利率仍然持续走高,并带动短期国债和存单利率逐步上行。在短期利率上行后,长端利率被动抬高,收益率曲线呈平坦化上行趋势。 除了债券发行因素之外,成皓认为,之所以流动性趋紧,一方面因为中国经济恢复情况快于预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监管层希望避免出现空转套利的情况。 机构认为,资金面后续或有望缓解。“从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来看,并不支持偏紧的货币政策,”成皓称,“工业增速由负转正,未来的动力在于消费,消费对就业的影响更大,也会对后期经济复苏的持续性产生影响。” 此外,外部不确定性仍存,同时通胀并不具备持续上升的基础。此前市场担心洪水对长江流域的夏粮收成和猪价、菜价有一些扰动,会推升通胀,因此对利率更趋悲观,但事实上这种担忧有些过度。成皓称,“中国主粮为水稻、小麦,粮食库销比接近100%,意味着一年的销量用库存去抵也是足够的。因此不必对粮食产出量占1/3的长江流域洪灾对整体价格的扰动过度悲观。” 机构还普遍认为,若把期限放长,目前中国长期利率水平已接近去年年底,中长期看不太合理,利率结构性下行的趋势不改。因此,资金面趋紧的现象未来或缓解。9月1日,DR007已降至2.2%以下。渣打近期预计,9月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可能下调10BP,且年内央行可能通过定向降准等方式释放1万亿元流动性,以避免信贷增速大幅放缓。 富达国际也认为,未来利率曲线会趋于陡峭,短端(如5年期)利率品种具备更好的布局机会,而寻求更长期机会的外资则更倾向于10~30年收益更高的品种。 龙头地产债无忧,但需控制集中度风险 就信用债而言,近期地产债成了市场关注的热点。早前泰禾集团出现公司债违约,而后楼市调控信号再现,先是市场传闻房企融资设定“三道红线”令市场紧张不已,接着,住建部、央行近日召开重点房企座谈会,形成了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但是,地产债在受短期扰动后重拾升势,部分债券涨幅颇大。“当国家开始重视行业风险时,对债市往往是好事,此次调控意味着地产行业激进地累积风险的行为将受到控制。近期美元债也有所反映,某些债券收益率甚至降至历史最低。而股票逻辑则不同,相关公司或因快速扩张受限而导致规模、盈利放缓。”成皓称。 当前,地产债是银行、基金等主流机构的配置标的。“作为机构而言,我们对优秀的地产商仍持正面观点,”成皓表示。但对大型信用基金而言,必须控制地产债的配置集中度风险,“因为尽管近期地产债价格上涨,但在传闻初期,例如恒大等高beta的品种跌幅颇大,这就会导致组合的波动过高。” 机构倾向于挑选质地较好的龙头,且关注杠杆率。根据华创证券统计,净负债率指标方面,超半数房企小于100%。泰禾集团、富力集团、华夏幸福、融创中国等16家房企净负债率大于100%,其中,泰禾集团高达248.33%。金地集团、世贸、龙湖集团、碧桂园、万科、华润置地、招商蛇口等2018~2019年净负债率均小于60%。 就整体信用债市场来看,目前各个等级信用债(3A,2A+,2A)相对国开债的利差明显收窄,“这时若为了找收益而配置低评级的信用债,不属于性价比高的策略,因此应关注资质较好的品种,而为了获得相对较好的收益率,以国际评级来看,在3B到3B-的民企龙头或非直系国企仍存配置空间,且3~5年段的机会更佳。”成皓称。 机构期待债市“互联互通” 此外,目前债市的另一件大事是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的“互联互通”,中外资机构也在等待更具体的细则指引。 天风证券副总裁翟晨曦此前对记者表示:“债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助于市场资金等要素流动,银行和外资将更便利地进入交易所市场,未来市场定价效率会显著提高。但这仍需要进一步的指引和多方配合,包括上市与交易、信息披露、托管与结算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需要一个建设的过程。” 对此,成皓表示,外资机构期待中国两个债市的联通。银行间和交易所交易模式不同,但各有所长。“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模式更合适国际投资者,但交易所模式是中国特色,也有众多优势,例如交易所债市采取撮合交易(自动完成债券交割和资金清算),比银行间的点对点询价交易更为透明;且交易所交易是匿名的,不易让市场了解机构的具体持仓;交易所可通过券商交易模式来做,这对于在中国人员相对精简的外资机构而言也较为友好。” 机构还期待,未来的融合可兼顾两个市场的优势。例如,银行间市场的优势在于可以从事大宗交易,这对于部份流动性欠佳的券种来说,是更为有利的交易方式。
基金销售迎来重大调整!基金的时代了来了 这个周末,证监会发布了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基金的销售行为,主要跟大家有关系的有这么几点。 首先,明确规定了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例不得超过50%,对机构发行的,维护费不能超过30%,之前行业里为了拉客户,已经展开了价格竞争,基金也会从管理费里面,拿出不少钱,去反馈给渠道,甚至反馈给营销机构,造成了一定的恶意竞争。这次监管部门,直接给规定了一个标准,所以这个事也给我们提个醒,基金销售平台或者银行给你们推荐的基金,未必是表现最好的,也未必是未来潜力最大的,很有可能是返点最多的,所以别太相信这种推荐,你以为他在为你好,但其实他只是在收过路费。之所以那么多机构平台,都爱推荐新基金,就是因为新基金的返点最高,但其实新基金对于投资收益来说并没什么好处。 其次,明确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范围,除了公募基金之外,也可以卖私募基金了,其实之前这个东西没明确,很多基金销售机构也已经开始卖私募了,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已,这个政策后,掐指一算,以后基金销售平台,肯定会推送更多的私募基金,给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因为卖私募显然收益更高。但私募可未必比公募好,私募鱼龙混杂,而且信息披露并不充分,选出好的私募,甚至比选出好的股票还难,投私募的时候,大家务必小心,特别注意不要追热点,私募经常出现,今年排名前三,明年排名垫底的情况。今年大赚特赚,明年亏掉内裤。 第三,支持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现在卖基金的手段越来越多样,通过流量网站,流量网红,流量大V,然后导入到基金销售平台,从而进行销售,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以前是一个灰色地带,现在管理层表态,对于这种互联网流量拓展,表示支持,但是要明确非持牌机构和持牌机构的边界和底线,也就是说,没牌照的你只能宣传,而有牌照的才能销售。 第四,完善退出机制,实施牌照续展,就是告诉你基金销售牌照不是终身的,要进行审查,如果有违规行为,可能随时吊销你的牌照。对于拿了牌照不开展业务的,也有规定,你的销售日均保有量低于5亿元的,这里面还不包括货币基金,那么牌照就不给你续了。 第五,杜绝短炒基金的宣传,鼓励长期投资。 综合来看,这是管理层在积极的推动基金销售的举措,为即将到来的基金时代,未雨绸缪。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光新基金成立就已经达到973只,募集规模超过了2万亿,这在历史上属于是绝无仅有的高光时刻,在今年之前的10年,新基金每年平均只有6889亿,即便是2015年的大牛市,也才有14000亿的规模,可见今年大家对于基金投资的热情之高。光破百亿的新基金就达到了26只,一只基金破300亿,就是南方成长先锋,还有5只基金破200亿,包括汇添富中盘,鹏华匠心,华安聚优精选,易方达均衡成长,还有一只偏债的叫做汇添富稳健,像易方达,汇添富和南方基金,今年公司募集金额已经分别破了千亿。 之所以今年基金火爆,是因为大家炒股都彻底伤心了,指数是真的没少涨,但是自己却没赚到钱,沪深300去年涨了36%,今年涨了18%,创业板去年涨了43%,今年涨了53%,指数应该说给足了利润,但是看看自己的账户吧,绝大多数人不但没赚到钱,甚至还亏了不少。所以痛定思痛,开始转战基金市场,听人家的炒股不如养基。那么养基就真的能赚到钱吗? 这就有点想多了,依然是绝大多数人会赔钱,从大家的行为就已经注定了,太爱追高,追热点,比如去年的某只明星基金,今年这个经理发新品,一下胡来朝来了900多亿资金追这个热门,结果发现业绩跟指数相比没有任何优势,最近一个月回落还有点快。跑输指数6个点,于是这些投资者又开始反向赎回。所以说,虽然这些人买了基金,但是投资的思路还是跟炒股票差不多,涨了就追,跌了就跑。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但自己赚不到钱,还得把这些明星基金,搅和的够呛。但凡去年成绩太好的基金,都会规模暴增,而规模暴增之后,业绩就变得平平无奇。 那么基金该怎么投资呢?有一个明确的原则,就是好基金是买跌不买涨的,你可以选一个基金池出来,这些基金必须是穿越牛熊的,有明星经理坐镇,且风格清晰,能力超强的,然后每年把钱挪到表现最差的基金上去,这样你反而收益会最高。这个方法我们也已经无数次的验证过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根据我们讲过的基金做个尝试。另外,就是通过基金组合的方式,选择走势不相关的基金,然后消除波动性,最后让我们的组合持续稳定的上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总有基金能够赚钱,这才是基金投资的正确姿势。否则,还是那套追热点的思路,无论是炒股还是养基,都是一样的,最后都只是散财童子。而且基金的手续费更高,你来回折腾,是基金销售机构最乐于看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