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以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从2011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并已经形成比较明确的监管政策框架。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框架指引,各国也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监管政策框架。2018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有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评估办法》,为后续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实施附加监管要求奠定基础。3日发布的《评估办法》作为《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之一,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依据,也是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实施早期纠正机制的基础。据介绍,《评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评估目的。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每年发布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切实维护金融稳定。二是确定评估方法。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三是明确评估流程。每年确定参评银行范围,收集参评银行数据,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据悉,《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在制定和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合理安排出台时机。(记者 程婕)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有了第一部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9日通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改变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医保治理水平。 据悉,医保监管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多措并举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0个省份在省级层面设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内蒙古阿拉善盟、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济宁市等数十个地市和县(区、市)相继设立了基金监管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基金监管人员力量得到有效强化。 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应亚珍说,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强调服务为先,强化优化监管,精准施策。它的出台将完善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有关文书、程序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定。这对于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这次约谈(马云)在中国金融历史上有特别的意味,也是一道分水岭。 在金融稳定的紧迫性面前,任何所谓“创新”、“普惠”、“科技”都要低头。 约谈只是开始,一系列金融强监管的政策还在路上,中国金融发展的大变局近在咫尺。 马云要求团队有能力可以随时都能拿出具体事情的规划,也就是“无招胜有招”。 所以,他在上海外滩峰会炮轰金融监管体系的时候,其实就是想“无招胜有招”,希望蚂蚁能够有机会改变规则。 可惜,他站的地方在上海,而不是华山后洞。他是马云马老师,最多就是亚洲首富杰克马,他不是真正的风清扬。 约谈只是开始,一系列金融强监管的政策还在路上,中国金融发展的大变局近在咫尺,马老师站稳了。 金庸先生的《侠客行》有名句,引来作为本文的结尾: 天地四方为江湖,世人聪明反糊涂,名利场上风暴起,赢到头来却是输。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上发表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署名文章。郭树清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具体来看,郭树清指出,一是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起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局。金融监管要坚持主动作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以此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对各种违规变相投融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高效的监管决策协调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策议事、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各金融管理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充分沟通、强化协同。金融政策要与财政、产业、就业、区域等经济社会政策密切配合,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是提高全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制度要盖所有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对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实施全面监管。借鉴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改革成果,强化资本充足、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要求,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根据不同领域、机构和市场特点,制定差异化、针对性制度,细化监管标准,提升监管精准度。 五是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支柱。健全宏观审管理架构和政策工具,完善逆周期调节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注重防范跨市场跨区域跨国境风险传染。提高微观审慎监管能力,健全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加快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努力做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强化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作为整体,应当始终具备宏观视野,以微观审慎为基础,以行为监管为支撑,实现三者既独立又协同的有机统一。 六是构建权威高效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加快确定系统重要融机构名单,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和程序,提出更高监管要求。抓紧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生前遗嘱”,确保危机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与此同时,要完善风险处置方式,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努力减少道德风险。 七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监管的支持保障。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清算、结算、登记、托管等系统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标准化立法。 八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框架重塑。深入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调整,增强国际影响力。 九是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蚂蚁集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昨日,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与相关管理层接受了各主要监管部门的监管约谈。蚂蚁集团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日前,又一项针对互联网巨头的监管新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公开征求意见将一直持续至11月30日。《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在当今的城市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很难绕过平台企业。打车用滴滴,购物用淘宝、京东,外卖用美团、饿了么,日常交流娱乐用微信、抖音。人们都曾经雀跃于平台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便捷、高效、低成本。但在过去几年里,一些平台们拥有了更大话语权,新形式的垄断、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出现,公平竞争受到抑制。 《指南》正是对上述问题的直接回应。其中,一个引发最多关注的例子是,强制性“二选一”被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此前数年,每年“双十一”前后,大平台对中小微企业开出“隐性二选一”条件的现象屡见不鲜,通常会引发平台间的“口水战”乃至诉讼。虽然大多数平台不会直接在合同条款中强迫商家“站队”,但会利用其平台算法、规则、技术、引流等多重手段变相引导商家做出选择。 而《指南》则不仅从原则上明确约束了上述行为,也充分考虑了互联网平台的竞争特点,明确了平台“潜规则”也将涉及违规。根据《指南》,“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并对因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产生直接损害”“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福利具有一定积极效果,但如果对市场竞争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影响”都可能被认定为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同样广受争议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根据《指南》,“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将被视为差别待遇。 新规的出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平台行业此前的无序竞争,但执行起来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平台巨头们通常是该领域的技术、商业专家,且业务庞杂、业务量巨大,监管机构要想全面判定其平台规则是否合规,不仅需要极高的专业知识,还将耗费巨大的时间和人力。更进一步来看,即便监管机构判定其不合规,对这类行为是“小惩大诫”还是“重拳出击”也未明确,过轻则难免失去效力,过重也可能造成平台间新的恶意竞争,影响平台行业发展。 此外,除了《指南》已经明确的反垄断举措,平台经济的“隐性威胁”也需得到重视。例如,现有平台巨头们不仅与潜在进入者在市场份额、客户、数据方面存在巨大“鸿沟”,还往往拥有巨大的资本优势和流量优势,可通过不断投资新企业、孵化新模式来进行跨领域扩张,这种“赢家通吃”的局面是否会形成“大树底下不长草”的态势,也值得持续深入研究。 平台经济是一个新事物,因其规模效应和超强的“外部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只有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才能在包容审慎新业态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各类主体的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12月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这是继2018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首个正式落地的配套细则。 专家认为,《评估办法》的落地,意味着我国银行业将真正迎来差异化监管时代。对于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银行,监管也将更为严格。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作为《指导意见》的细化和补充,《评估办法》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了制度安排。这也意味着,我国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框定系统重要性银行范围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是近两年来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表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复杂程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强,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对金融体系产生较强的传染性,对宏观经济运行也可能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8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附加监管和恢复处置的总体制度框架。今年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我国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达标要求、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构成及合格工具标准、扣减规则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我国金融总资产约300万亿元,银行业总资产达到268万亿元,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加之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在该领域的评估和监管有较成熟的经验,以此为起点,也能够为后续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实施细则的制定奠定良好基础。 在此背景下,如何框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范围,对于下一步监管非常重要。从2011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并已经形成比较明确的监管政策框架。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框架指引,各国也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监管政策框架。此次发布《评估办法》的同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有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评估办法》,为后续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实施附加监管要求奠定基础。 约三十家银行将参评 据了解,《评估办法》主要参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框架》,并结合我国实际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调整。《评估办法》指出,若某银行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应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范围: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由于此前我国尚未开展D-SIBs评估,因而首年纳入评估范围的银行仅需要满足“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这一条件。也就是说,D-SIBs名单主要看银行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以杠杆率分母计算)加总的排名情况,其中排名前30的银行为初步筛选出的D-SIBs名单。 《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和工作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在具体评估时,将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收集参评银行数据并开展评估。 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流程是,首先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差异化监管防范风险 在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外,入选D-SIBs名单的银行,在资本充足性、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方面将面临特别的、更为严格的监管,身上的“担子”将更重。此外,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信息系统方面,系统重要性银行也会进一步优化管控。 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另外,在制定和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合理安排出台时机。针对不同组别和类型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经营特点和系统性风险表现分类施策,匹配差异化的附加监管实施方案,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确保政策影响中性,稳妥有序实施。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认为,短期看,一旦选入系统重要性银行,部分银行将面临较大的监管指标考核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银行短期经营压力。以资本充足率为例,由于当前我国银行业普遍面临资本紧缺,而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更高要求,会加重银行特别是部分股份制银行等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长期来看,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利于银行压缩过于复杂的业务,减少与其他机构、客户不必要的关联,促进其回归银行业本源,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