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金融科技发展的卓越成就,对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9月8日,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会”上称,结合金融科技的“北京样本”,他有以下思考:首先,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善用数据要素价值。数字经济繁荣发展背景下,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精准营销、产品优化、流程再造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部分机构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过分追踪与收集用户“数字足迹”,不当使用数据驱动式营销策略,无节制地侵占用户私人空间,引起消费者反感与不适。 “例如,某些APP过度攫取个人隐私,过分关注行为特征,利用用户不经意间的点击大量推荐相似内容,严重影响用户体验。对此,金融业应树立正确的数据观,处理好业务创新与数据保护的关系,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前提下深挖数据价值,释放数据潜能,赋能金融提质增效。”李伟称。 其次,重视数字鸿沟问题,践行数字普惠金融。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体系,同时也对社会公众的技术应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部分群体处于数字化服务“雷达”范围之外,特别是疫情期间,农村学生网课窘境、老年人健康码困局等现象引发热议,再次提醒“数字鸿沟”问题不容忽视。金融业应秉持金融科技便民、惠民、利民理念,瞄准农村居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痛点难点,探索利用语音交互、图像识别、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让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更多老百姓。 再次,重视监管科技应用,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服务更加数字化、虚拟化,给金融业务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部分机构在利用技术创新业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改善用户体验的同时,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业务流程、削弱了风控强度、掩盖了业务本质,这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李伟称,下一步,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探索“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的新型监管模式,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监管效能,实现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近日,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发布的《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理论研究文章引发关注。尤其里面提到了相互宝、水滴互助等平台。 文章提到,“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对此,相互宝8日晚间回应称,上线之初就实行实名制、无资金池、全程风控、公开透明这四大准则,确保互助社区的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相互宝期待在监管指导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最近一段时期野蛮生长的网络互助平台,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的文章谈及网络互助行业现状时如此指出。 “网络互助平台监管缺乏制度依据,处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文章还指出,要加大对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展的新型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打击力度,要把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和合法经营。 “期待监管更多的指导,相信这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相互宝方面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相互宝参与分摊用户1.06亿人,其中超3成用户来自农村、县城,5成用户以上来自三线以下城市。平台累计救助成员已经超过5万人。
上半年,全球金融机构被罚款56亿美元 9月8日,据Fenergo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末,全球金融业界因不遵守反洗钱(AML)、了解您的客户(KYC)和制裁条例的罚款总额高达56亿美元,其中亚太区监管机构要求的罚款金额从350万美元增至近40亿美元。 各经济区域中,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印度和巴基斯坦等亚太区各地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处以了近40亿美元的罚款。巴基斯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处罚金额增加较多,分别较2019年年中增加845%、223%、116%。罚款有所增加,是因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批评以及共同评估报告中强调的问题。2020年,马来西亚的监管机构发起了迄今为止最高金额的罚款。在一马公司丑闻中,该国监管机构与美国一家大型银行达成和解,其中包括25亿美元罚款和14亿美元资产保底投资收益。 Fenergo金融犯罪全球总监Rachel Woolley表示,虽然与去年同一分析期间相比,今年迄今为止的罚款金额减少了30%,但2020年执法行动总量很可能与2019年近84亿美元的罚款总额相当,甚至超过。美国司法部的调查(DoJ)仍在继续,还会看到更多针对一马公司丑闻的罚款。虽然监管和监督活动可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全球监管机构加强了警惕和报告可疑活动的重要性,以确保疫情期间能够发现和预防金融犯罪。在未来几个月内,银行仍将面临挑战,他们可能需要继续与新冠肺炎相关计划带来的欺诈活动(可能会导致2020年晚些时候的罚款)作斗争。 此外,三家瑞典银行因在波罗的海国家缺乏足够的反洗钱管控而被罚款5.36亿美元。美国当局,包括司法部、美联储、纽约金融服务部因涉及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逃税和洗钱活动,对一家以色列银行处以了9亿多美元的罚款。此外,纽约金融服务部因与已故的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的关系向一家知名德国银行罚款1.5亿美元。
新证券法为一线监管工作带来了哪些新内涵?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如何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投资者保护制度安排落地?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表示,新证券法将对资本市场监管理念和监管思维带来全方位的革新,并为交易所做好改革、监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好新证券法,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做好一线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李鸣钟看来,新证券法提供了放管服改革新内涵。新证券法取消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能够通过市场手段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干预”。市场化带来更多前端松绑的同时,必然要求后端持续监管的加强,要建立严格公正的事中事后监管,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方归位尽责。 李鸣钟透露,未来,深交所将从平稳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四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步。”李鸣钟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坚持“开门搞改革”“透明搞改革”“合力搞改革”,确保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运行、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服务创新创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谈及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李鸣钟提到,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开展以上市规则为核心的自律监管规则优化完善工作,同时对创业板持续监管规则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打造架构清晰、简明高效的市场友好型规则体系。推进退市制度改革,优化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加强退市监管。认真梳理规范业务流程,清理消除口袋政策,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切实让法治思维贯穿于一线监 管全流程。 在提升一线监管效能方面,李鸣钟表示,深交所坚持严字当头,聚焦造假、欺诈、占用掏空等恶性行为,加强对业绩承诺履行、对外担保、商誉减值等高风险重点领域监管,盯紧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深交所将强化科学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出台、修订发布相关办法,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重点聚焦、严格监管,体现“扶优罚劣”监管导向。深化科技监管,加快企业画像三期项目开发建设,有效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切实将“零容忍”落到实处。 在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方面,李鸣钟表示,深交所紧扣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要求,加强投保实践研究,积极支持相关制度完善和业务开展。同时,深交所将深入参与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规则建设工作以及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近日,一则来自债券市场的公告显示,湘财证券于8月16日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高振营成为新任董事长,并由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开信息显示,高振营具有多年的监管从业经历,曾在证监会多个部门担任职务,并曾任股转公司副总经理。 今年来,湘财证券动作频频,不仅完成了借壳上市,还获得控股股东哈高科(600095)9.7亿元的增资。此外,哈高科通过直接持股大智慧整合资源,湘财证券在战略上也更为清晰,明显加大对金融科技的布局,未来进一步强化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互联及量化交易方面的优势,打造互联网金融升级版。 新任董事长监管出身 根据近期发布的一则债券公告显示,湘财证券于2020年8月16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高振营、孙永祥、许长安、李军、杨朝军,其中李军、杨朝军为独立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高振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开信息显示,高振营生于1966年,博士学历。曾在外交学院理论教硏室任教,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发行部经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高振营还有多年的监管部门工作经历,历任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综合处主任科员、检查一处副处长、检查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四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副主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借壳上市又获增资 今年以来,湘财证券可谓动作频频,除了上述变更董事长外,还包括完成了借壳上市、获得控股股东哈高科9.7亿元增资。 7月27日晚,哈高科发布公告,完成购买湘财证券股份事项,持有湘财证券99.73%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转型金融服务业。 同时,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哈高科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意味着湘财证券实现了借壳上市。 8月12日,哈高科公告称,公司9.7亿元全部用于向湘财证券增资。至此,湘财证券股本增至40.19亿股,其中哈高科持有40.09亿股,占湘财证券总股本的99.75%。 随后,哈高科又抛出收购大智慧15%股权的预案,意在整合旗下资源,充分发挥大智慧的平台和数据优势,推动湘财证券金融科技发展,合力打造金融科技新平台。 哈高科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湘财证券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互联及量化交易方面的优势,促进湘财证券的业务转型与重构,更好地服务湘财证券金融科技战略,打造互联网金融升级版。 根据哈高科2020半年报,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8.60亿元,同比增长10.71%;实现归母净利2.31亿元,同比下降14.98%。 券商频频引入监管背景高管 今年以来,券商频频发生高层人事变动,多家券商的领军人物近期传出换帅消息。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4家券商出现董事长变动的情况,分别是中山证券、国元证券、南京证券(601990)、摩根大通证券。此外,变更总裁、副总裁职位的券商有红塔证券(601236)、国信证券、申万宏源、爱建证券、广发证券等10余家。 其中,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金融机构愈发偏好引进具备监管履历的人才。 6月14日,南京证券公告徐萍担任公司副总裁。资料显示,徐萍早在2000年便进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工作,曾任江苏证监局期货监管处副处长、会计监管处、公司监管处处长等职务。 5月15日,国信证券披露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公告,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舸担任公司总裁。邓舸曾出任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工作处处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金融行业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有监管背景的人才有着丰富的监管经验和资源,在对监管动态的理解以及与监管沟通上,较其他方面人才更有优势。
近日,一则来自债券市场的公告显示,湘财证券于8月16日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高振营成为新任董事长,并由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开信息显示,高振营具有多年的监管从业经历,曾在证监会多个部门担任职务,并曾任股转公司副总经理。 今年来,湘财证券动作频频,不仅完成了借壳上市,还获得控股股东哈高科9.7亿元的增资。此外,哈高科通过直接持股大智慧整合资源,湘财证券在战略上也更为清晰,明显加大对金融科技的布局,未来进一步强化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互联及量化交易方面的优势,打造互联网金融升级版。 新任董事长监管出身 根据近期发布的一则债券公告显示,湘财证券于2020年8月16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高振营、孙永祥、许长安、李军、杨朝军,其中李军、杨朝军为独立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高振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开信息显示,高振营生于1966年,博士学历。曾在外交学院理论教硏室任教,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发行部经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高振营还有多年的监管部门工作经历,历任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综合处主任科员、检查一处副处长、检查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四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副主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借壳上市又获增资 今年以来,湘财证券可谓动作频频,除了上述变更董事长外,还包括完成了借壳上市、获得控股股东哈高科9.7亿元增资。 7月27日晚,哈高科发布公告,完成购买湘财证券股份事项,持有湘财证券99.73%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转型金融服务业。 同时,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哈高科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意味着湘财证券实现了借壳上市。 8月12日,哈高科公告称,公司9.7亿元全部用于向湘财证券增资。至此,湘财证券股本增至40.19亿股,其中哈高科持有40.09亿股,占湘财证券总股本的99.75%。 随后,哈高科又抛出收购大智慧15%股权的预案,意在整合旗下资源,充分发挥大智慧的平台和数据优势,推动湘财证券金融科技发展,合力打造金融科技新平台。 哈高科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湘财证券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互联及量化交易方面的优势,促进湘财证券的业务转型与重构,更好地服务湘财证券金融科技战略,打造互联网金融升级版。 根据哈高科2020半年报,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8.60亿元,同比增长10.71%;实现归母净利2.31亿元,同比下降14.98%。 券商频频引入监管背景高管 今年以来,券商频频发生高层人事变动,多家券商的领军人物近期传出换帅消息。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4家券商出现董事长变动的情况,分别是中山证券、国元证券、南京证券、摩根大通证券。此外,变更总裁、副总裁职位的券商有红塔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爱建证券、广发证券等10余家。 其中,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金融机构愈发偏好引进具备监管履历的人才。 6月14日,南京证券公告徐萍担任公司副总裁。资料显示,徐萍早在2000年便进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工作,曾任江苏证监局期货监管处副处长、会计监管处、公司监管处处长等职务。 5月15日,国信证券披露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公告,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舸担任公司总裁。邓舸曾出任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工作处处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金融行业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有监管背景的人才有着丰富的监管经验和资源,在对监管动态的理解以及与监管沟通上,较其他方面人才更有优势。
8月30日晚,深交所连夜加班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以期推进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提升一线监管效能。从“管理办法”来看,深交所将上市公司风险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四个等级,并将根据分类结果进行差异化监管。该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人工+科技”监管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它离不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做好风险监测智能平台的开发建设,推进监管经验与智能科技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这才能推出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分类办法》明确,深交所将分别从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治理及运作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分类。在对公司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完成后确定公司分类等级,后续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公司风险变化情况等动态调整公司分类等级。 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这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毕竟上市公司多了,各上市公司之间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这就有必要实行差异化监管,让高风险类公司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尤其是注册制也于8月24日在创业板正式落地,而创业板注册制更加突出市场化的特点,不仅取消了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同时也放宽了老股的涨跌幅限制,将10%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20%。这种涨跌幅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放大了市场的投资风险。这就更加有必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可以说,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是适应注册制发展的一种需要。 当然,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种需要。面对市场上近4000家上市公司,投资者很难在短时间甚至是在第一时间里弄明白这些公司的投资风险。而通过这种风险分类的方式,可以让投资者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看得清楚明白,这就有利于投资者回避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有了这个风险分类,没有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会远离那些高风险公司的股票,而持有这类高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也会抛售所持有的高风险股票。因此,此举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 不仅如此,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也可以对有关上市公司起到一种敦促作用,或是敲警钟的作用。比如,对于高风险公司来说,不论是面临财务舞弊风险、还是经营风险,或是治理及运作风险,高风险的警钟时时都在耳边响起,包括信息披露也都有更严格的要求。因此,这种做法对于高风险与次高风险的上市公司来说,堪称是“警钟长鸣”。 而对于市场上的“庄家”以及意欲操纵股价的机构来说,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将是具有震慑作用的。这至少表明,要操纵高风险类与次高风险类股票的价格将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股票的风险已经明码标价了,再忽悠投资者就不容易了。投资者将会远离这些高风险的股票,而监管者又会加强对这些高风险股票的监管。如此一来,庄家或机构要操纵高风险股票就不那么容易了。 当然,从加强市场监管的角度来说,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也为管理层进行差异化的监管提供了依据。如此一来,对于那些正常类风险公司,日常监管可以相对宽松一些,相反,高风险类公司的日常监管会更加严格一些。比如,同样是股价异动,风险正常类公司的股票,监管时或许可以放松一些,而高风险类公司或许连续两个涨停就有可能引发公司股票的停牌,在未来的监管中,这将是很正常的。 总之,对上市公司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是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特别是注册制发展需要的一种与时俱进的监管方法。但如何标识这种风险等级,让投资者看到这种标识后就对风险等级一目了然,这是风险分类管理方法本身没有解决的问题。本人建议参照ST处理的做法,在股票名称前对上市公司的风险等级加以标注,如此一来,每家公司的投资风险就可以清晰地体现在其股票名称之中,方便投资者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