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层机构和人员为什么惜贷、不愿意贷呢?因为不划算,绩效低或者没绩效。为什么惧贷、不敢贷呢?因为不良高、怕问责。建立健全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的机制,归根到底是解决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问题。”9月10日,在央行举行的第二场“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这样说。 近年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政策。政策背后,也需要银行有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会上,毛红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敢贷、愿贷”是机制问题,“能贷、会贷”更多是能力问题,要对小微企业做到“能贷、会贷”核心就是对银行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出要求。涉及人才、技术、产品、信息等多个方面。既要具有银行自身努力的因素,也有监管推动引领的作用。 她表示,在人才方面,形成服务小微的专业机构和队伍;在技术方面,运用大数据帮助解决“缺信息、缺信用”瓶颈;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产品服务模式,精准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信息方面,推动建设涉企信息、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 不过,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一些风险特点,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和业务人员对于小微企业一直存在惜贷和惧贷心态。基于此,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激励政策和引导措施,逐一解决银行惧贷、惜贷的问题。比如,在资金端,通过引导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解决银行基层做小微不划算的问题。 毛红军表示,目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均按照不低于50个基点给予优惠,一些银行的优惠力度还达到了100个基点以上。 其次,在内部考核方面,要求商业银行将普惠金融的指标在其分支行绩效考核的权重提升到10%以上,解决小微条线没有绩效的问题。“有的股份制银行这项权重已提高到20%。”毛红军称。 此外,针对不良高的问题,实行风险管理差异化。此前,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在目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也考虑银行根据不同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差别化地制定内部的容忍度,针对今年疫情影响,特别提出商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分支机构可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毛红军称。 另外,针对“怕问责”,实行尽职免责的差异化。银保监会对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制定了监管指导性的文件,要求商业银行细化授信尽职免责的内部制度,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和申诉异议渠道,为基层员工解除后顾之忧。
近日,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下称“打非局”)的一篇文章将一直处在风口浪尖的网络互助,再次推向了舆论的焦点。 在这篇名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的研究文章中,重点提到了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网络互助平台,称其“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并表示将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 一时间,关于网络互助平台的是是非非再次被广泛讨论。 随后,在上述文章中,作为网络互助平台代表被点名的相互宝、水滴互助也先后回应记者,强调了平台的经营稳健,并表示期待监管更多指导,呼吁互助监管尽快落地。 “几年来,网络互助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资金池’风险,关闭的平台也不在少数,甚至最近百度旗下的灯火互助成立不到一年就‘夭折’了,监管对于这个行业有担忧是很正常的。”一名网络互助平台高管对记者表示。 “这篇研究文章核心目的是做风险提示,呼吁监管,事实上,银保监会近年也一直在研究如何将网络互助较好地纳入监管。”另一名大型网络互助平台人员对记者称。 网络互助的“硬币两面” 从2011年国内首个网络互助平台“抗癌公社”成立至今,10年时间,网络互助行业已发展到了将近2亿的客户规模。 这种“一人患病,众人分摊”的形式具有“类保险”的理念,但其门槛较一般商业保险低很多,因此受到中低收入者的欢迎。 《2019中国网络互助行业白皮书》显示,79.5%的网络互助参与者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68%的受访者没有商业保险。77%的参与者认为,网络互助给自己带来了“保障和安全感的提升”。 网络互助的普惠性、对中低收入人群健康保障水平的提升、可成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积极补充等,都是相互宝和水滴互助在回应中强调的内容,这些优点也受到了众多业内专家学者的肯定。 “商业保险有佣金、渠道费用等大量中间成本,而网络互助平台节省了中间渠道,成本较低,尤其对于一些买不起商业保险的低收入人群,可以很好地避免他们因病致贫。”一名保险业学者对记者表示。 同时,据记者在业内了解,部分大型流量平台的网络互助计划会对关联保险平台上的保险产品形成导流效应,引导大病互助计划参与者进一步补充百万医疗、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产品。据一名业内人士之前对记者表示,由于网络互助计划的参与者一般都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因此是保险产品的精准潜在用户,转化率不低,他所在平台的转化率可以达到8%左右。 然而,网络互助平台之所以是“类保险”而非保险,其背后缺乏监管、资金池风险、精算风险是不可忽视的“硬币另一面”。 “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上述研究文章提到。 在“抗癌公社”出现之后的三四年时间,国内网络互助平台一度发展到100余家,但绝大多数都采用预付费形式,容易形成资金池,这些资金池游离在监管之外,非常容易隐藏风险。2016年,监管对网络互助资金池进行整顿,大量互助平台倒闭,一些新平台甚至在首批会员的健康观察期内就已折戟。 2018年10月,蚂蚁集团旗下相互宝上线并且实现了后分摊、无资金池的模式。从当时至今,滴滴、美团、百度、360等互联网巨头均入局网络互助平台,大多平台都采用了0元加入后分摊的形式,同时互助计划也从重疾扩展到了意外等其他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月,百度旗下的灯火互助由于参与人数不足50万而宣布终止,并于9月9日正式下线,距离其面世仅300天。 “网络互助门槛低的同时,相对于商业保险,其不适用《保险法》,没有银保监会对于其资金、风控、运营的监督,一些前置付费的平台对于会员费和理赔金的杠杆率也缺乏精算支撑,一旦倒闭或者跑路,用户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同时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发生理赔纠纷的话也会比较麻烦。”上述学者分析称。 因此,透明公开、强风控、资金安全在目前主流的网络互助平台中是最为重要的运营原则。 相互宝就在回应中称,相互宝上线之初就实行实名制、无资金池、全程风控、公开透明这四大准则,确保互助社区的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 水滴互助也表示,公开透明公正是最基本的底线,坚持用户实名注册和使用,互助资金存管在专项账户,互助金使用有第三方独立机构调查,风控措施贯穿全流程等。 行业盼进入“持牌时代”,监管正在密集调研 “最近一段时期,野蛮生长的网络互助平台,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打非局在上述研究文章中表示。 游离在监管之外,处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无疑是整个网络互助行业当前的核心问题。 上述研究文章就提到了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模式:国际网络互助平台(亦称P2P保险平台)运营模式目前主要有个体互助模式(Peer-to-Peer Insurance)、群体定制模式和其他创新模式三种。国际P2P保险平台普遍以小范围熟人参与为主,保险标的多为小额产品,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业务涉众风险及卷款潜逃风险都比较小。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将P2P保险平台纳入监管范围,受到保险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必要时还接受证券监管的审查,一般不存在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情形。 打非局在上述研究文章中也表示要把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和合法经营。 事实上,行业公司及业内诸多学者都多次呼吁互助监管的落地。 “期待监管更多的指导,相信这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水滴互助也一直在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互助监管,提升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为下一步互助行业的发展和广大用户的保障提供更清晰的指导。”相互宝和水滴互助分别对回应称。 同时,市场主体开始寻求自我规范的方法。今年3月,蚂蚁集团牵头,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等6家产业、学术、研究机构,共同起草、制定了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并最终由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批准发布。这一标准以相互宝模式为基础,首次提出了互助平台的“四要一不要”原则:要实名制度、全程风控、审核独立、公开透明,不要资金风险。但由于各家平台目前规则和运营情况均不一致,要上升为行业统一标准甚至国家标准仍然前路漫漫。 同样,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监管一直想把网络互助纳入监管体系中,但从技术层面上也面临不少难点。 “目前应该说监管正在密集调研,但的确,对于网络互助在性质、风险以及管理模式等都存在显著的不统一,到底怎样是好的,怎么管是合适的,底线、边线是什么都需要明确。管得好,是中国特色的新兴社会保障模式,但管得不好,会让这个新兴行业走向消亡,在庞大的用户规模之下,这又会带来很大的社会稳定问题。这个的确很难,但能看到监管希望尽可能快地拿出一个既鼓励创新又防止风险的管理方案出来。”上述网络互助平台高管对记者表示。
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向各保险集团、各保险公司下发相关通知,将在行业内部开展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等监管规则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此次自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等监管规则实施情况,切实发挥偿付能力市场约束机制作用。 作为风险防范的“牛鼻子”,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近年来保险监管的核心。作为负债型行业,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形同于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代表了保险机构对负债的最后偿还能力。 据了解,此次自查内容包括:各保险集团、各保险公司应对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5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认真检查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至于自查方式,各保险集团、各保险公司应根据对照检查情况,回答自查提纲相关问题,填写自查结果汇总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对规则执行不到位的,相关公司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从记者拿到的自查提纲来看,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主要列出了21个问题。包括:公司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在向可能影响消费者首次投保决策或续保决策的各种场景下披露偿付能力信息;公司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在向股东公布利润分配方案时,同时公布该方案对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公司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在进行业绩发布、证券发行等路演活动时,设置偿付能力信息应询环节;公司是否按照规则要求,聘请具备资质的境内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聘请的评级机构是否已向银保监会递交《配合监管承诺函》等。 目前,我国实施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相较于“偿一代”,“偿二代”能准确识别和区分高风险公司和低风险公司。 为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银保监会正在启动“偿二代”二期工程。在“偿二代”一期工程中,穿透识别属于特殊原则,只用于少数情况;而二期工程将对所有资产进行穿透。 “偿二代”二期工程主要从资本端、资产端、负债端、服务实体经济和有效实施的基础环境五个方面着手,重点解决资本不实、数据不实、底层资产不清、风险保障功能发挥不足、服务实体经济不够等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对于查实的问题,将会采取顶格处罚,提高违规成本。
针对天山生物、豫金刚石、长方集团等少数创业板股票炒作现象突出的现象,深交所果断出手,全面排查天山生物等公司的交易情况,并已发现有些交易可能涉嫌新型股价操纵行为。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监管部门对天山生物等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可以抑制投机热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此外,这些措施也传递了创业板鼓励价值投资而不是炒作的监管导向,对市场影响正面。 因触发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深交所已于8月27日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天山生物停牌核查,并对该股交易持续重点监控。但天山生物9月2日复牌后,股价继续大幅上涨,交易明显放量,短线资金接力炒作特征突出。 9月8日晚间,深交所再次对触发异常波动标准的天山生物要求停牌核查,同时要求与天山生物具有相似特征的豫金刚石、长方集团停牌核查。 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认为,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对恶意炒作和市场操纵应该加强监控和打击,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盘中监控能力,可考虑建立监管股票清单制度,除了特停,在监管期间还可以考虑缩小股价波动幅度,直至调查和处理结束。这种措施可以压缩投机收益空间,抑制投机热度。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注册制精神是不干预、零容忍,对于市场交易不干预,但是对于交易中的违规行为,要在违规出现后加以严惩,以净化市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下一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探索监管科技应用,建立事中运行监测指标体系,推进试点应用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加强试点应用的运行监测及预警,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协助总行研究制定‘出箱’标准,完成试点应用的全流程测试,真正实现‘进得去、出得来’,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版’监管沙箱。”9月8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会”上称。 与此同时,还将借助标准化手段做好试点应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北京范本”,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北京力量。 2019年12月,人民银行总行批复支持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这标志着我国在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总行科技司的指导下,今年3月、8月,北京先后有两批次共计17个应用进入试点,并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在全国9个试点省市中处于领跑地位。”杨伟中称。 如何坚持循序渐进、解决“试得稳”的问题?杨伟中称,扩宽试点深度,应用规模由第一批的6个增加为第二批的11个,由单一的银行领域拓展到保险领域,涉及的业务场景也更加广泛;延伸试点广度,申报主体由仅限持牌金融机构扩展至科技公司,但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则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此举目的是尊重科技公司的创新地位,充分发挥其创新活力,打磨出满足金融行业共性需要、符合金融监管要求的科技产品。 我国金融机构数量众多、服务创新方兴未艾,传统的“政府监管”+“机构自治”模式面临较大挑战,为解决这一难题,引入更多外部力量参与监督是优化创新监管模式的有效手段。 杨伟中表示,首先,纳入监管协调机制,提升跨部门协调监管合力;其次是引入专业“外脑”,提升专业把关审核力;另外,发挥多领域专业优势,提升跨专业复合监管力,最后依托公示平台提升社会公众监督力。
近年来,伴随着数字化的发展,金融与科技愈发深度融合。金融插上科技的翅膀后,好则越飞越强,开辟出新视野、新业务;坏则越飞越乱,稍有不慎还有下坠并累及实体经济的风险。 为了有效护航金融科技,以北京为首的各地,逐渐展开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也就是俗称的“监管沙箱”,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召开的2020年服贸会上,各方传递出的信息显示,北京市第三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已经在路上,较前两批相比,第三批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随着“监管沙箱”试点的推进,金融管理部门的思考也越来越深入,监管制度也将越来越完善。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昨日在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继续会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以规则为蓝图,以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为依托,探索监管科技应用,建立事中运行监测指标体系,推进试点应用运行监测平台的建设,加强试点应用的运行、监测和预警,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 同时,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协助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制定“出箱”标准,完成试点应用全流程测试,真正实现“进得去、出得来”,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版“监管沙箱”。 “要借鉴标准化手段,做好试点应用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北京范本,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北京力量。”杨伟中称。 结合金融科技创新的北京样本,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则给出了他的体会: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善用数据要素。他指出,对于金融行业、金融机构来说,要树立正确的数据观,处理好业务创新与数据利用、个人隐私保护的关系,在合规、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挖掘数据的价值,释放数据的潜能。对于消费者来说,要珍惜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 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前段时间已经开展了金融APP备案工作,其中,个人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领域是检测的重要环节。 李伟同时指出,重视数字鸿沟问题,践行数字普惠。金融业应该秉持金融科技便民、惠民、利民的理念,瞄准农村居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痛点、难点,探索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比如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新技术,来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让金融科技的创新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服务更加数字化、虚拟化,给金融业务披上了神秘的外纱。部分机构在利用技术创新应用模式、改善用户体验的时候,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业务的流程,削弱了风控的强度,甚至有可能掩盖了业务的本质,这就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李伟称,要重视监管科技运用,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下一步,人民银行也会加强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利用新一代的技术增强监管的效能,提高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