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信托被称之为“万能牌照”,横跨货币、信贷和资本市场,产品形式灵活、创新不断,被誉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与此同时,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信托业也埋下风险隐患,导致其在40年的发展历程中,监管机构多次出手整顿清理。 尤其是在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之后,信托行业整体经历了一定时间的转型阵痛:告别过去“一家独大”的通道业务、长期依赖的资金池被拆散、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融资标的被加以比例限制,信托功能也被重新定位。 分水岭 近日,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市场》报告显示:2019年,通道业务及其背后的影子银行模式仍然被严厉打压,因此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信托规模仍处于下降周期,分别下跌18%、18%、5%,合计减少约4.3万亿元;而另一方面,银行理财、保险资管、公募、私募机构等发挥主动管理优势,积极寻求产品创新,分别增长6%、16%、13%、8%,合计增加约7.3万亿元。 资管新规正是触发这增长与下跌之间分水岭的导火索。 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信托行业的传统盈利模式高度统一,数据显示:在通道业务疯狂冲量的背景下,信托行业规模从2008年的1.22万亿一路飙升到2017年底的26.25万亿。 2018年4月,资管新规正式出台,新规围绕打破刚性兑付、去嵌套、去通道、限投向、期限匹配、禁止资金池操作等对资管产品进行严格限制,其中,去通道是核心理念,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信托业迎来了生死考验。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减少到22.70万亿元,比2017年4季度末下降了13.50%,截至2019年末,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较2018年年末的22.7万亿又同比下降了4.85%。在利润增长方面,根据信托公司发布的年报,2018年,有40多家净利润呈现负增长,其中净利润下滑20%以上的信托公司达到22家。 行业突围 2019年,强监管思路继续延续,银保监会下发了“23号文”,加大房地产信托调控力度,又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体量较大信托公司进行约谈。2020年5月8日,银保监会又下发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延续资管新规的总体要求,并对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进行了比例限制。至此,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融资类业务、非标债权类业务的额度都受到了管控。 在这近三年日益严厉的监管环境下,信托业务结构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信托业务按照功能主要划分为融资类信托、投资类信托及一向被视为通道业务“代名词”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显著下降,而融资类信托占比有所上升,投资类信托则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2020年1季度末,融资类信托余额为6.18万亿元,占比28.97%;投资类信托余额为5.11万亿元,占比23.94%,较2019年4季度末提高0.24个百分点;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为10.04万亿,占比47.09%,较2019年4季度末降低2.21个百分点。 事实上,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自2017年4月份之后,就在一路下滑,与此相对应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也在逐渐回落,显示出信托行业持续推进结构优化和转型创新,且效果明显。 探索创新 转型是痛苦的,但也是必须的,尤其是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落地,牌照威力相当于“公募+私募+信托”,商业银行有了自己的“亲儿子”,不论是先天的业务资源、客户资源和品牌等优势,还是来自银行的存量业务资源倾斜,都将极大的压缩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规模,进而争抢优质的非标资产、高净值客户等。 从政策监管,到行业格局变化,留给信托公司的唯有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回归本源,重新定位自身发展。 在产品创新方面,从2019年信托公司年报来看,慈善信托、家族信托和资产证券化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3个创新关键词。 2018年,银保监会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应资管新规规定。家族信托、财产权信托等业务得到监管的支持,鼓励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业务本源,实现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 日前,平安信托就受托设立了国内首只慈善共同基金信托计划,首期规模2亿元。此外,创设家族信托成为一种越来越受到关注的财富传承方式。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家族信托给予“官方定义”,昭示着整个财富管理及信托行业家族信托业务的春天到来。 投资类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信托是信托业未来发展的三大业务方向,近年来,投资类信托资产规模和集合资金信托规模显著提升,意味着信托公司不再依赖银信通道,更能主动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信托业的主动管理能力增强。 在业务方面,信托公司也开始从被动走向主动,深挖私募投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领域,比如,中信信托提出要深挖细分市场服务能力、做深投资银行、做精服务信托、做实资产管理、做强财富管理、打造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交银信托年报中提到,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类、财富管理类和受托管理类,受托管理类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公益慈善信托、消费信托、员工持股计划等;雪松国际信托则表示,将主动顺应实体经济发展趋势,多层次丰富资管产品线,持续提高资产配置投资能力,尽快形成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特色化和专业化优势。 信托公司服务侧重点也从项目端转向客户端,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真正满足客户需求,找准“受人之托”的定位。 一位信托业内人士认为,在大资管行业,信托公司业务灵活性极强。相较于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在贷款资质、家族信托和SPV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相较于公募和券商资管,信托在私募投行、非标融资方面更具优势。 “所以说,对于信托行业来说,牌照优势和业务需求依然存在,创新的空间也依然广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信托业务也有望迎来优化和新的发展机遇。”上述人士指出。 信托制度灵活性决定了创新是信托特质之一,在过去,以创新之名行监管套利之实的做法,不仅不符合监管导向,也不符合实践发展需求。回归信托本源,践行信托文化创新紧紧围绕挖掘受托服务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才是信托行业真正的转型目的。
继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后,金融机构是否适用以及利率上限如何计算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案号为(2020)浙0304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引起市场关注。判决书显示,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洪某向该行应偿付的借款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应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而非是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张的月利2%,即年化24%。 这意味着,新规出台后,在审理持牌金融机构与个人的借贷纠纷案件时,地方法院参考了民间借贷新规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不过,对于此次判决,业内的讨论还在于案件的受理时间上,这决定着案件是否适用新规。 此次案件于7月14日起诉,8月27日开庭审理。根据新规,“本规定施行后(即8月20日),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金融借款按15.4%计算罚息 正如此前多位业内人士预期,民间借贷新规的红线也影响到了持牌金融机构。距离新规发布10余日,市场上就出现了金融机构按照四倍数LPR计算方式进行判决的情况。 根据判决书,原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被告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于2020年7月14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洪某偿还借款本金162661.65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7月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83519.85元;另以借款本金162661.65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据悉,洪某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是在2017年7月4日,借款为21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月利率为1.53 %,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同时,合同约定,若借款人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 借款后,洪某足额支付还款金额至第10期即2018年5月4日,第11期则仅支付期内利息2138.39元、复利227.11元,出现逾期,目前共计已偿还本金47338.35元。 对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诉讼,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平安银行还本付息的请求,但对其主张的以月利率2%计算期内利率、本金罚息等不予认同。法院表示,原告主张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的期内利息、本金罚息、复利,其总和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保护限度,本院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计算,计52744.27元。 另外,对于逾期利息,法院还称,现原告主张按月利率2%计算已超过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保护限度,本院酌情调整为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此案件的判决意味着,新规之后,在审理持牌金融机构与个人的借贷纠纷案件时,地方法院参考了民间借贷新规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此前曾对记者表示,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立法本意处罚来看,尽管新规约束的是民间借贷,但各类金融机构并不能以此为倚仗而突破4倍LPR的利率限制。 据了解,当前该判决还未完全生效,原告仍有上诉机会,市场对最终结果也格外关注,特别是像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等。某股份行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表示,“目前机构对新规大多持观望态度,相关细则一旦明晰,那么原有的定价标准相应就要发生改变,机构也要重新思考如何以更低的成本覆盖风险。” 新旧规则交替之时案件受理时间是关键 对于此次案件,市场还关注受理时间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根据新规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新规施行是在8月20日,而此次案件中,原告提起诉讼是在7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是在8月27日。 有分析认为,以受理时间作为新规适用与否的时间基准,也是新规中的一大细节。新规所确立的适用范围似已悄然逾越一般法理意义上的新法溯及界限。 换言之,与一般意义上“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则不同,新规的适用既非以借款合同成立时间作为新规适用与否的时间基准,也不是以新规施行时间作为新旧利率上限分段计算的核定基准,而是选择以新规施行时所涉案件是否已被人民法院受理作为新规适用与否的判断标准。 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李馨分析认为,这可能是考虑到三方面原因:一是新规所采用的适用规则系承袭此前规定的适用规则;二是此次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存在着降低融资成本、纾困实体经济、对冲疫情影响等诸多现实考量,赋予新规适用规则溯及力后,将直接对存量借贷合同产生直接影响,拓展新规的效力场域;三是若以借款合同成立时间作为确定新旧规定适用之基准,将可能诱发合同当事人通谋规避现行利率上限的行为。
2020年9月2日,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和俄罗斯驻美国大使安东诺夫在防务一号(Defense One)网站发表题为《铭记历史 开创未来》的联合署名文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全文译文如下: 铭记历史 开创未来 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 俄罗斯驻美国大使安东诺夫 9月3日,中国人民庆祝抗日战争伟大胜利,俄罗斯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945年的这一天,和平的阳光再次普照大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胜利75周年之际,我们铭记两国先辈们的历史性贡献。同时,我们要祝贺我们当时的盟友美国“最伟大的一代”的代表们,感谢他们作出的自我牺牲。 二战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场浩劫,中国、苏联、美国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相互支持、浴血奋战,最终正义打败了邪恶、光明驱走了黑暗、进步战胜了反动。中国和苏联作为亚洲和欧洲主战场,伤亡和死亡人数分别超过3500万和2700万,为赢得战争胜利、挽救人类危亡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中俄两国人民在二战中构筑起的伟大友谊,为中俄关系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提供了不竭的强劲动力。双方共同纪念二战胜利已成为传统,两国领导人多次出席对方举办的庆典和大会。今年5月8日,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一致强调,中俄作为二战主要战胜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肩负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推动人类发展进步的特殊使命,将坚定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呼吁国际社会发扬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精神,携手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保卫战。 值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的历史时刻,我们联名发表文章,是对中俄共同纪念胜利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对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的落实。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铭记历史,是为了开创未来。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真相不容篡改,历史教训必须汲取。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不是国与国相处之道。穷兵黩武是霸道做法,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应摒弃零和思维,致力合作共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唯此,《联合国宪章》所确立“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的理想方可成为现实。 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成果,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体系必须得到维护。75年前,我们的先辈集各方智慧,建立了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宪章,奠定了现代国际秩序基石。75年后,我们有义务维护并发展好这一为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巨大贡献的秩序和体系。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内政不容干涉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应得到尊重,多边主义应得到践行。 齐心协力、团结互助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精神必须弘扬。二战战胜国尤其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基于并肩战斗的共同历史记忆,面对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经济衰退、公共卫生危机等全球性威胁与挑战,应深刻反思自身承担的特殊责任,大力加强互信与合作,走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人间正道,这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危机时刻更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中俄已经作出正确选择。两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发展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致力于睦邻友好合作、促进全球稳定和安全、增进所有国家繁荣和福祉。我们相信,以史为鉴,避免历史悲剧重演、携手开辟美好未来,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好纪念。
9月1日,中国数字建筑(全国)峰会2020召开,全国16个省市地区云端连线同步举行。峰会聚焦产业数字化转型方向和路径,以及如何利用新基建、BIM技术、智慧建造等提高企业竞争力,共同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记者发现,业界对于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的认识更趋一致,而数字建筑平台这一新概念也有望成为架起数字基建和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的桥梁,为企业打造新型数字竞争力。 建筑业数字化转型 已成必然选择 在中国安装协会副秘书长顾心建看来,目前建筑业发展的路子还是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效率低下,发展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建筑业传统建造方式受到较大冲击,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通过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集成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建筑业同样需要把握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袁正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说前两年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接受数字建筑这一理念的话,那么现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已经在成为行业共识。 我国经济正在向以新基建为战略基础、以数据为生产要素、以产业互联网为赋能载体的新经济迈进。新基建将推动整个国家从信息化走向全面数字化,抓住这个机遇,将加快中国建筑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全国科技振兴城市经济研究会理事长胥和平认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通过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基建、工业互联网以及5G建设与实体行业深度融合,加速推进产业变革。 数字建筑平台 构筑产业新基建 培育数字科技新动能,建筑业才能在时代大变局下实现突破。要使产业数字化转型落地,把数字化转型做到实处,亟需一种将高科技和建筑行业高度融合的新基建,以新基建助力行业新发展。 在胥和平看来,发展数字建造,进一步推动全产业链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构建产业新生态,以创新应对大变局,将是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各领域寻求创新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北京建工集团信息部副部长杨震卿表示,新基建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建筑领域都是一种强相关的关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发布《数字建筑平台:构筑数字化转型新基建》白皮书,首次提出数字建筑平台这一概念,将其作为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基础设施,用软件和数据打造数字生产线,进一步将数字技术和建筑行业深度融合。 袁正刚表示,新基建的数字化技术已经在与建筑行业发生碰撞、融合,对建筑行业的转型产生很大影响。通过平台+生态的发展范式,将实现超范围协作和全价值链供应。 广联达董事长助理、研究院院长刘刚表示,未来数字科技和建筑产业相融合的数字建筑,必然成为推动整个产业转型的核心引擎。数字建筑平台本身定位就是建筑产业的互联网平台,今后基于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要构筑的就是智能建造的能力。通过数字建筑驱动,可以实现产业全要素、全过程和全参与方重构,通过数字化、在线化、智能化形成新的生产力,以新设计、新建造和新运维为代表,最终形成产业新的生态。他勾勒了这样一个未来场景:设计是全数字化的虚拟建造,在加入区块链等技术后,材料供应这个环节将是一个诚信化的市场交易环境,在施工和建造阶段将是工业化的精益建造,而运维阶段将呈现智慧化特点。 刘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说,数字建筑平台是在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进行整合构建的集成平台,广联达搭建了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和专业应用产品有效地集成在一起,能够给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更好地为客户赋能。 据介绍,数字建筑平台在功能上将贯穿工程项目全过程,升级产业全要素,链接工程项目全参与方,系统性地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优化配置,最大化提升生产效率,赋能产业链各方。这样的功能如果得到充分实现,将带来巨大效益。 提高企业数字竞争力 需要共同行动 在建筑行业,数字建筑已经上升到一个战略性的重要地位,也将重塑企业的竞争力。企业急需把握数字竞争力,优化经营管理模式,重塑业务模式,持续创新,迈入数字化的快车道。 建筑业数字化的落后正意味着巨大的可开拓空间。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陈全生指出,浪费现象在整个建筑领域十分明显,建造领域包括物料、人工、组织管理带来的损失有38%,而通过数字建筑可以大大减少浪费。数字建筑还能让管理效能得到提高,伤亡减少,安全得到保障。他在欧美访问时发现,建筑业还是在节能环保方面有最大提升空间的行业。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义提出,作为现代产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业,如何尽快运用建筑数字化促进企业转型和设计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是摆在面前的重大课题。固守僵化落后的施工生产模式,路必然越走越窄,而乐于拥抱科技成果,用新技术武装自己的企业,必然迈向高质量发展。 袁正刚表示,数字竞争力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更新的概念。数字化转型的根本就是要提升企业数字竞争力。在产业链长、发展粗放的建筑领域,数字化技术不难寻觅。他对记者介绍说,广联达坚持自身的转型,产品已经更多地运用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并把十多年积累的产品结合最新新基建的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形成融合性的数字项目管理集成平台,去适配相应的管理方式。 袁正刚认为,数字化转型难的是运用、实践和落地。由于理念问题,领军企业已经开启了转型步伐,但很多企业仍然感到困惑。因此,企业需要明确数字化转型的根本是提升企业数字竞争力,转型的重点是推进每个项目的数字化,转型要明确路径,分步开展。他对记者介绍说,一些标杆型企业在战略层面十分重视数字化转型,经过深度沟通、深度应用,效果非常明显。 北京建工集团信息部副部长杨震卿表示,市场竞争、技术发展都催生智能建造成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技术驱动管理,智能建造倒逼企业管理模式的变革。 有分析报告认为,与医疗、汽车、物流、零售等领域已经进入数字颠覆价值链和数字主导价值链相比,建筑领域数字化仍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只能提供附加值,远远不能充分享受数字化的红利。显然,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需要从上到下整体规划以及共同行动。
图片来自网络 随着银行半年报披露完毕,上半年银行员工薪酬水平和员工人数数据也浮出水面。 搜狐财经对6大国有行及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披露的员工薪酬数据进行分析。薪酬方面,7家银行薪酬总额上升,8家银行下降;光大银行人均半年薪酬福利增5.54万,浙商银行下降4.55万。 在员工人数方面,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累计半年减员2.8万,邮储银行则持续扩张,半年新增1.5万员工。 但因疫情影响,上半年部分银行春招放缓。在即将到来的秋招上,据悉五大行2021秋招规模或将突破6万人。 六大行薪酬总额均同比下降,光大银行人均半年薪酬增超5万 今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工资计算公式,按照该公式,银行业的薪酬水平将与企业净利润增幅有关,若银行净利润增幅为负,则企业工资总额将下调。 六大国有行+上市股份行净利润及其增减幅排名 根据最新披露的半年报,搜狐财经统计发现,此次统计的各大银行净利润同比增幅均为负。但正如多家银行在其半年报或业绩发布会中解释的那样,净利降低与疫情影响关联较大,各大银行纷纷在积极让利实体经济的同时加大了计提拨备力度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其中,素有“宇宙第一大行”之称的工商银行依然牢牢坐稳榜单首位,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达1497.96亿元,高出排在第二位的建设银行108.57亿元,日净利8亿+。 股份行中,招商银行上半年净利润遥遥领先,500亿元的净利润是股份行“榜眼”兴业银行的1.5倍,且超过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百余亿。招行的净利润同比降幅也是15家统计银行中最小的,仅为2%,而交通银行的降幅则有14%。 在均值方面,股份行整体而言净利同比降幅更小,为9%,而国有行为11%。但在规模上,六家国有银行上半年净利润总值是九家股份行的两倍多,均值超3倍。 在银行净利润增幅均为负的背景下,银行员工的薪资水平是否有所下调? 15家银行员工总薪酬与人均半年薪酬一览 搜狐财经根据各银行半年报披露的各项数据,统计计算了六大国有行和九家上市股份行,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和社保等福利项目在内的员工总薪酬和人均半年薪酬。 结果表明,在本次统计的15家银行中,与去年同期相比,有7家银行薪酬总额上升,8家银行下降,值得注意的是,6家国有银行全部同比下降。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是全部15家银行中薪酬总额下降最多的,差值高达20.33亿元。结合员工人数变化来看,据建设银行半年报,2020年6月末员工人数比去年同期多出了2381人,但职工薪酬总额非升反降,人均半年薪酬降低了6900元,为13.21万元,相当于每月每人薪酬福利减少了1150元。 但建行并非人均半年薪酬降低最多的银行,数据显示,浙商银行人均半年薪酬为27万元,较去年降低了4.55万元,折合每月7583元。而数据显示,浙江省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月薪资为8304.5元。 平安银行人均半年薪酬降低了2.94万元,为29.16万元;国有银行中,邮储银行降薪最多,人均半年薪酬降低了1.99万元,为11.98万元,也是全部15家银行中人均半年薪酬最低的银行。 在7家员工总薪酬上涨的银行中,此前被降薪传闻点名的中信银行亦在其列,截至2020年六月末,中信银行员工总薪酬为132.26亿元,较去年增涨7.48亿元,人均半年薪酬为23.25万元,较去年增涨6800元。 此外,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的薪酬福利水平也很高,招行也是唯一一家人均半年薪酬超过30万元的银行,而光大银行则是15家银行中人均半年薪酬福利水平涨幅最高的银行,同比增长5.54万元,即每月人均涨薪9233元。 总体来看,国有银行的员工总薪酬为2342亿,均值为股份行的近3倍,但论人均半年薪酬水平,均值仅为股份行的1/2。 交行是国有行中人均半年薪酬水平最高的,为14.67万元,但仍低于股份行中这一指标最低的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人均半年薪酬为17.24万元。 上半年,15家统计银行的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3483亿元,人均半年薪酬平均增长1200元。 15家银行总员工数227万,工行半年减员1万人 除薪酬福利外,裁员也是银行业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话题。 15家银行员工总数一览 据各统计银行2020年度半年报,6家国有行和9家上市股份行的员工总数为226.6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8万人,但与上年末相比,降低了13537人,其中工、农、中、建、交员工数合计较年初降低近2.8万人。 相较而言,股份行员工总数较为稳定,但6家国有行今年上半年共计减少员工数13204人,平均每家银行减2201人。 其中工行减员最多,2020年上半年,员工人数已减少10308人;股份行方面,兴业银行以减少3612人排在榜首。 6家国有行中,仅人均半年薪酬降低近2万的邮储银行员工数一直保持扩张,年初至6月末新增14725人,较2019年6月底新增员工数破两万。 在规模方面,农行员工数持续领先,截至6月底已有员工45万余人。而规模最小的当属浙商银行,半年报披露数据仅有员工15331人,尚不足邮储银行一年来新增员工数。这一点在薪酬上也有体现,2020年上半年,农行员工总薪酬575.45亿元,而浙商银行尚不满其零头,仅为41.39亿元。 整体来看,国有大行员工数均值六倍杀股份行,员工总数四倍杀股份行。 此外,受疫情影响,上半年,部分银行春招放缓,但对于已然到来的2021秋招,各银行纷纷发出扩招信号并提前开启秋招进度。 据中公统计,建行2021校招规模将超1.5万,较2020年校招多出2000余名额;中行秋季校园招聘人数共10075人,相比2020中国银行秋季校园招聘扩招近20%。 据悉,五大行2021秋招规模或将突破6万人。
9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此外,《意见》提出,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车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现就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人民导向、市场导向、发展导向、渐进方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强化监管,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决定,监管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二是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加大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条款责任,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促进各险种各车型各区域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加匹配。 三是提升保障,改进服务。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四是简政放权,协调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准入,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活力。把有利于消费者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三)主要目标 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二、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 (四)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五)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三、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六)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七)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八)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九)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四、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十)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 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十一)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十二)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十三)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十四)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销售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在各地区科学设定商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五、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 (十五)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拟订并报批新的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十六)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保险条款、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发布新的商车险行业示范产品。各地区目前在商车险产品中已使用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在实施综合改革后仍可继续使用。 (十七)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财险公司使用商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财险公司开发商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在财险公司设定各地区商车险产品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十八)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财险市场体系。 六、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 (十九)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 (二十一)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七、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 (二十二)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 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对于报批报备产品的利润测试与实际偏离度大,甚至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调整商车险费率。对于费率实际执行情况与报批报备水平偏差较大、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报备上限等行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停止使用商车险条款费率。 (二十三)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 完善车险准备金监管制度,健全保费不足准备金计提标准,及时准确体现经营损益情况,倒逼财险公司理性经营,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要加强准备金充足性指标监测,及时对指标异常经营行为进行干预。要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提转责任准备金、违规调整责任准备金以操纵财务业务数据等行为。 (二十四)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健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规则,抓好实施运用,督促财险公司强化质量和效益意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依法合规和理性经营。 (二十五)强化中介监管 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禁止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二十六)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车险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进行贿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编造误导性信息等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车辆销售渠道、网络信息平台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损害车险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八、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 (二十七)监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推进作用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顶层设计,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备案细则、费率回溯规则、保费不足准备金制度、停止使用条款费率机制和车险经营回避制度等规则。要及时关注车险综合改革进展,持续开展动态监测,改进非现场监管,强化现场检查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八)财险公司要履行市场主体职责 财险公司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调整优化考核机制,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合规经营、质量效益的考核要求。要按照车险综合改革要求,及时做好产品开发和报批报备、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加强条款费率回溯,防范保费不足等风险。要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承保理赔制度,做好产品销售理赔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质量,使消费者真正享受改革红利。 (二十九)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套技术支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条款和无赔款优待系数,加强车险行业自律,开展车险反欺诈经验交流合作。中国精算师协会要及时科学测算和发布商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为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的拟订提供科学测算依据。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要及时升级车险信息平台,提供数据和系统支持,做好费率异动预警,研究增加保费不足准备金监测、手续费监测等子项目,保障车险综合改革和经营平稳有序。 九、强化保障落实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车险综合改革任务。 (三十一)及时跟进督促 各单位、各部门要关注车险综合改革动态,认真分析评估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和成效,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出台政策措施。 (三十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方式,科学解读车险综合改革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请示报告,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保障车险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2020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的影响,服务型的医疗机构营收大幅减少。具体的表现为到访门诊量下降,实施医疗服务行为数目下降,即使是服务型医疗机构的代表爱尔眼科(300015.SZ)在这两个指标上都较去年同期减少16.53%及21.13%,由此可见常规服务型医疗机构在此社会背景下的经营困境。然而可选的医疗服务还能忍忍拖一段时间,人生中的“生老病死”并不会听从个人意愿延期而至,为“生”服务的爱帝宫(00286.HK)正是凭借稳定的生育月子服务需求交出了一份令市场惊讶的半年答卷。 营收逆市增加,盈利 49 倍增长 根据企业中期业绩公告,爱帝宫在2020年上半年实现收入港币3.24342亿元,同比增长40.50%。售成本维持在1.85232亿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1.81895亿元小幅上涨1.83%。在收入大幅增长,成本相对稳定的的轧差下,最终实现归属股东的净利润2599万元,同比增长4869.4%。 图表一:2020年及2019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汇总 数据来源:企业半年报,整理 爱帝宫能够在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收稳定甚至增长是早有迹象的,其稳定性来自于它的服务对象及内容。爱帝宫目前主要业务为月子服务,服务对象为产妇和新生婴儿。生产不同于其他医疗服务可根据紧急情况择期消费,月子服务需求自怀孕起便能确定消费时间,在家庭没有更好的替代照顾方案之前即使是在疫情期间月子服务也是刚需需求。 爱帝宫随着2018年末成都分院的落地投产,深圳三家分院因服务技术成熟周转率逐年提高,爱帝宫自身的服务供应能力正在上升,在有足够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爱帝宫也有足够的运营能力承接市场需求。 同时,在疫情期间全国落实防疫工作的影响下,全国各地的月子中心的运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过去我们曾经论述过月子服务企业行业集中度极低,即使是龙头企业爱帝宫也只占有4.3%的市场,剩余机构经营能力更是良莠不齐。在疫情期间,行业前五的其中一家月子服务企业,因为采用的是加盟模式,无法对服务价格及服务项目进行把控,无法严格执行防疫工作,部分门店曾一度暂停营业。同业服务能力的缺失也为爱帝宫提供了部分客源,以小窥大,能够提供标准统一服务的机构在未来能淘汰服务能力落后的机构,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上述三个因素共同创造了爱帝宫在恶劣的经营环境下营收增长的结果,实现了盈利十倍的涨幅,高于市场投资者的预期。然而带来企业营收增长的理由又是如此朴实,凭借行业观察以及对比爱帝宫的运营模式便能得知,因而有券商早在六月初发布了“买入”评级,股价也自六月初到8月28日上涨了约47%。 图表二:爱帝宫近期股价走势 数据来源:WIND,整理 内生增长动力强劲,多引擎支撑发展 作为个人投资者,看到股票上涨总是想知道是为什么上涨,为的不是了解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关心后续走势看该理由能否支撑继续上涨,看企业营收来源也是一样的道理。 上文已经提到,爱帝宫在2020年上半年的疫情背景下能够实现盈利增长的部分原因是自身服务供应能力正在上升。爱帝宫目前拥有5家门店,共计435间房间,在2019年已经实现了全部房间的正盈利,平均单房年盈利能够超过24万港币。前期积累的品牌优势正在逐步释放,爱帝宫的空房率正在下降,并未发现爱帝宫在执行明显的打折销售行为,在售价相近使用率上升的情况下指向的便是营收增长。 从客户来源角度来看,虽然我国月子服务渗透率不到5%远低于临近发达地区的60%,但是客户教育以及观念培育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目前除了潜在增量市场主要还是要看存量市场的竞争。在存量市场中月子中心主要存在着加盟与自营两种模式,爱帝宫使用的是自营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势,加盟模式建店成本不需要品牌方出,扩张快运营成本低,自营模式前期投入巨大,扩张慢服务质量好。在疫情之前加盟模式带来的价格不统一服务品质不稳定只能说是加盟模式的隐忧,但疫情的意外到来暴露了加盟模式下品牌方对加盟店服务能力把控度不足的事实,使得部分同业机构的潜在客户转向选择爱帝宫。爱帝宫若能够稳定该品牌的高端定位,把控服务质量,短期来看能得到同业的潜在客户,长远来看新接受月子中心这个概念的客户也是大概率会选优质品牌来获取服务。 自营模式注定了投入成本巨大,要在新的市场做高端服务需要考虑的是该市场的客户群体观念接受度以及消费能力,毕竟爱帝宫月子中心单次6-36万的消费标准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能接受的,需要考虑城市高收入母婴群体的量级。经过13年的发展,爱帝宫已经建立了基于9大服务体系的标准化运营服务体系,想要在其他城市再建新的月子中心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并不困难,那能限制月子中心建设速度的其实是目标市场的数目。我们查阅了国家统计局2019年上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查得上海、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区的收入水平与存量店铺所在地区的收入水平相似,具体到各省相对富裕城市上面可选的目标就更多了,足以支撑爱帝宫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 图表三:2019年全国各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榜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及中商产业研究所,整理 查阅爱帝宫发布的宣传资料,未来的开店布局计划正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匹配的,未来能否加速布局便是取决于资金来源问题。按照月子市场的收费习惯以及爱帝宫的品牌地位,爱帝宫可提前3-6个月收超30%的服务费做定金,入住当天已经收完全部服务费用,结合快速增长的客户数,共同为爱帝宫打造了强劲的现金流,为未来开店扩张提供“活水”。 图表四:“爱帝宫”全国开店布局图 数据来源:企业宣传资料,整理 小结 爱帝宫在2020年上半年给投资者交出了一份令人惊讶的成绩,在服务业普遍遭受打击的情况下实现了收入增长40%盈利增加超过49倍的经营成果,股价也先知先觉般大幅上涨。 与此同时,各大券商纷纷在业绩发布后持续看好。开源证券认为,公司通过 “内生+外延”的发展方式快速布局,未来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维持“买入”评级。安捷证券认为,爱帝宫疫情下逆势增长,彰显月子服务强大的抗风险能力,给予“买入”评级,目标价0.95港元/股。 作为投资者,除了关注短期成果外,应当考虑企业的增长能否维持。爱帝宫在服务供应能力上面持续上涨,在存量竞争市场中左冲右突,带着“爱帝宫”这个高端品牌走向各地,品牌溢价越来越高。多个因素如同引擎一般拉动企业发展,共同作用下使得潜在营收越来越高。企业的预收款特征、潜在的项目收入又为企业打造好了粗壮的现金流,支撑企业未来开店扩张计划。在爱帝宫身上看到的高增长、强管理、肯扩张的企业特征,若能维持这种经营特征,未来它在月子服务市场的市场地位值得每一位投资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