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1月4日是《民法典》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多个适用案件开庭并宣判,涉及内容包括备受关注的高空抛物现象,在“自甘风险”、加大对婚姻无过错方保护等原则下,相关侵权纠纷和婚姻诉讼案也应声落槌。在专家看来,相关配套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快速出台将是保障《民法典》落地实施的关键。高空安全保护推向新高度1月4日上午,“民法典实施第一案”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诞生,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广州首例高空抛物侵权纠纷案,当庭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9万余元。此前高空抛物侵权人如何确定、由谁确定一直是高空抛物侵权损害纠纷的重点难点。为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而普通民众受限于取证渠道缺失,只能尽可能多诉责任人,被诉居民则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无端增加双方诉累。为此,最高法曾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民法典》吸收了侵权责任法和《意见》的精神,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全新的高度。“《民法典》新规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执行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高同武说,“《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将公安侦查的技术职能运用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为判决提供规则依据“《民法典》通过健全民事法律制度,实现了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除了在侵权责任编积极回应了高空抛物等社会热点,还在物权编增加规定居住权、合同编加大对债权的保护力度等。”高同武说。就在1月4日当天,还有多地多个适用《民法典》的案件宣判,例如《民法典》施行后北京首案、上海撤销婚姻案、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案件等,都在同日宣判。而《民法典》的规定,为这些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侵害健康权案显示,2020年4月28日,74岁的原告与被告约好在公园进行羽毛球比赛,被告打出去的一球击中原告右眼,造成眼球受伤。原告以被告侵害其健康权为由,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当庭判决,认为羽毛球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原告参与的行为属于自己甘冒风险,被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所有诉求。“自甘风险”是《民法典》首次引入的原则,被认为填补了法律空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而根据原已失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正因有了《民法典》关于‘自甘风险’制度的规定,本案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不再‘由双方分担损失’,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个人权利。”高同武分析。配套法律等需尽快出台“《民法典》使得民事领域的规则更为合理,更为清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以上案例来看,有些案例,如果没有《民法典》,法官还能依据此前的单行法或者民法学说理论作出裁判,但有些如果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审判,肯定会有不同的结果,因为规则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据悉,《民法典》正式施行后,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均同时废止。除了上述宣判的案件外,《民法典》还将对人们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针对助人救人的后顾之忧,《民法典》还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的实施将强化法律的统一适用,实现裁判尺度的统一,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新要求。同时,《民法典》通过合理的架构为民事活动提供基本准则,为民事交易确立规则依据,为民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基本遵循,将极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高同武说。未来,《民法典》实施还将有哪些关键工作?在石佳友看来,《民法典》部分条文的真正落地还需要相关的立法与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配套;他希望这些配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尽早出台。“例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需要由相关的立法或行政法规予以落实。否则,《民法典》的规定就会沦为一纸空文。”高同武也有同感,他指出,《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其适用和实施,要使其所有功能全部得到实现,就需要《民法典》的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是调整市民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是基础性的法律。那么原则上,任何单行法的制定不应当与《民法典》相违背,这就涉及到在未来《民法典》的适用和实施方面,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清理。通过新的司法解释对《民法典》中抽象的原则进行具体化,保证对《民法典》的含义正确阐释,以保证在具体不同场景中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高同武补充称,同时要强化依法行政,在保障私权的同时依法限制私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以保障《民法典》的适用和实施。”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吕银玲
● 在券商普遍看好A股2021年走势背景下,已有券商“提前”挖掘个股机会。Wind数据显示,截至1月4日21时,2021年以来有13只股票被券商首次覆盖;最近6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则有61只股票被券商首次覆盖。其中,计算机、电气机械行业的上市公司倍受青睐。 报告首次覆盖61只股票 Wind数据显示,近6日券商出具了62份针对61只股票的首次覆盖研究报告,其中有30只股票被券商给予目标价或目标价区间。 按1月4日最新收盘价计算,C火星人、奥来德股价均涨超国信证券、海通证券给出的目标价或目标价区间。此外,国金证券对首次覆盖的瑞峰新材给出目标价76.4元/股,该股1月4日收盘价为76元/股;东方证券对首次覆盖的北鼎股份给出目标价29.26元/股,该股1月4日收盘价为28.57元/股;国金证券对首次覆盖的国瓷材料给出目标价48.55元/股,该股1月4日收盘价为47.79元/股。 广和通是唯一一只近6日被两家券商同时首次覆盖研究报告的股票,万联证券和长江证券分别给予“买入”评级。 扎堆计算机、电气机械板块 近6日被券商首次覆盖的61只股票中,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股票有8只,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股票也有8只;医药制造业紧随其后,有6只。 而在2021年开年后,中国长城、派能科技、中科电气、金宏气体、安集科技分别被国盛证券、安信证券、国盛证券、方正证券、国海证券首次覆盖,其中中国长城、安集科技就属于计算机板块。 东吴证券分析师郝彪指出,2020年7月以来,计算机行业指数回落幅度超过20%,2021年春季跑赢大盘概率较大。同时,由于过去3年计算机板块在春节前后均走出春季估值切换和躁动行情,2021年行情有可能提前。 国海证券分析师宝幼琛也表示,计算机作为典型成长型行业,是春季躁动的主要受益行业。根据历史统计,计算机板块全年收益多来自第一季度。
● 2021年港股首个交易日(1月4日),香港恒生指数低开高走,多数行业板块联袂上涨。业内机构纷纷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前景继续向好,赴港上市企业保持活跃,持续看好港股前景。 资金大举南下 1月4日,港股三大指数悉数低开,盘中伴随市场乐观情绪升温,三大指数同步“回暖”。截至当日收盘,香港恒生指数上涨0.89%,报27472.81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下跌0.14%,报10722.99点;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下跌0.20%,报3792.03点。 恒生12个分行业指数中有8个上涨、4个下跌。其中,原材料业指数、必需性消费业指数分别上涨4.74%、3.38%,涨幅分居前两位。此外,恒生科技指数上涨0.76%,报8489.69点;备受投资者关注的几只明星科技股也纷纷上涨,小米集团全天上涨6.17%,联想集团上涨4.10%,比亚迪电子上涨2.34%,腾讯控股上涨1.51%。 当日资金大举南下,截至港股收盘,南向资金全天合计净流入134.95亿港元,其中沪市港股通净流入69.79亿港元,深市港股通净流入65.16亿港元。 看好港股前景 花旗银行上调今年香港恒生指数目标点位6%,由此前预测的28414点升至30054点。这意味着,恒指在未来12个月或有11%的潜在上升空间。看好原因是,新冠肺炎疫苗推出后,预期经济将出现复苏,每股盈利预测更乐观,预测2021年恒指成分股每股盈利增速将为18.8%。 富瑞更为乐观,该机构表示,港股“理想背景”将持续到2021年,对恒生指数目标点位上调至32000点。首先,预计美联储将长期保持宽松货币政策,港币供应增长加快,由此促成香港同业拆息处历史低位,香港金融市场将保持充裕的流动性。其次,中国经济增长具有弹性、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将支撑港股市场乐观情绪。此外,新加入恒指的成分股表现强势,也将支持指数的坚挺表现。 普华永道1月4日发布最新报告,预计中国香港今年仍是全球最受欢迎的金融市场之一。预计全年将有170家企业到香港上市,全年融资总额介于4200亿港元至4600亿港元。今年香港IPO融资总额有望创下新高,重新夺回IPO总融资额全球冠军。互联互通将推动香港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独特的价值和商机。2020年香港IPO市场表现仍然出色,在全球IPO融资总额中排名第二。
● 1月4日,三大期指冲高回落,均贴水现货,其中沪深300期指贴水超百点。期债市场弱势下行。市场人士认为,这反映了短期市场情绪较为谨慎。不过,经济基本面、公司年度业绩等短期为市场提供了较强支撑。 期指多头情绪谨慎 2021年首个交易日,A股迎来“开门红”,上证综指突破3500点。三大期指冲高回落,市场谨慎情绪升温,沪深300期指深度贴水。 文华财经数据显示,截至1月4日收盘,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分别上涨0.84%、1.43%,报5260.0点、6434.2点;上证5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跌0.01%,报3643.0点。与此同时,当天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及上证50指数分别上涨1.08%、1.82%、0.07%,报5367.72点、6482.79点、3643.36点。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分别较现货贴水107.72点、0.36点、48.79点。 一德期货分析师陈畅对记者表示,目前三品种期指2101合约均出现贴水现象,说明经过连续上涨后,股指期货投资者短线情绪回归谨慎。 在A股令人振奋的行情表现下,昨日国债市场早盘平开快速拉升,午后市场持续震荡下行,临近尾盘跌势趋缓。现券方面,Wind剩余期限国债收益率全部大涨,10年期大涨5.59个基点,4年期大涨11.28个基点,8年期大涨7.33个基点。现券国债收益率走高,国债期货直接下挫。 股强债弱格局将延续 陈畅表示,国内疫情呈现散点式分布状态,对经济影响较为有限。国家统计局公布的PMI数据连续十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表明制造业继续稳步恢复。新出口订单指数为51.3%,表明出口维持强势。此外,市场对2021年年初无风险利率的走向趋向于乐观。 陈畅认为,外部环境对A股较为有利,但对于2021年年初无风险利率上涨空间,不宜抱有太高的期待,市场很有可能重演2017年年初的结构性行情。操作上,她认为,IF、IH多单相对较为安全。 另外,国信期货分析师夏豪杰表示,银行间方面,所有期限的shibor全部下滑,表明短期市场货币流动性充足。由于现券收益率不断冲高,给国债期货带来较大的压力,国债或高位回调。
● 2021年首个交易日,A股三大指数高开高走,截至收盘,上证指数上涨0.86%,深证成指上涨2.47%,创业板指上涨3.77%。两市显著放量,成交额超过1.16万亿元。最新A股总市值为85.73万亿元,1月4日总市值增加1.28万亿元。 分析人士表示,短期市场的主要驱动力将逐步变为增量资金,市场有可能出现普涨行情。 A股市场“开门红” 1月4日,A股市场上演2020年“开门红”,市场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两市放量明显,昨日成交额超过1.16万亿元,创2020年7月27日以来新高。同时,2020年12月21日至今,除12月25日外,其余交易日两市成交额均在8000亿元以上。二是龙头股表现抢眼,股价牵手创历史新高,对指数上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通达信软件显示,1月4日隆基股份、中国中免、伊利股份、中航沈飞、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泸州老窖、五粮液、比亚迪等多股股价创历史新高,对上证指数、深证成指贡献度居前。三是个股分化严重。1月4日,两市上涨股票数量为2813只,其中涨停股有137只,创2020年8月6日以来新高,但下跌股票仍有1167只,跌停股有13只。 主力资金方面,Wind数据显示,1月4日沪深两市主力资金净流出161.27亿元。中小板主力资金净流出20.56亿元,创业板主力资金净流出26.06亿元,沪深300主板块力资金净流出143.84亿元。 分析人士表示,伴随市场成交量持续放大,反弹行情有望持续,短期关注权重板块走势,如发力有望引领指数进一步上行。 围绕两主线布局 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秦培景表示,预计2021年A股将经历慢涨“三部曲”:从跨年直到2021年二季度是第一阶段轮动慢涨期;二季度中至三季度是第二阶段平静期;四季度开始是第三阶段共振上行期。慢涨“三部曲”的第一阶段“轮动慢涨期”将在1月进入下半场,配置上,建议转战高性价比品种,包括以下两条主线:一是“顺周期”主线中景气向上,相对滞涨的品种值得关注,包括有色金属、家居、家电、旅游、酒店等。二是继续围绕科技、国防、粮食、能源、资源这“五大安全”战略,布局长期逻辑清晰、具备长期战略空间的高性价比品种,包括军工、消费电子等。 海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荀玉根表示,春季行情已开始,短期重视低估滞涨的大金融,全年主线仍是代表转型升级的科技和内需。
● 按揭贷款规模料稳步增长 对于房地产按揭贷款,多位受访银行人士表示,预计2021年相关信贷政策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按揭贷款规模将稳步增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中,提出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同时‘因城施策’变成‘因地制宜’,因此重点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性购房需求和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预计仍将延续。”某股份制银行北方省份行长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2020年中报显示,36家上市银行中,除北京银行和紫金银行未详细披露个人按揭贷款数据外,其余34家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为29.16万亿元,较上一年年末增长6.84%。这显示出房地产按揭贷款规模保持了稳健增长的态势。 而与房地产按揭贷款密切相关的房地产销售规模和房价走势方面,从近期多家机构对2021年的预测来看,普遍相对乐观。近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认为,2021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5%左右;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增幅可能将保持正增长,并创历史新高。 “我们对于2021年的个人房贷业务还是比较乐观的。近期以上海、北京为代表的一、二线城市成交量出现上涨,会刺激房贷的需求。此外,5年期以上的LPR利率已经连续8个月不变,保证了银行房贷业务的利润水平。”某国有大行总行相关人士表示。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被外界认为是房贷领域的“三条红线”制度,对于后续房贷尤其是个人按揭贷款等都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发放房贷的主要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多在“红线”之内,且对于超限机构,仍有2-4年不等的调整期,预计该制度对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两大因素决定房企融资情况 2020年货币政策总体宽松,尽管监管层对房地产领域采取融资管控措施,但总体融资压力不大。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房企发行债券融资高达7115.89亿元,较2019年上涨25%,刷新了历史纪录。 分析人士认为,2021年,两大主要因素将决定房企融资情况:货币政策和房企“三道红线”管控。从决策层对于货币政策的表述来看,“不急转弯”或为房企留出了一段红利期。在房企“三条红线”管控下,房企有息负债增速将被严格控制。 联合资信分析师韩家麒认为,预计2021年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仍将延续2020年的态势,保持适度紧缩,融资政策预计不会有大幅宽松,或将对细化领域及监管强度升级加码,在控制融资总量的同时,收缩非标准化融资规模,对主要融资渠道进行调整。 作为房企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多位银行人士预计,2021年银行涉房贷款将有所收紧。 某大行浙江地区二级分行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银行借款、债券、非标等融资渠道将会持续收窄。他进一步透露,该行目前涉房开发贷仍然实行限额管理,涉房开发贷余额在整体贷款余额占比约为5%。华东地区某大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表示,该行房企“白名单”由省行核定,具体考虑全国综合排名、经营状况、风险状况以及综合贡献度。他认为,房地产信贷政策一定是稳字当先,目前该行房地产开发贷业务一直处于收紧状态。 近日,银保监会已将2021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1104)填报工作的通知下发,其中,与房地产融资相关的S67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某大行华东地区二级分行行长认为,S67的修订体现了监管部门不仅仅局限于传统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测,更关心房地产行业整体融资的风险情况。 “2021年的1104报表填报通知中,S67房地产融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一是将涉房企业开发贷统计重点由抵押率转变为资本金比率,更加强调房地产开发业务通过提高资本金比例抵御风险,通过提高资本金比率,降低涉房开发企业的融资金额和资产负债率,将‘三条红线’监管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将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单列,纳入到统计范围内,更加注重商业银行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体现对住房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该行长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房企应对措施各异 有房企人士指出,2021年,随着“三条红线”政策的逐渐落地,未来房企在拿地和融资方面都将出现分化。 韩家麒认为,现有债务负担较轻、资金较为充裕的企业将持续良性发展;而对于现有债务负担较重的企业,融资渠道收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拿地和施工节奏,企业经营将面临更大挑战。 有相关房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2021年,公司将控制拿地金额,将主要资源投入到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同时加强回款,积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目前,国资和民营房企联合开发项目成为普遍现象。有国资房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其所在企业已经与民营房企龙头共同开发了不少项目,“国资可以发挥融资成本优势,合作方可以发挥项目操盘经验”。 一些财务指标并未踩线的“优等生”则选择加强与银行等机构的战略合作,提前“备粮”。近日,世茂集团与兴业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兴业银行将向世茂集团提供170亿元授信额度,同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 此外,有房企人士表示,未来房企融资渠道中,债券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不过发债只是一部分规模企业的盛宴。“未来行业龙头的融资优势将越来越大。”前述人士表示。 2021年,“房住不炒”基调不变,然而货币政策“不急转弯”的表述引发了热议。银行对于房地产信贷政策有何展望,多位银行业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预计2021年房地产开发贷仍将保持“限额管理”和“优选对手方”的策略,预计2021年房企融资环境略有收紧,而房地产按揭贷款仍将保持稳定。
21家 2016-2020年,A股新增上市银行数量分别为8家、1家、3家、8家、1家。 ● 2020年,银行股在A股市场的首次公开募股(IPO)似乎进入“停滞”状态,全年仅有1家银行上市。Wind数据显示,2016-2020年,A股新增上市银行数量分别为8家、1家、3家、8家、1家。 截至目前,仍有14家银行在等待IPO,业界预计2021年或重迎银行上市热潮。分析人士认为,上市融资依然是中小银行缓解资本压力的有效手段,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治理机制比较健全、有一定经营特色及区域影响力、专注主营业务的中小银行上市仍会有序推进。 去年银行IPO略显冷清 1家上市、4家过会、1家撤回,这是2020年银行股在A股市场的IPO成绩单。其中,2020年唯一一家成功登陆A股的银行是厦门银行,该行也是A股市场第37家上市银行。 在已过会的4家银行中,除厦门银行外,重庆银行已拿到证监会下发的A股IPO批文,上海农商银行、齐鲁银行还暂未取得发行批文。 最戏剧性的是广州农商银行。原定于2020年12月30日上会的广州农商银行在上会前一日突然撤回A股IPO申请,发审委决定对其取消审核。 对此,广州农商银行表示,撤回A股发行申请是鉴于战略规划调整,该行业务运作良好,撤回A股发行申请将不会对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重启A股发行申请。 从时间线来看,2020年上半年,银行股IPO几无进展,直到下半年才开始提速。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厦门银行于2020年7月16日过会,10月27日上市。重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齐鲁银行相继于2020年8月27日、11月26日和12月10日过会,12月18日,重庆银行取得发行批文。 后备力量不容小觑 与2019年8家上市的“井喷”状态相比,2020年A股市场的银行股IPO略显冷清。 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资产质量外,业内人士曾指出,从监管层的考量角度来看,在目前上市依然是稀缺资源的背景下,审核重心会更加倾向于科创企业、高新制造业企业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另外银行股整体股价低迷也是监管层审慎推进中小银行IPO审核的原因之一。 不过,银行股后备力量不容小觑。目前仍有14家银行在A股“候场”IPO,包括5家城商行、9家农商行。除湖州银行、广州银行状态为“已反馈”外,其余12家银行均已进入“预先披露更新”状态,2021年或将迎来银行上市热潮。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国内经济延续良好复苏态势,银行业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市场对2021年行业预期整体偏向乐观,银行IPO有望逐步回暖,但整体IPO表现还要看市场供需状况。 上市仍是中小银行有效融资途径 一直以来,资本不足始终是制约中小银行发展的瓶颈。截至目前,A股市场的中小银行有22家。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表示,绝大多数中小银行在资本市场上无法利用定增、配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只能依赖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或者在场外进行增资扩股和引入新的投资者。对于场外融资渠道而言,由于监管对银行股东的资质要求日渐增高,股权比例也有限制,同时上市银行在二级市场的估值普遍低于净资产,银行股权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高,进一步制约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能力。 中国银河证券认为,监管多举措引导银行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叠加风险防控需要,银行需多渠道补充资本实力,上市融资依然是中小银行缓解资本压力的有效手段。 中泰证券分析师戴志峰提醒称,IPO发行门槛相对较高、流程较长且限制较多,对于大部分中小银行而言相对困难。且近年部分银行股遭遇上市后即“破净”的问题,IPO可能会面临缺少投资者参与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