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这种调查显然应该是基于相对全面、客观、真实的信息,而非片面、主观、臆想的推论。否则,调查就可能会形成误导。 最近,某部门开展了一次对十余家企业的专题调研,得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的结论。其中言之凿凿的一个论据是,某企业近期新增1亿元贷款中,仅1000万元是央行专项再贷款,这1000万元专项贷款利息在3.8%左右(从调研时点及利率判断,或并非央行专项再贷款),另外9000万元贷款利率在4.7%左右。调查者由此得出“融资贵问题凸显”。 毋庸讳言,当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调查报告将4.7%的利率与3.8%左右的央行专项贷款利率比较,这样的神比较,不禁让观者哑然。幸好没有将贷款利率与疫情之下银行对部分企业提供的免息贷款比较,否则银行家们真要哭晕了! 4.7%的利率高还是低? 贷款利率高还是低,显然取决于利率的参照系。且不说依据如此小的调查样本就得出如此宏观判断之草率,仅以一般商业性贷款与央行专项贷款利率相差的0.9个百分点,就得出融资贵问题凸显,显然不够客观严谨。 其实,但凡有一点市场理念的人都不会把商业性贷款利率与政策性或特殊时期的政策性利率安排去比较,都不应混淆政策情分与市场本分的边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不应因为享受了政策优惠的情分,就忘记自己市场的本分,忘记信用社会最基本的规则。 在LPR利率报价体系下,4.7%的利率相当于1年期LPR+65BPS(3月份LPR报价为4.05),或LPR报价基准上浮16%;而WIND数据显示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8%,平均上浮幅度为25.4%,相当于1年期LPR+103BPS。从LPR机制下银行机构贷款利率实际幅度情况看,实施LPR加点的贷款占比达77.62%(见下表),其中加点50BPS—150BPS的占比最高,为24.7%。 数据来源:Wind 可见,4.7%的利率水平,其加点上浮幅度处于常规区间,实际则低于银行市场平均水平,更不用说与民间融资利率比较了。以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为参照,7月9日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利率16.34%,小额贷款公司放款利率16.7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利率15%,其他市场主体利率达22.73%(见下表) 数据来源:Wind 如果与银行负债成本比较,4.7%的利率应该算是“良心”利率了。虽然相较于1.5%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4.7%的贷款利率仍可获得较大利差;但在存款资源日渐稀缺情况下,主动负债能够提供给银行的利差空间则抓襟见肘。WIND数据显示的7月9日利率,1年期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率达3.86%,已超过LPR3.85%的报价基准(见下表)。 数据来源:Wind 可见,从银行负债成本状况看,利率4.7%的贷款显然属于微利贷款。尽管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持之以恒推动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但是,把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到基准利率之下,显然有违商业可持续原则,也非监管部门所鼓励的。按照“保本微利”、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来定价,才是银保监会倡导的方向。 融资贵的账该怎么算? 贷款利率高还是不高,无疑是相对直观的,通过市场横纵向比较可以一目了然。但一定的利率水平比(如4.7%)究竟属于贵还是不贵,则需另当别论,其中包含利率定价合理性问题。 如同任何商品一样,贵与不贵不能简单以价格而论。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贷款利率决定的核心是资金供求状况。因此,贷款利率合理与否,实际上需要兼顾资金供需双方的利益,既要权衡银行负债成本、营销成本等自身因素及由融资主体风险状况等决定的经济资本占用,也要考虑与企业的承受能力。 从个体角度出发,在融资贵问题上往往掺杂着诸多感性层面的认识,不同主体、不同盈利水平、不同成本管理能力的企业对资金价格的敏感性显然存在较大差异。但是,从市场的角度研判,融资贵与不贵终究有其相对客观的认知,而不能全凭感觉甚至幻觉,尤其需要摒弃各种偏见。因此,在讨论融资贵问题时,至少需把握三点: 一是不应忽略银行负债端成本及盈亏平衡。脱离银行负债成本,片面讨论融资贵问题显然有失偏颇。尽管央行一直试图引导银行负债成本下降,但终究存在一个隐性底部,这就是存款人的利益。考虑CPI、PPI因素,存款利率客观上应该存在一个支撑位;而这势必通过负债成本传递到资产端,并从盈亏平衡角度决定贷款利率的下限。从定价原理上,一定的负债利率水平决定了一定的贷款利率水平。如果银行的贷款定价真正体现了成本与风险,真正按照利率覆盖风险的商业可持续原则,则利率高一点并无可厚非。按照银保监会此前的一项测算,小微企业贷款如果风险控制得好,不良率控制在3%以下,利率盈亏平衡点应该是5%-5.7%。如果把定价定在5%-5.7%之间,这样的贷款才能实现“保本微利”和商业可持续。 二是不应忽视融资方的风险。利率与风险匹配是判断融资贵最基本的原则。一方面,利率覆盖风险是商业可持续的核心要求。对于缺乏有效抵押担保、风险较大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要么通过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以期从整体上实现收益对风险的覆盖;要么走向信贷配给之路,将信贷资源向大型、优质企业倾斜,加剧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另一方面,即使银行贷款定价基本合理,但相对于产业层次低、附加值低、资源消耗高的小微企业微薄的利润空间而言,再低的贷款利率也可能是不堪承受之重。此外,企业高负债率导致其绝对融资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也是“融资贵”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甚至是更内在的因素。近几年来,我国企业负债水平上升较快,由于企业盲目扩张、杠杆率过高、融资过度,产生持续的融资需求,特别是过剩产能行业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形成的旺盛信贷需求,成为企业融资成本上升的直接推手。 三是不应将民间融资的“锅”让银行背。现实中,为什么企业对银行“融资贵”的诟病不断?除了客观存在的一些银行乱收费现象外,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简单地将企业融资成本高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高,忽视了企业融资成本构成的复杂性。随着融资渠道多元化,企业除了通过银行融资外,往往还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及民间融资等渠道融资,而后者的“价格”实际上远高出银行的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息成本仅是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中的一部分。不幸的是,银行往往成了企业融资成本高的“背锅侠”。 融资贵问题该怎么看? 其实,面对低如4.7%的利率仍大呼融资贵的企业或许并不多,但是抱有这种简单地、凭感觉、以我为主思维的则大有人在。某种程度上,所谓融资贵源于不同企业不同的感觉、不同的利息承受能力甚至于幻觉。正因为如此,无论什么时候,融资贵的呼声从未断绝,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声音仍将延续。期间杂音频乃,尤需当局者仔细分辨,客观对待。所谓“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笔者在此并非完全否认现实中利率偏高情况的存在,而是认为应合理看待利率高低的问题,不应人云亦云、无病呻吟。 客观地看,某种程度上融资难与融资贵处于跷跷板的两端,二者不可相提并论。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利率覆盖风险来缓释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既是缓解融资难的手段之一,同时又可能导致一定时期小微贷款利率的上升,加剧“融资贵”问题。因此,不能割裂地理解“融资难”与“融资贵”,忽视了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否则可能影响我们在推进小微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效果。在当前情况下,应将“融资难”作为主要矛盾,“融资贵”作为次要矛盾。若片面强调二者的同一性,将二者相提并论,既要求银行努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融资难”问题,又要求银行定价低,显然背离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可能令商业银行在信贷支持小微与风险风控间无所适从,而且还可能损害正在推进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诚然,在现行体制下,股权结构不合理及其所决定的银行内部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科学,以及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充分,都将对银行机构定价行为产生一定的扭曲,表现为一定时期、一定区域融资贵问题的存在。不排除个别机构“以我为主”,基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潜在风险的评估,定价水平过高;也包括一些附加的、不合理的收费以及附加条件导致企业实际综合融资成本的上升。因此,从银行体系看,缓解“融资贵”问题,主要是减少各种隐性成本(或让隐性成本显性化),引导银行机构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关键是督促商业银行改进顶层设计,纠偏银行股东层一味追求高回报的利益取向。 从企业层面看,则应该强化市场理念,更客观地看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方面,应努力增强自身资本积累能力,强化流动性管理,合理安排融资结构,降低债务杠杆及利息负担;另一方面,应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提高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提升自身盈利能力,提升对融资成本的吸纳、消化能力,这是走出“融资贵”困惑之王道。目前,从中央对地方,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高度重视,“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百行进万企”等围绕完善金融服务的举措纷纷出台,无疑为金融更好地对接实体经济、对接企业金融需求创造了更直接的路径。但是,作为被走访、调查的企业而言,应该用好每一次机会,真实、客观地反应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恰如其分地表达自身的诉求,切不可任性而为。 或许,很多人都信奉“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但是这未必适合所有的场合。需知,任何主观臆断、人云亦云的呼声,不仅不利于银企增进互信、改善信用环境,而且容易扰乱视听,引起调研者的误判,误导上层决策。更现实的是,各种不负责任的问题反映,通过“三服务”机制传导将牵扯诸多部门的力量与精力,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据7月15日消息,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通报了近年来对相关机构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就是要传导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要以突出问题通报,为银行保险机构行为“划出红线”,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再拉长融资链条、提高融资成本,不得再利用通道等方式搞资金空转、脱实向虚。 通报称,经过连续三年多的乱象整治,我国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已大幅压缩,相关业务逐步回归本源,风险持续收敛,为此次应对疫情冲击带来的复杂局面,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但监管检查也发现,该领域仍然存在一些新老问题,局部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稍不留意又可能死灰复燃。 银保监会通报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过渡期业务整改不到位,新业务违背禁止刚性兑付要求等;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承接表内不良资产,理财产品间通过非公允交易调节收益等;同业业务专营及授信管理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同业投资多层嵌套,隐匿业务风险等;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限制性领域等;发行的金融产品超出内控水平和管理能力、尽职管理不到位等。同时,还通报了结构性存款、委托贷款、银信业务、银保业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通报没有提新的监管要求,所提要求均为对现行监管规定的重申和强调。”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既要坚定不移开展规范整改,积极主动推动转型发展,又要把握节奏,稳妥有序处置风险,确保平稳过渡。
图片来源:微摄-图片银行(记者李延霞)记者14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近日通报了近年来对相关机构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整改的工作要求。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力度,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效果明显,风险持续收敛。此次通报旨在进一步巩固深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治成果,坚决纠正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行为。据介绍,银保监会通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等方面。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防屡查屡犯,紧盯本机构易犯多发的问题,集中力量,一抓到底;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有关业务规范转型。银保监会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保持监管定力,持之以恒打击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落实通报要求不力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影子银行回潮和结构复杂产品死灰复燃。
图片来源:微摄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银保监会持续加大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力度,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效果明显,相关业务逐步回归本源,风险持续收敛。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治成果,坚决纠正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行为,提高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六稳”“六保”的质效,近日,银保监会向系统内各级派出机构和银行保险机构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通报了近年来对相关机构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整改的工作要求。 银保监会通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等方面。在通报问题的同时,银保监会对规范整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发展理念;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审慎经营,推进业务规范转型;四是全面排查整改,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整改到位;严防屡查屡犯,紧盯本机构易犯多发的问题,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对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部门、分支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和问责;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有关业务规范转型。 银保监会强调,各级监管部门将保持监管定力,坚持依法监管,持之以恒打击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落实通报要求不力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影子银行回潮和结构复杂产品死灰复燃。要通过规范整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进一步疏通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更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银保监会通报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银保监会此次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有什么背景? 银保监会此次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突出问题,主要出自于巩固深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治成果、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综合考虑。 经过连续三年多的乱象整治,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已大幅压缩,相关业务逐步回归本源,风险持续收敛,为此次应对疫情冲击带来的复杂局面,创造了宝贵的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但监管检查也发现,该领域仍然存在一些新老问题,局部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稍不留意又可能死灰复燃。 新冠疫情以来,我们一手抓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扩大信贷投放,一手抓乱象整治和监管检查,力求通过有效监管,遏制市场流动性宽裕环境下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的苗头,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地浇灌实体经济。此次我们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就是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治成果,传导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压力,推动问题整改,促进风险进一步收敛;就是要以突出问题通报,为银行保险机构行为“划出红线”,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再拉长融资链条、提高融资成本,不得再利用通道等方式搞资金空转、脱实向虚,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提高金融支持“六稳”“六保”质效。 二、此次通报的主要问题包括哪些? 此次《通报》是对过去几年我们在监管检查中发现和查处问题的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主要包括“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过渡期业务整改不到位,新业务违背禁止刚性兑付要求等;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承接表内不良资产,理财产品间通过非公允交易调节收益等;同业业务专营及授信管理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同业投资多层嵌套,隐匿业务风险等;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限制性领域等;发行的金融产品超出内控水平和管理能力、尽职管理不到位等。同时,还通报了结构性存款、委托贷款、银信业务、银保业务、信保业务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如何全面准确理解此次通报的要求? 此次通报没有提新的监管要求,所提要求均为对现行监管规定的重申和强调。理解通报要求,重点要把握好“一二五”。 “一”,就是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这一核心要求。即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信贷、保险、资管等各类业务,都必须按其业务实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就是“两个坚决”。即坚决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完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治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规范整治结构复杂金融产品。 “五”,就是“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结构复杂产品和业务死灰复燃;二是严禁监管套利、假创新和伪创新行为,发行超出风控水平和管理能力、尽职管理不到位的金融产品;三是严禁选择性落实新规要求,过渡期整改不积极不到位,过渡期内新增资金池运作、长期限的非标资产,母行与理财子公司间产品划转不合规、利益输送、风险交叉传染;四是严禁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等限制性领域;五是严禁不当宣传和销售,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严重侵害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各银行保险机构既要坚定不移开展规范整改,积极主动推动转型发展,又要把握节奏,稳妥有序处置风险,确保平稳过渡。 四、银行保险机构应该如何落实好通报要求?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坚持“有什么整改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密切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各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要担负起最终责任,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高管层要担负起执行责任,监事会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推动整改到位。 二是要严防屡查屡犯。紧盯本机构易犯多发的问题,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对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部门、分支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和问责,坚决杜绝内部问责流于形式、处理浮于表面的现象。 三是要做到举一反三。要以业务看制度、以基层看上级、以行为看操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建制度,弥补管理短板,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做到回归本源、专注主业。 五、监管机构将如何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好通报要求? 银保监会将保持监管定力,坚持依法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方式,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通报要求,切实规范整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 一是严明监管导向。持之以恒依法打击相关领域出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对于落实不力的银行保险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严把整改质量。重点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切实有效、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风险处置是否积极稳妥、违法违规是否明显下降。 三是坚持分类处理。对主动发现、主动处置、主动作为的提高监管容忍度,对监管发现、主观恶意、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此查彼犯的依法从严处理。 六、如何做好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中,相当部分结构较为复杂、风险水平较高,有的风险很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决杜绝向低风险承担能力客户销售高风险产品。要严格披露信息,坚决整治产品开发设计、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不审慎、不合规问题,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置,及时妥善处理纠纷。 金融消费者自身也要充分认识到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的复杂性、风险性,增强风险意识、自身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理性投资、恪守契约、依法维权。投资过程中要坚持“自主决定、自担风险”的投资原则,不能抱有只负盈、不负亏的心态。
社交平台上,类似“信用卡是否毁了年轻人”的讨论比比皆是:夸赞者有之,称信用即信任,感谢银行赋予自己的信任;警惕者有之,称信用卡是消费主义的帮凶,莫要上船,否则步步深陷;控诉者也有之,倾诉自己如何一步步背上沉重的债务,成了卡奴。信用卡是否毁掉年轻人,一向争论不休,银行人通常一笑了之。很多问题,只能一笑了之。可如果他们意识到信用卡市场正面临着怎样的变局,再淡定的银行家估计也坐不住了。当前,一场多方参与、蓄谋已久的信用卡围猎战,早已拉开大幕!相遇、重叠,短兵相接2019年末,国内信用卡持卡人约3.5亿人。同期,央行有信贷记录人数约5.5亿人,未被信用卡覆盖的2亿缺口,正在被花呗、任性付、白条等代表性消费贷产品填补。2015年前后,电商系消费金融产品相继推出免息功能,为购物消费赋能。这类产品,既让申请不到信用卡的人享受到30天免息的服务,又通过6期免息、12期免息、24期免息等大促羊毛,俘获了大批持卡人。当时,花呗们与信用卡客群互补、场景互补,相安无事。但同任何商业故事的演变逻辑一样,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总会让双方相遇、重叠,直至短兵相接。先是客群的重叠。2015年以来,银行信用卡走向大扩张,四年间,在用发卡量从4.32亿张增至7.46亿张,应偿信贷总额从3万亿元增至7.59万亿元。大扩张的秘诀,在于搭上互联网平台的流量红利,不断推进客群下沉。与此同时,互联网产品则在不断向上拓展用户边界。早在2016年,花呗用户就已经过亿,其中,90后占比接近一半;到2019年,用户数已突破3亿,具备了国民产品的特征,用户年龄结构更趋平衡,90后占比下降(根据人口普查数据,15岁以上人口中,90后占比仅为23%)。一下一上中,双方客群越来越重叠。再是场景重叠。此前,信用卡是全场景支付工具,而电商系分期产品仅局限于电商生态内。随着支付宝、苏宁支付等支付工具的破圈,电商系分期产品已经突破了使用场景的桎梏。比如花呗,除依托支付宝外,还可通过分期插件和API插件独立接入各种消费场景。从展示优先级、促销优惠补贴上看,通常比信用卡给力。客群重叠、场景重叠后,短兵相接的战争必然要打响。漂亮的一击2019年2月,支付宝发布《关于信用卡还款服务规则的公告》,对信用卡还款征收手续费。当时的主流解读聚焦于两点,除了官宣的降成本,另一点就是夯实资金闭环,鼓励用户用其他平台中的钱去还信用卡,支付宝的钱还留在支付宝内。事后看,还有一点被大家忽视,即间接瓦解用户的信用卡支付习惯。2019年7月,中国新经济研究院联合支付宝发布《90后攒钱报告》,里面提到一个有意思的数据,即90%的90后使用花呗消费,并非是没钱,而是想利用免息期省钱。比如,一笔1000元的订单,余额宝里的资金付得起,但我选择用花呗免息支付,30天后还款,期间这笔钱躺在余额宝中赚利息(假设年化收益率3%),生息2.47元。2.47元是条蚊子腿,但90后的消费特点一贯是“30元的奶茶说买就买,5块钱的运费坚决抵制”,理财利息虽少,他们是在乎的。花呗的免息消费省钱功能,信用卡也有。但是,如果还信用卡收手续费,为了节约手续费,干脆只用花呗好了。所以,微信、支付宝对还信用卡收费以后,间接的效果就是诱导用户减少信用卡的使用。很多人讲,银行APP、云闪付APP,都可以免费还款啊。问题是,90后的零钱存在余额宝中,通过银行APP还款,先要把钱提现至银行卡,提现也是要手续费的。信用卡还款收费,用户抱怨连连,看似支付巨头给银行APP卖了个破绽,实则在重塑用户“免息支付”习惯上,打出了漂亮的一击。这一击,看似绵弱,却影响深远。星火燎原过去几年,市场中还有一个大变化。经历过消费金融风口的洗礼,借款人变得愈发理性。高息贷款成为最大的恶,5.5亿借款人(指央行有信贷记录的人)全面涌向中低息贷款产品,利息空间收窄,同质化加剧,竞争空前激烈。突出的表现就是新客获取越来越难,头部平台不约而同强化存量用户运营,追求复借率。以360金融为例,2020Q1的季度复借率已升至84.9%。类似趣店等平台,早在2018年复借率就达到90%以上,几乎成了缺乏新鲜血液注入的封闭系统。越倚重存量用户,就越倚重用户运营。过去一年,消费贷产品在运营上涌现很多新探索:分期商城成为标配,个别机构还持续投入,如邮储银行的购物场景——邮储食堂打出“补贴、折扣”牌,大力扶持自营购物场景;降息提额成为标配,复借享利率折扣、分期可快速提额,个别机构还不遗余力为用户创造提额机会,如支付宝,可冻结余额宝为花呗提额;自建场景不遗余力,如招行APP,饭票、影票两大场景外,内容社区也做得有声有色;试水付费会员制,类似电商平台的付费会员,借款人可轻松赚回会员费,前提是多复借、保持粘性;……真正把用户运营做成一款产品的,则是消费贷产品的信用卡化。2019年7月,我写过一篇文章《消费贷正在信用卡化》,讨论消费贷全面向信用卡演化。很多机构在底层把消费贷款与银行二类户相连,让消费贷附身银行借记卡,再鼓励用户在第三方支付中绑卡,从而把消费贷款变成类似信用卡的支付工具,连接无限场景。不过,遗憾的是,很多类信用卡产品,虽然挂靠支付工具,却没有提供免息期,依旧是“付息消费”模式,在体验上还不能与信用卡硬碰硬竞争。现阶段,仍然只有带消费场景的巨头,愿意推出带免息期的分期产品,远的如花呗、任性付,近的如美团推出的月付。月付推出后,市场只看到月付对花呗的冲击,却忽略了其在美团生态内对信用卡的挤出效应。随着越来越多的场景巨头推出类信用卡产品,信用卡要到哪里找场景呢?那些缺乏场景的消费贷巨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激活存量用户,在已推出的类信用卡产品中附加免息功能,也只是时间问题。星火燎原,消费贷巨头围猎信用卡的大幕,已经开启。主动撤退银行似乎还未意识到竞争的到来,他们在忙着战略收缩。以招行和浦发为例,这两家银行是这一波信用卡大扩张中的佼佼者,浦发2017年新拓展持卡人超过千万(口径为新增流通户数),招行2018年新拓展持卡人超过千万,但它们并未高歌猛进、扩大胜果,而是在最风光的时候踩了刹车。在浦发银行的年报中,2017年对信用卡的表述是“成功打造浦发信用卡特色消费金融之路”,2018年调整为“以信用卡为第二极的多极发展格局”,2019年不再提信用卡的战略定位。2019年,浦发新拓展持卡人降至269万户,招行降至648万户。背后的原因,一是对不良率的警惕。2019年末,浦发信用卡不良率2.3%,较两年前升高近1个百分点;招行信用卡不良率1.35%,较两年前提升0.24个百分点。二是夯实存量用户。高速增长期,好瓜坏果都捡到筐里,追求的是规模;基础夯实期,要把烂果子挑出去,追求的是质量。这种策略无可厚非。如Capital One就认为,信用卡行业存在“20/125”效应,即20%的好客户贡献了125%的利润,多出来的25%用于弥补坏客户的亏损。对于普通商品,客户价值最低为零;信用卡用户的利润贡献则可以为负。所以,银行警惕坏用户、挑出坏用户很重要,也很必要。问题是,当信用卡业务遭遇围猎时,无视挑战、主动撤退,选错了时机。谁在犯错?银行在撤退,互金在补位。在双方眼里,你笑我是铁憨憨,做了接盘侠;我笑你太保守,把市场拱手相让。一个着眼风险,一个着眼发展,双方都有坚实的理由,但相背而行,总有一方在犯错误。按照银行的一般发展节奏,高速增长两三年,慢慢消化三五年,如此不断循环,就能可持续发展。但现在的问题是,稳定而封闭的生态已经被打破,有了新的竞争者。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这些新进入者在加速“入侵”持卡人群体:努力扭转他们的用卡习惯,蚕食信用卡的支付交易份额。这个时候,银行自顾自地“慢慢消化三五年”,最后恐怕会变成“慢慢融化三五年”:不但新用户数量萎缩,存量用户也会加速流失。前两年,消费贷款的主战场是现金贷,信用卡业务和信用卡客群,都是银行的后花园,银行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两年,客群上移、竞争加速,信用卡业务和信用卡客群已经成为所有消费贷款机构瞄准的主战场。2019年末,主流银行的信用卡贷款余额增速全面放缓。一般的解读是银行主动为之、主动放慢步伐。这个解读有数据支持,比如新增持卡人的快速下降,比如不良率的抬升。但真相往往被掩盖在表象之下。有没有可能增速下滑形成100的缺口,只有60源于主动收缩,还有40源于竞争效应下的份额缩水呢?很有可能。随着消费贷款的信用卡化,越来越多的持卡人有了更丰富的“免息消费”选择,信用卡早已不是唯一的工具。只是用户的用卡习惯转变,被银行的战略收缩掩盖,不易被发现而已。该轮到信用卡了前几日,有个玩卡的朋友向我倾诉,在一次又一次的温暖升级下,江湖公认的“四大神卡”相继走下神坛:权益缩水,门槛提升,持有体验越来越差了。我告诉他,不着急,等银行意识到互金巨头的竞争,肯定还要加大投入,那些神卡还有机会再次神气起来。很多人调侃,每一个传统行业,都值得用互联网重做一次。零钱理财做到了,消费贷款做到了,接下来,该轮到信用卡了!特别提示:近日,苏宁金融研究院发布了《2020互金二季报》,读者可在“苏宁金融研究院”公众号后台回复“2020互金二季报”,一键获取网盘链接和提取码。
耿悄然/文 在人民银行对银行反洗钱工作监管中,客户账户证件到期未处理是银行很常见被处罚的理由,不管是个人账户因开户人的中国身份证过期,或是台港澳居民国内通行证逾期未换发新证,亦或是公司账户涉及的营业执照过期、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件逾期等,账户证件到期未处理应被视为客户尽职调查(KYC)的瑕疵之一,会为银行带来一定程度的洗钱风险。 根据人民银行2007年第2号令《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客户在银行开户时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而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或是没有提出合理理由,那金融机构就应当中止为该账户办理所有业务。 这里所谓的合理期限,人民银行通过局函〔2007〕416号、524号文进行多次解释,人民银行要求银行在处理账户证件到期未更新的过程中,要更细致地区分个案情况,合理确定客户能够及时更新有效身份证件的期限,不宜将所有客户应更新有效身份证件的期限,齐头式地要求是证件到期后的三个月或其他固定时限。虽然客户身份证件过期,但客户之前的业务委托依然有效,如果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或没有提出合理理由,金融机构就应该果断中止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另外根据2007年银反洗发14号文《关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问题的批复》,虽然客户身份证件过期,银行也没有需要马上就终止与该客户的业务关系,但应在没有更新身份证件前先暂停办理所有银行业务。 由此可知,银行要关注客户身份证件是否过期,并在客户身份证件到期前就提醒客户赶快到银行办理更新手续,万一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身份证件,或是未提出合理理由,银行就必须中止为该客户办理所有相关业务。 实务中由于银行客户数量庞大,往往只能依赖电脑系统处理,一般都是由系统在客户身份证件到期前的3个月甚至更早时间,藉由电话、短信、微信、手机银行等多渠道提醒客户,并告知客户未及时更新证件的后果。 银行在遭遇客户身份证件过期时,须思考两个问题: 1、中止业务关系的时间 如果尽一切努力联系客户都失效,无论客户或所涉及的金融产品风险高低,银行都应在证件到期后的一定期限内中止业务。至于对那些风险较高的客户来说,银行应在更早时间就提醒客户,并采取专人负责方式根据证件更换所需时间尽早与客户确认证件更新时间。上面已说过,万一在证件到期后,客户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证件更新,再加上没有合理理由,银行就应该采取中止该账户所有服务的措施,但如果是风险较低的客户,则还是应该努力与客户取得联系,若同样都无法取得联系,银行应先分析过往交易,采取暂停如网银等高风险业务后,再暂停其他交易频繁业务的模式。 2、合理期限和合理理由 银行须在内规中明确不同证件更新所需的合理时间,如个人办理异地身份证件更新期间、营业执照更新期间、护照更新时间等,一方面可根据过期证照的种类,设定合理的更新证件截止日期,这样才能达到降低洗钱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判断客户提出的期限是否合理。 合理理由比合理时间难判断,银行可采取“正面表列”的列表管理模式,对列表内所列理由皆定义为合理理由,例如本人出国或受近期疫情影响,造成人员无法自由流动,或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入境更新证件等,都可被视为合理理由,至于国内个人身份证件因已可以异地办理更换业务,银行不应该将无法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证件更新作为合理理由。 银行面对反洗钱工作,一直都是在业务开发与反洗钱要求两者间找到平衡,账户证件到期未及时更新也是如此,银行要何时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是项必须非常小心的工作,一方面是前台业务人员与客户的联系沟通,另一方面则是反洗钱人员对风险的掌控与判断,这都需要大量的系统投入与教育培训。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合规部中国注册会计师)
来自兴业银行最新数据显示,作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下称“科技贷”)首批合作银行,从率先发放首笔“科技贷”业务至今年6月末,该行已累计发放“科技贷”逾15亿元,支持科技型企业133家,当年投放额居八家合作银行首位。 据悉,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信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科技贷”方案,计划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省财政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专项资金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合作银行按照10至15倍比例进行信贷投放。 兴业银行还结合科技型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抵押,但知识产权资产突出的特点,与各地知识产权局、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评估公司等联合推出多方损失分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让科技型企业“知产”变“资产”。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兴业银行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