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中铭:信披规则迎修订 有望让上市公司更透明】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信披行为,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07年发布施行,至今已有13年,而13年来,资本市场已发生重大变化,对其进行修订亦在情理之中。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信披行为,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07年发布施行,至今已有13年,而13年来,资本市场已发生重大变化,对其进行修订亦在情理之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在日常监管中,上市公司不报、瞒报、迟报等现象较为常见,既扰乱市场正常的秩序,也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披露是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参考和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短板,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主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原则规定;完善临时报告事项;进一步强调董监高等相关主体的责任。此外,此次修订按照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指定媒体披露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表述、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文进行了调整,同时配合注册制对发行文件披露要求进行了完善,借鉴了科创板非交易时段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可以说,此次修订可谓面面俱到。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既是针砭市场弊端的必然,某种意义上也是新版证券法施行后倒逼的结果。随着新版证券法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行信披管理办法已明显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亦是应有之义。比如某些上市公司的信披,由于专业性太强,许多投资者根本看不懂,这样的信披就值得商榷。而新版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直指某些上市公司信披的痛点,非常具有针对性。 整体而言,新版证券法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披,看点并不少。比如信息披露设置专章规定,既说明了对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也从侧面说明信披监管是难点。而在完善信披方面,更是可圈可点。比如原先A股与H股就存在信披不一致的现象。当年万科股权争夺战时,万科在香港市场披露的某些信息,就没有在A股披露。而新版证券法规定,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该规定很好地弥补了这一漏洞。 此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的是让一个更加“透明”的上市公司呈现在市场与投资者面前。就像注册制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为核心一样,对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同样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而要让一个透明的上市公司呈现在市场面前,个人以为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而言,除了不应该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外,日常信披活动中,最重要的无疑是主动披露了。此次修订的一大重点,即是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上市公司做到不迟报、不瞒报,甚至是能够做到主动披露,让投资者能够从更广的维度、更深的角度深入地了解上市公司,对于让上市公司更加透明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监管者而言,一方面需要对制度建设不断地进行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步入了超常规的阶段,但市场的某些规章制度却常常出现多年一成不变的现象,这显然是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信披管理办法13年才“大修”的现象,今后不宜再出现。 另一方面,对于信披违规违法行为,严刑峻法才是正道。新版证券法对于信披违规的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相对于老版证券法,如今信披的违规成本也要高得多。但新版证券法在处罚违规行为时,由于罚款的金额高低差别太大,导致证监会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过大,那么能否严厉处罚违规行为,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此外,让上市公司更加透明,广大投资者同样不能缺席,也不能成为旁观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有监督上市公司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所在。而且,一旦自身权益因信披违规受到侵害,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也要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新版证券法推出了中国版的集体诉讼制度,将使投资者维权成本更低,操作起来更便捷,对上市公司的威慑更大。投资者参与其中,在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成本的同时,也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月31日,云南上市公司我爱我家(000560.SZ)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2亿元,投资者期盼已久的“现金红包”终于落袋。虽然我爱我家权益分派为云南上市公司最晚,但也算诚意满满。 据了解,云南省共有20家上市企业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并已全部实施完毕。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云南省36家上市公司中有20家披露了年度分红计划,占比55.56%,分红现金累计总额达到86.90亿元。其中,震安科技(300767.SZ)和川金诺(300505.SZ)不仅分红还送股;云南白药(000538.SZ)和华能水电(600025.SH)最“豪气”,分红金额均超过20亿元。 上市滇企豪气分红 据了解,我爱我家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经纪、住宅资产管理、商业资产管理及房后衍生业务等。对于实施分红一事,我爱我家证代解萍早前对记者表示:“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分红预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分红即可,公司在今年6月17日通过了该预案,之后也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分红计划。”如今我爱我家分红计划实施完毕,赶上了云南上市企业2019年度发红包的“末班车”。 此外,根据分红实施情况,记者整理了20家上市滇企的分红相关数据。从各家公司每10股派现数值来看,云南白药每10股派现30元,是云南省上市公司中单股派送现金红利最高的公司;此外,一心堂(002727.SZ)和贵研铂业(600459.SH)的该指标数值紧随其后,每10股分别派发3元、2.70元的现金红利。 从每家公司的现金分红总额来看,实施分红计划的20家云南上市公司中,云南白药、华能水电分红总额已超过20亿元,分别为38.32亿元、27.40亿元。驰宏锌锗(600497.SH)、红塔证券(601236.SH)和一心堂分别以6.11亿元、3.63亿元、1.70亿元的分红总额紧随其后;此外,总计有10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超过1亿元,其中云南白药也为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最高的公司。 记者了解到,分红总额超过20亿元的两家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占收益的比率(即:股利支付率)均超过往年。云南白药2018年的股利支付率为62.90%,2019年该比率上升至91.46%;华能水电2018年的股利支付率为46.94%,2019年为49.42%。 上市滇企实施2019年度分红情况表 体现能力更体现责任感 对于分红一事,南天信息董秘赵起高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上市公司分红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回馈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感。” 此外,华能水电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回报,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分派权益,近两年来公司的分红情况较好,在2018年度分红总额为27.04亿元,这主要与公司的盈利能力挂钩。” 每年上市企业的分红情况都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国家监管部门也强调上市公司需重视“责任担当”、重视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证指数发布的《2019年A股证券市场分红年度报告》,2019年A股市场(基于中证全指)共有2608家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75.14%,分红总额为10180.48亿元,相对2018年有小幅提升。该报告认为:“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以及自身经营状况密切相关,A股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的整体提升除了与分红政策的刺激效应有关外,与A股上市公司本身的财务状况也有较大的关联。”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现金分红制度是新增的重要内容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路颖表示:“这也是国内首次从法律高度明确上市公司税后利润分配义务,相关条款与证监会、交易所已经形成的上市公司分红规则、指引等共同构成从法律到部门规章的现金分红制度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等严重证券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是提高违法成本、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手段。近日,证监会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是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有机衔接的立体式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这些案件中,一是财务造假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涉嫌造假的6起案件中,4起将实际亏损虚构为账面盈利,严重误导投资者。二是多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交织,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有的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有的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三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的同时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近年来,证监会协同公安机关不断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合作,坚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证监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等案件24起,包括康美药业(600518)财务造假、天翔环境(300362)实际控制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典型案件。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机制,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31日,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26年间,“北斗”从纤纤嫩芽成长为参天巨树,众多上市公司投身其中——从基础硬件的“根基”,到民生应用的“枝叶”,再到科技创新的“新芽”,都有上市公司的身影。展望未来,北斗生态枝繁叶茂,上市公司也将继续贡献力量。 筑牢硬件基础强北斗根基 北斗系统的一大特点是定位精度领先,空间信号精度优于0.5米,定位精度可达2.5至5米,远高于其他导航5至10米的误差。优势的发挥需要北斗基带芯片的配合,而这少不了北斗星通、合众思壮等上市公司的芯片产品。 例如,北斗星通发布的UFirebird芯片,是全球最小尺寸的28nm全球导航射频基带一体化芯片,可以支持北斗在内的全球四大导航系统,定位精度达到2米,配合上RTK技术(实时动态),可以进行厘米级的解算。又如,合众思壮发布的“天琴二代”高精度星基增强基带芯片,专门针对北斗三号系统研发,增加了独有的抗干扰技术,使得定位的稳定性和精度大大提升,充分发挥出北斗的高精度优势。 除了芯片,承载芯片的北斗板卡也极为重要。合众思壮推出的搭载天琴二代和天鹰射频芯片的板卡,除了全面支持北斗信号之外,还实现了稳定的毫米级定位和0.08度的定向。北斗星通的高精度板卡占据了60%至70%无人机市场份额,包括大疆、极飞等都使用其产品。 正是在这些上市公司的助力下,北斗硬件发展势头喜人。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国产北斗导航型芯片模块出货量已超1亿片,季度出货量突破1000万片。北斗导航型芯片、模块、高精度板卡和天线已输出到100余个国家和地区。 拓展北斗应用繁北斗枝叶 有了牢固的基础,众多上市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北斗系统的应用空间。从交通运输到农林牧副,从公共服务到公共安全,北斗的身影无处不在。 最典型的使用场景就是交通运输,随着北斗芯片越来越普及,现在北斗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运输监控领域。北斗官方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国内超过650万辆营运车辆、4万辆邮政和快递车辆,36个中心城市约8万辆公交车已应用北斗系统,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 在农业领域,不少上市公司也推出基于北斗的导航产品。例如,华测导航推出的领航员NX300农机导航自动驾驶系统配有北斗双天线,作业精度可达±2.5cm,适用于农业种植各个环节。中海达、北斗星通等公司也都有相关产品应用。这些上市公司的努力大大促进了农业自动化,目前基于北斗系统的农机自动驾驶系统超过2万台套,节约50%的用工成本。 在水文监测、气象测报、电力调度等公共服务领域,上市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北斗应用。例如,国家电网目前就在积极推进电力北斗基站的建设,剥离对GPS的依赖。预计到今年底,国家电网将建设1200座电力北斗基站,具备在全域范围内提供实时米级、分米级定位服务,在重点区域如输电线路沿线、地质灾害高发地区提供厘米级、毫米级定位服务,保障我国电力安全。 公共安全领域也是北斗应用的重要阵地,目前,海格通信、振芯科技、中国卫星、雷科防务、华力创通、合众思壮等已进入北斗军用终端市场。仅此一项,目前全国就有40余万部北斗警用终端联入警用位置服务平台。 推进联动创新育北斗新芽 创新永不停息,如何让北斗长出更多茁壮“新芽”?众多上市公司正布局联动智能汽车、5G等前沿技术,推动北斗新一轮创新。 在智能汽车领域,海格通信此前就与小鹏汽车达成了战略合作,开发北斗智能驾驶导航。海格通信还打造了“北斗+智能网联”平台,其子公司星舆科技,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车辆的高精度定位等领域均有布局。北斗星通更是拟募资10亿元,用于扩建智能网联汽车项目。 随着5G商用时代的到来,北斗正在与5G技术加速融合,促进物联网发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目前也在积极推进“5G+北斗”工作。中国移动去年10月首次采购基于北斗的高精度定位基准站就达4400套,价值3.36亿元。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经南表示,“5G+北斗”的融合,将为车联网、智能能源、无线机器人云端控制等技术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证监会网站31日通报,近日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介绍,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等严重证券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是提高违法成本、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手段。近日,证监会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是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有机衔接的立体式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称,这些案件中,一是财务造假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涉嫌造假的6起案件中,4起将实际亏损虚构为账面盈利,严重误导投资者。二是多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交织,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有的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有的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三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的同时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据悉,近年来,证监会协同公安机关不断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合作,坚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证监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等案件24起,包括康美药业(600518)财务造假、天翔环境(300362)实际控制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典型案件。 证监会明确,下一步将全面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机制,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30日晚间,云煤能源(600792)发布公告,董事会于当日收到上市公司董事长彭伟、常务副总经理周春宏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披露,因工作调整原因,彭伟申请辞去在云煤能源第八届董事会中担任的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周春宏申请辞去在云煤能源担任的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云煤能源表示,彭伟的辞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周春宏的辞职不会影响云煤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彭伟、周春宏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云煤能源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选出新任董事长前,将由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炳海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云煤能源指出,彭伟、周春宏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云煤能源董事会对彭伟、周春宏在任职期间为上市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早在6月29日,云煤能源董事会还收到董事会秘书张炜强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炜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本人不再担任云煤能源任何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云煤能源财务总监张琳代行董秘职责,直至上市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将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7月30日,两家来自厦门的企业建霖家居、力鼎光电在上交所上市,至此,厦门A股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了52家,占福建省35%,位列全省第一。值得一提的是,同日,来自厦门的国安达顺利过会,将在创业板上市。 伴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不断深化,厦门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明显加速。记者从厦门证监局、厦门金融监管局获悉,今年厦门市企业上市工作在多方面均有突破,新增3家上市公司和4家过会待发行企业,成绩斐然。 聚焦A股“厦门力量” 7月30日,建霖家居和力鼎光电在上交所顺利上市。 建霖家居是一家台资背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厨卫产品、净水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建霖家居成立于1990年6月份,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突出的研发设计和先进的制造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数据显示,从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99亿元、35.30亿元、33.9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7亿元、3.35亿元、3.34亿元。此次上市计划募资将用于厨卫产品线扩产项目、净水产品线扩产项目、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和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主业布局。 力鼎光电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是全球光学镜头行业技术和市场领先企业之一。 数据显示,从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2亿元、5.26亿元、4.65亿元;归母净利润1.23亿元、2.00亿元、1.81亿元。公司上市募资将用于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力鼎光电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18年专注于光学镜头产业,已成为全球光电子细分领域的中高端客户认可的知名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运营状况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两家厦门企业的顺利上市,进一步壮大了厦门上市公司队伍。 后备企业梯队建设逐渐完善 今年以来,厦门资本市场持续扩容。1月份厦门市首家科创板企业特宝生物上市;7月16日厦门银行和圣元环保双双过会。厦门银行将成为2020年首家A股上市银行,圣元环保将成为福建首家注册制下的创业板上市企业;7月23日欣贺股份顺利过会,厦门市将新增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7月30日,国安达成功过会,厦门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再添一员。 厦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成效显著。2020年厦门市上市后备企业共300家。截至目前,已报证监会、交易所受理材料的企业8家,其中罗普特申报科创板;狄耐克、东亚机械、上特展示和多想互动等4家企业申报创业板。正在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15家。此外,厦门新三板挂牌企业126家,占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42%,位列全省第一。 今年适逢新证券法实施,新三板深化改革和创业板注册制全面推进。厦门金融监管局将发挥上交所、深交所厦门服务基地的作用,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常态化培训机制。在政策、资金、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企业上市予以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帮助企业缓解上市筹备的财务压力,鼓励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今年下半年厦门金融监管局拟联合各主管部门举办多场培训活动,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发展阶段开展辅导培训会和政策宣讲,支持辖内企业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工具,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份,厦门证监局和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称“行动计划”),从融资支持、培训支持、人才支持、监管服务等方面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为辖区上市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政策支持。 据悉,行动计划提出要将后备培育和质量提升双结合,充分重视改制上市企业的经营治理水平,以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改革为契机,通过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机制,让更多有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也为上市公司更好地发挥“头雁效应”起到推动作用。 行动计划还将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至中央驻厦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相关单位,将目标纳入到区级政府的考核中,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有效增强央地协作。同时还压实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强化舆论引导,支持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积极助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将为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实现数量翻倍增长打下基础,以上市公司各类主要风险得到有效规范化解,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主业更加突出,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投资回报机制持续优化,市场结构更加优化,形成良好的发展生态等为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