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和充分地认识到,疫情冲击的影响将是全面、深刻和长远的。全面性体现在,它将对金融、经济、社会生活和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都产生巨大的影响;深刻性体现在,它将对银行资产质量、银行盈利能力、经济整体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商业模式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都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可能会进一步暴露深层次的社会经济问题和矛盾;长远性体现在,疫情冲击对经济和银行的影响不是短期或暂时的,而是会产生很长的影响,当然,其程度还取决于疫情的发展情况。所以,我们需要树立清醒的认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政策准备。 随着疫情冲击对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银行不良贷款率将会上升,金融风险上升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增大,这是大概率事件。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的储备,包括应对银行不良资产质量的变化,全面评估和研判对整个金融风险的影响。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还在进行中,并进入关键阶段,我们更应该重视金融风险。 在当前特殊的困难时期,我们更应该强调和树立“银行和企业是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如果企业不能渡过难关,无法生存,贷款就会变成坏账,银行的资产质量肯定会受到严重影响,也将很难生存。 应对不良贷款上升,可考虑五方面措施 为了更好应对不良贷款上升的问题,更好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有以下五方面措施可以考虑。 第一,银行应该更加有效地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其中,有几个注意事项: 首先,快。很多企业当前已经处于生死攸关的阶段,先解决生存问题,才能谈到未来发展问题,所以,银行贷款要快,帮助企业快速获得信贷支持,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其次,直。银行信贷资金要尽可能直达困难企业,最大程度防止信贷资金的空转和套利。当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中央银行也提供了信贷支持,如何使得这些信贷高效地投入企业是关键问题。现在发现一些信贷资金并没有完全直达企业,而是出现了套利空转、堵塞和渗漏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最后,准信贷资金应当真正投入那些需要,且应当救助的企业,而不是僵尸企业,避免造成信贷资金浪费和增加信贷风险。有效应对信贷资产质量变化,也是银企命运共同体应对风险首先要做的。 第二,在当前的特殊情况下,要对银行信贷存量资产,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重组。有些贷款该延期要延期,该减少要减少,有些应当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债转股,有些则需要核销。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企一策“来对企业信贷资金和资产存量进行优化重组,以此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上升,同时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给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同时,还应当以多元化和市场化的方式,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优化重组。贷款延期只是重组方式之一,我们还应该创造更多的优化重组的方式,既控制银行信贷风险,优化银行资产存量结构,同时也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第三,在重组过程中,不良贷款必然有所上升,在核销时可能产生一定损失,银行有必要及时补充相应的拨备和资本。 补充资本会产生双重效应,一方面能够帮助银行消化不良贷款,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能进一步扩大银行信贷供给能力。所以,我赞成商业银行采取更多方式和更多渠道补充资本,增强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和信贷供给能力,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四,考虑到冲击的长期性和影响的深刻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紧时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包括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激励约束体系等方面的改革。疫情的发展会对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模式、方式、工具和手段提出很多挑战,所以,我们必须从体制、机制、手段、工具等方面深化改革,来应对当前的困难,保持银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 第五,对于企业和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仅靠银行进行救援是不够的的,需要加强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财政要更加积极,实施更大程度的减税降费,缓解企业困难,与银行信贷形成合力,使得企业能够尽快渡过难关并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央银行也有必要提供适当充裕的流动性,创造适合当前经济运行的利率环境,同时也为国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 总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存在很大空间,还有很多工具可以选择。再加上银行的努力,共同为企业和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加速渡过难关,重回正常的发展轨道,最终帮助银行实现自身的发展。 6月中旬,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就和旗下北方新金融研究院(NFI)共同召开线上研讨会,聚焦“疫情冲击下的银行业风险防控”,本文为作者在此次研讨会的发言整理。
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2020年上半年,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如何?据央行7月10日发布的初步统计数据,2020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0.8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6.22万亿元;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6月末M2同比增长11.1%,比上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 在7月10日召开的“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央行多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对市场关切的货币政策立场是否转向、资管新规是否延期、如何看待近期个别理财浮亏现象、在处置风险项目时重点考虑什么、如何控制热钱流入等话题进行了回答。 我国经济不存在长期通胀或者通缩的基础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当前我国的经济运行是处于基本平稳的状态,供需两方总体上来说比较平衡,货币政策也是保持稳健,而且更加灵活适度。应该说我们的经济不存在长期通胀或者通缩的基础。下半年金融系统将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预计M2和社会融资规模将保持平稳增长。 货币政策的立场仍然是稳健的 被问及下半年社融和信贷新增规模的持续性时,央行货政司副司长郭凯表示,大概可以估计下半年货币信贷和去年相比是略微有所增加的水平,信贷需求还是比较平稳的。 “货币政策的立场仍然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郭凯称,我们现在更加强调适度这两个字。适度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总量上要适度,信贷的投放要和经济复苏的节奏相匹配;第二是价格上要适度。要引导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向实体经济让利,同时也要认识到利率适当下行并不是利率越低越好,利率如果严重低于和潜在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水平,就会产生套利、资源错配等问题。 他强调,下半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抓住合理让利这个关键,保市场主体,特别是更多地关注贷款利率的变化,继续深化LPR改革,推动贷款实际利率持续下行和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利条件。 下调再贷款利率主要是为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企业的贷款利率 近期央行下调了所有再贷款利率,包括金融稳定再贷款利率。央行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周学东表示,金融稳定再贷款只是再贷款当中的一个品种,使用并不多,量很小,主要是支持实体经济发放得多。比如,3000亿保供的再贷款就是低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个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精准、直达的资金支持。因此,下调再贷款的利率主要是为了体现对实体经济进行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企业的贷款利率。 房地产行业新增贷款占比已降到25%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介绍,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候,房地产开工建设和销售都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现在基本上恢复到疫情前的发展态势。从金融的角度来看,这些年一直是着力于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把投向房地产的金融资源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早些年大家都很关注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新增贷款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曾经高达43%、44%,这些年在相应的政策引导下,这个比例逐年下降,今年1-5月份占比已经降到25%。 资管新规无论延期1年、2年或3年,关键是金融机构必须转型 被问及怎么看近期一个课题提出的“资管新规延期到2022年底”的建议,周学东表示,各界对资管新规延长的建议比较多,但是无论是延1年、2年还是3年,对金融机构来说,关键是必须要转型的,再回到过去大搞表外业务、以钱炒钱、制造金融乱象是不可能。 刚刚履新不久的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会上首次公开露面,他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密切跟踪监测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资管行业的整改与转型。 个人理财产品阶段性浮亏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随着资管新规的推进落实,净值产品占比也不断提升。阮健弘介绍,净值产品的占比已达60%。 谈到近期市场上个别理财产品出现的浮亏现象,阮健弘称,道理上说市场变化必然会导致净值产品的波动,这点是合理的,净值产品这么大的规模,阶段性的浮亏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从我们掌握的数据整体上来看,5月末全部资管产品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了五千亿,大家可以判断资管产品总体上收益是正的。 处理风险产品要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近期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暴露了很多风险,投资者想全部兑付,但资管新规打破了刚兑,从监管角度如何平衡投资者对利益的保护以及打破刚兑还有道德风险等? 孙天琦对此表示,关于几个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有关投资者、消费者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方案,央行也在紧密配合。第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压实相关金融机构和相关股东的主体责任。第二,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这些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平选择权、财产安全权、求得赔偿权等合法权益。第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风险责任意识,准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产品处理上,要严肃市场纪律,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第四,对监管部门而言要举一反三,加强金融业行为监管体系的构建,规范类似产品的销售行为,杜绝欺诈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短期内大规模的跨境资本流动要保持高度警惕 谈及热钱流动现象,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对于短期内大规模的跨境资本流动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也要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管理,也包括一些微观的监管来进行风险的防范。总体上,我国应对疫情的能力、应对跨境资本流动的能力都很强,包括我国经济在全球率先复苏,金融体系稳健性,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等。 银行对企业让利1.5万亿元分三部分 国常会6月中旬提出“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目标。郭凯介绍,这1.5万亿元分三部分:一是利率下行实现金融市场或者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让利,大概是9300亿元;二是如果直达政策工具能达到一定规模,包括前期还本付息政策和近期出台的两个新工具,所有测算在一起,大约让利2300亿元;三是通过银行减少收费3200亿元,加在一起大数是1.5万亿元。
北京银保监局: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掩盖不良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和隐瞒。总的来说,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指出。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做实贷款五级分类,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 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双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为此,《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大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重点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
为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北京银保监局于7月9日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对资本补充、拨备计提等事项早作安排,提前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避免出现拨备覆盖率急剧下降或被动突击计提拨备等情况。 具体而言,在做实分类,提足拨备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风险分类基础,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原则上,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通知明确,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要对资本补充、拨备计提等事项早作安排,提前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避免出现拨备覆盖率急剧下降或被动突击计提拨备等情况。 通知显示,各机构要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最大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压降至年初水平,为下一阶段不良反弹预留空间。 通知要求,加大信用风险排查频次、广度和深度,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着力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做好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延期还本付息客户经营情况的持续跟踪,对发现的风险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 “针对前期受疫情影响不良处置工作进度放缓的情况,应抓住疫情平稳的时机,综合利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加快推进不良处置工作。”通知明确,法人机构要充分研究现有不良核销、转让法规政策,密切关注不良转让试点工作进度,主动加强与主要股东、董事会的汇报沟通,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核销额度或报批核销项目,早动手、早推动、早处置,全力压降不良包袱。 各机构应于本通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年内信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告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工作组织不力、管控成效不佳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采取必要监管措施,实施严格监管问责。
面临未来潜在的经济金融风险以及不良贷款可能大幅反弹的现实,“未雨绸缪”成为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风控关键词。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存在时滞影响,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原理,银行的实际风险尚未全面反映;在当前特殊形势下,各银行要根据客户真实风险水平,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潜在风险,并据此计提拨备。 这一思路也已经在地方监管层面开始落实。记者7月13日获悉,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机构对资本补充、拨备计提等事项早作安排,提前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避免出现拨备覆盖率急剧下降或被动突击计提拨备等情况。 什么是预期信用损失法?如果预期信用损失法进一步实施,要求银行前瞻性地补充吸收损失的“弹药”,又会产生何种影响? “预期信用损失法”是IFRS9新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减值法,即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式”。 “银行每放出一笔贷款或金融投资,不管前期的信用评估如何,都存在损失的可能性。”某区域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表示,金融资产减值法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也就是从以前的事后计提,改变为事前计提。按照预期损失法计提,建立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于进入后两个阶段的贷款,拨备计提幅度明显加大。 当前,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前瞻性地计提拨备,意味着有的银行需要计提更多拨备。因为,一方面,一些银行此前遵循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原理,对于实际风险的全面反映存在时滞;另一方面,风险从实体经济传导至金融系统也存在时滞。 前述风险管理部门人士认为,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实施不仅意味着未来银行成本的提高,对资产配置等方面均有影响。他具体分析称,在信贷资产配置上,出于对风险定价的调整,未来对公业务选择客户反而会更谨慎。对担保承诺类、中介服务类、代理投融资类等一些表外信贷资产也会加大计提,例如承兑汇票、信用证、承诺贷款、承销债券等。银行可能会更审慎评估筛选客户,或增加对客户的手续费率,降低因增加单位拨备计提减少的收益。 在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看来,预期信用损失法需要各银行自行建立相应的模型,这也意味着会有一定的“个性”。 “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拨备,整个银行业都会受到相应影响,预计会在未来的三个季度中逐步显现。”王一峰表示,营业收入和盈利增速差可能会扩大。在拨备计提、不良确认、风险处置、盈利增速等指标方面,会有相应体现。 对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拨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总体而言,不能低估其影响,必须要做好短期内压力显著上升的准备;但从中长期看,取决于实体经济运行情况。实体经济如果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或者出现较强的V型反弹,信用风险上升的压力将逐步减弱。 “实体经济在二季度已经出现强烈反转,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经过第一波的信用风险压力后,随着实体经济的反弹,银行信用风险继续上升的压力会减弱,因此也不用过于担心。”曾刚表示。 如果银行发现拨备计提不足,能否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取决于银行的盈利能力。曾刚表示,如果银行盈利能力强,可以适度减少分红、加大拨备计提力度;但如果银行盈利能力较弱,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资本补充、加快推动处置不良等方式来进行。
受外部环境多重因素影响,财险业经营管理风险隐患浮现,对行业风险防控提岀新的挑战。为推动财险业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银保监会将加强财险业风险防控,并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等重点风险排查。 另据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还酝酿对不同财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的政策,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和研究。“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的思路将贯穿于未来整个财险业发展。 风险隐患增多 受新车销量下滑影响,与之相挂钩的车险业务近年来不甚理想。为此,不少财险公司急于寻找新的增量业务,比如融资性信保业务,尤以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最火爆。 在规模快速攀升的同时,野蛮生长的后遗症随之而来。部分网贷平台违约,给多家财险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这其中既有小型财险公司,也有头部财险公司。 尤其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及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的叠加影响,融资性信保业务综合赔付率大幅攀升,已突破100%,这意味着这一业务已出现整体承保亏损。 对此,银保监会两个月前发布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进一步强化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管要求,并多次喊话财险公司“严格执行新规,谨慎开展新增业务”,三令五申“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既要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前景向好的信心,也要认识到经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更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隐患增多对财险经营带来的挑战。”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谈及融资性信保业务问题时说。 重点风险排查 融资性信保业务暴露出的问题,其实是部分财险公司“为求业务而漠视风险”的风控短板。 一场围绕融资性信保业务展开的财险业拉网式排查开始了。根据监管要求,各财险公司需要在8月31日前集中开展一次重点风险排查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 业务领域方面,重点排查融资性信保业务、大额且与信用风险相关的其他财险业务,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渠道展业、承保特殊标的物等财险业务。 管理环节方面,重点排查报批报备条款费率执行情况,是否通过特别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排査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保险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销售行为方面,重点排查公司自身或平台合作方是否存在不当宣传或误导销售、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隐瞒影响投保决策的内容等行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要求各财险公司尽快査缺补漏,抓紧完善重点业务的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完善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对重点合作方的管控机制,原则上不得将核保核赔等核心环节委托业务合作方负责。 酝酿差异化监管政策 据悉,银保监会正酝酿对不同财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政策,旨在引导财险公司“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探索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银保监会财险部正就差异化监管进行行业调研和政策研究,听取业内人士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当前财险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实行差异化监管的必要性;如何将财险公司分类,便于实行差异化监管,比如是按大、中、小公司来划分,还是按照传统与互联网、中资与外资、综合与单一险种来划分等。 其实,在不少保险业务规则中,亦可观察到差异化监管的身影。若此次差异化监管的基调上升至所有财险公司层面,则意味着将以往分散在不同业务制度里的“软约束”,转为系统化的“硬约束”。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和隐瞒。总的来说,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做实贷款五级分类,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 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双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为此,《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大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重点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