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信保业务这一伴随商业信用发展而问世的创新型险种,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野蛮生长的后遗症也随之而来——部分网贷平台违约已给多家财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一个多月前,银保监会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强化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管要求。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为进一步细化《办法》的各项要求,银保监会财险部起草了《办法》的配套制度——《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这两份操作指引是监管部门在结合前期风险事件中暴露的问题及行业经验做法后制定的,旨在规范操作标准,提高保险公司风控水平。目前,操作指引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 保前:明确履约义务人准入要素 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然而,对信用风险的评估与防控并非保险公司所长,尤其是网贷平台的借款标的以普惠群体为主,更是加大了保险公司进行信用风险防控的难度。 前期多起风险事件暴露出风控短板:在盲目追求保费规模的驱动下,部分财险公司在实际操作时采取相对激进的承保策略,未对履约义务人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核。 两份操作指引聚焦的正是这些问题。从保前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来看,主要规范保险公司营销获客、核保管理、承保管理等保前业务操作行为。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明确履约义务人的准入要素。履约义务人为自然人的,准入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特征、信用状况、资产状况、借款用途等;履约义务人为企业的,准入要素还应当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准入要求。 履约义务人需具备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信息等基本条件。其中,自然人还应满足: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禁入,但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开展的大学生业务除外),具有一定还款能力;企业还应满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按核定的业务范围及授权从事经营活动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具备偿债能力。 保后: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从保后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来看,重在规范和加强承保签单后的经营管理,包括保后监控、逾期催收、理赔处理、追偿及投诉处理等环节,以及贯穿整个保后阶段的全流程风险管控。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预警机制。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要素特征,明确设定存量客户的分类风险管理标准和阈值设定标准,按照客群资质、渠道、账龄等分别进行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信号一般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等级别,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容忍度,参照业务整体风险水平并兼顾区分度设置各级别预警阈值。 保险公司还应建立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指派专人对风险预警提示进行及时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红色预警信号,应暂停新增授信,并采取主动措施促使存量业务提前出清,对展业政策进行检视和调整,并明确报告机制和相应措施;对于橙色风险信号,应降低授信额度,逐步压缩存量业务,并随时关注业务质量改善情况,限期内风险状况无改善,应持续调减授信额度;对于黄色信号,实施维持性政策,密切关注业务质量,防范风险恶化。 结合目前业务环境来看,“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内控体系”已成为行业共识。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重大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方式和流程进行处置。同时,应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朋友,如果免费送你一张彩票,中了赚个几十上百的零花钱,没中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会愿意尝试一下吗?有人肯定会问,世上哪有这种好事?事实上,在可转债打新领域,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些机会。可转债:“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产品所谓可转债,本质上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除了像普通的企业债一样还本付息之外,可转债上还有一个转股权——即按照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正是这个权利使得可转债兼具了股票和债券两种特性,成为“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产品。在我国现行的交易制度里,每张可转债的面值为100元,但其实际的交易价格,和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价与转股价格密切相关,如下图所示:当上市公司的股价大于转股价格时,理论上存在转股套利空间——即以较低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然后以较高的股价卖出获利。当然,实际操作也不需要这么麻烦,因为此时可转债的交易价格已经高于面值(100元),而且随着股价的增长而不断提升,换句话说,可转债的表现更像一只股票,当价格涨到投资者的心理价位,就可以卖出获利了。当上市公司的股价小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的交易价格是低于面值(100元)的,此时的可转债更像一只债券,这个时候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等待机会。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价持续增长,并超过转股价格,即可实现上一种情况的获利,另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价始终保持低位,没有超过转股价格,也不必担心,作为一只债券,投资者可以享受到可转债的本息收益。如此,形成了可转债“进可攻,退可守”的产品特点,股市好的时候,可转债能够享受到和相应股票一样的涨幅,实现超额收益。股市不好时,可转债又表现出债性的一面,至少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回本息。可转债打新的优势所谓可转债打新,是指通过对可转债的申购,实现低风险套利。那么它和股票打新有什么区别呢?请看下表:通过与股票打新对比,可以发现,可转债打新对散户更加“友好”。散户中签和获得打新收益的概率要大大高于股票打新。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可转债打新额度分配更加公平。在A股,打新额度与投资者在沪深两市持有股票的市值密切相关。如在沪市,需要参考投资人在前20个交易日持有上交所股票的平均市值,每一万元市值给予1000股沪市股票的申购额度。如此安排,股票打新对于有钱人更为有利,因为有钱人可以持有更多的股票市值,享有更高的打新额度和中签概率。从某种意义上说,股票打新属于有钱人的游戏,散户虽然可以参与,但受限于持股规模和打新额度,中签率较低。可转债打新则相对公平,一方面,可转债打新没有任何持股或持债的要求,另一方面,每个人最高可以申购10000张可转债。无论你是腰缠万贯的大户,还是没有什么资金的小散,至少在可转债打新领域你们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第二,可转债打新中签概率更高。在可转债打新领域,每个投资者可以顶格申购10000张可转债(面值100元),因此,按规则,以10张可转债为一手,即一个配号,投资者可以拿到1000个配号。说得通俗点,就是1000张印有号码的奖票,参与抽奖。虽然每张彩票的中签概率非常低,仅万分之零点几,但是1000张彩票放在一起的概率就相当高了。以下是近期申购的五只可转债顶格申购中签概率:可以发现,每只可转债的中签概率,与它的发行规模和申请人数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申请人数越少,可转债的中签率越高。第三,可转债打新占用资金更少。一方面,股票打新额度的取得,以持有大量股票为基础,需占用大量资金,而可转债打新则没有门槛。另一方面,一旦中签,股票打新需要缴纳更多的资金,而可转债中一签,只需要1000元。一般一次只能中一签,运气好的时候能中两到三签。综上可知,相比股票打新,可转债打新的成本更低,中签率更高,是适合散户参与的低风险套利机会。可转债打新的步骤那么,散户如何参与可转债打新呢?流程非常简单,主要是以下三步:第一步:在股票账户里发起可转债申购。任何一个券商软件里都会有“新债申购”的选项,点击进入后,会显示当天可供申购的可转债条目(如果为空白,代表当天没有可转债发行),输入10000张顶格申请。这个操作完全免费,没有任何门槛,很多投资者甚至养成了习惯,每次查看股票账户,都会顺带着打开“新债申购”的选项看一看,如果发现有可转债正在申购中,就可以进行顶格申请,免费的彩票不要白不要。第二步:如果中签,按照要求向账户中充入认购金额。一般在申购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交易所会公布中签结果,如果中签,你需要尽快在股票账户中充入认购资金,一般也就能中一两手,即1000元到2000元左右。关于中签结果,可以打开券商软件查看。不过,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一忙起来就忘记打新这个事了,但券商会在第一时间发短信通知你中签交款的。第三步:可转债上市,根据当时的行情,操作获利。一般交款几天后,可转债会陆续上市(具体的上市时间参考交易所的预告),建议根据当时的行情,操作获利。若上市当天股价高于可转债转股价格,则可转债的市场价格高于申购票面价格(100元),这个时候可以择机卖出获利。一手可转债(1000元)的盈利一般在几十元到一两百元,换算成收益率大概在几个点到十几个点,还是不错的。从打新套利的角度,笔者建议只要有盈利,上市当天务必卖出。因为我们的目的仅仅是打新套利,而并没有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因此,长期持有该债券的风险无法控制,不排除出现亏损的可能性。若上市当天股价低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则可转债的市场价格低于申购票面价格(100元),此时直接卖出是不划算的,可以考虑作为一只债券,继续持有该可转债,后续的处置包括两种情况:情况1:若后续股价出现增长,并高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则参考前面介绍的情况卖出可转债获利。情况2:若后续公司股价一直没有起色,则相当于买了一个债券(一般为4-6年期),持有至到期,收回本息。通常情况下,情况2极少发生,因为在其债券存续期内,总能赶上一波小牛市,股价的上涨使得卖出获利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根据可转债的规则,如果股价持续低迷,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也可能下调(参考可转债向下修正条款),如此,使得股价增长穿透转股价格更加容易。可转债打新的风险控制需要指出的是,可转债打新属于低风险套利,而非无风险套利。具体来说,主要有三方面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公司经营困难,无法还本付息的风险,这是所有企业债所面临的风险。但是对于可转债打新来说,这样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一方面能够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都会有专业的券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评级,最后报证监会批准;另一方面,在我们的打新策略中反复强调,获利后尽快卖出,也降低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卖出后即使发生了信用风险,也跟我们没关系了。上图演示了信用风险发生的路径。可以发现,对于可转债打新,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概率超过80%),上市当日可以获利卖出。对于股价小于转股价格、持有待售的情况,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都是正常的,如此也不会影响债券的还本付息。唯一值得担心的是,一些突发状况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但即使这样,大部分的影响也不是致命的,如本次疫情对于所有上市公司的经营肯定都会有影响,但造成致命影响最终导致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的可能性不大。当然,极端的事件还是有的,如长生生物的“疫苗”事件,瑞幸的“财务造假”事件等,如果真的遇到了,就要做好损失1000元本金的心理准备。二是流动性风险,即本金不能快速足额变现的风险。大部分情况下,在打新当日即可获利退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只有在少数情况下,由于股价持续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需要持有债券一段时间,才能待机退出(股价上涨后卖出或持有至到期),因此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三是市场风险,即股价波动引起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因为影响股价的因素较多,股价的波动又会引发可转债价格的波动,形成市场风险。因此,前面的打新策略中一再强调,一旦获利,尽快卖出,实现盈利落袋为安,也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市场风险。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存在以上风险,可转债打新的风险也始终处于一个较低的范围内,因为,一方面风险发生的概率较低,另一方面,即使发生了小概率的极端情况,风险敞口也仅仅1000-2000元,这也是很多投资者所能承受得起的损失。最后,对于“谨小慎微”的投资者们,应该如何降低可转债打新的出险概率呢?可以根据市场、行业、公司的情况,有选择性的打新!在市场层面,当股票市场好的时候,股价也处于高位,可转债在上市当天大概率出现溢价的情况,则放心大胆的打新。相反,若股市转熊,则可以考虑暂停打新操作。在行业层面,对于一些自己不看好的行业,或者盈利能力较低的行业所发行的可转债,可以考虑放弃申购。在公司层面,可以对比公司的股价和可转债的转换价格孰高,公司股价超过转换价格越多,代表着风险越小,越可以放心申购。若公司股价超过转换价格不多,甚至低于转换价格,则可能要考虑风险,放弃申购。可转债打新的一些小细节以上对可转债打新策略进行了一个全面的介绍,但是关于打新操作细节,还有不少朋友提出疑问,在此收集了一些问得较多的问题,统一回答如下:问题1:我在多个券商都开有股票账户,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以提升中签概率?不可以,一个人只能申请一次,即使利用多个券商账户同时申请,最终有效申请也只能算一次。不过,很多朋友会借用身边不经常炒股的亲朋好友账户来参与申购,以提升中签率,这个是没问题的。问题2:如果中签了,我是否可以弃购?可以,只要交款那天,股票账户里现金金额不足,就自动弃购了。但是,建议不要轻易弃购,因为,如果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会被罚在未来的6个月(180个自然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问题3:可转债打新策略为什么可以实现低风险套利?这算是一个刨根问底的问题,可转债打新获利的基础是优质资源稀缺性和我们每个人的配售权。在稀缺性方面,能够通过证监会审批,发得了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在盈利能力、运营状况以及口碑方面都处于一个不错的状态,其所发的可转债属于市场上相对稀缺的优质资源。目前A股3871家上市公司,在交易的可转债仅有291只,而且大部分可转债的交易价格都高于发行价(100元),低于发行价交易的仅12只。在配售权方面,根据前面介绍,可转债在配售方面的门槛更低,对于散户更友好,中签率更高。所以,上市伊始,可转债会均匀地分布在各个打新投资者手中。对于大部分散户投资者,并没有能力对相应的上市公司进行价值分析,因此会溢价卖给有专业分析能力、准备长期持有的机构投资者。这是一个双赢结局,打新的散户实现了套利,落袋为安,而机构也获得了大量的可转债投资标的。
近日,美联储通过沃尔克法则(Volcker Rule)的修改,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修改包括将允许银行增加对创业投资基金等的投资。 同时,美国监管部门还取消了银行在与旗下机构交易衍生品时必须缴纳初始保证金的要求,预计这将释放近440亿美元资金。 消息一出,美国银行股集体走高,摩根大通、花旗集团、摩根士丹利等收盘涨幅均超3%,更有观点认为,华尔街迎来了金融危机后的全面去监管,并称“美联储亲手为下一次危机播下种子”。但事实上,这类观点夸大了此次去监管的力度和实质,包括对银行做市商业务的限制、美联储年度压力测试(CCAR)的严格要求等“紧箍咒”仍未松绑。 被夸大的“去监管” 此次沃尔克法则的修改仅是近年来去监管进程的一小部分,“整体来看,去监管的力度不算太大,华尔街期待进一步的去监管,尤其是对做市业务。如果特朗普能够连任,去监管可能会持续推进,但如果拜登当选,华尔街可能迎来的是强监管,而非去监管。”纽约某投行资深主管冯磊(Mitch)对记者表示。 “允许银行增加对创业投资基金等的投资,但这些投资需要非常高的资本金,对银行不太具有吸引力,尤其是银行可能不会作为主要投资人去投资一项基金,否则可能承担过多风险。”他称。 另一项涉及衍生品免缴初始保证金的事项,可以让美国大行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主要银行公平竞争,但影响力并不大。 在2008年危机后,美国对于掉期交易等衍生品交易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某欧资银行债券资本市场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监管措施主要分三步:首先,交易前要进行中央申报(trade repository);第二,掉期交易要经过中央清算;第三,如果选择不做中央清算而留在场外,则要增加资本占用率,相当于增加银行的成本。被称为危机祸端的CDS(信用违约掉期)就是被监管的品种之一。 掉期市场规模达上万亿美元,但该市场缺乏透明度,危机时银行等机构出现巨大亏损。危机发生后的几年里,监管要求在电子交易所进行标准化的掉期交易,并通过中央对手方的设施进行清算,以提高透明度并降低风险。但为了满足买卖双方特殊需要而量身定做的掉期交易则仍在场外(OTC)进行,对于这些场外掉期交易,监管机构要求有固定数额的抵押品,即保证金,作为一方可能违约时的缓冲。这包括在交易开始时留出的初始保证金和所谓的变动保证金,如果一方的风险敞口在合约期间的某个时候增加,就必须使用该保证金。 根据国际互换和衍生品协会(ISDA)最近的一项调查,这一规定迫使互换市场的20个最大参与者在2019年之前拨出440亿美元的资金。ISDA的成员包括高盛、摩根大通、花旗集团等华尔街利益集团。 “沃尔克紧箍咒”短期难去 2014年正式生效的“沃尔克规则”对华尔街大行是难以忘却的痛,该规则剑指银行盈利能力最强的交易业务,即禁止银行进行自营交易、投资对冲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等,只允许银行为做市、风险对冲从事自营交易,然而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往往十分模糊。即使是在此次去监管下,这种模糊的界限也并未得到解决。 瑞银投行部原总裁奥塞尔此前对记者表示,后危机时代的监管细则限制了银行的做市商功能,“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别银行的中介功能(做市商)和自营交易的不同角色。同样,监管方也应该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进行区分,并分类监管。” “需要保留沃尔克规则,”冯磊称,“应该明令禁止银行从事自营交易,但可以消除任何限制银行发挥做市功能的法规。” 沃尔克规则的核心是禁止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从事自营业务,而在做市交易方面,规则旨在制止银行以“作价买卖交易”的幌子来掩饰其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注,但实施如此强硬的限制性措施必然带来一定的社会成本。例如不少研究发现,该规则降低了市场流动性,由于限制银行进行自营交易,而以客户名义进行的做市、对冲、背书等交易在外部特征上与自营交易非常相似。 此外,美联储的年度压力测试(CCAR)也被认为需要改革。某欧洲投行高管此前对记者称:“没有一家银行是不反对美联储的年度压力测试的,且各大监管机构的目标有时甚至可能出现冲突。”尽管银行家承认压力测试确保了体系的安全,有不少具有价值的部分值得保留,但应将满足测试要求的银行资产规模标准提升为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美元的大型银行。 不过,在特朗普上任后的几年,他始终在缓步推进此前承诺的“去监管”,只是阻力不小。 去年10月,美联储通过了一系列银行监管规则,包括根据银行的不同风险级别来设定不同的合规要求,且特别放松了针对小型社区银行的管制。风险级别最低的银行合规要求将会下降,主要因为他们的风险取向小。而随着承担风险的增多,银行会进入新的风险级别,合规要求也会相应增加。美联储预计最终的法规会将整体资本金要求小幅下降0.6%,约合115亿美元。所需流动性,即银行可以方便买卖的工具总数,会下降2%(针对超1000亿美元资产的美国和海外银行)。然而,对风险级别最高的银行,法规并未减少资本金或流动性要求,这些银行包括美国的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市场认为,这是美联储迈向减少危机后“过度监管”副作用的重要一步。 此外,当时的监管变化还将在美设立分支的银行所需更新“生前遗嘱”(Living will)的频率,从过去的1年延长至4年。这也是被华尔街诟病的导致合规成本攀升的原因之一。 《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第165条规定了金融机构“生前遗嘱”制度,作为预备破产的方案,即“大而不能倒”的银行即使受到重创被迫歇业倒闭也不能破坏金融系统。为此,这些银行要拟定计划,说明万一在最严重的危机时刻无力偿债时,将怎样处理,是分拆、清算还是出售业务。 此前,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的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在接受独家专访时称:“我认为不应该对大银行彻底去监管,也不支持政府最终不计成本纾困大机构,让纳税人买单,但繁琐的金融监管细节的确可以简化,尤其是可以考虑取消‘沃尔克规则’,包括其中对限制银行自营交易的细则。”他称,“当年监管繁复可能并不是出于谨慎,而是因为危机后,参与制定监管细则的相关利益方太多,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谈判的结果就是越来越繁复。”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近期撰文表示,将启动农业保险风险区划三年行动,在今年确保完成三大主粮(稻谷、小麦、玉米)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工作的基础上,分批次、分步骤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和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费率。这意味着,农险将破解“一省一价”难题,有望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由于起步较晚,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农险的费率定价模式比较粗放,以“一省一费率”为主。但从实际风险情况来看,省级区域风险分布存在较大差距,简单地使用统一费率不符合各地风险特征,容易导致逆选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险业务更好、更快地推广发展。 记者获悉,目前,银保监会已协同有关部门在500个产粮大县开展三大主粮作物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在24个产粮大县推进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同时,为了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额分别提升至800元和1500元,较好地覆盖了生猪养殖成本。此外,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以奖代补”政策试点已在10个省份落地,新疆棉花、海南橡胶、广西糖料蔗等地方特色产品将获得更高保险保障。 梁涛透露,在此基础上,将加快农险精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根据梁涛的介绍,一方面,监管部门将指导继续加强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重要“菜篮子”品种等行业示范条款。按照“五公开”“两到户”要求,研究完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制度等。
图片来源:微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5日表示,过去两个月全球总体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金融市场表现与实体经济走势之间出现脱节,可能导致风险资产价格回调并威胁经济复苏。 IMF在当天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更新内容中说,风险资产价格在今年初暴跌后已有所反弹,全球基准利率普遍下降,过去两个月全球总体融资环境已有所改善。主要经济体央行采取降息、扩张资产负债表等积极行动,提振了市场信心。 但在巨大不确定性影响下,金融市场表现与实体经济走势之间出现脱节。 IMF警告,一系列因素可能引发风险资产价格下跌和加大金融压力,包括经济衰退的深度和持续时间超过目前投资者预期、新冠疫情反弹引发新的防控措施出台、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或社会动荡导致投资者情绪逆转,以及投资者对央行政策支持力度预期被证明过于乐观导致对资产定价重新评估。 IMF指出,新冠疫情也可能使其他的金融体系脆弱性问题暴露。例如,面临严重经济衰退,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高企的企业和家庭债务可能变得难以控制;借款人资不抵债给银行带来损失,可能会考验一些国家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部分新兴和前沿经济体正面临再融资风险,一些国家已难以进入市场融资。 IMF呼吁,各国决策者在继续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需密切关注金融脆弱性并维护金融稳定。
记者独家获悉,为进一步细化一个多月前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各项要求,聚焦重点业务监管,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操作标准,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银保监会财险部结合前期风险事件中暴露的问题及行业经验做法,组织起草了《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作为《办法》的配套制度,两份操作指引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各银保监局及各财险公司将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这一伴随商业信用发展而问世的创新型险种,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野蛮生长的后遗症也随之而来——截至目前,部分网贷平台违约已给多家财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去年以来防范化解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成果,银保监会印发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保前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保前:应明确履约义务人的准入要素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保前管理操作指引的出台,旨在加强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营销获客、核保管理、承保管理等保前业务操作行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险公司在销售融资性信保业务时,不得违背投保人的意愿捆绑、搭售其他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保险公司应明确履约义务人的准入要素。履约义务人为自然人的,准入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特征、信用状况、资产状况、借款用途等;履约义务人为企业的,准入要素还应当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准入要求。 履约义务人为自然人时,至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陆居民;年龄满18周岁(在校学生禁入,但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开展的大学生业务除外);具有一定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信息。 履约义务人为企业时,至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及授权从事经营活动,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具备偿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信息。 对于承保小微企业的业务,保险公司应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或可佐证实际生产经营事实的材料,判断企业信息真实性。对于履约义务人为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或主要股东的,应核实其相关信息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外公开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履约义务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应要求提供代持股证明或其他实际控制人说明材料。 保后: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融资性信保业务承保签单后的经营管理。 保后管理是指保险公司从签署保单到保险责任履行完毕以及后续追偿(如有)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含保后监控、逾期催收、理赔处理、追偿及投诉处理等环节,以及贯穿整个保后阶段的全流程风险管控。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保后监控措施应与其经营业务类型、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匹配,并与核保时的风控措施保持延续性,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其中,涉及个体风险监控方面,根据要求,保险公司作为融资信用风险的承担人,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对履约义务人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应包含履约义务人的偿还能力、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诚信状况、抵押物状况等,具体方式可包括电话拜访、现场尽调、大数据监测、模型监测等。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对业务整体质量进行监控。具体来看,监控指标的选取应符合以下要求:业务风险敏感性高;行业内通用;与经营结果相关性高;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简单直观。 此外,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预警机制。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要素特征,明确设定存量客户的分类风险管理标准和阈值设定标准,按照客群资质、渠道、账龄等分别进行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信号一般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等级别,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容忍度,参照业务整体风险水平并兼顾区分度设置各级别预警阈值。红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恶劣、预计损失严重或对保后资金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风险信号;橙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范围较大、预计出现损失或直接威胁保后资金安全的风险信号;黄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程度一般,可能会威胁保后资金安全的风险信号。 保险公司还应建立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指派专人对风险预警提示进行及时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红色预警信号,应暂停新增授信,并采取主动措施促使存量业务提前出清,对展业政策进行检视和调整,并明确报告机制和相应措施;对于橙色风险信号,应降低授信额度,逐步压缩存量业务,并随时关注业务质量改善情况,限期内风险状况无改善,应持续调减授信额度;对于黄色信号,实施维持性政策,密切关注业务质量,防范风险恶化。 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重大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于适用应急处置预案的风险预警信号,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方式和流程进行处置,当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负责精算和准备金评估的部门。 涉及逾期催收方面,履约义务人发生违约时,保险公司保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作资金方了解逾期具体情况,辨识履约义务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保险公司与资金方应共同协商如何对逾期未还款项向履约义务人进行催收。 涉及理赔处理方面,当到达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时点,履约义务人仍未清偿欠款的,或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时,保险公司将启动理赔程序。保险公司应在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的时效内做出核定、赔付或拒赔决定,不得无故拒赔或拖欠赔款。 涉及追偿方面,保险公司在依法取得对履约义务人的代位追偿权后,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应及时收集履约义务人及担保人(如有)的资产线索,包括个人和企业汽车、房产、股权、应收账款、存货、账户等,以确保追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目前的环境下,“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内控体系”已成为行业共识。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险公司总公司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分支机构应定期开展业务自查,防范合规性风险和重大风险隐患。
在股票市场里,如何界定什么是好的风险?什么是不好的?在当下全球史诗级别的技术反弹里,“巴韭特”们赚了“巴菲特”们的钱。孰是孰非?在这篇量化研究里,我们论证了市场风险并无好坏之分,投资时取决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只求合适与否。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能经受得住风险,才能拿得住仓位,才能最终赚到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 我们的量化分析以价值、市值和市场回报的三因子方式分解风险,并把个股按照风险高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在风险、回报的回归线上。我们发现,风险越低的股票,离回归线越近。也就是说,它们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上述的三个因子解释,它们的个股维度上因为自身因素产生的风险偏小。这些是“中规中矩”的股票。然而,随着风险沿着回归线上升,个股回报的分布离回归线越来越远,呈发散状。也就是说,这部分股票的风险很大程度上由上述三个因子之外的其它因素产生,比如公司管理、政府关系,等等。这些个股在回归线周围的分布形状,犹如一只在海里下潜的伞型海蜇。 对于投资者来说,回归线上哪一个部分的股票更合适,哪一类风险可以给予更好的回报?或者说,应该选择海蜇头,还是海蜇尾?我们的回测计算证明,如果一篮子等权重买入最低风险的那一部分股票,尤其是在计入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之后,回报最佳。由于这些股票有一部分是小盘股,但是组合方式却采取等权重的方式,这个低风险组合产生的超额回报部分来自于小盘股的小市值效应。然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个要求同时等权重地买入几百个股票的投资组合策略,很难在现实中实施。因此,这个“海蜇头”策略产生的回报,也很难实现或观察到。 那么,那些高风险的、同时回报远离风险回归线所预期的、位于“海蜇尾”的股票是否不可取?我们的回测证明,这部分股票作为一个整体的确跑输了上述低风险的股票组合。而且风险越高,跑输的程度则越严重。然而,回报之不同于预期,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预期。但传统风险计算统计上,只要回报不同于预期,没有最终实现,却都视为风险。或者说,统计上衡量的风险,是回报不同于预期的情况,而非风险低于预期的情况。比如,在现在的市场反弹中,做多特斯拉股票的投机者斩获颇丰,尽管这个股票风险高企。 传统的风险定义,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相反,这些远离风险回归线的预期的股票,反而是像巴菲特那样的选股者的天堂。因为虽然这些股票有低于预期的风险,也有大幅超预期的可能,如果投资者能够通过基本面分析找出决定这类股票回报的原因。换句话说,承担三个传统因子可以解释的风险,就只能获取传统的低风险回报。而要大幅跑赢市场,我们必须要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比如,在“海蜇尾”中选择买入那些拥有传统因子不能解释的回报的股票。这个高风险的选股策略也应验了中国的那句古话:“富贵险中求”。上述两种投资选择,都没有错,只是各有千秋,适合不同的人群。 图表1:随着风险沿着回归线上升,个股回报的分布离回归线越来越远,呈发散状 资料来源:FactSet,交银国际预测 图表2:低风险组合产生的超额回报部分来自于小盘股的小市值效应 资料来源:FactSet,交银国际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