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14名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加速军工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防工业创新发展”和“构建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呼吁加快军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国防工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国家主导、统筹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构建三级管理架构 航空工业集团是2018年列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唯一军工企业,承载着军工央企改革首发试点重任。航空工业集团制定了试点改革方案,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推进试点工作。 在突出管资本方面,围绕航空强国战略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重组构建若干个新型航空产业集团,构建出“集团总部—新型产业集团—新专业公司”三级新管控架构和产业结构;以资本运营加快结构调整。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发挥上市平台、基金公司的支持作用,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航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在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方面,充分利用资本的力量,加大对航空技术创新和新业务培育方面的投资强度;推动实现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覆盖、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岗位分红权激励全覆盖、军工领域特殊人才优待全覆盖;将航空工业上市公司作为投资公司试点工作的主力军,按照既定战略规划进行重组整合及市场化运作,达到利用资本市场壮大主业发展的目标。 在强化管资本的支撑保障方面,加大授权放权,强化公司治理。建立“赋能型专职董事队伍”,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集团公司“大监管”体系。 结合前期开展情况,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尚存在以下问题:试点主体功能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管控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授权放权还不够充分;运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普遍缺少金融投资、股权管理、决策信息化等资本运作人才,科学有效的风控体系有待加强;资本金不足、改革成本高、配套政策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加大国有资本金投入力度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两会代表委员建议,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划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在试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能授尽授,将企业经营的自主权真正尽量完整地授予试点企业,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审批等。 加大对航空工业集团国有资本金投入的力度,使其有能力快速完成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推动国家优化国防装备科研管理体制,解决定价审价机制、超垫支和提前投入事后补偿认定等问题,提高自主投入的积极性;建立“航空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设立“航空新技术探索计划”,增强我国航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产业发展与市场化金融手段结合。应支持并简化试点企业设立市场化产业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程序,通过组建投资军工行业的基金,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和放大效应,让更多持续健康的长期性资本和创新资本流向军工领域。 制定差异化的考核体系。按照“管资本”的要求,建立适应试点企业的差异化考核体系,重视“服务国家战略、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等指标。在考核周期上考虑投资公司并结合军工集团的特点,年度考核以军品任务的完成为主,经济性指标的考核以任期考核为主,以年度考核为辅。协调相关部委,在试点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支持对试点企业董事及高管实施股权激励。试点企业作为整体改革工作的龙头,要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激发经营活力,建议支持对试点企业董事、经理层和核心骨干开展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构建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航空工业集团两会代表委员还指出,我国亟须建立健全国家主导、统筹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航空应急救援战略力量。 围绕“三重”任务、突出西部地区“三防”需求以及中东部地区“三救”需求,建立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提升我国航空应急救援装备国产化水平。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到2030年我国约需2000架直升机用于应急救援。针对需求量大、国产率低、产业布局分散的现状,应强化国家在发展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的主导地位,统筹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产业发展战略,发挥央企骨干作用,提升自主保障能力的同时调动地方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打造国家级航空应急救援产业平台。 努力提升我国航空应急救援装备制造能力。国家加大支持,优先发展一批重载、远程、高原、多用途救援飞机平台,着力发展智能化、无人化、精准化关键技术。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言简意赅的11个字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既表明创业板改革在今年资本市场深改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也意味着分步骤在全市场实施发行注册制已是势在必行。 法与时转则治。注册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改革成色和效果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法制基础,是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改扎实落地的重要保障。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从今年3月起实施,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法制体系,切换上了更新、更完善、更具适应性的轨道。接下来,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法制供给力度,为全面深改提供法律保障,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加快“联动修法”,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代表委员们普遍建议,加快推动刑法、公司法修订,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一方面完善基础制度,为资本市场关键领域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严惩违法违规,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市场生态。 资本市场法制“基本盘”显著优化 今年3月1日,修订过程历时四年半的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的“基本盘”。新证券法实施后,基础法制对当今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的适应性显著提升,法规体系对未来市场改革走向的前瞻性全面拓展。 适用新证券法的资本市场,已经站上了推进全面深改、完善基础功能、优化市场生态的新起点,然而依法完善市场制度、改善市场生态的工作却无法一蹴而就。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新证券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制保障,接下来还需制定、修改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使政策措施可落地、可操作。 例如,新证券法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局长李秉恒认为,要使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更具操作性、真正惠及投资者,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他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关键环节,让诉讼制度实现从“立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 在落实新证券法法理精神,完善民事赔偿制度,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提出,应尽快制定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震慑违法主体、促进投资者更好获赔。他还建议加大中介机构责任,修改相关规定,明确证券服务机构须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联动修法”才能更好护航关键领域改革 新证券法法条增、改、删的变化背后,是对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体系的思考;这一思考背后,则是市场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发展目标“时移事异”的重要转变。证券法与公司法、刑法在诸多条款上紧密相关,修法“单打独斗”的局面不利于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综合完善。 近几年,推动加快刑法、公司法修订,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愈发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普遍呼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提出,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市场法制建设。 “应当尽快推进公司法、刑法修改,与新证券法形成配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建议。他认为,应当拓展刑法的规制范围,增强新证券法的实施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提出,证券发行注册制已作为一项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写入新证券法。在科创板、创业板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注册制改革将分步骤向全市场推开,在此进程中,加大刑法制度供给十分迫切。“新证券法拓宽了证券品种范围,也需要刑法予以配套完善。”他认为,必须建立健全“民行刑”三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法制体系,才能为全面实施注册制保驾护航。 全面提升违法成本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惨痛代价,资本市场才能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欺诈和造假类案件也呈逐年上升态势,屡打屡现的违法案件,愈发凸显出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的迫切性。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接下来,修订刑法、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已是民之盼、政之所向。 王建军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以来,一直持续关注修改刑法、提高欺诈发行惩处力度的议题。今年,他建议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同时提高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在他看来,只有对各类违法行为举起“大棒”,才能保证资本市场深改的成效、进程不受影响。 修订刑法,严打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也是众多上市公司代表委员的心声。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行情300138,诊股)董事长卢庆国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过往个别上市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虽受到顶格处罚,但远远不能匹配其违法违规的程度,必须从制度上消除欺诈者生存的土壤。 除欺诈发行外,加大资本市场的违法成本,还须进一步关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刘新华提出,信息披露造假不只是相关责任人员的个人行为,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更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逻辑一致,他认为应当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改为“双罚制”。 “整个资本市场运行的核心在于信息披露。”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行情000166,诊股)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证券市场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关键是公开。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典型违法,都应当成为法律法规严查、严惩的对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加快“联动修法”,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代表委员们普遍建议,加快推动刑法、公司法修订,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一方面完善基础制度,为资本市场关键领域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严惩违法违规,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市场生态。 “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言简意赅的11个字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既表明创业板改革在今年资本市场深改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也意味着分步骤在全市场实施发行注册制已是势在必行。 法与时转则治。注册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改革成色和效果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法制基础,是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改扎实落地的重要保障。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从今年3月起实施,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法制体系,切换上了更新、更完善、更具适应性的轨道。接下来,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法制供给力度,为全面深改提供法律保障,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加快“联动修法”,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代表委员们普遍建议,加快推动刑法、公司法修订,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一方面完善基础制度,为资本市场关键领域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严惩违法违规,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市场生态。 资本市场法制“基本盘”显著优化 今年3月1日,修订过程历时四年半的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的“基本盘”。新证券法实施后,基础法制对当今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的适应性显著提升,法规体系对未来市场改革走向的前瞻性全面拓展。 适用新证券法的资本市场,已经站上了推进全面深改、完善基础功能、优化市场生态的新起点,然而依法完善市场制度、改善市场生态的工作却无法一蹴而就。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新证券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制保障,接下来还需制定、修改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使政策措施可落地、可操作。 例如,新证券法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局长李秉恒认为,要使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更具操作性、真正惠及投资者,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他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关键环节,让诉讼制度实现从“立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 在落实新证券法法理精神,完善民事赔偿制度,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提出,应尽快制定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震慑违法主体、促进投资者更好获赔。他还建议加大中介机构责任,修改相关规定,明确证券服务机构须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联动修法”才能更好护航关键领域改革 新证券法法条增、改、删的变化背后,是对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体系的思考;这一思考背后,则是市场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发展目标“时移事异”的重要转变。证券法与公司法、刑法在诸多条款上紧密相关,修法“单打独斗”的局面不利于资本市场法制体系综合完善。 近几年,推动加快刑法、公司法修订,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愈发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普遍呼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提出,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市场法制建设。 “应当尽快推进公司法、刑法修改,与新证券法形成配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建议。他认为,应当拓展刑法的规制范围,增强新证券法的实施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提出,证券发行注册制已作为一项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写入新证券法。在科创板、创业板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注册制改革将分步骤向全市场推开,在此进程中,加大刑法制度供给十分迫切。“新证券法拓宽了证券品种范围,也需要刑法予以配套完善。”他认为,必须建立健全“民行刑”三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法制体系,才能为全面实施注册制保驾护航。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则连续多年关注期货法立法的问题。他认为,我国期货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已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整体效力层级相对较低,致使期货市场发展的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应当加快推进制定期货法,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 全面提升违法成本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惨痛代价,资本市场才能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欺诈和造假类案件也呈逐年上升态势,屡打屡现的违法案件,愈发凸显出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的迫切性。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接下来,修订刑法、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已是民之盼、政之所向。 王建军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以来,一直持续关注修改刑法、提高欺诈发行惩处力度的议题。今年,他建议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同时提高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在他看来,只有对各类违法行为举起“大棒”,才能保证资本市场深改的成效、进程不受影响。 修订刑法,严打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也是众多上市公司代表委员的心声。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行情300138,诊股)董事长卢庆国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过往个别上市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虽受到顶格处罚,但远远不能匹配其违法违规的程度,必须从制度上消除欺诈者生存的土壤。 除欺诈发行外,加大资本市场的违法成本,还须进一步关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刘新华提出,信息披露造假不只是相关责任人员的个人行为,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更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逻辑一致,他认为应当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改为“双罚制”。 “整个资本市场运行的核心在于信息披露。”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行情000166,诊股)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证券市场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关键是公开。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典型违法,都应当成为法律法规严查、严惩的对象。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国雄资本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孙雯表示,公司成立以来,在全球信贷紧缩,企业融资出现“寒冬”的情况下,对于很多高净值企业而言,多元化的融资和投资渠道正在被大家接受。 此次国雄资本有限公司募资与普通基金公司募资相比,力量更雄厚,市场化运作机制更完善,背后股东资源也更为丰富,呈现出产业与金融的完美结合。英国HEAVENANDEARTHGROUP及美国私人银行家ChristopherAlan(克里斯托弗·艾伦)将作为重要资方出资,出资人对国雄资本抱以了极高的信心。 孙雯还指出,中国崛起的战略机遇和世界开放的形势对所有投资人来说是非常难得宝贵的机遇,尤其是疫情之后,中国力挽狂澜,经济水平恢复程度之快使得本在观望的世界投资人纷纷再次认可中国。 作为结合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新特点的投资机会,国雄资本本次募资经历美国、澳洲、新西兰、迪拜、阿根廷、秘鲁、智利、墨西哥等、8个月时间经历13个国家、穿梭90多个城市,发挥了丰富的项目源渠道,把风险控制建设成核心竞争力。国雄资本在未来专注于中国互联网、区块链及智能科技领域的早期至扩张阶段的投资。(编辑 李波)
继去年A股18家上市公司退市创历史新高后,今年以来退市公司数量不减,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退市常态化势不可挡。 分析人士指出,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退市多元化、常态化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关键,是遏制炒壳之风,倡导价值投资,实现优胜劣汰,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新陈代谢”常态化 今年以来,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其中,既有财务类、交易类等“强制退”,也有“出清式”置换等“重组退”,多元化退出渠道不断拓宽。 从具体情况看,*ST保千、乐视网、金亚科技、*ST龙力4家公司因财务指标退市;ST锐电等7家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11家公司通过重组渠道退市。 “此前,上市难、退市难是我国资本市场两大顽疾。但是,经过各方努力,去年市场对18家公司退市整体反应平稳,今年以来已有22家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这说明,退市常态化已深入人心。”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资本市场“新陈代谢”常态化得益于顶层设计不断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退市是促进优胜劣汰的工具,退市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退市则是万万不能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只有及时让那些失去投资价值的公司及时退出,才能增加广大投资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 与往年的情况相比,市场化退市进程有进一步加速趋势。今年以来,7家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或已确定触发退市条件。在成熟市场,市场化退市方式也是主流。据统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等成熟资本市场中,以市场化方式退市的公司占比约九成,过去两年,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每年仅10家左右。当然,我国资本市场主动退市的公司同成熟市场相比仍较少。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表现。纵观陷入面值退市窘境的7家公司,大多涉及资金链断裂、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经营不善等问题。在注册制背景下,资本市场生态和运行逻辑发生改变,“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则是催化剂。 潘向东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30年,退市制度也顺应市场发展,其中最大亮点即为借鉴成熟市场,设置了包括股权分布、股本总额、股票累计成交量、股票收盘价、股东人数等在内的五套可计量市场化退市指标。以面值退市为例,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 备受关注的是,近期有声音指出,应制订相关政策,把缩股或合并股份作为市值管理工具。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荣盛发展首席经济学家尹中立分析,从近两年触发面值退市的公司可以发现,任性“高送转”导致股价“崩盘”是普遍现象。中国香港市场中有一类著名的“老千股”,经常反复玩“高送转”和缩股游戏,本质上是“割韭菜”行为,将“高送转”和缩股作为市值管理工具是不可取的,与专注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背道而驰。 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 分析人士建议,配合新证券法施行,应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全面推行注册制背景下,趁热打铁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畅通市场“出口”,真正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一方面,在以注册制为代表的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市场出清加速,应保持执行退市制度的定力。“在严格执行退市机制的同时,也要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降低市场运行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潘向东建议。 另一方面,市场化退市需多方面制度保障,例如集体诉讼制度、加强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责任人违法违规成本等,只有多方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化退市作用。近期,部分A股上市公司人士涉嫌财务造假被移送公安机关,不禁让投资者回想起发生在美国市场的安然事件。安然并非强制退市,而是在被认定为违法后引发集体诉讼,被判决巨额赔偿导致资不抵债最终破产,进而退市。 “安然事件是国际资本市场严刑峻法的案例。”刘俊海表示,这是多种制度综合发力的典型。最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倒闭,券商等中介机构面临高额赔偿,公司被集体诉讼至破产退市,责任人被严厉追责。 “在集体诉讼制度实施之前,监管制度实际上是‘警察抓小偷’的监管模式。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实施后,利益当事人也将参与其中,能够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尹中立表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提出修改刑法第160条的议案,建议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全面提高刑期和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刑事责任。
5月21日下午,宁夏悦海宾馆会议中心会议室,由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宁夏证监局、宁夏发改委举办的一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基金)专题讲座正在进行。与会专家、企业负责人纷纷感叹:REITS基金业务的袭来,势必将改变宁夏的资本市场格局,也会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活络’经济‘血脉’的过程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而证券行业是实体经济通向资本市场的枢纽,地位举足轻重。”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吴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开展专题培训,目的就是引导证券机构助推盘活宁夏存量资产,促进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从而提升地方资本运营水平,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宁夏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今年4月份,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文,共同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的推出正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基础设施领域为切入点,打通连接资本市场与大类不动产市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意义重大。 宁夏证监局副局长石恩源在培训班上表示,当前,宁夏经济正面临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作为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桥梁,各证券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意识,积极支持宁夏企业发展。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搭建合作平台,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行业、聚焦优质项目,结合宁夏实际创新产品,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 “各证券机构要发挥好窗口作用,拓宽思路,充分借助公司总部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项目在宁夏落地,为各企业量身打造金融产品。”石恩源强调。 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保成表示,基础设施REITS是国际通行的配置资产,具有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强等特点,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填补当前金融空白,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现阶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均纳入试点,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筛选项目,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张保成进一步补充道。 谈起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国泰君安(行情601211,诊股)证券金融部业务董事汪中说:“对于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而言,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无论是对于企业中长期运营模式的调整、还是短期财务指标的改善,都有着重要意义。”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四级调研员李红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推出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直很重视利用不动产进行融资,很高兴在基础设施REITs试点刚刚推出之时,就能参加这么专业的培训,收获很多,希望能参加更多类似的培训,更多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促进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进步。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凯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参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专题讲座,不仅接收了信息,还获得了新的融资发展的方式方法。希望相关专业机构在给提供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能尽快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因为,只有尝试才能成功,我们需要把握住发展的机遇。
近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到投融资便利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正在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这是资本项下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湾区资金流通 向“施工图”演变 资本自由进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最具有影响力金融中心的基础,目前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之间的外汇经常性项目已经放开,香港与珠三角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也较为普遍,但出于对外汇平衡、稳定汇率、防止资本外流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国家相关部门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定外资进入内地准入条件和门槛。 此次《意见》关于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12条举措,包括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等,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等具体要求。 任志宏向记者表示,“这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意味着我国资本项下管制的根本性突破,以前都是原则性描述,规划蓝图,没有具体的落地实践政策,尤其是产品、服务等类别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现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两地居民可以互买理财,由于香港是全球自由贸易金融中心,这就意味着大湾区居民可以到香港购买全球资产,这个政策是双向开放的,港澳居民也能享受大湾区改革开放的红利,大湾区跨境理财是个突破性举措,正在有限尝试下逐步打破资本项下管制。这就是资本项下实现资金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认为,此前我国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管制的必要性正在逐步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提速。 不过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宏观金融稳定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眼里,最大的问题还是额度,因为不可能把额度完全放开。在他看来,整个资本流动风险依然存在,短期内资本的大进大出是不允许的,但是跨境理财机制如果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应该是可以的,“允许大湾区的居民投资,但是这个钱确实要是在大湾区居民的钱,不能说这个居民的亲戚朋友,也都借用这个通道去投资,那就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外流的渠道了。”王健说。 针对跨境理财的额度问题,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认为,届时跨境理财产品设计上可能会仿照互联互通机制,在同一管道下进行资金流通,又能防止资本外流,资金可能会由两边结算中心进行清算。 “总体而言,虽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已经具备了大湾区实行内外资金自由流动、双向放开的基本条件。”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张思平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香港金管局正与内地相关部门探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跨境“理财通”的计划,以满足区内居民快速增长的跨境理财服务需求,这将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另一项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推进资金融通 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而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向记者表示,《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和措施,渣打银行计划在大湾区加大投入,相关大湾区项目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大湾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互联互通,无论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快递系统,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和新兴产业都需要大量融资,也离不开大量融资,离不开金融支持,也更能给扎根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但大湾区发展真正要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目前大湾区有三种货币、三种汇率制度、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而要实现大湾区内的资金流通亟需制度创新来打通三地金融体系。 马骏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马骏认为,《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