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将有法可依了。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草案共七章五十一条,包括法律适用范围;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以及数据安全工作职责六方面内容。 众所周知,信息技术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交融,各类数据迅猛增长、海量聚集,对国家治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数据安全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这意味着,国家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安全管理和开发利用进行规定和约束,不仅是落实“以法治国”的具体行动,也必将促进和护航数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顶层设计发展数字经济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技术等的快速发展,新媒体、物联网、电子支付、电子政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消费、金融科技等已成为我国蓬勃发展的新业态。 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战略组成部分,而数据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草案中明确指出国家坚持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为更好保护数据、更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意见、纲要和规划等。2015年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16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新增数字创意产业;2017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写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2019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着墨数字经济,称将“壮大数字经济”;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2020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肯定了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对经济结构优化的深远影响。 数据安全法的制定与上述纲要、规划、法律等一脉相承,进一步夯实了国家顶层设计。数据安全法要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在法律保障下促进数据共享、流通、交易与应用,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数字经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草案第十三条对此战略进行了描述,即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同时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政府是海量数据拥有者,草案专门用了一章对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进行描述,表明政府从自身做起,推动数据开放,实现数字化社会治理,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例如第三十四条描述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三十八条要求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对于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在草案中也有相应条款描述,例如第十九条要求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要数据保护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第三十九条指出国家要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这些具体条款和措施都表明国家正加速建立以数据为新的生产要素的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个人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数字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做好服务,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催生数字经济的新模式和新业态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我们已进入“大众数据“时代,即数据已成为我们每个人、每个组织每天利用的生产要素之一,每个人、每个组织是数据应用者,也扮演着数据生产者、交换者、加工者等多种角色。草案对数据开发利用基础模式进行了描述,定义国家法律层面保护的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的信息记录。 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包括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提供、交流、公开等。这将意味着在法律保障范围内,未来将出现以数据生产、数据集成、数据加工、数据交易、数据应用、数据管理为基础模式的数字经济生态链。在新的生态链下也将产生新的产业分工和职业体系。例如将需要更多的信息源管理工程师,数据挖掘工程师,数据计算、建模工程师,数据审计师,及数据运维工程师等。 在数字经济生态链中,每一个组织和个人都是数据生产者,也同时是数据应用者。数据集成者将收集各种多源异构数据,建设数据分级分类目录和海量数据存储体系,解决数据归属、确权等基础问题。建设企业、行业、区域或国家数据中心,对数据进行集中管理,进而实现数据开放和交换共享。数据加工者将充分利用数据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应用需求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挖掘、计算、仿真和预测,输出基础技术平台、接口、组件和工具。数据交易者通过公益开放、商业购买、数据交换等方式,更大范围挖掘和兑现数据价值,满足不同经济形态、业务场景应用需求,帮助数据生产者、集成者、加工者等获得自身在数据流通中生产的价值。有了前述数据生态节点保障,数据应用才能与更多业务场景相结合。各应用方才可能获取想要的数据资源,进而设计研发更丰富的产品,推动商业创新、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催生数字经济产生新模式、新业态,推进数字经济进入新阶段,产生新优势。 发展数字经济更好惠及民生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已经并正在快速改变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数字经济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例如通过电子支付改变了我们使用现金的习惯;网络购物让我们节省更多时间享受生活;远程教育让偏远地区的孩子能够与城里孩子一样享受高质量的教育;政府数据共享和各种政务电子化服务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初步实现了百姓少跑腿;在数据共享场景下的网络医疗让患者不用到医院排长队也能得到有效治疗;通过公开公示各种行政监管、司法处置类数据,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企业利用更丰富的数据对自身信誉进行及时修复与管理,利用数字化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精准营销。专业评级机构利用丰富的数据对企业等的信用进行分析和评价,揭示信用风险,为投资者服务,帮助企业更好融资发展,为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产业研究院2019年4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3万亿元,占GDP比重34.8%。《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36.2%。数字经济增速持续保持高位,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已惠及民生的各个方面。 特别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世界各国为防控疫情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国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表现优秀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国家在疫情防控战役中充分利用了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各级政府、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发现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疫情数据填报共享、疫情防控监测预警、远程医疗、动态物资生产调度,开展“云办公”、“远程交流”、“无接触生产和运输”、“电子化监管”、“云端贸易”。企业通过“线上经营”最大化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利用数字化、互联网服务转换企业经营模式,探索新的发展契机。数字化拉近了城市与乡村间的距离、缩小了城乡差距,实现精准扶贫、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如网友所说,很难想象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疫情防控成为新常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了“健康宝”我们的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子。这说明人们已开始习惯数字化生活的每一天,更多人已切身感受到数字经济发展给生产生活带来的便捷、安全和实惠,数字经济正以更快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幸福和美好。 诚然,一部法律无法规定和保障所有,发展数字经济仍然有不少困难需要在前进中解决。例如目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的技术人才仍然紧缺;国家对新技术人才的培养体系还有待发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挖掘、应用等的技术还有待突破;数据共享范围和体系还比较有限;数据交易模式还有待探索检验;企业转型还需要经历思维到行动、到成果验证的过程;全民数据安全保护意识还需要加强引导和教育等。 法律展现国家意志,有了法律保障,国家会加速推进,更多的社会力量也将在法律范围内找到发展机会、培育发展模式。我们相信数据安全法的发布必将促进上述问题更好更快解决,必将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也必将更好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近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聘任吴凌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并提名吴凌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公告 吴凌华的低调可以说是骨子里的,即便他在华润近20年,网络上所能搜索出来的资料却少之又少,且大都很雷同。 当初从华润到世茂,吴凌华很重要的一个任务是帮助世茂完成产品线的梳理,并结合世茂商业发展目标确立每一条产品线的发展路径和规模。 如今吴凌华坐上了世茂股份总裁的位子,足见老板对其的认可和未来的期待。 01 吴凌华接棒世茂股份总裁 “我希望是任期无限,目标长远。世茂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我也希望是最后一份。” 这是在世茂股份新上任的总裁吴凌华四年前初入世茂接受采访时所言。 彼时的他刚告别老东家华润,现如今,已是其在世茂的第5个年头。 而加入世茂前的16年,吴凌华都与华润共度。 在华润,吴凌华曾先后担任华润置地商业地产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华润置地(南宁)副总经理,华润(深圳)华润中心总经理。 可以说,从自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毕业后,吴凌华迄今为止的后半生都在与商业地产打交道,是个中老手。 直到2016年,吴凌华接到了世茂股份递来的橄榄枝,诚意满满,一出手就是副总裁级。 最终吴凌华还是选择了告别华润开启一段新征程。 毕竟在商业地产巨鳄华润浸润了16年之久,吴凌华的加盟在当初引发了不小的风波,而外界对其牵手世茂最多的一条解读就是“世茂商业将要走上变革”。 而如今,吴凌华接替刘赛飞成为世茂股份的新总裁,世茂股份对商业地产的态度可见一斑:未来必然会持续深耕。 就像吴凌华自己所言,他是把世茂当成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站在奋斗。艳姐翻阅其履历发现,早在吴凌华初入世茂时,就对其商业地产的未来做好了规划: “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够给世茂留下一个独特的优秀的商业团队,能够达到所憧憬的商业匠心作品的高度。” 这一点在这两年业内也有所见证,在负88米的采石坑中,世茂用“逆向”思维营建出世界海拔最低的深坑酒店也在近年正式面世,这个突破了“地平线之下的想象”的匠心之作甚至入选了世界十大建筑奇迹。 对于管理,吴凌华当初在加入世茂股份时曾表示:“从另一种角度来看,我是一个管理者的角色,无法事事亲力亲为,现在的想法就是努力打造世茂的商业体系和平台,形成具有世茂文化的商业团队。新的平台下,更像是一名融入者、拥抱者。” 自吴凌华加盟以来,世茂的商业板块在他的带领下,已经建立了一支成熟、优秀的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团队,目前已深耕全国众多核心城市集群,在全国运营管理多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为世茂股份后续的规模化商业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吴凌华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披露,世茂商业拥有“世茂52+minimall、世茂广场、世茂摩天城、世茂国际中心”四大产品线,世茂商投以上海世茂广场的改造正式开启旗下存量商业项目改造。 02 许世坛的商业板块雄心 许世坛此次将商业老将吴凌华放在世茂股份的龙头位置,世茂或有意强化资本市场对世茂股份深耕商业地产的想象空间。 此举预示着未来世茂股份将持续强化深耕商业地产领域,为世茂注入更多动力。 与新城控股拥有住宅和商业开发两大业务板块类似,许世坛旗下的世茂集团注重住宅开发,世茂股份则注重于商业开发。 目前世茂股份已深耕全国众多核心城市集群,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世茂股份在建、拟建的土地储备建筑面积达1892万平米,项目遍及30多个城市。 布局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环渤海、海西及大湾区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如深圳、珠海、南京等)及强三线城市(如淄博等)。 相比下万达主要布局新区,宝龙主要布局三四线城市,世茂这个有着“豪宅开发”基因的地产大佬一般偏向选址一二线城市的市区中心,建立标志性地标商业楼。 这种市区选址的模式相对风险较低,有较高的安全垫,中端产品客户群体多而广,还不容易像定位高端奢侈品类的商业地产容易被品牌商裹挟。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新获项目均为商住综合或纯商业性质,可见世茂股份对于商业板块的专注度。 “湾区时代”到来之初,世茂股份先后在深圳前海、坪山、龙岗三个重点片区提前筹谋大型综合体项目,助力湾区发展建设。 2019年10月,世茂股份以56.4亿元摘得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战略要地,未来拟以“超级商业+超级娱乐”为概念进行一体化设计,打造珠海人工岛口岸“商旅文新一极”。 许世坛在新的战略规划中,世茂集团中的地产开发被定义为核心主体,酒店管理、物业服务、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则为坚实“双翼”。 世茂股份旗下的商业板块,是“大飞机战略”两翼中的重要一环,世茂股份也将持续助力“大飞机战略”。(
导语: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全球供应链承压;两类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化的重构,将有不同的路。 2005 年 4 月 5 日,一本极具前瞻性的畅销书《世界是平的:一部二十一世纪简史(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横空出世,成为在千禧年前后诠释这个动态变化世界的最好的注脚。 我曾经是“世界是平的”以及背后全球化理念的拥趸,但在2020这个从开始就不太平的年份,我越来越相信世界的抹平化可能将告一段落,未来世界将愈发呈现“立体”的姿态。而这一变化过程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冲击和重整。 疫情冲击:会是压倒全球化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已经为全球经济增长蒙上了厚厚的阴霾。 近日,OECD发布的最新中期报告《新冠病毒:全球经济面临威胁》称,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将降至十年来的最低水平。 自新冠病毒在国内爆发以来,制造业的供应链承压显著,尤其是汽车和机械设备(零部件)、半导体材料、化工产品等产业。供业链的断裂风险具体体现在:一旦某个供业链的其中一环因疫情而梗住,那整条供业链便存在停滞的可能。 疫情打乱全球供应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作为全球最大工业化国家的中国已经是众多行业部分中间产品的主要提供者。 从实体经济层面来看,疫情对全球供应链的影响,已经从中国国内的供应链受到影响,传递到中国向其他国家出口的中间产品无法交货,最后可能升级演变为全球实体经济活动的交付断档。 这在实践中已有显现。据最新消息称苹果已经将计划今年 9 月发布的 5G 版本 iPhone 往后推迟一个月再发布,而相应的廉价版 iPhone 也一并延迟。此前已经提到苹果即将3月推出的廉价版 iPhone 已经在中国组装工厂进入最后的试产阶段,不过因疫情导致组件延迟交货等其他原因,它可能会到今年第二季度才正式量产。 病毒事件本身有其偶然性,但反映出来全球供应链的脆弱,是需要关注的。说得极端一点,新冠疫情可能会是压倒全球化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这样的警示在西方国家一直存在。2014年,英国牛津大学马丁学院院长伊恩·高登(Ian Goldin)写了一本书《蝴蝶缺陷:全球化如何导致系统风险及应对办法》,就提出了疫病这样地区事件的影响会蔓延出国界。作者把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与各自独立管理的国家机构之间的脱节现象称之为“蝴蝶缺陷”(The Butterfly Defect)。今天回头看,这样的警示不能不说很有先见之明。本周出版的《时代》杂志上一篇文章也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未来几年中,新冠病毒的全球爆发可能会以全球化第一阶段结束的里程碑事件而被铭记。” 重构全球化:一个立体化的世界正在浮现 经济全球化为世界带来了共同的荣景,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风险也在同步攀升。“环球同此凉热”下,去全球化到底是是小概率的尾部风险,而是大概率的灰犀牛趋势?这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1992年从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后,我的工作和生活一直在中美两地间辗转。作为全球化的受益者,我自然不乐见全球化开倒车,但我发现全球化的进程的确正在改变方向。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去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从特朗普政府对华为等中国的技术出口管制,到英国脱欧,再到新型冠状病毒蔓延可能对全球产业链重构产生的影响。种种现象显示,“世界是平的”观点可能需要修正了。 其实全球化的演进过程一直是螺旋上升的。托马斯·弗里德曼自己也在《世界是平的》这本书中把全球化历程分为了从1.0到3.0的三个阶段。也许今天全球化正在迎来4.0时代:世界是立体的。 “世界是立体的”有两层意思。首先整个世界是多极而非单极。会形成多个相对有区隔的小“世界”,小世界内部会形成区域性自由贸易安排这样的交流合作机制。这些世界内部仍旧是“平”的,但世界之间是有区隔的。另一层意思是这些“世界”之间不是相互孤立或者完全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支撑和依存的。这些平的世界组成的整体是立体的,具备更强的抗冲击能力。 这样的“立体化重构”对实体经济来说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产业链的脱钩和重整。类似电子半导体这样的行业其实已经感受到了这股冲击波。尤其是2019年以来美国对华为等科技公司实施的技术出口的限制,加剧了电子半导体产业链重整的紧迫性。 我有一个切身体会的例子。2019年5月15日美国宣布将华为列入出口限制的实体清单。我第二天刚好参加一家被投半导体企业的董事会,一大早就碰到华为团队的来访。华为此前从未从这家企业采购过,但一夜之间就将它列为了未来的主要供应商。我亲眼见证了这家被投企业在几个月的时间中,通过华为的各种帮助,把各方面的标准都提高到国际供应商的水平,通过自身努力以及后期产能的扩建和投入,达到细分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 不过,不同行业脱钩和重整的紧迫性和切换的难度是不同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苹果产业链。众所周知,苹果也非常想回到美国生产,但它们很快发现全面切换的困难性。中国的电子产业链生态系统非常完善,新产品工艺开发反应极快,产能弹性大,整个供应链效率非常高,很难在短期内被替代。或许苹果产业链的重构还是会发生,但我认为可能不会发生得非常快。 即使在一个行业中,切换的难度也各不相同。比如半导体行业中,光刻机的切换难度就很大,而芯片封装的切换难度就小得多。我认为,半导体行业,后端的重构会先于前端,也就是先进封装领域会比芯片制造更快有重构的突破;另外,在新应用的驱动下,中国企业可以在 5G, AI等新应用领域取得先机。 产业链的地域分散化,同产业环节的地域集中化让跨国企业的生产供应在面临自然灾害、疫病流行、政治风险事件等非全球性因素时,同样变得非常脆弱。简而言之就是: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更有效率但风险更大;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风险分散但效率更低,而这其中的平衡点非常难以确认。过去企业决策者更加受短期盈利能力的支配,更倾向于低估风险、追逐效率。这样的后果是让全球化生产供应随时有中断的风险。新型冠状疫情的爆发,正在促使更多的跨国公司重新审视其供应链的布局。 从“小世界”的领先,到“大世界”的布局 在一个走向多极化的世界,企业的应对其实很重要。我认为一个基本逻辑是有的:在自己本土“小世界”抓住重构带来的机遇,取得本土市场的行业领先;在防范产业链重构风险的基础上,在本土外的“大世界”做适当布局。 对于本身所在行业已经是中国的强势领域的企业,比如3C产品制造,电子装配,线路板制造等,其实可以大胆考虑走出去,进行全球布局。因为这些行业全球制造已经集中在中国,有的赛道中国产量占世界的50%以上,甚至90%,这些行业面临的机遇是全球产业链有重构外部的趋势或者需要。 这些企业往往已经是国内的龙头企业,甚至在国际上有一定地位,它们面对的可能是产业链重构出去的风险和机遇。比如,谱润投资于2016年投的星星冷链,是国内商用冷柜和冷链系统的领先企业,产品已经销往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谱润投资就积极支持和帮助其走出去,在客户市场做绿地投资,加强品牌建设,加速国际布局。 我认为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两个:开拓更多国际市场,平衡单一出口市场的风险,降低中美贸易战等事件的影响;其次,有一些国际大客户也的确不希望太依赖于中国的供应链,如果企业能够在其他国家有生产基地,有利于增加对这些大客户的粘性,避免客户去找其他国家的供应商。 而另外一种类型的企业本身所处产业是中国短缺甚至空白,在很多细分领域急需追赶或填补的。我认为它们面临的是千载难逢的机遇,需要大力发展,可以引进人才自主发展,也可考虑外部并购加速发展。尤其是科创板这样的资本市场制度,解决了融资难题,几乎是为这类企业其量身定制的。 谱润投资的两家被投公司珠海越亚半导体和苏州康代智能都是这样的例子。前者在中美贸易战等政治、经济事件的背景之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目前它已经正在南通投资建新厂,总投资40亿,产能也随之扩大了五倍。后者则是谱润投资从美国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以色列公司剥离、全资收购回来的机器视觉领域国际领先的资产,目前已经重组成为一家总部和运营在中国,核心研发在以色列,营销网络遍布全球的国际型的公司。 投资人对这样的公司理应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粮草弹药,协助他们寻求海外先进技术、资产的收购标的,与此同时,随着科创板的开设,为这类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投资人也应该积极帮助它们在科创板上市。 我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世界是立体”的观点,尊重和接纳其他不同维度的“世界”,摒弃单边主义,放下“唯一正统”的傲慢。毕竟,通向罗马的路,往往不只有一条。 (作者简介:曾任奥迈资本合伙人,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美国安泰克国际公司总裁,美国罗门哈斯公司资深科学家。1978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年仅14岁;1982年在中国科技大学化学系取得学士学位;1985年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取得硕士学位;1992年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取得博士学位。1995年成为麦肯锡在中国大陆的第一批咨询顾问。)
作者:Nicholas R.Lardy彼得森智库高级研究员;TianleiHuang彼得森智库研究分析员 导读: 中美两国贸易摩擦不断,特朗普甚至威胁在金融上与中国脱钩,作为贸易战的重大筹码。然而知名经济研究机构,美国彼得森智库两位专家近期撰文表示,尽管争吵不断,但中美金融脱钩的可能性实际上越来越小。 过去几年里中美经济对抗持续升级,不少人担忧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正在走向“脱钩”。最近这种可能性又增加了——特朗普政府威胁,如果中国公司不遵守美国的会计规定,将从美国证券交易所摘牌。6月中旬,特朗普在推特上表示,“与中国完全脱钩”是美国的一个政策选项。 尽管关税和投资限制引发了激烈争论,中国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步伐仍在加快。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里,这种整合在大多数指标上都有所加速。而美国的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参与这一进程,让美中金融脱钩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查看数据便可得知,基于有误导性的新闻报道就轻下结论的行为十分危险。 中国的监管改革为外资金融机构开辟了道路。 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最好例子是,美国和其他外国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大幅提升,这是因为2019年至2020年,中国监管机构放宽了对所有权和其他因素的长期限制。从历史上看,外国金融公司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以在合资企业的形式经营,而且只拥有少数股权。最近的自由化趋势促使在中国经营的外资控股或独资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增加,其中包括许多美国机构。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国公司的吸引力巨大,而且只会越来越大。中国金融服务市场规模为47万亿美元,但之前的限制意味着外国公司在这个市场的大部分领域只占很小份额。例如,银行资产不到2%,保险市场不到6%。鉴于中国国内金融业的庞大规模,如果外国公司能够增加其在这些市场部门的份额,就可以创造巨大利润。 美国金融机构利用中国金融自由化政策的例子包括: 2019年,PayPal收购了中国公司国付宝GoPay 70%的股份,并因此成为首家在中国提供在线支付服务的外国公司。通过本次收购,PayPal可以在快速增长的全球移动支付市场中竞争。市场研究公司Frost&Sullivan预测,全球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将在2023年达到近100万亿美元。 高盛于2020年3月获得批准,将其在合资证券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Goldman Sachs Gao Hua Securities Co.)的33%少数股权增至51%多数股权。与此同时,摩根士丹利得以将其在合资证券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Huaxin Securities Co)的持股比例从49%增加到51%。 2020年6月,摩根大通获准经营一家外商独资期货公司。 同样在6月,美国运通获准通过与一家中国金融科技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成为首家在华开展境内业务的外国信用卡公司,从而可以开展网络清算业务。Visa和MasterCard也申请了网络清算牌照。 美国信用评级公司最近也获得了更多准入机会。标普全球于2019年成立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这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国内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公司。2020年5月,惠誉的外商独资子公司获准对中国境内发行人(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及其债券进行评级。 流入中国的跨境资金不断增加 除了多数或完全由外国拥有的金融机构增加外,中国与全球金融市场的整合反映在不断增长的跨境资本流动中,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FDI),而且还包括投资组合资本。下图显示,外资持有中国股票和债券的数量稳步增加,到2020年第一季度末已达到4.2万亿元人民币(5940亿美元)[1] 。随着总部位于美国的金融公司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和其他提供全球指数、推动机构投资的大公司逐渐增加中国上市公司在其指数中的权重,这一数额几乎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 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直接投资一直很活跃,2019年投资141亿美元,高于2018年的129亿美元。尽管人们一直在谈论美国企业如何实现供应链多样化,中国美国商会在2020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超过80%的美国公司不考虑迁移其中国制造基地。但2020年,流入中国的国际直接投资(FDI)(包括美国公司的FDI)可能会减少。联合国预测,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这将导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减少40%。 美中金融脱钩的一个标志是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大幅下降。在2016年达到465亿美元的峰值后,2019年降至仅48亿美元。这一下降反映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加强了对中国投资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中国当局大幅加强了对外资本的控制。 将中国公司从美国股市退市毫无意义 拒绝中国企业进入美国股市,将是另一个脱钩迹象。拒绝中企可能出于两个动机。首先,美国监管机构一直无法获取与在美上市中国公司审计相关的工作底稿。此外,一些会计欺诈案件导致中国公司在美国市场的投资者蒙受损失。最近的一次是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其次,一些人似乎认为,拒绝中国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可减缓中国的增长。 目前约有230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值约为1.8万亿美元。5月20日,参议院通过了《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如果该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并由特朗普总统签署,将要求在三年内未能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标准的中国公司退市。特朗普还可能加快这一进程:他在6月4日要求财政部长史蒂文·姆努钦(Steven Mnuchin)在60天内提出旨在保护投资中国证券的美国投资者的议案,这可能是为一项要求中国公司从美国证交所更快退市的行政命令铺路。 拒绝进入美国资本市场不会是“脱钩”的重要一步,也肯定不会减缓中国的增长。首先,这些中国公司在美国股市上筹集的资金,很大一部分(如果不是大部分的话)来自国际投资者,而不是美国居民。此外,退市不会剥夺中国公司获得美国资本的机会。事实上,完成退市的一种方法是通过私募投资交易。例如,美国两大私募股权公司华平创业投资(Warburg Pincus)和大西洋通用(General Atlantic)今年6月牵头达成了收购中国公司58同城的交易。该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当这笔交易在今年晚些时候完成时,现有股东将被以溢价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将不再在美国交易。58同城将通过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而非公开市场获得美国资本。2020年上半年,美国上市私营企业的私有化交易数量激增。 其次,许多中国公司将通过转移到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而退市。美国居民和国际投资者都可以继续投资。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半导体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SMIC),2019年从纽约证交所退市,现在只在香港交易。对于规模较大的中国企业来说,从美国转到香港上市的过程相当简单:申请在香港二次上市,建立足以在香港上市的交易量,然后放弃在美国上市。阿里巴巴已经是在美国上市的市值最大的中国公司,于2019年在香港二次上市。另外两家中国公司,京东和网易,于今年6月在香港进行了二次发行。这些公司准备放弃在美国上市。 关键是,资本市场是全球性的,将中国企业挡在美国上市大门之外,并不会剥夺这些企业获得美国资本的机会。美国机构投资者和美国居民如果想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只需在香港购买即可。同样,通过在纽约上市投资了中国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可在香港购买这些公司。美国退市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似乎是香港联交所。 禁止美国联邦养老基金投资中国股票没有法律效力。 美国联邦退休储蓄投资委员会于2017年决定将涵盖节俭储蓄计划(TSP,即所谓的I基金)中国际投资的基金指数,从来自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欧洲、大洋洲和远东指数(MSCI EAFE),转移到到更广泛的MSCI全球除美国外可投资市场指数(MSCI ACWI ex USA IMI),其中包括一小部分中国公司。其目的是纠正I基金缺乏新兴市场敞口的问题,这是大型退休基金中的一个反常现象。 TSP的国际投资中有大约500亿美元的国际股票。从2020年年中开始,该基金计划向更广泛的指数转移,将把约8%的资金(约45亿美元)投入中国股市。 在总统和国会议员的压力下,这一决定于2020年5月暂停,似乎也不太可能重新审议。 尽管将中国股票排除在TSP旗下I基金之外吸引了大量关注,但在TSP和美国投资中国股票的大背景下,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相对于TSP基金2019年末5600亿美元的资产规模,TSP可能对中国股权投资的45亿美元不过是一个舍入误差。相对于美国居民持有的约2600亿美元中国证券而言,这一数字也很小。最后,禁止TSP投资中国股票与中国上市公司的市值完全无关,而这一市值目前约为13万亿美元。
对于银行股东而言,为避免日后被监管点名,在入股之前需要认真问自己三个问题:是否了解银行?是否认同监管的要求?是否真心实意想干金融? 紧随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之后,银保监会祭出了治理银行业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之利剑,首次向社会公布银行保险机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显然,银保监会此举不仅仅是杀鸡儆猴、对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更是要从提高股东违法违规成本、端正股东入股动机等方面入手,构建股东违法违规的常态化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整治股东股权乱象、净化市场环境。这意味着银行股东曾经的任性妄为将被关进“笼子”,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可遁,正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如何检点自身的行为,明确作为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应尽的职责、应尽的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被监管点名、处罚,这将是银行股东们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此次银保监会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看,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显然,这远不能穷尽现实中花样层出的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从管理的角度,尽管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股权关系应当清晰,但实际上股权关系错综复杂是一种客观现象。相应地,对股东及股权的管理也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对股东的规范性要求很多,不一而足。作为银行股东,至少应清楚监管的底线与红线在哪里: 1.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2.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 3.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4.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七种情形: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5.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权。 6.主要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不得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8.商业银行股东质押其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商业银行的利益。 9.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商业银行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5%。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商业银行股份。 上述9个方面涉及的“不得”行为,是银行股东不得触碰的监管红线。对触碰红线者,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控股股东转让股权,限制商业银行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等监管措施。当然,上述红线锚定的各种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有的发生于出资入股环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的实际上是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定的准入门槛,如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有的是股东在银行经营过程中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等。 除上述禁止性规定外,《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包括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事项、违反承诺或公司章程等。这些虽属于一般性规定,在执行中存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一旦触及,同样将面临监管的处罚。如: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商业银行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等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均将面临监管的处罚。 当然,目前对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多以股东所在的银行为对象,即监管约束规范的主体是银行机构。如:商业银行未按要求对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审查、审核或披露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于具体的股东也并非没有手段。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建立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不良记录数据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共享信息。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股东,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联合惩戒,可通报、公开谴责、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入股商业银行。 从长效机制看,再严厉的处罚也仅仅是手段。如何让股东不愿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才是我们所追求的。这就需要追本溯源,从股东行为动机着手。 实际上,一些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从开始入股的时候就已隐伏。即入股动机不纯,必然导致股东行为的不规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商业银行的目的作出说明。说明什么?实际上就是表明入股银行的初心。 我们知道,实业资本有实业资本的诉求与运作规律,金融资本自有金融资本的逻辑。金融业较强的外溢性注定金融资本所接受的监管较之其他行业更加严厉,譬如对资本的要求,对资金运用比例、流动性等要求等。事实上,很多入股银行的企业家对金融这一领域了解不多甚至根本就陌生,对该领域的风险形成机理、传导机理更是缺乏基本认知。 笔者在走访调研中了解,某企业因有过被银行抽压贷的不快经历,于是便想投资入股北方某银行,以此解决融资的后顾之忧。甚至希望地方政府出面,帮助解决投资入股的过桥资金。殊不知,该企业的想法一开始就存在致命伤。一是通过融资、过桥资金来投资入股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触碰了“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监管红线。二是期望通过入股银行来缓解企业自身融资困难的想法,其实是一厢情愿。入股银行最终能否兑现承诺是一回事,监管答不答应是另一回事。实际上,监管部门对银行向股东等关系人贷款有严格的规定,如:商业银行对股东的关联交易不得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等。 可见,试图通过投资入股,把银行变成企业“提款机”的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是典型的入股动机不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投资入股银行之前,需要认真研究监管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更需要反问自己的初心。 或许,有的企业家入股银行的时候信誓旦旦,——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在面对成本高、风险大的小微企业融资诉求时,资本的逐利性、避险性往往展露无遗。事实上,股东对风险的容忍度过低、对利润分红过于“贪婪”,实际上已构成对一些小法人机构持续发展的威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其实,对于实业资本而言,如果初心已歪,其取得银行股东资格之后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就不难解释,甚至难以根治,除非“换血”。因此,治理银行股权及股东行为乱象,还需从源头抓起,从优化股权结构着眼。 对于银行股东而言,为避免日后被监管点名,在入股之前需要认真问自己三个问题:是否了解银行?是否认同监管的要求?是否真心实意想干金融?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经济生活各领域都受到了强烈冲击,城市交通可谓首当其冲。阻断病毒传播的最好方式就是切断非必要的交通以最大化阻止人员流动,非常之时的非常之举相当于对交通出行做了一次破坏性的社会实验。 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并好转,中国的城市交通展现出强大能力和恢复韧性。一方面作为保障复工复产的排头兵,交通大动脉的重要性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由于其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交通领域自身的恢复与修正呈现出巨大的复杂性。后疫情阶段,城市交通在疫情应对中的经验、教训及未来的变化趋势值得我们积极复盘与思考。 一、新冠疫情从五个方面改变城市交通 作为一个突发外部变量,新冠疫情从用户偏好、技术水平、行业生态等多个维度改变着城市交通。有些改变是应急之举,但其有效性得到充分验证并将形成长期趋势;有些改变在疫情前就已呈现出萌芽之势,受疫情影响则进一步得到肯定与强化。 (一)管控措施的改变:防控常态化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向好态势的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2020年5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5月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上两份文件指明未来出行环境改变的若干方向:如强化防护意识,多管齐下让“手卫生”、“一米线”、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护理念深入人心;细化防护措施,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汽车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要佩戴口罩,减少近距离接触;加强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办公楼、物流园区、车辆维修场站环境卫生维护,落实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分区分级做好消毒通风、客座率控制、车内留观区设置等工作。总体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出行的环境可以归纳为“不接触、少接触、慎接触”。 (二)用户偏好的改变:“健康出行”成为重要诉求 在“不接触”的出行大环境下,大众对于出行工具的偏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相对于效率、成本等因素,“健康出行”成为选择的最重要出发点。用户偏好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行方式的供需平衡:一是绿色出行与共享出行出现短期逆趋势。疫情下对私家车的使用呈现强偏好,而对公共交通和以“拼车”为代表的“互联网+”出行方式需求明显下降。二是轻出行工具受到青睐。能够保持社交距离的单车、电单车等轻出行工具的使用量增长明显,且使用时长和距离都明显增加,不再局限于“最后一公里”。三是“点对点”的定制化公交服务需求增加。自从复工以来,各地根据客流情况和企业用车情况,相继推出了定制公交线路的服务措施,并对车厢满载率、驾驶员资质、车辆消毒、规划路线、站点、乘车时间等相关因素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避免了交叉感染。 (三)技术应用的改变:数字技术与出行加速融合 与2003年非典应对相比,此次疫情防控更突显了技术力量,科技公司也成为重要参与者。“不接触”的原则倒逼交通数字化和智能化变革加速,集中体现在:一是智能技术大规模落地并得到精进。如适用于出行人的健康码、适用于出行工具的防疫码车贴及乘车场景中上线的AI口罩佩戴智能识别技术等都解决了特殊时期出行的身份验证、轨迹追踪等新痛点。二是大数据的基础作用得到发挥。高效管理的海量数据,可以明显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危机应对水平和决策能力。三是无人技术展现巨大商用空间。封闭区域中无人车通行及特殊物品无人配送的可行性已在疫情中得到有效验证。 (四)组织调度的改变:平台运营优势凸显 疫情期间,行政手段与市场力量协同、优势互补,特别是出行平台的高效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有效保障了城市交通的运营管理,既打通“大动脉”,又畅通“微循环”,为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当好先行官。 一方面,行政化、中心化的调配方式有力统筹了整体需求。交通运输部实施“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原则,牵头成立了物流保障办公室,充分发挥大型骨干企业主体作用,全力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 另一方面,市场力量有效弥补了供给的空白,头部平台的动员及协调能力凸显。大型数字化出行平台正在从经济型平台向社会运营基础的设施能力平台转变。在前期足够的技术积累和数据沉淀的基础上,出行平台能够在危急时刻快速响应,展现出强大的数据预测能力和运力协调能力。 (五)行业生态的改变:以出行为基础的开放融合 从纵向来看,出行垂直领域的开放赋能趋势得到进一步确认。以出行平台为代表在垂直领域进一步开放产业能力,顺应了互联网下半场的趋势。 从横向来看,在疫情倒逼下,以出行为基础的城市交通领域正与多元化产业加速融合。以金融科技为例,大量应用在疫情期间落地出行领域,如非接触出行掀起了数字支付的又一波热潮;此外,与疫情相关的肺炎出行险应运而生,并通过数字化方式深度嵌入到各类出行场景中,成为原有平台业务的自然延伸。 二、疫情应对过程中反映出城市交通存在四块短板 安全、点对点的有效供给不足是疫情中城市交通供需矛盾的集中体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交通领域治理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短板以及行业韧性较弱等需长期攻关的难题。 数字化公共治理能力薄弱。虽然数字化技术在疫情倒逼下加速落地,但数字化的公共治理能力仍显薄弱,多数地方还是依靠隔离、排查等传统方式进行疫情防控。疫情爆发后,更有不少地方为了防控疫情,实施简单粗暴的挖断道路、限行设卡、关闭高速等硬核治理措施。此外,当前的信息传导机制仍以单向为主,细颗粒的自下而上信息报送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管控与服务的精准度。同时,多数城市交通服务仍是单点突破的解决方案,缺乏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和平台,进而导致数据孤岛问题严重,出行数据资源及交通配套设施数据难以有效融合和统筹利用。 智能化建设滞后。城市交通数字化治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直接导致交通体系智能化建设滞后。首先,数据割裂导致数据分析对疫情预判、预警能力不足,致使大数据技术在前瞻预测方面的优势难以发挥。此外,软件与硬件的智能化水平发展缓慢,一方面当前车辆控制系统、辅助系统、人工智能集成系统等智能化软件的渗透率很低;另一方面交通装备、设施智能化适应程度和条件也不充分。例如,自动驾驶实现真正意义的商用需要通过载运工具、道路设施与运行管控有机融合,从而完成信息交互和智能决策,而类似的硬件与基建联动与协同尚未形成规模。 物流专业化程度欠缺。“限客通货”是城市在应对疫情时行之有效的方法,在限制病毒传播的同时保障了生产生活物资的供给。然而在非常态的环境下,作为城市交通中重要一环的物资运输,暴露出明显的质量和效率短板。首先,从事物流运输的人员、车辆及运输服务,缺乏标准化操作和生物安全管控体系;其次,物流体系较为松散,集约化、规模化不足,应急响应缺乏统筹布局,导致在疫情应对中出现联运水平低、换装时间长等问题。 共享化出行韧性不足。共享出行是城市交通未来重要发展方向,中国目前共享出行的市场渗透率仅3%左右,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作为一种新业态,共享出行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由共享出行带动的新就业形态对于社会就业已具备系统性的影响力。新冠疫情的爆发恶化了网约车司机群体生存环境,加剧了共享出行行业的脆弱性。疫情中全国曾有超过210个城市关停网约车服务,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的短时期内,大众对私家车的强偏好也对网约车需求造成严重挤压,这些都使得网约车司机群体的收入压力骤增。 三、补短板、强韧性是后疫情阶段城市交通的发展重点 突发疫情一方面冲击着原有的机制,另一方面也以一种激进的方式推动变革。后疫情阶段,应抓住这一改革的时间窗口,结合城市交通的发展趋势和疫情应对中暴露的短板,立足促进城市的系统性、生长性,提高有效供给,增强行业韧性。 尽快打通多方数据壁垒,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必须尽快打通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民航、铁路等所有出行数据,并扩大社会参与,实现政府、交通企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公众的多方数据融合及各主体的协同共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字追踪溯源平台。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各种交通工具的有效协同和数据的可控可溯可预测,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和疫情精准防控“双战双赢”。 积极布局智慧科技,创新城市交通服务形式。疫情爆发为无人技术的落地提供了新场景,下一步应进一步鼓励无人驾驶、无人配送、车联网等更加智能化的新型交通工具的研发、技术精进和试点运行,占领技术高点并加快商用步伐。同时,应借力智慧科技,整合平台企业优势,迭代、升级“点对点”智能出行新业态,调配最优资源协同发展MaaS(出行即服务)、定制公交等服务创新,做到精准规划、无缝衔接及统一结算。 协同新老基建,升级设施设备和运营方式。夯实城市交通的新基建,强化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充电桩等可能引发交通产业变革的技术研究,并推动新基建与城市交通设施深度融合,实现技术与车站、车辆的链接,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针对城市交通中的货物运输,需进一步提升物流车辆、集散中心的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并参考平台企业模式加强数字化运营,保持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 培育多样化生态,增强城市交通系统韧性。从行业供给看,针对当前私家车需求大幅提升增加城市承载压力的结构变化,可以在保障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数字化出行方式承担更重要角色,在智慧公交、拥堵治理、车辆调度等方面做出更多贡献,重点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等低密度、共享出行方式,提升供给韧性。从行业生态看,对出行企业扶优限劣,并支持头部出行平台开放能力,为行业内中小企业赋能;促进行业开放、融合,将智慧交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第一抓手,与数字金融、智能制造等形成良性生态。
6月CPI同比2.5%,结束了今年前几个月快速回落的趋势,小幅回升0.1个百分点。翘尾为3.3%,新涨价和上个月的一样,还是-0.8%,也就是说6月CPI同比回升全部由翘尾贡献。 6月CPI环比-0.1%,和前三年6月CPI环比的均值持平,符合季节性规律。食品烟酒项环比上涨0.1%,比较受关注的有两个子项: 一是猪肉,6月环比上涨3.6%。从高频指标看,全国猪肉价格6月初就开始企稳回升了。原因一是猪肉此前经历了3个月的下跌,恐慌性抛售后,在生猪低存栏的约束下,出栏节奏有所放缓。原因二是北京新发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后,进口肉类的检疫要求变严,猪肉进口量减少。原因三是南方洪灾,也对生猪出栏和运输产生负面冲击。 二是鲜菜,环比从前值-12.5%,大幅回升到2.8%。鲜菜的种植和运输,受异常天气的影响较大。正常情况下,6月天气炎热,蔬菜供应充裕,过去三年的6月CPI鲜菜项环比都是负的。今年因为洪灾提前到来,导致部分地区蔬菜短期供应紧张,6月菜价反季节性上涨。 6月CPI食品烟酒项同比上涨8.8%,影响CPI同比上涨2.6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项同比81.6%,和5月的同比81.7%几乎持平。猪肉项拉动6月CPI同比2.0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82%,仍然是支撑CPI的最核心因素。 除食品烟酒外的七大项,6月同比下降0.2%,继续通缩。6月国际油价继续反弹,回到40美元/桶之上,在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下,6月29日国内成品油零售价上调一次。因此,5月CPI交通工具用燃料项环比上涨0.2%,同比从-22.0%收窄至-19.1%。 相比于6月CPI同比小幅回升,核心CPI同比的回落,更值得关注。不包括食品和能源的CPI,即核心CPI,6月同比只有0.9%,这是2013年1月公布这个数据以来的最低值。和疫情爆发前的2019年12月相比,下滑了0.5个百分点。 核心CPI同比低迷,反映了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后,生产已经恢复到疫情前,但终端需求恢复偏慢、供过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的事实。从这个角度看,未来物价整体通缩的概率更大。 5月PPI环比,从-0.4%回升到0.4%,今年2月以来首次转正。同比也从-3.7%,回升到-3.0%,结束了连续4个月下滑的趋势。拆分来看,翘尾从-0.5%收窄到-0.2%,新涨价从-3.2%收窄到-2.8%。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的解读,6月PPI环比转正,主要由上游和中游贡献。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上涨38.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上涨1.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上涨0.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9%,这五个行业合计影响PPI环比上涨约0.42个百分点。 可见,6月PPI环比明显回升,一方面是因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另一方面则和国内建筑业的需求有关,6月建筑业PMI商务活动指数、新订单指数都小幅回落,但仍然处于高位。 6月生活资料PPI环比0.1%,其中耐用品的PPI环比-0.1%,连续9个月为负。反映了耐用品需求羸弱,这也和分行业的限额以上批零数据一致。 在前期报告中,我们提示了要防范通缩风险。6月CPI和PPI的同比都出现回升,并没有改变通缩趋势。 首先,经济供过于求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一是创有记录以来新低的6月核心CPI同比;二是企业订单不足,尤其是中小企业,6月官方PMI发布时,统计局有关领导解读称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大,反映订单不足的小型企业占比高于大中型企业;三是工业产成品库存,如果剔除价格因素后,今年5月末实际同比10.5%,甚至比2015年12月提出“三去一降一补”时的实际同比8.5%还要高,企业面临着很大的去库存压力。 其次,经济回暖的持续性,可能并没有主流预期的那么乐观,总需求并不强。不可否认,二季度经济较快修复,生产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了,6月官方制造业PMI的采购、生产、需求、库存和价格等分项指数的组合,显示终端需求和经济都继续复苏。 市场关注的焦点是,这种复苏的持续性。固定资产投资是核心动能,其中,基建投资的确定性很高,不确定的是地产投资在经历一个季度的停滞后,赶工能维持多久。 6月初至今,全国水泥价格指数下跌了6.8%,和洪灾冲击建筑业的短期需求有关。但与此同时,全国石油沥青装置的开工率是上升的,从46.9%回升到52.1%,且高于前两年的同期水平。沥青主要用于道路工程,对施工条件有很高要求,6月沥青高产,意味着洪灾对建筑业施工的影响,可能并没有主流观点认为的那么大。 因此,我们认为建筑业活动,尤其是房地产投资活动的走弱,除了天气影响外,也和赶工消退有关。 最后,就业压力之下,拉低服务价格的同时,灵活就业人数的增加,也会降低一些食品和工业消费品的价格。 小微企业贡献了80%的就业,它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就业市场有较大影响。新冠疫情后,为保市场主体,加大了政策扶持。对比疫情前后的小微企业融资指数和扩张指数,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小微企业从有订单没钱,变成了有钱没订单。前面分析过,终端需求并不强,这个趋势还会延续,会逐步向就业市场传导。 三季度末、四季度初,CPI同比可能转负。7月开始CPI翘尾将快速回落,从7月的2.9%降低到9月的1.3%,10到12月则分别只有0.4%、0.0%和0.0%。今年5月和和6月的新涨价降到了-0.8%,如果后续供过于求的局面未能改善,CPI环比继续弱于季节性,三季度末、四季度初CPI同比有较大概率转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