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标普500指数上涨44.40点,涨幅1.48%,3月6日以来首次站上3000点,报3036.13点;纳斯达克指数上涨72.10点,涨幅0.77%,报9412.36点;道琼斯指数上涨553.20点,涨幅2.21%,3月9日以来首次站上25000点,报25548.27点。金融股领涨板块。德国DAX指数上涨147.75点,涨幅1.28%,报11652.40点;英国富时100指数上涨78.42点,涨幅1.29%,报6146.18点;法国CAC40指数上涨82.50点,涨幅1.79%,报4688.74点。 A股开盘涨1.4点,涨幅0.05%,恒生指数开盘跌94点,跌幅0.41%。截止到9:45分,日本股市涨2.07%,韩股股市涨0.59%,新加坡涨0.40%。A股涨14.9,涨幅0.53%,恒生指数涨51点,涨幅0.22%。 美股走强鼓舞全球,中国金融委11条重磅利好正式落地,市场悲观情绪有效消减,中国蓝筹吸引力正在提升,外资大量进场,内资长期资金蠢蠢欲动,基金申购日光现象重现,居民储蓄向股票市场转移大幕已经拉开帷幕。
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上多次提及补充中小银行资本,5月4日召开的第二十八次会议也强调“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在此背景下,继去年初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补充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后,银保监会近日修订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通知》”),拟进一步放宽对险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限制。 新规为险资“投资篮”扩容 由于发行规模大、主体资质好、收益率有相对吸引力,保险机构对银行资本补充债券表现出较为强烈的认购意愿。截至今年2月末,保险资金投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账面余额1183.26亿元。 但此前监管部门考虑到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特别是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还在初期发展阶段,所以对险资可投资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在发行人条件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和要求。随着目前发行人扩展至中小银行且保险机构已积累了一定投资经验,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也成为进一步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扩大险资运用空间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发行人条件方面,新版《通知》取消了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以及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并将原规定中的“公司治理完善”修改为“公司治理良好”,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 新版《通知》还取消了险资可投债券的外部评级要求。但监管部门同时也明确要求,投资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机构“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此外,相较于原规定将险资投资的政策性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纳入准政府债券管理,将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纳入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管理,考虑到与现有会计处理原则保持一致并与大类资产比例监管规定相对接,新版《通知》将其修订为,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发行人对资本补充债券的会计分类(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相应地确认为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并纳入相应投资比例管理。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保险机构可投债券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多年债券投资过程中积累的投资、信评、运营、风控等经验与业务专长,促进机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保险机构参与程度的不断深入,也将有利于促进资本补充债券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引导长期资金服务实体经济 保险资金的一大特点就是负债久期长,寿险资金负债久期更是普遍在10年以上。但目前国内信用债仍以短期限品种为主,资产端久期过短使保险公司面临较大期限错配风险。而商业银行信用资质总体较好,资本补充工具实际期限往往在5年或更长,能够较好缓解高资质长期限信用债品种稀缺,有利于保险资金开展长期配置、改善资产久期结构。 此外,长期以来,保险资金投资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和较大的股份行。随着市场利率的下行,大行资本补充债发行利率逐渐难以满足保险资金投资收益要求。“而在市场化定价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相对于大行可以提供一定的利差,今年以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也有明显增加,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保险资金可借此丰富配置品种,拓宽投资空间,提升投资收益水平。”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表示。 在拓展运用和收益空间的同时,此次修订更意在引导作为长期资金的保险资金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面临盈利增速放缓、计提拨备要求增加等挑战,中小银行的资本紧张问题尤为突出,成为限制其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因此,监管部门此次放宽险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限制,对于进一步提升险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着重要意义。 人保资产总裁曾北川认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纾困、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增加,作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力军,中小银行依靠外源性的资本补充工具抓紧补充资本已迫在眉睫。新规拓宽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既是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的现实需要。” 行业需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资本补充债券不同于普通金融债券,存在一定的减记风险。一旦减记,投资者可能面临本息损失。因此,新版《通知》在把投资价值和风险判断的权利更多交给保险机构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强调保险机构应当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审慎判断投资的效益与风险,进一步加强投资研究、风险管控等方面能力建设,重视对发行人资质、发行条款的甄别,维护保险资金安全。 在国寿集团首席投资官、国寿资产总裁王军辉看来,以往监管从保护投资者和防范金融风险角度,进行了较严格的筛选,相应淡化了对保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要求。“此次修订赋予保险投资机构更多投资自主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特征,更自主地选择合意投资对象。从短期来看,在增加保险机构收益机会的同时,也加大了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要求,但从长远来看,则有利于激励投资机构苦练内功,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核心竞争力。” 王军辉还补充道:“整体而言,面对疫情冲击下的经济金融形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压力有所抬升,保险投资机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紧跟市场节奏,提升投资管理和风险识别能力,按照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监测和信息报送,做好投后跟踪和集中度管理,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坚决避免发生集聚性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管,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风险监测,持续关注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风险情况。二是加强投资能力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保险机构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跟踪评估。从保险资金运用角度,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影响,推动资本补充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金融市场违法案件多发,金融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予以依法处置,有效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金融领域行政处罚力度仍有待加强,以此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在此背景下,金融委办公室于近日召开会议,针对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明确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明确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按次处罚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从严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责任,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按照金融委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研究制定了《意见》。《意见》明确可以按次处罚金融违法行为。为加强对金融机构长期、多次实施同类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明确金融管理部门依据现行法律,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行为后果等因素,可以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按次累计处罚。 同时,进一步明确违法所得计算标准。实践中,部分金融违法行为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但扣除成本后计算的违法所得却较少,导致处罚金额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不相匹配。《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将金融机构实施金融违法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入计为违法所得。 此外,对于金融机构曾因金融违法行为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处罚,但不思悔改仍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中介机构协助金融机构实施违法行为或在金融机构违法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情节严重的,《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应暂停、撤销其业务资格和许可。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落实了“双罚制”,明确在严格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可以依法采取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金融市场、证券市场、银行市场秉承着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能够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表示,这一措施强化了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按照全部收入来计算违法所得以及采取从重和双罚原则,增加了违法成本,有利于强化处罚金融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据悉,金融管理部门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等金融法律法规。新修订的《证券法》已大幅提高行政处罚标准,同时强化对违法主体民事、刑事责任追究力度。金融管理部门将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修订中,统筹推动完善金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人民银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 人民银行方面指出,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最长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均可以享受一次延期还本付息。只要普惠小微企业在申请延期的同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即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进行延期,做到“应延尽延”。之前已经享受过展期政策的贷款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预计延期政策可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 为了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对于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人民银行方面指出,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发放贷款时,一般要求抵押担保,目前,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物的痛点,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主要面向经营状况较好的地方法人银行。最近一个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1至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可申请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地方法人银行实际发放信用贷款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期限1年。支持计划惠及的普惠小微企业要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预计信用贷款支持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谈到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特点时,人民银行方面表示,与之前的再贷款再贴现等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此次新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化、普惠性和直达性等特点。 一是市场化。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激励,但不直接给企业提供资金,也不承担信用风险。二是普惠性。只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或发放信用贷款,就可以享受人民银行提供的支持。三是直达性。人民银行创新的这两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直接联系,保证了精准调控。
存量政策+增量政策,三份重磅文件齐出炉,共同呵护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6月1日晚间,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贷款支持通知》)。 综合来看,三份文件皆旨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无论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还是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都在资本、流动性、监管要求等层面缓解商业银行压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人民银行方面表示,与之前的再贷款再贴现等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此次新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化、普惠性和直达性等特点。 信用贷款支持:预计带动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对此,《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预计信用贷款支持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货币政策工具体现了“直达”的特点,同时对商业银行形成利好。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来说,有了零成本资金来源,进一步降低了资金成本;二是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鼓励其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三是盘活资产端,有助于银行流动性好转,释放更多资金支持更多实体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央行并不承担信用风险,风险依旧在商业银行表内,央行也将其定义为“再贷款”。 浙商宏观李超团队表示,央行强调其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央行并非为此贷款背书,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 延期还本付息:预计可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最长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则对该政策内容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等。人民银行方面预计,延期政策可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该通知明确,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这部分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通知围绕‘六保’的政策目标,进一步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曾刚称,从主体来看,政策覆盖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最突出体现“保市场主体”及“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从内容来看,更加细化了操作标准,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应延尽延”的要求一定程度上降低政策门槛,更多地利好相关企业。不过,他同时强调,延期还本付息依旧是阶段性政策,随着经济恢复到正常状态,政策也会恢复。 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系统性多层次强化要求 今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已经出台了多项金融政策,引导更多资金以较为优惠的利率流向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已呈现出“量增、价降、面扩”趋势。《意见》再度系统性强化了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要求,并提出了量化指标。其中,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 针对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等。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等。 曾刚表示,《意见》从银行内部的转移定价、组织架构、绩效考核安排,到外部的财税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激励,将整个运行机制、内部外部进行一一配套,提出系统化要求,推动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起到更好作用。
央行5月27日发布公告称,为对冲政府债券发行等因素的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5月27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0%,与上一次操作持平。当日无逆回购到期,因此实现净投放1200亿元。 就在前一天,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0%。此前央行已经连续37个交易日未开展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分析称,在央行连续37个交易日暂停逆回购后,5月26日央行开展100亿元逆回购,5月27日央行再次开展1200亿元逆回购,并保持利率不变,此举主要是保持流动性充裕,防止短期资金利率过快上升,维持市场利率水平稳定。 温彬进一步解释称,5月15日针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释放资金2000亿元,并开展MLF操作1000亿元,银行间隔夜利率快速回落至0.7%附近低位,但受第三批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要在本月发行完毕影响,隔夜利率快速回涨到1.9%左右。因此,重启逆回购有助于保持货币市场短期利率水平稳定。 此前逆回购操作长时间连停引发市场关注。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此前连续暂停操作的主要原因在于货币市场利率已处于较低水平,市场流动性整体充裕。疫情发生以来,央行不断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市场利率水平保持平稳。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此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持续暂停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收紧。本轮逆回购暂停期间,市场资金面总体仍平稳宽松,各期限关键利率持续在低位运行。 如何看待此次操作利率保持不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目前流动性相对充足,利率水平较低,此时利率保持不变,一方面是考虑到当前的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另一方面也是考虑疫情防控压力仍然较大,境外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后续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利率不变也有助于为后续政策操作留下空间。 谈及未来的货币政策,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原标题:惊魂72小时,比特币多空齐爆仓,近五万人遭殃!谁来“背锅”?) 5月8日早间8:00左右,比特币价格突飞猛涨,突破10000美元/枚,最高触及10074美元/枚, 这也是自2月24日以来的首次。在24小时内,加密货币的市值猛增了350亿美元,一举成为当时市场最热议的话题,Google搜索量增长了5000%以上。 有分析表示,早在4月30日,比特币就涨势初现。从3月中始算的两个月的时间内,比特币价格已经上涨160%。在这场拉涨中,空头损失惨重。 根据合约帝数据统计,截至8日中午12点的24小时内,超过13461人爆仓,涉及超2.3亿美元。 比特币的火爆行情也点燃了A股相关概念股的热情,上周五,A股数字货币概念板块涨幅居前,区块链概念股也表现亮眼,金科文化、恒宝股份等10余只股票触及涨停。 对于比特币后续行情,据华夏时报,美国亿万富翁、传奇交易员Paul Tudor Jones买入比特币对冲通货膨胀,他是历史上最成功的对冲基金经理之一,他旗下的BVI基金大量配置比特币,以对冲美元疯狂印钞的风险,自2月份以来,美元印了3.9万亿,这相当于全球经济的6.6%,这种货币扩张是前所未有的,他把比特币比作1976年的黄金,认为未来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 然而,意外总是来得太突然...... 减半周期临近,比特币却上演瀑布行情(即飞流直下)。 24小时3.5万人爆仓,巨亏46亿 据加密货币数据网站非小号显示,截至10日12点,比特币单价报8596.12美元(约人民币60811元)。24小时成交额约为271亿美元,换手率为17.31%。过去24小时,比特币单价下跌12.57%,近7天下跌6.01%。 5月10日的下跌是如此猛烈,以至于一家世界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也瘫痪了。据媒体报道,本轮比特币暴跌为数月来加密市场下跌最快的一次,压力如此之大,导致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的网页也“崩溃”了。 比特币价格暴跌,亏损的不仅仅是持币者。一些参与虚拟货币合约的客户,也是损失惨重。据虚拟货币数据网站币coin统计数据,截至10日12点,过去1小时,全网爆仓额1547万美元,约人民币1.09亿元。过去24小时,全网爆仓额6.44亿美元,约人民币45.6亿元。最近24小时,有35193人成为爆仓受害者。 在币种方面,比特币是爆仓主要币种。在交易所方面,OKEX合约和BitMEX合约爆仓占比最大。30天爆仓日历显示,在10日的暴跌行情中,绝大部分都是多单爆仓。 这两轮爆仓谁来背锅? 对于比特币在周末的暴跌,一些分析师表示,这是因为比特币减半预期被提前兑现。 期货日报指出,在第三次减半行情来临之前,比特币已经在两个月内出现了接近160%的涨幅。对于前期布局的投资者,减半正式实行之时便是利好预期兑现之时,在前期涨幅足够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提前抛售。 一些分析师甚至用有效市场假说来支持他们对比特币价格的预期。这些分析师认为,目前比特币已经提前消化了一半利好,减半日后的上涨行情或暂缓。著名的比特币巨鲸Joe007甚至直言,比特币的价格会在减半日后崩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券商中国、华夏时报、每经网APP、金十数据) (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