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要约收购?汉鼎宇佑控制权转让受质疑,实控人减持或超23亿 | 公司汇 相隔一天,汉鼎宇佑实控权转让方式由“股权转让+协议委托表决权”变成“股权转让+放弃表决权”,两种方式都“完美”规避了要约收购的规定。由此,此宗实控权转让交易的合理性备受质疑 《投资时报》研究员 李浥尘 A股上市公司控股权易主,经常会涌现极具“艺术性”的技术安排案例。此前,这类技术安排的主流方式是“股权转让+协议委托表决权”,最近,《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股权转让+放弃表决权”的新方式浮现。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鼎宇佑,300300.SZ)在经过一次变更后,正在紧跟这一转让控制权的新潮流。 11月7日,汉鼎宇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宇佑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委托表决权”方式,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平潭创投)。其中,转让占总股本15%的股份,委托占总股本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其余股权的表决权放弃。 然而,颇具戏剧性的是,仅仅在1天后,交易架构就有了调整。 11月8日汉鼎宇佑披露的方案调整公告称,转让控制权的方式变更为“股权转让+放弃表决权”,股权转让部分不变,协议委托表决权的计划撤回,变更为全部放表决权弃,但公司控制权依旧将由平潭创投掌控。 《投资时报》研究员留意到,无论是“股权转让+委托表决权”还是“股权转让+放弃表决权”方式,汉鼎宇佑都“完美”且“精确”地避开了持股比例达到30%会触发全面收购义务的法律规定。 由此,这宗交易亦引发了深交所于11月14日下发问询函,并提出多项质疑:为什么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公司控制权?放弃表决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为什么平潭创投拟取得汉鼎宇佑控制权?此次控制权转让的安排是否存在规避要约收购的情形? 《投资时报》研究员同时注意到,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显示,汉鼎宇佑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13亿元,同比增长6.25%;净利润1.33亿元,同比下降2.76%;呈现“增收不增利”的尴尬。扣非后净利润则亏损1171.45万元,同比下降119.84%,延续了半年报的亏损趋势。 相隔一天的架构调整 汉鼎宇佑在11月7日、11月8日连续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拟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方案调整公告》。公告显示,汉鼎宇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与平潭创投于11月6日、11月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相关协议。 两份协议关于股份转让的部分是相同的:吴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占总股本15%的股份转让给平潭创投,转让总价款为10.50亿元,均以现金支付,合每股约为10.29元,已经高于11月15日10.23元的收盘价。 表决权部分则出现了变化,由“部分协议委托表决权+部分放弃委托权”,变更为“全部放弃委托权”。 《投资时报》研究员详细查阅相关资料注意到,第一份11月7日的公告显示,在股份转让完成后,吴艳将其持有占总股本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平潭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平潭金控)行使,吴艳持有的5.34%与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持有的2.25%,合计7.5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 此次所有事项实施完成后,平潭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金控将持有2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 在一天后,11月8日的方案调整公告显示,交易的大部分条款未变化,只是将吴艳及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调整为全部放弃。 为什么相隔一天,就做出这一交易架构调整? 此次股权协议转让前,吴艳持有占比30.34%的股份,吴艳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持股7.24%,吴艳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完成后,吴艳持股比例变为15.34%,依旧为第一大股东。 但是,吴艳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占总股本15.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占总股本7.2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由此,通过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合计占总股本22.58%股份对应表决权的技术操作,持股比例仅为15%、新晋第二大股东的平潭创投“完美”成为控股股东,并以10.50亿元现金对价控制了目前近70亿元市值的汉鼎宇佑。数据显示,11月15日收盘时,汉鼎宇佑总市值为69.56亿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汉鼎宇佑此次控制权转让的安排是否存在规避要约收购的情形? 这一质疑也成为深交所的关注要点。针对汉鼎宇佑控股股东变更中存在的复杂情形,问询函中提出上述“直击要害”的质疑。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汉鼎宇佑解释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放弃表决权的原因,以及平潭创投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原因,并说明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的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汉鼎宇佑实控人二级市场减持情况一览表 数据来源:Wind 业绩承诺是否可实现? 公告显示,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2019年、2020年、2021年汉鼎宇佑营收分别不低于7.84亿元、10.20亿元、13.25亿元;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7亿元、1.51亿元、1.66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每年均为正。 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业绩承诺的前提是平潭创投不干预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且业绩承诺期间总经理由业绩承诺方指定,并保证管理层至少三年稳定。 三季报显示,汉鼎宇佑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13亿元,同比增长6.25%;净利润1.33亿元,同比下降2.76%;扣非后净利润为-1171.45万元,延续半年报亏损趋势,同比下降119.84%,呈现增收不增利的尴尬。 对照业绩承诺与三季报的实际业绩数据可以看出,前三季度营收实际完成率为52.68%,刚过一半;净利润完成率为97.08%,这一指标大概率能完成今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在第四季度不仅要扭亏为盈,而且盈利至少要达到1171.45万元以上,才能抹平前三季度的亏损,压力不小。 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业绩承诺是否可实现?营收、扣非后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偏差较大,是否在误导投资者?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汉鼎宇佑在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解释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国内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竞争激烈,毛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智慧医疗业务由于开拓市场需要,费用投入较大。 梳理三季报相关数据后了解到,汉鼎宇佑前三季度除了营收净利润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尴尬,其流动性方面也出现了隐忧。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汉鼎宇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6884.1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降283.71%,主要系经营收付款波动引起。截止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5亿元,较年初减少1.62亿元,降幅达到57.72%,主要系支付股权投资款、偿还贷款及其利息和新的影院投资建设所致;预付款项为3077.00万元,比年初上升34.37%,应付票据为1913.97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389.64%,均是因为业务扩展。 数据同时显示,业务拓展让汉鼎宇佑的三项费用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今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4620.74万元,同比增长31.92%,是医疗板块拓展业务费用较大引起;研发费用为2840.86万元,同比增长41.67%,系在医疗板块研发投入增加引起;财务费用2033.32万元,同比增加34.92%,系银行借款增加及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到账利息收入减少,利息费用增加。 由此可见,汉鼎宇佑今年前三季度的业务拓展,并未给今年的业绩和现金流带来正向贡献。 汉鼎宇佑过去一年的股价走势 控制权稳定性存疑 截至目前,吴艳累计质押1.6亿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的77.7%,占公司总股本的23.58%。 数据显示,目前吴艳持股30.34%,已经质押23.58%,只有6.76%是可随时转让,此次协议出让比例为15%,尚有占比8.24%的股份(以11月15日收盘价计算,市值为5.73亿元)需要解除质押状态,才能完成此宗转让交易。 在公告中,汉鼎宇佑称,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前,需要完成被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吴艳将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保证在标的股份过户前,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解除质押所需资金如何筹措?此次控制权变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过去一年里,吴艳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协议转让等“组合拳”方式进行大幅减持。WIND数据显示,自2018年10月25日首次减持至今,吴艳已经在二级市场进行了18次减持,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235.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7.70%,累计套现金额约为5.36亿元。 此外,2018年11月,吴艳向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5%股份,交易作价3.67亿元。今年3月,吴艳向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5.01%股份,交易作价3.64亿元。 如此计算,截止目前,吴艳已经减持套现金额达到12.67亿元,加上此次协议转让15%股权的10.50亿元现金对价,减持套现金额或将达到23.17亿元。 对此次协议转让,汉鼎宇佑称,系转让方(吴艳)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此外,在公告中,汉鼎宇佑还表示,此次转让实施完成后,未来有望加强公司债权融资能力,有助于拓展融资渠道、增加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原有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奠定更扎实的基础,保证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有助于加强核心业务的深度与广度。 如此看来,此次交易将改善汉鼎宇佑以及目前实控人的紧张资金状况,“艺术性”的交易架构设置,亦规避了要约收购。 但此次交易完成后,新的控股股东平潭创投仅持有 15% 的股份,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却持有22.58%的股份,这造成一个潜忧:汉鼎宇佑控制权稳定性存在波动甚至存在再次变更的可能,这犹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长期影响汉鼎宇佑的业务发展,直到股权结构与控制权重新恢复匹配状态。
央行重启逆回购操作 中标利率下调5个基点 11月18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8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5%,较此前中标利率2.55%下调5个基点。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上一次逆回购操作是在10月25日,操作量为300亿元,中标利率2.55%。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分析表示,11月已开展了6000亿元MLF操作,叠加今日1800亿元为期7天的逆回购操作,反映央行继续通过“OMO+MLF”的政策工具组合,长短搭配,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稳定流动性预期。 图片来源:央行官网截图 11月16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投资缓中趋稳,消费、就业总体稳定,物价上涨结构性特征明显,同时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困难挑战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加强结构调整,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温彬认为,“央行在今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将之前的“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调整为“加强逆周期调节”,今日开展1800亿元为期7天的逆回购操作,并将中标利率下调5个基点至2.5%,这是自2018年3月22以来逆回购利率首次下调,是央行加强逆周期调节的具体体现。”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0日将迎来LPR的第4次报价。上周五,央行发布公告称,开展1年期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中标利率3.25%,与上期持平。彼时,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根据本月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投放情况,考虑到20日即将迎来新LPR的第四次报价,本次MLF操作或主要是为本月LPR提供报价参考,未来一段时间在每月LPR报价公布前开展MLF操作或将成为常态。11月5日MLF操作利率小幅下调5个基点,预计本月20日LPR报价1年期品种也将随之下调5至10个基点左右,这意味着四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将加速下行。 结合今日央行逆回购操作情况,温彬表示,鉴于1年期MLF利率已下调5个基点至3.25%,预计1年期LPR将同步下调5个BP至4.15%。此前,他建议MLF利率下调的5个基点等额体现在LPR报价中,从而进一步明确政策利率(MLF利率)和LPR利率之间的传导机制,预计1年期LPR利率为4.15%,5年前以上为4.8%,均较上期下调5个基点。
东旭终于违约 本周交投清淡,且夹杂非真实成交。东旭回售进展起初看似顺利,今天早上临时召开会议,宣布回售违约,暂时没有资金兑付。 东旭代表解释了东旭流动性紧张的情况: 去杠杆环境下,作为敏感民企,现金流和利润率都受到了很大影响,经营现金流各个链条上的资金占用都比较大;多元化的发展占用资金,现金回流的过程比较慢;受贸易战影响,核心产业的毛利下降比较快,营业规模和市场空间下降快,整个产业受到外部竞争者的打压。 15亿纾困基金到现在还未到位,10亿的应收账款(补贴款)也没有到位。 银行抽贷,债券融资受阻,净融资均为大额负值。在这种背景下,民营企业流动性出现暂时性问题是必然的。受包商事件影响,支持民企的中小银行的资金也受到影响。 三季度末显示的现金足够,却无法兑付。一部分(80多亿)归集到财务公司(可能被集团其他主体占用);一部分是受限资金。 东旭财务总监李总出席,宣布违约,但是并没有实质的偿付方案,缺乏诚意,引发投资者不满。 后来在投资者的强烈要求下,东旭董事长李总接入会议,但仍然没有实质方案。 附此前网红系列东旭相关内容: 东旭光电: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基板销售、成套装备及技术服务、蓝宝石材料、建筑安装等,17年11月公司并购申龙客车100%股权(对价30亿元,22亿元通过发行股份募集),新增新能源汽车收入。公司的核心业务为玻璃基板销售及玻璃面板相关成套设备,下游为平板显示器制造行业。成套装备及技术服务15年前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关联方,15年后,公司收购了部分关联方并纳入合并报表,关联交易占比下降,16~18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持续下降,分别为38.17%、24%和22%。目前主营业务主要是四大块:光电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石墨烯产业。 这个主体虽然市场认可度一直较低,何时爆发信用风险也是市场未解之谜之一;但是这个主体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少收益,早些时候的那期EB刚好赶上那波牛市行情,投资者获利大多超过20%。此后随着每次负面舆情带来的价格冲击和后续的价格修复,高风险偏好投资者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今年以来,受到康美、康得新等财报爆雷影响,同样高存高贷的东旭光电的股价和债券价格均受到较大影响。这个主体存在的问题:1.股东资金占用;2.新能源客车业务资金回收慢;3.短债占比高,巨额货币资金存疑;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巨大。
聚焦长租公寓爆雷|“双面”租金贷 运营机构如何驾驭? 面对盈利难、融资难的困局,“租金贷”受到长租公寓机构的追捧。但是,“租金贷”似乎是一把“双刃剑”,“租金贷”使用得当,可以支持企业回笼资金、扩张规模;若是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在头部长租公寓平台扎堆上市的同时,其背后“租金贷”模式的风险也让业界关注。业内人士提示,对于“租金贷”需要加强监管,企业也要有风控机制。 蛋壳公寓、青客公寓涉足“租金贷” 租金贷业务是蛋壳公寓扩大规模的一大手段。据蛋壳招股书表示,蛋壳公寓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向某些地区租客提供租金贷。租户在支付第一月租金、服务费和押金后,金融机构支付11个月预付款至蛋壳公寓,蛋壳公寓向金融机构支付相应利息。2017年、2018年、截至2019年前9个月,蛋壳公寓用户使用租金贷占比分别为91.3%、75.8%、67.9%。 蛋壳公寓的重要资金来源,包括金融机构预付租金和租客预付款。2017年、2018年、截至2019年9月30日,蛋壳公寓分别从金融机构获得预付款9.376亿元、21.27亿元和31.057亿元;租金贷利息支出分别为5230万元、15300万元、1.76亿元。 蛋壳招股书表示,蛋壳公寓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租客提供租金融资,并向蛋壳公寓支付预付款。这种安排,虽然实质上是融资活动,并记录为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但构成了支持蛋壳公寓业务运作的重要现金流入来源。 青客公寓也不例外,青客公寓选择同金融机构合作为租户提供租金贷服务。青客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青客公寓已与11家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其租户的65.2%使用了分期付款服务。新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按青客公寓1100元左右的平均月租金,青客沉淀的预付租金规模接近5亿元。 融资难促使“租金贷”受热捧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租金贷”目前被外界广泛诟病,但客观上可让运营商、租客、金融企业三方获利。 对租客而言,可在不花任何利息情况下,从原来的季付、年度转为月付。降低其付租压力,其背后原理在于,公寓运营企业通常会帮助租客垫付分期产品的资金成本。 而对于长租公寓运营机构而言,“租金贷”是支持企业回笼资金并规模扩张的一大金融工具。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长租公寓面临前期投入大,回收期较长,短期盈利能力难的问题。来自联讯证券的一份长租公寓研究报告指出,集中式长租公寓收益率为10%-20%,10年以内回本。而分散式长租公寓的利润率则在10%左右,具体与运营方是否囤积足够房源以及运营能力有关。 不仅面临短期盈利难,长租公寓还面临融资渠道狭窄的局面。此前,长租企业发债主要是地产背景的企业,而非地产背景的企业几乎没有涉及,即便发行ABS或类REITs产品,也是极少数。 不过,2018年以来,多家房企的租赁融资被叫停,包括合生创展10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富力6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鸿坤2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中骏40亿元私募公司债券等。近日,规模3亿元的“国都证券-融创长租公寓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上交所终止审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塔证券-诚美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亦于11月15日被深交所中止审核,据悉,该笔债券类别为ABS,拟发行金额10.13亿元。 此外,随着资管新规要求,不准期限错配和“资产池”运作,据中国理财网上的产品显示,近来发行的理财产品多数在1年以下,这些专项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不强,期限又动辄3-7年,若想成功发行,还需提高利率,势必推高财务成本。 在此基础上,很多“二房东”从资产管理、金融的角度来运营公寓,其中,“租金贷”此前被长租公寓机构看好,并广泛被长租公寓机构使用,以支持企业回笼资金并规模扩张。 业内人士曾以北京四环一单间向记者举例道,前期公寓企业的装修成本一般为7000-13000元之间,1-2个月后,这一单间对外出租,假设租金为3000元/月,其中约有600元左右归属公寓企业,2400元归属于房东,但通过“租金贷”的方式,公寓企业可沉淀1年28800元房东租金,如果租约为2年则为57600元。这意味着只要保持高速发展,现金流就可持续为正。 “目前大家谈‘租金贷’似乎都打上了违规、违法的标签,实际上租金贷是公寓机构拿来融资的金融工具,工具本身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出现在操刀使用工具的人,是否故意欺瞒用户签订贷款协议,是否为了盲目扩张而过度使用了租金贷。”蘑菇租房联合创始人龙东平表示。 房东东创始人全雳亦表示,租金贷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是银行正常的一个金融产品,主要是看运用租金贷的是什么人或机构。 “租金贷”模式成企业扩张利器? 问题在此,“租金贷”为何会被推到备受质疑的尴尬境地?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随着长租公寓行业野蛮生长,“金融+长租公寓”的模式出现了异化,市场上的租金贷产品,多是以12个月租期为主,甚至一部分达到24个月,这导致不少长租公寓企业利用长收短付,将资金杠杆加以放大。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租金贷,超出了部分市场上租客需要一次性支付季度租金所产生的借款需求,而是成为了长租公寓运营商进行廉价融资的工具。 而正是有了这些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一些长租公寓机构更敢于冒进扩张规模,甚至频现“高收低出”(拿房成本高于租金)这类租金倒挂现象。而“高收低出”模式,也是过去一年,杭州鼎家、南京乐伽、北京昊园恒业等长租公寓机构“爆雷”的根本原因。 此外,记者了解到,长租公寓在出租前一般会把房屋进行标准化的装修改造,这会产生大量前置成本投入,这笔支出正常需三四年才能回本。但在行业缺乏长期贷款、匹配的金融产品支持下,公寓企业就会运营“租金贷”的方式回笼资本,但租金只能支持一两年的成本,因此,也存在“短债长投”产生的资金风险。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中原集团副主席施俊嵘明确表示,在某种程度上,长租公寓是在利用业主、租客的资金再投资才能产生效益,基于此,他认为,这一生意有很多炒作成分,不是很健康。 某长租公寓高层人士表示,合理合法运用金融工具,减轻租客租金压力是良好初衷。但需要注意两个基本要点:一、是否明确告知租客是贷款行为,且供租客自主选择;二、要有风控机制,建议金融渗透率控制在30%以内,企业运营风险才相对可控。 多个城市监管整治“租金贷” 在龙东平看来,在外部需求旺盛,企业具备有效运营能力,在一定的风控前提下,可以妥善使用一些合适的金融工具。但在目前,长租公寓大环境并不好,所有的租房机构都应该对金融保持足够敬畏,相关部门也需要对此进行监管。 实际上,随着长租公寓市场屡屡“爆雷”,不少地区已开展租金贷业务的监管,不少银行也叫停了“租金贷”业务。 今年8月,南京市房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用2个月时间,依法严查“高收低出”、挪用租金等行为。随后,杭州也宣布开展为期1个月的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严查是否存在租金贷合同套嵌、高收低租、虚假房源等问题。 10月9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 此外,西安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工作局等七个职能部门也于近期联手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重点集中在违规经营、违规出租住房、违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租赁信息、违规提供“租金贷”、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方面。济南市亦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了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起底正威:“大象狂奔”投资超千亿 合作方多为地方政府 持续扩张,正威钱从何来? 巨无霸民企正威财务数据公之于世。 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梳理九鼎新材最新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发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5.42亿元,负债总额257.69亿元。当年,其净利润同比增长27.07%。 据介绍,2018年正威实现营业额逾5000亿元,位列2018年世界500强第111名,正威实际控制人在2019年胡润百富榜上以1000亿元财富排名第15位。 近年来,正威展开大举扩张,尤以50亿元入股恒大地产引发市场瞩目。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其今年以来在全国多地大举扩张,宣布投资项目的总金额已超过千亿规模,而不少签约方均为地方政府。目前,“世界铜王”正威集团入股上市公司九鼎新材仍在推进中,而这也是正威旗下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持续扩张,正威钱从何来?新京报记者获悉,正威集团旗下若干公司出现股权出质与动产抵押事项。此外,正威与金融机构存在多重合作,自身也成立了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也投资了兰州银行并曾入股锦安系,不过,目前锦安控股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收录的股东名单中已无正威。 进击资本市场 九鼎新材最新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同日与正威集团、王文银重新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九鼎新材6500万股股份的实际股权受让方由双方此前约定的“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西安正威”)变更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翼威新材”)。 新京报记者发现,随着受让对象的变更,国资已退出,而原拟受让九鼎新材股份的西安正威拥有部分国资背景。 九鼎新材表示,股权受让人变更原因系为加强实际控制权利,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好地发挥资源协同效应,正威集团将指定的第三方由其控股子公司西安正威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翼威新材,其他交易事项不变。 在财经圈,正威与华为、娃哈哈一度被并称为“永不上市”的巨无霸企业。由此,入主上市公司九鼎新材对正威意义重大。 2017年4月,王文银对媒体表示,当年就会启动上市计划,预计会在A股和港股分别并购一家公司,并向其注入优质资产。同年正威集团即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九鼎新材。 新京报记者发现,虽然此前旗下没有上市公司,但正威对资本市场并不陌生。 2017年11月,中国恒大(3333.HK)即公告称,其间接附属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正威集团、苏宁和山东高速等6家战略投资者签订增资协议,合共引入投资人民币600亿元;其中,正威集团将向恒大地产之资本出资人民币50亿元,占恒大地产于增资完成后之经扩大股权约1.1759%。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9月,正威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文银与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正威国际集团总部会谈。 新闻稿显示,王文银在席间对恒大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认可,并号召集团高管向恒大团队学习;宾主双方达成共识,双方目标明确,战略契合,合作领域广泛,碰撞异同点,强强联手,整合资源,必将实现双赢局面。 11月9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正威集团仍为股东之一。 王文银财富缩水 正威是谁? 官网介绍显示,正威创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最初以贸易及OEM的经营模式开始建立市场及经营格局,并逐步展开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建成有色金属全产业链。2008年,正威集团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第461位;2013年首次进入世界500强,排名第387位。 据介绍,2018年正威集团实现营业额逾5000亿元,位列2018年世界500强第111名,中国企业500强第27名。另据正威集团官网今年8月新闻,2019年上半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2845亿元。 财富中文网曾介绍正威集团“仅用十来年的时间,就成长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铜业公司之一”,并将正威集团的崛起归因于中国对工业金属的巨大需求,以及创始人王文银的管理有方。 新京报记者发现,在九鼎新材近日披露的权益变动书也公开了一向低调的正威的财务数据。 2018年度,正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86.14亿元,较上年同期略微下滑1.11%;营业利润为48.27亿元,净利润38.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3亿元,同比增长27.07%。 2018年度,正威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68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超过9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59亿元,上年同期为-60.32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4亿元,上年同期为16.54亿元。 正威集团董事局主席为王文银。公开资料显示,王文银还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财富中文网一篇2013年的报道显示,王文银接受专访时曾就如何在利润并不丰厚的铜产业赚钱表示,他的方法是依靠“五差”——时间差、利率差、汇率差、积差和价差,“比如说今天伦敦的铜大跌,明天上海一定大跌。但是这个时间差很少有人能够把握,我们把握……太平洋的水、大西洋的水、印度洋的水永远不可能是平的,你可以用每一个海洋之间的不平赚出利润”。 王文银还表示,“我只做别人做不了的事,只看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只想别人想不到的问题。别人能做的事情,我绝对不去做。哪怕他们做的成本比我高,我也不去做”,“我们的管理模式是我是主席,下面有十个副主席、几十个总裁和几百个总经理,但我只管十个副主席”。 正威在官网介绍,集团在全球拥有超过十平方公里的商业开发园区,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开发园区,一千平方公里采矿区,一万平方公里矿区面积,十万平方公里探矿权面积,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总价值逾10万亿元。 凭借正威的庞大实力,王文银也长期跻身于中国最顶尖的富豪圈。 新京报记者梳理看到,近五年的胡润百富榜中,王文银曾最高排至第10位。2019年胡润百富榜中,王文银家族以1000亿元财富排名第15位,其财富近五年来首次出现缩水,较2018年减少了100亿元。 千亿大手笔 财富缩水的王文银,并未放下扩张步伐。 正威集团官网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显示,投资委员会项目多点开花、全面推进,乌鲁木齐项目、济南项目、玉林项目、宁德项目、海安项目等5大项目在上半年实现落地,打造了兰州三期、全威二期、新疆铭威工厂、山东光电集成电路工厂、新疆金属新材料项目、梧州宝石产业园、天津总部项目、广州项目等8大样板工程。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正威集团今年以来已在全国多地与当地政府签下单项目即百亿以上规模的投资合作,多集中于新材料领域,总金额已达千亿。 值得注意的是,正威集团今年以来的这些投资项目多系与当地政府签约。 今年3月中旬,玉林市政府与正威集团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正威集团将投资150亿元在玉林建设新材料产业城。正威广西玉林新材料产业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和物流产业园以及产业配套等项目,共分两期投资建设,建设期为3年,全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0亿元。 5月下旬,正威集团与海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光电显示偏光板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100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总投资50亿元,新上4条TFT-LCD等级偏光板生产线,建设年产8400万平方米TFT等级偏光片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100亿元。三期为产业链后续上下游配套项目,预计总投资50亿元,基地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额150亿元。 8月27日,如皋市举行正威集团(如皋)5G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签约仪式,总投资约300亿元,共涉及6个项目,包括年产552万平方米纳米铜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年产25万吨低氧光亮铜杆项目,碳纤维材料及应用产业园,以高端装备智能控制系统为研发核心的智能装备研究院,整合区域铜产业资源的供应链平台项目等。 南通市市委书记陆志鹏表示,希望正威集团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领域、深化合作,推动更多高质量项目落户南通;南通市和如皋两级党委、政府将以务实的举措、优质的服务,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见效。 8月30日,泰安市与正威集团签署新材料产业项目合作协议。正威将在泰安投资100亿元,建设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 泰安市市委书记崔洪刚表示,希望正威集团把更多的经验和资源带到泰安,把更多的资金投到泰安,把更多的人才引到泰安,实现双方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共赢。 据四川达州市地方媒体达州日报消息,9月23日,达州市与正威集团在成都签订投资协议,标志着正威集团投资550亿元与达州合作共建的国家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正式启动,这是达州有史以来民营企业投资最大的项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州市委书记包惠表示,投资协议的签署,希望正威集团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开工、如期建设、如期达产,在高效务实的合作中实现企地双赢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9月27日,郴州市与正威集团举行湖南郴州正威新材料科技城项目签约仪式。湖南郴州正威新材料科技城项目总投资10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铜基新材料项目和白银精深加工项目、国际精矿分拨中心、区域总部等,计划5年内竣工达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年税收不低于4亿元。 王文银表示,湖南郴州正威新材料科技城项目落地郴州,将在未来为郴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起到巨大的作用;下一步,正威国际集团将借助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接交流,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真正把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做实做强。 去年完成授信总额258亿元 持续扩张,正威钱从何来? 新京报记者发现,正威集团旗下若干公司出现股权出质与动产抵押事项。 工商信息显示,正威集团将其持有的山东正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万股股权出质给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惠”),该笔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今年9月3日。山东正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股东目前为持股75%的山东国惠和持股25%的正威集团。 山东国惠官网介绍显示,其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承担着省级国企改革发展基金运营管理、产业项目投融资、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职能。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全威铜业”)工商信息显示,其于9月4日新增一条登记编号为34072019004737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抵押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被担保主债券数额为30000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19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9日。全威铜业将其持有的进口大拉机等多套设备作为抵押物。 全威铜业的股权结构显示,其由正威集团和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香港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ICRIS)搜索结果显示,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状态为“仍注册”。 此外,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还曾于2017年和2018年两度将所持有的全威铜业36652万元股权出质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目前这两笔股权出质状态均为“有效”。 正威集团官方新闻显示,2019年6月20日,正威集团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举行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综合金融合作伙伴关系。 王文银表示,正威集团和交通银行在企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企业实力等方面高度契合,此次携手合作是真正的强强联合,希望双方合作越来越成功。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工委书记、行长周宝志表示,下一步交行将继续发挥优势,在综合授信、离岸业务投行业务及大湾区项目建设等方面为正威集团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正威集团官网发布的集团2018年度工作总结显示,集团融资中心2018年度完成授信总额258亿元、完成股权融资53.68亿元。 前述九鼎新材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正威集团资产总额655.42亿元,负债总额257.69亿元。 新京报记者发现,正威不仅与金融机构存在多重合作,自身旗下也有金融企业。 工商资料显示,正威设立了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投资了深圳正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荣威(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庆海尔云链科技有限公司等。 重庆海尔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股东除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还包括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创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据介绍是海尔实施网络化战略的支柱产业之一。 据报道,正威集团还曾一度入股深圳市锦安控股有限公司。 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查阅工商资料看到,2018年9月锦安控股新增股东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5555.5556万元,出资比例为10%。今年6月,锦安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发生投资人变更,目前正威系已不在股东名单中。 据介绍,锦安控股集团是一家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相关金融业务牌照的综合型金融服务机构,拥有近30家分支机构与财富管理中心,业务版图主要涉及房地产、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影视文化等多个领域。 据中国经营报今年8月报道,““锦安”系基金陷逾期风波。锦安控股董事长高岩表示:我们的一些交易对手(产品融资方)也出现了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客户履约能力的骤变导致我们部分产品无法按时兑付。锦安控股一直在积极寻求有实力的股东合作,从而在资产管理能力、资产处置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等方面实现自我提升。” 另据兰州银行2018年3月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正威集团持有兰州银行24580.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80%,为第六大股东。 目前,兰州银行正在谋求上市。 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登录证监会官网查询获悉,兰州银行目前的披露类型仍为“预先披露更新”。
死人“被贷款”,村镇银行何以沦为股东私人金库? 村镇银行有服务三农、小微的良好初衷,但经营上的粗放管理不仅与初衷背道而驰,更给一地的金融稳定埋下巨大隐患,相关部门亟须予以更多关注。 ▲9月25日,位于河北省晋州市的恒升银行总部。 村民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这是发生在河北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的咄咄怪事。此事东窗事发,源于大股东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对其进行的合规调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 银行股东与高管沆瀣一气,贷款审核各个环节全面失守,伪造村民身份资料放贷,代为取款也不用任何证件,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余万,直接用编织袋装走……如此场景出现于基层村镇银行,简直匪夷所思。这显然已经涉嫌职务侵占、伪造身份证件、非法放贷等多项刑事犯罪。晋州市检察院已对本案中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村镇银行何以成了股东和高管们的私人金库?套用“老鼠仓”的说法,这或许该叫“老鼠贷”。通过虚假资料套出银行资金归个人使用,贷新贷还旧贷,腾挪出数亿元自己买房置业,生生地在银行内部建立了一座“庞氏大厦”——这种简单粗暴的骗贷能够持续三年之久,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在这样的混乱局面中,储户资金安全和银行管理秩序如何得到安全保障? 数据显示,自2006年原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以来,到2017年末,村镇银行数量已经超过1600家。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的创新之举,有效地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进行合规检查后出具的《事实认定书》。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但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正视。晋州恒升银行的案例,是一只非常值得解剖的麻雀,集中体现了村镇银行存在的经营不合规问题。某些村镇银行,定位可能出现了偏差,并没有真正面向三农、面向小微;更为重要的是,某些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薄弱,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人员素质相对较差,风险防范能力不高。 近年来,村镇银行被罚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晋州恒升银行,去年就曾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除因经营不合规收到罚单之外,村镇银行的资产质量亦落后于其他类型银行。截至2019年6月末,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为4%左右,这一数值高于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商行。 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的“老鼠贷”事件,或许给村镇银行更高的不良贷款率,提供了一个值得揣摩的解读视角。倘若“冒名贷款”之类乱象普遍存在,不良贷款率想不高恐怕都难。这不仅完全背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更给当地社会埋下了严重的金融风险。 事实证明,某些村镇银行,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提高村镇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相关部门亟须予以更多关注,建立健全村镇银行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其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房产租赁领域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最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18日)通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自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 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领域违法行为高发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个领域,其中,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三大特点:多发性、隐蔽性、取证难度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从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来看,违法行为涉及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等多个领域,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此类违法行为较为隐蔽,违法经营者在非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往往通过便携式存储器、互联网等途径传递信息,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储存在网盘、电脑甚至手机中。在与消费者联系时,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基本不与消费者直接见面。有的甚至利用修改软件隐藏真实信息,消费者很难知道违法者真实身份。 案件查办难度大。电子文档具有难发现、难固定、易销毁的特点,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在第一时间综合运用控制现场、电子取证、讯问当事人等多种手段固定相关证据,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关键证据灭失。此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往往具有涉众、跨地域等特点,取证难度也相对较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消费者维权能力。(央视记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