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被罚。银保监会网站公告,因提供服务质价不符,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被罚款50万元。 同日(30日),银保监会网站还公布了对责任人朱铁军的处罚决定:因对吉林银行吉林分行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朱铁军被警告。 查阅银保监会网站发现,这并不是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年内收到的首张罚单。2020年7月,因违规发放关联交易贷款,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被罚款25万元。2020年1月,因违规涉企服务收费,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被罚款30万元。 吉林银行网站信息显示,2007年10月,在原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设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吉林银行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沈阳拥有11家分行,376个营业机构,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一家贷款公司,参股一汽汽车金融公司。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发行小微金融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常态化的融资渠道。《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12月30日,今年以来共有40家银行合计发行了51单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共计3732.8亿元,而去年全年为2048亿元,同比增加82%。 具体来看,今年3月份的发行规模最多,共有3家商业银行集中发行了14单小微金融债,合计规模达1300亿元。 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港股03328)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邓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薄弱,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面临较大的资金问题,监管层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给予高度重视,针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推动地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因此,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债今年的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 2月26日,银保监会在通气会上表示,将会同央行研究增加支小再贷款和加大银行小微金融债发行力度,以引导银行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用于发放小微贷款。从目前的进度来看,今年全年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已经远超计划。 9月14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1月份-8月份银行业新增人民币贷款投放14.4万亿元,同比多增2.4万亿元,贷款主要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 邓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行小微金融债一方面拓宽了银行资金的补充渠道,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发展,积极为小微企业纾困,共克时艰;另一方面发行小微金融债缓解了商业银行资金压力,降低存款揽储的资金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解决商业银行存贷款不平衡的问题。 从发行期限来看,小微金融债发行期限以3年、5年为主。从发行利率来看,2019年,小微金融债发行票面利率在3%-4%之间,而今年以来票面利率大多维持在2%-3%之间。其中,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港股01288)于4月17日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今年最低,为1.99%。而稠州银行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今年最高,为4.1%。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发行小微金融债的银行多以股份行、城商行为主。年内发行小微金融债的国有大行仅有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和农业银行两家,另外还有13家股份制银行、15家城商行和10家农商行。其中发行规模最大的为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共发行了5单合计规模800亿元的小微金融债。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挑战,纾困小微企业,不仅是银行普惠金融的主战场,也是今年两会期间的重要议题。发行小微金融债逐渐成为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通过发行小微金融债这一市场化的方式,可打通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和小微信贷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生产资金来源,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邓宇认为,明年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的力度可能会更大,特别是中小银行面临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由于普惠金融的考核加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于小微金融债的发行需求也会不断加大。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节奏,商业银行作为百业之母,与实体经济同频共振,与整体经济一起脉动。 在疫情对经济的压力测试下,银行既肩负输血实体经济、减费让利的使命,又扛起防风险、降不良、提规范的严监管要求。随着国内经济迎难而上、渐次恢复,上市银行也于下半年得到投资者认可,在资本市场“乘风破浪”,迎来久违的大涨行情。 这一年,无接触场景等新业态蓬勃发展,银行数字化转型加速。后疫情时代,银行业发展来到了面临多个抉择的十字路口。 抗疫让利保实体 2020年初,突发的疫情让各行各业措手不及,消费、投资、出口均受明显冲击。不少中小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 多部门、各地区的多项“硬核”金融措施迅速出台,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保证了实体企业平稳运行。 金融力量体现在数字里。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介绍称,今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6.3万亿元,同比多增2.6万亿元;银行保险机构新增债券投资超过8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增加5.4万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加2万亿元,是去年全年增量的2.6倍;保险业赔付9989亿元。 抗击疫情,大型银行继续发挥“头雁”作用。今年前三季度,工农中建四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0%、11.99%、9.33%、11.12%,同时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 降低银行资金成本,引导信贷“活水”顺畅流入实体经济,今年以来,人民银行3次降准,释放流动性1.75万亿元。同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方式,出台了规模可观的宏观对冲措施。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搭建起“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的桥梁。充裕的流动性环境下,今年上半年LPR连续走低,推动企业融资成本走低。 在此背景下,金融保市场主体工作进入“下半场”,6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金融系统让利目标,提出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推动减费让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21家全国性银行服务收费减费让利1873亿元,预计银行业今年全年可实现减费让利3600亿元左右。 抵御风险增资本 金融稳,实体兴。在抗击疫情的同时,2020年亦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这一年的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 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自2017年集中整治至今,资金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根本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 金融违法犯罪受到严厉打击。“安邦”“明天”“华信”等不法金融集团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等工作扎实推进。恒丰银行、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机构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 威胁金融安全的“灰犀牛”得到控制。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 客观上,疫情影响给银行信贷资产造成下迁压力。为储备抵御风险的“弹药”,银行机构一方面纷纷加大拨备计提力度,使得净利润首次整体“负”增长;另一方面,主要通过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两种方式“补血”,2020年商业银行合计融资规模超1.2万亿元。 虽然今年上市银行再融资规模不大,但融资方式出现新变化。今年12月,江苏银行完成148亿元的配股,意味着7年来上市银行首单配股成功落地。 然而,非上市银行无法通过IPO、配股、定向增发等手段融资,资本补充渠道较为狭窄。为支持中小银行募资,专项债在今年成为创新“补血”工具之一。 2020年6月举行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明确,拟从今年的专项债额度中划出2000亿元用于注资中小银行。 自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来,各地都在探索可行模式。12月1日,广东省公告全国首只定向支持中小银行的专项债,运作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样本。下半年以来,还有浙江、广西、山西、内蒙古等省份陆续发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计划。 规范发展补短板 今年以来,金融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一揽子监管补短板政策陆续出台,继续堵“偏门”开“正门”。 2020年,沿用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拥抱变革。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10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总资产超250万亿元的商业银行,即将迎来更健全的金融法治顶层设计。 对行业乱象的规范和治理,脚步从未停歇。今年,中国银行“原油宝”等事件为行业规范经营敲响警钟。单一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症结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关注,为银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内控管理、注重文化建设等上了重要一课。外部舆论监督、银行自查自纠、监管依法查处、行业协会自律正形成治理银行业乱象的合力。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公司治理,银保监会年内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向社会公众曝光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初见端倪。 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规范银行资产、负债两端业务。 在负债方面,要求银行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创新”存款产品、大幅压降结构性存款、规范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等,以防止银行过度依赖高利率吸储。 在贷款、借贷方面,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严网络小贷新规限制高杠杆率扩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解释上限新规、P2P网贷清零退场等多个监管政策出台。 数字转型向阳生 银行数字化的成果在疫情防控中得到验证。 金融机构加速优化手机APP等“非接触式”服务,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产品,保障了基本金融业务不中断。不少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辟绿色通道,大幅提高金融服务时效,支持各类企业迅速复工复产。 同时,疫情更加速了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进程。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总结,国有大型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广泛对接公共部门的涉企信息,开发大数据风控模型进行小微企业客户的准入和风控;中小银行利用贴近社区、贴近企业的优势,努力深耕细作,服务地方经济;互联网新型银行利用数字化信贷产品为成千上万户小微市场主体提供高频的流动资金。 伴随银行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下实体网点裁撤力度加大。公开信息显示,近两年来退出的商业银行网点已超过6280个。2020年以来,已有近3000个商业银行网点被裁撤,其中将近四成是国有大行网点。 随着金融机构加大金融IT投入力度,直销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全新发展形态成为银行增强线上能力的拓展方向。2020年以来,农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农银金科”、交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交银金科”或成立或开业,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也将独立法人的直销银行牌照收入囊中。 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商业银行纷纷深度参与到数字人民币研发测试之中。 深圳开展的“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中,四大行数字人民币钱包首次正式亮相。12月在苏州开展的数字人民币试点中,参与试点的银行又增加了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参与主体扩大至六大行。 权益保护定边界 在经济金融数字化快速转型的当下,加强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促进数字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2020年,相关部门持续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9月18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其中就从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 作为权益保护的一部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在2020年格外受到关注。今年以来,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闻屡次成为热点话题。比如,“池子”个人隐私泄露事件、百万银行客户数据疑在“暗网”出售、银行私自与合作平台“共享”客户信息、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明星信息泄露事件等,都指向“大数据时代,人人在裸奔”的严峻现实。 同时,2020年也被称为个人信息保护元年,相关立法和规范工作不断推进,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力度升级加码。 5月份,针对移动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首批拟备案的金融类APP名单,涉及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消费金融等33家机构73款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而金融APP的备案管理,将推动信息采集、使用更加规范,有利于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源头追踪和保护。 随着相关部门日益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都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规范与互联网平台场景方的数据共享操作,防止个人敏感信息外泄。 今年2月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对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保护义务提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要求,具有标志性意义。而正在征求意见的《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初稿)》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制度。此外,专门性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的即将出台,将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屏障。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 在省电影局指导下,南京银行作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疫情期间联合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推出“苏影保”抗疫纾困特色产品,为江苏化危为机、打好电影业复苏之战备足粮草。三方将合力推进金融支持电影行动计划落地见效,为构建电影金融生态服务体系提供“江苏样本”。 参加签约的南京银行行长林静然表示,该行将依托省电影局政策支持与协调,充分发挥自身文化金融的业务优势,在未来三年为江苏电影企业提供不低于3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支持精品制作、电影科技、影视基地发展、发行放映等领域,助推江苏电影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回首来路“苏影保”,三方合力“引活水” 江苏省是全国文化大省,也是票房大省,全省972家影院多数是小微企业,疫情发生后普遍无法正常营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人员无法复工等情况,承受着房租、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等刚性支付压力,现金流大多只能支撑一个月,整个行业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危难时刻显真情。2月19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影十条”,在全国率先出台措施,提升电影行业抗风险能力、降低电影企业损失。南京银行坚决响应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号召,深入研究行业变化趋势,制定电影行业纾困政策。3月底创新推出支持全省电影业抗疫专项金融服务“苏影保”,主要面向江苏省内影院企业、影管公司,围绕全省电影企业疫情期间的经营实际,满足短期内影院租金与人力成本等支出需求,帮助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解难、复工复业。 “苏影保”依据省电影局、南京银行、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三方共同确定的“白名单”,精准对接客户需求,灵活设定服务方案,专设绿色审批通道,以10亿元的专项额度保障,最大限度地扩大纾困覆盖范围。截至11月末,发放贷款超过2亿元,惠及36家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尽可能多地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短期资金问题。 金仕达大地影城是首家获得南京银行“苏影保”服务纾困信贷资金的影院企业。该影城位于南京江宁区,成立于2018年,由多个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因受疫情影响停业超过3个月,没有营业收入,周转资金也消耗殆尽,处境十分艰难。作为一家社区影院,此前经营情况良好,疫情发生前现金流宽裕,企业没有银行融资经验,面对疫情造成的现金流中断束手无策。3月25日,获悉南京银行推出“苏影保”纾困贷款产品,企业即决定尝试申请。4月3日中午,影城实际控制人蔡在学到南京银行紫金中心支行填报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总行审核。当天下班前,91万元的贷款就审批通过,利率比市面上绝大部分贷款产品都要低。而且9月底前这笔贷款一分钱都不用还,10月以后才开始还本付息。蔡在学说:“万万没有想到,这笔救命钱这么快就获批下款了!” 把握当下创特色,“鑫动文化”显初心 南京银行始终致力于服务实体企业,坚持将科技文化金融作为战略业务推进,为支持文化产业转型发展、培育业务新增长点,较早开始探索文化金融业务,以培育特色、树立品牌为目标,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文化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11月末,全行文化企业贷款超50亿元,文化企业客户数500余户,已累计支持初创型文化企业超1000户,累计发放贷款超200亿,客户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广告传媒、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行业。特别是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南京银行的创新步伐从未停歇。 据了解,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该行致力于创新影视文化企业特色金融产品。针对不同阶段文化企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推出了“鑫动文化”专属金融服务品牌,其中就包括了专门针对影视行业的“影视贷”。 南京银行还注重打造影视产业园专属金融服务包。该行一直注重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及园区等多方资源,积极搭建“银行+政府+创投+担保”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业务模式。推出“鑫文创”专属金融服务包,制定专属支持政策,支持包括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在内的园区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电影产业园内小微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在业务模式上,南京银行注重专业运作,培育影视文化金融专门团队、专营支行。在总行小企业金融部下设文化金融部,专门推动全行文化金融业务发展,并坚持科技文化金融一体推动的原则,在全行挂牌科技文化支行,组建专门的科技文化金融服务团队,科技文化支行作为分行直属支行管理,实现单独授权、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单独资源配置。 展望未来“五政策”,“鑫”随影动耀苏影 南京银行想做的事情还不止于此。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阶段后,南京银行始终在探索创新,着力解决服务电影产业的深度与广度问题。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并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具体包括支持电影精品项目融资、支持电影科技企业项目融资、优化发行放映企业金融服务、升级“苏影保2.0”专项金融服务、支持影视基地(园区)创新发展、创新探索电影企业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等。未来三年,三方将探索建立“江苏省电影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如今,江苏电影产业已经全面复业,在过去的半年时间,江苏电影票房全国领先。电影兴则文化兴,文化兴助力经济兴。未来,南京银行将更加坚定地推进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用“鑫”服务江苏电影,为璀璨苏影喝彩!
陈敏婧/文 所谓“实名不实人”是指不法分子向他人购买经银行实名认证的账户,造成账户真正使用人非账户实名制下的本人,因此“实名不实人”的账户很容易变成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最近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在全国开展了“断卡”行动,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打击“实名不实人”的银行账户违法现象,不法分子往往先找人充当人头,注册空壳公司后取得营业执照、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卡、银行账户、U盾等,形成所谓的五件套甚至八件套后出售谋利;也有先通过公转私交易,再利用“实名不实人”个人账户,将企业营收转至个人账户名下,达到掩饰企业逃税目的,这也是为什么黑市上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卡、银行卡和网银U盾所谓四件套出售的原因之一。 银行作为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机构,对“实名不实人”银行账户管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应该在开户、资金交易、客户用卡承诺三个环节上管控洗钱风险。 首先在开户环节上,银行应严审开户意愿真实性,因为这是预防产生“实名不实人”账户的首要环节,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已对银行账户开立资料的收集和尽职调查都有明确要求。 而在银发〔2016〕26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人民银行又对企业开户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银行必须核实开户企业有无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企业注册地址是否属实。 在2019年7月22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银行须独立承担企业与个人的账户管理责任,并通过以下三项工作在开户环节防范“实名不实人”的现象。 1、对开户证明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2、对企业开户意愿进行真实性审核,银行应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法人代表或公司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 3、对企业账户经营地址逐一现场核实,防止以虚假地址进行开户。 如果开户银行未履行责任导致匿名、假名账户开立,除依照反洗钱法须予以处罚外,万一造成客户资金损失,银行还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银行必须及时发现结伴开户、开户地与身份证上户籍地不一致、开户地无固定住所等不合理现象,当发现开户的用途可疑,或开户人在填单时直接照抄某个手机号码或密码,连自己基本信息都不清楚情况下,银行要特别小心是不是“实名不实人”的典型。 银行在开户环节防范“实名不实人”洗钱风险,最有效手段是直接提升该开户客户风险等级,并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延长开户审核期限,甚至直接限制交易,必要时可以直接拒绝开户。 其次,在资金交易环节也要防范“实名不实人”洗钱风险。当开户完成后,银行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账户资金往来进行监测,并对某些重点账户加强分析、筛查,比对异地客户有没有高频率或大金额资金交易,还要关注交易IP和MAC地址信息与登记的常用地址比对。 “实名不实人”异常资金交易常见以下特征: (1)没有地域或时间限制,且资金往来频繁发生,一般都是非柜面交易。 (2)过渡性质明显,常见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是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资金呈现快进快出、不留余额的标准过渡账户性质。 (3)开户地、身份证户籍地、账户使用地三地不一致,比如使用开户地以外甚至是境外的IP地址等。 (4)沉睡账户呈现突然有小额交易测试活动,交易后又立即休眠的特征,而账户活跃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1年时间。 最后,银行为防范“实名不实人”洗钱风险,还可以要求客户针对账户做出承诺,在银发〔2019〕8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买卖银行卡行为已经建立惩戒机制,并要求金融机构对买卖银行卡涉事双方主体,在5年内暂停该客户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要求银行不得为该客户新开立账户。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律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中国执业律师)
“三年期大额存单没有了,之后什么时候上不一定,收益肯定是往下走的。”某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该行今年三年期大额存单的发行频率和每期发行额度明显减少,利率方面也达不到去年4%的水平,都在3.7%-3.8%左右。同时,在发售日客户需要抢购,不然就会买不到。 另外一家国有大行网点的客户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该银行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不上浮,收益还不如上浮后两年的大额存单高,没人存,也就相当于“没有”。 近日,记者在走访上海多家银行网点后发现,三年期大额存单“一单难求”的现象在国有银行较为普遍,多数股份制银行或城商行的三年期大额存单还能找到,不过利率明显下调。相较此前动辄4%以上的利率水平,目前大额存单的收益率均低于4%。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大额存单整体发行量及三年期发行量,都是上半年多下半年少,11月份大额存单整体发行量创年内新低,只有315款,其中三年期大额存单共124款,不足年初的四分之一。其中,国有银行发行量锐减,11月份国有银行大额存单仅有4款,股份行17款,外资行10款,剩下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均在城、农商行。且受到年底大额存单额度不足影响,就会让投资者感觉到这一产品“缺货”,很难购买到。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胡小凤对记者表示,这种“缺货”现象主要是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是额度不足,银行要在每年发行第一期大额存单之前向央行报备全年发行额度,部分银行在前面的时间用完了大部分额度,临近年末可发行的大额存单量就减少了;另一方面,因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最高,银行为了压降成本,选择适当减少三年期大额存单发行量,增加短期大额存单。 胡小凤说,今年三年期大额存单的利率相对去年有所下调,主要是今年货币政策宽松,监管要求银行压降揽储成本,让利实体经济,银行利率较高的存款产品今年都有所下调。 一位银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大额存单额度限量,是因为发行大额存单对银行来说推高了负债端成本,而资产端项目高收益的贷款投放不会很多。 “如果大额存单额度不能匹配相应的资产项目,就会侵蚀银行的利润。‘资产荒’是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就是面对监管部门,特别是普惠金融、中小微贷款,提倡降本微利。从中短期趋势来看,三年的资产项目比较难匹配,额度肯定都是要秒抢。”前述人士解释道。 针对明年银行大额存单是否还会“惜售”,投资人会否还需“抢购”的问题,胡小凤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各银行的大额存单发行额度,年初一般额度充足能够满足此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复存在,投资者需考虑自身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进行选择。 对此,前述银行人士也认为,以前有的大额存单靠档计息,所以颇受客户青睐。最近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大额存单只有“一存到底”才能拿到高利率,将可能会有一部分客户放弃购买。 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来咨询存款理财的客户,现在都不建议买大额存单。他们对此解释称,一方面,随着靠档计息被喊停,大额存单相较其他存款产品而言,已经没有优势;另一方面,较高利率的大额存单不仅额度有限,而且有的银行仅对部分白名单客户开放,不会公开发行。 据记者现场走访获悉的某股份行产品信息显示,该行三年期大额存单认购起点为20万,利率为3.7%,到期还本付息;而其推出的另一款“XX存(限量版)”三年定期存款产品,起投5000、20万、50万不等,对应利率分别为3.55%、3.85%、3.9%,相较之下,三年期大额存单流动性和利率确实难言有优势。 与此同时,记者在走访另一家股份行时发现,该行在公开栏展示的三年期大额存单产品年化收益达3.9875%,并明确注明该产品仅限柜面、新客户、动迁代发客户存量新增资金等要求。该行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这款产品比较抢手,目前仅限上海地区发售且必须到网点才能购买,12月15日开售,31日售完即止。 “部分三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都高于贷款利率,为了揽储补贴给了客户,对银行来说其实是亏的。” 某银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 监管对此也早已“亮剑”。今年3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指出,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即“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应予以规范。 日前,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股份制银行均陆续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此前“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已经做出相应合规调整 。
度过了2019年理财子元年,2020年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而言,可谓“开疆辟土”的一年。这一年,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或有序展业,或积极筹建,或报备审批,“你追我赶”纷纷抢占赛道。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末,已有24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20家开始展业,10余家等待审批。 理财净值化转型也在同步推进,根据部分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的数据,目前银行业净值化转型比例预计在60%左右。不过按照现有转型进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21年银行理财仍然存在一定的整改压力,尤其是存量老产品的压降进入“深水区”,将带来“回表”难题。 与此同时,摆在理财子公司面前的挑战还有销售渠道的开辟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二次转型”。近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出台,明确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进一步完善了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而其他配套文件,如此前的现金管理类办法正式稿等有望明年落地,也将给理财业务带来冲击。 净值化转型过半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子队伍加速扩充,临近年末,更有浙商银行理财子公司“浙银理财”和恒丰银行理财子“恒丰理财”落地开业,至此,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仅渤海银行一家理财子公司未有消息。 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9日,全国共有2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准筹建,其中20家已开业,主要以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头部城商行为主,还有12家理财子等待审批。 而随着理财子公司的陆续开业,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也在加速,理财子公司产品均按照理财新规要求进行净值化管理。从银行理财转型进度来看,截至2019年末,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10.1万亿元,占银行非保本理财存续产品规模的43.3%。到了今年,尽管净值化转型不断推进,但符合资管新规的净值型产品规模占比并不算高。 平安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袁喆奇对记者表示,结合部分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数据,预计当前全行业净值化比例在60%左右。普益标准统计数据也显示,2020年7~10月,全市场银行机构净值化转型进度为57.98%。 尽管如此,按照目前转型进度,2021年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华南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高管对记者说道,主要压力在于存量老产品的压降,比如涉及到非标资产处置的,尤其是像产业基金、PPP等流动性差、期限长的项目等,对于这些难消化的老资产,目前基本上是“一事一议”专项处置。 根据银行业协会数据,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中,非标债权投资占比为15.63%,以2019年的非保本理财余额测算,银行理财配置的非标资产约为4.1万亿元,考虑到新的非标资产认定规则更严格,实际规模可能会更高。 因此,业内普遍对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可能带来的信用压缩风险较为关注。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称,为了加快存量资产的处置,大多银行预计会将部分表外资产腾挪回表,这就将占用银行的一部分信贷额度及资本,并且对表内资产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发力销售渠道建设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展业的同时,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则也在落地,今年的一大重磅文件就是近日出台的《办法》,一直以来,理财产品销售适用的监管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制度规则中,《办法》的发布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有助于理财业务的平稳转型。 具体而言,《办法》明确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代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其中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称,根据《办法》,短中期来看,理财子通过其他非银渠道扩大规模的方式将受到限制,但短期内互联网平台对银行广义负债的扰动也将大幅减弱。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渗透将更多体现为理财子对他行渠道的渗透,零售端渠道具有优势的银行将受到更多青睐。 记者了解到,在《办法》发布前,就有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拓展代销渠道,产品除了在母行销售外,还“陈列”到其他银行的销售平台上,这意味着一售的产品不再局限于自家理财子的产品,些银行销也包含其他家产品。 (某银行APP上代销的理财产品) “这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之前理财子还可依靠母行的销售渠道,但观察现在的趋势,未来要和更多的机构竞争,比如客户经理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在意是哪家的产品,而是关注好不好卖,这就对理财子的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华东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还获悉,一些理财子公司已经开始建立独立的销售渠道,比如创建官方APP及小程序,或是积极拓展其他银行渠道来代销产品。“从一定程度上讲,《办法》通过限制销售机构范围,反倒促进理财子公司逐步建立成熟的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管理能力和品牌辨识度。”上述股份行理财子公司高管称。 关注类货基“二次转型” 除了《办法》,理财子公司仍有相关配套文件还未落地,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正式稿的出台。 2019年年末,监管机构就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征求意见,对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管理、流动性管控、估值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按此规定,如果正式稿落地,将对理财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袁喆奇提及,届时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管将趋同货币基金,包括投资期限、杠杆、流动性等诸多限制条件下,将造成相关产品的收益率显著下降,若相关文件在明年出台,在对投资者吸引力下降的同时,也将给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带来负面影响 。 实际上,资管新规后,现金管理类产品被视为银行净值化转型的主要抓手,此类产品可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每日申购赎回,利于销售,同时由于对投资资产的限制比货币基金更宽松,因此目前较货币基金享有110BP左右的利差,对个人投资者吸引力较强。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存续净值型产品中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达到4.16万亿元,占净值型产品规模的41%,同比上升1.93个百分点。 然而,一旦现金管理类新规正式下发,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框架或将全面对标货币基金,在此背景下,银行只能接受收益率降低或者放弃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而这两种方式均不利于产品销售。因而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短期将降速或下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品投向上,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也在布局权益投资。普益标准统计,目前,理财子公司发布的权益类产品数量合计100款(含移行产品)。2019年发行47款,其中43款均为母行迁移产品;2020年发行53款,仅有4款为母行迁移产品,另外49款均为理财子公司新发的权益类产品。 可以看到,权益类产品的发行较去年明显加快。建信理财、工银理财和招银理财为权益类产品数量最多的三家理财子公司。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未来随着老产品转型进度加快,理财子不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银行理财产品权益类资产配置将持续提升。 信银理财资本市场投资条线总经理彭凌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行内新产品投资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主要由策略决定,相比同业,新产品中混合类产品占比居于行业领先,其中权益类占比的中枢约在20%。未来权益类产品的规模,直接取决于含权益新产品的增长速度,以及能否把相对收益类产品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