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整整一年,新设立的蒙商银行将于5月25日正式开业。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包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 关于系统切换期间对于客户服务的影响,公告称,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 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蒙商银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 对于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业务办理,公告显示: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根据此前安排,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部分的资产负债由徽商银行收购。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至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经营区域定位内蒙古,存保基金为单一第一大股东 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同意蒙商银行开业。同时,蒙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辖区的242家分支机构,并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新设分支机构。 蒙商银行的设立公告显示,蒙商银行系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行注册资本达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当地国企合计持股约52.5%,存保基金持股27.5%,徽商银行、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资分别持股15%、5%。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新法人主体,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据此前公告中蒙商银行的股权结构显示,存保基金以27.5%的持股比例位列单一第一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分别持股16.67%、15%,分列第二大、第三大股东。 这也是存保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央行出资100亿元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而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此外,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两家当地国企分别持股8.33%,内蒙古公交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信投资、内蒙古金融资产分别持股5%。其中,建信投资为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全资控股的债转股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则是当地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同时,上市公司北方稀土(行情600111,诊股)、包头市财政局也分别出资约5亿元,持有约2.08%股份。 根据此前徽商银行公告,蒙商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0亿元的注册资本,位列国内城商行前列,仅次于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中原银行。 徽商银行承接后跨区域发展迈出大步 银保监会此前的公告称,徽商银行承接原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的相关业务。 公告显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计算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四家分行业务价值为153亿元。徽商银行的最终收购价则以交易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专项报告为准。 徽商银行也将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在交易基准日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净值轧差的金额,扣减业务价值后,剩余款项(即344亿元)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徽商银行结算。 同时,徽商银行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兴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徽商银行称,经过收购交易,该行将设立四家分支机构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支机构,以承接上述业务及员工。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目前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通过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包商银行进入历史,原有业务划分明确 随着蒙商银行5月25日全面开业,包商银行这家经历了21年的城商行也即将成为历史。1998年12月28日,包商银行经过央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9年5月24日,因原大股东明天集团违规占用大量资金形成逾期,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除了上述徽商银行承接的部分外,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自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以及持续提升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服务质效等。 从成效来看,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4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全国两会将出台一揽子宏观政策应对计划,通过财政、货币、社保、就业等政策合力,加大逆周期对冲力度。小微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将会成为政策支持的重点。 小微企业获得感提升 金融支持政策的“稳准实”,让小微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天津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腌渍食品的小微企业,主要产品供应出口。因国外疫情加剧,企业出口受阻,致使到期120万元贷款还款出现困难。某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与企业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为企业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简化了审查审批手续,采取远程视频、对公网银等手段,为企业办理了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了企业当下还贷压力。 位于重庆解放碑核心地段的某酒店是国内知名连锁酒店品牌的酒店加盟商,疫情发生前酒店入住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因为疫情影响,该酒店暂时闭门歇业,无营业收入来源,致使去年申请的500万元装修贷款的正常还款压力上升。某商业银行重庆分行“急企业所急”,专门为其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方式,让酒店吃下“定心丸”。 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了2815万户小微经营主体,同比增长21.9%。从银行来看,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据《证券日报》记者从某国有银行获得的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4月12日,该行为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超4300亿元。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在其一季报中也表示,报告期内,银行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全面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截至报告期末, 小微贷款总额4534.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9.08亿元。 而互联网银行的发力程度也不亚于传统银行。据悉,微众银行4月份根据微业贷产品的实际业务情况,推出了“风险补偿政策、再贷款政策、贷款补贴政策”三项政策,为深圳地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贷款优惠,年利率低至4.5%,贴息后年利率低至2.25%。 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可期 除传统工具外,在金融主管部门支持下,债券市场也成为驰援小微企业的重要战场,近期已有不少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 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4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于4月2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1.99%。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全部用于湖北、浙江、广东、河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5月6日,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首期3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其中3年期品种230亿元,票面利率2.17%,5年期品种70亿元,票面利率2.67%,本期债券吸引了市场各类型的投资人参与,全场获得超2倍认购,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发行小微金融债这一市场化的方式,可打通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和小微信贷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生产资金来源,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为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在总量政策方面,未来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通胀降温将为进一步降息铺平道路,预计年内中期借款便利(MLF)利率还有40个基点左右的下行空间,这将带动一般贷款利率再下降约100个基点。同时,年内央行还有可能再实施2次、共约1个百分点的全面降准,这将释放长期资金约1.6万亿元。”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结构性政策方面,央行可继续通过定向降准、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再贷款利率、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的定向支持力度。 同时,他认为,目前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已降至6%,进一步下调的空间有限,未来定向或额外降准可能将更多指向股份制银行。另外,针对主要与小微企业对接的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未来监管层或将通过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降低优先股、可转债发行门槛等措施,帮助中小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框架,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环境。 完善统一监管框架 “当前,民营银行正逐渐由‘求生存’向‘谋发展’转变,但在这一过程中,民营银行发展面临监管体系不完善、自身经营风险和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等问题。”郭新明认为。 郭新明建议,在完善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环境方面,一是完善统一的监管框架。在现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出台针对民营银行专门、统一的监管制度,消除目前在民营银行监管上政策不明、尺度不一的问题,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二是推动分支机构试点落地落实。三是适度放开民营银行经营限制。在业务准入等方面,以统一的规则、条件,容许民营银行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给予民营银行理财等业务资质许可,进一步激活民营银行发展活力和服务张力。 在多维度降低民营银行经营风险方面,一是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审慎监管。强化股东监管,严禁不当干预经营决策,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大股东对民营银行的操控行为;强化业务监管,对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控,对重大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进行科学设置,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评价和纠正民营银行潜在的风险。三是支持民营银行创新发展。四是给予初创期的民营银行一定税收政策优惠,减税降负,增强其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支持民营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方面,一是支持民营银行增资扩股,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调整持股比例等规定,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民营银行增资扩股,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加大对民营银行发展的长期持续投入。二是可将部分条件相对成熟的民营银行纳入到发行永续债的目标银行之中,鼓励民营银行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补充资本金。三是允许经营情况较好的民营银行试点公开上市,适时放开民营银行引入股权激励机制,落实员工持股计划。 全面系统修订商业银行法 郭新明还建议,全面系统修订商业银行法。在修改重点上,主要包括完善立法调整范围及业务规则、明确分类监管理念、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适当支持综合经营、加大金融消保力度等方面内容。 具体看,一是完善立法调整范围及业务规则;二是明确分类监管理念;三是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四是适当支持综合经营;五是加大金融消保力度。在商业银行法中设“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章,明确提出“银行业消费者”概念。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陈果静)5月21日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将联合网商银行,向小微商家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百亿元贷款“免息券”。第一批将在全国81个城市发放,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家可上支付宝领取。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次大范围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息券”。 据了解,在银保监会指导下,此次由三大政策性银行牵头,向网商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再借助网商银行的科技能力和用户触达通道,通过“免息券”形式精准滴灌小微企业,降低贷款成本。有营业执照的小店可在支付宝搜索“免息券”,通过信用风控评估,有贷款额度的用户都可以领取“免息券”。第一批每人可领2张,每张代表1万元贷款的1个月免息权利。 网商银行行长金晓龙表示,此次优先选择在已发放消费券的81个城市发放免息券,是希望“双管齐下”,共同促进小店经济进一步回暖。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影响如何?破除影子银行“顽疾”成效如何?距离资管新规过渡期限临近不足8个月,是否会进行延期?5月18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对上述热点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据介绍,在疫情影响下,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对资管新规整改大限将至,监管是否会作出延期决定,上述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将研究是否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外部输入风险上升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但境外疫情蔓延扩散趋势仍在上升,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大外需下降压力,外贸企业出现出口订单推迟、取消、减少等情况,有可能加剧外贸企业经营压力和相关贷款质量劣变概率。其次,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部分原料、零部件等较为依赖海外供应的行业受影响较为明显,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受到拖累,生产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上升,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最后,海外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价格均一度出现大幅下跌,相关风险通过投资者信心、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有所上升。银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全球疫情发展、经济金融走势还有很大不确定性,银保监会指出,将按照“六稳”和“六保”要求,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降低不良贷款上升等负面影响,为服务实体经济奠定更好的基础。通过紧抓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四点发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助力脱贫攻坚等切实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全、便利地享受金融服务。 影子银行风险收敛 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通过采取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监管要求。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现阶段影子银行治理进展如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从压降规模来看,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业内公认的影子银行有几大特点,即链条过长、杠杆过高、结构性过于复杂、存在着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保持监管定力,做好做实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监管机制体系,防范风险反弹回潮。 针对如何有序化解和处置影子银行风险、防止资金空转脱实向虚,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建议,应继续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培养居民正确的理财和投资理念,实现理财资金来源的健康和优化;其次,历史上影子银行背后的典型底层资产是房地产,在房价持续上涨预期下,投资房地产的绝对收益成为未来非标投资理财业务不断增加的主导因素,因此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尤其是对房地产融资的限制,将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妥善处理存量资产 自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发布实施以来,银行理财业务就持续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来自银保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4月末,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运行总体平稳。 按照原定安排,过渡期大限为今年底。不过,存量资产规模较大、各家银行处置进度不一、叠加疫情影响导致的处置困难加大等因素,也引发了市场及业内对于过渡期延长的猜测。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工作中,注意到部分银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此外,也将根据实际,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对监管提到的“小幅适度调整”,一位国有大行资管从业人士表示,“监管一方面坚持大的改革原则不放松,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延长时限是有必要的。”多位银行业从业人士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对行内理财业务转型的焦虑,有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按期完成资管业务转型有较大难度。更有中小银行从业人士直言,希望监管给予一定的扶持,建议应对存量资产逐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方案,避免“一刀切”的处理方法,对2020年底难以完成处置的,应适当延长过渡期。 在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殷燕敏看来,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大行在理财产品转型方面做得比较好,中小银行转型步伐相对慢一点。此前业内也在探讨是否会采取差异化管理,此次表述的“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或许会基于现状,对于少部分银行确实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经过监管允许给予差异化的政策宽限。 “延长过渡期并不会刺激新的非标理财大量出现,因为过渡期的延长时间不会很长,新产品几乎不会有时间完成发行和到期这一完整过程。因此适度延长过渡期有利于个别化解原有产品存在困难的银行对产品进行改造。对于银行来说,则需要加快学习同业经验,积极主动地化解不合规的存量资产。”陶金如是说道。
“两会”在即,银保监会也就近期多个行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5月18日,银保监会官方发布答记者问,就疫情对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业保险业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股东股权乱象和影子银行治理、银行理财转型最新进展、保险业风险敞口等主要热点话题做出详细回应。 先看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重要表态: 1、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甚至萧条的可能增大,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 2、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 3、银保监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4、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银保监会也将根据实际,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5、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其死灰复燃。 6、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短期内产生了负面影响,保费收入增速下降。尽管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不会出现系统性流动性风险。 银行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 在分析国内外形势时,银保监会认为,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但境外疫情蔓延扩散趋势仍在上升,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甚至萧条的可能增大,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外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贸企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大外需下降压力,外贸企业出现出口订单推迟、取消、减少等情况,1-4月我国货物出口总额同比下降6.4%,有可能加剧外贸企业经营压力和相关贷款质量劣变概率。 二是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部分原料、零部件等较为依赖海外供应的行业受影响较为明显,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受到拖累,生产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上升,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 三是海外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价格均一度出现大幅下跌,相关风险通过投资者信心、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疫情期间,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根据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5月17日,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3.11万亿元。在普惠金融方面,4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此外,银保监会还出台了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金融政策,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资管政策适度调整 截至4月末,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按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规定,过渡期将于今年底结束,但在银行的理财转型实际情况中,部分银行在过渡期前全面完成转型仍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次表示,工作中,注意到部分银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更为重要的是,该负责人透露,也将根据实际,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银保监会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截至今年4月末,已先后批准19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12家理财子公司已开业运营,其他多家银行也在抓紧筹备。2019年12月20日,批准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这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据了解,其他国际资管机构也正在与有关理财子公司沟通,协商合资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工作。指导已获批的银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理财子公司高质量开业运营;对已经开业运营的理财子公司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其合规审慎经营,稳步有序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 去年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 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牛鼻子”,也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持续加强对违规股东的监管和惩戒,持续开展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整治。 数据显示,银保监会在2019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2018年起对农村中小机构开展了专项排查,目前已责令违规股东转让股权33.4亿股,对74家机构合计处罚5165万元。 此外, 银保监会还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在包商银行等风险处置化解过程中,银保监会把清理违规股东股权作为重要抓手。据悉,目前,包商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一是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股权集中托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等监管机制。二是坚持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优化股东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三年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 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银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 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虽然影子银行治理取得显著成绩,但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其死灰复燃。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跨业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管合力。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压降通道业务,推动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公开披露制度,厘清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征与统计口径。 保费收入增速下滑但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短期内产生了负面影响,保费收入增速下降,1-4月,财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76.35亿元,同比增长6.06%,增速同比下降5.18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1万亿元,同比增长3.81%,增速同比下降12.29个百分点。 不过,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尽管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不会出现系统性流动性风险。 截至4月末,财险业资产总额2.37万亿元,净资产6670.44亿元;人身险业资产总额18万亿元,净资产1.4万亿元。一季度末,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4.9%,人身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0.7%。初步判断,全年保险业务仍会维持正增长,总体保持稳健运行。 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问题突出公司纳入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将经营不规范的部分中外资公司列入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市场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分红险产品风险排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治理短期健康保险经营存在的产品设计不规范、销售行为不规范,强制搭售产品等突出问题。一旦查实违规行为,不但要重处重罚,还要从严对高管问责追责。
改革创新 真抓实干 开创人民银行科技工作新局面 ——--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科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20年5月18日,人民银行2020年科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9年以来科技工作成果,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就2020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19年以来,在人民银行党委领导下,科技条线干部职工积极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成效显著。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人民银行科技履职能力。加强统筹指导,防范化解金融网络安全风险。加强规划监管,推动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标准应用,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确保金融基础设施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既检验了“十三五”期间金融业科技发展成效,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金融数字化转型更为迫切,金融网络安全形势更为严峻,金融业科技治理任重道远。要客观分析新形势和新挑战,积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会议要求,2020年人民银行科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行党委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与现代央行制度相适应的科技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支撑,深入开展“数字央行”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监管能力;加强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指导,推动落实金融领域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筑牢金融网络安全屏障;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LEI应用,优化标准供给,提升金融标准治理水平;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科技干部队伍。 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科技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