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3号通报《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不断加大行为检查力度,聚焦银行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根据对光大银行实施的消保行为检查,《通报》指出,该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类违规问题。 一、违规代客操作。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存贷挂钩。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微摄 外汇局2月3日发布关于银行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 案例2: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案例3: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边境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两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92.92万元和91.84万元。 案例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92万元。 案例5: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办理售汇案 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银行卡项下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3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241.08万元、183.82万元和106.18万元。 案例6: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收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款60.3万元。 案例7: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1月至7月,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39.36万元。 案例8: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 案例9: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6月,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03万元。 案例10:华夏银行苏州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90.1万元。 案例11: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收结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贸易收结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7.27万元。
图片来源:微摄 为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1月29日开展了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操作量50亿元,期限3个月,费率0.10%。 本次操作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公开招标,中标机构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换入债券既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也有城商行发行的永续债,体现了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合理需求,采用市场化方式稳慎开展CBS操作。
图片来源:微摄 2021年1月18日下午至21日上午,人民银行党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首批轮训厅局级专题研讨班。研讨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辅导,推动领导干部结合中央银行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研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后,人民银行党委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党委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宣讲报告会等形式,向全系统发起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总动员。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行长易纲审定轮训工作方案,部署以厅局级专题研讨班正式开启全面轮训,以此作为人民银行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轮训的先导班、示范班,再次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郭树清同志为研讨班作专题授课。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要高度重视创新发展理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要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动摇;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更加自觉地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体现在落实中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上,在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中开好局、起好步,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贡献金融力量。 易纲同志和人民银行党委其他同志出席研讨班并指导研讨。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主持开班辅导,并对全系统做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提出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刘国强,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加爱分别聚焦提升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讲政治高度做好中央银行工作等专题进行辅导。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杨伟民、人民大学校长刘伟应邀作专题授课。 研讨班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人民银行各司局、各部门及在京企事业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训,各分支机构、京外企事业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训。
经过数年等待后,全国第二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终于获批筹建。 招商银行昨晚公告称,收到来自银保监会的相关批复,公司获准在上海市与京东数科旗下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商务)共同筹建招商拓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拓扑银行)。招商银行和网银商务分别持有招商拓扑银行70%、30%的股权。 据记者了解,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是监管部门探索部分银行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的创新试点,意在引导金融机构触达更广泛的长尾金融客户。具有纯线上、无线下网点的特性,属于典型的数字银行,更强调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开放、场景渗透实现普惠金融。 作为我国近年来的一项重大监管创新,这一新型银行可与现有持牌机构、金融科技公司互为补充、竞合发展,共同探索普惠金融的新商业模式,构建更具普惠型、包容性的金融生态。 2017年1月,由百度联手中信银行发起成立的中信百信银行获批筹建,是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该行于当年11月开业,彼时,银保监会表示,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定期评估试点效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不同形式的直销银行子公司经营模式。 2018年3月,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合资方式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的议案》,同意该公司与战略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招商银行的零售业务是银行业的标杆,并通过数字化能力建立了一个具有丰富场景的数字零售生态。招商银行今年半年报显示,该行App累计用户数已达1.29亿户,报告期内人均月登录次数达11.31次。对于为何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该行此前在公告中表示,这是其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普惠金融和未来银行形态的重要举措,可有效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对现有业务模式和客群进行差异化补充,并可通过风险隔离,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招商银行和网银商务发起设立招商拓扑银行生逢其时,两大股东各有优势、资源互补,为市场留下不少想象空间。 据悉,未来招商拓扑银行将依托两大股东的资源和创新思路,充分运用数字科技,以互联网方式实现经营效率提升、经营规模扩大、用户运营能力提升。通过有效的银企对接,疏通金融服务传导机制,扩大市场主体受益面,打造出银行业数字化改革创新的“新物种”。
近几年广义基金快速崛起,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但什么是广义基金,似乎并没有一个很官方的标准,通常是把所有通过发行资管产品募集资金,然后将资金用于投资的机构投资者统称为广义基金。根据这个标准,广义基金主要包括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券商资管和信托计划等资管产品。 不同资管产品的资产配置行为,有着明显差别。银行理财背靠商业银行,资金募集渠道广泛,受投资者信赖,但由于市场化水平相对不足,投资风格偏稳健。公募基金享受税收优惠,且由于投研能力强,产品净值化管理能力领先市场,但在募资上,对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有较强依赖。券商资管投研能力强,且资管经验丰富,但因募资门槛较高,投资者接受度偏低,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商业银行。信托计划依靠牌照优势,主要作为银行的通道,资金主要投向实体,并不怎么参与债券市场。 为更好了解广义基金,本文将逐一分析它们的发展历程、资负情况和监管要求等。 1 银行理财 自2004年第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以来,银行理财凭借着“资金池+刚性兑付+预期收益”的投资运作模式、银行信用背书和银行网点分布广泛等优势快速崛起。2007年到2017年,银行理财规模从5000亿快速提高到30万亿,成为中国资管行业的巨无霸。 但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银行理财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也在积聚。第一,资金池的运作模式,叠加投资大量非标产品,使得银行理财产品期限错配现象十分普遍,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第二,银行理财业务不规范,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第三,银行理财的刚兑属性,分流银行表内存款的同时,也让实体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为防范风险,2018年开始,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为银行理财业务提供了全方位的规范。原有的“资金池+刚性兑付+预期收益”运作模式被打破,银行理财逐步向净值化转型。 目前国内还处于资管新规过渡期,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与净值型理财产品并存。中国理财网数据显示,2019年末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13万亿,占全部理财产品的57%,剩余43%是净值型理财产品,此时的存续余额为10万亿。 为更好理解银行理财投资债券的风格,我们对预期收益型理财和净值型理财这两类,分别做分析。 (一)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 资管新规颁布前,银行理财都是预期收益且刚性兑付的。虽然当时很多理财产品名义上是非保本的,但这只是为了规避监管,当时监管要求将保本理财纳入到银行表内核算。实际上它们最后都是刚兑的。 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简单来说就是银行理财把从投资者手中募集来的钱拿去做投资,无论投资是亏还是赚,买理财的人都能够获得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而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实际上都是由银行自己来承担的。 这种模式有点像银行自己借债去做投资,不再是代客理财了。举个例子,比如银行理财按照5%的预期收益率从投资者手中募集资金,之后拿着募集来的资金投资获得了8%的收益率,这个时候银行只需要支付给投资者5%的收益,自己可以享有3%的超额收益。而如果银行理财投资仅获得了2%的收益率,银行依然需要支付5%的收益率给投资者,自己承担3%的亏损。 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资金池”模式,这个模式也是银行理财能够实现刚兑的重要利器。“资金池”模式可以简单理解为把不同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放在一起统一管理,投资需要资金时就从资金池里拿,有投资收益后就放到资金池里,资产端和负债端并不需要一一对应。 总的来说,“资金池”模式运作的理财产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滚动发行。银行通过滚动发行理财产品来解决到期产品的流动性问题。 第二,集合运作。就是将同一资金池里的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运用。 第三,期限错配。因为是集合运作,资产和负债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于是为了提高收益率,银行理财在投资时会用短期资金来做长期投资。 第四,定价分离。集合运作的模式下,同一资金池发售的各类理财的收益率,和它所对应资产的投资收益率并无直接关系。 在了解预期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行模式后,我们再来分析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情况。银行理财产品在配置时,主要投向非标、债券、现金及银行存款和权益类等资产。 1、非标 非标曾经是银行理财重要的投资方向,尤其是在监管政策收紧之前。中国理财网数据显示,2013年年底银行理财投资于非标资产的比例为27.5%。而投向非标的部分,有51.9%的资金投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38.3%的资金投向房地产。 即使是政策收紧后,2017年年底,银行理财依然有16.2%的资金投资于非标资产。为什么银行理财这么偏好非标资产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非标资产的收益率高。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模式下,银行可以获得超出约定收益的部分,因而有动力去追寻高收益资产。当时监管规范银行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对城投公司融资的政策也在收紧,为了能够融到钱,开发商和城投甚至能够接受两位数的融资成本。高额回报率是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最主要动力。 第二,当时的非标信用风险可控。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后,资金主要流向融资平台和地产开发商,融资平台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而当时全国房价处于上涨期,融资平台和开发商非标违约的概率较小。 第三,“资金池”运作模式,使得银行理财资金能够较为便捷地投向非标。“资金池”模式中,银行理财的资产和负债并不一一对应,银行即使将大量资金投向非标资产,也能通过滚动发行来解决流动性问题。 在具体投资时,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将发行理财产品募集所得资金集中在一起,直接投向委托贷款、贴现票据等金融债务工具。 二是借助特殊目的载体(SPV),通过信托受益权等通道产品和非标资产对接,从而达到“曲线放贷”的目的。 2、债券 2013年之后,监管层出台了多份文件对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进行限制,如《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都对理财投资非标资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监管趋严后,银行理财开始将资金投向债券等标准化资产。 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2015年年底债券占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比重为29.5%,到了2017年年末,这一比例就提高到了42.2%,理财投向债券的比例明显提高。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银行理财和银行表内资金有极大的不同。银行表内资金偏好利率债,这是因为利率债的资本占用低、流动性好且有税收优惠,加之银行表内负债的资金成本低,多数情况下配置利率债的收益即可覆盖成本。 但银行理财负债成本高,投资利率债的收益难以覆盖银行理财的成本,因此银行理财更偏好信用债,持有利率债更多是为了满足流动性要求。 我们看到2015年银行理财持有的债券资产中,有86.2%的债券是信用债。即使是金融去杠杆后,2016年和2017年这一比例也在8成以上。进一步细分,理财产品投资的信用债以高评级为主,AAA评级的占比过半,AA+评级的也有近3成。 银行理财为什么要投资债券呢? 第一,出于流动性方面的考虑。银行理财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而非标期限较长且难以变现,所以银行会持有部分债券,以满足流动性的需求。 第二,监管推动。2013年之前,银行理财的持债规模较小,在监管层打压非标投资以及同业资产后,银行理财才加大力度投资债券等标准化资产。 那么,银行理财是如何投资债券的呢?通常情况下,银行理财除了自己直接下场去购买债券外,还经常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债券投资。 银行理财同质化问题严重,但银行理财又都有做大规模的诉求,所以产品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吸引客户,它们往往会给出一个较高的预期收益率。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不能仅仅依靠信用债的票面收益,还必须通过“加杠杆、加久期、下沉信用”等方式来提高债券投资的回报率。 随着银行理财规模壮大,部分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开始面临内部专业投研人员不足的问题。加之银行的合规要求相对偏严,理财加杠杆受限,银行理财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更便利的债券投资方式。 委外这时候就成为了银行理财的选择。通过将资金委托给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这些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银行理财能以做大规模的方式增厚利润。 委外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是产品模式和投资顾问模式。 (1)产品模式 产品模式指资金委托方(银行理财)通过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等形式,和管理人进行产品合作的模式。 产品模式下,委外资金(银行理财)作为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或基金专户的出资人,参与到产品中实现收益分配。这种模式具有投资范围灵活、结构多样、可根据要求进行定制等优点,常见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 (2)投资顾问模式 投资顾问模式,指委托账户交易发生在银行自己的系统和托管账户内,由投顾管理人发出债券买卖指令指导银行交易员操作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银行理财资金仍由银行进行投资,只是聘请了委外管理人提供投资建议,因此可投资范围较窄,远不如产品模式那样灵活。不能使用衍生品进行套保,且无法实现资金分层,所以一般为平层纯债结构。 但委外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委托-代理中经常出现的潜在道德风险。由于银行理财(出资方)与非银(管理机构)之间的利益选择并不一致,如非银机构从银行理财那里拿到资金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投向风险较高的资产以谋求更高利益,这无疑会损害银行理财的利益。 在2016年年底开始的那一次债市调整中,部分委外产品受市场调整的影响,出现明显浮亏。委外到期后,或者委托人要求提前赎回时,非银机构有时并没有兑现之前承诺的高收益。这让银行理财对非银机构的投资能力产生了不信任,银行理财开始减少与非银机构的合作。 此后,随着监管层对委外模式的限制、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和银行重视投研队伍的建设,银行理财逐步转向自己直接来买卖债券。 3、权益类资产 能够做权益类投资,是银行理财和银行自营最大的区别之一。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不得主动投资于工商企业股权。但根据规定,面向机构和私人银行客户募集的理财资金,是可以投资权益类资产的。 银行理财参与权益类投资,除了主动管理型(公募基金、对冲基金、FOF、MOM等)之外,更多的是参与股票定向增发业务和并购基金业务(包括Pre-IPO并购等)。 并购基金,顾名思义指的是专注于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它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企业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整合、重组及运营,待企业经营改善之后,出售其所持股份或资产实现退出。 银行理财往往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参与并购基金。它在投资并购基金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一部分股权,并且多半在参与基金之初,就会设定有关的退出协议。而基金管理人之所以允许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银行理财提供的资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赚管理费。 除了参与并购基金,银行理财还可以通过参与定向增发来投资股票。在具体的交易方式上,银行理财往往通过信托计划、基金资管计划(基金专户)、有限合伙等方式作为优先级资金参与到定增项目当中。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作为优先级资金参与到定增项目中的风险较小,且往往能够获得相对不错的收益。 除了这两种方式外,银行理财还有其他方式可参与到股权投资中,这里就不一一展开来说了。 银行之所以参与股权投资也比较好理解。 第一,相比于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的收益率相对更高。银行理财作为优先级资金,参与到定增中去的话,一般都能够得到6%以上的收益。 第二,安全性也有保障。虽然是股权投资,当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银行理财按道理是会面临亏损风险的。 但实际上,银行理财一来多是作为优先级资金投入,资产的安全性较高;二来在制度安排上,银行理财也会在投资之前,通过约定差额补偿、溢价回购等措施设立资金安全垫,降低投资风险。 但银行理财进行股权投资也有一些不足。 第一,投资者对权益类理财产品需求不高。能够投资权益类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往往是面向高净值客户或者企业的私募理财,但这些群体可以选择的金融资产较多,相比之下权益类理财的吸引力并不明显。 第二,银行理财投研能力不足,这是限制银行理财在各类资产上进行配置的核心原因之一。目前,银行理财要么是一个部门,要么作为单独的理财子公司。但大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都成立不久,权益类投研人员相对不足,银行的资管部门更是如此。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几类资产,银行理财也会持有一些同业资产,如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但是在监管对理财同业投资加以限制后,银行理财投资同业的规模不断下降。 上面讲了银行理财投资的几类资产,那银行理财是如何在各类资产之间进行选择和配置的呢? 银行理财本质上是一种资产管理业务,它和其他资管产品一样,需要想办法在市场上筹集资金、做大规模。由于产品同质,理财往往是通过给出高收益率来吸引资金。而在高负债成本压力下,银行理财在资产端必须要寻求具有较高收益率的资产予以匹配,其中首要原则便是寻求正carry。 只有当资产有正carry时,银行理财资金才会选择介入进行配置;在没有正carry时,银行理财很少会依赖资本利得来覆盖负债端的资金成本,因为和固息相比,资本利得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更高,要覆盖成本的难度更大。 那么优先找到了正carry之后,银行理财会怎么做呢? 理论上,当银行理财找到正carry之后,它们基本上会将资金按照市场风险由低到高逐步配置到各类资产上(按风险排列,各类资产顺序为:现金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不过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是不会有正carry,所以银行仅仅会持有少量现金以满足流动性需求。而大部分货币市场工具也比较难以覆盖理财成本,所以我们看到理财产品主要持有的还是信用类债券。 从投资策略的角度看,理财主要以被动组合策略为主,债券类资产普遍持有到期,以追求长期相对稳定的收益,对于利用市场波段性机会进行交易则较少涉足。 (二)净值型银行理财 随着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原有的“刚兑+资金池+预期收益”模式逐渐被打破,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迅速上升,有取代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趋势。 2019年年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余额10.1万亿,同比增长68.6%,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43.3%。而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开放式净值型产品的占比为81.1%。 原先的资金池模式被打破后,净值型理财产品在运营模式上出现了很明显的变化。对银行资管部或者理财子公司而言,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盈利来源,不再是资产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的差额,而是产品的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银行理财更像是一个类似于公募基金的专业服务机构,赚取的是服务费,而不用再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除了运作模式的改变外,监管对银行理财可投资资产和投资规模等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银行理财投资的非标资产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投资的由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等。 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对银行理财投资行为的限制,使得银行理财在资产配置上出现了明显的调整。 对于债券,理财新规等文件限制得不多,毕竟债券特别是利率债在监管层看来是很好的投资资产,反而是理财自己不愿意投资。所以,新的监管政策仅仅是要求银行理财不能将资金集中投资在单一的信用债上,对整体投资情况并无限制。 对于非标资产,新监管政策的要求就比较多了。 第一,投资规模上的限制。非标不得超过理财净资产的35%,这一点在此前的监管文件中就已经涉及,且2018年大部分银行理财的非标投资比重都已经低于35%的警戒线,影响不大。 第二,期限上的限制。按规定银行理财如果投资非标,那非标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这一点主要是限制非标的期限错配问题。 限制期限错配对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影响较大。一般非标都是期限较长的资产,此前通过资金池的模式,银行理财能够做到以短期负债投资长期资产。但现在监管要求资产穿透,资产负债要匹配,这样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就很困难了。 目前,过渡期内银行理财主要是通过做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和封闭式理财产品来继续做非标资产。其中定期开放式理财一来要求期限在半年以上,二来要求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而封闭式理财则只要封闭期与非标期限相匹配就可以投资非标。 另外,对于股权投资,监管层反而是有意引导银行理财增加在股权类资产上的配置。在新的监管框架下,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纷纷开始谋求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而目前按照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它是可以直接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的。近期银保监会也表示要引导理财、信托、保险等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不过虽然目前理财投资股权的制度限制放松了,但制约理财投资的主要困难还是理财内部人才特别是权益投资类人才匮乏,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理财的权益投资选择。 从目前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结构上,我们也能够看出政策因素对银行理财的投资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一,在新的监管环境下,银行理财在资产配置上进一步偏向债券,而对现金的偏好快速下降。 这和银行理财自身资产的优化有关,原先非标等长期限资产较多的时候,银行理财需要准备现金等资产来确保整体的流动性。 而现在有了很大改变。一是新规对期限错配做出了明确限制,如非标资产的期限不得晚于理财产品开放日的前一天,这就使得理财对现金的需求明显减小。二是监管明确对于开放式理财既可以持有5%以上的现金,也可以持有5%以上的1年内到期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在这样的要求下,银行理财持有的现金和存放银行款项在2018年之后明显减少,而对债券的投资则明显上升。 第二,银行理财配置非标和权益的比重在逐渐下滑。非标的压降主要是因为监管对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限制较多,而权益类资产占比的下降或许和银行理财权益投研能力不强有关。 展望未来,净值化对银行理财产生的冲击会更加明显。此前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之所以能够快速扩张,就是因为投资者把银行理财当做了存款的替代产品。 但随着刚兑被逐渐打破,以及净值化产品的逐渐推广,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在资管市场上的优势就大大减小了。特别是今年5月份债券收益率的快速上行,使得大量银行理财产品亏损,这让投资者深刻认识到,曾经刚兑的银行理财已经一去不返了。 未来,银行理财要想在资管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需要进一步向公募基金模式靠拢。毕竟银行理财几乎可以获得全牌照,而凭借着广泛的营业网点、和银行密切的关系等优势,银行理财在今后的资管市场上也有着不小的竞争力。 此外,银行理财也需要进一步发力权益市场。在监管层引导理财资金进入权益市场的背景下,对权益、衍生品等领域投资,将成为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特色化业务的重点。 但权益投资并不是银行理财擅长的业务板块,今后银行理财或许会加大和非银机构的合作,借助非银机构的投研能力来发展权益业务。相应地,权益类投资规模的增加,可能会挤占银行理财在债券上的投资份额。 2 公募基金 回顾中国公募基金2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会发现公募基金逐渐从股票型为主转向以债券型和货币型为主。2020年11月,货基和债基在开放式基金中的占比达66.5%。 先说货基。受益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的规定,货币基金开始通过提高协议存款的比例增厚收益来吸引投资者。 2013年“钱荒”使货币市场利率冲高带动货币基金收益率上行。加之此时互联网金融快速兴起,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产品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理财意识,货币基金开始成为当时居民的重要投资选择之一。 除了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在这一轮货基的扩张中,也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2014年开始,央行货币政策开始转向宽松,存款利率下降推动居民存款向理财产品“搬家”。银行理财凭借着强大的渠道和良好的信用背书等优势,规模迅速扩张,但由于当时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银行理财并不愿意直接将资金投向实体,更愿意将资金投资于具有免税优势、便于流动性管理、风险更低的公募基金(主要是货基和债基)。 除此之外,银行理财还通过委外等方式投资赚钱效应强且刚兑的券商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而券商资管计划等在拿到钱后,也会将部分资金用于购买货基和债基做流动性管理。 在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下,货币基金规模快速提高。可以看到2017年之前,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不断走高,2017年年末货币基金中有70%的资金来源于机构投资者。 这一时期,货币基金能够吸引银行资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货币基金实行摊余成本法,这使得货币基金看起来是无风险的。 摊余成本法是指将货基存续期内的收益平均分摊至每一天,并直接反映在净值中的一种核算方法。比如说,你购买了1万份(1元一份,共一万元)某货币基金,之后货币基金用这1万元去购买同业存单、利率债等资产,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为3.65%,那么你每天都能够获得3.65%×10000÷365=1元的利息收入。这个收入会直接体现在每一天基金的单位净值里。 同时,摊余成本法并不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即使基金购买的资产价格出现了明显下跌,它的净值也不会受到影响。这样的估值模式下,摊余成本法货基的净值每天都在稳步上升。 接近无风险和稳定收益,使得摊余成本法货基得到了银行的青睐,大量银行资金投向货基。不少基金公司甚至会为银行定制专门的货基产品,来满足银行的需求。 当时市场上货基与银行之间形成了一个螺旋式的循环。银行在拿到钱之后,将资金投向货币基金,货币基金规模扩张后,再去买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这样银行和货币基金之间就形成了一个资金闭环。 但是,货基的运行模式并不为监管所喜。 第一,摊余成本法虽然实现了产品刚兑,但是和市场脱离的估值方式存在较大隐患。当资产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的时候,货基如果按照净值来兑现给赎回客户,就会出现潜在的亏损,而这笔损失,管理人要么是自己拿钱去补窟窿,要么是拿新客户的钱去填补老客户的亏损。 第二,货基和银行/银行理财之间的派生行为使得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不断积累。在这样的模式下,一旦市场流动性收紧,银行就可能需要赎回货币基金,而货币基金为了应付赎回要求,就只能出售同业存单,这反过来又加剧了银行的资金需求,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在2017年严监管的时候,出台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公募基金尤其是货币基金的行为做出了多方面要求,如对货基使用摊余成本法、对定制货基(单个机构持有份额超过50%的货基)、对货基资产投向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监管政策收紧,对货币基金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2018年货币基金规模开始下滑。 资产投向方面,Wind数据显示,2011年之前货币基金的配置以债券为主,其占比在60%左右,而现金类资产的占比较少。 但2011年之后,随着监管放松,以及2013年钱荒导致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我们看到2011年到2014年间,货币基金大量配置现金类资产,主要是协议存款。直到2014年政策放松后,货币市场利率下行,货币基金才减少在现金类资产上的配置,同时增配债券。货币基金资产配置结构的变化,和我们上文所说的一致。 在债券的投资结构上,2018年之前货币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规模快速上升,2018年货币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达到了77%。 不过在《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颁布后,货基投资银行同业存单的行为受到限制。比如货币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这就限制了货基通过购买低评级同业存单的方式来增厚收益。这些规定导致的结果是,近两年货币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规模明显下滑。 除了同业存单外,出于期限、成本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货币基金比较偏好短期融资券等期限较短而收益相当尚可的债券品种。我们看到,近几年货币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断上升。 另外,金融债这类信用风险较小而利率相对还不错的债券也是货币基金的偏好品种。 不过由于公募基金本身就享有免税优惠,所以国债等享有税收优惠的利率债对公募基金的吸引力不大。货币基金持有的国债比例很小,2020年上半年货币基金持有国债的比例仅3%。 说完货币基金,我们再来看债券型基金。 2017年之前,债基的发展过程与货基类似,主要是受益于当时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当时,流动性极其充裕的商业银行,除了把钱投向货币基金用于做大规模以及用于流动性管理外,还会通过专户、定制公募债基等方式,投资于债券基金。毕竟债基的收益通常高于货基,且相比于自己购买债券,银行通过债基购买债券还能够享受免税优惠。 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7年,基金专户的数量,以及机构投资者在债基中的占比,都出现快速上升。 当然跟货基一样,银行资金在推动债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债基的负债端变得脆弱,对银行的依赖度加深。一旦银行资金面出现风吹草动,债基就会跟随出现波动。 比如当市场流动性收紧的时候,银行为了满足资金需求,便有赎回债基的需要,此时债基就得卖出债券来筹集资金。而卖出债券又会使得它的价格下跌,由于债基使用市值法估值,债券价格的下跌会直接体现到基金净值上,这又刺激银行进一步赎回债基,最终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2016年年末时,债券市场就出现了上面分析的恶性循环。当时市场资金面收紧,银行纷纷开始赎回债基,并收紧对非银的融资,依赖于银行资金的债基只得抛售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使得债市大跌,基金净值下滑,而净值下跌又使得银行加大赎回力度,最后引发机构踩踏,并使得债市收益率快速上行。 但跟货基不同的是,2017年严监管之后,债基并没有如同货基一样开始收缩,而是在调整之后规模继续扩张。 我们认为,2018年之后债基的增长,和摊余成本法定开债基的崛起有关。 当时监管趋严后,摊余成本法货基发行受限。据Wind数据,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8月,仅在2019年8月有6只摊余成本法货基发行,其他月份均没有摊余成本法货基发行。 而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在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债基可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 在货基发展受限的背景下,摊余成本法债基脱颖而出,受到市场追捧。 介绍完债基的发展历程后,我们再来分析债基的投资偏好。 资产投向上,根据Wind数据,债基有93%的资金用于配置债券。在具体债券品种上,债基偏好的债券主要有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其中,金融债在整体中的占比较高, 2020年上半年债基有接近50%的资金用于配债金融债。 杠杆率方面,2014年之前债基的杠杆率一路走高,公募基金凭着投研能力优势,通过加杠杆的方式来增厚收益。但2014年之后,监管要求债基的杠杆不能超过140%,叠加2016年的债市调整,债基的杠杆率一路下滑,直到2018年债券迎来牛市后,债券基金的杠杆率才有所回升。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做波段赚价差,债券基金更偏好票息收入。它们喜欢购买信用债,然后通过加杠杆等方式来提高票息收入,通过做波段等方式来赚取买卖利差的频率偏低。 从债券型基金所公布年报的数据中可以看到,2019年债券型基金中债券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76.4%,而债券投资收益(即债券买卖价差收益)仅占总收入的7.7%。 此外,根据中债登公布的现券交易数据,2020年 1月到11月基金公司现券买卖总额仅占其11月末持债规模的101%,明显低于商业银行的368%,更低于证券公司的7622%。 当然,也会有部分债基的风格偏交易型,它们的债券买卖收益有时候占基金总收益的比重会超过50%,乃至于达到90%,不过这样的债基数量较少。 具体到某一只基金时,我们可以通过它定期披露的季报、年报等资料来了解它们的持仓、仓位、杠杆率、交易风格等数据,不过在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展望未来,在大资管时代,随着刚兑被打破,资金池模式被禁,所有资管产品都开始向以市值法估值的公募基金靠拢,如近几年券商资管就一直在努力获取公募牌照、要求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对标公募基金,这给公募基金带来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但和其他类型的资管机构相比,公募基金仍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决定了它对投资人而言继续有很强的吸引力。 第一,公募基金在净值化管理方面经验丰富。除部分特定产品比如摊余成本法定开债基外,公募基金大部分产品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净值化管理的。 第二,公募基金的主动管理能力较强,内部投研体系完备,而且机制更加灵活,在吸引人才方面有很强竞争力。 第三,公募基金的免税优势,这使得它募资,尤其是从银行募资时,相对更加容易。 3 券商资管 受益于2012年之后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市场上如银证票据合作、银证信/基合作等通道业务开始盛行,券商资管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期。2017年1季度末,券商资管规模达到了18.7万亿,相比于2012年的不到2万亿,增长了近9倍。 2017年开始,对资管产品的监管收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包括券商资管在内的各资管产品进行了全方位整顿。受政策影响,券商资管规模开始逐年下滑,其中主要作为通道的定向资管计划规模下滑最严重。2020年3季度末,券商资管规模为9.5万亿,和高峰时期相比规模接近腰斩。其中,定向资管计划剩余9万亿,相比于曾经的峰值16.1万亿,规模也明显下滑。 接下来我们从负债和资产两端,来分析券商资管的行为。 从券商资管的负债端看,机构客户尤其是商业银行,是券商资管的主要资金来源,毕竟券商资管一开始,就是作为银行的通道,才快速发展起来的。 数据显示,券商资管计划中,超过90%的资金来源于机构投资者。而定向计划的资金,超过99%的来源于机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和信托,个人投资者几乎不涉足定向计划。相比之下,集合计划中,来自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比例,要略微高于机构投资者。 2017年之后随着通道业务逐渐收缩,来源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银行的资金比例有所减少。而随着券商资管开始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来自于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比例逐渐提高。 资产端,券商资管的投资行为可以2017年为界,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2017年严监管之前,券商资管的运作模式和银行理财类似,也是“刚兑+资产池+预期收益”这种。毕竟在当时刚兑的大环境下,如果券商资管不刚兑,是很难吸引投资者的。而刚兑的潜台词就是资金池+预期收益。 但跟银行理财相比,在资产配置上,券商资管要比银行理财激进。毕竟券商资管计划的资金成本更高,而高成本使得券商资管只能去购买非标和低评级信用债等收益更高的资产,且通过加杠杆、拉长久期等方式来增厚收益。 具体投向上,券商资管定向计划和集合计划在投向上有明显的区别。 定向计划又可以分为通道产品和主动定向产品。其中,通道产品占据主体,2017年通道业务占全部定向计划的比例超过75%。 作为银行投资非标等资产的通道,通道产品主要投向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票据收益权等在内的各类非标资产。 而主动定向产品则主要投向标准化资产,其中投向债券的比例超过50%。 券商集合资管计划的资金投向,和主动定向产品类似,更偏好于标准化资产。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2016年集合资管计划中有63.2%的资金投向债券,有7.6%的资金投向股票,5.4%的资金投向基金,而投向信托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占比不到10%。 虽然这一时期集合计划和主动管理定向计划,有超过一半的资金投向了债券,但券商资管的高成本,迫使它偏好于投资口味比较重的债券。除了下沉信用外,券商资管的投研能力,也让它们愿意通过做波段、加杠杆等方式来提高资产的收益率。 2017年严监管之后,原有的“刚兑+资金池+预期收益”模式被打破,通道业务也受限,券商资管开始发力主动管理业务。可以看到券商定向计划规模一路下滑,但集合计划规模在2017年下滑之后,2018年开始震荡回升。标准化资产如债券、股票等资产依旧是集合计划的主要投资方向,2020年9月末,集合资管计划中有60%的资产投向了债券。 而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由于资金成本较高,券商资管还是倾向于投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和短融等信用类债券,且所投信用债的评级多数并不高。 展望未来,在资管新规以及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逐渐落地的过程中,资管行业必将迎来一轮改革,如刚兑会被逐步打破。刚兑打破后,券商资管会和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资管机构同台竞技,主动管理业务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而在非标投资受到极大约束的情况下,以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为主要投向的资管产品会越来越多,谁能在业绩、渠道、产品设计上做好,谁就能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从竞争的角度看,券商资管和信托、公募基金和银行理财相比,既有劣势,也有优势。 劣势方面,和公募基金相比,券商资管的认购门槛偏高、没有免税优势、投资者认可度不高、在净值型产品的投资管理上经验不足;和银行理财相比,券商资管的渠道不够广、市场的认可度也不如银行理财;与信托相比,券商资管没有放款牌照,也没有破产隔离、它益性、代际传承等优势。 优势方面,尽管券商没有放款牌照,但积累了多年的标准化资产投资经验,机构内投研人才储备充足,渠道也仅次于银行。和公募基金相比,看似落于下风,但券商胜在灵活,这种灵活性体现在体制、薪酬、激励机制与投资管理等方面。 比如在投资管理上,券商资管一是可以做投顾,便于对接一些资金不能出省的银行机构;二是可以做定向,满足银行客户的特定需求,如果银行出于维护区域内客户的考虑,想支持客户发行的企业债,那么券商资管在满足勤勉尽责、风控合规等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协商的。 与此同时,券商资管也一直在谋求公募基金牌照,向公募基金靠拢。 2018年11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明确要求存量大集合资管产品应当对标公募基金,于2020年底之前,完成对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大集合资管产品的改造期限也延期到了2021年。) 为满足大集合资管产品的改造要求,券商资管开始加速谋求公募基金牌照的步伐。在2020年7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放宽了原来的“一参一控”限制,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 而券商资管在获取公募牌照后,一是券商资管原有的大集合产品能够更便捷的转化为公募产品;另一方面在此后的产品推广上也更加方便,有利于券商资管业务的开展。 4 信托计划 中国信托产品的规模,在2017年达到高峰,当时信托规模超过了25万亿。之后随着严监管,开展原有信托业务模式的难度加大,信托产品的规模不断缩小。2020年三季度,中国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0.9万亿元,相比于峰值减少了近4万亿。 从资金来源看,由于信托有放款牌照,往往被银行当做放款通道。银行通过银信和银证信合作等方式,借助信托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实现间接放贷目的。但在监管不断围追堵截、经济走弱实体融资需求下滑以及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信托的通道业务逐渐回落,自2017年之后,信托的增长规模一路下滑。 从资金投向看,信托资金主要投向实体经济。自2012年以来工商企业就一直是信托资金的主要投向,2020年3季度信托资金投向工商企业的资金占比达到31.5%,投向基建和房地产行业的比重为29.8%,而投向债券市场的比例仅有7.9%。 信托资金主要投向工商企业、房地产和基础产业,而不愿投资证券市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融资平台等给出的收益率较高。2008年金融危机后,房地产和基建投资规模激增,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开发商有能力也愿意付出较高的成本来融资。2014年印发43号文,2016年四季度开始收紧房企的融资监管政策,开发商和城投公司融资越来越难,对信托等高成本的融资渠道,有较强依赖性。 第二,信托产品的负债成本高。相比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筹集资金的成本更高,集合资金信托或者是单一信托资金的融资成本往往在6%以上。这么高的资金成本,导致信托资金很难投向债券等票面收益相对较低的资产。 第三,投研能力不足。信托公司以前只需找房地产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放款就行,收益高、风险又低,对证券市场涉足较少,相应的投研能力也不强。 但随着监管政策收紧和房住不炒的实施,以及打破刚兑的预期已经形成,信托转型迫在眉睫。近年来,信托一直在探索转型之路,在监管鼓励发展资本市场和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背景下,信托行业也在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投入。 除直接观察信托资金投向,来看信托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外,信托也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判断债券市场走势的角度。 信托贷款是社会融资规模的一个组成分项,由于信托贷款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房地产和基建领域,在考虑信托产品的到期因素后,如果某个月新增信托贷款规模较大,说明当月房地产和基建等的融资需求旺盛,实体经济相对比较好,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偏利空。反之则说明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较弱,利率债可能迎来机会。
相对而言,中小银行无论是在线上存单发行、线下同业存款,还是在传统存款方面,都面临一定压力,规模越小的银行压力相对越大。 当前正是银行年末冲刺、备战来年“开门红”的关键时期。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期调研了多家银行,整体来看,在负债成本、资本充足率方面具备优势的大银行大多可以“淡定”跨年。相对而言,中小银行无论是在线上存单发行、线下同业存款,还是在传统存款方面,都面临一定压力,规模越小的银行压力相对越大。 □ 资产端:完成全年放贷任务 信贷结构持续改善 根据记者调查,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下,银行普遍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其中普惠金融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突出。 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已经完成年度信贷投放任务,对公尤其是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利率水平显著下降。随着经济进一步复苏,信贷结构持续改善。 近期披露的社融数据显示,1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456亿元,消费和对公中长期贷款成主要增长点。 某银行浙江二级分行行长表示,信贷增量方面,该行在9月末即完成年初制定的160亿元信贷增量目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也超额完成,增幅超过40%,绿色信贷、战略新兴贷款均提前完成全年计划。 某城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截至11月末,今年以来贷款增量近300亿元,较年初增长逾20%。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逾50亿元,增速高于其它各项贷款,实现了“两增两控”。 某股份制大银行北方某省分行行长对记者表示,该行已经完成了全年信贷投放任务,目前该行信贷利率水平较以往明显下降,尤其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对公业务尤其是普惠型小微业务减费让利会影响银行的利润水平。因此,利润水平相对较高的零售业务成为各家机构的发力重点。 三季度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回升,银行零售业务资产质量有所改善,不少银行抓住这一时机抢收零售业务。前述城商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行将零售业务作为未来利润和负债的重要来源,信用卡、消费信贷成为重要业务增长点。 负债端:中小银行压力增加 严盯高成本负债 年底一般是银行“揽储”大战硝烟四起之时。 多家银行高管表示,为了给来年工作开一个好头,近期都在积极开展储蓄业务。记者还实地探访了北京多个银行网点,据银行工作人员透露,监管层密切关注银行实际业务中的存款利率水平,各家银行都比较谨慎,针对个人储户主要推荐大额存单和三年期定存,利率整体来看较往年变动不大。备受关注的结构性存款压降方面,由于12月压降规模有所降低,部分银行负债压力或有所改善。 目前来看,同业存单净融资额不断走低,截至12月13日,本月同业存单净融资规模为-7270.20亿元。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同业存单净融资额发生变化,反映的是银行负债端资金短缺问题有所缓解,但中小银行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中小型银行揽储能力明显弱于大银行,对长期限同业存单需求更强,发行量居高不下。此外,同业存单净融资额走低,主要系存单到期规模较大,需要通过新发填补缺口。预计未来同业存单整体存量趋于稳定,净融资额难以大幅增高。 目前市场普遍认为,更加依赖同业存单的部分股份制银行受到的影响更大,城商行和农商行情况则有所分化。分区域来看,东南沿海省份受影响较小,四川、内蒙古、山东地区的银行压力相对更大一些。 有温州地区农商行行长对记者表示,银行负债情况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温州居民可支配收入较高,该行区域网点优势明显,存款业务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有城商行高管表示,在负债方面,该行持续加大个人存款营销,存款在负债总额中占比保持较高水平。截至11月末,存款余额较年初实现两位数增长,存款在负债中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7%。同业负债余额和占比均实现下降。 展望:资本补充需求仍急迫 展望2021年,多位接受采访的银行人士指出,预计2021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基调不改,在此基础上,不排除净息差继续收窄。同时,银行资本补充压力犹存,2021年银行通过合理利润补充资本变得更为重要,预计资本补充需求将明显增加(主要是债务类融资)。 前述股份制银行北方某省分行行长表示,目前该行贷款业务规模已经受到资本充足水平的制约,预计2021年该行需要补充资本金。 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在经济逐步复苏以及信用环境边际收敛的背景下,明年信贷供求矛盾有所加剧,令市场担忧信贷利率存在上行压力。日前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强调,“继续强调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进一步引导贷款利率下行。目前,尽管贷款基础利率维持不变,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机制仍将发挥作用,后续贷款利率仍有小幅下行空间。 展望明年,王一峰指出,疫情后银行资产质量压力或进一步显现,不良处置压力依然较大,资本补充任重道远。在此情况下,加强负债成本管控,维持存贷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NIM)大体稳定,是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所在。建议继续强调利率自律机制,对创新存款、网络存款等变相突破自律机制的产品维持从严监管态势,防范中小银行推高存款成本和自身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