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货币的保险机构,将可实现组织自治、透明公开、风险共担。保险事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强化信息对称与交易安全,实现保险行业的高度自律与自治,去中心化保险的不断发展,将推动保险业进入4.0时代——基于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保险时代(DeIns)。 近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EP)试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北京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后续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地区。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经营三年多的研发,目前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已经进入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阶段。那么,数字货币对于金融业以及保险业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4.0阶段。目前,关于数字货币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发的数字人民币(DC/EP);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二、数字货币将推动金融交易层次的演变 货币的“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演变过程的背后所折射的是金融交易的五个层次。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到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银行、保险、证券等作为金融行为的“中介”,其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金融信用、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技术、金融结构、金融权利的“交”和“易”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从而形成金融发展。 随着金融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制度易物(交易制度)的交易关系;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交易关系逐步通过技术(交易技术)、结构(交易结构)、权利(交易权利)进行固化。这些也正好构成了社会群体的金融交易结构,从广义上来看,体现在五个不同的层次: (1)交易信用(Credit Exchange),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交易货币就是交易信用。 (2)交易制度(Regime Exchange),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确立的交易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各类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联系,比如“一委、一行、两会”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 (3)交易技术(Technology Exchange),科技的发展推动金融从一个更制度的平台走向一个更技术的平台,比如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推出。 (4)交易结构(Structure Exchange),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社会内,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个人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展开交易过程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它包含着交易要素的数量比例、排列次序、结合方式和因发展而引起的变化。 (5)交易权利(Right Exchange),新科技、新经济、新社会、新思想下,普惠金融、民主金融成为社会的主流,需要构建民主、平等、自愿的新兴金融契约。 三、金融交易层次演变的结果是去中心化保险 当前金融体制的弊端主要源自金融权力的过度集中,它与互联网经济的扁平化、分散化特征背道而驰,亦违背分享、协作、普惠、选择自由和民主的互联网精神。其实质是工业时代规模经济在金融领域的过度投射,其演化过程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但是普通大众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利在这一过程中从未发生过主导作用,因而很难称得上是民主、平等、自愿的契约。 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其意义更在于去中心化,已经催生了无须信任的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DeFi),也必将催生去中心化保险(Decentralized Insurance,DeIns),即具备资产或现金流的个体或组织都可以基于区块链,利用数字货币开展保险活动,无需中介。 例如,Nexus Mutual(基于数字货币的保险相互组织)允许用户为特定的智能合约购买保险,以针对目前一些主流协议中智能合约漏洞产生的意外投保,如Compound(一个区块链银行,它通过借贷双方需求来依据算法自动调节存款和贷款利率的借贷工具)、Aave(是一个基于以太坊的货币市场协议)和Uniswap(是一种基于以太坊的协议,旨在促进ETH和ERC20 代币数字资产之间的自动兑换交易)等。用户可在Nexus Mutual上对特定智能合约进行30天及以上的保期投保,每份保险都用Nexus Mutual的原生代币NXM计价,并允许以ETH或DAI支付。 与传统的互助保险类似,Nexus Mutual由NXM代币持有人所有,同时也负责提供保险背后的资本。NXM代币作为维持该系统运转的核心资产,代表的是社区成员权益,允许用户购买保险、参与索赔评估、通过质押(Staking)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和参与社区治理等。 Nexus Mutual实现了“交易结构+交易权利”,相对而言,传统保险行业立足于“交易信用+交易制度”体系,高度依赖中介和中间商,由此衍生的信任和成本问题一直难以得到解决。但是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保险行业后,保险公司的角色、管理模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保险公司的角色由传统的风险直接吸收者和处理者,转变为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和“虚拟资金池”的管理者。 基于数字货币的保险机构,将可实现组织自治、透明公开、风险共担。保险事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强化信息对称与交易安全,实现保险行业的高度自律与自治,去中心化保险的不断发展,将推动保险业进入4.0时代——基于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保险时代(DeIns)。
9月1日,通化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吉林省国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因存在变更营业场所未报告;未建立专门账簿,未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未制作客户告知书的违规行为被处以10万元罚款,其主要负责人于姗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罚单显示,在变更营业场所未报告方面,经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查询,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住所地址为“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经开环路/1-1号楼212室”。经实地调查,该地址无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办公与经营迹象,无工作人员、无工作设备、无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另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查询,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原临时负责人周殿荣2019年12月06日离职后,该公司未备案负责人及临时负责人,但在系统中备案的营业执照记载负责人为于姗,且于姗承认本人即为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负责人。 经该公司负责人于姗确认及对于姗行政处罚的取证笔录证实,该公司2019年11月5日以来一直由于姗经营,实际经营场所地址位于建设大街原馀庆家居三楼。 在未建立专门账簿,未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方面,自2020年6月17日信访举报调查开始,至行政处罚调查结束,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仍不能提供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的专门账簿;代收的保险费不能在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内进行结算。 经该公司负责人于姗确认及对于姗行政处罚的取证笔录证实,该公司未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该公司代收保险费,未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而在未制作客户告知书方面,自2020年6月17日信访举报调查开始,至行政处罚调查结束,国诚保险代理通化分公司仍不能提供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的专门账簿;代收的保险费不能在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内进行结算。 经该公司负责人于姗确认及对于姗行政处罚的取证笔录证实,该公司未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该公司代收保险费,未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越来越多的影视从业人员意识到:行业变了,而且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质变。 在一家头部基金负责文化行业投资近10年的李析告诉记者,过去几年文娱行业遭遇投资寒潮,一方面是IPO收紧,资金退出难;另一方面,文娱行业是充斥着泡沫的高风险行业,一家公司对单一项目的依赖程度很高,一部剧就能给一家公司带来可观的收入,如果不能及时播出,则有可能拖垮一家公司,而影视作品的变数太多,明星绯闻、市场环境都能成为播出阻力。 “文娱行业的不确定性很高,且国内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很容易令投资人望而却步。”不过,李析还是长期看好这个赛道:“至少大众需求非常旺盛,未来只要需求端足够旺盛,文娱行业还是有很多机会的。” 他说:“博纳影业IPO一事终于有了新进展,耀客传媒也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这让市场看到了影视行业融资环境回暖的希望。”那么,文娱行业的风险该如何规避?机会又在哪里? “问题明星”拖累业绩 三年前,耀客传媒从新三板摘牌,一直谋求机会转战A股。期间,公司拍摄了《安家》《人不彪悍枉少年》等多部热播剧,“老板娘”张萌参加《乘风破浪的姐姐》,均为公司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耀客传媒也曾“踩雷”。公司2018年开机的悬疑探案电视剧《无名侦探》,受剧中演员吴秀波、翟天临负面新闻影响,至今未能顺利播出。有业内人士认为,该剧被“雪藏”的可能性极大。公司2019年的重点项目《人民的财产》,受剧中演员赵立新的不当言论影响,或将面临删改个人戏份的境况。 最近几年,随着直播、微博等平台曝光度提升,明星负面新闻频发。几乎每个明星的负面新闻都会影响到公司或者影视项目。李析表示:“如果一部剧遇到‘问题明星’,那么极大概率会影响出品公司当年的收入,如果‘问题明星’还是主演,那很有可能投资就打水漂了。” 以《巴清传》为例,男主角高云翔、女主角范冰冰均负面新闻缠身,导致某上市公司2018年净利润亏损了9.27亿元,亏损原因就是《巴清传》未能顺利播出,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5.99亿元单独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4.96亿元。 2019年,该公司净利润为-1.07亿元。仍是因为《巴清传》对电视台确认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冲回,而期内其他业务确认的收入金额不足以抵消《巴清传》营业收入冲回的影响。 “两位明星,连续两年拖累上市公司业绩,这在2018年之前是无法想象的。”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随着明星与上市公司捆绑越来越紧密,市场对娱乐公司的风险把控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于影视公司而言,他们会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明星因自身负面新闻或信息导致明星形象毁损而短期内无法从事相关影视娱乐工作,从而给经纪公司带来损失的情形,约定巨额违约金。”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对记者表示。对于违约金而言,既包括经纪公司前期包装艺人所投入的财物金额,也包括经纪合同继续履行后经纪公司可以获得的潜在的合理利益。这个合理利益需要双方谈判确定范围。 但现实生活中,追偿的公司并不多。一位业内知名的经纪公司副总裁告诉记者,一方面,娱乐圈是关系网,大部分公司都会给明星留有余地,告上法庭意味着“撕破脸”;另一方面,违约责任难以界定,有人是自己犯错,有人是被牵连。 他认为,中国影视行业没有形成工业化体系,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完善的投资保障体系,“融资难,抵押融资只能依靠房产等实体资产,预售票房质押体系还不完善,因为金融机构无法信任出品方。一旦出现负面消息,可能就是一笔坏账。” 粉丝疯狂公司“躺枪” 更令人意外的是,有时明星并未犯错,也免不了遭受非议,最终殃及“池鱼”。两年前,一场百亿元并购案轰动文娱行业,就像蝴蝶震动的翅膀,揭起了两年后网文市场的一股飓风。 2018年,数次谋求登陆A股未遂的新丽传媒发生了两次重大股权变革。当年3月份,光线传媒将其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股权以33.17亿元的价格转让予腾讯,粗略计算,新丽传媒估值为120亿元。半年后,同为腾讯系的阅文传媒抛出全资收购计划,给新丽传媒的估值为155亿元,半年的时间里,新丽传媒估值上涨近30%。 一时间质疑不断,收购公告发布次日,阅文传媒股价应声下跌17.02%,单日市值损失约103亿港元。 当时新丽传媒做出了业绩承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净利不低于5亿元、7亿元和9亿元。 但新丽传媒实在是不争气,收购完成后,业绩承诺一次都未兑现过。根据阅文集团财报,2018年,新丽传媒净利润3.24亿元,仅完成承诺的64.8%。2019年,新丽传媒净利润5.49亿元,完成了承诺的78.43%。 2020年上半年,新丽传媒净亏损9710万元,给阅文集团造成商誉及商标权减值拨备分别为40.16亿元及3.9亿元。导致阅文集团上半年净亏损33.1亿元。 收购新丽传媒这笔买卖,不但令阅文集团血亏,更在业务层面给其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在新丽传媒的合作名单中,肖战的名字频繁出现,尽管新丽传媒极力撇清关系,否认与肖战签订影视约,但仍因此“惹了大祸”。 今年3月份,肖战粉丝攻击同人小说网站AO3,导致后者直接无法访问,捅了同人这个小众圈层的马蜂窝,小说作者、读者纷纷对肖战及其背后公司大加挞伐。 4月底,阅文集团管理层大地震,原管理层集体辞职,这家网文行业巨头被曝“单方面更改合约”,网文行业大批作者掀起巨大讨伐声浪,甚至有人发起“55断更节”,让阅文集团新任管理团队处境尴尬。后有接近阅文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声讨浪潮是以“AO3事件”受害者为首发起的。目的是攻击肖战“背后的资本”,阅文集团随之躺枪。 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合作时公司会对明星行为约定违约责任,但阅文集团很难追究肖战的责任,一方面,阅文集团强调双方并未签影视约;另一方面,肖战事件的导火索是粉丝行为。 影视保险有巨大市场空间 成熟市场中,面对明星负面新闻等诸多风险,影视公司该如何规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好莱坞有完善的保险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完片担保,是投资方为了保证一部电影或电视制作能够按照预定时限及预算拍摄完成,而寻找担保方对影视作品拍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行为。 提供完片担保的公司主要需承担两项责任,其一便是保证项目能按预算按时完成;其二便是如果影视剧的项目因各种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由完片担保方接手,或者完片担保方也决定放弃该电影项目,其要向投资方赔偿已经投入的资金。为了转移自己的财务风险,完片担保公司会向保险公司投保完片保险,由保险公司最终承担相关风险费用。 事实上,国内也有完片担保系统。在完片保险之外,影视制作保险和侵权保险也是两大险种。中怡保险经纪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卞磊告诉记者,在美国有影视一揽子保险,中国市场以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主。侵权保险则主要承保影视作品上映之后引发的侵权风险。由于文化作品比较容易涉及侵权问题,因此不少影视制作方尤其是在海外有发行的影视作品都要购买此类保险。 但必须强调,纵使中国票房收入已经位列世界第二,影视类保险并未完全普及。中外公司合作拍摄影片时一般会购买较为完善的保险,而纯中资公司制作影片购买保险的比例要低很多。 目前国内在影视保险领域较为活跃的险企仅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3家公司。 卞磊认为,影视险种不受重视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国内影视产业本身还处在粗犷式发展阶段,对保险不够重视;二是国内保险公司没有发展出足够物美价廉的保险产品;三是今年疫情对影视产业冲击非常大,也制约了影视保险的发展。 “美国保险理念深入,同时其影视制作严格实行预算制,不能随意更改,制作方一般要将2%左右的费用用于购买保险,保单比较贵,保障也全面。而在中国,与其增加保险费这笔硬性支出,制片方更愿意自担风险,目前其购买保险的费用在其预算中占比尚不到千分之二。”卞磊表示。 在创新型影视保险方面,已有保险公司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研发出由于特定风险导致制作预算增加的保险产品。“创新产品越来越受关注,主要是由于电影产业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求,许多投资方希望有合适的产品能够承担一部分投资风险。目前有一些保险公司正在做积极的尝试。”卞磊表示。 但上述经纪公司副总裁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影视类保险仍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险种,“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娱乐圈亟须多类明确的险种”。
永诚保险近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永诚保险净利润为0.98亿元,同比增加10.27%。营业收入为24.51亿元,同比增加11. 63%;原保费收入38.23亿元,同比增加9.14%;资产总额120.96亿元,同比增加15.94%。 永诚保险延续了2019年以来的增长势头,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在业务增速超市场的同时,业务品质持续优化,综合成本率97.82%,承保利润5000万元,非车业务占比升至66.2%。 经历了发展徘徊不前,2018年开启改革转型,永诚保险确立了三条主轴:聚焦核心业务打造专业能力,深耕传统业务改善盈利能力,布局创新业务培育竞争能力。上半年,永诚保险经营结果进一步证实了其战略选择的正确性。 2020年,作为国内电力能源风险管理领域毫无疑问的“领头羊”,永诚保险仍持续推进电力能源保险业务。上半年,电力能源业务同比增长24.2%,发电行业保险市场份额超30%,市场份额保持第一。 随着永诚保险品牌效应加速释放,电力能源核心业务优势进一步凸显,保险合作范围从团体业务逐渐延伸到个人业务;除了与国内大型电力集团保持深度合作,永诚保险地方性电力企业业务也获得突破,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1亿元,同比增长50%。 上半年,永诚保险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直面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国际业务取得重大突破,新增海外项目17个,获得澳洲2个燃煤电站和英国3个燃机电站的运营期保险项目,100%主导回分国内;成功参与越南永新燃煤电站运营期保险项目,实现对非中资利益保险项目的突破。 目前,永诚保险国际业务已辐射至澳大利亚、英国、巴基斯坦、新加坡、加纳、巴西、柬埔寨、白俄罗斯、印尼、土耳其等国家,并将进一步延伸至巴布亚新几内亚、孟加拉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 疫情推动了民众对健康险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加速了永诚保险相关业务的发展。上半年,永诚保险健康险业务同比增长138.3%,远超市场增速。 在车险第三次商车费改的大背景下,永诚保险表示,将全面落实新车险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二元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动旅游意外险、汽车延保等创新项目的销售力度,推动业务车险实现品质增长。 自2018年以来,永诚保险及时调转航向,全力推行新战略,经营效益明显提升,业务结构明显优化。上半年,非车险业务占比升至66.2%。这与动辄车险占比六七成、却仍陷入亏损泥潭的一些中小财险公司形成强烈对比。在整个财险市场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永诚保险通过转型发展,无论是市场份额还是经营效益均往前迈了一大步,成为中小险企成功转型的一个样本。 当前,伴随着金融科技驱动的变革以及向保险行业逐步渗透,科技赋能保险已成为发展趋势,互联网巨头、第三方科技公司纷纷进入保险科技创新领域,而传统保险企业逐步分化,行业竞争格局日趋白热化。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永诚保险迎来了新战略实施后的首次战略升级,制定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突出金融科技的引领和数字化转型,明确了未来3-5年金融科技战略建设路径,形成了完整的金融科技改革项目群,全力把公司打造成专业化、智慧型科技保险公司。
一项名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创新险种,即将在近年来金融业创新活力不断迸发的广东落地。这不仅是区域保险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更是保险业服务广东城市风险管理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折射出广东在运用保险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特大城市治理方面走在了前列。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银保监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到,广州市居住用地出让时,土地出让人应当将投保缺陷保险列为出让条件,并将投保缺陷保险列入出让合同。同时,鼓励在建社会投资项目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这些问题可索赔 根据《办法》中的定义,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房屋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外墙渗漏(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等都属承保范围。 对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等项目,保险公司还可以附加险的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保险服务。 《办法》规定,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工程建设期、缺陷责任期以及保险责任期三个阶段。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为两年。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计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5年,装修装饰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保险责任期内,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损失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依法对负有质量缺陷责任的相关单位行使代为请求赔偿权利,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应予配合。 《办法》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信息平台,将承保信息、工程质量风险评估信息和理赔信息等录入该信息平台,对风险管理、出险理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保险支持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体现 业内人士认为,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意义在于,这是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服务我国建筑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为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险服务之外,也为政府优化城市建设治理提供了重要工具,是保险业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与传统的物业保修金制度相比,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能够提供数10倍于物业保修金的高额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不再需要充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买单人”和巨额物业保修金的“保管员”,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集中资源开展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广大业主是这一创新保险产品的受益人。一旦发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住宅或其他建设工程产权所有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办法》要求,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业主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是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应尽快完成现场查勘,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先行赔付。 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并介入后续维修处置工作,此举可有效解决物业维修耗时久、程序烦等难题,避免因为责任牵扯不清、最后只能由业主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并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 从市场需求看,一线城市不断增长的住宅消费需求以及建筑工程规模,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筑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如何高效率地管理住宅建设质量以及后期物业维修,对政府、开发商、广大业主都至关重要。由此不难预见,这一险种的市场前景可期。
8月31日,复星保德信人寿在开学前夕通过官方发布公告,对“团体爱家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增加了和新冠肺炎相关的保险责任。 公告显示,本次责任扩展从2020年9月1日0时起至10月31日24时止。在此期间,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将新增三大保障。其中包括:每天100元住院治疗津贴,最多180天;若为重型或危重型,给付1万元关爱金;若因此导致身故的,则将另外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据悉,“团体爱家保意外伤害保险”是复星保德信人寿推出的一站式家庭意外及意外医疗保障产品,三口之家即可“成团”,最多可同时七人参保。一张保单不仅保全家,还可同时覆盖三代人参保。购买后,全家合计享有35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每年每人免赔额仅为100元。且保费每年仅为258元,平均每天不到1元。 复星保德信相关人士表示,今年9月,恰逢复星保德信人寿八周年司庆月,本次司庆以“星无限·耀未来”为主题,将始终秉承以客为尊的价值导向,以产品和服务不断回馈社会。
以下为《互联网健康险保障指数测算报告》第三章,核心观点如下: 在寿险保费增长回归理性的背景下,健康险逆势增长,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均呈上升趋势,成为人身保险业务新的增长极。 健康险产品的发展趋势,保险产品与健康激励、健康管理相结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保险科技。 健康险市场面临供需求结构不匹配、产品形态滞后于社会进步、商业健康保险运营成本高、产品开发定价基础数据缺乏等问题和挑战。 加深对消费者健康保险需要、支付意愿、产品偏好等多方面的研究,针对消费者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升创新能力。 第三章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分析 第一节 健康险市场规模分析 2019年上半年,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893亿元,同比增长8.29%;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026亿元,同比增长12.45%;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97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2%;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17.43%。在保险姓保的大背景下,人身险保费规模增长回归理性,其中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业务较去年同比均有所增长,但健康险逆势增长,同比增长达到了30%以上,2019年健康险保费市场预测目标在8000亿-9000亿左右,至2022年可达11500亿的规模。 图3-1 2013-2019上半年商业健康险保费规模(单位:亿元) 自2013年以来,健康险保费便开始快速增长,持续保持在各险类增速第一,即使在整个2018年,人身险保费收缩的情况下,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直到今年上半年止,依然逆势增长。而在商业险的深度和密度方面,2017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占GDP比重,即健康保险深度为0.53%,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比2009年增长0.37个百分点,见图3-2。2017年度健康保险密度为315.8元,比上年度增加23.4元,增长8%;比2009年增加272.8元,年均增长率为28.3%。见图3-3。 图3-2 2009-2017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 图3-3 2009-2017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密度及增长率 近三年来,互联网健康保险业务得以迅猛发展。2018 年互联网健康保险业务持续高速增长,在互联网人身保险中的比重首次突破至10.3%。 图3-4 2018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3-5 互联网健康保险发展趋势 2018 年,互联网健康保险累计实现规模保费收入122.9亿元,同比增长108.3%,其中,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仍是受市场欢迎的主力险种,全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64亿元,同比增长133.3%,占互联网健康保险总规模保费的52.1%;重大疾病保险实现规模保费33.9亿元,同比增长68.7%,占互联网健康保险总规模保费的27.6%。 第二节 产品发展趋势 一、产品数量迅速增长 截止2018年8月,全行业共有4053款非税优健康险在售,30款税优健康险在售。其中,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主要险种,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数量较少。 图3-6 互联网健康保险发展趋势 二、创新比较活跃,形态日益丰富 随着消费者新需求的出现,保险产品也顺应出现了创新的产品形态: 表3-1 保险产品形态创新 表3-2 主要老年人保险责任 表3-3 主要糖尿病保险 三、健康管理开始与健康保险结合 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开始将健康激励、健康管理与保险产品相结合。这样不仅能降低健康保险赔付率,还能更有效地提升国民健康意识和水平。 表3-4 健康激励、健康管理与保险相结合 四、产品与科技加强融合 在大数据时代下,保险科技得到蓬勃发展。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程序应用下,保险产品得以与保险科技更高效地结合。例如: 支付宝联合人保健康、微信联合泰康在线分别推出“好医保”、“微医保”,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风险管控。 平安医保科技”云享e通“智慧商保服务解决方案,利用AI智能科技,以商保医院联网平台为基础,远程调阅平台为核心,以线下共享平台为补充,打造“线上+线下+AI”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未来,通过“云享e通”区块链技术认证的当地医院员工,将能第一时间代表保险公司慰问关怀客户、协助收集材料、陪诊和垫付诊金,保险运营服务从此不再受人力成本和地域的限制。 太保打造的业内首个人工智能保险顾问“阿尔法保险”,产品使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融合保险、精算专家团队经验,通过基本信息、家庭结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社保福利、生活习惯等六组问题,为客户测算家庭风险防御能力指数,量身定做家庭理想保险保障建议。 第三节 商业健康险市场面临问题和挑战 一、供需结构不匹配 供需结构不匹配,首先体现于险种类别失衡严重。目前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中,疾病险和医疗险占比大、护理险和失能险份额过低,不适于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其次,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即产品险种设计上缺少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各公司产品相似度较高,条款大同小异。再次,市场细分能力不足,产品针对性弱,如针对癌症、慢性病高发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足、纯健康保障产品不足、一个产品全国通用等问题的存在。 二、产品形态滞后于社会进步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重大疾病检出率大幅度提高,这就导致某些重疾发生率逐渐超出原本重疾保险产品的定价假设,导致保险存在亏损风险。同时,不同病种的实际费用成本存在巨大差异,而许多保险产品仍对不同病种统一保额,未能与实际费用有效匹配。其次,保险公司无有效的长期调费机制,与再保公司的非保证费率机制存在矛盾。再次,各地医保政策变化频繁,保险公司缺乏对医保政策变化的前瞻性研究,导致推出的新产品未能有效对社会保险形成补充作用。 三、商业健康保险运营成本高 健康险产品形态的特征决定它的成本受多重因素影响,既包括客观的发生率和理赔成本,更包括客户、销售人员的行为变化,医疗手段、社会保障体系的变更和医疗、法律等其它相关行业对保险的认识理解程度等。由于带病投保的逆选择行为成本较低,对实际理赔结果影响较大,健康险对风控人员的专业程度和系统的要求更高,人力和运营成本较高。 四、产品开发定价基础数据缺乏 首先,商业健康险产品定价基础不足。重疾基础数据不稳定、变化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别很大;缺乏细分病种发生率。同时,医疗基础数据垄断封闭,保险公司无从获得。护理险和失能险数据更是十分缺乏。其次,数据共享难、标准不统一。各家公立医院与保险公司在系统层面的对接意愿不强,信息不对称性高。存在数据定义、数据格式等方面的差异,数据整合费时费力。 第四节 健康险产品经营优化建议 一、从保障本源上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我国目前的商业健康险的发展,与英美日国家的发展水平相比,尚有巨大提升空间。为进一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保险行业必须加深对消费者健康保险需要、支付意愿、产品偏好等多方面的研究,探索是哪些因素阻碍了主观意识向客观购买力的转化。 二、加强个性化产品设计 健康保险经营者应深入分析客户可保利益及需求缺口,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在现有产品形态基础上优化、升级,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健康保险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保障功能更丰富、更多元化的个性产品。例如,按不同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确定给付金额、探索突破已知疾病清单、重疾保险回购条款、特需医疗保险等,推动产品形态创新。 三、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助于降低疾病发生率,不良生活方式是罹患慢性疾病的主要原因。将健康管理与保险产品有机结合,有利于改善保险人群生活质量,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促进健康管理服务专业化发展。因此,保险公司应加快培育优质医疗资源的能力,需要铺陈直达医师、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员的渠道。保险公司可通过战略投资布局或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实现提供的专业健康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品种的丰富,以此提升行业竞争力。 但同时,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保险公司还可以采取一些有利于激励被保险人改善生活方式的产品设计,加强被保险人进行自我管理的动机。例如,鼓励运动、加入无赔款优待条款等。 图3-7 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四、建立有利于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内部环境 完善内部产品开发流程:保险公司应完善现有产品开发流程,在深入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预判创新产品对于公司IT系统、核保理赔管理、精算评估、资本需求、资产负债匹配等各方面的影响,加强产品跟踪与反馈工作。 重视人才与科技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人才培养,鼓励创新学习氛围,另一方面适当引入外部同业或跨界专业人才,保持活力和成长动力。重视科技能力,加强对大数据基础架构的投入和数据分析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