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中,最高法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作为专门的司法保障文件,为注册制顺利推出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目前,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在推进当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建议,将《意见》的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实施注册制的市场板块,为改革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刘新华认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实践表明,最高法的《意见》是可行的、有效的,是符合注册制改革方向、契合资本市场发展需求的,也是依法治市在资本市场的切实体现,应当考虑扩大其适用范围。 刘新华就此提出了四点具体的建议。 首先,明确案件集中管辖。他认为,应当进一步发挥审判人员的专业和经验优势,提高涉上市公司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建议指定地方法院对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为支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刘新华建议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实施集中管辖。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其次,保障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的履行。刘新华提出,为保障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交易所依据业务规则开展审核工作,应进一步明确交易所规则可作为审判参照使用的依据,明确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案件受理标准,遵循交易所民事责任相对豁免和“穷尽内部救济”的审判原则,对交易所依照业务规则进行自律监管引发的纠纷,一般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审理。 再者,完善涉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刘新华建议,加强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证券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监管部门完善诚信档案,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注册制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有关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等个人予以失信惩戒。 最后,完善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与司法审判的衔接。主要包括:落实证券法第220条有关民事赔偿的工作衔接和配套机制;通过注册制司法保障安排,落实证券法第95条证券集体诉讼的具体制度;切实发挥证券法第171条关于行政和解的制度价值和司法保障支持。
意见领袖丨王青(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以下简称“11条”)。我们认为,这体现了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包括信贷、股市、债市、票据以及资管等各类融资渠道正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全面动员起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一些具体措施也体现了监管层进一步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决心。 以下就改革涉 的国内融资部分做重点解读: 1、受疫情冲击影响,当前小微企业正在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前期监管层持续通过定向降准、MPA考核指标调整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本次“11条”则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我们预计,下一步各商业银行会将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细化,着力解决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中小银行资本资本补充渠道有可能进一步拓宽,除普通股、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手段之外,部分中小银行还可能通过改革重组等方式,引入外部资金。 2、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本次“11条”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降低保费等具体要求。据我们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这些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加总后甚至可能达到利率的1-2倍。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 3、在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方面,主要是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4、本次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我们认为主要由于票据是当前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而商业银行从控制风险等角度考虑,也倾向于通过票据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从供需两端强化这一融资手段,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5、本次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我们认为,资管新规发布两年以来,金融严监管效果已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下一步的重点将适度转向挖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对资管新规过渡期给予灵活安排。我们判断,未来社融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收缩幅度将进一步放缓,不排除持续转向小幅正增的可能。 (本文作者介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意见领袖丨王青(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以下简称“11条”)。我们认为,这体现了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包括信贷、股市、债市、票据以及资管等各类融资渠道正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全面动员起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一些具体措施也体现了监管层进一步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决心。 以下就改革涉 的国内融资部分做重点解读: 1、受疫情冲击影响,当前小微企业正在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前期监管层持续通过定向降准、MPA考核指标调整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本次“11条”则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我们预计,下一步各商业银行会将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细化,着力解决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中小银行资本资本补充渠道有可能进一步拓宽,除普通股、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手段之外,部分中小银行还可能通过改革重组等方式,引入外部资金。 2、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本次“11条”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降低保费等具体要求。据我们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这些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加总后甚至可能达到利率的1-2倍。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 3、在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方面,主要是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4、本次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我们认为主要由于票据是当前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而商业银行从控制风险等角度考虑,也倾向于通过票据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从供需两端强化这一融资手段,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5、本次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我们认为,资管新规发布两年以来,金融严监管效果已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下一步的重点将适度转向挖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对资管新规过渡期给予灵活安排。我们判断,未来社融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收缩幅度将进一步放缓,不排除持续转向小幅正增的可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专家认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望加快推出,今年在积极推进国企混改、股权激励、兼并重组以及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将着力“抓行动、见成效”。 多措并举提升改革成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是“1+N”改革政策全面落地的重要改革举措,是检验“1+N”方案成效和国企改革的试金石。“一分部署、九分行动”,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切忌为改革而改革,要稳步扎实地推进。 “今年‘抓行动、见成效’将成为国企改革的关键词。”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李锦表示,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央企、国企在“六稳”“六保”中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改革步伐将提速。在此背景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加快出台。 李锦认为,混改的重心将由“混”向“改”过渡,这也是“三年行动”与“十四五”规划改革焦点。下一步,混改将分层分类推进,优先股将推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加快实施,并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差异化管控模式。此外,今年将着重“两个剥离”,即剥离国企非主责主业的业务和剥离办社会职能。 央企改革进一步提速 新一轮国企改革进入全面决胜期,各大央企拉开改革大会战。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会生表示,2020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起步年,把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环保行业发展相结合,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带动环保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他建议,加强央地合作,破除地方保护壁垒;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创建环保领域龙头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铝业(行情601600,诊股)(港股02600)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德辉认为,在铜产业领域应加快改革力度,严控铜冶炼产能盲目扩张,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应重点支持铜冶炼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坚决清除铜冶炼“僵尸企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铜冶炼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的减量化兼并重组。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王希、吴雨)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报告同时明确,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不断在开放中成长、在改革中壮大,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当前,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国企改革攻坚任务更重、形势更复杂。 “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看来,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他认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推出一系列能够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运营效率的改革举措,对今后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报告提出,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许保利认为,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混改,未来要更加关注混改后企业机制的转换问题。 “混改不是目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才是改革的目的。”他同时认为,伴随国企混改推进,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的问题一直困扰国有企业。根据报告,今年将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庞博
延宕两个多月后,2020年全国“两会”正式开幕,在这个被疫情扰乱的特殊时期,代表委员共商国是,提醒着世人,中国正在努力回归日常,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以及个人的。 这是一次处于历史进程的“两会”,世界迎头撞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波诡云谲。中国转巨石于万仞,实力和定力,勇气和运气,彼此勾连,我们当下的每一个选择,都影响着我们未来的可能性。 人间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增长,是这次“两会”的头号话题。世界经济进入衰退已毫无疑问,中国经济增长尚未转“正”,中小企业、产业链、稳增长和(港股00001)保就业,全都处于转危为机的要津渡口,牵一发动全身。全球流动性洪水滔滔,中国的财政货币政策如何因应,赤字货币化讨论烈火烹油,争论的无非是增长几何。 疫情对中国经济是一次压力测试,我们虽然经受了测试,但全年增长,最乐观的估计也只是3%-4%。一切问题都是发展问题,这是我们渐进式改革的信条,增长不足就会触及不稳定。“两会”是否以及如何定义今年的增长目标和刺激力度,新基建和大消费怎样细化,决定着全年的市场预期。 改革,与增长如影相随,既在短期内与增长存在着消长,又在长期内护佑着增长的潜能。“两会”前,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万字长文公布,涉及方方面面的硬骨头和深水区,为今年注入了强烈的改革预期。“两会”将如何讨论和表决相关改革事宜,人们对此的关注不亚于增长。我们反复强调,越是“压力山大”,越是要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将对冲掉气势汹汹的外部不确定性,消弭内部的明斯基时刻。 民法,是今年“两会”的明星话题。提交人大审议的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公民权利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和成熟,对于法治和权利的公共产品供给越是渴望。民法典是保障公民私权的国家大法,保护私权的另一面,就是为公权力划定边界。这代表着国家的态度,稳定着一个个具体的市场主体的预期。有恒产者有恒心,而恒产有赖于民法的清晰和强有力的保护。在这个外部敌意泛起的特殊时期,凝聚人心何等重要。 治理,也是“两会”绕不过去的重要话题。它跟新冠疫情防控有关,又不仅仅简单等同。正如中央指出,疫情暴露出我们治理能力的一些短板和不足。经此一“疫”,我们如何总结和改进,如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任重而道远。 信心,比黄金还重要,“两会”是个窗口,人们希冀从中寻找并不断强化。现代经济,预期自我实现,信心是投资和消费的函数,是增长和改革的变量。信心,不是原因,是结果。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对处于历史进程的这次“两会”,我们屏息关注,不肯忽略每一个细节。
5月20日,央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LPR值显示,1年期品种报3.85%,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相较于LPR改革后首次报价一年期LPR4.25%、5年期以上LPR4.85%,分别下行了40个基点、20个基点。 日前,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其中包括“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 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无疑是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随着去年8月份以来的持续推进,LPR改革也已取得明显成效。 “自从去年8月份LPR改革以来,实体部门的借贷成本明显有所下降。”昆仑健康资管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张玮认为,一方面要进一步疏通货币传导,积极推进利率并轨;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国际资本投资中国企业打通渠道,这也就需要在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上更大幅度和国际市场接轨,加大国际金融业开放,让更多的国际投行、资管机构进入中国,发挥海外金融机构的价值发现职能,加入国内金融市场,形成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多类型融资渠道和多方向融资主体相辅相成的金融生态圈。 6月份LPR报价有望恢复下行 由于本月央行在LPR报价前开展的惯例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利率也与前一次操作维持一致。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港股06030)固收首席分析师明明认为,近期货币政策较3月份偏谨慎,资金利率没有进一步下行,银行负债成本没有明显降低,而政策利率和LPR报价的利差已经难以压缩,缺少进一步助推LPR报价下行的因素。 展望6月份货币政策节奏及LPR报价,东方金城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着眼于稳定就业大局、提振短期经济增长动能,6月份开始央行降息节奏有可能适度加快,预计当月MLF利率有可能下调10个基点至20个基点。这将带动6月份1年期LPR报价下行10个基点-20个基点,市场化降息过程有望持续推进;而在“房住不炒”的原则下,主要针对房贷利率的5年期LPR报价下行幅度会相对较小,估计降幅约为1年期LPR下行幅度的一半左右。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继续实施降准降息,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应进一步改革完善LPR相关机制,抓紧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以改革的方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企业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在银行盈利增长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适度下调存款基准利率,降低银行负债成本,推动银行压缩点差,进而推动LPR继续下降。 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价格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利率市场化也是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现。4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就提出要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其中就包括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化利率并轨。 央行在2020年第一季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LPR改革已取得重要成效:一是市场化的LPR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变化,二是按照“先增量、后存量”的顺序推动LPR运用,三是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明显增强,四是以改革的办法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成效显著,五是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实体经济最大的好处就是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张玮认为,进一步加快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将资金供给的决策权交给市场,不仅可以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还有助于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