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姚进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截至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946亿美元,较2019年末增长373亿美元,增幅1.8%。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一季度外债增长主要由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体现为非居民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放余额的增加。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38%,中长期外债占比42%,分别较2019年末上升3个和1个百分点。 王春英表示,近年来,外债规模平稳增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持续扩大开放的进程。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多项跨境融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王春英表示,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独家获悉,为进一步细化一个多月前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各项要求,聚焦重点业务监管,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操作标准,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银保监会财险部结合前期风险事件中暴露的问题及行业经验做法,组织起草了《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作为《办法》的配套制度,两份操作指引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各银保监局及各财险公司将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这一伴随商业信用发展而问世的创新型险种,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野蛮生长的后遗症也随之而来——截至目前,部分网贷平台违约已给多家财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去年以来防范化解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成果,银保监会印发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保前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保前:应明确履约义务人的准入要素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保前管理操作指引的出台,旨在加强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营销获客、核保管理、承保管理等保前业务操作行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险公司在销售融资性信保业务时,不得违背投保人的意愿捆绑、搭售其他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保险公司应明确履约义务人的准入要素。履约义务人为自然人的,准入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特征、信用状况、资产状况、借款用途等;履约义务人为企业的,准入要素还应当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准入要求。 履约义务人为自然人时,至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陆居民;年龄满18周岁(在校学生禁入,但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开展的大学生业务除外);具有一定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信息。 履约义务人为企业时,至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及授权从事经营活动,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具备偿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信息。 对于承保小微企业的业务,保险公司应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或可佐证实际生产经营事实的材料,判断企业信息真实性。对于履约义务人为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或主要股东的,应核实其相关信息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外公开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履约义务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应要求提供代持股证明或其他实际控制人说明材料。 保后: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融资性信保业务承保签单后的经营管理。 保后管理是指保险公司从签署保单到保险责任履行完毕以及后续追偿(如有)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含保后监控、逾期催收、理赔处理、追偿及投诉处理等环节,以及贯穿整个保后阶段的全流程风险管控。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保后监控措施应与其经营业务类型、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匹配,并与核保时的风控措施保持延续性,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其中,涉及个体风险监控方面,根据要求,保险公司作为融资信用风险的承担人,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对履约义务人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应包含履约义务人的偿还能力、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诚信状况、抵押物状况等,具体方式可包括电话拜访、现场尽调、大数据监测、模型监测等。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对业务整体质量进行监控。具体来看,监控指标的选取应符合以下要求:业务风险敏感性高;行业内通用;与经营结果相关性高;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简单直观。 此外,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预警机制。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要素特征,明确设定存量客户的分类风险管理标准和阈值设定标准,按照客群资质、渠道、账龄等分别进行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信号一般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等级别,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容忍度,参照业务整体风险水平并兼顾区分度设置各级别预警阈值。红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恶劣、预计损失严重或对保后资金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风险信号;橙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范围较大、预计出现损失或直接威胁保后资金安全的风险信号;黄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程度一般,可能会威胁保后资金安全的风险信号。 保险公司还应建立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指派专人对风险预警提示进行及时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红色预警信号,应暂停新增授信,并采取主动措施促使存量业务提前出清,对展业政策进行检视和调整,并明确报告机制和相应措施;对于橙色风险信号,应降低授信额度,逐步压缩存量业务,并随时关注业务质量改善情况,限期内风险状况无改善,应持续调减授信额度;对于黄色信号,实施维持性政策,密切关注业务质量,防范风险恶化。 保险公司应建立融资性信保业务重大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于适用应急处置预案的风险预警信号,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方式和流程进行处置,当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负责精算和准备金评估的部门。 涉及逾期催收方面,履约义务人发生违约时,保险公司保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作资金方了解逾期具体情况,辨识履约义务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保险公司与资金方应共同协商如何对逾期未还款项向履约义务人进行催收。 涉及理赔处理方面,当到达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时点,履约义务人仍未清偿欠款的,或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时,保险公司将启动理赔程序。保险公司应在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的时效内做出核定、赔付或拒赔决定,不得无故拒赔或拖欠赔款。 涉及追偿方面,保险公司在依法取得对履约义务人的代位追偿权后,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应及时收集履约义务人及担保人(如有)的资产线索,包括个人和企业汽车、房产、股权、应收账款、存货、账户等,以确保追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目前的环境下,“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内控体系”已成为行业共识。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险公司总公司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分支机构应定期开展业务自查,防范合规性风险和重大风险隐患。
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和必要,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成本“双下降” ——2020年6月LPR报价点评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 研究员冯柏 【新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6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点评】 6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与上期持平。LPR未降基本符合市场预期,近期资金市场走势以及央行流动性调控基调,提前预示了本月LPR大概率不会进一步下降。 从市场流动性上看,6月适逢跨季末、跨半年时点,叠加缴税、债券发行等因素影响,市场流动性边际收紧,短端资金利率上行,隔夜Shibor回升至2.1%以上,长端十年期国债收益率较上月末上升近20个bp,资金价格的整体上行对LPR下行形成一定牵制。 从央行流动性调控基调上看,本月央行货币政策的使用相对谨慎。从数量上看,Wind数据显示本月共有1.43万亿元逆回购到期、7400亿元MLF到期,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共投放(7天及14天)逆回购1.06万亿元,并提前公告将一次性续做到期的MLF以稳定市场预期,但仅缩量续做了2000亿元,低于市场预期。总体来看,本月相当于净回笼流动性9100亿元。从价格上看,6月15日央行缩量平价续做MLF,预示本月降息概率降低,而此后6月18日14天逆回购利率虽由2.55%降至2.35%,但主要是对3月30日下调7天逆回购利率20bp的“补降”。由于LPR与MLF利率直接挂钩,MLF利率未降更大程度影响了本月LPR报价的持平。此外,目前央行加强了对资金空转套利行为的规范和治理,货币政策偏向于灵活调节,政策工具的使用更加谨慎,市场的宽松预期有所收敛。 另外,从银行的负债结构上看,对央行的负债不到银行总负债的4%,而存款占银行总负债的比重超过60%,意味着存款成本在银行负债成本中起决定性作用。银行资金成本的居高不下制约了点差的压降空间,导致降低LPR的动力相对有限。 6月17日国常会要求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和社会融资新增规模均要超过上年,并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等方式,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国常会政策部署释放了积极的信号,有助于对市场关于政策收紧的预期给予一定修正。下阶段,货币金融政策将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随着CPI涨幅进一步回落,降准和降息仍有空间和必要,适时适度调降存款基准利率,引导LPR下行,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成本“双下降”。 表 逆回购、MLF利率与LPR
万国数据 据悉考虑在香港二次上市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万国数据考虑最快于年内在香港发行股票,追随网易、京东等在美上市中资企业的步伐。知情人士称,总部在上海的万国数据正在与投行就潜在的交易展开合作,此次发行可能募集大约10亿美元。知情人士表示,磋商处于初级阶段,交易的时间和规模均可能有变。万国数据的一位代表不予置评。 芯康基医疗 IPO定价13.88港元 为发行价区间上限 康基医疗香港IPO价格定在每股13.88港元,招股价区间为12.36港元-13.88港元。 康基医疗预计发售2.25亿股,于6月29日上市,联席保荐人为高盛、中信证券、美银。此次IPO引入7名基石投资者,涉资1.65亿美元(约12,87亿港元)。其中,富达投资认购0.45亿美元,贝莱德认购0.35亿美元,高瓴资本认购0.15亿美元,橡树资本认购0.15亿美元。 海吉亚 IPO定价18.5港元 筹资2.86亿美元 海吉亚医疗香港IPO价格定在每股18.5港元,该公司在香港IPO交易中将发行1.2亿股股票,筹资2.86亿美元。海吉亚医疗预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上市,公司已与高瓴资本等基石投资者订立基石投资协议,已经同意按发售价认购以总额1.43亿美元可以认购的有关数目发售股份。此次上市的联席保荐人为摩根士丹利、海通国际。 欧康维视 通过港交所聆讯 据港交所6月21日披露, 欧康维视生物(Ocumension Therapeutics-B)通过港交所聆讯,摩根士丹利和高盛担任其联席保荐人。欧康维视是一家中国眼科医药平台公司,致力于识别、开发和商业化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的眼科疗法。 兴盛优选 获得上市前最后一次融资 兴盛优选近日获得4亿美元融资,本轮融资是兴盛优选上市前最后一次融资,完成过后,兴盛将直奔上市。 兴盛优选是一个社区电商品牌,主要定位解决家庭消费者的日常需求, 包括蔬菜水果,肉禽水产,日用百货等全品类精选商品,依托社区实体便利店,通过线上预订,门店自提的方式,所有商品今日下单,次日到店,并且消费者享受无忧售后。 投融资 拖地机器人「云鲸智能」获C轮融资 云鲸智能继4月份完成B轮融资后,再次宣布完成C轮融资。本轮由红杉资本中国基金领投,源码资本、高瓴创投、字节跳动跟投。云鲸成立于2016年,致力于开发具有独创技术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历史投资人包括大疆董事李泽湘教授的清水湾基金、明势资本、大米创投、盈峰资本等,并于2020年4月先后获得字节跳动领投A+轮和源码资本领投B轮完成近亿元融资。 C2B招商平台「生意鹿」获近千万元Pre-A轮融资 招商服务平台生意鹿近期获得近千万元人民币Pre-A轮融资,投资方为山东开创投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平台服务升级、行业拓展以及市场营销。山东开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山东开创集团全资子公司,重点投资于初创期、成长期及新兴产业企业,开创投资也是生意鹿的天使投资人,此次为追加投资。 「本导基因」完成千万级pre-A轮融资 上海本导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宣布完成千万级pre-A轮融资,本轮由著名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凯旋创投独家投资,所得款项将用于本导基因核心技术平台BDmRNA与BDlenti相关临床管线的推进。 本导基因成立于2018年,是由上海交通大学基因治疗一线科研人员联合药物毒理学专家和工业界专家发起创立的。目前,本导基因形成了项目研发、临床前、CMC到注册申报的完整的核心团队。 新基建项目「德风科技」A轮融资8000万 新基建全栈工业互联网产品提供商“德风科技”获得由招商局创投与创新工场联合领投,原股东云启资本跟投共8000万人民币完成A轮融资。所融资金将主要用于 “新基建”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升级及行业生态拓展。德风科技是一家工业互联网全栈解决方案提供商。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叠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艰难,更加需要各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为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这一现实难题,保险公司利用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作用,通过“保险+贴息”的方式,创新“银行+政府+保险”(下称银政保)协同模式,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探索出一条独特的护航小微融资路径。 疫情发生以后,生存能力本就偏弱的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用工等方面受到较大影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出现了生产停摆、收入锐减、资金紧张等多重困难。”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陆家嘴论坛致辞中表示,企业生存压力较大。 为了摸底小微生存现状,近期,中国政法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份农、林、牧、渔、建筑、工业等多个行业发放调查问卷,分析近3000份回收问卷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下小微企业生存状况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近八成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近五成小微企业直接选择停产歇业。 营业资金短缺是大部分小微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从企业的反馈来看,除了希望政府帮助提振消费外,大部分企业都希望金融机构能够适度延长贷款还款期、持续提供流动性支持。 为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状况,针对小微企业押品价值不高、融资成本承受能力弱的特点,保险公司利用保证险的融资增信作用,通过“保险+贴息”的方式,创新银政保协同模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压缩融资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气候非常适合燕麦种植,被誉为“中国燕麦之乡”。然而,由于没有品牌知名度,当地燕麦企业常常面临资金难题。“公司成立后,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和销售,建厂房的时候都是靠短期贷款长用的方式来解决,资金压力很大。”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卢文兵坦言。 经过多方调研后,考虑到当地属于贫困地区,为助力企业融资,平安产险利用信用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与察右中旗政府和内蒙古银行创新银政保协同模式,共担风险,为阴山优麦公司提供免息、免担保的流动性贷款。 据了解,平安产险提供70%的风险担保,并全额补贴贷款利息及保费,剩余30%风险由地方政府和银行共同分担。截至2020年5月底,平安产险已为阴山优麦公司连续三年提供免息免担保贷款9000万元,支持其建立了3万吨燕麦香米、2万吨燕麦片、2000万只燕麦杯加工生产线及3万吨级原粮及产品仓储库。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银政保协同创新模式,充分发挥了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作用,降低了银行对质押物的要求,让企业可以低门槛获得优惠贷款。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的三分风险共担机制,也增强了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性,降低了政府财政压力。
6月19日,深交所就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发布通知,允许已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这意味着,此前已发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含已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中没有涉及小额快速融资授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如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也可在年内使用小额定增进行再融资。 “小额快速融资”为企业带来及时雨 6月12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规则正式发布,其中再融资制度变得更加灵活便捷且更为市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欢呼雀跃。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明确,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此前,小额定增的融资限额为5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指出,好不容易定增融资一回,极少有公司只募集5000万元资金,而超出5000万的再融资就要走普通程序,可能会限制了再融资工具的效率,不利于上市公司抓住市场机遇,也加大了上市公司一次融资尽可能大额的动机,并不是基于自身需要的融资。 本次改革在大幅提升小额快速融资限额的同时,也明确和压缩了小额快速再融资的审核时限和环节,普通再融资审核时限压缩为2个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小额快速融资适用简易程序,无需提交上市委审议。深交所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注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6月18日,仟源医药披露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定向增发股份募资不超过1.4亿元,用于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研发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拉开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简易程序小额快速融资的序幕。 然而,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却发现,今年内的授权程序有点赶不上了。按此前规定,要想实施“小额定增”,需要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做此事。如果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已经发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的话,其相关议案或无法涉及小额快速融资授权。 “监管部门就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作出过渡期安排,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授权,简直是及时雨,将为我们创业板上市公司立即使用小额快速融资工具创造便利。”有创业板公司董秘表示。 为何说是及时雨?因为部分创业板公司“资渴”症状明显。受疫情等影响,部分创业板公司对再融资的需求上升。据Wind统计,今年一季度,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95.87亿元,而去年同期是81.63亿元。 不能任性募资!违规将遭从重处罚 好政策也不能滥用,好经也需要防止被念歪。深交所明确指出,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认真核对是否存在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确保符合规则要求;会加强对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情形的事后监管。“这也在提醒市场主体不要任性募资,要根据需要合理利用制度红利。”分析人士指出。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就《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事项通过相关决定。已履行前述程序且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深交所在通知中强调,上市公司应当结合实际融资需求,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用实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深交所将加强对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情形的事后监管,发现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要求的,将严格依规从重处理。 根据相关规则,如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保荐人等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有关规定的,将被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相关上市公司和保荐人简易程序发行上市申请的纪律处分。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引起广泛关注。 6月19日,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坚持“去通道”目标不变,继续压缩信托通道业务,逐步压缩违法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这个决心是明确的和坚定的,压降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信托业务,不仅过去要求压,现在要求压,今后还会要求压。 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也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因此,监管政策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而是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促使其优化业务结构,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本源业务支撑其经营发展。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更多由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资本实力强的信托公司开展,保证受托履职到位,业务风险可控,真正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