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市场销售明显改善,网上零售持续较快增长。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24亿元,同比下降7.2%,降幅比上半年收窄4.2个百分点。其中三季度增长0.9%,季度增速年内首次转正。 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5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比8月份加快2.8个百分点,连续2个月增长。前三季度,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6843亿元,下降7.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481亿元,下降6.7%。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5226亿元,下降23.9%;商品零售248098亿元,下降5.1%。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2%、6.8%、4.5%。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80065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比上半年加快2.4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6477亿元,增长1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3%。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表示,近几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已经呈现了回升的态势,9月份增长3.3%,连续2个月实现了正增长。从趋势上来看,目前的零售可以说已经走出了疫情带来的深度冲击,正在处于恢复过程中。从实际表现来看,线上消费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线下消费也处于加快恢复的态势。第二个变化是实物消费在保持比较快增长的同时,服务消费也在加快恢复。第三个特点是在基本生活消费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消费升级类产品的增长保持了比较快的增长。 刘爱华表示,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整体内需恢复的势头是比较明显的,尤其是消费需求。从GDP看,最终消费支出在二季度对GDP拉动的点数是下拉2.3个百分点,到了第三季度是正拉动1.7个百分点,这也显示出最终消费支出确实已经从前面两个季度下拉的态势中恢复过来,在一季度下拉4.4个百分点,在二季度缩小到2.3个百分点,到了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整个GDP的拉动点数是由负转正,在当季增长4.9个百分点中占到了1.7个百分点,所以整体上来讲,内需的贡献是在持续恢复,持续上升,这对于构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是非常有利的。中国超大市场规模的潜力释放,不光是扩大内需的基本战略基点的体现,也会对整个世界经济复苏带来好处。 浙商证券(行情601878,诊股)首席经济学家李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季增速转正,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消费开始加速修复,主要原因如下:其一,随着经济修复,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其二,“保基本民生”等逆周期政策发挥了稳消费的重要作用;其三,疫情影响因素趋弱,消费分化修复的特征收敛,受制于“社交距离”的消费开始复苏。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具体商品类别来看,9月份商品零售增速加快主要受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等类别零售额增长加速带动,显示两节临近对9月份消费产生较大提振。当月日用品、中西药品等必需品零售表现相对平稳,可选消费品走势则延续分化。9月份汽车、金银珠宝、化妆品等可选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均有不同程度放缓,但仍处于较高增长水平。9月份房地产相关消费涨跌互现,家具、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增速回升,家电零售额同比增速转负。此外,伴随成品油价格上调,9月份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降幅进一步收敛。 展望四季度,王青表示,在经济延续修复和各项促消费政策发力共同作用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还有回升空间。但考虑到前三季度居民实际收入仅现微幅增长、消费信心虽边际回升但仍处较低水平,以及疫情期间积压需求已集中释放和基数的走高,可能导致前期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回暖起到重要拉动作用的汽车销售增速放缓,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大幅跳升的可能性不大。
10月16日,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开盘上涨100点,报6.7200,与此同时,离岸人民币对美元短线区间震荡。截至9点35分,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分别报6.7210、6.7142。 同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较上一交易日调升42个基点,报6.7332。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表示,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条件并不成熟。未来一段时间,人民币不大可能呈现趋势性大幅升值,在区间内双向较大幅度波动的可能性较大。 连平称,中美经济的基本面和货币政策的差异,为未来一段时期美元进入贬值周期和人民币进入升值周期提供了重要条件,但这种局面的真正形成还需要其他相关条件的配合,目前看后者并不完全具备。
国内GDP年内累计增速“回正”。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的相关情况。经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722786亿元,实际同比增长0.7%。分季度看,一、二、三季度同比增速分别达-6.8%、3.2%和4.9%。伴随复工、复产、复市等相关政策支撑,目前全年就业任务已完成99.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等主要指标也相继由负转正。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四季度,从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疫情发展仍然有不确定性;从内部来看,目前经济仍然在恢复进程中,部分指标尚未恢复到正常增长水平。“但不论从需求、生产,还是从整个市场表现出来的信心和活力等方面看,今年四季度乃至全年有基础、有条件、有信心保持目前的态势。” 全年就业目标完成99.8% 时至四季度,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在即。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8%。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4%,较8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0.6个百分点,与8月份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比8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 “从我们监测的数据来看,高校毕业生9月份就业状况压力是减轻的,就业形势是趋好的。20-24岁大专及以上人员调查失业率比上个月下降2.4个百分点;农民工就业方面,外来务工人群的调查失业率也是逐月下降的。三季度末,外出务工劳动力是1.79亿人,较二季度末增加200万人,说明外出务工劳动力在增加。”刘爱华说。 对于就业改善,浙商证券(行情601878,诊股)李超团队认为,目前国内大循环已基本畅通,经济持续复苏带动企业盈利修复,用工需求正逐步恢复,调查失业率正在逐渐下降;电影院、剧院、旅游景点等线下消费场景几乎已全部放开,线下服务行业创造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多;伴随汛期结束,强降雨对于基建项目的干扰下降,叠加灾后重建工作开启;同时,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挥作用,农民工就业情况良好。 此前,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介绍,为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截至9月底,教育部等20多个部门出台了30余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促就业政策体系;针对农民工群体,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落地的基础上,今年8月,人社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 不过,尽管迎接毕业生及农民工群体就业态势已有所改善,但当前就业压力仍较大。以高校毕业生为例,9月份调查失业率尽管较8月下降2.4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去年同期4个百分点;同时,外出务工劳动力较去年同期减少380余万人,下降2.1%。刘爱华表示,仍需进一步通过保市场主体、助企纾困、鼓励灵活就业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缓解前述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 社零增速连续两个月正增长 就业支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改善,加上9月迎来全国消费促进月,多地继续发放消费券,促进当月社零数据继续提升,成为推动GDP增长的最大引擎。据统计,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5亿元,实际增长2.4%;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428亿元,增长2.4%。 按消费类型分,受今年疫情影响,前三季度餐饮收入25226亿元,下降23.9%;商品零售248098亿元,下降5.1%,但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实现较快增长,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2%、6.8%、4.5%。 “从当月情况看,商品零售中恢复较慢的主要是石油及制品类和通讯器材类,均处于下降区间。其中,石油及制品主要受价格因素影响,通讯器材类产品消费下降和部分品牌手机上市周期有关。”刘爱华表示。 不过,刘爱华也指出,今年疫情冲击下,网上消费对于保障民生、疫情防控乃至整体经济增长,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前9月,全国网上零售额80065亿元,同比增长9.7%。网上购物、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火热,在线办公、远程问诊、在线教育等新兴需求非常旺盛。前三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5.3%,增速比上半年加快1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4.3%。 9月当月,新一轮消费月成为刺激当月消费增长的潜在动力。商务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9月9日-10月8日共同组织开展了“百城万企促消费”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同期,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山东、安徽、四川、福建等省市部分地区再次发放消费券,重点促进汽车、线下旅游及体育等消费项目。其中,北京于9月8日发放140万张消费券,包括线下餐饮购物消费券100万张,智能产品消费券40万张;9月19日起开启第二轮消费券发放活动并增加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发放,预计将持续到12月中旬。 刘爱华说,从月度变化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两个月为正增长,但增速微弱,仍处于较低水平恢复阶段;累计来看,前三季度降幅较大,离回到正常水平还有距离。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从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继续发力,推动消费需求回升。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8% 相较消费,投资增速恢复较快,累计增速实现正增长。据统计,前9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36530亿元,同比增长0.8%,前8月为下降0.3%。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投资额累计增速分别为14.5%、3.3%和0.2%。 “总体来看,虽然投资累计增速首次实现年内正增长,但整体弱于市场预期0.1个百分点。”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应习文表示。其中,基建投资依旧在稳步增长,后期预期增速有望继续回升。数据显示,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2%,前8月为下降0.3%。 财信宏观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指出,前三季度基建投资增速较预期偏弱受到几方面因素影响:专项债资金转化使用效力相对偏缓;部分专项债资金投向棚改领域,比重超30%;铁路运输业增速在放缓;同时,银行补充资本金分流财政资金。 不过应习文进一步表示,目前从政策面看,不论传统基建还是新基建,政策面利好仍较多。随着国内大循环格局确立,“十四五”规划在途,各地正在加快研究推出新一轮产业投资政策;从资金面看,三季度依旧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地方债发行仍在加快。 日前,据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最新数据显示,9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205亿元。截至9月末,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3045亿元,完成已下达债务限额的95%。2020年新增专项债的发行工作已步入尾声,财政部明确将争取在10月底完成新增专项债发行工作。 相较基建投资,制造业投资增速仍相对缓慢,但新旧动能转换态势明显。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制造业投资下降6.5%,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但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9%,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7%,增速继续较上半年加快。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地产投资仍具韧性。前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增速为5.6%,保持连续4个月同比为正的态势,而到位资金也已连续3个月为正。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开发投资数据仍呈现稳中向上的良好势头,说明地产开发已走出过冷区间,具有积极意义,也是今年各地稳投资和稳第三产的重要支撑。
近日,中国光大银行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光大银行方面介绍,该行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将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领域,联合开展前瞻性研究及创新应用,推动新技术与金融场景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 同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将基于其在新基建、5G、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积累与优势,与光大银行共同开展金融科技咨询服务、技术测试领域、能力测评领域、产融平台业务合作及拓展、产业咨询服务、5G智慧网点、光大超市等合作项目建设。 光大银行副行长杨兵兵表示,数字经济时代对金融行业的服务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光大银行将与更多的伙伴开展全方位合作,充分发挥产融协同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数字化转型为方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光大银行于近期发布了“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创新生态,以光大银行内部的创新研发和激励机制为基础,以敏捷原则串联行内各类创新资源,围绕光大集团六大E-SBU生态战略布局形成产融结合,同时加大与高校、政府、企业、智库等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创新项目的孵化和落地。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也是国家在信息通信领域(ICT)最重要的支撑单位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政策领域主要依托单位。信通院发展定位于国家高端专业智库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研究范围涉及电信、互联网、两化融合、信息化应用。
⊙唐燕飞 ○编辑 陈羽 为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各地整治融资租赁行业乱象频出重拳。目前,北京、深圳、上海、天津等融资租赁业务体量较大的地区,都发布了对辖区内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性文件,其中有许多监管规定是首度提出。10月1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告,将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牵头清理规范该辖区融资租赁企业。 据悉,各地重点对存量企业中偏离主业、无序发展、“空壳”“失联”公司进行分类整顿,重点打击行业炒壳卖壳现象。此外,各地进一步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门槛和经营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强监管念起“紧箍咒”,为的是让融资租赁行业“守初心”,进而使众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金融支持的实体企业受益。 据中国租赁联盟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40亿元,2019年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2130家。 但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在这1万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处于营业状态的仅有约3000家,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 今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地金融监管局先后开展行业清理规范工作。 深圳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设立,而前海地区是深圳融资租赁牌照发放最多的区域,监管“亮剑”重点打击该地区“壳公司”。 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凯总结称,此次监管严打的“空壳公司”大概有三类:一是倒卖融资租赁牌照的掮客成立的公司;二是帮助关联公司将标的去地方交易所挂牌,从而给关联方“输血”的公司;三是某些受让融资租赁收益权或非标资产的财富管理公司。这些公司在融资租赁监管较为宽松时大量注册牌照,但在金融属性、股东背景、成立目的等方面都不符合融资租赁的行业特质。 目前,除了深圳外,北京、天津、浙江、青海等地都纷纷掀起对空壳融资租赁公司的整顿风暴。 除了大量清理壳公司外,各地发布的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指引还抬高准入门槛,对适用对象、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信息报送等方面作明确规定。 各地监管部门在注册资本上体现出一定差异性,但普遍呈“严监管”倾向。今年4月,北京发布的融资租赁指引要求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青海、厦门对该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分别是1.7亿元、1亿元。 “各地先后抬高注册资本门槛,将卡掉一大半‘空壳’融资租赁公司。”彭凯表示,“融资租赁行业重资产、专业性高,准入门槛高,有助于行业摆脱异化现象。” 银保监会印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设置了量化监管指标,其中不少监管规定是首次出现。比如,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等等。
10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全国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北京市于8月底提前完成规定行业共1.7万余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基本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全覆盖”。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狠抓三个重点环节,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期间,组织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纳入排污许可范围的单位逐一摸排、分类,总结近年排污许可管理经验,制定全市核发、调度工作计划;印发工作通知,成立技术帮扶组对全市分区包片答疑指导,向社会公告发布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排污许可云课堂、视频“一对一”、现场集中审核等方式指导填报排污信息,组织多轮重点行业企业培训,企业填报全程跟踪指导并集中审核;同时,在发证和登记过程中,边核发登记边复核质量,重点对摸排完整性、分类处置准确性等进行复核,并对各区工作进行抽查。 按照要求,被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领证后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如实向社会公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相关承诺信息,以及企业污染排放数据、执行报告等,并对公开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7万余家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了排污登记,提前一个月完成工作任务。北京一家生物科技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对排污许可证不了解,以为就是类似营业执照的一个手续。通过这次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对自身环保状况进行了一次系统梳理,对法律法规要求有了新的认识。领证之后,对于排放口执行什么标准、什么时间监测、测什么内容等都能实现“一证读懂”。 前述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生态环境部门还将继续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 修改建议稿主要包括8个方面修改:一是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二是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三是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四是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五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六是规范客户权益保护;七是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八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陈羽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获悉,为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健全金融法治顶层设计,支持金融业稳健发展,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下称“修改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建议稿在整合后新设或充实了4个章节,分别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并就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等8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大量条款亟待全面修订 符合银行业快速发展客观需要 近十余年来,我国银行业飞速发展,参与主体数量急剧增加,规模持续壮大,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创新性、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涌现,立法和监管面临很多新情况。 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施行,2003 年、2015年两次修订,但大量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亟待全面修订。 “从现行商业银行法的法治实践看,近期发生的一些银行重大违法经营活动、个别中小银行风险事件、少数银行高管腐化堕落行为等,表面看是孤立的、少数机构的问题,但深入本质分析发现,这是问题长期积累造成的,是银行法立法缺位、滞后的结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表示。 商业银行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落实立法任务要求,加强金融法治顶层设计,人民银行起草修改建议稿。 人民银行在起草说明中称,修改商业银行法,是支持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引导银行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完善多层次银行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加强客户权益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求。 涉及8个方面修改 规范客户权益保护 现行商业银行法共九章95条,修改建议稿共十一章127条,其中整合后新设或充实了4个章节,分别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修改建议稿主要包括8个方面修改:一是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二是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三是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四是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五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六是规范客户权益保护;七是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八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在完善业务经营规则方面,修改建议稿删除原第三十六条借款人原则上需提供担保的规定;修改利率规定,允许双方自主约定存贷款利率;确立授信审查尽职免责制度;延长商业银行处置担保物时限要求;删除企业仅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的规定。 在规范客户权益保护方面,修改建议稿新设第六章“客户权益保护”,对商业银行营销、信息披露、风险分级与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客户保护规范作出具体规定。 明确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人民银行在起草说明中表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核心目标和基本底线。针对近期中小银行风险事件中暴露出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需在立法中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资本约束,健全处置与退出安排。 修改建议稿将原第七章整合充实为第九章“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参考国际准则,总结我国银行业处置经验,建立风险评级和预警、早期纠正、重组、接管、破产等有序处置和退出机制,规范处置程序,严格处置条件,完善职能分工。 修改建议稿还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扩充违规处罚情形,增设对商业银行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员的罚则;引入限制股东权利、薪酬追索扣回等措施,强化问责追责;提高罚款上限,增强立法执行力和监管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