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整改开始了?蚂蚁花呗额度突然“被砍”!有人直接降到3000元以下,发生了什么?) 蚂蚁集团最近风波不断,在主动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之后,今天把花呗的额度下调了! 花呗调整年轻用户额度 近期,一些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晒出截图,表示自己的花呗额度被降低了,不少网友反馈额度被降到了3000元以下。 针对有部分网友称其花呗额度被降到了2000元或3000元一事,蚂蚁集团12月23日回复称,花呗近期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额度,倡导更理性的消费习惯。 花呗是蚂蚁集团推出的依托于场景的信用消费工具,“花呗”的用户量超过1亿,其中约50%分布在三线以下城市。用户在消费时,可以使用花呗的额度,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购物体验。花呗最初的应用场景集中在淘宝和天猫,随后扩展到停车缴费、出行、医院、餐饮、超市等。 网友评论 此前花呗广告惹争议 10月份的时候,花呗上过一则广告,广告中称,一名建筑业从业者在囊中羞涩时,用花呗借钱给女儿过了生日。网友普遍认为,将普通劳动者心酸经历作为营销素材是赤裸裸的滥用亲情营销,背后代表的价值观让人无法认同 另外,还有花呗让快递员说出“热爱的不能省”,并用花呗分期买了第一把萨克斯;工作之前借钱去环球旅行,等等。 分析称,“类似的广告,容易对刚刚走入社会,没有控制力,更没有经济实力的年轻人产生误导,在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去透支购买力,使年轻人的路还没开始就已经负债累累,从而引发社会事件。” 微众银行下调微粒贷消费信贷授信额度 最高额度20万元 不止花呗,腾讯旗下微众银行“微粒贷”推送“额度调整通知”称,微粒贷额度将于2020年12月26日下调至20万元,已有借款不会受到影响。此前,“微粒贷”提供个人最高30万授信额度。 对此,微众银行回应称: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微众银行微粒贷产品个人消费贷款授信最高额度将调整至20万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普罗大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普惠金融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多家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最高30万元的平台,除了微众银行的微粒贷、还有蚂蚁集团的花呗借呗、美团借呗、京东白条、小米金融、百度金融、滴滴金融、微博借钱等。 早在今年7月17日,银保监会披露《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时就指出,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郭树清: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诱导过度消费 引发一系列问题 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的演讲中指出,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郭树清提到,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有的机构甚至给缺乏还款能力的学生过度放贷,出现违约之后进行强制性催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对此,我们坚持对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坚决制止监管套利。 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 持牌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科技公司都必须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着力于规范网络小贷业务此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随后撰文称,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无论是持牌金融机构,还是新兴金融科技公司,都必须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郭武平表示,新兴金融科技公司和持牌金融机构一样,其客户都属于金融消费者。从消费者服务角度看,金融科技公司的“花呗”“白条”“任性付”等产品,其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本质差别,也具有信用供给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费者支付的利息与费用是其盈利主要来源;再如“借呗”“金条”“微粒贷”等产品,与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无本质差别。 郭武平认为,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缺乏明确规则和要求,出现了监管套利行为,与持牌金融机构形成不当竞争,最终难以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郭武平说,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赖购物、交易、物流等行为数据,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在收费方面,郭武平认为,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统一标准,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比如“花呗”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续费高于银行,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同时,有的金融科技公司存在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信息管理不当的问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信息在平台方、支付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郭武平表示,对于不同市场主体合作中发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监管部门在查处持牌金融机构的同时,对相关金融科技公司也要开展延伸调查。针对寡头垄断行为,要就相关公司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组织开展消费者问卷调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赢者通吃,“店大欺客”,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互联网存款一夜间全下架 近日,继蚂蚁集团首先下架银行存款产品之后,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滴滴金融等平台纷纷做出调整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尚未正式禁止相关互联网存款产品的销售,上述互联网平台下架相关产品均为主动行为。 12月18日的消息显示,蚂蚁集团旗下的支付宝App“银行存款”功能主动下架多家银行的存款产品,以后不再销售。 截至发稿,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陆金所、滴滴金融、携程金融AP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均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互联网存款产品的发行模式其实并不复杂,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 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最高为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都可以提前随时支取。 从平台上展示的银行类型来看,多为中小银行,例如,北京中关村银行、振兴银行、华通银行、华瑞银行、金城银行、营口沿海银行等。 所谓“互联网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商业银行需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支付“导流费”等手续费。互联网存款产品最早可追溯到2018年,近年来渐成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的重要渠道。 专家指出,“互联网存款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扰乱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可能导致高息揽储等无序竞争行为出现。二是加重银行负债成本。中小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如果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 (编辑:文静)
古人有言,师出无名,其事不成。从古至今,凡战,皆讲求“出师有名”,讲求“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方举起“义旗”。 随着监管递出反垄断信号,字节跳动似乎有了与腾讯“打长久战”的底气,2021年2月2日,字节再次将多年被腾讯封禁的不满,写成一纸诉状,递交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次,字节派出的大将,是主力部队之一的抖音,“讨伐”的武器是,腾讯涉嫌垄断。 自3Q大战以来,“脸上笑嘻嘻”的互联网大厂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表面上的和谐。尽管小范围缠斗不断,但像字节与腾讯之间这样明面上、大规模、长达3年的“互撕”,却也罕见。 一场大战眼看愈演愈烈。 “私域流量”的反击 腾讯,是社交界当之无愧的霸主,依靠月活跃用户12亿的微信与QQ,腾讯将触角延伸至游戏、金融、文娱等各领域,成为每个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手机装机必备APP,也成为了互联网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之一,每日有大量内容和服务依靠这个应用被连接、分发。 “加个微信吧”,也成了所有做社交的企业最怕听到,又难以避免的一句“紧箍咒”。无论是哪种社交方式,最后流量几乎都要归于腾讯,这是用户用脚投票的结果。论用户粘性,没谁打得过微信。 但,不知从何时开始,这些用户,成了所谓的“私域流量”。 原来散落各地的 “世界村村民”们,被互联网连在一起,再被圈进了一个又一个企业的私有“领地”。再一个个被分门别类,打上标签,被当作“流量”这种商品,“卖”给各种各样的广告主。有些不幸者,甚至又再被广告主分门别类,打上标签,二次销售给“居心不良”的诈骗类广告主。 用户似乎也早已习惯自己的信息被当做商品,习惯了各类产品被封禁,习惯了自己想分享的链接无法分享,习惯了在被“割裂”的互联网中“互联”。 现在,这种情况似乎出现了被打破的可能性。 2月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也出现了一起用户起诉腾讯的侵权纠纷案。 哈尔滨王先生不满微信登录腾讯“微视”APP后,微视会获取其全部微信或QQ好友信息。王先生认为,腾讯公司未经其授权将他的微信、QQ好友关系提供给其他APP,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腾讯公司辩称,其并未侵犯王先生的隐私,“隐私是指用户对其生活领域不愿公开的信息享有不被他人知悉的权利。原告主张的性别和地区属于公开信息,不构成隐私。” 南山法院认为,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也属于原告隐私,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但王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借着东风,2021年2月2日,抖音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向腾讯提起反垄断诉讼。 抖音在声明中,2018年以来,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了对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飞书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这侵犯了抖音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用户利益。抖音称,腾讯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并向腾讯索赔9000万元。 同日,腾讯回应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腾讯将继续提起诉讼”。 2月2日晚,抖音再次占据“道德制高点”,回应称用户对自己数据具有绝对权利,远高于平台权利,用户数据不应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接近腾讯相关知情人士则指出,抖音的声明转移话题,绑架用户,没有将盗取用户好友关系链的事情说清楚”。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抖音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认定时主要遵循三个步骤:界定相关市场、认定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他认为,法院最终界定相关市场时,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将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界定得更窄。 2018:《腾讯没有梦想》预言 腾讯与字节的第一次交战,导火索是一篇名为《腾讯没有梦想》的文章,这场大战你来我往进行了一月有余。 那是2018年5月5日,潘乱在文中痛批腾讯正丧失产品能力和创业精神,变成一家投资公司。潘乱提出,腾讯是在用投资做防御,“之前是遏制阿里,现在可能要加上一个遏制头条。公司内部还重启微视希望能够像火山拖住快手一样拖住抖音。” 潘乱并非无中生有,此前的3 月 2 日,今日头条分享到微信朋友圈的文章链接对好友不可见;24日,抖音分享到朋友圈的视频链接对好友不可见。4 月 11 日,微信表示暂停短视频 app 外链直接播放功能,涉及的 app 包括微视、快手、抖音、西瓜视频等。 张一鸣转发《谁说腾讯没有梦想》3天后,抖音的在当季的苹果商店下载量飙升全球第一,张一鸣在朋友圈称,微信的借口封杀,微视的抄袭搬运挡不住抖音的步伐。马化腾则回应称“诽谤”。 半个月后,今日头条将腾讯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称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的《抖音,请放过孩子》的文章侵犯其名誉权。腾讯随后回应称“自认流程无误,来事不怕事”,会积极应诉。 一天后,抖音“第一届文物戏精大会”被微信短暂封杀,一周后,微信上线“史上最严外链管理”,抖音发文《抖音的朋友们,对不起》,痛斥微信各种封杀其产品,头条随后也加入战斗,称旗下西瓜遭遇腾讯不公正对待,被管家拦截。腾讯给拦截找的理由是,西瓜视频存在恶意链接传播,头条回应称腾讯刻意夸大。张一鸣转发今日头条回应,并加“是挺让人看不上的”。 2018年6月,战火越烧越旺。 1日,腾讯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字节跳动诉至法院,腾讯还宣布暂停与其合作,要求赔偿人民币1元。今日头条高级公关总监杨继斌回应称,“腾讯有了最雄辩的封杀理由”,张一鸣表示“静候更多风暴”。 6月2日,今日头条官方称,“已起诉腾讯,要求腾讯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今日头条公司共计9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随后,字节再次控诉腾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称腾讯以各类借口对字节系产品封禁,微信出现大量恶意攻击抖音的内容。 最后,字节的上诉被驳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深圳市南山人民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维持了原判。 2019:“头腾”旧事 一年后,头腾大战仍在继续。 2019年1月15日,字节跳动产品发布会现场,用户现场微信扫码下载试用“多闪”被屏蔽,字节跳动CEO陈林表示,多闪和微信不是竞争关系,“微信不必把我们当作竞争对手,没必要一上来就这样”。 2019年3月11日,腾讯应用宝上已经搜索不到多闪,3月19日晚上,多闪App发布公告称,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用户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如果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 字节跳动公关负责人杨继斌回应称:“用户昵称和头像都是用户自身授权同步登录的,属于用户自身特征数据,平台不宜擅自修改。” 腾讯公关负责人张军在同一个社群指出起诉确实存在:“起诉原因是抖音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其提供给多闪产品使用;腾讯诉讼并申请的是行为禁令,是禁止该公司的非法抓取用户数据,针对的是授权登录行为,而非用户个人的禁令,但多闪的推送把这件事混淆成了用户的上传行为。” 此后,腾讯进行了官方回应:关于某APP弹窗推送的信息,纯属偷换概念的无稽之谈,抖音违反诚信原则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腾讯提供给抖音的微信/QQ账号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 与“多闪”命运相似的,还有快播创始人王欣推出的社交软件“马桶MT”、“行业冥灯”罗永浩推出的子弹短信,也都被腾讯从应用宝下架。 2021:“新的风暴” 战火继续烧到了2021年。 2021年伊始,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昨日发文直指“微信开放平台无理由封禁多款飞书小程序”,希望腾讯“停止无理由的封杀”,谢欣称微信开放平台是“不开放的开放平台”。 “从2020年初,飞书宣布为中小企业提供三年免费服务以来,腾讯微信就开始无理由地全面封杀飞书。”谢欣称,微信开放平台的审核,一直是一个未解之谜。即使审核状态变成“已通过”,微信也可以无理由将产品封禁。 谢欣表示,腾讯对飞书的无理由全面封杀,已经对很多用户的日常工作造成了困扰,希望腾讯能够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停止无理由的封杀”。 对于本次谢欣提出的指控,腾讯暂未回应。 围绕飞书,字节跳动与腾讯在2020年2月底还曾爆发过一次矛盾。 2020年2月28日,“飞书会议”正式被推出,当天晚上飞书全域名(feishu.cn)就在微信平台被封禁。第二天,飞书发布官方公告称,飞书相关域名无故被微信全面封禁,并且被单方面关闭微信分享API接口。而飞书的相关域名,则一直不能在微信内稳定打开。 谢欣当时称,“我们钦佩且敬畏腾讯在社交领域拥有的绝对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但对于‘微信开放平台针对飞书文档不开放’,并且依赖垄断地位,封杀飞书伤及企业用户体验的做法不认可。” 彼时,围绕“封禁”一事,微信方面给出的回应是,飞书通过微信违规分享等拉取关系链,违反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所以暂停了该应用在微信内直接分享权限的服务。 谁的互联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互联网巨头之间相互屏蔽的做法非常普遍,因此该案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封闭或开放将产生极大影响。 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曾在开疆拓土时帮助企业们收获大量市场,但现在,这八字箴言,似乎变成了一句口号。当越来越多互联网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拒绝互联互通。 互联网资深评论家、“博客中国”网站创始人方兴东指出,互联网巨头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不顾互联网世界互联互通的基本原则,构建自己的围墙,选择性地进行阻断和屏蔽正常的信息流通和网络链接。将海量的用户、流量和内容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排斥竞争,放弃开放,这损害的不仅是用户权益,且颠覆了正常市场秩序,恶化良性竞争环境,危及整个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 不如,大厂们再多听听用户的呼声,先从自己做起,把曾经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还给互联网?
市场监管总局22日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低价倾销、哄抬价格、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再成监管重点。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 会议充分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严肃指出当前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希望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增创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体现更多作为、更多担当。 为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会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九不得”: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规对互联网巨头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助于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在洪勇看来,接下来,要细化社区团购“九不得”政策,抓好落实,提高针对性,防止互联网企业补贴等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其中,要注意加快推动社区团购标准的建立,细分社区团购消费人群,将社区团购与线下中小商贩目标客户进行区分。 洪勇建议,加快完善电商法律政策,组织电子商务法律专家研讨《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在互联网企业低价倾销中的应用案例;创新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监管电商平台。 他还提出,要加快推动中小商户数字化转型。提高线上线下协作能力,提高中小商户的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从而达到稳就业、保就业的目的。(班娟娟 王文博)
本报记者 苏向杲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保险从业人员加速通过直播、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营销保险产品,行业展业形态出现深刻变革。与此同时,一些营销乱象也显现出来。近日,监管发布重磅文件,直播、朋友圈等新媒体端卖保险迎来强监管。 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并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办法》强化了持牌经营原则,对互联网保险营销进行严格规范。 大童保险服务执行副总裁、快保科技CEO李晓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出台利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近年来互联网保险销售领域出现许多新玩法,但也出现了类似一个代理人可在多个平台销售保险的乱象,随着新监管措施的出台,互联网保险营销将更加规范、有序。 互联网保险营销将更规范 天风证券分析师夏昌盛认为,近年来,保险经代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营销,各类保险自媒体(大部分为非持牌机构)通过提供保险咨询、比较保险产品等行为获得了不少的线上保险流量,并向保险经代公司导流,而当前政策已明确了对各类互联网业态强监管,行业竞争格局向好的趋势进一步明确。 具体来看,此次《办法》严格规范了互联网保险的宣传:一是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二是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近年来,大量第三方科技、流量平台,通过直播、新媒体端等形式宣传、销售保险,随着新规的出台,这一领域将趋向规范。 《办法》在认可的保险机构类型中增加了“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保险代理业务资质。但申请代销资格的互联网企业需要具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 关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监管明确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此外,监管要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是全国性机构,经营区域不限于总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李晓婧对记者表示,《办法》对保险行业是一大利好。《办法》颁布之前,市场还存在部分没有被规范的领域,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互联网保险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对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三点:一是保险代理人“各回各家”。此前,一个代理人可在多个平台上“挂着号”销售保险,这造成监管困难,新规实施后代理人“各回各家”,这对行业是好事;二是规范了第三方平台销售保险。之前有些科技平台也卖保险,从公司属性来看,他们脱离了监管,新规之后所有做保险销售的机构必须持牌经营。三是新规将推动一些保险机构加大对自有科技平台的投入。 众安保险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敏也表示,《办法》的出台,为建立保险业互联网化生产关系的宏观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保险业加快数字化和线上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该办法一是明确了主体资格、销售行为、服务能力等监管要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二是通过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等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回应多元保险消费需求,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三是要求行业从客户真实需求为出发点丰富保险产品的层次与内涵,发展人民真正需要的商业保险。该办法既划定刚性底线,又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相信办法的出台对全行业的良性规范发展以及全球保险行业监管的升级和创新都具有重大意义。 多家险企营销不合规被罚 实际上,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强险企互联网保险的合规经营,在《办法》出台之前,已有多家险企被罚。 12月10日,吉林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大型上市险企长春二道支公司销售人员存在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误导性陈述宣传广告的违规行为,机构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今年7月份, 根据青岛银保监局开出的处罚函,某中型寿险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做出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从业者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0年1月份,湖北银保监局公布对某银行系险企湖北分公司的相关处罚,其中就指出部分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发布:“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如果想节省一半的钱买更全面的保障请私信我”等信息,存在将不同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问题,上述人员被湖北银保监局进行处罚。 随着上述《办法》的出台,朋友圈、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渠道的保险销售误导现象有望进一步被遏制。 慧择保险经纪奇点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办法》对持牌机构和持证人员的关键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包括信息披露、营销宣传管理、交易必须在自营平台上完成、交易过程可回溯,不得默认勾选、不得限制取消自动扣费等,极大促进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月3日,九天微星宣布,完成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网投”)亿元级战略投资的交割。这是中网投首次布局民营航天领域,也是九天微星完成的第七轮融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卫星平台、载荷、地面终端的研发及产品化,加快行业应用拓展,进一步引进行业尖端人才。 “中网投是具备战略资源和协同效应的投资者。”九天微星创始人兼CEO谢涛表示,卫星互联网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是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市场前景明确且进入放量增长阶段。当前,九天微星更注重战略资本与产业资源的引入。公司在卫星制造、通信系统、地面终端研发和行业解决方案上都有前瞻布局,与中网投的战略方向高度契合。 众所周知,卫星网络是当前全球的关注热点。有公开信息显示,要真正实现万物互联,离不开覆盖全球的卫星星座。目前全球已经发布的星座计划超过25个,计划发射的卫星数量超过10万颗。其中,SpaceX星链计划的在轨卫星数量已达1020颗,并于2020年10月启动了面向公众的商业化网络服务。 援引公开信息可知,随着卫星互联网正式纳入我国“新基建”范畴,低轨卫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卫星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既会受益于中国航天完善的产业链以及关键技术优势,也会为民营参与主体提供巨大市场机遇和施展空间。九天微星是民营卫星领域的优秀企业之一,我们希望从资金、资源等方面多维助力其提升科技攻关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共同支持和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此次投资,中网投方面表示。 “无论在狭义的卫星互联网,即太空高速通信网络,还是在广义的卫星互联网,即基于通信、导航、遥感技术提供行业解决方案,九天微星都在积极地进行市场布局。”谢涛介绍,公司克服了疫情对市场运营的不利影响,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智慧农业、交通物流、智慧政务、科研教育等方面开拓了行业客户与合作伙伴,目前有多颗定制卫星在研。同时,深度参与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上海设立卫星互联网研发中心,将发射卫星互联网试验星。卫星工厂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如期开工,年内可具备批量化生产制造能力。卫星载荷工厂完成立项,预计2021年中在四川宜宾动工。
1 风向‘反转’ 春节之后,金融科技监管持续加码。 昨天下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作为对于去年下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补充文件,通知正文虽然只有短短684个字,但已经足以令不少从业者彻夜难免——头上的紧箍咒又加码了。 通知里最具杀伤力的要求落在了几个量化标准上面,包括: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此外,地方银行的‘跨区经营’被‘一刀切’——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业务的,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 层层加码,几乎已经堵死了联合贷款的发展空间。而‘跨区经营’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另一种‘助贷’模式下的放贷规模。 联合贷款:商业银行与具有贷款资质的机构按约定比例出资共同发放的贷款。 助贷模式:助贷机构利用自身掌握的获客、风控及贷后管理优势,向资金方(包括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推荐借款人,经资金方风控终审后,完成发放贷款,并获取相关服务费的业务。 事实上,《暂行办法》的颁布之所以获得了市场极高的呼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剔除和弱化了‘量化限制’,没有‘一刀切’的表述。 比如,只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贷款余额采用限额管理,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采用区间管理;对于合作机构,只强调适度分散,避免对单一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风险;对于跨区经营则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应主要服务当地客户,审慎跨区经营。 彼时,市场认为,疫情刺激下联合贷款的需求增加,以及监管部门鼓励‘开正门’的意图使得互联网贷款有了发展的机会。尤其是对于缺乏网点优势和科技能力的中小银行而言,可能是一次实现数字化、赶上新浪潮的机会。 然而短短半年之后,风向就有了彻底的转变。 2 存贷‘双杀’ 新政之下,整个市场的‘缩水’已是必然。 国盛证券测算显示,截止到截止2020 年末,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整体规模为20.05 万亿元,假设全部与一家互联网巨头合作,按‘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比例粗略估算,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规模预计不超过5万亿元。 考虑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的因素,其促成的联合贷整体规模预计不超过7.14万亿元。 这已经是在非常理想状态下测算出的市场规模‘天花板’,实际情况是,净资本规模较大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联合贷款业务方面的占比远不会达到如此高的占比,‘天花板’只低不高。 在这样的预期之下,联合贷款相关的各方都被套上了层层枷锁,我们一一来看。 一类是以网商和微众为代表的巨头系互联网银行,他们在流量、场景和技术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并以此拓展了许多合作方。也是由于这些优势的存在,他们在每笔贷款中出资比例较低,因而杠杆较高。 尽管监管给予了过度期,但控制增量、调整存量的压力不容小觑。前述对于出资比例的要求直接卡住了巨头们的‘咽喉’——规模扩张必须以补充资本金为前提,这与网络小贷的控杠杆监管趋势相吻合。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补充资本金能否获批,决定权依然掌握在监管部门手中。 一类是消费金融公司等,目前从头部几家公司披露过的数据,以及私下了解的情况来看,参与联合贷款的规模和占比有限,所以受到新规的影响也有限。 还有一类则是缺乏场景与流量,寄希望于依托这种模式拓展业务的中小银行们。 无论是跨区经营被禁,还是限额与机构集中度限制,都非常致命。在过去几年银行的数字化与线上化浪潮之中,中小银行由于在技术、网点、流量方面的不足,大多选择了搭上‘互联网’的顺风车,依托外部机构加速发展线上业务。 不久前,互联网存款‘新规’下发,已经切断了其负债端拓展的一条重要渠道——商业银行不仅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获取存款,甚至不能由其他平台提供营销、展示和宣传服务,互联网存款也被‘一刀切’。 如今,在资产端再次遭遇种种限制,对于那些苦寻出路的中小银行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典型如新兴的一批民营银行。截至目前,我国正式开业运营的民营银行数量,达到了19家。 除了有巨头加持的几家之外,其他的十几家银行既没有场景、流量和用户优势,甚至不像城商行、农商行一样有本地网点可以依托,遭遇互联网的‘存贷双杀’之后,无异于被斩断一双‘翅膀’。 3 分化加剧 客观来说,联合贷款+助贷模式的蓬勃,在推动互联网贷款、消费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催生了不少风险。‘大干快上’的背后难免会有乱象,何况是在银行业,面对高昂的利润说不动摇是很难的。 代价就是,近两年,这部分贷款的不良蹿升很快。这其中有疫情的因素,但更多可能还是过度借贷、风控不严的结果。所以,去年开始已经有很多银行主动压降这部分业务。监管出手,也有这重考量。 但眼下,这种全面严控的局面也是超出了很多从业者的意料之外。 毕竟,对于很多十八线的小银行来说,借助金融科技公司或互联网银行等外部力量,可能是它们拓展业务半径和提升自我能力的唯一途径。 对于银行来说,数字化早已不是意愿问题,更多是能力问题。如果缺少了外部力量的刺激和推动,一大批小银行也就更没有了创新的空间和可能。与此同时,资源和机会再次向头部银行聚集。就如这轮互联网贷款新规,间接利好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头部银行。 这也是让人深感无奈之处。银行业两极分化的趋势本就愈发显著,互联网、数字化,原本可以调配资源,让在地域、网点、规模上处于弱势的银行得以通过新的渠道和方式博得一些发展的空间。 没曾想,绕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同样的订单,同一家外卖平台、同一家商户、同一处送餐地址、同一个时间段,会员却比非会员支出更多——近日,有网民几次测试发现,在注册成为美团会员后,相比非会员,外卖满减优惠力度不仅有所降低,配送费也不减反增。此事再次引发舆论对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强烈关注。 近几年,从旅行平台、电商平台、打车软件到外卖平台,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都曾被曝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别定价,实行“价格歧视”。据北京市消协一项调查显示,超八成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如今相当普遍,且有超五成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而包括此次美团在内的多家平台的回应也往往大同小异,一则绝无大数据杀熟其事,二则系统和程序存在BUG。 听起来,互联网平台们很委屈,很无辜,所谓“杀熟”似乎是社会舆论制造的小题大做的“冤案”。但公众对这样的回应也越来越无法接受。 退而言之,即使系统确实存在BUG,作为活跃用户数以千万计,甚至数以亿计,年交易额数百亿乃至数千亿元的平台,却长期无法发现、无法解决这样的系统漏洞,本就说明管理运营工作存在巨大缺陷。 进而言之,若并非系统问题,而是平台熟视无睹甚至有意为之,则更体现了相关企业对法律的漠视,对消费者的轻视,以及在企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上的缺失。 媒体多次点名,民众物议纷纷,一些互联网巨头却依旧我行我素,大数据杀熟现象仍然频频曝出,其原因首先在于相关企业的垄断地位。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正因其体量巨大,对市场具有一定支配作用,凭借其垄断地位,不断扩展业务范围,获取海量用户数据,利用规则制定权、算法、技术对用户“磨刀霍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