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5G时代为契机,新基建在行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系列高新科技迎来了爆发期。但如何在5G网络环境运营新技术中让广大消费者受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梦想,离不开消费市场的重要载体-商业、文化、旅游地产,这也是运营商投入实施网络建设取得投资回报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让5G及各类高新科技应用更多的被消费者认知和使用,为了让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服务社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委员会联合华为科技集团、新浪乐居、5G应用方阵、中国酒店业优采联盟、中国购物中心网共同组织“中房杯”5G应用大赛,挖掘具有可以落地实施并具备商业价值的5G及高新科技应用场景成为“商业”、“旅游”、“文化”等产业聚集、消费活跃的商旅文开发项目的新动能。 7月10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委员会联合乐居,特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秘书长蔡云,华为5G室内数字化产品线副总裁徐之兵,中国购物中心网创始人尹进钱,益田集团信息中心负责人黄联宗,深圳梦幻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奕兴,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纪智辉,晤桥亚洲合伙人唐希言,商汤科技AR平台商务&战略规划负责人季浩宇,共同探讨“5G+”创新生态下,针对购物中心板块,该如何去实现产业、科技、金融无缝连接,并用智慧科技创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秘书长蔡云在开场致辞中指出: 新形势下中国房地产业,特别是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发展,已经从增量时代转变为存量时代。房地产企业要保证自身稳健发展,就要考虑进行多元化突破。现在地产行业正在从原来的单一的开发模式延伸至住宅、工业、文化、旅游、养老地产、医疗地产、物流地产、长租公寓、特色小镇等模式,形成房地产多元化业态发展。 在我国,目前购物中心项目达到5000多个,面积将近4亿平方米,整个租金规模将近6000亿,这是目前商业购物中心一个最大的体量和表现。从我们文化产业看来,2018年全国各地文旅产业项目,正在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商旅文地产也逐渐走向规模化、多样化、大众化,还有国际化。 但是商业地产也存在一些发展上的弊端:首先城市商业中心布局结构不合理;其次商业中心运营同质化严重;另外商业地产运营项目定位不准确,场景设计满足不了整个市场客群的要求;最后是商业中心运营方式老旧,整体能力偏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科技渗透到购物中心之中,就会有助于打破这一现状。 那么具体如何打破这种局面?首先在战略布局上聚焦城市核心城市,挖掘区域潜力,通过场景创新带动商文旅地产的变革和创新。然后打破单一的营收模式,利用网络技术加速线上与线下的融合。随后运用科技的手段,进行数字化全渠道的商业模式运用,提高经营水平。最后利用5G技术全覆盖、全方位发展,加速商文旅地产的数字化转型,赋予商业地产智能的新模式,为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带来巨大变革。 科技应用助力房地产行业转型,房地产存量的产物,如家庭、商场、产业园和城市等,能为科技企业的落地和转化提供丰富层次的场景。同时也反推科技的快速发展迭代。科技和商业的结合,能激发和引领消费,给商旅文地产注入新鲜活力。此次“中房杯”5G应用大赛,首次将房地行业商旅文细分市场与科技应用进行有机结合,并用最广泛最开放的态度,吸纳科技领域的高手,实现科技应用与商旅文地产的有效融合,加快资本对项目的孵化,引导科技项目创新,产出良性循环。 此次大赛的最终目的是推进科技创新作为引领房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打造科技与房地产行业中不同场景的应用。在国家推进5G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良好政策契机下,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这种高新技术与商旅文地产的融合发展。 在最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秘书长蔡云衷心地希望科技企业积极参加“中房杯”5G应用大赛,积极报名,这次大赛是科技企业在市场上得到一种检验,同时也更希望房地产企业用自己真诚去拥抱科技,让两个行业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点击报名
2020年,以5G时代为契机,新基建在行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系列高新科技迎来了爆发期。但如何在5G网络环境运营新技术中让广大消费者受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梦想,离不开消费市场的重要载体-商业、文化、旅游地产,这也是运营商投入实施网络建设取得投资回报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让5G及各类高新科技应用更多的被消费者认知和使用,为了让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服务社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委员会联合华为科技集团、新浪乐居、5G应用方阵、中国酒店业优采联盟、中国购物中心网共同组织“中房杯”5G应用大赛,挖掘具有可以落地实施并具备商业价值的5G及高新科技应用场景成为“商业”、“旅游”、“文化”等产业聚集、消费活跃的商旅文开发项目的新动能。 7月10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委员会联合乐居,特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秘书长蔡云,华为5G室内数字化产品线副总裁徐之兵,中国购物中心网创始人尹进钱,益田集团信息中心负责人黄联宗,深圳梦幻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奕兴,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纪智辉,晤桥亚洲合伙人唐希言,商汤科技AR平台商务&战略规划负责人季浩宇,共同探讨“5G+”创新生态下,针对购物中心板块,该如何去实现产业、科技、金融无缝连接,并用智慧科技创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交流中,华为5G室内数字化产品线副总裁徐之兵指出: 过去三年华为不断在思考,怎么样使技术与科技与用户进行有效的结合,发挥积极作用,赋能行业发展。不同时代发展阶段,人们诉求是不一样的,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可能是相对比较容易得到满足。但我们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对体验的追求、对交互的需求都在不断的在提升,科技会让人们理想中的诉求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不断减小。 从技术的视角来看,5G是一种网络,如同信息中的信息高速公路,它服务的场景如家庭、办公场所等。在很多的场景,我们的WIFI网络的适用范围会逐渐的缩小,可能逐渐会汇聚到以家庭或者说是中小的办公场所中,但是5G网络可以在大范围之内,取代WIFI提供帮助。 毫无疑问,5G时代会引领全球产业发展。 此次大赛,购物中心先站出来,呼唤5G网络建设,呼唤科技行业应用发展,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它从根本上驱动了科技创新与地产行业的不断前进发展。华为非常有幸能参加这个活动,在随后的活动进程中,华为会提供技术支撑,为各种应用的开发提供5G+云技术的沃土,助力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网络化的改造,助力实现企业智能化运营。 >>>点击报名
在近日召开的WAIC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公示《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试点项目》名单。汇纳科技(300609.SZ)成为首批11家项目试点企业之一。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试点项目”重点围绕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加强公共数据深度开放;引导社会主体对公共数据的价值挖掘和创新应用,发挥政企数据融合对各行业的赋能作用;项目旨在打造一批示范案例,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形成融合创新生态体系。 在本次试点项目中,汇纳科技将在其自主构建的“汇客云”实体商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上,拓展和完善大数据技术,通过政企数据融合创新,实现行业数据融合赋能,共同打造实体商业领域大数据标杆应用。 在数据源层,汇纳拥有全国商业地产的客流、POI等数据,通过政府开放的交通、处罚、环保、天气、建设项目、商业、消防、监督公示、电力等公共数据的引入和融合,可极大提升数据维度的丰富性,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并创新应用更为广泛的数据分析产品。 不仅如此,汇纳科技将沿用已有的数据清洗、数据质量管控、数据融合等机制与方法,结合机器学习、神经网络、指标纬度、假设检验、关联算法等数据模型机制及方法,融合公共数据,完善和提升现有数据产品。 基于此,汇纳科技将打造服务于政府机构(市/区/商圈)实体商业运营监测数据产品,服务于商业地产的商业进驻评估与商业竞争分析数据产品,服务于零售品牌的品牌门店选址、品牌客流预测数据产品、零售品牌贷后风险管控数据产品,为实体商业持续美好提供更为专业和精细的数据分析服务。 新冠疫情暴发后,汇纳科技率先行动,与财新网合作发布《汇客云中国实体商业客流桔皮书》(2020年1-2月快报及2019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地向行业及公众传递了实体商业受疫情影响情况的一手数据及信息。此后,每到大型节假日期间,汇纳科技汇客云大数据平台也第一时间连续发布《全国购物中心客流回暖数据快报》,实时监测并跟进长假期间线下消费及商场客流回暖真实情况,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此次能入选首批“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试点项目”是对汇纳科技行业数据服务和科研技术能力的极大肯定。
许倩 | 北京报道 吴凌华接替刘赛飞坐上了世茂股份“头把交椅”。 7月8日,世茂股份发布重大人事变动:世茂股份董事、总裁刘赛飞因个人原因7月8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同时聘任吴凌华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并提名吴凌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吴凌华的职业生涯几乎都在和商业地产打交道,4年前加入世茂之前,他曾在华润置地商业地产领域打拼16年。此次将一名商业老将放在世茂股份领军人位置,业内解读为世茂或有意强化资本市场对世茂股份深耕商业地产的想象空间。 毕竟从去年业绩看,世茂商业地产路走得并不算好。“吴凌华作为一名商业老将,接任总裁对世茂商业资产管理与经营提升而言是一个利好,从而也有利于整体提升世贸股份的业绩表现。”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商业老将吴凌华 吴凌华接任世茂股份总裁一职并不奇怪。这一切在4年前就打好了伏笔。 2016年1月18日,吴凌华被世茂挖角,正式成为世茂集团副总裁兼商投总裁。在此之前,吴凌华曾是华润置地掌门人吴向东左膀右臂,协助吴向东创建了第一座万象城——深圳万象城,并被吴向东钦点担任第一任总经理。后来,深圳万象城成为深圳乃至全国的商业标杆,且在多个城市复制落地。 在华润的16年,吴凌华积累了丰富的商业地产运营经验,这正是世茂所看重的。加盟世茂的第二年,吴凌华向外界传递了他的决心:5年内,世茂将成为国内具有独特影响力的商业地产发展商,具体一点,5年之内,世茂的商业板块业务营收将增长322%。 这几年,在吴凌华的带领下,世茂商业板块建立了一支成熟的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团队,深耕全国多核心城市集群,在全国运营管理多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包括青岛世茂52+购物中心、武汉世茂摩天城、成都世茂广场、世茂国际中心等。但世茂仍缺少一个足以被记住的全国标杆项目。 今年3月份的业绩发布会上,世茂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许世坛表示:“世茂股份将继续深耕核心区域,聚焦、发挥自身在商业地产类项目开发的禀赋及优势,凭借健康的财务管理能力,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实现有品质的稳健增长,进而助力夯实世茂集团‘大飞机’战略的两翼实力。” 选择在商业地产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吴凌华担任公司总裁,足见许世坛对商业地产的野心。 商业地产路并不好走 商业地产很不好做,这是行业共识,头部房企世茂股份也不能幸免。以商业为主业的世茂股份依然是在靠住宅支撑业绩。 2019年,世茂集团全年销售额同比增长48%并成功冲回行业前十,但同期A股平台世茂股份的成绩却较为平淡。数据显示,2019年世茂股份实现签约销售额244亿元,同比减少10%,完成全年目标的81%,销售签约面积同比减少14%。 世茂股份的商业领域表现亦不出彩。2019年商业地产销售收入63.77亿元,同比下降3.12%,房地产租赁收入7.33亿元,同比增加5.58%。 2019年,世茂股份的商业地产销售毛利率为27.38%,同比下滑16.06个百分点。同业对比来看,大连万达、大悦城2019年毛利率分别达63.06%、41.20%。近几年才向商业地产转型的华润置地,其商业地产毛利率也维持在30%以上,2019年为37.91%。 事实上,近年来世茂股份商业地产销售收入表现一直不稳定。2017年同比大幅下滑66.4%,而2018年的同比3倍增长则与2017年的基数较低有很大关系,2019年同比增速则回落至-3.13%。 距离2009年世茂股份注入商业地产已有10余年,公司目前的商业地产仍主要以销售收入为主,由纯住宅项目和商住综合体项目贡献的住宅销售收入占比超6成。 柏文喜分析称,大型房企历年积累的开发规模较大,如此一来旗下积累的主动或者被动持有的商业物业资产规模必然较大,也成为开发业务所带来的重要的资产沉淀和表观业绩的成本来源之一,因此盘活这部分资产和提升这部分资产收益是大型房企下一步改善业绩的着力点之一。 有知情人士称,随着今年6月份世茂房地产更名为世茂集团,及世茂股份任命商业老兵吴凌华为新任总裁,世茂颇有内部整合优化、进一步提质增效之意,这也意味着世茂股份商业属性会进一步强化。
近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聘任吴凌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并提名吴凌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公告 吴凌华的低调可以说是骨子里的,即便他在华润近20年,网络上所能搜索出来的资料却少之又少,且大都很雷同。 当初从华润到世茂,吴凌华很重要的一个任务是帮助世茂完成产品线的梳理,并结合世茂商业发展目标确立每一条产品线的发展路径和规模。 如今吴凌华坐上了世茂股份总裁的位子,足见老板对其的认可和未来的期待。 01 吴凌华接棒世茂股份总裁 “我希望是任期无限,目标长远。世茂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我也希望是最后一份。” 这是在世茂股份新上任的总裁吴凌华四年前初入世茂接受采访时所言。 彼时的他刚告别老东家华润,现如今,已是其在世茂的第5个年头。 而加入世茂前的16年,吴凌华都与华润共度。 在华润,吴凌华曾先后担任华润置地商业地产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华润置地(南宁)副总经理,华润(深圳)华润中心总经理。 可以说,从自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毕业后,吴凌华迄今为止的后半生都在与商业地产打交道,是个中老手。 直到2016年,吴凌华接到了世茂股份递来的橄榄枝,诚意满满,一出手就是副总裁级。 最终吴凌华还是选择了告别华润开启一段新征程。 毕竟在商业地产巨鳄华润浸润了16年之久,吴凌华的加盟在当初引发了不小的风波,而外界对其牵手世茂最多的一条解读就是“世茂商业将要走上变革”。 而如今,吴凌华接替刘赛飞成为世茂股份的新总裁,世茂股份对商业地产的态度可见一斑:未来必然会持续深耕。 就像吴凌华自己所言,他是把世茂当成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站在奋斗。艳姐翻阅其履历发现,早在吴凌华初入世茂时,就对其商业地产的未来做好了规划: “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够给世茂留下一个独特的优秀的商业团队,能够达到所憧憬的商业匠心作品的高度。” 这一点在这两年业内也有所见证,在负88米的采石坑中,世茂用“逆向”思维营建出世界海拔最低的深坑酒店也在近年正式面世,这个突破了“地平线之下的想象”的匠心之作甚至入选了世界十大建筑奇迹。 对于管理,吴凌华当初在加入世茂股份时曾表示:“从另一种角度来看,我是一个管理者的角色,无法事事亲力亲为,现在的想法就是努力打造世茂的商业体系和平台,形成具有世茂文化的商业团队。新的平台下,更像是一名融入者、拥抱者。” 自吴凌华加盟以来,世茂的商业板块在他的带领下,已经建立了一支成熟、优秀的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团队,目前已深耕全国众多核心城市集群,在全国运营管理多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为世茂股份后续的规模化商业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吴凌华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披露,世茂商业拥有“世茂52+minimall、世茂广场、世茂摩天城、世茂国际中心”四大产品线,世茂商投以上海世茂广场的改造正式开启旗下存量商业项目改造。 02 许世坛的商业板块雄心 许世坛此次将商业老将吴凌华放在世茂股份的龙头位置,世茂或有意强化资本市场对世茂股份深耕商业地产的想象空间。 此举预示着未来世茂股份将持续强化深耕商业地产领域,为世茂注入更多动力。 与新城控股拥有住宅和商业开发两大业务板块类似,许世坛旗下的世茂集团注重住宅开发,世茂股份则注重于商业开发。 目前世茂股份已深耕全国众多核心城市集群,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世茂股份在建、拟建的土地储备建筑面积达1892万平米,项目遍及30多个城市。 布局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环渤海、海西及大湾区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如深圳、珠海、南京等)及强三线城市(如淄博等)。 相比下万达主要布局新区,宝龙主要布局三四线城市,世茂这个有着“豪宅开发”基因的地产大佬一般偏向选址一二线城市的市区中心,建立标志性地标商业楼。 这种市区选址的模式相对风险较低,有较高的安全垫,中端产品客户群体多而广,还不容易像定位高端奢侈品类的商业地产容易被品牌商裹挟。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新获项目均为商住综合或纯商业性质,可见世茂股份对于商业板块的专注度。 “湾区时代”到来之初,世茂股份先后在深圳前海、坪山、龙岗三个重点片区提前筹谋大型综合体项目,助力湾区发展建设。 2019年10月,世茂股份以56.4亿元摘得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战略要地,未来拟以“超级商业+超级娱乐”为概念进行一体化设计,打造珠海人工岛口岸“商旅文新一极”。 许世坛在新的战略规划中,世茂集团中的地产开发被定义为核心主体,酒店管理、物业服务、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则为坚实“双翼”。 世茂股份旗下的商业板块,是“大飞机战略”两翼中的重要一环,世茂股份也将持续助力“大飞机战略”。(
对于银行股东而言,为避免日后被监管点名,在入股之前需要认真问自己三个问题:是否了解银行?是否认同监管的要求?是否真心实意想干金融? 紧随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之后,银保监会祭出了治理银行业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之利剑,首次向社会公布银行保险机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显然,银保监会此举不仅仅是杀鸡儆猴、对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更是要从提高股东违法违规成本、端正股东入股动机等方面入手,构建股东违法违规的常态化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整治股东股权乱象、净化市场环境。这意味着银行股东曾经的任性妄为将被关进“笼子”,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可遁,正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如何检点自身的行为,明确作为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应尽的职责、应尽的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被监管点名、处罚,这将是银行股东们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此次银保监会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看,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显然,这远不能穷尽现实中花样层出的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从管理的角度,尽管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股权关系应当清晰,但实际上股权关系错综复杂是一种客观现象。相应地,对股东及股权的管理也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对股东的规范性要求很多,不一而足。作为银行股东,至少应清楚监管的底线与红线在哪里: 1.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2.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 3.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4.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七种情形: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5.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权。 6.主要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不得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8.商业银行股东质押其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商业银行的利益。 9.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商业银行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5%。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商业银行股份。 上述9个方面涉及的“不得”行为,是银行股东不得触碰的监管红线。对触碰红线者,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控股股东转让股权,限制商业银行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等监管措施。当然,上述红线锚定的各种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有的发生于出资入股环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的实际上是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定的准入门槛,如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有的是股东在银行经营过程中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等。 除上述禁止性规定外,《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包括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事项、违反承诺或公司章程等。这些虽属于一般性规定,在执行中存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一旦触及,同样将面临监管的处罚。如: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商业银行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等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均将面临监管的处罚。 当然,目前对银行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多以股东所在的银行为对象,即监管约束规范的主体是银行机构。如:商业银行未按要求对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审查、审核或披露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于具体的股东也并非没有手段。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建立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不良记录数据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共享信息。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股东,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联合惩戒,可通报、公开谴责、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入股商业银行。 从长效机制看,再严厉的处罚也仅仅是手段。如何让股东不愿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才是我们所追求的。这就需要追本溯源,从股东行为动机着手。 实际上,一些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从开始入股的时候就已隐伏。即入股动机不纯,必然导致股东行为的不规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商业银行的目的作出说明。说明什么?实际上就是表明入股银行的初心。 我们知道,实业资本有实业资本的诉求与运作规律,金融资本自有金融资本的逻辑。金融业较强的外溢性注定金融资本所接受的监管较之其他行业更加严厉,譬如对资本的要求,对资金运用比例、流动性等要求等。事实上,很多入股银行的企业家对金融这一领域了解不多甚至根本就陌生,对该领域的风险形成机理、传导机理更是缺乏基本认知。 笔者在走访调研中了解,某企业因有过被银行抽压贷的不快经历,于是便想投资入股北方某银行,以此解决融资的后顾之忧。甚至希望地方政府出面,帮助解决投资入股的过桥资金。殊不知,该企业的想法一开始就存在致命伤。一是通过融资、过桥资金来投资入股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触碰了“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监管红线。二是期望通过入股银行来缓解企业自身融资困难的想法,其实是一厢情愿。入股银行最终能否兑现承诺是一回事,监管答不答应是另一回事。实际上,监管部门对银行向股东等关系人贷款有严格的规定,如:商业银行对股东的关联交易不得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等。 可见,试图通过投资入股,把银行变成企业“提款机”的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是典型的入股动机不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投资入股银行之前,需要认真研究监管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更需要反问自己的初心。 或许,有的企业家入股银行的时候信誓旦旦,——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在面对成本高、风险大的小微企业融资诉求时,资本的逐利性、避险性往往展露无遗。事实上,股东对风险的容忍度过低、对利润分红过于“贪婪”,实际上已构成对一些小法人机构持续发展的威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其实,对于实业资本而言,如果初心已歪,其取得银行股东资格之后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就不难解释,甚至难以根治,除非“换血”。因此,治理银行股权及股东行为乱象,还需从源头抓起,从优化股权结构着眼。 对于银行股东而言,为避免日后被监管点名,在入股之前需要认真问自己三个问题:是否了解银行?是否认同监管的要求?是否真心实意想干金融?
记者从天津市金融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商业保理公司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63亿元,为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资金资源。 市金融局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把控交易真实性,弥补中小企业主体信用不足的短板,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今年3月,天津市商业保理公司成功发行了全国首单基于交易信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