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沐铁城 北京报道 为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行动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行动通知强调,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实施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同时,行动通知指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扩大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此外,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3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根据行动方案,各市级会同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特发服务(300917.SZ)今日股价大幅下跌,截至发稿报38.90元,跌幅18.28%。而在前一个交易日即12月21日,特发服务在上市首日股价大涨,特发服务开盘价50元,涨166.24%;收盘价47.60元,涨153.46%。 2020年12月18日,特发服务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书称,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0]293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特发服务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特发服务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公告书显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18.78元/股。 同日,特发服务发布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称,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0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特发服务”,证券代码为“300917”。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亿股,其中2133.31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12月21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研报《特发服务(300917):园区服务标杆多元业态拓展》,研究员为涂力磊、金晶。研报称,特发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高端综合服务运营商。近年来,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还陆续拓展了政务服务、资产经营等业务。2016年混改完成后,先后中标阿里巴巴、深圳大疆科技、华为、中国移动、腾讯、蚂蚁金服等大厂项目。服务业态涵盖园区物业、公共物业、商业物业、住宅物业等。公司高管团队具备多年物业相关经验,多维特发物业或集团老员工。管理层和核心孤单通过银坤投资持有发行后上市公司11.25%的股份,激励就位,有利于保障团队稳定,助力公司长期发展。 海通证券表示,预计公司2020-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000万元、1.15亿元、1.36亿元,同比增长38.0%、27.7%、17.8%。给于公司2020年30-35倍PE,对应合理价值区间27.00-31.50元。给予公司优于大市的评级。
2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2021财年第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菜鸟物流通过数字化创新,正在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更优质的物流和供应链服务。本季度菜鸟收入达到11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并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已为正。 菜鸟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季度服务跨境和国际零售业务的订单快速增加。通过提供多元化、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帮助进出口商家降低了疫情带来的影响。仅在2020年12月,菜鸟就为全球速卖通商家提供了超过200架次国际货运飞机,从而提高了这些外贸出口订单的履约效率,将从中国到国际市场的订单交付平均时间缩短了3.5天。 在国内市场,本季度菜鸟与物流合作伙伴持续在峰值订单规模下提高配送效率,优化消费者体验。菜鸟供应链创新的“预售极速达”,实现包裹提前下沉到社区,分钟级送达。 本季度,菜鸟也进一步提升了面向消费者的便捷寄件和社区末端服务。菜鸟裹裹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达成战略合作,将共建5万个寄件点。菜鸟驿站则在上海等地试点末端服务“知心选”:帮助消费者实现对包裹知情可选。
12月17日,远洋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服务”)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开盘价5.86港元,最终收跌0.51%,报5.85港元,市值约69.3亿港元。这是12月以来第四家上市的物管企业。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物业管理企业上市数量达到16家,创下近六年新高,比2014年至2018年数量总和还多四家。 远洋集团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远洋服务股份于全球发售的最终发售价为每股5.88港元,分拆后远洋集团将持有远洋服务75%的权股(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远洋服务主业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非业主增值服务以及社区增值服务等。其中,公司国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截至2020年6月,公司总合约建筑面积达6190万平方米,遍布全国24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54个城市。同时,管理210个物业,总在管建筑面积达4230万平方米,包括155个住宅社区及55个非住宅物业。 多家机构认为,物业服务公司具有诸如房地产行业的刚需属性,同时具有永续经营、轻资产运营、创造稳定现金流等特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托地产母公司项目输送及通过外延并购不断扩大业务版图。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在传统业务基础上,普遍积极探索多种增值服务,以推升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 中信证券指出,2019年之前,物业管理公司分拆上市主要是期待轻资产板块迅速发展,但今年以来,物业管理行业的高估值成为企业分拆的关键诱因,以“三道红线”为标志的金融监管政策,更令部分房地产企业将物业管理分拆视为一种去杠杆、加权益的手段。
2月3日,德生科技发布公告称,为开展面向人社、医疗、金融等行业的综合大数据运营服务,近日公司与天聚地合(苏州)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数据”)签署了《关于政务大数据运营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为促进提升人力资源大数据服务的普及推广及多场景应用,同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基于人力资源大数据的多场景服务,以及其他延伸扩展的政务领域的SAAS服务。 德生科技方面表示,聚合数据是国内领先的数据流通服务商,在电信、互联网、金融等各大行业拥有广泛的数据链接基础,本次与公司的战略合作,是公司的政务大数据资源与天聚地合的市场化大数据资源的“强强联合”,将促进公司的数据资产高效地进行市场化价值转化,同时提升公司自身在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的SAAS服务能力。 据了解,作为国内少数覆盖人社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商,德生科技社保卡相关服务覆盖超过25个省份、150余个地市,在全国所有地级市的覆盖率已超过50%,居民服务“一卡通”场景建设合作已签约近70个城市。在“一卡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德生科技通过各类场景运营,逐步积累了海量的各种数据,并通过“大数据后台+技术中台”的架构为各城市“前台”服务。如在人力资源领域,德生科技搭建的人社就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已在全国16个省份、150余个市县区落地,超过一百万人通过该平台精准就业。
随着高铁越来越普及,乘客越来越多,也难免会鱼龙混扎,经常想清静而不得。12306贴心地推出了“静音车厢”服务。12月24日也就是后天起,铁路部门将在京沪高铁、成渝高铁的部分车次上试点“静音车厢”服务。12月23日明天起,旅客通过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买京沪高铁、成渝高铁指定车次车票时,如果需要“静音车厢”服务,可以根据系统提示,自愿选择购买相应的“静音车厢”车票。“静音车厢”设在每趟列车的3号车厢,为二等座车。旅客乘坐“静音车厢”时,需要遵守以下“静音”约定:- 在“静音车厢”内保持安静。- 使用各类电子设备时佩戴耳机或关闭音源外放功能。- 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 在接打电话或相互交谈时离开“静音车厢”。 - 携儿童出行的旅客照看好孩子,避免喧哗。具体车次为:京沪高铁:G1、G2、G3、G4、G5、G6、G9、G12、G13、G16、G17、G22次成渝高铁:G8601、G8606、G8609、G8616、G8619、G8626、G8627、G8632、G8635次票价方面暂未给出具体规则,可能会比普通车厢略贵一些。- THE END -转载请注明出处:快科技#高铁#静音
近日,美欧的贸易争端再次升级。 美国宣布从1月12日起对法德的飞机零部件等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美欧这场始于2004年的航空补贴争端尚未看到停战的迹象,双方关于数字税的争端也在重燃战火。 这不禁让人发问,在各国为应对新冠肺炎及经济衰退而自顾不暇时,究竟是什么让美欧两大经济体衣带渐宽终不悔,相互折磨到白头? “数字税”的前世今生 数字税,又称数字服务税,是围绕数字经济产生的一类税收。与航空补贴并列,数字税是美欧贸易摩擦的另一个重要导火索。 数字税最早被提出是为了缓解互联网跨国公司对非注册地国家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全球总体税负,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监管漏洞,通过企业职能拆分、资产内部转移定价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从而造成区域税收分配不均矛盾。 以多数跨国公司曾经经常采用的“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避税结构为例: 总部位于A国的G公司在爱尔兰分别设置离岸公司E和实际经营公司B,通过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将总部之外区域的业务收入和无形资产使用销售权转移至B公司,再借助位于荷兰的通道公司C将大部分收入由B公司转移至实际注册地位于低税区的E公司。 简单说来,就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 如此一来,跨国公司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逃避了大部分纳税义务,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而为该公司提供大部分利润的国家反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红利。苹果、谷歌、微软、Facebook、雅虎等公司过去都曾采用了这种做法。 然而,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这显然是一种薅羊毛行为。税基被侵蚀的各国纷纷抗议,并开始了反对BEPS的行动。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增税规则,认为一些在多国从事经营并取得巨额利润的跨国公司并未给当地带来相应的税收贡献。例如谷歌这种跨国巨头,其海外市场营收超过50%,在采用“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情况下,平均税率仅为2%左右。 作为数字税的坚定拥趸,法国声称互联网跨国企业的此种避税行为不仅使当地政府蒙受损失,还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并率先于2019年7月通过了数字税法案,宣布对“数字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征收3%的数字税。此举引起了美国的强烈不满。2019年12月,美国对法国单方面发起“301调查”,实施关税报复,迫于压力,法国宣布暂缓数字税征收至2020年年底。2020年1月,美欧各方同意在OECD支持下就数字税问题进行更广泛谈判,参与国家达137个。 随着欧盟对数字税征收立场逐步统一,2020年6月,美国单方面宣布退出OECD谈判,并威胁将最早于2021年1月对态度强硬的数字税推动者——法国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 时至今日,这场持续近3年的“数字税”之争仍未落下帷幕。正如我们看到的结果,美欧在此问题上都展现了高度重视且强硬的态度,但双方并未真正放弃谈判,欧盟方面仍希望双方在多边框架内达成一致协议,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部长布鲁诺·勒梅尔不久前表示了希望与美国重新谈判的意愿,并寄希望于拜登新政府。尽管美国频频退群,几次出手阻挠欧盟数字税实施进程,但显然也不愿放弃在该领域的规则主导权和直接利益。 数字税:一把重新分蛋糕的利刃 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不完全市场下,信息不对称是交易双方利益失衡的主要原因,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也相应付出了一定的“信息租金”,因此,双方对信息成本的投入差异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 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拥有海量数据(行情603138,诊股)和巨大用户流量的互联网科技巨头,将这种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无限制的扩大。依靠这种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互联网巨头获取信息的边际“信息租金”只会越来越低。不仅如此,互联网科技巨头还凭借着这一信息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形式将业务渗透到各个领域。2019年,全球市值前五大公司中,有四家为美国的互联网科技企业。 如果说过去十年,跨国互联网巨头以社群生态为圈,以爆炸式数据体验为饵,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薅着世界各国互联网用户的羊毛,那么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线上经济的优势进一步凸显,越来越多陷入财务困扰的电子羊群主人已回过神来,开始正视其手中的这一宝贵资产,试图重新掌握对羊毛利润分割的话语权与主动权。 2021年1月1日,肯尼亚政府颁布的《2020年数字服务税收条例草案》(Digital Services Tax Regulations, 2020)正式生效,条例规定,对数字服务征收占总交易价值1.5%的税费,不遵守规则者将被限制进入肯尼亚市场。早在此之前,英国、意大利、南非、印度等国家就已设立数字税,并将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大型跨国互联网巨头纳入征税名单。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这一行列,据人民网(行情603000,诊股)报道,2020年以来,全球已经有30多个国家相继宣布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随着更多国家将数字税提上日程,这一队伍将继续扩容。 国际数字税征收方案比较及问题 从征税依据看,2020年《OECD/G20关于实现包容性数字税框架的“双支柱”路径的声明》显示,在以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为基本形态的数字经济下,用户数据是价值创造的基础,无论该数字平台在用户所在国有无实体,用户所在国均有权利向其征税。 也就是说,在该框架协议下,服务哪国的用户,用了哪国用户的数据,该国家就有“数字税征收权”。由此,在某种意义上,数字税的产生基于人们对于数字资产的再认识以及价值的再评估。从具体实践看,数字税征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目前,对于数字税的纳税主体、应税业务范围、税率,国际上各方经济主体并未达成共识,而是纷纷采取单方面措施,这给本就概念不明晰的数字税又笼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以下为部分国家数字税的征收方案: 总体来看,各国数字税征收税率从2%-14%不等,征税对象主要为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业务基本涵盖了广告、电子商务、用户数据销售等方面。然而,从各国的税收实践看,各国数字税税基仍然较为笼统模糊,对数字税的理解及征收目的仍有较大不同。 首先,如何就细分业务进行界定和计算,各国并未有明确计量方法。印度、突尼斯、津巴布韦等国将跨国公司数字服务总收入作为税基进行征税;法国、肯尼亚、意大利的数字税征收范围则针对特定数字服务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肯尼亚并未将金融服务提供商纳入数字税征收对象中,这也意味着用户支付交易数据的价值并未被纳入征税范围。 除此之外,各国当前的税基设定似乎也并不能解决数字税成本转嫁问题。有研究报告认为,如果法国实施数字税,那么消费者将承受55%的数字税,平台商户将承受40%,而互联网企业本身仅需承担5%。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撰文称,数字税的税负分配与产品性质、市场格局、各方主体议价能力、市场控制能力等各类宏观、微观因素有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需要结合市场竞争、税负公平、社会福利等多方面考量。 其次,数字税税种及性质仍然难以确定。目前为止,已有不少国家对数字服务征税,但除了上述所列国家明确提出全新的“数字税”之外,其他国家则将数字产品和服务纳入现有的税种范围进行征税。例如早在2015年,日本就已将电子图书音乐纳入进口服务消费税,韩国则将外国企业向本国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纳入增值税税种,新加坡2018年颁布的法案将外国数字服务纳入商品和服务税征收行列。由此可见,数字税目前并不能被称作一种独立的税种。 最后,数字税在全球化中的角色依然模棱两可。数字经济和全球化浪潮下,数据的跨国流动已经成为趋势潮流,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的收税依据,拥有数据,就等于拥有财富,如果将公民数据作为一种公共财富进行征税,那财富主体是否均需要为此履行义务? 从当前各国实践看,大部分国家所施行的数字税似乎需要加上一个“外国限定”的前缀,例如欧盟、英国、印度以及未明确提出数字税概念的亚太地区国家,其征税对象无一例外为非本国跨国科技巨头。以近年来频频强调“数字主权”的欧盟为例,其几年前就已提出要对科技巨头发起反垄断监管,并将数字税作为一种惩罚措施,同时,又积极出台多项法案来促进欧盟成员国内部数据的跨境流动。由此可见,数字税不仅仅是“数字”税,更是数字经济下地区贸易保护和逆全球化的体现。 马克思曾言,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在人类几千年的征税历史中,随着价值形态的变化,税收种类也在不断调整。数字税研究,是当前数字经济下市场秩序规则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趋势下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必要举措。如何守好网络这片天地,任重而道远。 本文由公众号“苏宁金融研究院”原创,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实习生文怡亭。